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攸欣 聂笃友:鲁迅如何选择、运用叙事手段表达其题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7 次 更新时间:2019-08-25 23:06

进入专题: 鲁迅   叙事手段   《孔乙己》  

王攸欣   聂笃友  

内容提要:《孔乙己》是鲁迅自己最偏爱的小说文本,创造了孔乙己这样一个让人同情的“苦人”形象。《孔乙己》叙事手段的运用别出心裁,表达出多层次的复杂意涵,包括孔乙己及其看客们精神悲剧的文化内涵。作者就《孔乙己》的叙事选择及其效果,作了具体的文本分析,并涉及文本最后可能出现的叙事破绽,引发读者更深的思考。

期刊代号:J3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关 键 词:鲁迅  《孔乙己》  叙事手段  文化内涵  Lu Xun  Kong Yiji  narrative means  cultural connotation.


文学的本体,不是纸质文本或音像材料,而是文本的创作和解读过程。这一过程也是每一位作者和解读者特定生存状态的呈现过程。小说文本的课堂细读,也是文学生存的特殊形式之一。我想通过对《孔乙己》这样一个经典文本的解读,引导大家去细读文本,进而作出研究。文本是关键,相关史料的掌握也很重要,当然眼光培养、思维训练、学术积累是前提、基础。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为什么取名为鲁镇?鲁迅的母亲姓鲁,叫鲁瑞,鲁迅虽然是笔名,取这个笔名为“鲁”姓的原因在此。当然,鲁迅本人也说这个笔名有鲁莽而迅捷的意思。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他觉得应该带有一点鲁莽之气,不要瞻前顾后。鲁迅的其他小说如《明天》《祝福》中也出现了鲁镇。一般读者很自然地把鲁镇看作一个江南水乡的乡镇,因为鲁迅的故乡绍兴和他的外婆家绍兴乡间小镇安桥头都是水乡。鲁镇也确有一些绍兴的风俗民情,譬如喝黄酒、吃茴香豆都是绍兴的地方特色。不过,在鲁迅的笔下,鲁镇更是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中国乡镇甚至整个中国社会的象征。

学生问(下略为“问”):有人说取名鲁镇,可能与作家批判儒家文化的用意有关。因为春秋末期的鲁国,是儒家的发源地。鲁的第一代封主是周公,但主政者是其子伯禽,伯禽治鲁的方法,与后起的儒家主张有相似之处。孔门四教的“文”是对周文化的继承,“文之弊,小人以僿”,僿就是虚假,不诚实。青年鲁迅在日本留学时思考中国国民性的缺点问题,认为中国的国民性缺点是缺少诚和爱。小说的主人公与孔子同姓,孔子是“长人”,孔乙己“身材高大”;孔子被鲁国驱逐,孔乙己“坐着用手慢慢走去”。小说中的“秀才”“举人”及孔乙己所说的半懂不懂的话是可以纳入儒家文化体系中的。不知老师同意否?

老师答(下略为“答”):鲁迅对儒家文化是持批判态度的,没有问题。但鲁镇是不是和鲁国有直接的关系,这一点不太好论证。因孔乙己和孔子的姓相同,就和孔子联系起来,我觉得略显勉强。在鲁迅看来,国民性中缺少诚与爱,主要原因不一定是儒家提倡的“文”,尽管“文”确实可以导致“伪”,但这是文化的共同特点。儒家观念中也有对于“诚”的强调,如《中庸》中的“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自诚明,谓之明;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等等①,甚至把教化当成诚的实现。

鲁迅和很多小说家不同,不少小说家能够写出很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人物、环境,譬如老舍写北京,李劼人、沙汀写四川,沈从文写湘西,萧红写东北,张爱玲写上海,等等,都写得很生动,有真实感,也能够写出一个统一的人物性格形成的文化背景,这种文化背景当然会有中国社会的某些普遍性特征,但他们写出的每每让人觉得是中国某一个地域的特点。鲁迅和他们有所不同,鲁迅所写的所有小说,有着从根本上看具有一致性的文化氛围和背景。而且这种背景不只是具有地方特色,我们能够感觉到他提炼出了整个中国的文化特征和社会特征,融化到这个背景中,人物的生存语境中。这样一个语境决定着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任何个人在这个环境中都似乎无能为力。这是其他作家不太容易做到的。沈从文写的湘西就是湘西,萧红的东北就是东北,张爱玲的上海就是上海,不能看作整个中国,尽管其中有些因素也具有普遍性。当然,他们所写的人物更带有人性的普遍性,否则就不是成功的小说了。

