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筱才:“拖洋油箱”:近代温州闹米风潮的仪式与政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0 次 更新时间:2020-04-2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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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筱才  

摘    要:

“拖洋油箱”是清末民国时期温州闹米风潮爆发时的一种仪式行动,抗议者用此方法来推动罢市,并对官府、富绅与粮商等造成压力,希望能解决口粮困难。闹米风潮的出现,在近代温州与轮粜制的衰微、“漏海”指控、粮食统购压力等有密切关系,也与各种地方权力派系斗争纠缠在一起。地方政府对风潮的应对,可以反映统治方式及官民关系的嬗变。1940年代国民党政府的粮食政策,与此前政策有重大差异,随着政府对粮食征收力度的增强,闹米风潮越来越频繁地发生,抗议也日趋政治化、组织化,“拖洋油箱”最终成为当局禁止的行为。

关键词:近代; 温州; 拖洋油箱; 闹米风潮; 仪式; 政治; 权力;


前言


洋油箱,孩子们拖着你/正如拖着锋利的犁/犁过大街,犁过城市的心脏/犁在人民的肩背上/罢市,喧嚣的呼喊起来了/罢工,城市的高大的建筑撼动了!……①1

这是唐湜所写的现代诗《骚动的城》,它描写了1946年温州发生的一次闹米风潮。全诗从一个颇具地方色彩的街头仪式开始:“拖洋油箱”,即民众在大街上拖着煤油箱表达对口粮缺乏的不满,要求商店罢市,甚至聚众捣毁米行、米厂。这一抗议仪式的传统从清末就已经出现在温州,并且流行于整个民国时期,当地人士皆以“拖洋油箱”指代闹米罢市风潮。

“闹米风潮”在中国古已有之。所谓“民变”、“民乱”,常由粮食问题引起。明清时期的城市民变中“粮食暴动”就占有很大比重2 。学术界对粮食风潮早有关注,1941年傅衣凌先生就发表《明清时代福建的抢米风潮》一文,特别强调商品经济发展与风潮之间的关系3 。以此为线索,社会经济史界对这一问题的分析,曾与“资本主义萌芽”讨论结合在一起。不过,后来在“阶级斗争”史观支配下,“抢米风潮”多被认为是一种经典的阶级压迫下自发的民众抗议行动,或革命爆发的导火线4 。

1970年代以后有关粮食骚乱的研究,更多出现在明清史领域。王国斌在傅衣凌的研究基础上对粮食流通与骚乱之间关系有更细致的分析。他特别区分了国家、市场、民间惯习三种不同的粮食流通模式,及其对粮食骚乱带来的影响。在他看来,影响粮食流通状况的政治经济变迁让闹米风潮发生的可能性增加5 。在18世纪中国与欧洲,统治者对粮食骚乱的应对走向,反映出两种非常不同的政治经济秩序。清代的粮食骚乱,并没有像欧洲那样引发根本性的制度革新,或成为新型国家建构的动力6 。堀地明则特别重视考察粮食骚乱的内部机制,包括抢米行动之形成、政府如何镇压骚乱、各种民间社团的表现、事后之处罚规则等,他都有比较细致的分析7 。

学者们也研究了一些比较大的抢米风潮案例8 。除上述学者外,毕仰高(Lucien Bianco)曾从民众自发性抗争角度描述了1932年春漫延无锡全境的抢米风潮。他特别强调抢米行动绝大多数都是小规模、无组织的,行动者也仅是为其家庭获得有限食物9 。引起学者最大兴趣的是1910年的长沙抢米风潮,相关论文可能有数十篇之多,涵盖制度、技术、秩序、官绅关系等各种主题10 。最近的研究对“政府统治效能”更为看重,如将长沙抢米风潮之发生视作是原有控制体系失灵的表现11 。马军亦强调政府统治力下降,无法合理应对粮食紧张及民众恐慌,是1945年后上海抢米骚乱发生的原因12 。

在闹米风潮过程中,抗议民众通常都会以一定的仪式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比较传统的请愿形式包括“执香”、“抬城隍”等。抗议者在动员群众时也采取“鸣锣”、“揭帖”等形式。这种在特定时间空间的行动不同于日常不满的表达,带有强烈的宣告意味,其形式有时颇具表演性,这些或可被认为是一种街头政治仪式13 。当然,如果粮食骚乱造成严重后果,政府自然会禁止那些仪式,民众后来可能又会发明新的形式来表达抗议。清末民国时期温州街头出现的“拖洋油箱”就是这种闹米风潮的仪式。清末以降,温州粮食问题就越来越严峻,到1940年代后半期,米粮危机愈演愈烈,闹米风潮也一波接一波,对地方政治、社会均造成重要影响。闹米风潮背后的问题,不但涉及不同时期的政府治理模式,亦与官绅互动机制的变化有关。贫民、地绅与官员三者之间的博弈,都可以从风潮过程中窥见一斑。那么,近代中国闹米风潮的历史,前后究竟有什么变化?其形成机制如何?抗议人群如何聚集?他们又使用什么样的“仪式”传递其想法?官方如何应对这种抗议风潮?本文将聚焦于温州,考察闹米风潮背后地方权力结构的嬗变并分析“拖洋油箱”这一抗议仪式的特点及其演变。


街头仪式及其信号意义:“拖洋油箱”


最迟到1863年,煤油就已经进入中国14 ,煤油箱亦随之成为中国城乡社会常见的器物15 。这种由铁皮制作的长方体容器,不但坚固耐用,而且功能很多,人们可以用它来充当盛器,也可以作报警器、甚至武器。在浙江、江苏等一些地方,人们也用敲洋油箱代替原来传统的“鸣锣”方式,作为聚集民众的手段16 。清末温州即开始普遍使用煤油,民国时期瓯海关的煤油进口量已超过了浙海关17 。温州闹米风潮之中,“拖洋油箱”则成为一种标准的仪式行为:人们用绳子系在铁皮制作的煤油箱上,在石板铺成的街道上用手拉拽着快速行走或来回跑动,一个人紧接着一个人,一起发出“轰隆隆”的巨响,路旁的商店、业者看到这种行动,或听到响声,通常会迅速将店门关闭,否则商店就会面临被捣毁的危险,被动的罢市亦迅速得以实现,米风潮开始。

目前笔者能查到温州民众以煤油箱作为抗议工具的较早案例发生在1896年。据《申报》报道,这年7月,瑞安民众声称米贵,反对地方殷富向外地粮商售谷,“鼓集少年沿街吵闹”,县令苏运卿即率队弹压,欲解散游行队伍。抗议者不但不听,“反将煤油箱沿途敲击”,“纠众成群”,将当地大绅孙仲容家门壁捣毁18 。这一则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细节:“少年”与“敲煤油箱”。

由于集体抗议行动可能会招来官方的惩罚,因此,在近代温州闹米风潮中,通常都是以少儿为前驱,令其敲击或拖拉煤油箱高喊“罢市”。这种稚童策略,既让官方在处置时左右为难,亦可增加行动的灵活性19 。1906年,也是在瑞安城区,贫民以无米可粜,遂“遣童子沿街击洋油箱为号”,全城各店市一律关闭罢市20 。到民国时期,儿童在米粮抗议仪式中更扮演着导引性角色,不论游行队伍长短,至少从仪式上来看,多是从孩童拖洋油箱开始。

