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启鹏:“丰裕的贫困”

——对历史政治学比较方法的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7 次 更新时间:2023-04-02 09:10

进入专题: 控制性比较   建构论   律则论因果观   历史性因果叙述   历史政治学  

释启鹏  

内容提要:近些年兴起的“因果推论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窄化了人们对于“科学”“因果”等概念的认知。基于反事实因果观的控制性比较以自然科学的逻辑研究社会现实,很容易在追逐精致研究设计中陷入方法论至上主义的误区,这隐然对新兴的历史政治学构成了极大的挑战。社会世界的特殊性在于其建构性,社会科学由“心”驱动这一事实既是其相较于自然科学的关键差异,也是其优势所在。基于这样的总体认知,我们可以在实证主义之外赋予“讲故事”以因果性,即把传统的历史叙述建立在律则论因果观的基础之上,从而形成“历史性因果叙述”。历史性因果叙述关注研究对象在具有本体属性的历史进程中是如何被塑造以及自我塑造的,研究者可以借此完成理论对话、假设检验并进一步探求因果规律,进而实现历史政治学“以史为鉴”的目的。

关 键 词:控制性比较  建构论  律则论因果观  历史性因果叙述  历史政治学 


历史政治学为宏观历史想象力的复兴提供了有力支撑,并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形成了可观的学术影响。①倘若该流派承袭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所谓“大结构、大过程、大比较”(big structures,large processes,huge comparisons)的思路,那么如何在复杂的历史变奏中实现有效的因果推论,便成为从事历史政治分析的学者们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作为一名方法论研究者,笔者隐然的担忧在于,从经济学蔓延到政治学的“因果推论革命”(revolution of causal inference)极有可能窄化人们对于“科学”“因果”等核心范畴的理解,并将以反事实逻辑为核心的实验法视作实现科学因果推论的唯一途径。为了避免历史政治学甫一出现便陷入盲目的科学主义崇拜,笔者意图通过讨论具体研究方法的“上游知识”,继而为这一新兴流派提供更为坚实的方法论基础。在权衡当下跨案例研究中十分流行的“控制性比较”(controlled comparison)之后,本文呼吁将历史政治学方法论建立在建构论的认知模式与律则论的因果观基础之上,并力图在以下两个问题上提供新的思考:历史政治学如何在建构论的视角下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者何以通过历史叙述实现有效的因果推论。


历史分析中的科学主义偏执


休厄尔(William Sewell)曾提到,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对话的一大障碍就是,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自然科学模式是社会生活研究的康庄大道。②即便众多学者明确认识到了自然世界与社会世界之间的差异,但由于对“科学”的片面理解,导致主流社会科学研究依旧将寻求能够媲美自然科学的分析模式视作其最终归宿。这种对“科学主义”的偏执,与当代社会科学形成时的“科学观”以及西方哲学传统不无联系。20世纪中叶,也就是西方主流政治学的基本框架最终建立之时,在物理学界已饱受攻击的牛顿世界观在社会科学界的影响反倒达到顶峰。③在牛顿世界观中,世界是客观且遵循着某种特定规律运行,时间与空间也具有绝对性,科学的目的在于探究客观世界背后的规律。这种对确定性的追求也贯穿于从苏格拉底到黑格尔以来的西方哲学发展,笛卡尔强调“同属的各个个体只是所具有的偶性可以或多或少,它们的形式或本性并不能多点少点”。④这意味着追求确定性势必导致“本质主义”(essentialism)。


既然牛顿世界观的科学观在本体层面上意味着客观性,那么,认识论意义上的“科学”便意味着对客观规律的发掘,这投射在社会科学领域即“实证主义”。这里所说的实证主义主要指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该传统主张因果解释是将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与特定案例相结合的逻辑结果,基于演绎法则式解释,研究者得以在社会世界中寻找出像自然世界那般存在的普遍规律,进而实现对结果的预测。在半个多世纪的学术发展历程中,我们见证了诸如“经济增长与民主”之类的议题被拿出来不断检验。研究者相信,只要通过改进分析技术并构建新的数据库——正如自然科学家们不断调整和更新实验器材——人们终究能够更加“科学”地认识现实世界。


