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西方民主化研究的认识论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0 次 更新时间:2017-02-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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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尧  


内容提要:20世纪后期发生的全球性政治变革浪潮催生了民主化研究。研究者围绕民主转型的特点和阶段、民主转型的条件、转型之后民主制度的选择、民主如何得到巩固以及如何促进民主的国际化等问题展开研究。西方民主化研究在看待后发展国家的政治转型时,往往将早期民主国家作为范型,以西方民主国家的体制和成功经验为标准来衡量转型国家,将政治转型等同于民主转型,将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作为民主化的目标,主张民主化不需要前提条件而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认为民主化就是政治精英设计和推动的结果。这种意识形态化的研究,损害了研究本身的客观性、科学性,对此,我们有必要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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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国际社会发生了一场几乎席卷全球每一个角落的政治转型浪潮,人们一度对民主化的前景欢欣鼓舞,甚至喊出了自由主义民主全面胜利的口号。相应地,在理论界也诞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民主化研究。从时序来看,西方民主化研究大体上形成了民主转型学(democratic transitology)和民主巩固学(democratic consolidology)两个领域。民主转型学聚焦于威权政权的解体过程,探讨威权政权向民主政权转型的动因、路径、特点以及影响因素等;民主巩固学则关注民主化之后政权巩固的进程、影响新生民主政权巩固的条件和因素等。

然而,今天看来,大多数转型国家并没有建立起稳定的民主体制,未能走上有效的民主发展之路,而是在经济停滞与政治僵局之间徘徊,少数国家甚至陷入了政局动荡、民主解体的困境。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国家的民主衰落出现了加快的趋势。现在研究者谈论更多的是民主腐蚀(democratic erosion)、民主逆转(democratic reversal)、民主崩溃(democratic breakdown)、民主回潮(democracy in retreat)、民主衰落(democratic decline)等话题。除了新兴民主国家,早期西方民主国家也陷入了困境,表现为政府效能低下、社会不平等加剧、贫富分化严重、民众对政府普遍不满。制度的稳定性正是政治衰败的根源之一,当人们对制度的认知固化、得势精英和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愿改变现状并对改革充满抵触时,制度便逐渐走向衰败,民主制度也不例外①。

当全球范围内的国家遭遇民主衰落之际,西方民主化研究也面临尴尬的境地。尽管不少学者承认民主化面临着问题和困难,但大多数研究者并没有放弃自由主义民主的幻想。许多转型国家民主建设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缘于指导这些国家民主改革实践的理论本身存在问题,西方民主化主流理论在认识论、立场乃至方法论方面均存在根本缺陷。


(一)民主转型还是政治转型?

在20世纪后期全球政治变革的浪潮中,人们看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景象,即大多数非民主国家开始向民主国家转型。这在比较政治研究领域中促成了一种乐观的研究范式即民主转型范式。这一范式的基本假设认为:(1)20世纪后期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变革均朝向民主的方向发生转变。(2)民主化按照一个有序的过程展开:首先是政治系统打破封闭状态,开启以政治自由化为取向的变革;紧接着是政治上的突破,前政权崩溃和民主制度建立,实行自由选举;最后是政权巩固,这是一个缓慢而有目的的发展过程。(3)相信选举在民主转型和巩固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举不仅赋予政府以合法性,而且扩大了民众的政治参与,强化了政府对民众的责任。(4)转型国家的经济水平、政治历史、制度遗产、部族构成、社会结构等,在推动转型或转型过程中并非决定性的因素。第三波民主化可以在那些最不可能、最特殊的地方发生,是政治精英决定了民主化的启动及其结果。(5)第三波民主化转型以整合的、有效的国家为基础。民主化的过程包括政治制度的重新设计,如建立选举制度、改革议会制度和司法制度等,但以一个有效的国家为前提②。