不过,在仪式动作上前后似乎有差异。较早抗议者都是以“敲”煤油箱发出声音。“敲煤油箱”与传统的“鸣锣”相似,既有集众之功效,亦含有警告示威之意。如1906年3月《申报》称瑞安贫民“以煤油箱代锣沿街击令罢市”⑧。民国时期温州米粮抗议便基本上以“拖”或“拉”煤油箱为常见行动。如1912年初瑞安闹米风潮,贫民要求平粜,即“拖洋油箱于各殷富门首,屡示恐吓手段”⑨。到1916年,这种“拖”的办法似已普及开来,村镇民众亦可能因日常矛盾采取此一举动。张棡在其日记中曾记称有“无赖”要求粜米,唆使数百人“出拖洋油箱”到其侄家闹荒10。到1940年代,“拖洋油箱”便成为闹米罢市风潮标准代称。唐湜《骚乱的城》一诗,其起首句就是“洋油箱,孩子们拖着你”。

拖拉煤油箱之仪式行动,通常是在石板铺就的街道上进行,其目的是要将抗议扩大化,威胁商店罢市。罢市之后,商人无法正常营业,不但经济上损失,而且容易让地方秩序紊乱。民众日常消费受到妨碍,无业者或“地痞”一类游民亦可能趁乱滋事。因此,罢市一旦发生,官府与地方商绅均大感压力。即使只有几个小孩在街道上拖动铁箱,街道两旁的店主都会非常紧张,担心自家成为攻击目标,人身财产遭受损失21 。由于罢市是抗议者首先要达到的行动目的,因此,抗议行动通常发生在繁华的商业区,如温州城区以五马街为中心的店铺集中区域,拖拉煤油箱的人边喊边跑,原来热闹的街道,便有可能因店家关门迅速变得冷清下来21 。

然而,这种突然的举动未必人人能够听从,于是比较激烈的抗议者就会以暴力对付那些不配合者。1946年6月10日,温州爆发大规模闹米风潮。在五马街、南北大街、县城殿巷一带,出现成群结队的游行队伍,每队均由孩童数人拖油箱作为前导,后面则紧随“手执铁器木棍”的“短衣民众”,发现有商店未完全闭门停业,即行捣毁。为了造成全面罢市,抗议者连菜场亦不允许买卖,同时对那些依然上街之烫发妇女或穿长衫者,以剪刀强行剪其头发或衣服,街道上遂人迹寥寥22 。如果人力车夫把客人拉到五马街,客人就会被抗议者以“罢市”为由强行拉下车,并把三轮车车轮的气放了,使其无法继续营业23 。

新的抗议仪式的使用,不一定意味着传统抗议方式就被放弃。如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出现的“执香请愿”的形式,较晚清出现的“拖洋油箱”要和缓得多,故有时候仍会被人们使用。1912年1月,温州米粮来源濒绝,米铺相继闭歇,人心惶恐,地方老人遂各执炷香至军政分府请愿24 。1940年11月,为抗议民食无着,温州复出现老人集体执香到县府请愿一幕25 。老人执香与孩童拖油箱,都具有弱势群体被逼请愿之意味,亦表示米荒的严重程度,但后者则直接与罢市相连,更带有胁迫强制他人参与之色彩,有时候抗议者会同时采取这两种仪式策略,以对官绅造成更大的压力。

在温州,这种拖油箱罢市的抗议方式不仅在闹米风潮中使用,当地方发生其他类型集体行动时,亦可能出现。据说1919年乐清县学生救国会的学生就曾“拖着煤油箱沿街奔跑,向群众宣传不购买日货,监督商店不出售日货”26 。亦有人回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比较偏僻的瑞安大峃镇上,一旦出了重大事件,即有人拿着马口铁煤油箱在镇大街上边拖边喊,于是全部商店、居民都关了门,罢市之后,“整个大峃街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之中”27 。可见,“拖洋油箱”后来在温州地区可能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罢市抗议符号。


闹米风潮的若干成因:粜、“漏海”与统购


为什么会出现闹米风潮?那些在温州街头拖着洋油箱罢市的人,其诉求为何?针对对象又是谁?闹米风潮,简而言之,当然是与贫民获得粮食之渠道发生障碍有关,无论是米贵,还是供应不足,都会直接引起民众对粮食安全的担忧。米价季节性的涨落都是正常现象,但为何有时幅度不大的米价上涨会引发严重风潮;有时粮食断销却没有出现大规模抗议?我们必须从具体的历史制度与地方政经环境来作分析。

清末温州的米粮抗议,其实多以富户“闭粜”为理由,这可能源于传统荒年救济惯例⑨。远在春秋时代,“劝分”法就已出现,即官府劝谕富户为贫民举办平粜10。至宋代,它已成为政府办理荒政之重要举措11,南宋绍熙年间瑞安知县董熠所著《救荒活民书》即将“劝分”列作主要赈灾办法12。所谓“劝分”,最初可能是官方劝谕富户自动举办平粜救济灾民,但到宋代劝分政策已从自愿发展到强制①。强粜大户余粮(又称“发廪”)为劝分主要办法②,至少在南宋温州已有官员在使用③。

官方强制“发廪”,显然对富户不大有利。可能在贫民闹米及官府强制劝分双重压力下,地方社区合作性质很强的“轮粜”制度便在温州应运而生,即富户按照田亩数派定粜米数额,按规定之平价轮流售给贫民。这套制度在清末民初温州地方文献中被称作“轮粜”“粜门牌米”“庄米”等。瑞安乡绅赵钧在其1834年的日记中即记道“自五月十五日城市饥民劫乱后,到处减价轮粜”28 。1898年当地另一位乡绅张棡亦在日记中称“自家粜门牌米”,并请族长、房长坐局监督29 。1906年张又记曰“外间因米粮贵价,有立局粜门牌之议”30 。到1921年,张家仍在“值派平粜门牌米”29 。民国时期,平阳县则有采取富户按村庄派米的办法31 。到1939年5月,平阳仍有村落取此种传统轮粜办法,具体办法是“有谷之家”各出米600斤,按定价办理平粜3个月31 。

由于有这种地方惯例,遇到灾荒或米粮紧张,贫民便要求官府或绅富开仓平粜,这也符合斯科特所谓“道德经济”伦理10。闭粜,无论出自官府或富户,在地方都有可能激成民变。富户若拒绝贫民求粜要求,则有可能引发严重纠纷。1896年5月,瑞安贫民就曾以“不出粜”为由冲击瑞安巨绅孙仲容家11。十年后,同城又发生地绅胡合发被邻居控以“有谷不肯粜”,引起“公愤”,童子沿街击洋油箱为号,全城遂罢市,胡姓住屋被人们捣毁12。是年秋,在瑞安韩田镇,亦有陈澄九因拒粜导致求粜者自杀引发纠纷13。1916年,瑞安汀田乡民众曾拖洋油箱到地绅张组成家大闹,也是因为他家不愿意按平价粜米14。

平价通常成为贫民诉求的焦点。一旦地方米价升高,在温州府城及各县城的贫民,便会向官府请愿,希望地方官立即出示平价,强制富户开粜。官方是否能及时公布粮食限价,成为影响贫、富两个阶级博弈的重要因素。在温州一些村镇,轮粜谷米定价通常由村庄或宗族内部商议达成15。有时族内有力量之人出头与各轮粜之富户谈判。对这种集体议价,富户为免除暴力往往只能接受。不排除有富户会在平粜过程中少量增加谷价,贫民若请延长轮粜亦可能主动加些谷价16。

