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军:杨振宁的“做法”和钱理群的“说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614 次 更新时间:2017-02-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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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军  


本文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特级教师韩军老师授权爱思想网发表,对语文教学感兴趣的爱思想网读者可以加入韩军老师的工作室“韩军在线”(QQ群号:614121044)


昨天读了一篇文章,《你以为杨振宁爱的是国家?他爱的是国体!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789c090102xg9c.html ,文章作者指出,杨振宁并非“爱国”,首先,他爱的是这个国家的官僚体制,对他有利;其次,他爱的是这个国家的科研体制,对他有利;第三,他爱这个国家的税收体制,对他有利;第四,他爱这个国家的医疗体制,对他有利。按照文章作者的意思来推断杨振宁,那么,杨振宁先生,就大概是一个贬义词意义上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这个概念,是钱理群先生提出来的。当然,钱先生说的不是杨振宁先生。钱理群我想说,杨振宁(包括任何人)的功利心、精明算计、“精致利己”(这四个字的组合是钱理群提出的),如上文所述,是可以指出来,说给大家的,也可以说给学生,不要对学生掩盖。但不可、不宜苛责杨振宁的“做法”。

我对钱理群先生对“精致利己主义者”的强烈指责,持保留态度。其实,说透了,“精致利己”是每个人的本性,上至国君,下到平民,甚至被宣传被包装的所谓道德标兵,优秀分子,很多都是“精明利己主义者”,或者至少他们身上都有“精明利己主义”的影子。如果过分苛责“精致利己主义”,那么,这个社会的最终结局就是,人人都成为伪君子。

胡适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

钱理群先生激愤苛责“精致利己主义者”,就有强烈的对人进行“道德指责”的意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多强调规则、多建立规则、多遵守规则,少对他人进行“道德苛责”。

想一想,只要“利己”,就难免“精致”,甚至必然“精致”,这几乎就是一种生物本能。“精致的利己主义”,这是一个文学化的、鲁迅杂文式的、过分情绪化的概念,这个概念充满了鲁迅式文人的愤懑、激动甚至偏激,缺少了胡适先生那样的达观、理性、宽谅。钱理群先生浸淫鲁迅文字一生,中国中青年文人大量阅读着鲁迅先生的作品而长大,所以,整个中国文化界、知识界(更别说微信朋友圈了),往往洋溢着从鲁迅和北岛那里“模拟”来的愤懑、质疑、狂躁、峻激甚至偏激,“我不相信”,“一个也不放过”等等情绪,却总缺少胡适先生所拥有的那份达观、理性、理解、容忍、宽谅与温和。

这几天网上对杨振宁先生的指责、批评,有三点不对:

第一,充满了太多对杨振宁先生的“道德苛责”。

第二,批评者,本来应该针对媒体和官方,以及我们的某些教育工作者,故意遮盖杨振宁先生的“精致利己”目的,却把杨振宁包装成“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批评者应该对包装者、宣传者、掩盖真相者,进行批评。所以,可以把批评的矛头多对着媒体和宣传、教育,不要对着杨振宁本人。杨振宁道德不完美,但是,杨振宁的个人选择、人生历程,几乎时时处处基本遵守着规则、利用着规则、合乎规则。再想想,如果苛责杨振宁道德不完美,那么,天下哪一个人,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国君,古今中外绝大部分个体,谁是道德完美者、纯白如雪者?

第三,公众很少有人了解下面这些事实。杨振宁先生曾经向清华捐款六百多万美金,协助国家建设二十多座物理学实验室,培养许多高层次物理学人才,以清华名义发表SCI论文几十篇,杨振宁先生“将清华三个物理研究领域提高到世界一流”(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语)依靠自身影响力吸引海外物理学工作者来华工作或交流(包括姚期智),依靠自身影响力在联合国作证,为我国在钓鱼岛的主权发声,提议创立中科大少年班(有人说是李政道)和第四代光源项目在中国的落户。杨振宁在清华大学虽有100万人民币年薪,但分文不取,悉数捐给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不仅如此,他售卖在美房子的100万美元、部分诺贝尔奖金都捐给了清华。这些贡献之大,绝对不是锦上添花四个字所能囊括得了的。而且他在美国也没有做出危害中国国家主权的事情来。——这是贬义词的“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行为吗?

