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旦:林则徐为何不办报?

——读中国新闻史偶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33 次 更新时间:2016-03-2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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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年底,钦差大臣林则徐奉道光皇帝旨意,急急如律令由北向南飞奔,去完成那个后来让他倒透霉的查禁鸦片之使命。翌年春甫抵广州,鞍马未歇,即着手译报,“籍以采访夷情”。翻译人员不算多,而且在今天看来,十足为一拼凑的草台班子,可在当时,算是很不容易的了。约20天左右,就译出了一批材料,实力端的不弱,而且一切进行得竟是如此有条不紊,可见他是深思熟虑早有谋划。不过无论如何,后来的事恐怕是他做梦也绝对想不到的:他不仅因此成为中国重视近代报纸的第一人,而且在现今几乎所有的中国新闻史著作中,都被屹立于中国人自办报刊历史的开端,煞是风光。

虽说翻译西书风气,在明季就初见端倪,但通过翻译报纸了解“夷情”,在此前中国历史上从无所见,林则徐此举不说是石破天惊,也确属盘古开天地来的新创举。只是话说回来,办报和译报,仅一字之差,相距何止千里。硬把林则徐与办报牵扯一起,且推举为历史渊源,总觉是圆凿方枘,任凭死塞硬套,实难严丝合缝。

想起来多少有点气闷。中国是印刷术的老祖宗,到清代同、光年间,铅印、石印均非罕见,林则徐若有心办报,客观技术条件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况且在19世纪前40年,洋人在中国,尤其是广州所办报刊已是不少。对此林则徐不但是知道的,而且了解得十分具体:“夷人刊印之新闻纸,每七日一礼拜后,即行刷出。系将广东事传到该国,并将该国事传至广东。”他本来完全可以依样画葫芦,却偏偏只想到“译报”。尽管他本人甚为自得,“其中所得夷情,实为不少。制取准备之方,多由此出。”①可就是因此,硬生生让中国人自办报刊的历史往后挪了好几十年。

也好,后世的新闻学者们因此有了一道值得百般琢磨破解的谜题:林则徐何以就不知道办报?最后总算有了一个大家似乎都接受的结论(因为至今不见异议),说是他还不懂“发挥报刊传播信息的功能和舆论的功能来推动自己的事业,只是以情报的观点来利用报刊……当然,在当时,中国还没有出现创办自己近代化报刊的条件。”②

这是一个很有点暧昧的结论,因为看不出二者有何关联,更不必说主观上不懂和客观上不具备条件,只要有其中一项,另一个就是多余。在这个看似矛盾的结论背后,其重点明显还是对于林则徐的惋惜。之所以提出客观条件的问题,其本意也许是想为之做点开脱,如果不是附带以示结论全面的话。

说林则徐不懂报刊,不会有什么错,因为的确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林则徐是懂近代报刊的,相反,他却说“夷人”、“新闻纸”就是“内地塘报”③,倒完全有可能把二者相混淆了。塘报即邸报,因清一代在中央、省一级均设提塘,以抄传邸报,故有塘报之称。如所周知,邸报所载的是宫门钞、谕旨、奏章,类似于政府内部情况通报,其读者对象为各级官吏,所起作用是沟通中央政权与地方官僚之声气,加强中央政权的集权统治。从政治体制结构看,邸报是统治机构政治权力功能的一部分。这与西方近代报刊的确不是一码事,后者是因社会公开交流新闻信息的需要而产生,“为公众刊行物”,“乃写与多数不定之人”,戈公振最后把这种种归结为报纸的首要特点——“公告性”④。自便士报时期始,西方报刊更是继承了启蒙与理性主义遗产,公开标榜自己是公众的代言人,从而在社会结构中作为与政府并行或对立的一极力量而存在。话是如此,可邸报在功能上,还是有沟通信息的作用,与“夷人”所办“新闻纸”倒也有几分类似。林则徐虽然知道“夷人”新闻纸可以“传事”,对于其来龙去脉不一定了了。不同的是,对于自家之邸报,他是熟得不能再熟。在其日记中,隔三岔五就有阅读邸报的记载。所以面对西方“新闻纸”这新玩艺儿,以自己头脑中已有的,而且与之最为接近的“塘报”互相比照,从而于其“传事”的特点中,方便得手,“了解夷情”,是完全顺理成章的。

