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格拉古兄弟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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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  


格拉古兄弟的改


格拉古兄弟,是指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前164年-前133年)和盖约·格拉古(Caius Gracchus 前155年-前121年)两兄弟,他们是古罗马共和国著名的政治家、平民派领袖,先后担任过护民官。在风华正茂之年,他们果断地推行一场改革运动,尽管两人为此付出年轻的生命,但对当时与后世都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古罗马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时代背景

     自公元前168年取得皮德纳战役胜利之后,罗马共和国进入一个颇为平静的繁荣时期。国家疆域横跨三大洲,声望与日俱增,一切才智、一切财富都流向意大利,首都罗马更是令人心驰神往,“一个享太平的幸福和精神的生活乐趣的黄金时代似必始于此地”(蒙森语)。这个强大的国家着实让当时的东方人惊异佩服:“此国灭了远近各地的国家,以致人一听它的名字无不颤栗;可是它对于友邦和属国,却维持善意的和平。罗马人既有这样的光荣,却无一人自戴王冠,无一人炫耀紫袍;他们每年无论使何人为国主,便无人不听国主的命令,他们之间既没有嫉妒心,也没有冲突。”

     表面上看,形势一片大好。实际上,局势不容乐观。社会各阶层在利益和观点上都存在重大分歧与冲突,元老院贵族、骑士阶层、城市平民、农民都有各自的诉求,未能实现各得其所地发展,潜伏着种种隐患。由于对外征服与掠夺,使得富者越来越富有,贫穷者越来越穷困。富人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公有土地,这些公有田地原本由贫穷的农民使用,但圈地行为使他们的小农场无以为继,最终被驱逐出去。在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地区,许多穷人的农场被并入大农庄。与此同时,奴隶的劳动取代自由劳动,这使以偶尔在大农庄打工为生的自由农生活更加困难。此外,七年以上的法定兵役也是农民的难以承受之重;当他们服役期满回到家乡的时候,可能会发现田园已经荒芜,甚至落入肆无忌惮的权贵之手。

不合理的境遇,使得穷人更加激进,也使富人更加腐朽。早期罗马人大都为农民,他们的德行也是农民的德行,他们诚实、节俭、自律、顽强,他们最看重的价值有庄重、虔敬和简朴;庄重是指严肃、清醒、谨慎,虔敬是指恪尽职守、正确行事,简朴是指一种朴素的生活方式。从罗马王国到共和国,这些传统美德一直得以传承。统治阶级虽然有些专横傲慢、野心勃勃,却也遵循庄重、虔敬和简朴的美德,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按照这些美德去生活,为普通人做出了榜样。正是这些传统美德支撑着罗马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战争的胜利,击败迦太基、西班牙、马其顿、希腊等对手,既扩展了大片疆土,又掠夺了大量财富。如同波斯黄金对斯巴达人的影响一样,掠夺的金钱也败坏了罗马人的传统美德。贪婪与腐败总是携手而行,这体现在行省总督的敲诈勒索之中,体现在元老院议员的贪赃枉法之中,也体现在竞选公职时出现的越来越多的贿赂现象之中。

德国历史学家蒙森在《罗马史》中对详细描述了当时罗马的内外情况,进而感慨指出:“无论向何处看,所见的无非弊病与腐败,每一明智仁厚的人都不禁有一个念头突起于胸中:这里是否有法挽救与改良?”

改革先锋

公元前134年12月10日,提比略·格拉古正式就任护民官。护民官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尽管在地位上低于执政官,但有权不经元老院的批准向公民大会提议立法,有权也有义务向任何因为行政官的行为而受害的平民提供救助,还有权否决元老院的决议和其他行政官的所作所为。上任伊始,提比略就毫不迟疑地进行改革,致力于推出一项土地法案。法案规定,每位罗马公民占有土地最高限额为500犹格,如果有两个儿子,则每个儿子可以再占有250犹格,但是每户占地总数不得超过1000犹格,作为补偿,土地可以世袭并且免租。超占部分收归国有,分给无地农民,缴纳少量租金,世袭使用,不得出卖和转让。

