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鹰: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述论

——“要四万万人都可以享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10 次 更新时间:2016-03-2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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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鹰 (进入专栏)  


内容摘要:孙中山不仅是伟大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还是在中国最早探索社会主义的先驱。他的社会主义思想主要体现为他的民生主义学说。民生主义有别于科学社会主义,它是一种探索在中国防患于未然、避免发生社会革命又让人民享受共同富裕生活的学说,是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安乐国家和快活世界“。孙中山在其有生之年虽然没能将民生主义付诸实践,但他的民生主义学说在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留下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孙中山,民生主义,社会主义,共同富裕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三民主义的整个学说体系中,民生主义思想的萌芽、发展虽然晚于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但是却凝聚了孙中山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可贵探索和崇高理想。套用围棋中的用语,如果说孙中山主张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是为了救中国于水火、解黎民于倒悬的“急所”,那么,他创立民生主义学说,则是如普列汉诺夫所说“沿着历史潮流游泳”、展望未来、建设一个美好社会的伟大创想之“大场”。一待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得以实现,孙中山将致力于民生的改善和社会的建设。他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表达了这样的志愿:“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①]孙中山认为:“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众生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利,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利,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利,故要社会革命。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也不是我们的本意。达到这三样目的之后,我们中国当成为至完美的国家。”[②]“不愿少数富人专利”,“为众生谋幸福”,这就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出发点。



孙中山从事革命事业,刚开始的时候只有“排满”这种比较单纯的民族主义思想,要推翻满族人的统治,胸中充满的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理想。1894年11月,孙中山在美国的檀香山组建了兴中会,在入会誓词中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这是一个简略的民主革命纲领。“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表明孙中山在在单纯“驱除鞑虏”的民族主义之外,又拥有民权主义的思想。1896年孙中山在伦敦被难脱险后,一直到1897年上半年,他一直滞留伦敦,经常光顾大英博物馆图书室,涉猎、阅读了大量西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书籍,他还实地考察了欧洲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状况,了解了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收获颇多,发现了欧洲的社会问题。在他看来,欧洲列强虽然国家富强、民权发达,但是普通民众的生活非常贫困,并没有到达“极乐之乡”,所以,欧洲工人阶级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和劳动状况,兴起了社会革命运动。于是,在孙中山的心中萌生了社会主义(即民生主义)。据廖仲恺、冯自由回忆,自1897年孙中山从欧洲回来之后,便时常和他们谈起社会革命的思想。可以说,从这个时候开始,孙中山就接触、了解并接受了社会主义思想。


孙中山最早使用社会主义这个名词,是在1903年12月给友人的一封信中提到:“所询社会主义,乃弟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弟所主张在于平均地权,此为吾国今日可以切实施行之事。” “近来欧美已有试行之改革,然彼国势已为积重难返,其地主之权直与国家相埒,未易一躐改革。若吾国,既未以机器施于地,作生财之力尚恃人功,而不尽操于业主之手,故贫富之悬隔,不似欧洲之富者富可敌国,贫者贫无立锥,则我之措施当较彼为易也。”[③]“欧美今日只不平均,他时必有大冲突,以趋剂于平均,可断言也。然则今日吾国言改革,何故不为贫富不均计,而留此一重罪业,以待他日更衍惨境乎?”[④]孙中山对于西方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给予了极大的关切。认为“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⑤]与西方相比,虽然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发展到像欧洲资本主义那样贫富悬隔,也没有因此产生社会主义运动的苗头,但是如果不能够事先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到贫富分化酿成社会革命的危险,再来进行纠偏,那么就代价过大。不如现在即行着手采取平均地权的预防性措施,就能起到避免社会革命的成效。


1905年春,孙中山到比利时,向国际社会党(第二国际)执行局请求接纳他的党为成员。孙中山称:他们“知道欧洲工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多么痛苦,因而不希望自己成为机器的牺牲品。”“中国社会主义者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由于它们,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⑥]


1905年夏,孙中山在成立同盟会时,将同盟会的纲领定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个字。而且,他还在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上向社会表达了这种防患于未然并后来居上的思想:“欧美强矣,而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吾国治民生主义者,发达最先,睹其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还视欧美,彼且瞠乎后也。”[⑦]