在这种本体论认识论的前提下,方法论的核心目的顺理成章地定位于寻求客观世界的确定性规律,即因果分析。那么,“因果”(causation)何以达成呢?这依旧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当今学界的主流观点——无论明确的还是隐晦的——都倾向于将实验法视作实现因果推论的最佳选择。该方法可以通过人为操纵和干预关键性解释变量从而确立因果关系并排除虚假关系,其在内部效度方面占有绝对优势,甚至可以被视为因果推断的黄金标准。⑤然而,复杂的社会现实使研究者终究无法像实验室那样对各种因素实现控制。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曾指出:“就其科学解释力而言,实验方法几乎是最理想的方法,但遗憾的是,由于实践和伦理上的阻碍,这种方法在政治学中很少被运用。”⑥作为一种替代性补充,大样本统计是在多元回归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控制其他影响因素来考察“可能的原因”是否影响“可能的结果”,也就是说,定量研究通过偏相关(partial correlation)的方式来处理控制问题。


“变量太多、案例太少”的困境在宏观政治社会分析中更为突出,研究者需解释“可比性”问题,即为什么不同时空下的案例可以加以比较。“控制性比较”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它通过对那些非解释性因素进行控制以接近“准实验”的状态。例如,比较政治研究往往关注特定地区不同国家的发展差异,这事实上就是对地理环境、资源禀赋、文化传统等因素实施控制。而近些年兴起的“历史的自然实验”(natural experiment of history),更是为历史政治学提供了有益借鉴。研究者对具有共同点和不同点的历史事件、现象和结果进行控制性比较,以寻求特定因素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也将历史事件的长期冲击纳入因果框架。时至今日,丰富经验研究与方法论思考已经促使控制性比较成为当代小样本分析的中流砥柱,并为探索革命的爆发、社会资本的影响、国家能力的形成、族群暴力、社会动员等重大问题都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为此有学者宣称,若控制性比较能够选择通行的变量与机制以解释重大差异性后果,那么该方法在获得内部效度(internal validity)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外部效度(external validity)。⑦


控制性比较为历史政治学中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操作工具,研究者得以通过相似案例中的关键差异识别因果机制。但尽管如此,我们依旧无法忽视该方法长期以来遭到的各种质疑。近三十年来,“遗漏原因”(omitted causes)和“测量误差”(measurement error)似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悬挂在定性研究者的头顶。即使在定性研究者内部,分歧同样十分尖锐,愈加主流的观点认为控制性比较过于自信于其在辨别复杂因果关系中的能力,且低估了交互作用的影响。⑧与此同时,控制性比较或许远非其声称的那般具有可预测性,并让研究者可能忽视潜在因果关系。因而更多的方法论研究者基本承认该路径是一种“弱”的因果推论方式,“除非放弃小样本比较的方法转而拥抱大样本统计或定性比较分析(QCA),案例研究意图通过比较方法以实现因果推论所遇到的种种难题便永远无法得到克服”。⑨


美好希冀的幻灭,是由其脆弱的方法论基础所决定的——控制性比较将自己建立在了一个自身永远处于弱势地位的认知模式之中。纵然研究者通过范围条件(scope condition)以及负面案例(negative case)与半负面案例(semi-negative case)以最大限度地增强控制性,但在实证主义的认知模式中,正如前文提到的利普哈特的研究所主张的那样,因果推论的有效性永远是实验法>大样本统计>小案例比较。事实上,控制性比较所谓的“控制”远没有达到实验法的标准——即便同卵双生的双胞胎在行为模式上也会产生极大差异,宏观政治社会现象就更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控制。与此同时,将因果推论的任务落在控制性比较身上,既无法真正实现研究者所期待的强因果关系,还使得那些定性研究者们念兹在兹的“另一种传承”化为泡影。基于小样本比较的研究者们一直宣称定性与定量是两种不同的“传承”(a tale of two cultures),他们并不认为基于统计规范的单一推理逻辑可以同时指导定性与定量,强调两种方法论传统都有自己的价值、信仰和规范,而无优劣之分。⑩然而,控制性比较所推崇的实验法正是建立在反事实的因果观基础之上。而当下的定量研究,也是在反事实抑或是干预的层面去理解因果关系的。(11)这样一来,控制性比较在努力贴近自然科学的同时,还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其针锋相对的“竞争者”——定量研究在因果推论方面得以“科学”所依赖的认识论基础。


