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芳:中国社会建设的改革进程、特点和经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7 次 更新时间:2019-03-17 19:03

进入专题: 改革开放   社会建设  

李永芳  

内容提要: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基本思路的初步形成期(1978-2002年),国家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建设,在教育体制、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彰显了社会建设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主旨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理念的传承性,显示了社会建设成效的有限性。二是理论体系的正式确立期(2002-2012年),社会建设被列为我国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之一,社会建设思想体系逐步完善;体现了我党社会建设理论形成过程的渐进性,展现了社会建设内容的丰富性,表现了社会建设理论发展进程的夯基性。三是理论体系的深化与完善期(2012年至今),其主要内容突出表现在保障、改善民生和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两大方面;凸显了新时代从严治党在社会建设中的引领性,体现了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统筹性,昭示了社会建设思想的深邃性和意境的深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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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战略思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机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整体。”[1](P663)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其中,变为“五位一体”。

社会建设这一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建设,是指与自然相对的整个人类社会的建设,即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在内的整个社会系统的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则特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并列的社会领域的建设,是一个具体的发展领域的建设,包括社会事业建设、社会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社会结构建设和社会管理[2]。本文内容即是依狭义社会建设概念而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目标追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发展,公平正义价值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生活实现安居乐业,社会保障获得均衡增强,和谐社会奠定牢固基础。但不无遗憾的是,就学术积累而言,由于我党明确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相比时间较短,理论尚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之中,故学界对其研究也还刚刚起步,系统性成果欠缺①。有鉴于此,值此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笔者试图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特点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推动该专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基本思路的初步形成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总方针的确定至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基本思路的初步形成阶段。

(一)基本思路初步形成阶段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问题,结合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譬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等等。这里面就包含了对大力发展经济,防止贫富分化,社会主义各项建设要综合协调等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思考。由此进一步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这一论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平正义等社会建设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确立了基本目标。

在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建设,对传统的社会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特别是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和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社会体制的改革开始渗透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日益清晰,社会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逐步丰富。主要表现为:第一,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从1977年恢复高考开始,国家对教育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1993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深化体制改革、普及基础教育、保障教育经费等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4];1995年5月党中央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强调要“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5]。同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走上了法律的轨道。第二,在劳动就业制度方面,1984年我国开始了以建立新的社会统筹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险体制改革(主要是退休养老金和医疗费的统筹);1987年正式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94年12月,国家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标志着我国劳动就业体制的市场化转变,并且以此为核心,国家又颁布了一系列配套的劳动法规,初步构建起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就业体制。第三,在收入分配方面,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我国要建立起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强调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原则;收入分配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在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6]。这些内容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框架,极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起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保障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由此基本形成。1994年,国家将20世纪80年代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内容扩大为全方位的开发式扶贫,即注重提高贫困人口的生产自救能力和向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同时,党和政府针对城市贫困人口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将过去直接由单位负责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转化为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制度,实现了社会化管理体制的转变。第五,在医疗卫生制度方面,1997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即到200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从此我国开始在全国推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谓的“公费医疗”开始得到彻底转变,建立起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2000年2月,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此次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即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城镇广大职工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社会建设基本思路初步形成阶段的基本特点

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召开之前这20余年间社会建设基本思路初步形成阶段的历史进程,可概括出如下基本特点:

一是彰显了社会建设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主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对中国国情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作出了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据此,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建设思想,自基本思路产生伊始即确立了旨在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

二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理念的传承性。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即坚持了“以民为本”的理念。毛泽东曾经指出:“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7]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这条完整的工作路线和领导方针的正确指引下,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第一部宪法把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权利用国家基本大法的形式给予了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逐步确立,在经济上保证了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平等,并为在全体劳动者之间实现“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奠定了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诸如城乡劳动就业尤其是妇女就业问题的相继解决、人民教育方针尤其是国家办学和群众办学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办学方式的提出和实行,发展医疗卫生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等一系列政策的制定,以及社会福利、劳动保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陆续建立等等,无不彰显了我党以民为本的理念。不难理解,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正是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理念的传承和弘扬。

三是显示了社会建设成效的有限性。在这一阶段,尽管我们党已经进行了诸如上述对社会建设的理论思考与践行,但是在党的各种文本上对于“社会建设”这一概念却从未明确提及。同时,由于集中几乎全部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因此对社会建设投入相对不足,致使其成效不大。譬如在社会管理方面,虽然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单位体制,但只是随着改革的推进,针对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管理体制部分内容进行了小范围的调整,结果社会管理实行的是一种“单位办社会”的模式,工作单位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社会福利,甚至承担一部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正式确立