民主转型范式的假设几乎将所有发生政治变革的国家纳入向民主转型的范围,其依据就是将民主等同于选举,将选举竞争和多党制看作民主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③。这一理解具有误导性,因为熊彼特式的经验性民主概念不足以揭示民主的程序性标准,选举不足以证明一个国家已经进入民主国家的行列。如果缺乏自由、公正,实施选举制度的国家也可能是非民主国家,例如选举威权主义或竞争性威权主义的国家。选举政治虽然改变了政治行为者控制国家工具和资源的方式,但没有改变他们的行为逻辑。

即便在国家层次上实现了向民主的转型,也不能简单地讲已经建立了民主体制。现代民主制应该被表述为许多“局部体制”的混合物,而不是“一种单一的体制”。伴随着民主化的推进,每一个局部体制都服从一种特殊的序列,按照独特的原则,在不同的场合被制度化④。现实的情况是,在大多数转型国家中,即便在中央层面建立了所谓的民主体制,在更广泛的次国家层面上,在地方和基层,转型前的体制基本上未发生变化,仍普遍保留了庇护主义、威权习惯甚至家长制的传统。

所以,20世纪后期后发展国家所谓的向自由主义民主的转型很难说具有多大意义,在这些国家中发生的仅仅是它们政治生活中经常经历的一种政治变革。那种认为任何摆脱威权主义统治的国家都必然走向民主的观点是误导性的、不确切的。迄今为止,在20世纪后期所有发生政治变革的国家中,只有三十多个国家显示出民主的特征。在其他大多数转型国家中,虽然出现了一些民主政治的迹象,如定期选举、政党竞争、公民社会兴起等,但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民主赤字,如公民权利遭到践踏、代表性不够、司法不公等,这些国家往往被称为混合政体(Hybrid Regime)⑤。许多国家虽然具有了一些民主的特征,但没有进一步推动民主深化,民主的前景暗淡。显然,摆脱威权政体是一件事情,构造民主政体则是另一件事情,全球政治变革还是一个结果不确定的进程。20世纪后期以来后发展国家经历的与其说是民主转型,不如说是政治转型。


(二)民主是政治发展的唯一目标?

几乎无一例外,转型国家均将民主化作为它们的政治口号。在这些国家看来,民主就是通过自由、公正的选举方式来产生政府的方法。而普遍选举权、政党竞争、分权、法治、责任以及人人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也成为西方民主化研究关于民主构成要素的基本内容。

正是基于这种对民主的理解,许多后发展国家爆发了史无前例的自由化运动和民主化运动。基于西方民主国家以及新兴民主国家的示范效应,人们纷纷组织政党、走上街头、发动革命,以空前的激情和行动表达对民主的渴望。民主一度被推崇为国家政治发展的唯一目标。然而,近年来,转型国家的民主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2011年,阿拉伯世界爆发了“茉莉花革命”,诞生了突尼斯、埃及、也门等一批西式民主国家。但仅仅两年后,埃及军人重新夺取权力,也门陷入内战,其他伊斯兰国家的民主化同样举步维艰。即使在一些被视作民主转型成功范例的国家如西班牙、希腊、巴西、智利、波兰、南非,也存在严重的治理问题和民众不满。更糟糕的是,在大多数转型国家中,民主并未如人们所憧憬的那样带来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生活改善。大量研究表明,民主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同样,新生的民主政权在减少社会不公方面也并未取得成功。20世纪90年代末,在前苏东国家如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等国,社会公平较转型前严重恶化⑥。英格尔哈特从1981-2006年通过对43个国家相关情况的研究揭示,民主化不一定带来幸福。尽管在民主化初期,人们由于摆脱威权体制而感到“幸福”,但几年后人们的幸福感迅速下降⑦。倘若民主政府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促进经济增长、保障自由和平等、维护法治,民众最终会对民主制度失去信心。

对此,西方民主化研究只是改变了研究策略,从研究为什么发生民主转型转而追问新的民主政体是什么样的,如何评价、改进民主政体的质量。研究者提出了对民主质量进行测量或评估的方法,以此来解释新兴民主国家乃至其他国家民主化的水平⑧。“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政体IV(Polity IV)、《经济学家》杂志(The Economist)、全球民主动态调查(Global Barometer)等组织以及研究者纷纷建立了对全球国家和地区民主质量的系统调查网络。大多数民主质量研究往往运用某种民主标准来衡量所有国家和地区,批评其他国家未能达到西方的民主标准。例如,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机构(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制定了民主评估计划,目的就是推动、援助某些国家实施民主改革运动。


(三)民主就是自由主义民主?