在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中,地方官有责任关心收成好坏与灾荒程度,并监控本地粮价走向。若民食出现问题,地方官便应及时采取救济办法。否则若发生大规模闹米风潮,官员便要被追究责任。1890年5月,《申报》曾刊登新闻指平阳江南贫民聚众千人闯入瑞安赈局抢米,即有人投书称该县县令在事发后“已谕令各社仓董暨富户排日开办平粜,民情安然”17。从这个反应来看,地方官是很担心外间指控其不作为造成抢米事件。1911年5月,有人就在报纸上发表看法,断言官员如果事先对地方米价认真调查处理,米价上涨后应对有方,风潮就不容易发生。18如官府不能迅速出示平价,或安排平粜,那么贫民的暴力行动很可能会从抢富户、米店发展到捣衙门。在晚清以后的温州,官衙被砸毁亦是常常发生之事。如前提1898年闹米大风潮中,民众将设在温州城区的道、府、县三级官衙都砸毁。1912年2月瑞安曾发生闹米风潮,也是因贫民要求继续办理平粜不遂,迁怒于县知事,最后巡防营开枪造成流血事件,县署被捣毁①。

除闭粜外,在温州,无论是贫民还是地方官府,对“漏海”亦极为关注。所谓“漏海”,通常指违反官方规定限额或未经报批给照将米谷由海路私运的行为32 。地方贫民,在粮价高昂时,一方面要求低价平粜,一方面希望禁止粮食外运,以便余粮户被迫降价出售。但所谓“漏海”在实际中并不一定指将米运往外国或他省,本省内部调剂亦可能招来指责。1896年7月,瑞安民众便称地方米贵皆因地方殷富向县外粮商售谷33 。有时地方士绅也会向省级政府上书,请求严禁商人采办粮食运出34 。即使粮商获得政府合法执照,买妥的粮食因为被阻拦或抗议也未必能顺利运出。1922年,乐清、平阳等地,均有米商使用浙江省政府的执照从当地办米出洋,却被当地士绅民众阻拦35 。

浙江南部地区之米粮市场,本有所谓“丽水靠松阳,温州靠平阳”一说⑥,指的就是平阳与松阳两县有供应温、处两府府城谷米的义务。然而,1920年代之后,随着粮情紧张,各地禁阻遏粜,米禁森严,这种“府米制”便受到破坏。如1927年平阳当地绅民便反对将粮食运出,甚至区乡之间运米,贫民也会以“漏海”为名抗议罢市⑦。1946年,亦有人在温州地方报纸声称“米所以这么飞涨,都是一些乌良心的尤杀不赦的米蛀虫,丝毫不顾恤穷民们的命,却把一袋袋的白米,或明或暗的漏出海去”⑧。以此原因,每次闹米风潮发生,紧随着拖洋油箱、罢市而来经常便是在“漏海”指控下发生的“打米店”。1912年3月,玉环贫民暴动,聚众砸毁米店17家⑨。1927年3月,温州城区“乱民罢市闹米”,各米铺均遭捣毁10。1929年,瑞安民众将城内外“百余家”米铺全捣毁11。有时暴力行动会酿成严重后果。在1911年7月温州抢米风潮中,不但各家米店被砸,“楠溪饥民”指洪裕顺米店店东洪筱山是“漏海巨魁”,将其群殴致死12。激进者亦会攻击地方官员是“漏海奸商”的保护伞。1919年8月,温州城区的学生郑振铎等人就在自己办的刊物上对当时瓯海道尹黄庆澜处理大米私漏案不满,称其是“漏海道尹”13。

1920年代之后,机器碾米业在温州开始兴起14,碾米生产效率提升,使加工后的大米外运更为便利,温州民众在粮食紧张时就会将这些机器碾米厂视为“漏海”帮凶。后来的米风潮中,碾米厂亦成为重要的攻击目标15。1926年,当民众开始指责碾米厂时,地方官员为了平息民众怒火,下令碾米厂停止营业16。然而,碾米厂停业,可能会加剧地方米粮危机,如果从外地紧急采购稻谷进城,亦来不及加工供应给缺粮民众。有时,米厂老板为了避免损失,听到罢市风声自己先把机器拆卸保藏。因此,1947年温州专员余森文在风潮中曾特别下令禁止米厂私拆碾米机,为警告他们,余甚至将一个米厂老板游街示众①。当局之所以对米厂采取如此强硬办法,亦是与国家粮食政治的变迁有关。

1930年代之后,特别是中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加强粮食统购,这一方面推动了地区性的米价攀升,亦使得各地区域性粮食市场出现更大问题。各地为完成征购任务都倾向于采取遏粜办法。到后来,随着粮食统制越来越强化,地方米禁亦越严厉,于是县与县之间不通,区、乡、村之间可能都会互相隔绝,缺粮区便会陷入严重的粮食危机36 。原来就很脆弱的地方粮食供应系统,如果遇上大规模的官粮征购,其压力是显然的。所以当民众捣毁碾米机器阻止粮食外运时,地方官员可能更担心他们因此无法完成粮食征购与加工任务。尽管民间舆论一直把目标指向富户与商人在“漏海”与“囤积居奇”,但这也许是一种回避问题本质的策略。大规模闹米风潮在温州一波接一波发生,这背后与政府的粮食统制及军粮征购等密不可分。

国民党政府为征购粮食而设立的垂直粮食管理系统,对温州当地的粮食问题产生很大影响。在粮食事宜上,原来的行政官吏由负责地位转为协助地位,而后来设立的粮食管理处(后改称“田赋粮食管理处”)承担起大部分的责任37 。粮管处为催征粮食常对地方富户施加压力,甚至以暴力威胁38 。在这种情况下富户自顾不暇,自然不愿意再办平价轮粜。同时,地方粮食主管部门为完成任务,严禁私商运粮出口,粮商必须获得许可证照官价采买,谷米价格亦由粮食管理部门以行政命令颁布。但市场行情变化迅速,过于苛刻的管制办法,便常使得粮食来源断绝,风潮亦容易发生。1940年11月,浙江省粮食管理处副处长朱惠清到温州主持召开第八区各县粮食评价会议,评定永嘉谷价每百斤13元。瑞平乐等县谷价每百斤11元,随后城区各粮商以定价太低纷纷关门歇业37 。贫民无处可以买米,闹米风潮随后发生。所以到后来,闹米风潮越来越带有政策性色彩,非此前季节性缺粮这么简单,连秋收新粮刚上市也可能发生剧烈的粮食骚乱39 。


权力、派系与闹米风潮之政治化


如拉吉·帕特尔(Raj Patel)与菲利普·麦克迈克尔(Philip Mc Michael)所强调的,“粮食骚乱”从来不是简单的主食需求问题,而是供给政治经济学的议题。骚乱常常标志着政治经济安排的重要改变,因此,必须通过研究内部政治争论与权力斗争才能了解清楚40 。从近代中国粮食骚乱情形来看,地方性的抗争,其背后也往往涉及国家权力结构的动荡。表面上来看,闹米风潮通常是贫民与富绅的斗争,但从温州的故事来看,“拖洋油箱”的策动因素非常复杂,各种势力间的权力博弈隐于种种仪式行动之中。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党派力量的介入使问题更加复杂化。1945年之后,地方权力竞争更为激烈,民食问题亦日益政治化,甚至影响到闹米风潮的仪式过程。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温州地方士绅与原有驻军头领等人为了争夺新政府的控制权,曾有剧烈的斗争,其过程常与粮食问题交杂在一起。经过短暂混乱,徐定超正式担任温州军政分府都督,他一上任即颁布告示,宣布城乡绅富及各米铺已议定米价,要求绅富与米铺按规定平价出售米谷,并严禁运米出洋41 。因此,至少从温州来看,政局稳定是以米市稳定为标志的。当时有人自称调查员,警告徐氏要设法平定谷价,否则米谷同价,米商必会罢市,舆论亦会认为其办事不公42 。这也反映出不同派系均会从米谷问题入手试图削弱对方势力。