过度依赖于“控制”的小样本研究还可能存在方法论至上主义风险,当“可比性”成为第一准则,那么许多有意义的问题便无从开展。例如新冠疫情暴发之后,探索中美两国在抗疫问题上展现出的巨大差异无疑是一个既有学术意义又有现实关怀的问题。然而对于科学原教旨主义者而言,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巨大差别导致对二者的任何比较都无法得出确信的因果结论。回顾美国政治学界,方法论至上主义已使其深受其害。在高度“方法论自觉”的自我感召下,“分析工具上定量方法与质性方法的纠缠、分析层次上民族国家与所谓次国家的辨异、案例数量上跨案例比较或案例内比较的纠结、分析重心上比较性与时间性的摇摆、学科分际上政治学与社会学的划界”的最终结果是历史想象力的偏蚀。(12)相反,历史政治学的核心在于“以史为鉴”。正如拉里·劳丹(Larry Laudan)告诫我们的那样,科学在本质上是解决问题的活动,在评价理论的价值时,问理论在多大程度上对重大问题予以适当的解释要比问理论在多大程度上契合于当代认识论框架更为重要。(13)因此,我们应该警惕那些过于强调“科学至上”的方法论传统可能对历史政治学造成的潜在威胁。


综上,控制性比较所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无法恰当地安放历史政治学的宏伟抱负。超越实证主义与狭隘科学观所带来的偏见与桎梏,是重塑历史政治学方法论基础的应有之义。


社会世界的建构性与作为话语策略的比较分析


已经有不少学者反思方法论中出现的“科学主义的贫困”,但正如前文所言,“贫困”的根结在于那些“上游知识”所存在的问题,即特定研究方法所秉持的“科学观”和“因果观”。对于“科学观”而言,我们需要超越牛顿经典力学的认知模式以重新在本体意义上审视这个世界。随着20世纪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所引发的科学革命,人们对于“科学”的理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牛顿世界观强调世界的确定性、客观性与规律性,然而量子理论却告诉我们,世界是一系列分立的量子事件,这些事件是不连续的、分立的、独立的,因此不确定性才是世界的本质特征。其中,最为我们熟知的当属光的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它不仅意味着事物可能拥有互相矛盾的双重性质,还表明“观测”本身就可能改变事物的状态。科学的发展产生了许多“反常识”的结论,但社会科学研究者对于“科学”的理解却停留在上一个科学革命的时代。


当然,笔者并不意图将量子理论所呈现的自然世界简单地对照社会世界,但新科学观依旧能够提供重大启示。笔者认为,社会世界同样具有不确定性,而正是对政治社会现象的“介入”即具体研究工作的开展会使“不确定”变得“确定”。当尚未被视作分析对象时,社会事件或历史进程虽然真实发生,但它们却宛若处于黑暗之中的多棱体一样不为人所知;一旦被选为分析对象,研究者通过理论之光照耀经验材料,多棱体的某个侧面得到呈现,同时另一些侧面依旧处于黑暗之中。面对同样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会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图景,但他们无一例外是研究者“建构”的过程。例如同样是关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的新马克思主义视角、蒂利及其追随者的财政-军事模型以及菲利普·戈尔斯基(Philip S.Gorski)对基督教的关注形成了不同的历史叙述模式,而这些叙述模式事实上反映的是同一历史进程。如果缺少这些视角,我们无法真正知晓西欧民族国家何以形成;但一旦采用某种视角,历史舞台上只保留下了理论之光照耀下的事件、进程与行动者,研究者所呈现的就注定是被特定视角所建构的历史。


