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成仿:民众的不同意见绝对不是噪音杂音

——特权傲慢轻狂,根在主权在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0 次 更新时间:2012-06-22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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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成仿  

当今之世,在一个民主、自由、法治国家,官方或官员把民众对他们的批评、质疑和议论轻蔑地说成是说三道四、噪音杂音的现象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在民主、自由、法治国家,如果官方或官员(如总统、议员)把民众对他们的施政纲领或施政行为的议论和质疑轻蔑地说成是说三道四、噪音杂音,那么,这届政府或这任官员的政治生命也就差不多结束了,为什么?因为,在民主、自由、法治国家,主权在民而非主权在官,政务(而非事务)官员的权力来源于民众的选举授予而非上司的指定任命,民众手中紧紧握有决定政府以及官员是否在位执政的选票,这样,还有哪位官员气粗如牛地胆敢对他的选民表现出傲慢轻狂呢?

然而,这在中国恰恰相反:中国的官方和官员对来自民众的批评、质疑和议论不是恃权打压就是网络屏蔽,设置文字狱进行构陷乃至跨地追捕时有发生,至于轻蔑地将民众的议论说成是说三道四、噪音杂音,则是官员对民众的怀柔仁慈、宽容大度了。

可曾记否?当重庆唱红打黑甚嚣尘上、风生水起,许多网民对重庆所发生的事件发出批评、质疑和议论之时,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西南王”薄熙来就是对之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他愤慨而又轻蔑地把来自民众的批评、质疑和议论说成是说三道四和噪音杂音。

岂料,人生无常、世事难料,一眨眼间,“西南王”东窗事发、职去权失,此时,一批“西南王”的狂热拥趸(人们称之为“毛左”),说中共中央查处薄熙来是反革命政变。无独有偶,此时,中共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则把这些力挺薄熙来、反对中央中央决定的言论如出一辙地也说成是噪音杂音。

时移事易,据报道,2012年6月15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座谈。在谈到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时,温家宝总理强调,要鼓励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和创新;要讲真话、听真话,善于从各种声音中汲取智慧。温家宝说,因为讲真话,听真话是民主科学决策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温家宝总理接着说,领导者应有听取和包容不同意见的雅量,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噪音、杂音,而应善于从不同声音特别是批评性意见中汲取智慧,因为批评性意见可以使我们头脑更清醒,更加重视那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

座谈会结束后,一时间,温家宝总理在这个座谈会上说的“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噪音、杂音”这句话则成了报道温家宝先生这个讲话的主旨、主题词。也许是人们对民众久受钳制的自由表达权太过渴望了,有的媒体就用“领导者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噪音、杂音”作标题,用“搭便车”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言论自由表达权的希冀和诉求。

然而,我以为,此时此刻,我们好像还没有足够的理由对温家宝总理的这句话企望得那么高。平心而论,温家宝总理的的这句话是有局限的。显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的语气十分柔弱委婉,一方面他好像在批评权贵的特权傲慢,在道德上引导权贵们在遇到反对时应有雅量;另一方面他又不可能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作出主权在民而非主权在官、民众的不同意见绝对不是噪音杂音的断然判断!当然,尽管如此,我还是为温家宝先生在这个讲话中能够同情民众而欣慰,同时,我也不想隐瞒我的个人感受:我也为温家宝先生没有彻底否定主权在官以及官恃特权轻狂傲慢而惋惜!

当然,作为一个宪政民主分子,就我个人感情而言,在薄熙来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以及相关主流媒体反击“毛左”,说他们反对中共中央决定的言论是噪音杂音,我是赞成和支持的。但当我对这件事进行理性思考后,我发现,事情的本质并非如此。当重庆唱红打黑民众质疑薄熙来时,薄熙来说民众的质疑是噪音杂音;同样,当薄熙来被削职审查时,“毛左”反对中共中央的做法,中共中央人民日报说“毛左”的反对意见是噪音杂音。我以为,这两件事看上去尽管内容不同、所指对象各异,但本质是相同的:二者都浸透着权贵特权的傲慢,二者都是主权在官而非主权在民政治制度下的产物。

针对这一现象,有人可能要问:不论是“五四宪法”还是“八二宪法”,我们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或言论自由表达权都有明文规定,但为什么到了2012年的今天,我们中国还有那么多的人无视甚至践踏人们的言论自由权或言论自由表达权呢?更为吊诡的是,在人们的言论自由权受到践踏的时候,普罗大众不仅不去抗争、不去争取,反而习以为常、安之若素;甚至一国总理明知这一事件的性质所在,亦对之欲言又止、闪烁其词!我以为,这就是当今中国问题症结之所在!这就是当今中国社会沉疴之根源!

在此,透过薄熙来以及人民日报将民众不同意见视为噪音杂音这一现象,我们不难从中看出:

第一,我们中国社会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承认人的权利平等的社会。在当今中国,还有一部分人高高在上,还有一部分人被压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昭示的人的权利的基本条款,实际上,沦落为一纸空文,虽有其形、却无其实。这样,不受限制的特权就自然而然表现出傲慢轻狂,普罗大众说话只要触碰了他们的特权、惹得他们不乐意、不高兴,他们对之不是施加打压就是表示轻蔑。

第二,显而易见,我们中华之邦为什么数千年来至今没有进入民主、自由和法治社会,其原因就是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仍然存在特权。主权在官仍然是我们中国社会政治社会的显在事实。由于四千多年来(自公元前2070年夏启以来),中国社会一直没有解决国家社会公共权力公平分配的问题,致使我们中华之邦一直深陷在特权泥坑里不可自拔。

第三,面对当今中国的诸多难题,我们这代人以及我们的后代,如果要想走出主权在官的泥沼,我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实行宪政民主。然而,我们如何才能实现宪政民主呢?我以为,第一步,就是我们这些坚信宪政民主的人要不怕打压、不怕迫害、不怕嘲笑、不怕轻蔑、不怕受损地对中国社会的诸多问题不停发出“噪音杂音”,要把这些“噪音杂音”一直到发到主权在民而非主权在官的宪政民主实现为止,不,到了这个时候还不能停止!在此,我提议:即使我们中华之邦实现了主权在民的宪政民主,我们还要对新的社会政治非正义永不停止地发出我们的“噪音”和“杂音”!

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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