鲁迅小说这样一种对于文化背景特征的一致性的叙述,究竟是中国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文化状态的真实显现呢,还是一个不能确定建构者的建构呢?如果是建构,是哪些人建构起来的?是鲁迅之前接受西方文化的一些人物譬如严复、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孙中山等和清末民初小说家如李宝嘉、吴沃尧、刘鹗、曾孟朴那个时代的人的建构?还是一些传教士的建构?如传教士Arther Smith(明恩溥)写过《中国人气质》(还有一批传教士写过中国人中国文化特征的书),鲁迅就读过日译本的《支那人气质》。美籍华裔学者,后殖民主义者刘禾,就据此推断,国民性理论主要是具有殖民主义性质的建构,是国民性神话。所谓神话,是指“国民性话语一方面生产关于自己的知识,一方面又悄悄抹去全部生产过程的历史痕迹,使知识失去自己的临时性和目的性,变成某种具有稳固性、超然性或真理性的东西”②。如果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话语,那么一切话语都是神话。刘禾没有充分意识到真理就在话语建构的过程中展开:还是鲁迅自己的建构?一种创造性的建构?或者是鲁迅之后以鲁迅为旗帜的权力话语和非权力话语复杂共谋的一种建构?或者正如庄子所言“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鲁迅本人的描述对象本身并不确定,他自己所叙述表达的东西也并没有确定,这种所谓的一致性是鲁迅研究界和我们鲁迅阅读者对他的建构?

这里就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对于历史、文化、语言、话语、意识的理解、领悟问题。在我看来,这当然是一种建构,主要是鲁迅融合了各种文化、历史因素的创造性建构,但这种建构,很大程度上是人类本身和中国文化在特定时期所达到的精神高度,适应于世界的对于中国文化、历史、人性的建构。我们的理解同样如此。人的智能和文化都已发展到与世界适应的不可思议的高度,今天的世界某种意义上就是人创造的,因此,我们不要轻易怀疑鲁迅这种对于文化背景和国民性的把握与历史、现实的符合性。人的思维总是寻求对环境以至世界的贯通性理解,不达目的一般不会放弃,因为不这样,人就不可能最好地适应世界。当然,就个人甚至人类来说,现在并没有达到极致,还有各种与环境冲突的苦恼、烦闷、受伤甚至意外死亡,人类寿命也没有达到基因所可达到的潜能极限。总的说来,可以说,是以鲁迅为主,融合了各方力量的复杂性建构。

如果把鲁镇作为江南水乡的小镇看,其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那就是与中国其他的地方不同。如果把鲁镇作为中国的象征来看,其酒店的格局就与其他文化、其他国家的不同,这种差别是很明显的,大家应该能够领会。

问:为什么看上去具有一定的乡风民俗特点的鲁镇,又会具有象征的意味呢?

答:关键就在于这些民俗特点只是枝节性的,而其中所显现的文化氛围,尤其是人的精神特征具有普遍性、本质性特征。就是说具体的、现象的叙述透显了普遍的、本质的特征。本质这样的词被后现代主义质疑,当然有其理由,但作为人类思维的抽象物,仍然具有特殊的表达力。这不是说随便的叙述都能达到这个效果,而是要作家确实认识到了,才能在具体场景、人物中表现出来。鲁镇的取名本身也意味着象征性,因为这个名字是有意识的虚构。我们看到,其他写地域文化的作家,文本中的地名多半是实际地名,他们以此实名来增强文本叙述的真实感,制造真实的幻觉,而鲁迅恰恰不同。鲁镇、未庄、S城都不是实名。

鲁迅创造的这种象征性背景,有什么实质性的特点呢?在我看来,最主要的是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还有这些人都缺乏独立的价值思考,尤其缺乏超越功利性的对于人性的反省和尊重。这样构成无主名无意识杀人团,构成吃人的礼教文化。

