香港修例风暴与长治久安之道

——《亚洲周刊》专访田飞龙之“十问十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52 次 更新时间:2019-07-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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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进入专栏)  

采访人:黄宇翔,《亚洲周刊》记者

受访人:田飞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博士                  



1.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的二十二周年,却爆发了香港有数的大规模社会抗争运动-反逃犯条例修订运动,您认为这反映了香港哪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将来可以如何解决?

答:反修例运动的规模和影响堪称香港回归以来最大,其情势类似2003年反23条立法,其方法类似2014年占中,但并不是前两者的简单拼合,而是回归以来一系列矛盾冲突因素的加总,是一次总爆发。反修例只是导火索事件,其所引爆的是央港关系的深层次冲突。  

这些深层次冲突问题至少包括:第一,香港回归未经历严谨的“去殖民化”,港英殖民史观、殖民制度与殖民社会遗产基本得到延续甚至加强,这为回归后的香港管治带来严重的隐患;第二,中央管治在23条立法及国民教育上遭遇挫折,未能在国家安全和人心回归层面取得突破;第三,香港社会的“地产霸权”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日益凸显,中央难以深入管治调整,特区政府多面受限,调控不力,逐步累积成社会多层面冲突;第四,外部势力尤其是美国持续干预香港,以“香港牌”遏制中国发展,对香港的本土化运动推波助澜;第五,香港的行政主导面临“四座大山”即立法会拉布、能动主义司法复核、保守不合作的公务员体系以及不断激进化的社会运动,管治政策难以创新进步;第六,中央治港始终面临“人心未回归”及“管治权不落地”的双重困境,受制于“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设下的制度限制,难以动态有效地推动香港管治进步。  

事实上,面对上述困境,十八大以来中央已有所调整,试图建立一种符合“一国两制”但适当偏向“一国”主权秩序的新管治模式,寻求中央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这一新管治建立在三份关键性的中央政策性文件基础上:其一,2014年治港白皮书;其二,2017年习近平香港回归“七一讲话”;其三,2017年十九大报告港澳专章。循此思路,2019年初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为香港融入国家发展提供了较为周全的政治经济框架。然而,反修例运动对新管治及大湾区规划显示出一种拉开距离的不信任立场,可能迟滞对冲中央对香港融入发展的政策调控进程及效果。        

由于中央对港管治权相对外部化,尊重特区高度自治,而特区政府经历此次反修例运动又权威受损,未来香港道路更多依靠香港社会的自我反思与调整,有可能是“苏州过后无艇搭”,但中央在新管治中形成的依法治理和有序融合的基本框架不会改变,政策通道依然开放。      


2. 您认为这次反逃犯条例修订争议,展现了怎样的陆港价值矛盾,这种矛盾有哪些历史以及国际关系脉络?

答:陆港矛盾是“一国两制”框架下新旧矛盾冲突的汇集整合,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其一,政治上,香港反对派对内地体制与法治难以建立信任,对内地发展前途及对香港的整合前景抱持一种深刻的怀疑及忧虑;其二,经济上,内地更加开放发展尤其是深圳等先进经济城市的崛起,与香港构成严格的竞争关系,且呈现出香港优势不断下行的态势;其三,在普选与国家安全的议题关系上,香港主张普选优先,国家主张国家安全优先,此次修例争议是循此矛盾的一种变相折射;其四,香港普通法与内地大陆法的法律体系差异也加剧了这种矛盾性;其五,香港历史人口的内地渊源及其政治经历对陆港矛盾也有放大效应。      

   从历史因素看,香港的殖民史经历、难民社会定位、与内地复杂的政治经济互动关系以及回归后多次政治冲突的叠加,共同构成陆港矛盾的复杂化图景。从国际关系因素来看,美国1992年制定《香港政策法》接替英国干预责任以及英国彭定康总督任期内的“帝国撤退安排”,造成香港回归后与内地互动整合的结构性障碍。从本次修例争议中美国的全力支持和策动来看,美国对港影响力甚至达到了某种“影子管治权”的程度,对此不得不引起中央的国家安全关切。

   

3. 香港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期间,台湾当局一直对条例修订不支持,您认为除了「逃犯条例修订」以外,台、港之间有没有可能以其他方法处理「陈同佳案」(潘晓颖命案)」?