论出身,提比略是地道的贵族,其父亲老格拉古曾出任两次执政官、一次检察官,获得举行两次凯旋式的荣耀,是颇有声望的大人物。母亲科涅利娅来自显赫的西庇阿家族,她的父亲为大名鼎鼎的阿非利加征服者、第二次布匿战争胜利者大西庇阿。老格拉古夫妇共生育十二个子女,只有二子一女长大成人,即长子提比略、次子盖约和女儿塞姆普罗妮娅(嫁给了一位著名将领、第三次布匿战争胜利者小西庇阿)。丈夫去世后,埃及国王托勒密曾向科涅利娅求婚,愿意让她戴上王冠,遭到她的婉拒;她心甘情愿守寡,悉心料理家庭和教育子女,她聘请知名的希腊学者做家庭教师,让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使两个儿子“具备公正无私的性格、口若悬河的辩才和伟大开阔的心胸”。正是这种公正无私的性格和伟大开阔的心胸,使格拉古兄弟能够超越阶级的局限,设身处地为平民百姓着想,并为之推行改革。

与罗马贵族一样,提比略也遵循传统的从政途径。他从低级神职做起,然后服兵役,跟随姐夫小西庇阿参加与迦太基的战争,在征战中表现出睿智与英勇,在士兵中获得很高的威望;经过海外远征的磨砺,提比略出任财务官,并随执政官曼西努斯参与对努曼夏人的战争。在军旅生涯中,提比略途径意大利农村,看到了种种不公与两极分化,心里不禁萌生改革现状的念头。

提比略的土地法案能让贫民获得土地,使他们有资格参加罗马军团,可促进无业游民就业与社会平衡,但是这一法案却遭到元老院的强烈反对,因为它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自由派贵族也感到不安,担心他们的土地被没收。在保守派元老在贵族的指使下,另一位护民官屋大维乌斯打算使用否决权阻止法案通过。为了法案顺利出台,提比略向屋大维乌斯提议,他们两人必须有一人离职,至于谁被罢免,交由民众表决。在公民大会上,提比略向群众提出一个问题:平民护民官做反对人民的事情是否应当免职?与会代表大都是从乡间蜂拥而来的贫民,他们几乎一致做出肯定的回答,屋大维乌斯当场被罢免。提比略命仆从把他从座位上拖下来,一些人对他拳打脚踢。土地法案在一片欢呼声中获得通过,并选出了一个三人委员会,负责测量和勘察、收回和分配土地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分别是提比略本人及其岳父阿庇斯、弟弟盖约。

土地法案的实施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元老院拒不提供经费,监督法案执行的资金非常少。土地法只谈到把土地给予贫民,并没有规定给他们一些钱来置办农具、购买种子等等。如果贫民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料,全部改革便悬于半空。公元前133年夏天,罗马盟友帕加玛国王阿塔洛斯三世病逝,遗嘱将整个王国赠给罗马人民。提比略为此制定法案,将阿塔洛斯的家财分配给获得土地的农民,使得他们能够购买牲口和农具;至于帕加玛的疆域和城镇如何处理,他认为应由人民大会而非元老院决定。此举与一向把持外交大权的元老院发生了严重冲突,元老院表示强烈反对,因担心提比略再一次利用平民威胁元老院,最终还是批准这一法案。尽管这一法案获得通过,但是却违反了罗马共和国的体制,因为按照惯例,外交权和财政事务是专属元老院的。提比略与元老院对抗,使自己在上层更加孤立无援,也积累更多的仇怨。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进一步推进改革,提必略决定竞选下一年护民官。但罗马法律规定护民官只能任期一年,不能连选连任,提比略竞选连任护民官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受到人民的拥护,提比略对元老院的异议视而不见,坚持参与竞选。这种破坏罗马法律和传统的做法彻底激怒了元老院,他们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土地改革的问题,而是谁要统治罗马的问题,关系到共和制的存亡。选举前夕,元老院在信义神庙集会,有人对提比略发出猛烈的抨击,在人声鼎沸之中,提比略举手指前额,向大家表示他有生命的危险;反对派就说他要人民为他加冕,拥戴他登基称王。权贵派领袖纳西卡当即要求执政官惩治“僭主”提比略,被执政官婉言拒绝;于是纳西卡号召他的同党携带棍棒,跟随他冲向提比略。提比略及其支持者事先没有准备,最终在劫难逃,三百余人与提比略一同死于棍棒之下。

