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娥: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以欧洲国家经验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0 次 更新时间:2016-07-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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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娥  

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建构过程:一个是国家领土和边界的形成和确立,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组织的建构;另一个是在国家疆域之内具有不同族裔文化背景差异的人口中间创造民族性和民族认同。这两个子过程彼此渗透不可分割,又有不同的内涵特征,在时间上也不同步。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两个过程的区别和不同步。一个最常见的表现,就是重视革命、战争和政治运动这类短时段历史事件对国家建构所起到的摧枯拉朽、除旧布新的作用,忽视民族文化的养成和认同心理的培育的长时段的特征,把需要在历史长时段中完成的任务当作短期目标去追求,在当下的政治中采取了强制性的同化政策,从而引起多元社会的种族与文化的冲突。欧洲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揭橥了民族的建构过程并不止于国家建立之时、更重要的工作是在国家建立之后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工作包括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过程中的疆域和行政资源的整合、国家制度法律建设、由国家发动的文化和社会整合与共同心理的塑造等。

现代世界体系下国家领土范围的确定性和领土上生活的人民在族裔、文化和历史传统上存在的多样性,使国家整合过程成为必要。这个整合过程就是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其中既包括地域和司法行政资源的整合,也包括对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整合,即将在国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居民打造成具有共同身份特征的现代国民。在国家境内所有旧有民族或历史文化集团中创造对国家的政治认同的过程,就是现代民族的建构过程,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其民族性的过程。本文在汲取国内外学术界关于民族和国家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这两个子过程进行了审视,其中既包括对国家疆域和行政资源的整合,国家制度和法律的建设这些重要维面的讨论,也包括对由国家发动的文化和社会的整合、官方历史的编撰等属于文化维面的内容的讨论,以及对所有这些整合对于现代国家打造民族心理、构建民族认同所产生的重要作用的阐述,并且对民族国家建构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


一、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的逻辑联系


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有两方面的内容,即民族的建构和国家的建构。一般说来,现代民族的建构和国家的建构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建构包括国家政治结构、制度、法律的建设,包括行政资源的整合和集中,使国家能够对其主权范围内的领土实施统一的行政控制,此即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一个“内部绥靖”的过程①。民族建构则不同,按照安东尼•史密斯的说法,它主要包括共同体的记忆、神话以及象征性符号的生长、培育和传递;共同体的历史传统和仪式的生长、选择以及传递;“民族”共享文化(语言、习俗、宗教等)可信性要素的确定、培育和传递;通过标准化的方式和制度在特定人群中灌输可信性价值、知识和态度;对具有历史意义的领土,或者祖国的象征符号及其神话的界定、培育和传递;在被界定的领土上对技术、资源的选择和使用;特定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共同权力和义务的规定等。②但是,国家的建构和民族的建构又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在全体国民中间创造对国家的认同,在全体国民中间创造出一种政治凝聚力,使其成为具有共同身份特征的民族的过程,既与现代国家的建构密不可分,也与是国家在世界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世界体系通行的政治原则紧密联系。国家的疆域、主权、制度、结构在民族建构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民族的建构过程也反过来对国家的建构和巩固以及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产生影响。

民族建构和国家建构同时发生在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中,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彼此交叉、彼此渗透,但又有着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侧重点,并且在时间上也表现出差异和不同步。从时间上说,民族形成过程属于长时段,是社会结构和心理的变化;而国家的建构,既有疆域确定以及由此引起的人口归属变动这类属于短时段变化的内容,也有制度建构、法律建设和权利重组这些属于中长时段的内容。其中,疆域的重划、居民的归属,可能会因某一政治事件或权力重组而导致。一次战争,一次征服,一次政治运动(如分裂运动)都可能改变国家的疆域,改变国家的空间界限和人口的居留归属。

但是,这样的短时段事件,虽然也是国际局势和地缘政治的影响所致,却不可能截然地改变民族的文化和民族的心理特性,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消除人们在族性和文化上的差异,造就国家人口在文化和心理上的共同特性,在同一个标准下创造一个新的认同。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素质的创造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其中既有短时段发生的历史事件所起到的摧枯拉朽、除旧布新的作用,也有各个民族、各种文化通过长期的接触、碰撞和冲突所产生的磨合效果。在交往、互动的长时段中彼此承认和接受,形成多元共存、有容乃大的文化内涵。因此,现代民族国家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建构其民族性,对国家内部不同的人口集团进行整合,在具有不同历史文化和种族联系的人口中创造出政治的和社会的凝聚力,创造出把不同的民族连接在一起的制度文化,创造出对国家高度认同的政治文化,创造出一种与国家休戚相关的共同心理。

虽然在内容、侧重点和时间步骤上有相当大的差异,国家建构与民族建构之间却有着深刻而复杂的互动关系。如果说,民族建构的过程更强调的是一些具有主观性的东西,如象征符号、神话、记忆、传统、仪式、价值观以及和权力相连的一些态度、理解和情感等等,那么国家建构则不仅包含了诸如法律、制度、机构的建设这些客观而实在的内容,而且还通过制定法律制度等客观性活动,巩固建构民族性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使关于民族的一系列主观性的内容获得法律地位,成为新的民族的特性。此即通过国家的权力对价值观、象征符号、记忆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进行创造、证实、培育、选择、确定、保存和灌输。民族建构和国家建构往往相互为用,民族建构通过国家的权力使特定的文化价值观制度化,国家建构则从民族建构中获得国民的认同和社会凝聚力。