道德,可以用来律己,不要用来律人,不能用道德苛责他人,这就是“己所欲,勿施于人”。(注意,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个人,可以对自己,克己,做一个高调的道德主义者,他自己完全可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律己,宜用“高线”。

一个人,断不可以“克人”,要求他人做一个高调的道德主义者,尤其不能要求他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对人,宜用“底线”。

孔子说过“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他说的是“克己”,而不是克人。

克己复礼是美好的,值得称赞的,大书特书的。

克人复礼,是不能倡导,不能宣扬的,甚至是坏的。因为,大肆宣扬克人复礼,宣扬让他人“爱国”,让他人“为某某主义而献身”,不容忍或者贬抑“合理自利”、“合法自私”乃至“精致利己”,容易让一个社会制造、产生大批“伪君子”。

一个人不逾越规则、遵守规则的“自利”,精于算计地利用“规则”来“精致地利己”,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这是一个自由社会的底线。(当然也没有必要大力提倡,因为这是人的本性使然。)

杨振宁改回中国国籍,如果出于以下四个目的,是应该理解的,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即“首先,他爱的是这个国家的官僚体制,对他有利。其次,他爱的是这个国家的科研体制,对他有利。第三,他爱这个国家的税收体制,对他有利。第四,他爱这个国家的医疗体制,对他有利。”这四个“精致利己目的”,都是合理、合规则的,不应该受到指责。

杨振宁先生,已经达到了做人、作为科学家的基本底线,并且高高超越底线之上。合理,合法,就合格,且优良,更重要的是科学成就出类拔萃,他是目前地球上活着的排名首位的最伟大物理学家。“我们常常可以听到一些物理学家的名字,像麦克斯韦、爱因斯坦,量子力学初建时的海森堡、薛定谔以及狄拉克。现在再要往下排的话,我想杨先生的名字就要算在里面了。”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原院长聂华桐教授曾如此评价杨振宁在物理学家“英雄榜”中的地位。杨振宁先生“宇称不守恒”理论,是对于全人类的巨大贡献。"在人类科学发展史上,20世纪堪称物理学世纪,物理学家繁若群星。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爱因斯坦是物理学的旗手,那么下半叶当推杨振宁。正像相对论于爱因斯坦一样,规范场是杨振宁在物理学领域的最高成就。 "(高策:《杨振宁与规范场》,载《科学与中国人》1995年第3期)我们不能囿于“爱中国”这个小圈子、用“爱中国”这把小尺子,来衡量一位对全人类做出巨大、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只站在一个国家的立场上而忽视了人类立场,那就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更何况,杨振宁先生对于中国做出的巨大贡献,很多公众并不了解,已如上所述。

当今公众可能还不了解这种情况,假如杨振宁先生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归国,对中国来说,搞理论物理的科学家,于那时中国基本无用,被反右和文革搞死,却是大概率的。他妻子是杜聿明的女儿。杜聿明是国民党“战犯”,尽管后被特赦。杨振宁先生作为国民党“战犯”的女婿,如果回国,能活过文革可能性不大。1962年,杨振宁在日内瓦见到父母。父亲杨武之告诉他:“新中国使中国人真正站起来了:从前不会做一根针,今天可以制造汽车和飞机。从前常常有水灾旱灾,动辄死去几百万人,今天完全没有了。”杨振宁的母亲在一旁给父亲泼凉水,“你不要专讲这些。我摸黑起来去买豆腐,排队站了三个钟头,还只能买到两块不整齐的,有什么好?”

下面看看两位回国的两弹元勋的经历:

姚桐斌,两弹一星元勋、航天材料科学家,1946年到1956年,到英国、德国、瑞士深造,获得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学博士学位。1957年归国效力,1968年,文革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

赵九章,两弹一星元勋,东方红1号卫星总设计师,中国人造卫星事业的倡导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现代地球物理科学的开拓者。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获得获德国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归国。1968年10月26日,因不堪红卫兵的迫害,自杀身亡。

如果杨振宁先生五六十年代回国,极有可能,像姚桐斌、赵九章那样,死于文革。那样的话,对全世界来说,世界少了一位顶级物理大师,物理“规范场”学说,不知要晚多久出来。对华人来说,也许后来就偶尔出个诺奖级别的华人,仅满足荣耀;可是对于全人类来说,不知还要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会出一个杨振宁先生这样的世界顶级物理学家!