答:台湾不支持修例的主要原因不是法律层面的,而是政治层面的,不愿意接受香港以“一国两制”框架及“中国其他地区”条款方式解决移交问题。  

从纯粹法律技术角度而言,通过修例确立“个案移交”制度是最合理的选择。除此之外,港台之间亦可按照香港《逃犯条例》之“旧例”由立法会以专案附属立法的方式通过移交决定,但这种方式容易政治化及耗时较长,不利于逃犯的及时移交与审判定罪。香港特区政府的修例动机是单纯法律的,但在修例争议过程中被包括台湾在内的多方利益相关者“过度政治化”了。

此次修例未成对台湾也会是一个隐患,因为今后若再发生类似杀人案件,香港向台湾的“个案移交”依旧缺乏有效法律制度基础而难以开展,台湾的刑事司法正义将遭受损害,民众安全及正义诉求恐得不到有力保障。  


4. 香港反逃犯条例修订的风波,您认为在台湾造成怎样的波澜?对明年初的台湾总统选举有怎样的影响?

答:反修例运动对台湾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台湾是否接受香港以“中国其他地区”的表述方式加以宪制性定位及开展逃犯移交司法实践,这从根本上涉及台湾是否接受“一国两制”的宪制前提问题,这在岛内是最为敏感和争议性的议题;第二,台湾是否接受未来统一之后类似香港的地位以及与内地的关系模式,所谓“今日香港,明日台湾”到底是一个贬义词还是褒义词,这涉及到对“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具体内容的想象及共识。无论是“一国”前提还是“一国两制”方案的具体想象,都嵌入了台湾政治论辩与选举过程的核心地带,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对台湾选举的具体影响还需要观察和评估此次修例风波如何平息及后续影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可能对蓝营有所不利,对“一国两制”在台形象及影响力有进一步拉低的效应。正因为修例争议与选举关联,民进党当局才一味无条件支持香港反对派,台湾独派团体甚至实质性、深度化参与了这一社会运动过程。


5. 香港反逃犯条例修订一系列事件,在台湾形成选举的焦点,现任总统蔡英文因此声势上涨,在部份民调中更领先郭台铭与柯文哲,您认为香港的事件会否有「涟漪效应」,带动绿营的选情?

答:短期来看,蔡英文政府成功操作台湾民意,从香港事件中捞取政治资本,制造和放大对“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社会恐惧意识,并带来其政治民调的暂时性上扬及领先。

但这种短期刺激很难形成所谓的“涟漪效应”,主要理由是:其一,两岸人民来往与经贸交流在民进党“离岸替代”政策下仍然在发展进步,大陆惠台系列政策效应正在扩散,这一积极取向并非香港修例事件所能结构性抵消;其二,台湾民众在香港事件平息后会逐步回归平和理性,严肃检讨民进党政府执政错失,对未来政治发展方向给出相对理性的选择,蔡英文当局的迷惑扭曲之风云会渐趋消散;其三,随着绿营在香港事件上恶劣操作技巧的逐步曝光,台湾民众会日益反感其政治操作和愚弄,从而产生一种“回火”效应,可能造成对民进党的反向冲击;其四,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在此次修例风波中的处理方式合理合法,从危情中寻求到法治巩固和人心抚慰的契机,民进党希望的持续对抗和持续的政治“抽水”难以维续。      


6. 蓝营的郭台铭在这次事件当中,亦喊出了「反送中、反旺中」的口号,反逃犯条例修订似乎使台湾蓝营也需要和逃犯条例修订切割,您认为这次事件会怎样影响到蓝营以及台湾人民对中国的认同?

答:郭台铭是商人,也是政客型人物,其在岛内一边倒名义下的选举语言需要辩证地看待:其一,为了选举成功,讲一些出格、趋同的话是常态表现,甚至韩国瑜也表达过反对“一国两制”的立场,对此还是要长期观察和评估;其二,台湾岛内政治人物从整体来看,尽管有内部分歧,也有其“台湾本位”的理念一致性,也不能排除郭台铭是在表达某种内在的政治认可,比如岛内长期有国民党“独台”而民进党“台独”的说法,有一定道理。  

   总体上,此次事件对蓝营及台湾人的中国认同会有暂时性的负面影响,因为它放大了“两制”的价值和认同鸿沟,激起了港台对内地体制与法治的共同恐惧和不信任。但长期来看,随着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及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发展,这些来自政客、外部势力、社会运动及信息不对称诸多因素的片面认知和负面情绪会逐步得到消解。当然,这也可反向构成中国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改革的“压力变动力”机制。  


7. 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一直被视为未来解决台湾问题的「蓝本」,您认为这次逃犯条例修订的风波,会怎样影响「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和推进?