平阳县的“光复”也与“闹谷”风潮结合在一起。当杭州被民军占领的消息传来,平阳地方官绅即开始筹划如何稳定秩序43 ,他们想与还未离任的知县尽快商定谷价并对外公示,以免贫民借机生事。然而,此时新政府如何组织尚未明朗,一些政治投机者也活跃起来。1911年11月11日,正当黄光等城区士绅在县衙商议悬旗事宜,“拖洋油箱”风潮便开始出现,商家被迫罢市,抗议民众要求即刻定谷价43 。根据黄光的记载,贫民闹事,是由万全乡绅董宋仲民等人鼓动起来的,宋欲乘乱夺权,被“煽动”者则是南门一带的民众,盖其表兄陈载甫是南门巨绅。黄光这一派想在新政府权力架构中排斥其对手,宋氏在背后鼓动“闹谷”,则希望以这种行动来胁迫县官及黄光一派向他们交权。在宋召集的大会上,宋仲民提出降低谷价的诉求,以示好于支持他们的民众。但其打击目标正是几位正在经办本地光复事宜的士绅们,这些人的家最后也被捣毁43 。

瑞安的地方派系情形似乎更为复杂44 ,粮食问题也时常会成为争执主题。当地从晚清开始就因学界权力等纠纷造成所谓“陈党”(以陈黼宸为首)与“项党”(以项湘藻为首)两个主要地方士绅派系45 。这种绅界党争,在后来与民族主义或其他新式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常会在地方产生剧烈反应。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瑞安发生“拖洋油箱”罢市风潮,民众群起攻击米店,被人指为支持“奸商漏海”的商会会长鲍漱泉住宅被游行者捣毁46 。鲍到县署控告其对立派系蔡纪泽等人煽惑造事,刺激贫民对商人施加暴力,蔡被迫避往上海47 。当地士绅张棡曾慨叹该案是“陈、项两党之余毒”48 ,蔡与鲍两人均有律师身份,但属于不同派别。

到1927年后,温州地方政治权力更加分化,官绅关系紧张,派系斗争也越来越多元。从官府的角度来看,除永嘉因属附郭县,道、府、县三级官衙皆同处一城,其他县原来主要有一个权力中心———县署。到国民党统治时期,权力便为县长、党部及参议会等机构所共享。在粮食问题上,各县后来又增设了直属于省主管机关之粮管处,其地位在战时跃然于县政府之上,这就加剧了地方的权力斗争,闹米风潮也以更猛烈形式爆发出来。1940年11月温州城区的“庄强华米案”即是一例。

1940年10月,正值秋收粮食征购高峰,各县为完成任务禁止粮食出口,温州城区粮源紧张。温州专员公署颁布“永嘉县粮食管制及调节实施办法”,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之粮食进行彻查登记,米商购粮需提前申请10。为解决城区粮食困难,准备设粮食公店一所,负责公教人员与城市居民米粮供应,资金50万元向绅富劝募,带有统销性质。专员张宝琛强硬表示要“以政治武器,建立公卖制度,以经济力量,平稳市面粮价”11。但这种粮食管制办法执行效力并不太佳,到11月17日温州黑市粮价最高已到每百斤30元12,粮食公店开业日期也一再延期,有人结队高举“反对粮食公店展期开幕旗帜”到粮食公店筹备处请愿。1318日就发生大规模“拖洋油箱”罢市抗议,民众蜂拥至县政府要求立即解决缺米问题,遭到县长庄强华的斥责,抗议者向庄投掷物品,庄在混乱中下令开枪,请愿者伤亡十数人,县政府被捣毁①。

这次风潮,与当时地方党政矛盾、官绅矛盾有密切关系,其发生更反映了地方各界对浙江省战时粮食管理政策的强烈不满。三民主义青年团总干事李东藩在幕后起重要作用,他先是公开指责粮食公店计划,指当局用人不当49 。然后,李又在地方报纸上发表文章《民以食为天》,支持贫民采取行动。李也以三民主义青年团永嘉分团部名义举行食粮问题座谈会,批评政府粮食管理政策49 。永嘉县党部也公开反对浙江省战时粮食管理办法,要求允许粮食自由流通49 。不仅党团力量,温州各地方法团也联合致电浙江省府,指粮管处的成立及其颁布的粮食管制办法,是造成温州城区食米来源断绝与地方恐慌的原因50 。由于粮管处是众矢之的,应各界代表要求,温州保安司令部在18日下午即要求该处暂停工作,设立平粜局49 。与清末民初的一些闹米风潮很不相同,此次骚乱过程中,地方官员与士绅(包括国民党党团领袖)成为公开的对立面。

1945年后温州的政治权力结构更趋复杂化,对粮食问题影响益巨。以1946年6月永嘉闹米风潮为例,新成立的参议会成为重要角色。表现最积极的参议会副议长李国栋是《浙瓯日报》社社长、永嘉县新闻记者公会主席,他本来就属于永嘉县国民党内部之戴福权一派⑦,此时又与商界领袖翁来科结盟,他们公开站在风潮前列。另外一方面,当时原温州专员张宝琛正准备卸任,新任专员余森文尚未到温州,后者则与中共已有联系⑧。中共永嘉县委书记曾绍文此前也下山潜入温州,“全力支持饥民的斗争”⑨。正是在这种极为复杂的政治形势下,剧烈的闹米风潮爆发,“拖洋油箱”群众沿街游行,强迫店家罢市10。

这次风潮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学生的强力介入。罢市风潮发生后,李国栋即致函温州中学,请学生调解米案,称人民对政府及参议会等已失去信仰11。作为“饥民”代表者的英士大学和温州中学的学生,于是站出来与政府官员进行谈判。两校学生自治会组织“平粜基金劝募队”,挨户筹集资金,送交民食调节委员会开办平粜。英士大学设置检举箱,让民众举报“漏海”、“囤积”等线索12。其实这两个学校的学生会以及永嘉县学生联合会、平粜委员会都已有中共党员渗入13。

幕后政治力量的介入,使这次风潮不但持续数天时间,仪式行动上也有许多变化。组队游行、“拖洋油箱”之后,有散发标语者、高喊口号者,亦有手持剪刀强剪女人烫发与男人长衫者。甚至有一人执国民党党旗,“大舞特舞”。游行队伍除贫民外,也有统一着装的“壮汉”与组织化的学生14。这与普通粮食骚乱的仪式已很不相同了。此种政治化的闹米风潮,较早也出现在乐清。1946年3月,当地“拖洋油箱”游行时,有人一面呐喊,一面散发传单,所喊口号包括“民以食为天”、“有钱买不到米”、“城区民众快要饿死也”、“打倒奸商囤粮殷户”等15。这种做法政治组织指挥的痕迹比较明显。1947年,这种形式的“拖洋油箱”罢市在瑞安、泰顺等地均曾出现,除了幕后政治,粮价高昂也影响到学校膳食,故学生介入风潮后来成为常态。泰顺师范学生为了造成罢市,干脆直接自己拖拉洋油箱在大街上奔跑,并抓了一个“奸商”戴上高帽“游街示众”,造成数千人参与的大风潮,所喊口号开始包括“反对内战”、“反对苛捐杂税”一类政治用语①。这种政治化的闹米运动可能使事件迅速激化,暴力程度也可能上升。1948年1月,有报纸就直接称拖洋油箱者为“罢市队”,称其“虚张声势,状至凶悍”(《浙瓯日报》1948年1月11日)。这与二年前同一份报纸所发表谴责开枪射杀抢米贫民的同情性报道形成鲜明对比②。