1924年,孙中山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在民生主义的内容中,增加了“节制资本”。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孙中山宣称:“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⑧]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一,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对于马克思的学说,孙中山是极端推崇但有所保留。要弄清楚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含义,首先要弄清楚他所理解的“民生”的含义。孙中山给民生下过一个定义,他认为:“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紧接着,他把民生问题跟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我现在就是用民生二字,来讲外国近百十年来所发生的一个最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社会问题。”[⑨]他认为,社会的文明发达、经济组织的改良和道德的进步,都是以民生为重心。民生就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原动力。像阶级战争和工人痛苦,那些种种压迫,都是由于民生不遂的问题没有解决。“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⑩]“民生主义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所以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而且是一个好朋友”。[11]“我们国民党所提倡的民生主义,不但是最高的理想,并且是社会的原动力,是一切历史活动的重心。民生主义能够实行,社会问题才可以解决;社会问题能够解决,人类才可以享很大的幸福。我今天来分别共产主义和民生主义,可以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实行;所以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要分别的还是在方法。”[12]“我们国民党的民生主义,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上的财源弄到平均。所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13]因此,“国民党员既是赞成了三民主义,便不应当反对共产主义。”[14]


既然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那孙中山为什么不直接使用社会主义一词,而要用民生主义代替呢?他认为:“我们提倡民生主义二十多年,当初详细研究,反覆思维,总是觉得用‘民生’这两个字来包括社会问题,较之用‘社会’或‘共产’等名词为适当,切实而且明了,故采用之。”[15]为什么不学外国直接来讲社会主义,而拿民生这个名词来代替社会主义呢?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范围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的问题,就是研究人民生计问题,所以我用民生主义来代替社会主义,始意就在正本清源,要把这个问题的真性质表明清楚。”[16]很明显,孙中山用民生主义代替社会主义,是为了更加便于中国人了解社会主义的真实含义。


这里不得不提到孙中山对于马克思学说的认识。他对马克思学说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马克思所著的书和所发明的学说,可说是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的大成。所以他的学说一出来之后,便举世风从,各国学者都是信仰他,都是跟住他走;好像卢骚发明了民权主义之后,凡是研究民权的人都信仰卢骚一样。”[17]马克思“一生研究社会主义,便在科学方法上去做工夫”,“故马克思所求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就是科学的社会主义。”[18]


尽管如此,孙中山并没有全盘接受马克思的学说。原因在于他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学说持保留态度,坚持自己的民生史观和社会改良学说。孙中山对唯物史观表示怀疑,是因为在欧洲各国社会党之间发生了争议,互相攻击诋毁,这让孙中山觉得马克思的学说“发生了问题”,“马克思发明物质是历史的重心,到底这种道理对不对呢?”[19]由于发生了疑问,孙中山便转而认同一位美国学者的观点,认为“人类求生存才是社会进化的定律,才是历史的重心;人类求生存是什么问题呢?就是民生问题。所以民生问题才可说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马克思认定阶级战争才是社会进步的原因,这便是倒果为因。”[20]


孙中山还以一些当时新发生的事实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不同意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学说。他认为,如果按照马克思的判断,资本发达到极点的国家,现在应该到消灭的时期,应该要起革命。但是从马克思学说诞生至今已经好几十年,欧美国家所发生的事实和他的判断恰恰相反。他举例说,英国工人用罢工相要挟向资本家要八小时工作制,马克思便批评以为这是一种梦想,认为必须用革命的手段才可以做得到。但是后来,英国工人的八小时工作制不仅实现,而且由政府定为一种通行的法律,令马克思自己也说“所料不中”。他还举例说,在马克思看来,以为资本发达了之后便想互相吞并,自行消灭。但是到今日,各国的资本家不但不消灭,并且更加发达,没有止境。[21]据此,孙中山得出自己的结论:“虽然是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22]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要坚持马克思学说的基本原理,但是要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理由很容易明白,就是俄国实行马克思的方法,革命以后行到今日,对于经济问题还是要改用新经济政策。俄国之所以要改用新经济政策,就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还比不上英国、美国那样的发达,还是不够实行马克思的方法。俄国的社会经济程度尚且比不上英国、美国,我们中国的社会经济程度怎么能够比得上呢?又怎么能够行马克思的办法呢?”[23]所以,孙中山觉得应该把民生主义与马克思学说区分开来,不使用社会主义这个名词,而愿意使用民生主义代替它,这表明了孙中山对于自己创立的民生主义学说的自信。