杨振宁在毕业之后没有选择与邓稼先一起回国,两人获得的物质报酬悬殊极大,这也成为批评者一个论据。邓稼先搞“两弹”总共得20元奖金。而杨振宁李政道共获得诺贝尔奖,奖金就高出邓稼先十万倍。我要说,如果大家智力正常,难道不是应该抱怨和追究,当时的国家当局为什么给邓稼先如此之少,而绝对不应该抱怨杨振宁从诺贝尔奖委员会获得的如此之多吗?大家还不知道,杨振宁与邓稼先亲如兄弟,多次挽救文革受难中邓稼先,请阅读《一生挚友 杨振宁多次挽救邓稼先》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810/13/8815056_582226649.shtml 还要告诉大家一个细节,邓稼先的岳父,是许德珩,是当时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家领导人。杨振宁的岳父是杜聿明,国民党中将军长,尽管获特赦,但仍然是阶级敌人战犯。杨若回来,就是挨批斗找死无疑。邓回来,最后总有最高的保护。这些历史细节,都被宣传者故意遮蔽。处于当时具体情境中的邓稼先、杨振宁,内心肯定都有对于自己个人前程的真实的权衡。邓稼先回国,腰里总缠着一根“保险绳”,他是国家领导人的“乘龙快婿”,杨振宁若回国,腰里不但没有“保险绳”,却反而夹着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他是国民党战犯的女婿。邓与杨,面对中国大陆当时恶劣的政治斗争环境,他们做出这种个人权衡,是合情合理的。换句话说,包括邓稼先先生在内的这种“个人权衡”,不就是一种中性词义的“精致利己”的推敲、计算吗?对此我们都应设身处地,给予等量齐观的充分理解和宽谅。“个人权衡”、推敲、计算,中性词义上的“精致利己”不但不会污损“爱国者”的形象,反而会使“爱国者”形象更加真实可信。也有必要跟学生、读者、国民,讲清这个背景,讲清邓与杨的“个人权衡”、推敲、计算,中性词义上的“精致利己”。不宜只宣传、灌输空洞的、拔高的“爱国主义”。不宜把一个举到天上,同时把另一个踩在脚下。邓肯定是爱国者,杨绝非叛国者,也是爱国者,杨同时又是一位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爱人类者。

杨振宁先生在海外,一直惦念着自己的国家,想着为祖国做事。1973年,杨振宁先生作为诺贝尔奖的推荐人,准备提名推荐中国的“胰岛素”项目,参评1974年的诺贝尔生理化学奖,为此写信给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可惜被短视的中国以“诺贝尔奖是资本主义国家颁发,我国不宜接受”而拒绝。

由此看出,杨振宁先生是怀有一颗爱国的赤子之心的。大家也可以想想,那时国家高层对人类科学的认知,竟狭隘到如此地步,那么当时这个国度,是否适合杨振宁先生这样的巨匠回来生存?

同时,我们不能因为杨振宁先生是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是一个杰出的物理学家,就要求杨振宁先生“必须”达到很多人都无法企及的道德“高线”,比如要求他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标杆,甚至做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楷模!杨振宁先生“杰出”的是他的“智慧的大脑”,我们不能因为他有“杰出、智慧的大脑”,就要求他、命令他“必须”有“杰出的、超人的道德”,“必须”做“中国人的爱国的道德楷模”、“道德标杆”。一个文明、自由的社会,任何人,没有这种要求他人在道德上“必须怎样”、“必须如何”的权力!我们反而应该大力维护杨振宁先生“合理自利”、“合理自私”乃至“精致利己”的个人权利。我们应该明白,律己宜用道德“高线”;待人,宜用道德“底线”。即使我们面对一位人类杰出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也不能放弃这个原则和标准,即,我们坚决不能用道德“高线”,来要求和约束杨振宁先生。

应该指责的是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假如,杨振宁故意掩盖以上四个目的,却仅仅标榜自己是“崇高的爱国主义者”。杨振宁的确有“装”成的“崇高爱国主义者”的表现、表演,官方急于要把他包装成“爱国主义典范”,他也乐得顺水推船。可是,大家想一想,为什么杨振宁先生在美国,入籍美国之后,就没有“乔装”成“爱美国者”,没有顺水推“船”呢?因为美国官方、美国的文化土壤,不宣扬、不包装那种表里不一、两面人格的“爱国主义典范”。也就是说,美国没有逼人“装”、让人“装”的文化土壤和政治土壤。相对中国来说,美国的人际氛围,容易让人坦诚。因而,杨振宁先生,在美国,不必“装”;而在中国,必得“装”,你若不“装”,官方会给你“包装”。第二,假如有第三者(比如官方、媒体和教育工作者),故意对读者、观众和学生,掩盖杨振宁先生以上四种目的,而仅仅说杨振宁是“崇高的爱国主义者”。以上这两种情况,都是在人为、有意地炮制“伪君子”、“道德标兵”,都有可能产生大量的效仿“伪君子”的人。所谓“伪君子”,就是私下里“利己”,私下里“精于算计”个人利益,而口头上、宣传上、包装上却高调标榜“爱祖国”、“爱他人”、“不为己”、“不为名利”。