二、国家建构:领土和行政资源的政治整合


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既是国家确立自己的疆域和空间活动范围即领土的过程,也是在国家疆域之内确立自己的政治权威的过程,是在这一新的共同体各部分之间形成一种新的联系方式的过程。同时也是在共同体成员之间确定一种明显可见的身份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一种政治认同以区别于其他共同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构成民族国家的各个部分之间,根据现代世界通行的领土、人民主权以及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原则,建构起相对稳固的政治结构,确立了彼此之间的政治联系,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和制度联系,以及保障这种制度法律联系、实施贯彻这些政治文化内涵的各种组织和机构。可以说,现代世界的所有国家要维护自己的存在,都需要这样一个整合过程,也都经历了这样一个整合过程。

现代国家经历的这个整合过程一般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横向和纵向的整合过程。横向的整合,即对疆域之内的不同地区进行的地域的和行政的整合,对不同地域上的不同民族进行的政治和文化的整合。其中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行政资源的集中和国家权利的分配,文化和教育资源的整合等等;纵向的整合,是社会的整合,即对传统的社会等级进行的整合,废除了旧的封建等级制度,把社会所有阶层整合到统一的政治社会,创造在法律上享有平等政治地位的国家公民等等。这种横向的和纵向的整合,在全体国民中间创造出共同遵守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公共文化,创造出全体国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和政治认同,创造出维持国家这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所必要的社会凝聚力,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奠定了制度法律和社会的基础。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认为,民族国家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内部绥靖”过程,即国家行政资源集中的过程。这个“内部绥靖”过程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横向整合过程。“既然,固定的边界只有依赖于国家体系的反思性建构,那么,多元民族的发展就是中央集权以及国家统治得以在内部进行行政扩张的基础”③。吉登斯在这一点上,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只有当国家对其主权范围内的领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和控制时,现代意义上的民族(nation)和民族国家才得以存在。

安东尼•史密斯把这种整合行为称之为官僚式融合过程。他认为,这种官僚式融合过程包括人们熟悉的国家建构的许多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和司法体系;创立单一的税制和财政制度,建设统一的交通和通讯体系;精简行政机构以提高办事效率,将权力集中掌握在居于首府的统治者手中;形成专业化人事制度,使关键的行政管理部门由训练有素的人员充任;创立中央控制下的有效的军事政治和技术。在较晚的阶段,设立福利保障,劳动保护、保险、健康制度,并将教育逐渐地纳入国家建构之中。接着是将选举权扩大到中等阶层,然后是低等阶层,最后是妇女。④在这里,安东尼•史密斯实际上概括了现代国家建构的一般性过程。

由于历史发展的不平衡,在世界上的不同国家和地区,这个整合过程开始的时间、涉及的内容和采取的途径方式也有所不同。欧洲被认为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发源地,其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也开始得最早。较早开始民族国家建构的英国被视作现代民族国家先驱,而法国则被视为现代民族主义的典范和发源地。

英国近代国家整合和内部绥靖过程可以追溯到都铎王朝统治时期(1485-1603)。都铎时代发生的几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和改革运动,对英国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这就是由国王亨利八世发动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和1530年代发生的“政府革命”,以及对北方边境地区和原来享有封建特权的一些贵族领地进行的法律和行政整合。

从英王亨利八世个人意志来说,英国的宗教改革,也许只是他摆脱教皇控制、解决与王后凯瑟琳离婚案的一种手段。但是英国宗教改革运动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以及这些法律和行为所包含的历史意义,使它“不再是一种取决于国王个人意志的孤立现象,而成为一种国家的行动,一个体现了这个民族集体意志的行动”⑤。

宗教改革首先从外部打破了教皇和天主教会对英国的控制,杜绝了复杂的封建宗主关系可能给国家主权造成的威胁,建立起国家的外部主权。1533年由英国国会通过的“上诉法案”宣告,举凡在英国境内发生的各种事由、事务、争执和抗辩,均不受世上任何外国君主或权势人物之限制,也不得向任何外国君主或权势人物和机构进行上诉。⑥这就堵塞了教皇通过与宗教有关的司法诉讼案件干预英国事务的渠道。更重要的是,该法案还第一次明确地阐述了民族自决的主张,确立了国家在其领土之内的独立主权:“本英格兰为一主权国家,受最高首脑国王的统治”,“在国王之下的僧侣和世俗人等组成政治社会,各自在宗教和世俗领域享有司法行政的权利,不受任何来自帝国之外势力的干涉”⑦。