米案应对与地方政治变迁


民众抗议及其应对也是一个象征,能反映地方政治变化的脉络。通常来说,官方对闹米风潮的应对不外乎是以下这些步骤:规定平价、采购米谷、举办平粜、劝谕开市,镇压闹事者。时空环境不同,处理方式也会有差异。

平价之规定,清末温州通常都是先由官绅合议,地方官处于主动地位。1906年瑞安罢市捣毁绅屋事件发生后,知县即令人拿自己名片邀集城乡士绅进署商议谷价51 。不过到辛亥革命前夕,官绅地位似有变化。1911年7月温州城区米潮发生后,知府要到商会去与各商董商量米价52 。在平价问题上,官绅立场不同,意见有时未必一致。1890年平阳米贵,抢案频生,县令沈懋嘉欲出示平价,就遭到士绅反对。他们担心米价一定,贫民即可要求富户依此平粜,但米行与富户不愿意吃亏,就会形成无米应市之僵局53 。当然,反对者可能就是那些余粮较多的富户。但如果不定价,贫民亦可以米贵为由集体抗议,甚至抢米。官府为稳定秩序,即使遭到士绅反对也有可能单方面公布定价,以免自己承担责任。但牌价较低,有时不但问题无法解决,情形可能恶化。

就近代温州情形而论,越到后来,官绅合议的色彩越稀薄。1927年之后,从地方层面来看,“官府”的权力大大增强,原来属于官绅合作层面的“定价”、“平粜”等事宜,也越来越由官府主导。战时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严厉的粮食管制政策,官绅关系较从前大不相同,地方自主的程度相对也比较低。当地方官员面临越来越大的上级压力,自然无法像此前那样与地方士绅和平商议办法,推行强制性征收制度的同时,官绅间的裂痕也在扩大。在闹米风潮问题上,官绅不能合作经常使民食矛盾激化。新兴的国民党党团精英也未必能与行政当局保持相同立场,这就是1940年代温州大规模米案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

从对闹米民众的处罚也可以看出政治变迁之轨迹。按传统政治伦理,官方一般对闹事饥民倾向使用“宽禁捕”之政策,即不大主张严厉镇压处罚闹荒之贫民54 。但在政治权力不稳时官方又多采取严厉办法。早在南宋,辛弃疾即在江西提出“闭粜者配,强籴者斩”之政策55 。到近代,各地官府觉得无法控制局势便会以强硬方式来对付抢米穷人。1906年7月,由于江浙各地闹米成风,两江总督周馥便要求严惩“抢米匪徒”,情节严重者“照土匪例就地正法”56 。辛亥革命后建立的浙江军政府亦曾不惜打破传统惯例以枪决抢米犯来树立权威57 。在温州,我们亦可以看到,1898年温州镇总兵刘祥胜即当场枪毙两名到总兵署“哄闹”的贫民58 。1927年3月,浙江的直系部队在与北伐军对抗时,为了尽快平息当地闹米风潮,其颁布的应对办法亦规定“有聚众滋闹者枪毙”59 。后来的温州专员张宝琛更喜欢在布告中使用“即予逮捕”、“格杀勿论”等字眼60 。显然,此时的地方统治者已远离“宽禁捕”一类恤民之术了。

然而,暴力镇压有时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激化贫民抗争行动。民众的集体行动,可能都是与其对传统制度、惯习的记忆理解有关。正因为传统荒政伦理中有宽恤的成分,因此,地方舆论对官府应对也有一定心理预期。1911年11月平阳士绅宋仲民强调“闹谷”是贫民的“本分”权力61 ,便是这种心态的反映。1946年6月闹米风潮发生后,《温州日报》亦曾发表社论,指民众没有米吃起来拖洋油箱罢市,作示威运动的抗议,是“天经地义之事,不能非议”60 。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官府如果以暴力对付抗议贫民,显然会让后者觉得不公,甚至激起众怒。闹米风潮最后酿成人命案件或造成剧烈的官民冲突事件的,其实多半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1911年7月温州闹米大风潮,贫民殴官毁署,便是与抓人有关。一开始永嘉县役抓获两名扒抢富户的贫民,准备让检察厅起诉,再交由审判厅。结果引发数万民众到审判厅索人,最后温州的道、府、县三级政府长官都到场劝解,允许保释两名“扒抢犯”,但法庭仍被拆毁,刑事庭长秦肇煌更被“裸拖殴打”,当局派兵始救回62 。

一旦发生严重事件,对地方官员的声誉显然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受到上级处罚。1898年温州总兵刘祥胜在下令开枪后即自请处分58 。1940年永嘉县长庄强华由于镇压闹米贫民,酿成重大血案,最后被记过处分63 。事后《东南日报》也发表社论,认为“粮食政策不变更,管理办法必需改善”,批评黄绍闳主政的省政府在粮食管理问题上处置不当64 。1940年代在温州的地方主政官员,民间舆评都不大佳,很大程度是与对民众抗议的应对办法比较强硬有关。曾在温州担任6年专员的张宝琛与地方绅民关系就非常紧张,1946年2月闹米风潮之后,浙江省政府决定将其调离温州,但他准备离任时又爆发了声势更浩大的闹米案。

这种频繁爆发的民众抗争亦提醒我们也许要多从地方的角度来思考评估所谓“现代国家”在中国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如蒂利(Charles Tilly)在其研究中所指出的,暴力仪式与制度差异密切相关。当政府统治能力较高,暴力仪式或秘密发生,或在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出现。但是,如果统治能力较低,暴力仪式公开发生的概率更大10。至少从基层政府来看,战后的政治情况,确实与蒂利所说易产生高频率暴力仪式的“低能力非民主制度”有点相似11。

1940年代,国民党政府的政治威信显然在不断爆发的米潮中遭受损害。张宝琛指温州的米荒是“假米荒”,是心理恐慌不是真的缺粮12。但这种“心理恐慌”,亦反映出民众或市场对政府的不信任感。战后温州米案频生,就有人担心当地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提出所谓“树立政府威信”的问题。论者指如果还要政府存在,就应该让现政府的官吏有权力控制地方,推行政治13。尽管当时报纸刊出此种意见或是向新到来的专员余森文示好,但温州学生掌控闹米风潮善后事宜其实已说明当时政府威信之孱弱了。英士大学学生自治会,在该校迁离温州时,还专门在报上发表文章,指闹米风潮之症结在于官、民隔绝,政府只知道用“暴民”、“格杀”等词语来表现自己的威严,因此无法得到民众信任①。