曲尺形的大柜台,把掌柜、伙计和酒客们隔开了,方便卖酒,也方便在酒中掺水。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这里提示了特定的叙述时间和所叙述的故事的时间,这个非常重要,一桩故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什么时候叙述的,对于理解文本是很关键性的因素。不知我们注意到没有,从对以往各年级的同学的询问中,我知道大多数同学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弄不清故事发生的年代。篇末注明1919年3月。但这是鲁迅在编《呐喊》小说集时据小说附记所写时间标注的时间,附记本身却说这是1918年冬天写的。这附记收入了《鲁迅全集》的《孔乙己》注释中。所以我们读鲁迅作品的时候,最好读《鲁迅全集》,这个版本不仅提供了非常好的文本校勘,还集中了鲁迅研究界的成果。当然,如果能对照初版读就更好。不过,这对大家的要求就太高了。写作时间对研究鲁迅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应该根据这个时间,去看看在写《孔乙己》的前后,还写了什么小说、文章。譬如前后是《狂人日记》《药》,都是写吃人主题的,当然对我们去理解《孔乙己》有帮助。这也是他在《新青年》上陆续发表《随感录》零篇的时候。如收入《热风》的《随感录三十八》就对理解文本就很有好处,即使从论证的角度来说,也非常重要。甚至还要联系鲁迅一生的思想、文章来看。

问:不同的时间标记,相差只有几个月,这对理解这个文本有多大的价值?

答:问得好。这个时间差对于我们了解《孔乙己》的内容,差别不大。但作为一个文学史事实,我们应该了解。而且有时文本写作的时间相差一天两天,也会发生很大的差别。我在讲鲁迅的生平经历时,已经和大家讲了,鲁迅和章士钊在北洋政府平政院打官司,就抓住章士钊命令的签署时间不恰当地提前了一两天,最后赢得了行政诉讼。

我们应该知道,小说叙述的所谓20多年前,也就是1898年以前,即1890年代。叙述的时间也意味着叙述者心态的变化,这已经是成年以后的小伙计的叙述了,与少年时代的小伙计是不一样的。而在故事叙述中,有时又是采用了少年小伙计的眼光和态度。这就造成叙述态度的复杂性,这个后面我们再讨论。

在对短衣帮用钱的叙述上,显示出乡镇民工短衣帮们的穷苦,要多出一文钱,也是不容易的。通过这个细节,就生动地写出了短衣帮的穷苦。当然也就显示出短衣帮和长衫客的身份、地位、处境的差别。小说家就是通过细节来表现人物,表达思想,这是小说家的想象力和才能所在。短衣帮们花四文钱站着喝酒,长衫客要酒要菜,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慢慢坐着喝。

我们比较一下鲁迅所写的咸亨酒店和周作人回忆中的真实存在的咸亨酒店就会发现,从布局、顾客、所卖食品来说,都不相同,因为绍兴东昌坊口的咸亨酒店,只有两三样小吃,如茴香豆、鸡肫豆、豆腐干,根本不卖荤菜。当时绍兴,只有一家大雅堂酒店卖荤菜。那是绅商去的。而鲁迅把两种酒店合二为一了。为什么?大家想想。

关于这些鲁迅故家、故乡、小说的原始材料,有不少回忆者,其中周作人写的《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很有价值,如果研究鲁迅小说的话一定要读③。不过,周作人过于强调小说与生活的关系,而没有充分注意到鲁迅的有意识的创造和虚构,也就是没有真正理解小说作为小说的艺术性。这跟周作人的写作目的、民俗学喜好、看待小说的眼光很有关系。如果研究鲁迅,六册本的《鲁迅生平史料汇编》④、四卷本的《鲁迅年谱》⑤都很重要,是必读的。不过要注意,其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也还是影响了某些史料的选择和叙述。当然,鲁迅的年谱、传记已经出了很多种,有时间,大家可以去看看。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这里点明了叙述者“我”初当伙计的年龄,是12岁。12岁的小伙计有什么特点呢?样子太傻,不善于侍候长衫客,也还不太知道往短衣帮客的酒里掺水,也就是说这时的小伙计还不失他的纯朴。壶子按绍兴话叫窜筒,马口蹄制的上大下小的圆筒,特制的舀酒器具。掌柜也就是老板,他关注的是小伙计能不能为他赚钱的问题,他是不会去看重他的品格的,他完全是站在自己利益立场的眼光看人。但是他也还要承受其他压力,譬如荐头——即推荐的人——的社会势力、面子,他也不敢得罪有势力的荐头,荐头也许是长衫客里的一位,也许是还不屑于到咸亨酒店来的人。