1534年,英格兰国会通过了“教士顺从法”,废除了教会独立的司法权利,在原有的大法官之外设立了高等代理法庭。从此,凡是与宗教有关案件的最后裁决权,一律转移到世俗法庭手中。同年实施的“教士首年薪俸法”,截留了原来上缴罗马教廷的教士首年薪俸和什一税。1536和1540年,国会又两次颁布了封闭修道院、没收修道院财产的法令。取消了教会的避难权,并且根据国家的意愿对教区进行了调整,教区的主教也改由国王任命。这些举措,剥夺了罗马教廷对英国的司法权和征税权,斩断了英国教会与罗马天主教会的联系,建立起名为安立甘教的国教,将罗马教会在英国的分支机构改造成自足自立自我管理的民族教会。

如果说宗教改革建立了英国的外部主权的话,那么16世纪30年代发生在司法和行政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则在疆域之内确立了国家的最高权威。由于复杂的封建宗主关系,中世纪欧洲很难找到现代意义上的统一国家。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俨然以国王自居,一国之君的权力很难辐射到自己的领地之外。虽然英国的情况不同于欧洲大陆,自诺曼征服以来国王就一直保持着对全体居民的直接权利和对地方相对有效的统治,但是封建特权的发展和王室成员之间复杂的血缘继承关系,以及王室成员之间的矛盾,还是造成了许多割据和离心的因素。英国各地存在着许多享有特权的封建特许地和半独立的地方割据势力。国王和贵族之间的矛盾有时甚至危及到王权的实施和王统的延续。15世纪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对王权的争夺,就导致了红白玫瑰战争这样的几乎囊括所有贵族的大厮杀。16世纪30年代,都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消除地方贵族的离心割据因素。如取消特许地的封建特权,镇压北方地方贵族叛乱,没收诺森伯蓝公爵的领地,处决发动叛乱的诺福克公爵,在北方成立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控的常设机构,取消威尔士和英格兰边境地区的界限,对边界地区的旧领地进行了重新划分,在威尔士推行普通法体系,设置四季法庭和治安法官等。这些举措,有效地削弱了北方分裂势力,结束了该地区在中世纪游离于中央政府之外的历史,强化了国家对这些地区的控制。与此同时,国家也给威尔士和边境地区新建立的数郡分配了一定数额的国会议席,使各郡的代表可以坐在威斯敏斯特的国会大厅里和其他地区的议员们一起共商国是。1560年,都铎政府又签订了“爱丁堡协议”,奠定了英格兰和苏格兰两王国合并的基础,并且确立了新教在苏格兰的地位,沟通了两王国的宗教感情,从而结束了自中世纪以来苏格兰与法国结盟从北面威胁英格兰安全的历史。都铎政府的这些举措,体现了“国家权威在疆域之内排斥任何其他权威”⑧的现代原则,扫除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有效统治的障碍,刷新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与此同时,都铎王朝还通过建立制度化的政府行政机构、建立国库、完善国家财政机构、建立稳定的税收制度、组建统一的国民防御体系、确立国会的立法功能等等行为,发展起国家的财政、税收和防务功能,拓展了国家的职能与内涵。这些被G•R埃尔顿教授称之为“政府革命”⑨的措施,开辟了英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长程,奠定了现代英国的疆域、制度、法律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它通过统一的宗教信仰、司法、行政和议会制度的推行,给整个王国注入了共同法律、制度和文化的黏合剂,使构成王国的各个部分在共同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文化的基础之上,结成为统一国家的有机整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不列颠民族的现代认同。[page]

同样,现代法国的一元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以及法兰西人民强烈的认同意识,也是在国家的政治整合和建构民族性的历史过程中获得的。现代法国的历史及其地理轮廓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1年恺撒征服高卢以及其后罗马对高卢的四百年统治。罗马统治的历史给高卢带来了一种语言、一个法律体系和连接高卢地区的道路轮廓。西罗马帝国崩溃后,高卢地区没有发生持久的分裂,被克洛维、查理曼等强大势力一再地统一。但是,公元9世纪中叶查理曼帝国分裂之后,高卢地区统一的政治局面被打破。根据公元843年由罗退尔、日尔曼路易和秃头查理三人订立的凡尔登条约,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得到的领土仅仅包括些尔德河、缪司河以西的地区。公元870年,日尔曼路易和秃头查理又签订墨尔森条约,瓜分了夹在他们之间的罗退尔的领地。这就是后来形成法兰西王国的地域基础。就是在这片土地上,政治统一的程度也远远落后于查理大帝时代。在11世纪,法王的实际统治范围仅仅局限于从巴黎到奥尔良这块狭长的地带。而其他地区则处于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的控制之下。这些封建领主不仅在各自的领地上各行其是,而且经常与外国势力联手对抗法国国王的集权举措。就是在百年战争之后,法王也不得不借助民众的支持,同地方割据势力进行斗争。直到15世纪末路易十一统治末期,法兰西王国的土地和国王有效的统治范围才开始大致重合,王权才辐射到封建领主的世袭领地。此后,历经佛朗索瓦一世、路易十四几代国王对贵族中等阶层以及边缘地区进行的官僚式融合,法国才开始走向一元化中央集权国家的道路,进入了所谓的绝对主义专制统治时期。即便在这时,各种各样的地方领主特权以及到处林立的关卡路障,依然严重影响着王室法令的贯彻实施和法国领土上的自由贸易。中央政府通过派出代理人(总督和税务官员等)建立对地方的直接统治的企图也往往受挫。巴黎的中央政府也仍然不得不向坐大的地方利益妥协。⑩