社会世界的建构性使得“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一种根本性的中断,对此进行论证关键性的一步所依据的是社会现象的心理性特征”,(14)这一特征具有本体意义。由此意味着,社会科学研究的诸“范畴”(category)并不是真实世界的简单映像。相较于“自然类别”(natural kind),“社会类别”(social kind)在时空概念上更加具体,其存在不仅依赖于行为体持有的、相互交错的信念、概念或理论,还依赖于将这些类别从一个地方挪移到另一个地方的人的实践活动。(15)在自然科学领域,如原子、电子、夸克、波包、核衰变等范畴都对应着自然界的客观实体,且同时拥有着决定其性质的“本质”属性。原子的本质属性取决于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相同的原子在不同的排列下会形成不同的物质(如金刚石和石墨);核衰变、氧化还原反应都是真实存在的且具有特定“因果力”的过程,等等。相反,社会世界诸要件被纳入特定范畴的依据则源于人们主观的共享观念——通俗来说,即源于我们认为特定要件属于这类范畴。例如,将几千年前的雅典和如今的美国都称为“民主政体”,其依据并不是因为这两类政体高度一致,而是因为研究者“认为”它们是“民主的”。故而认知语言学代表人物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通过总结二十余年来不同学科的研究发现,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诸“范畴”并不从它们与自然界实体的对应关系中获得意义,相反,特定范畴的意涵存在于构建思维的认知模型中。(16)社会世界的建构性打断了实证主义传统对确定性的追求,因为即便是同一个概念,其背后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意涵。在这些被建构的概念之间寻找确定性关系可以说是徒劳的,故而温特(Alexander Wendt)告诫研究者们,“社会科学实在论者的希望,即通过不断改进我们的理论和测量技术,我们将有利于接近社会的真相,是错误的”。(17)


退一步讲,即便在自然世界,人类心智的建构性同样发挥作用。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诸如大象、绿色、男性、山丘、骨质增生等范畴,与原子、核衰变等纯粹的自然类别存在区别,因为前者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同样有赖于人们的认知。例如,星座是由一些客观存在的星球组成的,但为何是这些星球而非另一些星球组成特定星座,则有赖于人们的主观意志。因此,“星座”这一范畴既有赖于人们的概念化处理,又以客观存在的星球为基础。又如,我们能够明确区别山丘和山谷等地貌,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山丘”却难以给出统一的判断。这类范畴,我们将其定义为“部分性自然类别”(partial natural kinds)。“部分性自然类别”彰显了人类心智在自然科学中的作用,许多被视为自然科学的事物,如以肤色划分的人种,事实上仅是人们建构的产物。


充分认识到社会科学“由心驱动”这一事实,我们便可以放下对控制性比较的执念。它意味着“社会世界根本不是作为某种同质的对象而给定的,而是通过某种由各种视角组成的复杂系统而给定的”,(18)因此比较方法同样无法为我们提供确定性的信念。在实证主义之外,历史政治学的研究者完全可以通过更为灵活的比较策略以理解真实的世界。如今,已经有不少学术成果提供了卓有成效的见解。解析(interpretation)传统认为,比较的方法无法穷尽结果的所有原因,而只是努力照亮复杂社会情势中的某些侧面;(19)批判实在论(critical realism)认为,小案例比较的意义并非实现因果推论,而是为了权衡“在给定的过程中不同结构和因果力的相对重要性”;(20)科学建构论(scientific constructivism)则认为,比较的目的是为了展现分析单位之于特定范畴的隶属度,比较之所以可能源于人们所持有的共享信念。(21)由此观之,非实证主义传统的核心贡献,就是把比较研究从探求因果关系的负担中解放出来。在一本学术回忆录中,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对“比较方法”在经验分析中的地位给予了十分恰当的总结:


比较不是一种方法,或是一种学术技巧;更准确地讲,它是一种话语策略,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希望做比较的时候,有一些重要事项是必须牢记的。首先,在任何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决定自己主要是寻找相似之处还是差异。比如,很难说日本和中国或者韩国是相似的或者基本不同,更不用说去证明了。两种情况都有可能,这取决于我们的视角、我们的框架,以及我们的结论。(22)


安德森意在破除所谓“可比性”的迷信,在笔者看来,比较政治研究中所涉及的“可比性”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本质主义的立场,即研究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可供比较的“本质”。但社会世界的建构性打破了这种本质主义想象,它意味着是否可比全然取决于人们的观念。在比较政治研究中,国家间的可比性是由各国作为“民族国家”这个实体具有的同质性和各种维度的差异性所决定的,而不可比性是由过度强调政治现象之间各维度的量性差异,即以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衡量政治现象所决定的,也是由过度强调文化差异等因素而否定民族国家间的同质性所决定的。(23)具体而言,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更多地取决于研究者的研究目的和分析框架。例如我们无法笼统地回答中国和新加坡是否可以进行比较。倘若讨论国家治理问题,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得两国很难具备可比性,反而中国与印度、墨西哥等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更具国家治理层面的比较意义;但如果讨论执政党建设与现代化道路,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又赋予了两国可比性。将“比较”作为一种话语策略,可以有效地释放因果推论对比较方法的束缚。既然小案例比较无法为建构的世界提供有效的因果推论,那么诸如“求异法比求同法在构建偶然性的关联方面更有利”的成见也就不存在了。相反,对相似性的关注甚至更具价值,“不仅有助于理解社会结构(过去),更有助于我们正在面临的国家建设(现实与未来),并可能帮助我们破除思想上的迷信,实现认识论上的思想解放,为社会科学的基础概念甚至理论体系正本清源”。(24)