咸亨酒店的名字很有意思。鲁迅的几篇小说如《风波》《明天》里都有咸亨酒店。酒店是各色人等聚集的地方,也是各色人等展示自己的地方,鲁迅通过酒店的场景,来展示各类人的精神状态。咸亨酒店确实曾经是鲁迅故居东昌坊口的一家酒店的名字。其实这里有两家酒店,一家叫德兴,一家叫咸亨,但咸亨这家酒店当时只开了两三年就关门了。但鲁迅为什么要选择咸亨的名字呢?咸亨是大家都命运亨通的意思,很显然,对于酒店老板来说,当然就是取一个吉利的名字。但对于鲁迅来说,选取这个名字就具有了讽刺、反讽的意味,为什么?小伙计命运亨通吗?来酒店的孔乙己、短衣帮们命运亨通吗?咸亨酒店的牌子挂在那里,就构成了对现实世界的无声讽刺。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鲁迅这样的小说家而言,酒店的招牌并不是乱挂的。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可以看到,人们在利益关系中,是活泼不得的,利益关系中的工作,不能体现人自身的价值,这种工作是单调、无聊也无奈的。正是在这样的处境中,孔乙己对于小伙计来说,才有一点意义,那就是可以因他的到来而笑几声。这笑几声,是以对孔乙己的贬损来获得对自己无聊的消解。也正是这样,又从另一个方面写出了这种普通国人日常生活的沉闷、枯燥、无意义、无价值。孔乙己的名字,也有根源,据说是源于一个外号孟夫子的迂腐的穷读书人。但是这样一种命名,显示了孔乙己这样的人实际上处于一种无名状态。他仅仅以外号被人所记住,他的真名没有什么人关心。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的身份是特殊的,他既不同于短衣帮,也不同于长衫客,也就是他的身份既不被长衫客们认同,也不被短衣帮认同。他的处境是尴尬的,孤独的,无人理解的。王富仁先生在《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中据此解说,把孔乙己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代表,处于一种由长衫客、短衣帮、酒店掌柜为代表的社会格局中的不被理解、无法生存的尴尬位置,由此显示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⑥。

问:我看了王富仁的那本书,您认为他的观点和解读、分析符合文本吗?

答:王富仁的解读是他自己1990年代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中充满张力的生存状态的展示,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理解当时中国部分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的创造性学术文本。但与鲁迅写作时的想法有较大的出入,和文本本身也有不小的距离。文本并没有太多地展示长衫客,也没有建立酒店的长衫客和丁举人、何大人之间的关系。文本对孔乙己本人精神悲剧的揭示,在这种解读中基本忽略了,而且把酒客、掌柜、小伙计等看客们的精神悲剧即缺乏同情心,缺乏独立的价值立场的悲剧,变换成了社会关系、社会状态的悲剧。所以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这种解读还是值得商榷的。

回到文本,孔乙己的生活境况很不好,衣衫又破又脏,皱纹间时常夹杂伤痕。而他却固守着别人都不太懂的远离生活的书面语言,也就是科举制度所推重的圣贤的话,但并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他处于无名状态,人们知道的只是他的绰号孔乙己,这个绰号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半通不通,但别人用来称呼他,也是讽刺他的不通。这里集中显现了孔乙己的精神状态以及旁人对他的态度。孔乙己想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上进的路,因此学习八股文,他固守着八股文教给他的表面的东西,主要是八股文的话语方式,并没有理解文化经典的真精神,还自以为他是读书人就高人一等。即使他从学八股文中学到的价值观,譬如《论语》中孔夫子说的“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之类,他也并不能真正实行,别人就嘲笑他。当然嘲笑的重点更在于他没有获得权势。