西方民主化研究在看待转型国家的民主化时,试图将产生于西方社会的特殊价值和制度普遍化,以早期发达国家的自由主义民主作为转型国家的目标,因而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在这些研究者看来,转型国家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一个理想的、西方化的民主国家。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就是其中的典型,他认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殊途同归,最终均发展为自由主义民主⑨。西方国家更是不遗余力地宣传自由主义民主的普世性,倡导人类政治形式趋同论。

事实上,自由主义民主并非所有后发展国家的理想选择,由于脱离了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很多转型国家陷入了自由主义民主的泥潭。自由主义民主的产生具有历史特殊性,是在西方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在政教分离、法治、多元主义、代议制、个人主义等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因素的结合赋予西方民主发展道路以独特性。如果将某种民主制度如多党竞争性选举制度作为民主的标志,而不惜以牺牲其他制度为代价,将导致人们把某些特定的历史或文化中产生的结果当作尺度来衡量当代民主制的进程⑩。显然,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发展与西方的民主政治发展经历的是不同的道路。

实际上,在西方民主内部也有许多不同的具体形式,如北欧的福利主义民主,西欧国家的民主也不同于美国的多元民主。此外,在许多国家中还存在着协商民主、参与式民主、合作民主、共识民主、自治民主等,这些形式的民主绝非自由主义民主所能涵盖。因此,在评价民主时,“无论我们用哪一套度量衡,它都必须要有足够的容量,以便把已出现的分布广泛的各种民主类型都包括在内”(11)。

在当代社会中,自由主义民主本身也面临着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自由主义民主以间接的代议形式、政党竞争性选举为内容,并不能体现民主的实质,这种民主如熊彼特所言,仅仅是少数精英的民主。具体来说,当代自由主义民主存在着几个致命的缺陷:(1)精英主义民主对个人自由的压制。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政治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民主对日常生活的控制,严重扼杀了公民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社会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包括资源占有方面的不平等,也包括性别、种族、信息获得等方面的不平等。在代议制度下,政治参与的机会明显偏向于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阶层。(3)对微观层次民主的忽视。当代民主集中关注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建构,却忽视了公民个人的民主参与能力以及相应条件的培养(12)。美国学者巴伯更是将自由主义民主称为“弱势民主”。在这种民主中,“自由变得与自私自利难以区别,并且由于冷漠、疏远和道德沦丧而变得腐化堕落;平等变成为市场交换,同时与它本来需要的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相脱离”(13)。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西方发达国家还普遍面临着很多治理难题。政府功能普遍失调,在社会安全、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越来越难以满足民众的需要。西方民主日益简化为选举政治,蜕变为一种“否决体制”(vetocracy)(14)。政党为了获取执政地位不惜卷入恶性争斗,将政府变成了只顾眼前利益的官僚机器,将分权制衡机制变成了限权掣肘机制。民众对西方民主的信任不断下降,人们不再相信政治精英能够代表自己。西方国家的选举投票率更是不断创新低,在许多国家中参与投票的选民不到全体选民的一半(15)。越来越多的中下阶层人士认为自己不是生活在自由民主社会中,而是受到“财阀统治”(plutocracy)或“公司统治”(corporatocracy)。对民主的幻灭感导致这些阶层思想民粹化、行为暴力化的倾向,西方社会街头政治的蔓延即为例证。

显然,自由主义民主并非民主的最终形式,更不是所有新兴民主国家的理想目标。新兴民主国家需要结合自身条件,依据时代、历史、社会经济水平、宗教、政治文化、制度安排以及国际形势,寻求适合本国的政治制度。


(四)民主化不需要前提条件?