2,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


平均地权一直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在他的民生主义学说产生以前,他就具备了平均地权的思想。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的“头一个方法,是解决土地问题。”[24]在当时,平均地权是比较容易实行的,因为,“中国最大收入的资本家,只是地主,并无拥有机器的大资本家,所以我们此时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便是一件容易的事。”[25]他认为,土地是生产的基本元素,要平均地权,社会主义就容易实行。他预言,以后工商发达,土地腾贵,事所必至,比如上海当时的地价,与百年前相比,至少要贵至万倍。“如果我们从中华民国存在之日起就不去考虑如何防止资本主义在最近将来的孳生崛兴,那么等待我们的就是比清朝专制暴政还要酷烈百倍的新专制暴政,要挣脱这种新的暴政就必须用流血手段。那是何等暗淡的前途。”“新政府一成立,就必须改变不动产的全部法权根据。这一措施是革命的必要手段。”“要能预见未来,我们必须是有远见的人,而且要现在就作出决定,使地产价值的增值额,成为创造这一增值额的人民的财产,而不是成为那些侥幸成为土地私有者的个别资本家的财产。”[26]


孙中山《民生主义》第二讲中所设计的平均地权的主要内容是:核定地价,照价纳税,涨价归公,照价收买。土地价格由地主自己去定,地价由地主报告到政府,政府按照他报的地价来抽税。税法是值百抽一。政府还定两种条例,一方面是照价抽税,一方面是照价收买。如果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只报一万元,他骗了政府九百元的税,自然是占便宜;如果政府照一万元的价钱去收买那块地皮,他便要失去九万元的地,这就是大大的吃亏。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所以,地主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一定不愿意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格。地主既是报折中的市价,那么政府和地主自然是两不吃亏。


地价定了以后,还有一种法律的规定。就是从定价以后,那块地皮的价格再行涨高,其涨高的价值部分完全收归公有。孙中山的理由是,地价涨高是由于社会改良和工商业进步。推动这种进步和改良的功劳,还是由众人的力量经营而来的;所以由这种改良和进步之后所涨高的地价,应该归之于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以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和发达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的功劳。孙中山认为,地主真是明白了平均地权的道理,便没有必要害怕被收归公有。因为平均地权的办法是把现在所定的地价还是归地主私有。


孙中山在他晚年的时候,还主张实行“耕者有其田”。“至于将来民生主义真是到达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27]孙中山从动员农民参加革命的角度,强调了实行耕者有其田的重要性。“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28]孙中山注意到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土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认为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29]。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表明了孙中山的思想更加趋于革命性。


3,节制私人资本与发达国家资本。


孙中山耳闻目睹了欧洲社会贫富分化的现实和工人阶级生活的惨状,对于资本家持有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欧洲“资本家者,以压抑平民为本分者也,对于人民之痛苦,全然不负责任者也。一言以蔽之:资本家者,无良心者也。”[30]“我们的民生主义,目的是在打破资本制度。”[31]但是,立足中国的现实,对于资本主义和资本家的态度,孙中山则有所不同,强调必须根据中国的事实,而不能单凭学理。他认为,中国的事实“就是大家所受贫穷的痛苦。中国人大家都是贫,并没有大富的特殊阶级,只有一般普通的贫。中国人所谓‘贫富不均’,不过在贫的阶级之中,分出大贫与小贫。”[32]孙中山的意思是中国还没有发展到西方国家那种非常明显的贫富分化、阶级矛盾突出的地步。所以他在《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物质建设)中,提出中国事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是个人企业,二是国家经营事业。“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今欲利便个人企业之发达于中国,则从来所行之自杀的税制应即废止,紊乱之货币立需改良,而各种官吏的障碍必当排去……”[33]可见孙中山虽然从情感上不喜欢资本家,但是他从中国经济落后的事实出发,主张发展个人实业,并对个人实业提供奖励和保护。另一方面,鉴于西方国家贫富分化以至于发生社会革命运动的事实,孙中山又要避免在中国发生类似西方的社会革命,所以他又主张节制资本。“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34]可见,孙中山所要节制的不是一般的私人资本。他要节制的私人资本是什么样的资本呢?是防止“资本垄断之流弊”,是防止出现垄断资本。


一方面是节制私人资本,另一方面是发达国家资本。孙中山很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中国要解决民生问题,想一劳永逸,单靠节制资本的办法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35]“要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36]振兴实业的方法主要有:第一是交通事业,像铁路、运河都要兴大规模的建筑;第二是矿产,中国矿产极其丰富,货藏于地,实在可惜,一定要开辟;第三是工业,中国的工业一定要赶快复兴。这些事业都需要赶快用国家的力量经营。“如果不用国家的力量来经营,任由中国私人或者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是私人的资本发达,也要生出大富阶级的不平均。”[37]