吊诡的是,从战时及战后历史来看,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合法性在基层迅速流失,另外一方面,当局在资源汲取方面政策又越来越激进,这就使得其统治陷入僵局。政治合法性流失,补救办法当然是多采取安民政策,同时开放民意,容忍异议。应该说,国民党政府在战后之所以要求各地成立参议会,举办普选,至少在理性上是意识到要挽救合法性危机。但是,形格势禁,一次次闹米风潮后,我们至少从浙江所看到的是越来越严厉的粮食管理办法的出台65 。1941年,温州专员张宝琛兼任永嘉县长,大力鼓励民众举报富户存粮,甚至亲自到地主家里搜查粮食,同时严加限制粮商经营利润,规定不得超过成本10%,并禁止商人停止营业。战后,浙江省政府试图以“粮食节约”的名义控制粮食消费,如禁粮酿酒、禁止碾制精白食米及头等面粉66 。温州专员公署甚至曾颁布命令,敦促各县县长劝导人们在端午节的时候不要互相馈送粽子,称此举是将“正当粮食作无谓靡费,而且以灰汤煎煮,有碍卫生”67 。为了能够加强征粮效力,派军队到户催征后来也成为常态66 。

由于地方政府权威不彰,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战后国民党政府特别强调采取中央督导的办法,粮食方面遂推出所谓“征粮督导团”的制度。1947年3月,粮食部征粮督导团江浙区主任委员、江浙监察区监察使朱宗良便率督粮团到温州视察,主持粮政督导会议,要求各县党团、参议会首长均须出席68 。朱氏一到温州,就把目标对准“士大夫阶级”,亦各地富绅地主,并警告地方官员不准徇情68 。

在这种情形下,原来作为民众抗议仪式的“拖洋油箱”当然成为政府眼中应禁止之非法举动。1945年后,温州专员公署一再颁布告示严厉禁止市民“拖洋油箱”。1946年2月,张宝琛在告示中表示:“人民如有意见,仅可派代表向政府请愿,并可协助政府,检举抬高米价之奸商及屯户”,禁止鼓动风潮,如果“拖洋铁筒鼓动人民,成群结队哄闹,或冲入机关工厂捣毁设备,抢劫财物者,即以扰乱治安论。当以严厉手段对付之”⑧。4个月后政府在处理闹米风潮的命令中也有“严禁以拖油箱,罢市等威胁政府,扰乱治安”一条⑨。暗中与中共建立联系的温州专员余森文1947年2月也曾下令禁止拖油箱,违则以“捣乱治安”治罪,为了避免有人藉词“顽童捣乱”,他还特别表示如果有孩子在街上乱拖洋油箱则严厉处罚家长⑩。对这种米粮抗议仪式的取缔,显然暗示地方政治文化已与此前迥然相异了。


结论


中国民众表达抗议的方式,有其自身悠久传统。一旦原有抗议形式被官府取缔,民众可能又会发明新的抗议形式,因此,抗议仪式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拖洋油箱”即近代温州地方民众在闹米风潮中使用的一种抗议仪式,他们使用从国外输入的一种新物体———铁皮煤油箱———来充当聚集人群并发出警示声音的工具,并将这种器具与孩童行动结合起来,有效地制造出新的闹米风潮讯号。

闹米风潮是贫民在粮食短缺时的抗争行动,迫使官府与富民、商人等在民食问题上不得不采取更为理性的办法。传统中国政治伦理的形成,也多少得惠于这种基层抗争的历史。这种民众抗议权对于维持政治经济生态体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频繁发生的粮食骚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不同阶级之间积聚的矛盾得以释放,从而让政治社会生态系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调适。从这点来看,近代温州民众使用“拖洋油箱”来作为风潮警示符号,确实带有“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当然,如果地方政治经济生态内部原有平衡体系被破坏,政府官员与地方绅商对贫民发出的信号没及时作出反应,抑或抗议并非自发产生,而是受背后政治权力派系操控,那么所谓“闹米风潮”就有可能酿成对地方秩序极有破坏力的严重骚乱。如王国斌所称的,闹米风潮往往是粮食供给传统破坏后的一种后果69 。但民众对粮食短缺的反应能变成抗议行动,更多的情形下与官、民、绅三者的关系直接相连,同时,政府如何看待粮食问题也很重要。因此,不同的闹米风潮其背后的动力可能亦有差异。前近代时期的闹米风潮,可能更多的与市场、灾害、季节等因素造成的粮食短缺有关。但到近代,风潮更多与政治权力斗争及国家粮食征取量上升有关。在自然性、季节性的缺粮情形下,官府在自己无力解决的情形下,通常会要求富户开仓平粜,这种强制性调剂往往能满足贫民的需求。但是后来的缺粮更多是与政治安排有关,因此,无论贫富,都可能站在官府的对立面。政府除了放松粮食政策外,并无其他有效办法来解决问题。

从官府对民众闹米风潮的应对与处置,亦可以看出官绅关系的变化。魏丕信认为清道光末期开始,在赈灾工作中,官僚政府的作用越来越小,而地方乡绅管理的赈局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富户不得不动用自己的粮食储备,以免社会秩序瓦解70 。从温州历史来看,至少在19世纪中叶,官绅还在合作处理贫民粮食短缺问题,政府的作用不可低估。到1920年代中期,地方官府监督下的富户轮粜制仍在运行。南京政府成立后,国家从地方征收的粮食越来越多,政府官员也不再将工作重心放在平衡贫、富阶级与解决贫民口粮短缺等问题上。在这种背景下,官绅关系开始出现更大的变化。1940年代频繁发生的闹米风潮,更使地方富绅与政府的冲突公开化、显性化,但却无有效的纾解办法,这也似乎提前预告了国民党统治之衰微。

以温州来看,1927年后党国政治的兴起显然削弱了地方士绅既有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地方权力结构,这在米粮风潮的形成与处理上均有所反映。国民党统治时期温州的粮食骚乱,有时与地方“权力人士”(包括新派商绅、党部领袖、民意领袖等)的运作有密切关系。富户地主也可以在此时以贫民要求为由,要求政府减免田赋或军粮征购压力。地方党部、三青团以及参政会等机构负责人,则希望能借此机会打击与他们不和的行政首长。新兴政治力量的介入,使得民众米粮抗议的仪式也有很大变化,“拖洋油箱”后来甚至与党化意识形态仪式相结合。抗议亦渐渐从自愿行动到组织化、政治化,都显示近代政治对民众抗议活动的影响在加深。

从粮食政治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温州近代历史中看到两种看似相悖的现象:首先是所谓“国家”力量似乎越来越强大。地方政府权力大大增强。国家对米粮的征取量越来越高,地方保留部分变低。但国家力量的“强大”并不表示新的权力结构有很好的内部整合。因此,我们也可以发现,越到后来,地方权力结构内部分裂越加剧,政府统治合法性危机亦日益加深。政治权力的碎片化在1927年后温州的历史中表现得很明显。一方面是代表“国家”的专员公署与县政府、田粮处等行政机构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是局部代表“地方”的党部、三青团、参议会等机构亦在互相竞争,同时与行政机构关系紧张。所谓“国家”,与“社会”一样,其实都是一种复数形式的存在。但是,地方层面的权力资源总是有限的,原有稳定系统瓦解或被破坏之后,声称代表“国家”或“社会”的机构或人员之间便存在激烈权力竞争。在这种复杂动态关系中,人民的生存需求(如口粮问题)便有可能成为影响政治变迁的一个隐秘要素。