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那些一度被认为最不可能发生民主转型的国家如刚果民主共和国、马拉维、中非共和国、尼日尔、布隆迪等,纷纷建立了“民主”体制,这使得西方民主化研究者普遍乐观地认为,民主化并不需要前提条件,民主变革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所有国家均适合民主体制。西方民主化研究没有将政治转型放在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去考察,也不考虑一个社会是否具备相应的宏观结构性条件,而仅仅考察政治转型事件和过程本身,把民主化视为具体环境中各种政治精英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竞争、冲突、协调、合作等的活动。这一做法低估了各方面重要条件所带来的复杂性,而高估了选举这一单独变量在实现根本性政治变革中的作用。这种唯意志论的观点将结构主义方法抛在一边,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看均缺乏科学依据。事实上,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只有少数国家的政治转型符合这一模式。

回顾近代历史,可以看到,早期西方民主国家在实行选举政治之前就已经建立了现代国家(modern state),然后在法治、公民社会、责任政府的基础上渐进地推进民主化,这一过程经历了两三百年。在第三波民主化中,许多后发展国家在仓促中建立的新民主政权面临着双重挑战:在进行自由选举的同时建设一个现代国家,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一个被内部冲突或其他日积月累的、严重的灾难击垮的国家或失败的国家中,向公开的政治竞争和选举实现快速转型是没有意义的。在将自己推向可持续的、多元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之前,国家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能力以及类似于权力垄断的特性”(16)。对非洲国家的研究表明,新民主政权只在那些国家相对有效的地方出现并有可能得以维持(17)。除了现代国家制度这一前提外,民主要有效运行还应当具备其他一些条件,否则极有可能陷入困境而退化为“有缺陷的民主”(defective democracy)。戴蒙德、林茨和利普塞特在分析了影响民主的因素后指出:“在那些消除了贫困和极端不平等,教育水平和经济水平较高的国家中,在那些对民主、宽容、讨价还价等价值具有较高评价以及人们有机会组织公民社会的国家中,在那些少数民族团体结成联盟、互相信任的国家中,在那些军队特权受到限制的国家中,以及国家在地区和国际中的地位依赖于民主进程的社会中,民主更有可能得以发生和持续”(18)。应当说,结构性因素如社会发展、不平等状况、经济表现、自然资源、国家能力、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等强有力地影响着国家建立和维持民主制的可能性。当今国际社会中大量威权国家或非民主国家集中在中东、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并非偶然(19)。总之,民主变革必须具备基本的前提以及相对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应具备某些关键的结构性条件,才可能顺利实现政治转型并获得巩固。


(五)民主化是政治精英设计或外部推动的结果?

按照西方民主化研究者的观点,民主化主要就是建立一套民主制度并将其付诸实践的过程。在他们看来,政治制度就是政治精英设计、安排以规范政治生活中人们互动行为的约束条件。政治制度是政治生活中的游戏规则,决定了政治家、政党与选民之间的策略和行为,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行为者的选择和博弈的结果。制度之所以引起研究者们的关注,在于制度的具体设计及其实践对转型后政权产生的影响,具体表现为:(1)制度对政治家、政府部门、政党之间协作或冲突程度的影响;(2)社会集团、公民社会、普通民众在民主制度运作过程中对政权、意识形态和公共政策的影响;(3)制度对政治领导人重视或忽视民主规则的意愿及能力的影响;(4)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影响(20)。