4,利用外资


孙中山由于长期游历海外,所以眼界开阔,能够胸怀世界。他主张,凡是中国应兴事业,若无资本,即借外国资本;若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若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 “要发达……大实业,照我们中国现在的资本、学问和经验都是做不来的,便不能不靠外国已成的资本。我们要拿外国已成的资本,来造成中国将来的共产世界,能够这样做去,才是事半功倍。如果要等待我们自己有了资本之后才去发展实业,那便是很迂缓了。”[38]他非常赞赏“时间即金钱”的说法,认为利用外资缩短中国发达实业的时间,是一种大智慧。指出美国、阿根廷和日本的勃兴,都得益于善于利用外资。他批评那种一听见借外债就“畏之如鸩毒”的现象,这是“不知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则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则有利”。与清政府不同,孙中山一方面是利用外资,另一方面是同时维护国家主权,坚持平等互惠。在与胡汉民、廖仲恺谈话时,他提出了借外债的三项原则,“新政府借外债,则一不失主权,二不用抵押,三利息甚轻:”[39]如果借外债而失去主权,就可能像埃及那样亡国。



孙中山是中国最早接触、了解、追求社会主义的先驱。从时间上讲,孙中山比中国共产党人接触社会主义要早十几年。梁启超曾经总结晚清时期的新思想运动,认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是四支“主要潮流”之一:“孙逸仙文。他虽不是学者,但眼光极锐敏, 提倡社会主义,以他为最先。”[40]事实上,国民党人也比共产党人更早介绍、传播社会主义。毛泽东曾言:“以前有人如梁启超、朱执信,也曾提过一下马克思主义。……朱执信是国民党员。这样看来,讲马克思主义,倒还是国民党在先。”[41]孙中山一旦接触社会主义,便衷心折服,以之作为自己奋斗的方向。孙中山接受社会主义,除了开阔的眼界、敏锐的眼光,能够与时俱进,把握时代潮流,择善而从的个人品格,还在于他拥有中国传统的大同主义理想和救国济民的抱负。社会主义思潮和大同主义理想在他心中一拍即合,形成了他别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学说——民生主义。


让人饶有兴趣的是,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并不是当时中国之必须,它属于一种预见性的、防患于未然的学说。当时中国革命的急务在于反对帝国主义、专制主义和反动军阀,是进行民族民主革命。但是民生主义学说不是空穴来风,它是建立在对于社会发展大势和发展规律的把握之上的。孙中山从欧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导致的贫富分化、阶级斗争之已然,预测到中国社会发展之未然,为了避免这种未然最终在中国成为已然,民生主义应时而出。它就像是一座灯塔,照亮了前面航路上的礁石,又像一个船长,规划了避开礁石的清晰方案。与其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空想,不如说民生主义恰恰是认清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有一个需要提出的问题是,毛泽东曾经在国民党内工作四年,并被孙中山亲自圈定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还曾代理汪精卫任国民党中宣部长,而且多次亲自聆听孙中山的演讲,按照常理,毛泽东对于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民生主义)思想应该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为什么毛泽东始终没有在公开场合认为孙中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只是认为他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呢?而且从未指出民生主义实际上就是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


依笔者所见,毛泽东肯定是了解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但是毛泽东评价孙中山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资产阶级革命家,主要是以孙中山实际从事的工作,作为评价孙中山的依据,而不是以他的思想作为评价依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孙中山终其一生也没能完成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去世时留下遗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民主革命没有完成,当然就没有条件去实现他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民生主义)。所以毛泽东没有认为孙中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从这个角度看,是符合实际的。


孙中山没有条件从事实际的社会主义运动,但是他的民生主义学说,足以说明他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思想家和宣传家。虽然毛泽东认为孙中山的历史观是民生史观而非唯物史观,但是社会主义的思想派别众多,不能仅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才是社会主义。大家比较熟悉的有空想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拉萨尔主义、蒲鲁东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费边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思想的不同流派。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种流派,它是参照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而提出来的具有一定中国历史特点的社会主义思想或者学说。列宁虽然不赞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认为民生主义是“主观社会主义”,但是这个评价在最低程度上,间接地承认民生主义是一种社会主义流派。所以,认为孙中山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家和宣传家是不为过的。