在法国,安东尼•史密斯所说的国家内部政治体制的整合,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和司法体系,创立单一的税制和财政制度,建设统一的交通和通讯体系;精简行政机构以提高办事效率,将权力集中掌握在居于首府的统治者手中;形成专业化人事制度,使关键的行政管理部门由训练有素的人员充任;创立中央控制下的有效的军事政治和技术等等,都是通过法国革命实现的。法国革命继承了由先前王朝统治铺垫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原则,把它视为国家和民族构建的合适框架,继续并且扩大了这个建构国家的过程。特别是在王权薄弱的一些领域,如统一立法体系,消除国内的贸易壁垒,镇压行省的反抗,取消贵族和教会的特权,颁布航海条例,恢复保护主义政策等方面。革命时期的政府不断从巴黎向外围地区扩展其权威,并向其居民履行征税、募兵、司法、行政的集权国家职能。通过强制性的地域整合、司法行政机构的整合、官僚队伍的整合,以及教育文化资源的整合,确立起统一的国家权威和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从19世纪后期开始,普遍义务教育也被用来构建民族认同和民族的价值体系以及标准化的民族语言。与此同时,国家还用保护政策促进并保护了逐渐发展起来的民族的经济和国内市场。1870年代以后,法国又修建起了以巴黎为中心向各地辐射的铁路和公路,通过这样一个具有向心力的通讯和运输网络,把国家的疆域连接起来,加强了地方与中央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行省的中产阶级受到巴黎政治经济地位和社会文化生活的强烈吸引,逐渐移居首都,采用首都的方言,并且把孩子送到巴黎的学校和大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地方与中央的联系和对中央的向心力都大大加强。原来生机勃勃的法国地方中产阶级已经不复存在。法国无论从经济文化上,还是从国家体制上,都成为一个一元化的国家。20世纪的福利制度更起到了强化国家认同和共同价值观的双重作用。


三、民族建构的重要内容:由国家发动的文化和社会整合


按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说法,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那么,政治地域即国家的领土范围,就构成了想象共同体的具体空间和外部界限,构成了建构共同体和民族性的现实基础。而现代民族的建构过程就是发生在这个现实的地域基础之上的。如果说,前面我们讨论过的法律制度的整合大大促进了这个共同体内行政权力的集中,增进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在国内各部分之间创造了高度的政治经济联系,那么现代国家对其领土上的人民进行的文化整合,诸如民族神话的创造、各地方言的整合、官方语言的厘定,以及官方历史的编撰,则对现代国家的民族性的形成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还是来看法国的例子。法国革命之前,在现代法国土地上居住的居民,远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不仅存在各种地方封建势力和各种地方认同,各地居民的语言、文化、习俗和经济生活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相当大的一部分居民都不讲法语。法国革命时期留下的一份文献中记载,当时的一位名叫贝莱尔(Barere)的官员曾向公安委员会报告说:“联邦主义者和迷信的人讲布列塔尼语,憎恨共和国的人讲德语,反革命讲意大利语,狂热者讲巴斯克语”?。这段史料直接反映出当时法国居民在语言上的多样性,从而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法国土地上文化的多样性。对此,20世纪法国伟大的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更是直言不讳,“法兰西确实具有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显而易见的,持续的,根深蒂固的”?。

现代国家缔造民族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是在其居民中间确立民族特性,创造居民彼此之间的相互认同,以及对国家的政治认同。这就需要整合疆域上的居民的文化,创造一种共同的文化特征。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创造一种共同的语言,通过共同语言的纽带把居民联系在一起,使之获得一种确定的身份特征。在法国,现代法兰西文化的建构,以及作为法兰西民族语言的法语地位的奠定和法语的普及,都是在现代国家缔造民族性的过程中完成的,并且是现代法兰西民族建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国革命时期日益增长的民族意识,促使政府采取了统一语言的坚决态度。?革命时期和以后的历届政府都推行毫不妥协的“法语化”政策,对拒绝接受法语的非法语居民展开了长期的斗争。在直到16世纪才最后被并入法国的西部边缘地区布列塔尼,国家采取了坚决的“去布列塔尼性”和“语言清洗”政策,在学校讲布列塔尼语的人受到严厉处罚。上述那位大革命时期的名叫贝莱尔的官员甚至向公安委员会建议,根除那些威胁到新生民族国家安全的语言威胁,把阿尔萨斯人彻底地清除出法国,以便给那些居住在法国却不讲法语的人一个警告。在此后的两个世纪里,国家铲除布列塔尼等地方语言的努力几乎没有停止过。1845年,菲尼斯泰莱地方的一位行政次官在一次学校校长会议上动员说,“先生们,请牢记,你们被派到这里的唯一使命就是消灭布列塔尼语”?。甚至到了1925年,当时的法国教育部长还宣称,“为了法国的统一,布列塔尼语言必须消失”?。20世纪下半叶,在欧盟的压力之下,法国政府才对布列塔尼等地的地区民族主义的语言文化要求做出让步,承认布列塔尼语言文化的权利?,布列塔尼语才又在当地人中间有了一定程度的复兴。