从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指导方针的确立至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是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正式确立阶段。

(一)理论体系正式确立阶段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历史进入21世纪以后,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我国从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转入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开始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思想最鲜明的特点是社会建设的理论体系正式形成,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战略重点,社会建设得以全面推进。

首先,社会建设被列为我国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之一。2004年9月,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使用了“社会建设”这一概念,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8]这表明党中央在思考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已经纳入社会建设的内容。随后,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意义等做了进一步阐发,同时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9]同年9月,胡锦涛在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要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10]接着,在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简明表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更加完整地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

其次,社会建设思想体系逐步完善。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11]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社会建设能力提出的具体要求,不仅表明其对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使得社会建设的内容更加明晰和具体化。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将社会建设问题单列一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以强调,并提出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领域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大会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1](P36)至此,社会建设的理念和目标又得到进一步的强调,社会建设的思想体系得以正式建立。

(二)社会建设理论体系正式确立阶段的基本特点

总结从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至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确立阶段的历史进程,可概括出如下基本特点:

一是体现了我党社会建设理论形成过程的渐进性。早在改革开放伊始,党中央即确立了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必须按照事物发展规律,有计划、按步骤、循序渐进地逐步推进的指导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及其战略步骤;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根据第二步战略目标即将实现的客观情况而对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作了进一步规划,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目标。两个“三步走”战略决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把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每一步的并列目标同时提出。之后我国的社会建设就是以这一战略决策所设计的阶段而循序渐进逐步进行的。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分布于经济、政治、文化这三个方面,即是说,党和政府关于社会建设公平、正义价值体系的认识还没有形成为相对独立且较为系统的理论,社会建设的战略地位尚未被提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同样的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可谓是一个转折点,会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新要求。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之一。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则明确把社会建设单列一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为四位一体。至此,党和政府主导下的公平、正义的价值体系渐趋完整,社会建设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上述这些无不充分说明了我党社会建设理论循序渐进的形成过程。

二是展现了社会建设内容的丰富性。随着社会建设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社会建设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就社会建设来说,就是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届时,人民富裕程度将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1](P20)。

三是表现了社会建设理论发展进程的夯基性。历经10余年而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建设理论体系,是一个以共同富裕为基本目标,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经济建设为基本途径,以循序渐进和统筹兼顾为基本方法,以民生为重点内容,以社会事业、社会关系和社会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体系,其体系科学,内涵深厚,这些无疑为后来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阶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社会建设思想的形成及发展,明确了方向,夯实了基础。


三、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深化与完善

从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至今,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理论的深化与完善阶段。在该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理论之大成,将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使其理论体系愈益缜密,践行成效更加显著,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新时代习近平社会建设思想内容极其丰富而深邃,突出表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两大方面。

(一)理论体系深化与完善阶段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1.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习近平在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12](P19)十八大以来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主要采取了如下举措: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力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体表现为:第一,强调创办双一流高校。2015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习近平在北京大学进行考察时强调:“要努力创办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并将其作为战略决策进行严格执行。”要求“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学校的整体全面发展,提高我国的整体教育质量水平”。[13]第二,确立“立德树人”的目标。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立德树人”,并将其作为发展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4]第三,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6年12月7日至8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做了题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报告,强调只有“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才能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完成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更好地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15]第四,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2015年12月16日,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等相关文件,由此在促进教育工作、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方面实现了跨越式进展。

(2)注重创新公共服务供给。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针对近些年供需关系存在的严重失衡问题,首次提出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命题,旨在改革产业结构、动力结构和要素投入结构等结构性问题,会议要求通过“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经济结构,使供给更有效、更灵活,从而达到提高综合生产力的目的。习近平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16]。

(3)致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区域经济格局调整、教育培训体制改革滞后等因素的叠加,导致现阶段结构性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譬如,劳动力就业市场“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错配,“硕士博士满街跑,高级技工难寻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等。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于2013年5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考察时就曾经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要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加强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17]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12](P19)这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遵照十九大报告的精神,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大幕随后在全国各地拉开,诸如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立政府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责任制度;不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等等。

(4)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底数据,全国尚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6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5%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和云南5个省区,国际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还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65%[18]。早在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就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翌年1月,党中央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开花,各地践行举措包括:利用特色产业如发展乡村旅游业、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促进脱贫;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择业就业,并给予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相应的政策、技术、财力方面的支持;对搬迁出不适宜居住地的贫困人口,进行自愿基础上的妥善、稳妥安置;在社会保障方面,兜底政策实现大范围覆盖,通过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低保政策同时强化以达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基本保障水平;等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12](P38)。