西方民主化研究者十分重视宪法和政治制度,因为不同的宪法和政治制度通过特定的传导机制将导致不同的政治结果。在他们看来,任何宪法和政治制度都是政治精英设计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民主化进程中,政治精英选择何种宪法和政治制度,决定了民主能否得到巩固,决定了民主的最终面貌。一些民主化研究者由此提出了民主工程学或宪政工程学的理论,将民主化看作一种建构民主事业的工程(21)。民主工程学尤其关注民主化中新民主政权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宪政安排、政府体制、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以及这些制度对民主政权的支持方式。研究者们纠结于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多党制还是两党制、单一制还是联邦制等何者更有利于新生民主国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制度设计对民主政权的影响大体上经历了三次集中的研究。最初的研究源自林茨,其方法是一个解释变量(政体类型)对应一个因变量(民主巩固)。这一时期的主要观点认为,议会制安排提高了民主稳定的可能性,而总统制不利于民主巩固。第二波研究大约从90年代中期开始,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多个变量(政体类型、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组合对民主稳定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善治的影响。第三波研究更多地使用政治科学的一般理论来分析政治制度对于民主的影响。研究者广泛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借助否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等来分析民主实践的变化(22)。在后期,关于政治转型中民主制度与政治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现实,研究者热衷于某种制度设计和宪政方案,并将其标榜为理想的制度而予以推广。这突出表现为国际力量对发生政治变革的国家采用的“民主促进”策略。

20世纪中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积极、主动地推动全球的民主和人权事业,帮助后发展国家进行民主改革,向这些国家推销西方民主制度。西方的民主推动者试图通过选举管理、对政党进行培训、制定宪法或其他制度等,在后发展国家中确立多党竞争的自由民主制度,但是,他们充其量扮演了支持者而非领导者的角色。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外部推动力量并没有促进国际社会的民主转型,仅仅是帮助了这些国家内部的政治精英完成他们想做的事情。正如卡罗瑟斯指出的,在新兴民主国家中,政治冲突、法制软弱、民主缺失等始终是这些国家的核心问题,它们反映了深层次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长期的政治传统以及基本的文化模式,那种以为通过短期灌输、项目援助及技术支持就可以解决这些核心问题的想法是缺乏逻辑的(23)。

尽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主工程学取得了较大发展,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但是它将民主制度看作政治精英设计的结果,甚至将特定的民主制度强加于新兴民主国家,暴露出明显的目的论动机。民主工程学假设西方民主制度是好的,应当尽可能地避免民主的逆转,通过民主制度设计、创造有利于民主的条件来维护民主政权。诚然,对于新兴民主国家而言,新政权必然面临着政治制度的重新选择和设计,但一国的政治制度主要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民主制度是政治精英内部以及精英与大众互动、妥协的产物。民主发展的现实表明,尽管精英和大众均可能显示出对民主程序和规范的承诺,但在制度如何构建方面存在着许多分歧(24)。在大多数新兴民主国家中,模仿西方国家而建立的制度并未有效运作,不是因为这些制度不好,而是它们不适合本土环境。

综上所述,在社会科学领域,客观化、科学化是学术研究的目标和生命。以经验研究为主的西方民主化研究,尽管名义上标榜科学,却在一定程度上滑向了政策研究,混淆了事实发现与对策建议之间的边界。与半个多世纪前现代化研究的做法类似,西方民主化研究采用简单的威权—民主两分法(尽管使用了家族式分类),理所当然地将后发展国家视为威权国家,将西方发达国家看作民主国家,认为政治变革的趋势就是从威权向民主的转型。这种两分法将威权等同于落后、野蛮、传统,将民主视作先进、文明、现代,将威权与民主对立起来,割裂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和过渡。西方民主化研究者认为,非西方的威权国家由于接触了西方民主社会而开始发生变革,否定这些国家内部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否认这些国家之前的历史经验与它们未来政治发展之间的关联。同时,西方民主化研究集中关注所谓威权国家内部的相似性,拒绝承认后发展国家的政体形式在时空维度上的多样性,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实践中提取所谓民主的一般属性作为标准,将不符合这一标准的政体均纳入威权体制的范畴,把非西方社会的政治变革强行按照所谓的民主标准进行衡量,将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发展看作向西方民主演进的直线的、进步的变迁过程。