在整个19世纪,法国在文化领域里都采取了类似于在布列塔尼实行的那种文化均质化的政策。面对由不同成分组成的法国农民生活多样化这个现实,法国国家的同化政策表现出了巨大的力量和持续的坚韧性。布列塔尼不过是这个大规模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特别突出的事例。法国国家的这些严厉的语言政策,在普及法语和官方文化的同时,也通过这种共同的语言特征和语言联系的缔造,给在法国土地上生活的所有居民强行赋予了一种文化属性,创造了彼此之间认同的语言文化标准和外部确认的明显特征,从而使法兰西民族成为一个有着牢固的内部文化联系和确切的与其他共同体有明显的外延界限的现代民族。

语言和文化同化的目的,在于增进人民之间的内聚力,创造人民对国家的高度认同。但是,仅有语言的一致性还是不够的。现代国家在创造其民族性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编撰一种与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相一致的“民族的”历史,求助于过去时代的合法性来创造一种现代的政治合法性和文化认同感。现代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在建构民族性时都诉诸历史,都从历史当中寻找其诉求的合法性,通过建构一种共同的历史和文化,来建构集体认同,调动人民的效忠意识和献身精神,动员人民对政治和其他国家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布勒伊利高度评价了历史的作用:“民族主义者所欲求的团结建立在拥有土地之上:不是任何土地,而是历史的土地,过去世代的土地,看到了民族俊杰如花盛开的土地”?。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强调现代民族建构的同时,也强调了民族建构过程中发生的这种“捏造”历史、“发明”传统的现象,强调这种“捏造”的历史在增进人民之间的内聚力、形成共同文化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21。

对史学史的研究表明,现代历史学的大发展与现代民族建构的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19世纪,通过历史教育培育民族情感的行为和意图在欧洲蔚为大观。历史学作为一种公民教育的手段,堂而皇之地进入官方的教育计划,成为促进国家统一、建构民族认同的工具。当时法国著名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基佐,不仅亲自撰写了《法国革命史》而且组织了法国历史学会,出版发行了一系列的历史档案和法国编年史著作。在他当政时期,历史研究成为一项国家的制度。22曾经担任第三共和国总统的梯也尔,也写了长达十卷的《法国革命史》,为法兰西民族的建构造势。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失败后,为了培养能够抵挡普鲁士进攻、收复阿尔萨斯和洛林失地的“法国人”,梯也尔领导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提出明确目标,在法国建立大众化的、标准化的公共教育体系,在学校各个年级教授标准的历史教材,以法兰西人历史上的英雄与美德教育学生,向他们灌输法兰西民族的伟大历史,培育他们的民族主义精神。23而同时代法国作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的一课》就是这种观念背景的产物,是通过语言、文学和历史向国民灌输爱国主义和民族情感最成功的典范。

通过历史教育建构民族认同,普遍存在于现代世界许多国家。19世纪末日本“明治维新”后就颁布了教育敕令,建立了大规模的等级制教育体系,向国民灌输现代知识和日本的天皇史观。20世纪,埃及、叙利亚等伊斯兰国家,也同样通过其大众教育体系,解释民族主义运动的本质、目的和价值。在非洲,摆脱殖民统治建立的新兴国家普遍进行的一个文化活动,就是利用民间的神话传说和部族记忆编撰统一的官方历史。通过公共教育体系、标准化的文学和历史课本,叙述其民族的历史与贡献,描述其民族英雄,培养公民的民族情感,以此统一人们的思想,为政治认同提供一个核心框架,在人民中间创造政治凝聚力。20世纪60年代以后,非洲口述历史和历史写作的繁荣,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们对一代代口头传递下来的各种集体记忆、神话和传统进行整理和发掘,将其构建成一部部前后一贯的族裔历史。这种由官方和精英们加工创造的传统和修订整合的历史,就是安东尼•史密斯所谓的“上层文化”。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为国家政治和文化整合服务的目的,为国家的统治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虽然在那些地方文化传统悠久而深远、与“发明的传统”迥然相异、中央权利集中过程曾遭遇过激烈反抗的地区,地域性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历史记忆对官方厘定的历史和上层文化的反抗会持久存在,甚至非常强烈。


四、社会文化整合与民族心理的塑造


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所包含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是在具有族裔和文化多样性的国民中间建构出统一的民族性。建构民族性的过程一方面包括由官方主持的厘定和强行普及统一语言、创造发明文化传统和“民族的”历史等内容,另一方面也包括民族心理的塑造和公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光有政治地域的整合和语言的统一、传统的发明,是远远不够的。仅仅通过行政整合组成的国家,不能在它的公民中间建立起一种自觉的政治联系。甚至共同祖先的神话和共同的历史传统,也不足以发挥社会黏合剂的作用,创造出一种发自民众内心深处的利害相依、命运与共的归属感。而且,创造的历史、编造的神话和发明的传统,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能够起到增进社会凝聚力的作用的同时,也常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和挑战。因为它无法解释现代国家疆域中确确实实存在着的种族文化多样性和习俗、传统的差异性,无法把具有明显的历史文化差异的地方性民族集团的记忆都统一到官方的历史解释之中。建构现代民族,在国家疆域之内的所有居民中培育出一种不惜为之抛洒热血、牺牲生命的忠诚情感,创造全体国民对国家的高度政治认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内容,那就是社会平等和政治民主,这也是我们前面所说的纵向整合的内容。