这样一来,比较研究最为关键的并非研究技艺上的“可比性”,而是研究者在构建“可比性”过程中所秉持的理论视角或史观。例如在围绕“大分流”的丰富讨论中,忽视中西方巨大时空差异的比较历史研究之所以流行,与其说是方法论上的偏误,毋宁说是西方中心主义史观的必然结果。(25)这意味着,方法论背后的史观比研究方法本身更值得人们警醒。历史政治学不单要“找回历史”,更重要的是塑造一种“新史观”。世界政治史的推进正体现了这方面的努力,它力图超越政治思想史、国际关系史以及全球史等既有历史叙述模式,探究政治思潮诱发的国内制度变迁以及在此基础上塑造的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世界政治史在历史本体论的意义上找回全球参与主体的国家性,剖析世界政治体系形成以来的帝国主义性质及其带来的“反向运动”,由此更好地理解中国崛起之于世界政治的文明价值。(26)


那么,倘若不是为了因果分析,我们如何权衡比较研究在历史政治学中的意义呢?马克思曾说过:“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27)在笔者看来,“理解”(understanding)而非“解释”(explanation)才是比较研究的核心使命。通过比较,研究者可以观察抽象的概念与理论在经验世界中是如何穿行的,可以提出和验证一些理论与概念,可以对复杂的政治社会现象进行概念总结与类型学建构。“比较”丰富了研究者对于复杂政治社会现象的认知,在相似性与差异性中更好地理解世界,从而避免仅立足一时一地便得出偏隘的结论。正如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所言,那些只懂一个国家的人,其实什么也不懂。(28)


在历史叙述中实现因果推论


如果说历史政治学中的“比较”只是为了“理解”这个世界的话,那么因果推论则应在“历史”本身中寻找答案。不同于反事实传统强调通过“控制”以最大限度地逼近实验,笔者认为,历史叙述本身就可以实现因果推论。一种直观的感受是,因果性体现为可信性,那些能够让读者更加感觉到精彩纷呈且顺理成章的故事才更加符合逻辑且更令人信服。“讲故事”在“第三波”之后的历史社会学中颇为流行,一些方法论学者也对此进行了探索。他们认为,因果分析并非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简单对应,而是寓意于前后连接的事件、彼此交互的行动以及历史的流动性之中,研究的目的在于解释社会存在是如何在被塑造以及自我塑造的过程中形成特定的状态,所谓“因果”即揭示某一社会存在得以形成的历史过程。(29)


历史叙述的重要性虽然得到伸张,但“科学派”仍旧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方法补充,这无论在理性选择主义者所倡导的“分析性叙述”(analytic narrative)还是新兴的“嵌套分析”(nested analysis)那里都莫不如是。在他们看来,历史叙述只是为了验证其他科学方法做得出来的结果,研究者内心依旧认为“叙述分析本质上就是一锅‘大杂烩’,杂乱无章的文字、任意随性观察纠缠不清的逻辑使得推论无法站得住脚”。(30)个中缘由,归根结底在于研究者忽视了因果观的多样性。当下流行的“因果推论革命”将“因果”狭隘地理解为反事实逻辑,对研究者而言,似乎只有该传统才是社会科学中实现有效因果推理的唯一方法。然而一旦我们接受了社会世界的建构性,那么所有能够被人类赋予意蕴的存在都应该具有多重理解——对“因果”的理解也不例外。笔者认为,有一种历史悠久的因果观恰恰契合了以历史叙述为基础的宏观政治社会分析,即休谟开启的“因果的规则性理论”(the regularity theory of causation)或曰“律则论”的因果观。该传统认为,“因果”包含如下三个要素:时序优先(temporal priority)、时空连贯(spatiotemporal contiguity)以及恒常联系(constant conjunction)。(31)