上述做法不仅将当代国际社会中纷繁复杂的政治变革事实予以简化,更是将概念误以为事实,沉湎于概念及想象,而忽略了这些概念与可以观察到的政治现象之间的关系。显然,“认识那些经历过一些深刻转变的社会是一回事,而靠某个科学的概念来综合所有这些转变则是另一回事”(25)。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曾经对以概念替代事实的做法进行过批评,他指出:“我们自然倾向于以观念来代替实在,甚至把它们作为我们思考、推理的材料”,但是,这种做法导致“人们把这些观念和现实混淆起来”,误以为这些观念“包含了现实中全部本质的东西”,结果是“永远不能发现实在的规律”(26)。西方民主化研究试图创造出一些新的概念和理论来理解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政治变革的状况及其发展,但不幸的是,它不是设法去理解既有的事实,而是较多地依赖想象、臆测和武断,最终损害了科学之名。


注释:

①参见Francis Fukuyama,Political Order and Political Decay:From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the Globalization of Democracy,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2014,pp.455-466.

②Thomas Carothers,"The End of the Transition Paradigm",Journal of Democracy,2002(1).

③参见Juan J.Linz,"Transitions to Democracy",Washington Quarterly,1990(2); Adam Przeworski,"The Game of Transition",in Scott Mainwaring et al.(eds.),Issues in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The New South American Democracie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92,p.106;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刘军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11页。

④菲力普·施密特:《有关民主之巩固的一些基本假设》,载猪口孝等编《变动中的民主》,林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33页。

⑤Larry Diamond,"Thinking about Hybrid Regimes",Journal of Democracy,2002(2).

⑥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

⑦Ronald Inglehart,"Democracy and Happiness:What Causes What?" Paper for The Conference on Human Happiness at Notre Dame University,October 22-24,2006.

⑧David Beetham(ed.),Defining and Measuring Democracy,London:Sage,1994; Guillermo O'Donnell et al.(eds.),The Quality of Democracy:Theory and Applications,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2004; Larry Diamond and Leonardo Morlino(eds.),Assess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Baltimore: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05.

⑨Francis Fukuyama,"The End of History?" The National Interest,1989(16).

⑩参见菲力普·施密特《有关民主之巩固的一些基本假设》,载猪口孝等编《变动中的民主》,第37~38页。

(11)菲力普·施密特:《有关民主之巩固的一些基本假设》,载猪口孝等编《变动中的民主》,第38页。

(12)参见陈尧《从参与到协商:当代参与型民主理论之前景》,《学术月刊》2006年第8期。

(13)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彭斌、吴润洲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

(14)Francis Fukuyama,Political Order and Political Decay:From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the Globalization of Democracy,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2014,pp.488-505.

(15)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Voter Turnout in Western Europe Since 1945,Sweden:Stockholm,2004,pp.80-84.

(16)Thomas Carothers,"How Democracies Emerge:The 'Sequencing' Fallacy",Journal of Democracy,2007(1).

(17)Michael Bratton and Eric C.C.Chang,"State Building and Democratization in Sub-Saharan Africa",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2006(9).

(18)Larry Diamond,Juan J.Linz and Seymour Martin Lipset(eds.),Politic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Comparing Experiences with Democracy,Boulder:Lynne Rienner Publisher,1995,p.52.

(19)Steven Levitsky and Lucan Way,"The Myth of Democratic Recession",Journal of Democracy,2015(1).

(20)参见陈尧《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巩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21)Giovanni Sartori,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Engineering:An Inquiry into Structures,Incentives and Outcomes,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1994.

(22)Robert Elgie,"From Linz to Tsebelis:Three Waves of Presidential/Parlimentary Studies",Democratization,2005(1).

(23)Thomas Carothers,In the Name of Democracy:U.S.Policy toward Latin America in the Reagan Years,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1,p.198.

(24)Timothy J.Power and Mark J.Gasiorowski,"Institutional Design and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in the Third World",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1997(2).

(25)迪恩·C.蒂普斯:《现代化理论与社会比较研究的批判》,载西里尔·E.布莱克编《比较现代化》,杨豫、陈祖洲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125页。

(26)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5~36页。

陈尧,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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