注释


1唐湜:《骚动的城》,上海:星群出版公司,1947年,第31页。

2巫仁恕:《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71-199页。

3傅衣凌:《明清时代福建的抢米风潮》,《福建文化》第1卷第2期,1941年7月。

4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北京:红旗出版社,1982年,第529-530页;李新等主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初稿》,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23-134页;隗瀛涛、吴雁南主编:《辛亥革命史》(中),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18-324页。

5(1)R.Bin Wong,“Food riots in the Qing Dynast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1,No.4(Aug.,1982),p.785;[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6页。

6(2)R.Bin Wong,“Food riots in the Qing Dynast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1,No.4(Aug.,1982),pp.767-788;[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第165-194页。李明珠也认同这种看法。Lillian M.Li.,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State,Market,and Environmental Decline,1690s-1990s(Stanford,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6。

7(3)[日]堀地明:《明清食糧騒擾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11年。

8(4)傅衣凌:《明万历二十二年福州的抢米风潮》,《南开学报》1982年第5期,第15-19页;R.Bin Wong,Food riots in the Qing Dynasty,pp.767-788;[日]堀地明:《明清食糧騒擾研究》。

9(5)Lucien Bianco,Looting and Food Riots,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Volume 33,Issue 2,1999,pp.6-41;Lucien Bianco,Peasants without the party:grass-root movements in twentieth century China(Armonk,N.Y.;London:Sharpe,2001),pp.145-174.

10(6)[日]菅野正:《一九一〇年長沙米騷動について》,《東海大學紀要》第28号,1977年12月,第29-39页;[日]藤谷浩悦:《清末、湖南省における暴力と秩序:一九一〇年の長沙米騷動を中心に》,《歴史評論》第681号,2007年1月,第2-15页;[日]石川禎浩:《1910年長沙大搶米の「鎮圧」と電信》《史林》第76卷第3号,第107-123页;杨鹏程:《长沙抢米风潮中的官、绅、民》,《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00-120页。

11(7)李细珠:《清末民变与清政府社会控制机制的效能---以长沙抢米风潮中的官绅矛盾为视点》,《历史研究》2009年第4期,第68-84页。

12(8)马军:《从限价到抢米---1948年币制改革时期的上海粮情》,《史林》2004年第3期,第113-121页。

13(9)与单纯的习惯性仪式表达不同,政治仪式通过带有象征意义的场景、行动和语言传达更为强烈的感情,是一种在特定时间与空间发生的正式的、标准化的行动,通常发生在公共场合。William Outhwaite ed.,The Blackwell Dictionary of Modern Social Thought(Malden,Mass:Blackwell,2003),p.495。

14(1)常旭:《旧海关史料与煤油进口(1863-1904)》,《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年第5期,第128-135页。

15(2)[美]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李抱宏、盛震溯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第75页。

16(3)张振鹤等编:《辛亥前十年报刊资料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458页;吴锡祥、孙友文:《临泽镇闹米潮斗争始末记》,高邮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高邮文史资料》第1辑,1984年,第15页;《萧山农民二千暴动捣毁沙田局》,《申报》1929年7月4日,第10版。

17(4)1913年,瓯海关煤油进口量是200.75万加仑,1930年达至246.54万加仑,其数量超过浙海关。马丁:《民国时期浙江对外贸易研究(1911-1936)》,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68页。

18(5)《章安办粜》,《申报》1896年7月4日,第3版。

19(6)以小孩拖洋油箱,比起“鸣锣”或后来的“敲洋油箱”,可能含有规避官府制裁的意味。在抗议时遇强硬对付,在孩童后面的成年人便可一哄而散。官方事后追究责任,也可以“小孩无知游戏”作为卸罪理由。

20(7)张棡:《张棡日记》,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20页。

21(8)(9)《申报》1906年3月20日,第17版;1912年3月28日,第6版。

22(10)《张棡日记》,民国五年五月廿一日条,手稿本。

23(1)(2)《永明米厂门口昨发生流血案》,《温州日报》1946年6月10日,第3版;《解决永嘉粮荒,专署决定办法六项》,《浙瓯日报》1947年2月17日,第2版。

24(3)《罢市群众示威中,士绅出发安民》,《温州日报》1946年6月11日,第3版。南北大街即今之解放街;县城殿后,今称“公园路”。

25(4)《车夫不能拉车,怎样可以度日》,《温州日报》1946年6月12日,第3版。

26(5)《温州通信》,《申报》1912年1月17日,第6页第6版。

27(6)张明东:《温州“庄强华米案”的回忆》,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第4辑,1962年,第166页。

28(7)中共乐清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乐清历史》第1卷(1926-1949),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4页。

29(8)陈夫:《盐店命案》,文成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成文史资料》第4辑,1988年,第59页。

30(9)乾隆皇帝亦曾指温州、台州两府属县“奸民之所以强抢米石”,“多由富民居奇闭粜而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等合编:《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81页。

31(10)李梦生注释:《左传今注》,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153页。

32(11)张文:《荒政与劝分:民间利益博弈中的政府角色---以宋朝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4期,第27-32页。

33(12)董熠指出的五种办法是“常平、义仓、劝分、不抑价、禁遏籴”。曾雄生:《中国农学史》(修订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25-426页。

34(1)(2)杨宇勋:《动员民间资源赈济:宋朝的劝分与敷配》,杭州市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历史系编:《第三届海峡两岸“宋代社会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21页;第117-118页。

35(3)陈瑞赞编注:《东瓯逸事汇录》,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479页。

36(4)赵钧:《〈过来语〉辑录》,《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4期(总41号),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4-115页。

37(5)(7)(14)《张棡日记》,光绪廿四年五月初七条;民国十年六月初一条;民国五年五月十六日条。

38(6)(11)(12)(13)张棡:《张棡日记》,第22页;第30页;第20页;第47页。

39(8)(9)刘绍宽:《厚庄日记》,光绪廿六年五月廿七日条;民国廿八年四月廿八日条,手稿本。

40(10)[美]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Scot)t:《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4-43页。

41(15)李世众曾发现清中叶温州宗族组织在荒年会通过办理平粜等形式消弭贫民骚乱。氏著《清中叶的宗族,政府与地方治理---透视温州粮食危机引发的骚乱及其消弭》,《历史教学问题》2005年第6期,第4-9页。

42(16)赵钧:《〈过来语〉辑录》,《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4期(总41号),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1-199页。

43(17)(18)《横阳击壤间民笔述》,《闹米风潮慨言》,《申报》1890年8月14日,第6版;1911年5月30日,第2版。

44(1)(9)见《申报》1912年3月28日,第6版。

45(2)《呈省长齐呈送限制食米出洋办法文》,1918年3月29日,黄庆澜:《瓯海观政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53-56页。

46(3)(11)(12)《章安办粜》,《温州米荒之扰攘》,《瓯郡又演闹米大风潮》,《申报》1896年7月4日,第3版;1929年10月6日,第14版;1911年7月2日,第11版。

47(4)《快信》,《新闻报》1917年5月22日,第1张第2版。

48(5)《旅沪温州同乡维持梓乡民食》,《申报》1922年7月25日,第4张第15版;《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3月20日,第3张第10版;《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8月13日,第3张第11版。其实逢灾各地互通有无,本属寻常之事,如温州发生水灾,便通常会去江苏、台湾等地采购米粮。《温处办米消息》,《新闻报》1912年11月2日,第2张第1版。堀地明也发现明末台湾、温州的米曾经在绍兴灾荒后运来接济,可见当时省内外赈米流通是存在的。[日]堀地明:《光緒24(1898)年浙江紹興府における平糶》,《北九州市立大学外国语学部纪要》第129期,2010年11月,第47页。