(5)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13年2月5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意见》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19]。

(6)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其任务目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20]。中共十九大报告号召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2](P38)。

(7)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制定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同时,《规划》强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2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报告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12](P38)。

(8)实施人口平衡战略。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80年代定为基本国策,总的基调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开始调整生育政策,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同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同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生育政策的调整已初见成效。2016年出生人口1786万人,出生率为12.95‰,比上年提高0.8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6‰,比上年提高0.9个千分点。同时,近年来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全国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自2013年超过2亿人以来,每年增加100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6.7%,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0-15岁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力平均年龄不断提高,赡养老年人负担越来越重,这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22]。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12](P38)。党中央的这一号召,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人口结构的良性变动和长期均衡发展。

2.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23]。习近平有关社会治理的思想,最明显的创新就在于从“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2013年11月12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定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社会治理思想由“管理”向“治理”的这一变化,深刻体现了党中央的“人本”精神。“管理”一词的“权威性”“指挥性”更主要地将主体直接指向了政府,而“治理”一词中渗透的“社会参与性”“服务性”表明,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主体是由多方参与构成的,更加突出了“人”的力量。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于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新要求。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四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五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基层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2](P30)。这五个方面的新要求,无疑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社会建设理论体系深化与完善阶段的基本特点

总结从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理论深化与完善阶段的历史进程,可概括出如下基本特点:

一是凸显了新时代从严治党在社会建设中的引领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一项宏伟工程。党的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影响到社会建设的成功与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以及社会建设事业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取得历史性成就,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从而大大增强了党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社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是体现了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统筹性。习近平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思想,充分体现了全面性、具体性和可持续性的统筹结合。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社会建设理论主要包含了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两大要素。这两大要素在实践发展中存在着有机联系,如民生建设通常包括公共服务供给、脱贫攻坚、国民教育、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健康中国、人口发展等方面,而任何一方面的实际展开又是一个社会治理的问题。对社会建设包含的“大面积”内容,习总书记强调要认真安排、统筹布置,有计划地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到实处,切忌架空政策,让政令失色;既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又不能操之过急、事倍功半。

三是昭示了社会建设思想的深邃性和意境的深远性。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如深刻鲜明地践行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时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主线贯穿在社会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又如始终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社会建设内容的各个方面。前述党和国家在教育资源、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建设领域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制度安排等举措,无不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再如把实现共享发展作为社会建设各项事业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实现共享发展,是党中央部署“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容之一。共享与公平相互联系却又不尽相同,公平的发展侧重的是地区间、城乡间、阶层间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是对人民群众生活方面一些基本权利保障的结果。而实现发展的共享则侧重于全面,是实现全体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目标。这一共享发展理念不仅内涵深刻,而且意境深远,为社会建设起到了理论上的先导性作用。


四、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虽然较之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起步较晚,时至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方才提出这一概念,但我们党自改革开放开始起即已对社会建设进行了理论思考与践行,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1978年12月至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基本思路的初步形成、接着到2012年10月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理论体系的正式确立,以及再发展至今的深化与完善三大阶段。这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发展进程的渐进性、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主旨性、以民为本理念的传承性、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性、理论体系的统筹性、思想内容的深邃性以及意境的深远性等基本特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有4个方面。

第一,公平正义是贯穿社会建设始终的价值理念。40年来,我们党在领导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不仅把公平正义作为方向指针,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始终将其作为评价制度合理性和检验社会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第二,实现社会和谐是社会建设的目标追求。即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努力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在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同时,使社会更加和谐。

第三,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需求,正是社会建设对改善民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第四,利益整合是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利益整合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全过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建设实践中采取了多种利益整合措施,诸如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从2003年开始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从2000年开始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及从2004年起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制度、从2006年起在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及从2009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最近几年来税收等一系列收入再分配调节手段的逐步完善,等等。正是这些利益整合措施的推行,促使我国城乡差距出现了逐步缩小的显著变化。

注释:

①目前学界有关社会建设思想的研究成果论文主要有:郑杭生.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5,(5);郑杭生.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与公平正义[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11);孙显元.总体社会、主体社会和社会建设[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6,(2);吴忠民.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2);李强.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6);陆学艺.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J].理论前沿,2008,(11);等。另外,主要著作有:梁树发.社会与社会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陆晓文.社会建设:世界经验与中国道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丁元竹.中国社会建设:战略思路与基本对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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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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