“时序优先”与“时空连贯”展现出休谟传统对时间与空间的敏锐,“任何物体在离开了哪怕一点点其存在的某个特定时间或空间的话,便无法发挥其作用”。(32)这种看法在比较历史研究中得到重视,但往往被定量分析与实验法忽视。律则论的因果观强调原因需发生在结果之前,因此研究者需要对诸事件在历史进程中的先后顺序十分敏感,进而能够赋予历史叙述以清晰的时间坐标。而“时空连贯”在宏观社会分析中往往体现为“间接连贯”——“这些原因本身,以及那些远离的物体之间,是相互接近的”。(33)“间接连贯”意味着原因X是经由一系列事件与结果Y相连接的,而探究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复杂因果链条,恰是历史叙述的使命与优势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因果的规则性理论通过时空连贯性将其与反事实逻辑划出一道鸿沟。前者并不要求结果之于原因展现出反事实层面的依赖性。后者虽然关注中介变量,但在控制-干预的视角下,因果关系的识别并不依赖于原因与结果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联系。与此同时,只有律则论的因果观才将连接原因与结果之间的“机制”视作因果关系本身的一部分,并将“机制”定义为相互联系的事件。(34)相反,以实在论尤其是批判实在论(critical realism)为哲学基础的“因果力”(causal power)学派将“机制”视作真实存在的推导动力或深层结构。但鉴于社会世界的建构性,我们无法在两个建构性范畴之间发掘类似自然世界中那样的作为实体的机制。


律则论的第三个特征是“恒常联系”,它在休谟看来更重要且更具决定性,因为这一特征有效地区分了两个事件之间的关系是因果性的抑或纯粹是偶然性的。当研究者基于律则论分析特定案例时,他们其实将某个个案视作那一类普遍性范畴的一个实例,就像休谟说的那样,“假设一个物体和这些物体中某个类似物体直接呈现于感知之中,我们会进而预测,存在一个和它恒常结合物相似的物体”。(35)例如,摩尔在分析容克地主对民主的阻碍作用时,与其说他是在分析德国政治历史,毋宁说他是在思考地主与民主的普遍联系。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律则论中的“恒常联系”恰恰反映了定性研究中对逻辑学与集合论的重视。(36)一方面,个案隶属或部分隶属于某范畴,如“容克地主阶级”就可以视作“地主阶级”的一个子集,研究者通过个案研究以理解抽象范畴之间可能存在的“恒常联系”;另一方面,律则论中的因果关系集中体现为原因X在特定情势下恒常体现为结果Y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INUS条件/SUIN条件。


然而,正是“恒常联系”这一特征使得律则论饱受批评。人们认为它过于强调因果分析中的预测功能,并忽视了因果机制与因素组合的作用。但笔者认为,这些批评与其说是针对经典的律则论因果观,毋宁说是休谟传统在20世纪的一个发展分支——“覆盖率模型”(the covering law model)或亨普尔(Carl G.Hempel)所谓的“演绎-规律模型”(deductive-nomological model)。该传统认为因果关系意味着原因X后面总是伴随着结果Y,因果关系就像自然科学中的定律那样恒常不变,“解释性论证可说是将解释项包容于这种覆盖率内”。(37)但正如前文所言,“时空连贯”的特征使得律则论并没有忽视连接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与此同时,覆盖率模型其实将休谟有关“恒常联系”的观点绝对化了。因为在休谟看来,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规律”只有在“相似的情况下”(in a like situation)才可能出现。因此,历史叙述致力于“在偶然性中发现因果规律”而非寻求法则性解释,戈德斯通(Jack A.Goldstone)为此进行了形象区分:


辨识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相似历史事件,有别于探索独立于历史背景的普遍规律。毋宁说,辨识这类相似的历史事件,更像是一个地理学家为不同地区绘图以及在大范围相似岩层中发现了相似化石的活动。然后,地理学家就会假定,在不同的地方曾经发生过相似的地质过程,并尝试着小心谨慎地再现这个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并非如万有引力定律那样是一个“定律”。(38)


本文从“科学观”到“因果观”重塑了我们对于宏观政治社会分析的理解,它意味着历史叙述本身就可以实现因果推论。在具体方法上,笔者称之为“历史性因果叙述”(historical-causal narrative),一种基于建构主义和因果的规则性理论的分析技艺:它是“叙述”的,因此需要回答复杂世界中“是什么”的问题;它也是“因果”的,故而致力于追问造成变化或生成特定结果的缘由。