利己,当然不值得高扬,但是也同样不应该受到谴责与批判。利己主义是一个中性词语,不应该是贬义词(当然,我也坚决反对把“利己主义”当成一个褒义词,来倡导)。利己主义者,是每一位正常人的品性。而利己,为什么变得“精致”起来的呢?是因为大环境、大氛围不允许“利己主义者”生存,不允许“利己主义”话语正常流通。人人都喜名爱利,甚至人人皆争名逐利,却人人又讳名讳利。在一个时时处处皆谴责和批判“利己主义”、人人皆口头上否认“争名逐利”的环境和氛围里,甚至连北大钱理群先生这样的以思想者著称的著名教授,也不能理解和宽容“精致利己主义者”。于是,“利己主义者”就乔装自己了。把自己乔装成“他人主义者”、“爱国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者”。由此,利己主义者,就“精致”起来了。所以,“利己主义”之所以伪装得“精致”,首先是因为存在一个不利于“利己主义者”生存的伪善的文化环境、伪善的政治环境。想想,多少官员巨贪,装清贫;多少“为人民币服务者”,伪装成“为人民服务者”。

还要还做重要补充,“爱国主义”这四个字的内涵里面,不应该是空洞的,不应该是宏大不实的,不应该是利他不利己的,不应该是只求奉献不求回报的。“爱国主义”四个字的内涵应该是具体的、切人的、既利他也利己的,应该充满对每一位个体的具体、细微的关爱,一句话,爱国主义,应该是“契约式”的,应该是既约定了奉献也约定了回报的。具体来说,“爱国主义”内涵里面,理应包括、并且允许,首先,这个国家的国体,对他有利;其次,这个国家的科研、文化、教育体制,对他有利;第三,这个国家的工资、税收、住房体制,对他有利;第四,这个国家的医疗、养老等等体制,对他有利。“对他有利”,其中的“他”,指的是任何“爱国者”,不能专指一小部分权威、官僚、著名人物。

“爱国”应该是“爱者”与“被爱者”之间、个体与国家之间,签署的一份奉献和回报的平等契约。如果“爱国主义”里面,没有对全体爱国者都有利的内涵,而全部是对爱国者不利,对一小部分权威、官僚有利的内涵,那么,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爱国者,何必爱国!如果“爱国主义”,仅仅是要求个体为国家奉献,国家不给予个体相应的回报,甚至像郭桐斌、赵九章那样连基本生命权都得不到保护,何必爱文革那样的国!

当一个社会,人人都出于“合理自利”、“合法自私”乃至“精致的利己”的目的,来要求社会,要求国家和政府,对不能实现“合理自利”、“合法自私”、“精致利己”的体制、规则,进行改革,甚至,当每一位个体,能够自信地、光明磊落地高扬自己“合理自利”、“合法自私”“精致利己”的个人权利,绝对不要“装”成“他人主义者”、“爱国主义者”、“道德楷模”,竭尽全力、不惜代价维护自我个体“合理自利”、“合法自私”乃至“精致利己”的个人权利时,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大有前途的社会,一个有希望的社会,一个健康的社会。

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大喊空喊空洞的“爱国主义”、“他人主义”宏大口号,喊口号的人自己一心一意想着“专门利己”,却一味要求他人“爱国”,一味指责他人“不爱国”,甚至大批特批他人(如杨振宁)的“合理自利”、“合法自私”、“精致利己”,或者媒体宣传和教育工作者,故意掩盖和隐瞒诸如杨振宁先生的“合理自利”、“合法自私”、“精致利己”,又故意夸饰其“崇高动机”,以致使得“合理自利”、“合法自私”、“精致利己”不能在太阳底下光明磊落地畅行,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是一个伪善的社会,一个病态的社会,甚至是一个肮脏的社会。

在一个“大国寡民”、“强国弱民”的时代,在一个视民权、个人权利为粪土的专制时代,中性词义的“精致的利己主义”,可能是对“寡民”、“弱民”、民权、个人权利的机智而无奈的保存、保护,可能是对强权、专制,卑弱而聪明的抗争。胡适说:“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立得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杨振宁先生的“精明”也好、“精致”也罢,就有了对每一位弱小个体的积极意义,甚至示范意义。专制、强权之下,作为草芥的弱民、子民,你若不“利己”,强权不会“为你”!“精致利己主义”针对的目标、削损的对象,不一定“他人”,不一定是个体的“你我他”,它所削蚀、所“损害”的目标,正是“强权”、“专制”,针对的正是视百姓、视个体、视知识分子为草芥的强大势力。杨振宁先生坚守“精致的利己主义”,至少说明杨振宁先生,不是一个奴才,不是一个无脑的、不切实际的“愤青”,他不容易被专制、强权洗脑,不容易被专制、强权摆布、忽悠。

“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这种社会,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坏的。

至于谁,有可能“ 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这倒是需要全体公民,睁大眼睛,高度警觉的。

落到一句话上,如果我们的社会,多一些杨振宁先生这样的中性词义上的、完全合乎规则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必须去掉他的“装”;同时少一些钱理群先生这样的、站在道德至高点上的对“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苛责,相应多一份宽容、理解,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早、更多现出文明的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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