49(6)《鱼儿难捕船租重捕鱼人儿世世穷!》,《文汇报》1946年8月8日。

50(7)刘绍宽:《厚庄日记》,民国十六年三月二日条。

51(8)秋雁:《鳌江又罢市了》,《浙瓯日报》1946年6月16日,第4版。

52(10)《张棡日记》,民国十六年二月初六条。

53(13)《“五四”的火炬传来》,叶大兵:《温州史话》,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9-101页。

54(14)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编:《温州市科技志》,编者印,2000年,第139页。

55(15)(16)《申报》1926年3月23日,第10版;《愤怒的温州---米荒风潮纪实》,《文汇报》1946年6月22日。

56(1)(3)(5)《米蛀虫游街示众》,《粮管处严惩囤积,米价可望抑平》,《对本县粮食问题庄县长发表谈话》,《浙瓯日报》1947年2月17日,第2版;1940年7月30日;1940年11月18日,第2版。

57(2)张明东:《温州“庄强华米案”的回忆》,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第4辑,1962年,第161-162页。

58(4)《县田粮处奉令加紧催赋增拨军粮》,《临海乡队附收捐受辱》,《乐清新报》1946年11月24日,第1版。

59(6)超:《温州的米潮》,《经济周报》1946年第20期,第3页。

60(7)Patel,Raj,and McM ichael Philip.“A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Food Riot.”Review(Fernand Braudel Center)32:1,2009,pp.9-35.

61(8)《温州粮食志》编纂委员会:《温州粮食志》,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7页。

62(1)汪林茂主编:《浙江辛亥革命史料集》第7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84页。

63(2)(3)(4)马允伦编:《黄光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362页;第363页;第366-367页。

64(5)瓯海道尹黄庆澜即认为温州各属以瑞安最难治理,不但地绅动辄“干涉”官府,其内部又“党派众多,意见不一”。黄庆澜:《瓯海观政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44页。

65(6)李世众:《晚清士绅与地方政治:以温州为中心的考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1-373页。

66(7)瑞安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瑞安文史资料》第5辑,1987年,第26页。

67(8)陈世奇:《五四运动在温州》,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鹿城文史集粹》(上),编者印,2013年,第30-34页。

68(9)《张棡日记》,民国八年八月四日、十三日条。

69(10)(11)(12)(13)《永嘉粮食会议决议筹设粮食公店》,《永食粮管理处订定租谷运输办法》,《解决吃饭问题,筹设粮食公店》,《解决粮食问题之意见》(社论),《本县粮食公店展期开业》,《王纯侯紧要启事》,《浙瓯日报》1940年10月19日,第2版;1940年10月26日,第2版;1940年10月26日,第2版;1940年11月18日,第1版;1940年11月17日,第2版;1940年11月18日,第2版。

70(1)张明东:《温州“庄强华米案”的回忆》,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第4辑,编者印,1962年,第161-168页。

71(2)(3)(4)(6)《王纯侯紧要启事》,《青年团举行座谈会讨论粮食问题》,《永县党部电请取消浙粮食管理办法》,《永粮管处暂停工作》,《浙瓯日报》1940年11月18日,第2版;1940年11月18日,第2版;1940年11月19日,第2版;1940年10月19日,第2版。

72(5)见《浙瓯日报》1940年11月10日,第2版。

73(7)(11)孙孟恒:《1947年温州国大代表竞选丑剧纪略》,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温州文史资料》第17辑,2003年,第80-84页。

74(8)安邦:《缅怀陈道生同志》,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12辑,编者印,1998年,第370页。

75(9)孙明津:《回忆温州学运兼忆曾绍文同志》,《浙南革命斗争史资料》1983年第22期,第25页。

76(10)(14)《米风潮渐趋缓和,戒严令昨撤回》,《罢市群众示威中,士绅出发安民》,《温州日报》1946年6月12日,第3版;1946年6月11日,第3版。

77(12)蔡仲瑜:《1946年春温州的米风潮》,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温州文史资料》第17辑,2003年,第35-43页;《温州中学学生自治会筹募民食平粜基金委员会通告》,《浙瓯日报》1946年8月23日,第1版;牧金:《再会吧!永嘉》,《浙瓯日报》1946年7月17日副刊。

78(13)安邦:《缅怀陈道生同志》,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12辑,第370页;孙明津:《回忆温州学运兼忆曾绍文同志》,《浙南革命斗争史资料》1983年第22期,第26页。

79(15)《乐清米价步涨发生罢市风潮》,《浙瓯日报》1946年3月18日。

80(1)安邦:《温州地区第二条战线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81(2)朱微珂女士:《馒头巷口尸祭》,《浙瓯日报》1946年6月14日,第4版。诗里写道“拖洋铁箱的穷苦孩子们,他们唤醒了全市的铁匠、小工、挑力、车夫们的酣睡”。

82(3)张棡:《张棡日记》,第20页。

83(4)《瓯郡又演闹米大风潮》,《申报》1911年7月2日,第11版。

84(5)刘绍宽:《厚庄日记》,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五条。

85(6)邓拓:《中国救荒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51页;张文:《荒政与劝分:民间博中的政府角色---以宋朝为中心的考察》,第28-32页。

86(7)杨宇勋:《动员民间资源赈济:宋朝的劝分与敷配》,第119-120页。

87(8)见《申报》1906年7月25日,第2版。

88(9)汪林茂主编:《浙江辛亥革命史料集》,第7卷,第361页。

89(1)(7)徐立望、胡志富主编:《李辅耀日记》第2册,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02页;第103页。

90(2)刘绍宽:《厚庄日记》,民国十六年三月十八日条。

91(3)(5)(13)《永嘉城区将增防昨晚宣布戒严》,《维持地方秩序》,《树立政府威信》,《温州日报》1946年6月11日,第3版;1946年6月11日,第3版;1946年6月13日,第3版。

92(4)马允伦编:《黄光集》,第366页。

93(6)《温州审检两厅又捣毁矣》,《申报》1911年7月3日,第10版、第11版。

94(8)茹管廷:《国民党统治时期浙江省的历任县长》,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3页。

95(9)见《东南日报》1940年11月25日,第1版。

96(10)(11)[美]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谢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85页。

97(12)《温州变热了》,《文汇报》1946年5月3日。

98(1)(4)(8)(10)《告别永嘉》,《严禁龙舟竞赛废除粽子馈送》,《本埠发生罢市风潮》,《解决永嘉粮荒,专署决定办法六项》,《浙瓯日报》1946年9月13日,第4版;1947年6月8日;1946年2月21日,第3版;1947年2月17日,第2版。

99(2)《浙江省粮食管理办法纲要》,《浙江省政府公报》,1941年,第3312期,“法规”,第8-11页。

100(3)(5)(9)《实施节约禁碾白米》,《永临催粮大骚扰》,《米风潮渐趋缓和,戒严令昨撤回》,《温州日报》1948年9月12日;1946年6月10日,第3版;1946年6月12日,第3版。

101(6)(7)《朱监察使定明日莅乐视察》,《乐清新报》1947年3月30日,第1版。

102(1)[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第192-194页。

103(2)[法]魏丕信:《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徐建青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62-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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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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