还有一点不能忘记,林则徐的“译报”与他个人的为官处事关系颇大。其好友称赞他,“为政若做真书,绵密无间”。他自我的描述是,“在官无日不治事,无日不见客,亦无日不亲笔墨”。“一切谳牍,皆出亲裁,不肯稍有假手”,而且常常是“昧爽视事,夜过半方息”。在任河东河道总督期间,为查验物料,以免造成豆腐渣工程遗患后代,他亲自一一验收。“于每垛夹档之间,逐一穿行,量其高宽丈尺,相其新旧虚实,有松即抽,有疑即拆”,“无一垛不量,亦无一厅不拆”,耗时一个多月才告完毕。难怪道光也感慨不已,“向来河督查验料垛,从未有如此认真者”,“如此勤劳,弊自绝矣”。⑤照此看来,林则徐查禁鸦片之前,先做翻译报纸的案头工作,以便知己知彼,并非偶然,很符合他问案必自审,治水先踏看的一贯务实风格,并不说明他对于“夷人”新闻纸的看法有何过人之处。

可前引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之结论的破绽和它的正确一样显眼。殊不知,以“情报”的观点利用报刊,把洋人报刊上刊登的“信息”、“舆论”拿来为己所用,以定“控制之方”,恰恰是林则徐懂得“发挥报刊传播信息和舆论的功能来推动自己的事业”的表现而不是相反,由此,这个结论的逻辑就有毛病。再稍往深点说,把报刊内容是作为一般信息还是情报,全在于用者所需,以此作为懂不懂报纸的依据,其可靠性就值得怀疑。怎么用与怎么理解所用物件,未必就是因果关系。比如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我们就不能贸然说,借菜刀杀人者是因不懂得菜刀切菜的功能所致,除非我们能找到确凿材料,证明该杀人者自小至大,就知道杀人是菜刀唯一的作用。至于世人明明知道是什么东西,却偏不那样用,更是多了去了。商人以为报纸是商业上的工具,政客以为报纸是政治工具,个人立足点不同,看报用报的思路也相异,究竟孰懂孰不懂?所以说林则徐是把报纸作为情报纸还可以,由此推及彼,说他就是因此而不办报,就需慎而又慎。戈公振的告诫是,大凡一般事物的作用,极容易变化,假若仅仅从作用上来确定某一事物的意义,不免过于浅显。⑥

这一结论的危险性还不在于兹。细想一下,既然说林则徐是因不懂“发挥报刊传播信息的功能和舆论的功能来推动自己的事业,只是以情报的观点来利用报刊”,于是没能成为我国办报第一人,那么,其中隐而不宣的另一结论就不难推出:如果当时林则徐懂了的话,他就必定不会抱“情报的观点”来“译报”,而是秉承“信息功能”和“舆论功能”观欣欣然去办报了。中国人自办报纸的历史也就因此得以改写。