虽然存在相似之处,但历史性因果叙述与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的。其一,过程追踪的核心是挖掘处于“黑箱”中的因果机制,它隐然秉持一种实在论的立场。而历史性因果叙述中所谓的“机制”只是事件组成的因果链条,“机制”并非客观实在而更多地依赖于人们的理解。其二,过程追踪聚焦形成特定结果的具体原因,即X是如何导致Y的。而历史性因果叙述关注特定理论框架下多种因素的互动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尤其关注那种“自起因的进程后来的汇合并逐渐展开的相互作用”(conjunctural,unfolding interactions of originally separately determined processes)。(39)在历史性因果叙述中,理论是引领叙述的动力,特定结果是诸多力量共同塑造的。例如,唯物史观的分析模式就强调“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同时“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40)


笔者认为,历史性因果叙述足以为历史政治学提供更为坚实的方法论基础。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历史政治学以一种历史本体论的关怀区别于其他以“历史”为名的社会科学,它致力于研究过去与现在的直接关联性,并从中提出解释性概念或理论。(41)虽然鲜有明确提及,但笔者依旧认为目前有关历史政治学的诸多论述已然暗示了该传统所秉持的某些哲学立场。基于“使方法论与本体论一致”的原则,(42)历史政治学的分析技艺需要契合自身所主张的哲学立场。一方面,本体论层面的历史政治学关注“知识主体性”问题,强调所有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概念是地方性知识的产物,不同文明实践塑造了学者们的认知模型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形态,这显然是一种建构论的立场。另一方面,历史政治学将历史视作一种本体性“存在”,学者们应该在研究这个“存在”以及过去与现在的直接关联性中提出概念或理论。很显然,“过去与现在的直接关联性”必然需要契合“时空连贯”的原则,而理论的生成无疑需要提炼那些具有“恒常联系”的政治社会现象。这样一来,历史性因果叙述因其独特的科学观和因果观巧妙地契合了历史政治学的本体主张。


历史政治学的另一核心特征体现为“以史为鉴”,即“求善治”的功能属性。(43)中国长久以来的政治史传统形成了独特的“史观”,即政治方针、政治见解多从对历史的分析中得出,政治观点与历史知识互动和循环。“以史为鉴”的关键在于对历史规律的总结,而这正是关注“恒常联系”的历史性因果叙述所具备的。“以史为鉴”其实也是一个“理解”的过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到了十条历史经验,我们很难说这些历史经验的得出是依据怎样的“科学”研究方法。相反,这些经验是基于对历史的“理解”而形成的。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强调,“理解”才是历史研究的指路明灯。(44)在特定理论视角和研究目的的雕琢下,历史性因果叙述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为读者呈现了历史经验与教训,叙述本身赋予结论以可信性。中国共产党的三个历史决议都将很大的篇幅放在了党史叙述上,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历史叙述可以实现因果推论并达到“以史为鉴”的目的。“以史为鉴”是目的导向的,而非学究式的刨根问底。因此,连接沟通原因与结果的桥梁,可能只是一些“隐秘联系”(secret connexion)。(45)历史政治学的功能属性意味着研究者无须进一步探索“隐秘联系”背后的奥秘,他们更加关注的是在“以史为鉴”中提供治国理政的智识启迪。


本文以“上游知识”为切入点,意图说明许多习以为常的认识其实已经阻碍了我们对于政治社会现象的深层理解,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科学”“因果”等前提性概念。基于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以及学术现状的体悟,笔者深感当代政治学研究方法在“丰裕的贫困”中展现的“自我狭隘化”倾向,许多有趣且有意义的问题,在“通行标准”看来会因不遵循科学规范而招致抛弃。本文的目的,正是试图通过历史性因果叙述的方法将宏观政治社会分析从自然主义的窠臼中解放出来,从而进一步拓展历史政治学的宏观想象力。历史政治学在本质上与米尔斯(C.Wright Mills)推崇的“经典社会分析”一脉相承,“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关注历史中的社会结构,而其问题也直接关涉着紧迫的公共议题和挥之不去的人的困扰”。(46)本文意图告诉读者,许多流行的研究方法所赖以存在的方法论基础事实上是极其脆弱的,它们或已经在科学革命的浪潮中被遗弃,或并不适合分析宏观政治社会现象。如果不加甄别地沉迷于这些观点所形成的研究方法,则必然失去对真实世界的敏锐。


注释:


①参见张树平:《政治学理论建构中的经验、历史与逻辑——对历史政治学发展的一项阶段性评估》,《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1期。


②小威廉·休厄尔:《历史的逻辑:社会理论与社会转型》,朱联璧、费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5页。


③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否思社会科学:19世纪范式的局限》,刘琦岩、叶萌芽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32页。


④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页。


⑤Paul W.Holland,"Statistics and Causal Inferenc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vol.81,no.396,1986,pp.945-960.