这里涉及了孔乙己这个人物悲剧的两个层面:一个是他自己的精神封闭固执,被科举制度灌输了特定价值观和话语方式,却并没有深入文化的核心的、有价值的内核。他接受的只是中国文化的一些表层的东西,又不能以超越的态度去扩展自己的眼界,建立起自己独立的价值观,同时也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导致他不能适应社会的悲剧;另一个是他因为这种封闭而产生的自我评价和周围人对他的评价反差太大的悲剧,不仅是评价,而且是实际地限制着孔乙己的生存方式。这是孔乙己本人的最大悲剧,不过还不是《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要悲剧。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听人家背地里议论,这些议论当然提供了一些孔乙己的真实信息,但是不是都准确呢?这就要思考、要质疑。人们都说孔乙已有坏脾气,好吃懒做,偷东西,也就是品性不好,这些都是作为叙述者的“我”听说的。从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表现来看,“我”却认为他的品行比别人都好,这究竟是为什么?是孔乙己在不同的地方表现不同,还是别人的议论扭曲了关于他的信息呢?在王富仁先生的解读中,他觉得酒客们提供的信息不准确。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我们从这一段话可以看到,酒店的看客们是怎么评价人的。他们是以社会体制对一个人的评价来看待一个人的,已有的社会体制没有肯定你、认可你,没有给你学位啊、职称啊,看客们就不会肯定你,就会怀疑你。孔乙己认识字是毫无疑问的,但因为没有成为秀才,甚至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所以大家都质疑他,嘲笑他自以为傲的话语能力、文字能力。“半个秀才”是什么意思呢?科举制度我们已经不太熟悉了。其实,明清时期,要考上秀才也是很不容易的,每一年的名额非常少。在考上秀才之前,还有很多考试关要过。首先,就要通过资格审核作为童生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就叫童生。童生还要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考试,都考得好,过关了,才能算是秀才。所以秀才也是很难考的,考上的比例可能比我们现在考上985重点大学的比例还要小得多。当然,那时读书人在整个人口中的比例很低,不能和现在比。孔乙己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是指他可能连童生都不是,没有参加秀才考试的资格,或者他县试就没有得到过好评,不能去参加府试、院试。当然,从科举考试规则看,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经县试、府试,直接参加院试。但孔乙己更可能是文章不好,没有能力参加府试、院试。

问:您觉得社会体制的评价就应该质疑,不能相信吗?

答:社会体制的评价当然也会有一定的合理性。不同社会不同时代也有差别,甚至差别很大。但任何体制的评价,都不可能公平地评价所有人,因此,也不能盲目地相信社会体制的评价。

问:那应该相信谁的评价?只相信自己的评价?

答:这就需要每一个人去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在比较真实地认识世界、理解人性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独立价值标准。

我们再看孔乙己面对众人的质疑,自己怎么反应:正是因为社会体制没有认可,孔乙己也并没有真正的自信,他显出颓唐不安的样子,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他自己固执封闭,但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独立于社会的价值观,因此还是不可能有真正的自信,只能以别人不懂的话语来显示自己的能力了。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

我们可以看到,被社会熏染,按社会的既成体制、规则去看待孔乙己的人,孔乙己是没有办法和他们对话的。他们的精神也是封闭固执的,他们不可能理解孔乙己,也不会去同情这样一个被既成社会体制所压抑、抛弃的人,就是鲁迅自己所说的“苦人”。他们甚至有可能在对孔乙己的嘲笑中,获得一种对自我价值肯定的满足感。

于是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为什么向孩子说话?因为他觉得孩子还没有被社会所同化,还可能欣赏他、同情他。不过,他错了,只有那些幼年的孩子,或许还能多少表现出些友善,而已经是少年的小伙计,被酒店的看客们熏染了的小伙计,早已不再是天真纯朴才进酒店的小伙计了。