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先看一例。清咸丰元年,也就是林则徐奉命禁烟13年后的公元1851年。其时外国人所办报刊虽然大多活跃在香港,但上海已有中外文报刊,而且进入1860年代,沪上就成为中国报刊的中心。这还罢了,当时的京城甚至早有民间报房发行之《京报》。就内容看,《京报》无疑是“邸报”的翻版,不过后者以手抄形式通过组织系统分级下达,前者则是以印刷销售市场谋利。鉴于《京报》内容不全,传递迟缓,价格偏高,朝廷大员张芾自以为想出一个好主意:不假民间报房之手,索性直接由朝廷出面刊刻传发“邸报”,既可靠又权威,岂不是更好?于是屁颠颠报奏上去,殊不料遭到的是咸丰“识见错谬,不知政体,可笑之至”的训斥和奚落。这位30岁就“龙驭上宾”的短命皇帝的理由是,国家制度早就规定了信息发布的机构和渠道,由何人所施,经何种程序,已是一清二楚。只要是官员,断无收不到信息的可能。私人报房是民间之事,与朝廷无干,不必多此一举去趟这样的混水。“刊刻”导致的后果,不但与现有体制冲突,整得不好,“且恐别滋弊端”。⑦你看,区区“邸报”刊刻与否,上纲上线到“政体”或“体制”的高度,实在有点吓人。不过倒是大实话。中国古代的“邸报”,是与政治制度同根而生,为政治机器运转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施行政治控制的一种手段,从来就不是一般的信息传递渠道(按:其实也不只是“邸报”,任何报纸体制都与政治制度相关联。詹姆斯·凯瑞在评价美国的公共新闻业运动时就说过,把新闻与政治看成两个互不关联的独立部分是错误的。相反,它们总是积极共生互为适应,一方只有从另一方中才能被理解。每一个政治的概念和实践,同时也就是新闻的概念和实践,每一个新闻的概念,自然也同时就是政治的概念⑧)。说起来张芾也非泛泛之辈,怎么就头脑发热,忽略了“邸报”这一不该忽视的重要性质,看来谁都有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时候。焦大不过是听命于主子的一个下贱奴才,自然不可能高攀林妹妹,可林妹妹岂能自甘堕落,去行焦大类所为之事?上下有序等级森严的荣宁二府,那岂不成了《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奥勃洛姆夫家,“一切都乱了”?

19世纪50年代尚且如此,不消说,林则徐禁烟的30年代自好不到哪儿。别说办报,就是译报,背后指指点点的聒噪之声就不绝于耳。且看琦善继其后主政广州,当有人来报告夷情时,他竟勃然而怒,“我不似林总督,以天朝大吏,终日刺探外洋情事”。⑨鄙夷之态溢于言表。由此不难理解,关于译书译报,林则徐在奏折中鲜见涉及,在至今尚存的日记中也难觅踪迹,即使是书信中也少有提起,的确是有其苦衷。按照蒋廷黻先生说法,他是怕“清议”的指责,不敢公开地提倡。⑩林则徐不是官场雏儿,宦海中拔刀相见的凶残或黄雀其后的阴险,自然领教过不少。在这样的政治和文化环境(也许可以用时髦的“社会生态”)中,纵然吃了豹子胆,也绝不敢踏上办报之路,开自己红翎顶戴的玩笑,哪怕他能把新闻理论倒背如流。

封建专制的王朝,以安德森的描绘,是通过“王权把所有事物环绕在一个至高的中心周围,并将它们组织起来。它的合法性源于神授,而非民众——毕竟,民众只是臣民,不是公民。”在这样的制度中,“人的效忠必然是层级而向心的”。(11)转换成典型的中国式表述,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样的结构框架中,信息同样是围着“权力”形成两个流向:第一,在统治阶层内横向水平流动;第二,由上而下即权力阶层向被统治阶层的单向垂直流动,这正是日本学者和田洋一所说的“T”字形信息模式(12)。看一下清代的信息传播,马上就可发现,不仅没有溢出这样的边框,而且就是借此支撑其运转。告知民众:有诏、榜、檄与告示等;知晓臣僚:有邸报、奏折和谕旨。因机密不便“明发”谕旨的,就用“朱批”或“廷寄”。至于民众口耳相传,就像咸丰训斥张芾的,不过民间自己的事,除非朝廷装门面,来个什么“礼失求诸于野”,装模作样“采风”一番,否则就是自娱自乐,对政治没有多大影响。如果真闹大了,酿成什么“妖言”,那就轮到抓捕“围剿”,警察密探乃至军队齐出动,以武器的批判对付批判的武器了。如若不信,稍看一下孔飞力先生讲述的趣味盎然的《叫魂》故事,保证对此就有深刻印象。