纵向整合是建构民族性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在现代欧洲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上,它不仅包括反对罗马教会、反对封建等级特权、反对君权神授的王朝继承制度和君主绝对权力的政治世俗化的内容,还包括对社会等级制度的挑战,在观念和社会生活上调整个人与法律、政治与社会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创造出公民平等和政治民主。这个意义上的建构过程,本身就是与社会阶层的开放和流动、社会和政治决策的民主化进程联袂而行的。它把原来的国王和封建领主的臣民,提升为拥有平等法律社会地位的公民,把原来不属于同一社会等级的人口整合到共同的社会生活,使其成为在一个共同的地区居住、在共同的政府治下对共同的公共事务拥有发言权、并意识到其共同文化遗产和共同经济利益的“民族”的一员。此等内容,如前面谈到的法国革命,在法律上废除三个等级,使全体法国人成为平等的法国公民;如中国废除了封建等级制度和贵族特权,在全体公民中创造了政治法律和社会生活上的真正平等。而这种社会民主和平等的因素,正是现代民族的巨大凝聚力的根基所在。

托克维尔在谈到法国大革命的功绩时这样写道,“人类生来平等,因此应该废除种姓、阶级、职业的一切特权,人民享有主权,社会权力至高无上,统一规章制度……所有这些信条不仅是法国革命的原因,而且简直就可以说是大革命的内容,它们是大革命最基本的业绩,论时间,则是大革命最经久最实在的功绩”24。法国革命所做的这一切,正是建构民族性的重要内容。通过社会和政治的民主化,在全体成员之间创造一种集体认同和归属感。这种归属感和认同意识是现代民族存在的重要前提,是动员民众参与战争和民族事务的最深厚的力量源泉。正是它把个人的命运与民族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调动起千百万人为之奋斗献身的情感和热情,使现代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变成为所有成员利害相依的命运共同体。法国革命中民众表现出来的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仅是从同外部敌人的竞争过程中产生的同仇敌忾,而且也包含从旧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的新公民捍卫自己刚刚获得的自由和权利的政治热情。在这个新的民族的视野中,同不列颠和反法同盟之间的战争,捍卫的不仅是法兰西的荣誉,也是每一个法兰西人民的自由。因此,在法国革命的每一个危急关头,都有民众挺身而出,高唱马赛曲奔赴首都,奔赴战场,像保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一样,保卫革命的果实,保卫法兰西民族的国家。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试图对欧洲民族国家的兴起做出解释时,也多次强调政治因素对民族心理产生的极大影响。韦伯把民族界定为一个“在自己的国家中充分表现自我的情感共同体”。他多次提到阿尔萨斯居民的法兰西情结,并且由此得出结论:决定一个民族(apeople)的要素,不是语言,不是族裔身份(ethmaty),也不是地理边界。能够决定民族忠诚的要素,是政治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政治上的记忆。韦伯写道:“阿尔萨斯人不认为他们自己属于德国,其原因必须到他们的记忆中去寻找。他们的政治命运已经使其道路和经历脱离德国的环境太久太久了;因为他们的英雄就是法兰西历史上的英雄。如果考尔玛博物馆(Colmar)的管理员想向你介绍所有展品中他最珍爱的东西,他会带你离开格吕奈瓦德(Grunewald,16世纪德国画家,作者注)的祭坛,而来到一个摆满三色旗、消防器具、钢盔、以及其他一些显得具有重要意义的纪念品的屋子,所有这些东西都来自他心目中的一个英雄时代”25。韦伯谈论的阿尔萨斯人的政治记忆,包括阿尔萨斯人对三色旗、消防队员的服饰、钢盔以及路易•菲利浦的布告,尤其是对“法国革命时代的纪念品”的眷恋。韦伯这样写道,“这种(法兰西)共同体的情感,来自共同的政治经验,以及间接的社会经验。人民大众在心中高度评价那些被看作摧毁封建制度的象征性事件。有关这些事件的故事取代了原始英雄传说的地位”26。阿尔萨斯的居民之所以强烈地认同法国,不是因为语言、宗教、地理或血缘世系,而是上述这些被民众看重的政治记忆。这些记忆恰是摧毁了封建枷锁、使人们获得解放并且给予千百万普通人以自由、平等和尊严的那些事件,是与他们自身的解放息息相关的那部分内容。显然,这些历史记忆在他们心中占据的分量,已经远远超出了血缘的神话,成为阿尔萨斯人认同于法兰西民族的核心要素和内在动力。