答:“一国两制”本质上是一种处理和协调一国主权秩序内多元治理体系的宪制科学方法论,在古典时代就有帝国框架下的“一国多制”渊源,这在中国和西方皆然。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是将这种传统智慧与共产党人的历史辩证法及世界体系中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二元体系特征相结合,创造性提出并在港澳首先实践了这一宪制构想,取得了基本面的成功,尽管挑战也不少。“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唯一路径,是善意与创意的理性结合,台湾各界应当有一种积极的内部性理解和理性化的探讨。      

港澳经验尤其是香港经验最值得台湾思考和参照,但这并不意味着照搬香港经验,因为台湾问题更复杂、更有国际政治关联性以及岛内政治体量和力量的多层次性。习近平年初提出“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及两岸民主政治协商的操作办法,是实质推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理性务实之举,也是政治善意的释放。但民进党甚至国民党并未真正严肃认真对待,两岸永久和平及统一的历史机遇仍在错失之中。  

修例风波会短暂累及台湾人对香港“一国两制”的认知、判断和信任,但不会阻止真正理性和爱国的台湾民众以大历史眼光和民族复兴责任伦理来看待和回应习近平主席的“和平统一”民主协商要约,会逐步做出调整和转变,带动台湾民意回转。  


8. 香港反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折射出了,香港人民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不信任,以至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您认为长远而言,应如何重拾双方互信。

答:不信任源于不理解,源于价值观、生活方式及教育体系的长期相互隔离。这有两地殖民史中相互分离的历史效应累积,也有回归后治港政策某些偏失以及香港内外因素互动发酵的影响。重建信任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      

   对国家而言,需要在体制与法治方面继续坚定推进依法治国有关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内部和外部对中国法治的理解和认同,打铁还需自身硬,同时对香港寻求进一步民主发展的正当诉求在适当条件下予以积极回应。对香港而言,需要在关切自身利益和自由的同时,理解到“一国两制”不仅包含高度自治,还包含国家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香港的教育体系需要相应检讨和改革,增加国家政治、历史、文化及发展战略的知识,帮助香港青年人建立对国家最新发展的理解以及对民族复兴的参与意愿。      


9. 香港反逃犯条例风波期间,香港泛民主派和中央有关单位缺乏沟通,甚至到美国「告洋状」,使形势更加恶化,您认为中央和泛民主派仍如何建立沟通机制,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

答:“告洋状”在“一国两制”框架及中国主权实力已成为“主要列强”之一的条件下,在政治上基本是无效的,或者是反效果,在法律上则有可能触及违法(基本法第23条)。泛民主派应当寻求改变“挟洋自重”的政治行为习惯,探求转化为“忠诚反对派”。这一转化才是香港民主道路的正确方向,向外探求且一味对抗在政治上难有前途,也会拖累香港民主化进程。

沟通机制问题,我认为中央亦有意愿建立相关管道加强政治互动,但一方面双方的政治信任难以建立,常态化机制一直无法落实,另一方面则由于反对派习惯性猜忌及拒绝中央有关部门的沟通要约,以此显示其政治立场坚定性,吸取本地选票。2017年林郑特首上任后倒是倾向于扩大和泛民主派的政治沟通,甚至吸收部分人士加入政府咨询架构,但此次修例显示反对派在基本意识形态和选举利益上仍然固步自封,难以走出“政治心魔”。  

未来的政治沟通机制仍然缺失,但香港良好管治呼唤这样的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和维系。纯粹依靠特区政府甚至本港建制派可能难以实现,中央部门如何精巧设计及真诚以对,泛民主派如何“舍外就内”忠诚转化,都需要各自迈出一步,才能逐步避免香港管治重大议题上的误解误判和激烈冲突,共同致力于维护香港高度自治、繁荣稳定及对国家的正向贡献力。


10. 香港反逃犯条例事件使香港政府管治威信跌到低谷,及后,香港政府又应该如何重建管治能力、解决社会撕裂的问题?  

答:林郑团队本来开局良好,甚至因有所偏向于泛民及本土青年而受到建制派批评。此次修例风波对林郑本人及其团队的管治威信和进一步的管治意愿造成重要打击,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打击林郑团队威信固然有助于间接对中央施压以及提升后续选举人气,但却可能造成瘫痪香港管治、损害法治权威、拖累经济民生政策进程的负面效果。

   就特区政府的管治重建而言,需要注意到:其一,不能仅以公务员事务性思维治港,而需要锻炼和激发政治家思维和战略判断力,避免此次修例“好心办坏事”的不利结果;其二,认真检讨和修补香港民生痛苦点和政策扭曲状况,着力解决民众上楼难、发展难等焦点问题,凝聚多方力量打破香港“地产霸权”,精准有效地凝聚民意及合法性;其三,善用大湾区框架、资源及发展机遇,推动香港专业人士尤其是青年北上创业就业发展,通过“大湾区看香港”的思维格局提升结构性缓解香港本地政策资源压力;其四,增加对香港教育体系和政策的检讨改革力度,改观香港青年学生的偏颇国家观和历史观,推动社会文化生态的理性化及对话商谈伦理的形成。  

   

(本专访摘要刊载于《亚洲周刊》总第33卷第27期,2019年7月14日出版,全文刊载于周刊公众号“亚洲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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