毛泽东回避认为孙中山民生主义即社会主义思想的另一个原因,是毛泽东必须保持自己以及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上的正统性。所谓保持正统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就是要尽量接受共产国际和苏联的意识形态以及他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在意识形态上,毛泽东清醒认识到,必须保持同共产国际和苏联的一致,才能获得共产国际和苏联的认同与支持。显然,如果完全认同了孙中山的社会主义,那么必然就与共产国际和苏联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相冲突。因此,在抗日战争的条件下,在与国民党的统一战线和与苏联的关系之间保持平衡,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左右逢源的政治艺术。一方面,为了保持与国民党蒋介石的统一战线,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完全吸纳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认为三民主义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当前的革命纲领;另一方面,为了保持与苏联意识形态的一致,毛泽东又不能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当做社会主义看待。因此,毛泽东只能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当做中国共产党民族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将其中的民生主义当做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


事实上,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吸纳三民主义,本身就赋予了民生主义以社会主义的色彩。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看来,新民主主义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前奏,是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是以社会主义为前途和归宿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民生主义又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一个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民生主义是进入到了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的。


有一封信可以作为证据,为人们判断孙中山是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提供参考。这封信是孙中山写给国际社会党执行局主席的,写作时间是1915年11月10日,收录于1989年台北出版的《国父全集》第4册,系孙中山用英文亲笔手书。信中写道:


“经过二十年的艰辛,我已完成了把绝对的君主政体转变成共和国的任务,我迫不及待地想着手培育有思想而前进的人来为社会主义进行铺路的工作”。“我让位给袁世凯以后,立即完全脱离政治,潜心研究逐步的社会主义理想来塑造政府的最佳途径。在彻底体认我这一生奋斗的惟一目标和愿望之后,我坚信,只有中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人民才能更幸福,他们的苦痛才能减轻,社会主义将治愈中国的疾苦。”“我希望你们深切了解,中国是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这个国度应该用来作为社会主义政府的典范。”“我吁请你们协助我把中国建设成全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42]


把这封信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中接受孙中山“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耕者有其田”的主张联系起来,可以确信,孙中山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民生主义就是他的社会主义建设纲领。


“毕其功于一役”,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让人争议颇多的地方。如果把民族革命、民主革命、社会革命同时进行,希望三种不同类型的革命在一次行动中全部完成,那当然是一种空想。但是,从孙中山的革命实践看,他显然不是要把三种不同性质的革命同时进行。他是希望先进行民族民主革命,然后再进行民生主义实践。因此,孙中山不是把三种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次革命论”者,而是把三种革命连续进行的“不断革命论”者。


对于孙中山的不断革命思想,也需要具体分析。孙中山是想在一次类似辛亥革命的行动中,就实行他的民生主义构想吗?显然不是。孙中山民生主义学说跟民粹社会主义的重大区别在于,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希望简单地变革生产关系,剥夺富人,把财富均分,就算是实现了社会主义。在孙中山看来,跟欧美的资本家相比,中国当时就没有什么富人。大家都是贫,不过是“大贫”与“小贫”的区别。如果在当时资本主义还没有充分发展的中国进行社会革命,根本就不可能是剥夺富人,充其量是“大贫”剥夺“小贫”,说到底是穷人剥夺穷人,大家还是贫,不可能实现“均富”即共同富裕的目标。所以民生主义的第一着眼点是发展生产力,发达实业。一是发达私人资本,二是发达国家资本。如果再结合民生主义中节制私人资本的思想,就可发现孙中山是既想利用私人资本发展生产力,制造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又限制私人资本发展成为垄断资本,避免形成资本家专制,造成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的局面,最后不得不通过流血革命来解决问题。


所以,孙中山“毕其功于一役”的乐观主义构想中,不存在实际进行社会革命的位置。如果说有,那民生主义所要实现的就是避免社会革命,消灭社会革命的潜在可能。换个角度看,如果孙中山一边主张实行民生主义,防患社会革命于未然,一边又主张社会革命,那不是民生主义自己否定自己,自相矛盾?实际上,孙中山是把实行民生主义当做社会革命的。可见,“毕其功于一役”所表达的不过是一种乐观的情绪,并不是真的要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一起进行。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民生主义就没有立锥之地了。再者,以孙中山的民权革命作为佐证,单是一个民权革命,孙中山也没有指望在一次革命中完成。而是将之认为是一个过程,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的递进发展,才可以最终实现。