除了社会阶层的整合之外,现代化大生产所带来的经济变化、公民平等的政治身份、民主政治的建设、普选权以及现代国家的福利制度等等,也给建构的民族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和众望所归的政治认同,对现代民族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9世纪,欧洲工业化进程带来的剧烈社会动荡和分化达到一个高峰。与此同时,海外殖民扩张也达到一个关键阶段。欧洲国家需要调动民众的力量,积极参与世界性的市场竞争,投身到海外殖民扩张,打败竞争对手,建立自己的霸权和势力范围。而欧洲海外殖民主义扩张带来的丰厚利润恰恰为缓和社会冲突、转移民众愤懑、调动殖民扩张热情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现实契机。在风起云涌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压力下,欧洲的一些国家,采取了发行国债、向工人提供保障等经济和社会的手段缓和剧烈的社会矛盾。通过分一部分利润给民众的手段,使其将自身的经济利益与海外扩张的民族命运联系在一起。这些社会福利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现代化进程中贫富悬殊的社会分化,奠定了普通民众认同和支持国家政治的最广大的社会基础。

随着国家福利制度的实行和一系列社会民主化改革的实施,19世纪一度高涨的中产阶级和工人运动,开始放弃其世界主义的理想和地方主义的取向,在视野和利益上都接受了民族主义,而转变为一种民族性的力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战争狂热中,遍及欧洲的爱国主义情感最终压倒了那些直到当时一直强调阶级意识和国际主义的社会主义者的政治组织。除了饶勒斯和小李朴克内西等极少数社会民主党领袖外,绝大多数的社会民主党领袖们都放弃了国际主义而转向民族主义,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动员其成员走上战场,在保卫祖国的口号下投入到民族间的大厮杀。一些原来标榜客观主义的历史学家,也纷纷转向狭隘民族主义的立场,站在本国政府和本民族的立场上,解释历史事件,制造战争借口,争先恐后地攻击敌对国家,为本国的战争行为辩护。在战场上,交战双方围绕着对方境内的民族问题也展开激烈的口舌大战,指责对方的暴虐和民族压迫,把自己的战争行为美化为捍卫民族权利的正义行为27。所有这些利用民族矛盾所进行的大张旗鼓、连篇累牍的宣传和造势,都是在民族独立和民族主权观念深入人心、得到欧洲社会热情拥抱的前提下进行的。而所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战争动员和战争中的宣传大战,就像一节民族主义的实验课,让人们清晰地了解了民族危机所能够唤起的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民族情感的强烈程度28。这一切,正是建构民族性给民族认同和民族成员身份增加了社会平等和民主以及现实经济利益的逻辑结果。


五、包容差异和平等承认:民族建构过程中常被忽视的问题


从长时段的角度观察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人们会发现,现代世界许多国家建构其民族性的过程都不乏语言、宗教、种族及文化上的排斥和同化。无论在欧洲国家的早期构建过程中,还是在亚非新兴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人们都忽视了一个现在看来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文化差异、在国家的制度和法律构架中容纳不同文化和不同族裔的问题。以往,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公共文化的选择偏向,带有明显的排斥性,充满了征服、压迫、歧视。人们注意到,近代早期欧洲民族国家的社会整合不仅都是以宗教为核心的,而且以君主和统治者的意志为导向。这不仅是因为在16世纪前后,这些国家的建构者们除了从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宗教文化资源中汲取对他们有利的因素以及他们可以利用的关系建立统一的集体身份认同外,没有别的选择。29而且还因为,在旧制度下,政治的合法性的来源不是人民的意愿,而是贵族血统王朝世袭的正统主义的封建原则。

相对于近代早期欧洲国家由王朝发动的民族建构过程,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不仅受到了由博丹和霍布斯等人提出的国家绝对主权观念的影响,受到了现代政治哲学中以人的自由和解放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的引导,而且社会整合的标尺也由宗教性的转为世俗性的。语言、文化、习俗和族裔起源,成为新的整合尺度。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也由原来的君权世系转变为人民的意志。人民主权观念成为现代国家建构的核心理念。但是,在谁是一国之人民、谁是民族国家权力主体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观念分歧。现代世界一些由国家发动和控制的社会整合之所以遭遇到抵制和反抗,甚至引起激烈的民族冲突,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没有能够很好的解决。几乎在所有建构民族性发生问题的国家中,建构民族性的过程都采取了一种集权化的排斥性建构模式,把国家的认同或公民身份与主体民族的外延相联系,拒绝承认少数民族平等的政治地位,忽略了少数民族的集体文化权利。在国家权利结构和资源分配体系上明显地偏向主体民族,公共文化和公共利益的确立也没有经过各个民族的平等参与和充分讨论。主体民族和强势集团往往借助自己的优势,将本民族的文化打造成官方文化,从自己利益出发构建国家的资源分配体系,从而激化了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民族与国家之间在资源和权利分配上的分歧和矛盾。当代世界多民族国家内发生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冲突,追根溯源,都与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利结构的建构有关系,与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缺乏包容差异和平等承认的政治设计有关系,与公共文化选择和确立带有明显的主体民族偏向、使各个民族在文化认同和公共利益指向上无法形成共识有关系。而如何解决包容差异和平等承认问题,创造出尊重少数民族政治权利、保护多元社会民族和文化多样性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组织的建构,如何协调国家与民族之间以及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创造出各民族和谐相处、平等协作的关系,创造出对国家的高度认同,是现代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


