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文昭:社会建设如何定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5 次 更新时间:2012-04-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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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文昭  

对于以经济建为中心,一直存在着并且有愈来愈多的不同意见。在这些质疑之中,近年来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的呼声最为突出。有的认为,当前社会矛盾很多,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建设滞后,转变观念首先要尽快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上来。有的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应将国家发展战略重心转为以社会建设为中心。有的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三十年是以政治为中心,第二个三十年是以经济为中心,第三个三十年重点应是以社会建设为中心。如此等等,不一一列举。

主张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的缘由,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心转移论。大多数学者都肯定过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性,认为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对于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社会发展了,形势变化了,再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合时宜了。二是社会短板论。社会建设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短板,迫切需要予以加强。近年来,中国的城市化和三农问题,贫富差距和阶层分化问题,人口就业和资源环境问题,教育和医疗卫生问题等丛生。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是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三是和谐社会论。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到“以社会发展为中心”上来。

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党中央不断重申,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关键又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十七大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还排在世界后列。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经济建设的基础地位决定的。物质财富的增长,始终是发展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没有物质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的目标就很难实现。目前我国政治、文化、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比较突出,但这些矛盾从根本上说都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矛盾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表现。

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是由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机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整体。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上,经济建设更具有基础性。在某种意义上,经济建设是雪中送炭,社会建设如同锦上添花。胡锦涛在阐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时指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

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是社会建设为中心,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与此同时,也要科学定位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

更加注重经济建设的社会内涵。经济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因此发展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是发展经济。过去搞经济建设,注意力集中在生产和交换上,对分配和消费存在不同程度的忽视。因此,实践上一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改善扩大投资、多上项目、多建企业,等等,而属于分配和消费的内涵始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教育医疗、社保民生、文化体育等得不到应有的投入。经济建设似乎与社会建设相脱钩,甚至相背离。实际上,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是内在联系的和存在一定交叉的,毋宁说经济建设本身就包含着一些社会建设的内涵。在今后现代化建设中,要寓社会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

更加注重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在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并没有忽略其他方面。从最初邓小平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后来的“三个文明一起抓”,再到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四位一体”,都可以看出强调全面发展之意。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一些片面性,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不协调日益显现,关系人民生活的社会建设欠账比较多,社会问题比较突出,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致力在理论和实践上克服片面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妥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各项建设的关系,促进社会全面而协调地发展。

把社会建设提到更突出的地位。党的十六大以来,明确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社会建设地位的历史性提升。不仅如此,中央多次提出要把社会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将重视社会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当前就是要全面而具体地落实加强以民生建设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略,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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