⑥Arend Lijphart,"Comparative Politics and the Comparative Method,"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5,no.3,1971,pp.683-684.


⑦Dan Slater and Daniel Ziblatt,"The Enduring Indispensability of the Controlled Comparison,"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vol.46,no.10,2013,pp.1301-1327.


⑧Jason Seawright,Multi-Method Social Science:Combining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Tool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6,pp.107-109.


⑨Ingo Rohlfing,Case Studies and Causal Inference:An Integrative Framework,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2,p.114.


⑩(36)加里·格尔茨、詹姆斯·马奥尼:《两种传承:社会科学中的定性与定量研究》,刘军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11)Stephen L.Morgan and Christopher Winship,Counterfactuals and Causal Inference:Methods and Principles for Social Research.2nd ed,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4.


(12)应星:《经典社会理论与比较历史分析——一个批判性的考察》,《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2期。


(13)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刘新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18页。


(14)约翰·塞尔:《心、脑与科学》,杨音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第67页。


(15)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68-70页。


(16)乔治·莱考夫:《女人、火与危险的事物:范畴显示的心智》,李葆嘉等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6年。


(17)亚历山大·温特:《量子心灵与社会科学》,祁昊天、方长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28页。


(18)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霍桂桓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9页。


(19)Paul Lichterman and Isaac Ariai Reed,"Theory and Contrastive Explanation in Ethnography," Sociological Methods Research,vol.44,no.4,2014,pp.585-635.


(20)Philip S.Gorski,"After Positivism:Critical Realism and Historical Sociology," 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Theory,vol.34,2018,pp.23-45.


(21)James Mahoney,The Logic of the Social Scien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21.


(22)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椰壳碗外的人生》,徐德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43页。


(23)李路曲:《国家间的可比性与不可比性分析》,《政治学研究》2020年第5期。


(24)杨光斌:《比较政治学: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39页。


(25)叶成城、唐世平:《超越“大分流”的现代化比较研究:时空视角下的历史、方法与理论》,《学术月刊》2021年第5期。


(26)释启鹏、杨光斌:《世界政治研究的中国传统与史观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2022年第5期。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30-731页。


(28)Seymour Martin Lipset,American Exceptionalism:A Double-Edge Sword,New York:W.W.Norton,1996,p.17.


(29)Daniel Hirschman and Isaac Ariail Reed,"Formation Stories and Causality in Sociology," Sociological Theory,vol.32,no.4,2014,pp.259-282; Andrew Abbott,Processual Sociolog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6.


(30)Read Bain,"Measurement in Sociolog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40,no.4,1935,pp.481-488.


(31)Stathis Psillos,Causation and Explanation,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2002,p.19.


(32)(33)(35)大卫·休谟:《人性论》,贺江译,北京:台海出版社,2016年,第80-81页,第81页,第99页。


(34)James Mahoney,"Mechanisms,Bayesianism,and Process Tracing," New Political Economy,vol.21,no.5,2016,pp.493-499.


(37)卡尔·G.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张华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9页。


(38)杰克·A.戈德斯通:《早期现代世界的革命与反抗》,章延杰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0页。


(39)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89页。


(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04-605页。


(41)杨光斌:《什么是历史政治学》,《中国政治学》2019年第2辑。


(42)Peter A.Hall,"Aligning Ontology and Methodology in Comparative Research," in James Mahoney and Dietrich Rueschemeyer eds.,Comaprative Historical Analysis in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p.373-404.


(43)杨光斌、释启鹏:《历史政治学的功能分析》,《政治学研究》2020年第1期。


(44)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3页。


(45)Galen Strawson,The Secret Connexion:Causation,Realism,and David Hume,Oxford:Clarendon Press,1989.


(46)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李康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7页。



    进入专题: 控制性比较   建构论   律则论因果观   历史性因果叙述   历史政治学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4190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