办报需要对象,对象来自于动机。满足需要的手段是与需要一同发展的。无论是告知、宣传、谋利还是娱乐,莫不如此。即便是劝服批判,心目中也得有值得劝服批判的对象。像林则徐时代的清朝,实在找不出丁点需要办报的理由,因为没有任何既定的读者对象,连一个“想象的共同体”都不存在。林则徐之所以“译报”而不是办报,恐怕也是应该顺着这样的思路去追寻。丁伟志先生不是搞新闻的,但不妨碍他下面这段话对我们的启发:“对于林则徐、魏源等‘开眼看世界’的先行者来说,他们提倡‘悉夷情’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着‘制夷’。因此,他们对外国情况的收罗介绍,……从开始就在寻求‘制夷’谋略的前提下,把外国作为欲‘制’的敌手、敌国,来进行考察研究的。”(13)这就是林则徐必然以“情报的观点”而不是其他来“利用报纸”的原因。至于懂或不懂“报纸的信息传播功能和舆论功能”,都不会影响这样的结果。

当然,这倒不是说人完全是被外在环境牵着鼻子走的木偶。林则徐的“译报”,既是当时面临的情势、任务使之然,也是他个人经历(他曾带有自豪的口吻说,“本大臣家居闽海,于外夷一切伎俩,早皆深悉其详”。(14))、个性、作风、经世致用思想等等综合作用下的一种选择。恰恰是因了这,使他与当时清朝的其他官员有了显著差别,从而跻身于“睁眼看世界”的先驱者行列。他的功绩在于“译”而不在于“报”,从而与后来的翻译西书西报,“师夷长技以制夷”,乃至“中体西用”的思潮同属一个水系。相反,从中导引出中国人自办报刊的源流,倒多少显得牵强。我们可以大声褒扬他“译”的伟大,实不必为他的不办报而扼腕,更不能想当然地把此归之于他个人对报纸认知的欠缺。

历史最不喜欢假设,可是有时做一点历史的假设也是很有趣味的。我们完全可以对这样的问题异想天开一下:林则徐倘若真办了一张报,又会是如何面目?他最可能想到的,是借机扩展,办一张翻译类的报纸,像后来不少人所做的。可给谁呢?他的那些“译报”,几个想到的亲朋好友一送,好像就差不多了。那会儿还不时兴“免疫”的说法,自然也就不会想到什么《参考消息》之类的。剩下还有一种可能,走在张芾设想之先,办一张公开发售的“邸报”类报纸。只是在戈公振看来,中国邸报一类的“官报”(当然,这个叫法不准确),从政治上固然可以收行政统一之效,但从文化上可谓毫无影响,它的最佳结果,不过是记录一点世代的掌故,恰如顾炎武《日知录》一般的东西。官报的唯一目的,就是为遏止人民干预国政,于是造成人民间一种“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之心理。所以他认为,中国官报历史在世界上为最早,却是最不发达。其个中原因无他,就在于“盖西人之官报乃与民阅,而我国乃与官阅也”。(15)若真如此,林则徐的“报纸”也只能尔尔,除了为“收行政统一之效”出力气,徒为后世再多重复一些当时朝廷的掌故外,还能指望什么?他毕竟也是肉身凡体,不是手拈莲花面带微笑能知上下五千年的佛祖。不知这是否属于现有新闻史书籍中所谓的“没有出现创办自己近代化报刊的条件?”

这样看来,林则徐不知办报不足惜,学者们为之伤感自也多余。像这一类只有“官”不见“民”的“官报”,多一张少一份无妨,甚至不办也罢。


注 释:

①③梁廷楠:《夷氛闻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卷六)》第36、35页,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

②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卷一)》第45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④⑥⑦(15)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7、2、40、63页,三联书店1955年版

⑤萧致治:《鸦片战争与近代中国》第207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⑧Carey,J.,“InDefenseofPublicJournalism”,InGlasser,T.(ed.).

TheIdeaofPublicJournalism.TheGuilfordPress,1999,p.51.

⑨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卷六)》第144~145页,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

⑩蒋廷黼:《中国近代史大纲》第17页,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1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第20~2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2)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第20页,中国新闻出版社1988年版

(13)丁伟志、陈崧:《中西体用之间》第25~2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14)《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林则徐集·公牍》第58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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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新闻记者》2012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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