孙中山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者呢?首先,他不是一个民粹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不主张穷过渡,不主张在物质基础极度贫弱的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其次,他不是一个民主社会主义者,虽然他主张和平建设社会主义,用改良的方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已经比较发达、阶级矛盾已经比较尖锐的社会才提出来的。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则认为,中国首先是应该发达实业,发展生产力,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前提。而且,民主社会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出现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这也恰恰是民生主义要极力避免的。再次,他不是绝对尊奉马克思学说的科学社会主义者,尽管他对马克思及其学说称赞有加。因为他对唯物史观持保留态度,坚持自己的民生史观。他还不赞成阶级斗争是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的观点,认为不通过阶级斗争和暴力手段也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民生主义跟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更接近一些,因为孙中山多次对当时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表示赞许,主张发达国家资本。但是孙中山并不像德国国家社会主义那样强调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带有那种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而且,孙中山除了发达国家资本之外,还主张发达私人资本。


拿民生主义与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比较,可以发现其中不少相似的地方。比如,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实行市场调节为主,辅之以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调节手段,实行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发展自己同时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等。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苏联东欧还是中国,在经历了狂热的社会主义幻想之后,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不得不回到发展生产力的现实中来,不得不回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上来。这说明了孙中山民生主义的高度预见性,说明了民生主义不是唯心的,也说明了民生主义不完全是“主观的”。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在当时不属于任何已经成型的社会主义流派,尽管他会从各种流派中吸收养分。民生主义就是以民生为重心的社会主义,“就是要除去人民的那些忧愁,替人民谋幸福,要四万万人都可以享福,把中国变成一个安乐国家和一个快活世界。”[43]“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做全国大生利的事,要中国像英国、美国一样的富足;所得富足的利益,不归少数人,有穷人、富人的大分别,要归多数人,大家都可以平均收益。”[44]要使“少年的人有教育,壮年的人有职业,老年的人有养活,全国男女,无论老少,都可以享乐。”[45]


孙中山是资产阶级的革命家,但他不仅仅是、也不局限于是一个资产阶级的革命家。他是一个随着时代潮流游泳的革命家。当时代需要他扮演什么角色,他就扮演什么角色。当时代需要他成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时候,他举起民族民主革命的旗帜,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当历史进入到社会主义变革的时代,他就顺应时代要求, “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46],吹响民生主义的号角,希望治愈中国的疾苦,让中国成为一个安乐国家和快活世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别具一格的社会主义,是以民生为导向、为重心的社会主义,是遵从革命者良心的社会主义,是属于孙中山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孙中山的民生社会主义虽然由于他的早逝而没有来得及付诸实践,但是他对于社会主义的可贵探索和追求,在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留下了璀璨的一页。


孙中山的思想和事业对于中国共产党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正如毛泽东所说:“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东西。”“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47]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还曾提醒全党:“将来我们的力量越大,我们就越要孙中山,就越有好处,没有坏处。我们应该有清醒的头脑来举起孙中山这面旗帜。”[48]


注释:

[①] 《孙中山文粹》上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第160页。

[②] 同上,第121页。

[③] 《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2版,第228页。

[④] 同上。

[⑤] 《孙中山文粹》,上卷,第105页。

[⑥] 林代昭、潘国华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上),清华大学出版社,1983年10月第1版,第124、125页。

[⑦] 《孙中山文粹》上卷,第106页。

[⑧] 同上,下卷,第701页。

[⑨] 同上,第929页。

[⑩] 同上。

[11] 同上,第966.页。

[12] 同上,第959.页。

[13] 《孙中山文粹》下卷,第967页。

[14] 同上,第969、970页。

[15] 同上,第940页。

[16] 同上,第933页。

[17] 同上,第937页。

[18] 同上,第938页。

[19] 同上,第940页。

[20] 同上,第947页。

[21] 同上,第948、949页。

[22] 同上,第972页。

[23] 同上。

[24] 《孙中山文粹》下卷,第967页。

[25] 同上,第971页。

[26]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26页。

[27] 《孙中山文粹》下卷,第981页。.

[28] 同上,第1065页。

[29] 同上,1067、1068页。

[30] 同上,上卷,第169页。

[31] 《孙中山文粹》下卷,第994页。

[32] 同上,第960页。

[33] 同上,上卷,第304页。

[34] 同上,下卷,第701页。

[35] 同上,第971页。

[36] 同上。

[37] 同上,第972页。

[38] 同上,第974页。

[39] 同上,上卷,第150页。

[40]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33页。

[41]《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290页。

[42] 转引自程伟礼、戴雪梅等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史》,学林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第23页。

[43] 《孙中山文粹》下卷,1028页。

[44] 同上,1026页。

[45] 同上,1035页。

[46]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700页。

[47]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156页。

[48] 同上,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322页。


原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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