提必略虽然殉难,但改革运动并没有停止。

                                              前赴后继    

   公元前123年,提比略之弟盖约·格拉古当选为护民官。与其兄长相似,盖约也是一个极富修养的人,能言善辩,骁勇善战,也曾从军,立有战功。在兄长被害后的九年里,盖约韬光养晦,磨练自己,增长才干;但改革救世的情结一直埋藏在心里,一旦有了机会,他就毫无犹豫付诸行动。就任护民官以后,盖约主持制定一系列法案,进一步推行改革。

相对而言,盖约的改革内容更为广泛。也许是受到兄长遭遇的启发,盖约首先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他颁布了一项法案,规定非经法庭审理不得判处公民死刑。为了打破元老院对法庭的垄断,他制定了审判法,骑士与元老院平分审判权。为了争取骑士支持改革,他推行亚细亚行省包税法,规定该省采取包税方式征收什一税、关税和牧场税,由监察官把包税权拍卖给骑士,这无疑损害了元老贵族的经济利益。

在经济和社会改革方面,他恢复了提比略的土地法案,加大罗马公有地的分配。由于公有土地已近枯竭,他提出殖民地法作为土地法的补充,在南意大利建立了两个殖民地,甚至设想在海外建立罗马殖民地以输出人口。为了迁移人口,他制定了筑路法,不仅改善了交通运输,也缓解了无业游民的就业问题。他注重民生问题,要求以较低人格向贫民出售粮食。他关心普通士兵,其衣物的供应改为公款支付,不扣除薪资。此外,他提出对拥有拉丁公民权的人授予罗马公民权,对居住在意大利的拉丁公民以外的其他人授予拉丁公民权,但这个提议遭到元老院和罗马公民的普遍反对,改革阵营内也有人并不认可,故而未获得通过。

为了继续推进改革,盖约修改了法律,护民官可以连选连任。公元前122年,盖约连任护民官。在两个任期内,他推出一系列法案解决重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剥夺或削弱了元老院应有的权力,也侵害了元老贵族的利益,所以权贵派必欲除之而快。就在明争暗斗日益激烈的情势下,盖约离开罗马前往非洲迦太基组建朱诺尼亚殖民地。元老院趁盖约不在首都,指使另一位护民官李维乌斯·德鲁苏斯通过一项法案,宣布在意大利建立十二处殖民地,每处移民三千人。当时意大利已无可供殖民之地,此计划并不可行,只是为了扰乱人心,给盖约制造麻烦。

公元前121年,盖约竞选第三任护民官失败,并不是他没有得到足够的选票,而是有人在开票记录上做了手脚。盖约卸任后,执政官欧庇缪斯对迦太基殖民地的重建提出质疑,并扬言要否决盖约已经颁布的几项法案,其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他采取不正当的行动,从而获得借口置之于死地。盖约开始尽量容忍,最后听从朋友的唆使,决定率领成群结队的支持者,与执政官对抗。议案提交人民大会,等到表决的日子,两派人马在卡庇多神殿集会;执政官完成祭神仪式,有人故意羞辱盖约的朋友,盖约支持者便动手打人,闹出了人命。这样正中执政官的下怀,没想到对方如此冲动。次日,执政官召集元老院会议,通过了武力镇压的敕令。盖约及其3 000名支持者惨遭杀害,他们的尸体被投入第伯河。