结语


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建构过程:一个是国家领土和边界的形成和确立,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组织的建构;另一个是在国家疆域之内具有不同族裔文化背景差异的人口中间创造民族性和民族认同。前者属于国家建构过程;后者属于民族建构过程。这两个构成了一个更广泛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原来作为民族共同体基本要素的重要特征,如共同祖先的血缘纽带、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文化习俗等等,逐渐失去了其重要意义,退居次要地位,而新的要素,如地域联系、人民主权、制度安排、承认政治、对差异及多样性的包容等等制度法律和观念情感的因素则日益占据了主导地位,决定着民族建构过程的成功与否,决定着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存在与巩固。

本文着重讨论了欧洲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过程。在欧洲以外地区,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两个过程。虽然在不同地区,国家和民族建构过程发生的时间、采取的形式和达到的目标都与欧洲民族的经验有所不同,但是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最常见的一个现象,就是人们往往重视了革命、战争和政治运动这类短时段历史事件对国家建构所起到的摧枯拉朽、除旧布新的作用,而忽视了民族文化的养成和认同心理的培育的长时段的特征,具有相对滞后性。特别是身为蓝图设计和构建者的政治人物和精英阶层,往往把需要在历史的长时段中才能完成的任务和实现的目标,当作一个短期目标去追求,把族裔文化和认同看作是落后落伍的东西,加以取缔,必欲除之而后快。在当下的政治决策中采取了强制性的手段,拒绝承认差异和平等承认,引起矛盾和冲突。

民族建构和国家建构这两个过程既彼此依赖、互相渗透,又各有千秋,彼此区别。本文揭示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这两个子过程的区别与不同步,意在提醒人们注意,民族的建构过程并不止于国家建立之时,更重要的是在国家建立之后。在多元社会建构共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的关键,就是能够创造一种建立在平等承认基础上的包容分歧、缓和冲突的政治机制。制定怎样的法律,明确各个民族的法律地位,如何通过宪政渠道协调多民族国家国内民族之间的张力,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各个民族对国家权利的共享,在全体人民之间创造出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所有这些内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缺乏这种制度机制的建构,缺乏民族平等的教育,缺乏平等的承认,就不可能在国家的各个部分之间形成明确的规范性的交往关系,创造出制度的凝聚力。同样,忽视了这两个概念和过程的区别,混淆了这两个术语的不同含义,缺乏对公共文化和民族心理建构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的思想准备,将它们看作是一个简单的历史过程,也往往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即便建立了国家,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民族之间的张力和仇隙,威胁到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统一。

①③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三联书店,1998,第145页。

②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和民族主义》,龚维斌、良警宇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07页。

④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和民族主义》,第106页。

⑤S.T.Bindoff:TudorEngland.PenguinBook1985.p.100

⑥G.R.Elton:TheTudorconstitution.Cambridge,1960,pp.353-358.

⑦Ibid.,p.358.

⑧BoydD.Shafer:Nationalism:itsnatureandinterpreters.NewYork,1959,p.20.

⑨G.R.Elton:TheTudorRevolutioninGovernment.Combridge,1960.并参见拙文《都铎王朝与英国近代国家的形成》,《西北师大学报》1992年第3期。

⑩关于法国近代历史上国家建构的内容,可见费尔南•布罗代尔:《法兰西的特征》(商务印书馆1995)、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6)、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和瑟诺博斯:《法国史》(商务印书馆1972)等书。

11.16.MichaelKeating:ThenewRegionalisminWesternEurope:TerritorialRestructuringandPoliticalChange,EdwardElgar1998,p.21.

12.MichaelKeating:ThenewRegionalisminWesternEurope:TerritorialRestructuringandPoliticalChange,EdwardElgar1998,p.24.

13.2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睿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

14.18.LenoraTimm:“EthnicIdentityandMinorityLanguageSurvivalinBrittany”inLanguage,EthnicityandtheStateVo.1:MinoritylanguageintheEuropeanUnionEditedbyCamilleC.O’Reilly,Palgrave2001,p.110.

15.费尔南•布罗代尔:《法兰西的特性》顾良、张泽乾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三卷(人与物•下),第403页。

17.EdmundBurkeThethird:TheTerrorandReligion:BrettanyandAlgeria,inGregoryBlue,MartinBuntonandRalphCroiziered:ColonialismandtheModernWorld.M.E.SharpeInc.2002,p.46。

19.LenoraTimm:“EthnicIdentityandMinorityLanguageSurvivalinBrittany”inLanguage,EthnicityandtheStateVo.1:p.116。

20.转引自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三联出版社,1998,第260页。

22.见乔治•皮博迪•古奇:《19世纪历史与历史学家》,谭英华译,耿淡如校,商务印书馆,1997,上册,第338页。

23.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和民族主义》第109页。

24.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第46页。

25.Weber,Max:EssaysinSociology.London,RoutledgeandKeganPaul,1947,p.176.

26.Weber,Max:EconomyandSociety.NewYorkBedminsterPress1968,Vol.1:p.396.

27.28.CliveChristie:RaceandNation,Areader.London,I.B.Tauris.&Co.Ltd.1998,chap.4.

29.HeatherRae,StateIdentitiesandtheHomogenisationofPeopl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2,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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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西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年3月第47卷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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