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这一段就是写已经被看客的态度同化的小伙计对孔乙己的态度。在他看来,孔乙己是讨饭一样的人,根本不配考他,孔乙己想教给他的东西,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孔乙己的热情在他这里再度受到挫折。在小伙计看来,孔乙己的失败已经证实了他所学的知识的无用,哪里还有资格来教“我”呢?小伙计也是在世俗利益的眼光中,在社会评价的眼光中看孔乙己,失去了任何一点同情心,已经非常的冷漠了。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这一段写孔乙己的善良、迂腐和迫于生活处境的辛酸。他想通过给茴香豆吸引一下孩子,但自己的穷使他甚至难得多给出几粒豆。“多乎哉,不多也”,在《论语》中表达的是孔子积极的生活态度,对自己具有多种劳动能力仍然不满足,用在孔乙己嘴里,当然是一种话语错置,一种反讽。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只不过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而已,他并没有什么用,这个社会也以他对别人的用处来衡量他。他虽然带给人一些笑料,但不过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不能给人带来多少实际的利益,所以他是可有可无的。这是真正的悲哀,我们社会大多数人在看别人的时候,就是以他对自己有用没用的眼光看的,这种眼光当然不能显示所看对象的真正价值。功利的眼光,有成见的眼光都不能充分全面地显现人和万物的存在状态和价值,这是庄子哲学的要义,庄子看到了人的根本性问题,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悲剧的根源都在这里⑦。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孔乙己被打断腿,甚至死,对于掌柜,对于小伙计,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掌柜最关注的是孔乙己欠他的十九文钱。这才是小说所显示的真正悲剧。那就是看客们(包括酒客、掌柜、小伙计等)对孔乙己命运的麻木不仁,这是一个真正的精神悲剧。他们关注的只是个人的一点点利益,别人的生死、遭遇一无意义。所以鲁迅曾对他的学生孙伏园说,《孔乙己》主要是想“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⑧。而这样一个鲁迅自己对《孔乙己》悲剧的解释,长期以来被多数读者所忽略,是陈腐的意识形态起了很大的作用。

问:封建科举制度对孔乙己的毒害,是不是这篇小说的悲剧?

答:科举体制对于孔乙己教化的不成功,当然也可以说是悲剧。但那只是次要的悲剧,而且更多的是孔乙己本身的人性偏执和天赋不厚的悲剧。鲁迅写这篇小说,不只是表现孔乙己本人的悲剧,更着力于国民性的悲剧,中国社会的悲剧,这是更深的精神悲剧、社会悲剧。鲁迅自己讲得很清楚。但意识形态长期遮蔽了这一点。

封建是一个复杂且需审慎考辨的词汇,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冯天瑜先生的论文《史学术语“封建”误植考辨》⑨。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这一段,通过写孔乙己的惨状,进一步写人们对于孔乙己的残酷、冷漠。以看上去非常平淡的叙述,写出了掌柜等人的冷漠,他最关心的是孔乙己欠他的十九文钱,对他的处境不仅不同情,而且以嘲笑的方式加深他的痛苦。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1919年3月(1918年冬)

这里我们注意一下叙述的态度:一方面,成年的小伙计似乎并不太在意孔乙己的命运,另一方面,整个小说的叙述本身又显现了一定的关注——不关注当然就不会讲这样一个孔乙己的故事——所以这就有一点叙述态度与叙述选择的矛盾。这也就涉及到对于鲁迅选择这样一种特定的叙述方式的理解问题。鲁迅这样一种叙事选择,究竟是他很自觉地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出一种复杂的心态,或者塑造“小伙计”的复杂形象呢,还是一个他因为没有太留心,没有关注特定的叙事方式可能产生的效果,而露出的叙事破绽?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经过反复的体会、思考,倾向于后一种解读。鲁迅比起当时的其他新文学作家,无论从思想上还是形式上,都是相当成熟的,表现出了他的天才。但并不一定在每一次叙事选择上,都周密地考虑到了所有可能产生的效果。《孔乙己》这个小说选择成年小伙计,或以少年的,或以成年时的眼光叙述,表现出的叙述者对于孔乙己的态度,就有一点点不协调。当然,我们也可以以文本表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去重新审视这个小说叙事方式选择的价值。

①《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3页。

②刘禾:《语际书写》,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97~98页。

③周遐寿(周作人):《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初版。

④薛绥之主编:《鲁迅生平史料汇编》(共5辑6册),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1986年版。

⑤李何林主编:《鲁迅年谱》(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⑥王富仁:《中国文化的守夜人——鲁迅》,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8~224页。

⑦参见王攸欣:《道通为一,逍遥以游——庄子要义申论》,《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春之卷。

⑧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见《鲁迅回忆录》上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4~85页。

⑨冯天瑜:《史学术语“封建”误植考辨》,《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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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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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写作》 2018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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