与兄长提比略一样,盖约牺牲了年轻的生命,他所主导的改革也骤然夭折。但是,历史是人民写的。作为伟大的改革者,格拉古兄弟赢得了罗马人民的尊敬与景仰。若干年后,人民大会下令将他们的雕像树立在显眼的地方;他们遇害的地点成为圣地,很多人带着虔诚之心前往祭拜,如同祭祀庙宇的神明。

经验教训

格拉古兄弟推行改革以整治时弊,最终得不到法律与正义的庇护,既牺牲了年轻生命,又断送了改革事业。追忆这段历史,既不禁让人扼腕叹息,也不免使人感到疑虑:格拉古兄弟何以摆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毫无疑问,权贵保守势力是导致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改革不仅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而且削弱了他们的原有权力,所以他们想方设法阻止改革,并不惜使用暴力杀害对手。在中外历史上,有不少政治家推行改革都失败了,于是人们倾向归因于历史的必然。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时罗马正处于奴隶制经济高度发展阶段,土地兼并和小农破产是历史的趋势,而格拉古兄弟改革以土地为中心,其着眼点是恢复小农经济,逆历史潮流而行,故为历史的发展所否定。这种观点似是而非,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旨在关照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这一点并不背离历史潮流;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重新分配土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了,就是最好的证明。

实际上,格拉古兄弟改革之所以失败,也有其自身的原因。首先是他们缺乏足够的权威,难以得心应手推动改革。他们的最高职位均为护民官,虽然拥有较大的立法权,但受多方面制约,只有采用非常手段,才能有所作为。为推动土地法案的通过,提比略发动公民大会罢免另一位护民官并使他受到人身攻击,这不仅遭到贵族的指责也引起不少公民的反感。护民官的职位,在罗马人心目中不仅神圣而且不容侵犯。提比略采用非常手段罢免护民官,在元老院看来违反了罗马宪政,是对共和体制的破坏。谋求连任护民官在当时也不合法,故而招致元老院的强烈反对。其次是他们为改革而越权,造成了“僭主”的负面形象。格拉古兄弟不仅削弱了元老院的司法和监察权,而且把原本属于元老院的行政权、外交权和范围极广的公事都揽到自己的手里,主观上为了推进改革,客观上给人以“僭越”的感觉。对于习惯于共和政治的贵族来说,是不能容忍出现“僭主”独裁的。所以,当他们被扣上“僭主”帽子的时候,就容易成为被合法讨伐的众矢之的。再次是他们缺乏适当的策略,欲速则不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与策略,只有通过积极稳妥的博弈,使各方达成共识,才能有效地推进改革。格拉古兄弟登上政治舞台之际,正处于血气方刚的而立之年,此前缺乏治国理政的经验,凭借满腔热情(也包括个人野心)大刀阔斧地改革,在与保守势力博弈的过程中,往往是激化矛盾,而缺少必要的妥协,当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他们就成了暴力冲突的牺牲品,从而葬送改革事业。

格拉古兄弟之死,开创了罗马共和国有史以来公开以暴力方式解决统治阶级之间分歧的先例。普鲁塔克说过:“以前的问题,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双方都通过友善的方式妥协来解决争端:元老院由于害怕人民而妥协,人民由于对元老院尊敬而妥协。”传统的合法斗争形式一旦被打破,直接的暴力斗争便取代了谈判和妥协,罗马的政治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正常运作。保守势力虽然战胜格拉古兄弟,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矛盾,后来终于爆发了罗马与同盟国之间的内战和斯巴达克斯领导的奴隶起义,使罗马共和国元气大伤。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暴力方式的引入,可怕的政治谋杀、放逐、叛乱和战争连绵不断,以至于出现寡头统治和独裁统治,罗马共和国终究被罗马帝国替代。元老院尽管还存在,实际权力却大为削弱,历史悠久的贵族世家也因自相残杀而所剩无几,从这个意义上看,权贵保守派与格拉古兄弟一样,也是输家。

 

——原载2016年4月25日《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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