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昌清:精准改革“公共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59 次 更新时间:2016-03-0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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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昌清  


一、“公共侧”是当前推进改革的突破点


(一)导致中国式“生产过剩”危机的特殊根源


毋庸讳言,我国经济发展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局面,就是“生产过剩”危机,而且还是深化了的、潜伏着的,由“生产过剩”变成了“产能过剩”。之所以能够深化,是因为形成“过剩”的原因不仅有市场“看不见的手”的自发作用,还有政府“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在“看得见的手”的超市场控制作用下,“生产过剩”就潜伏、深化成了“产能过剩”。


孙立平指出,供给侧改革,从内容上来说,可能没有太多新意,甚至有人认为,其内容无非是讲了许多年的结构调整、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减税给企业减负等。但把供给侧改革这么突出地提出来是有新意的,这就是我这里要说的,人为地模拟一次经济危机,解决在真正市场经济中通过经济危机的震荡才能解决的问题。2006年中国就应当经历一场经济危机,经历一场震荡,把该淘汰的淘汰掉,该倒闭的倒闭,该破产的就破产,说不定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大概到2010年前后,这个过程就基本完成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从2010年前后,我们又开始了一个新的健康的发展过程。说不定我们现在就是处在这个新的发展过程当中。但是,由于中国社会的脆弱性,我们以为我们无法承受这种震荡,加上思路的错误,我们没有经历这个过程。于是,就有了今天的困境。现在事后诸葛亮地想,在2009年的时候,如果把那4万亿不是一味用在投资上,而是将其中相当一部分用在失业等社会保障上,承受那场危机,通过危机解决中国经济转型的问题,现在说不定正是柳暗花明的时刻。[[1] 孙立平:《供给侧改革 人为模拟一场经济危机?》,中国改革论坛网2016年1月27日。][1]


(二)妨害“转危为机”的主要障碍在“公共”领域


“生产过剩”危机既是“危”也是“机”,它可以成为优胜劣汰、推动技术与管理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及结构优化的动力和机遇;但是,如果这些转变和提升受到阻碍,就会形成“陷阱”,使经济发展从此一蹶不振,在低迷和矛盾中徘徊不前。阻碍我国经济“转危为机”的主要障碍有三个:一是国企的特殊地位和政府的强力控制,使中国在整体上形成了“垄断/过度竞争”的市场类型,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和行业,缺乏创新和提升的动力;处于过度竞争地位的企业,又无力完成创新和提升,甚至难以生存。二是公共科教文卫等事业由于体制机制原因产生的低水平和低效率,无法提供企业创新提升所需要的人才和基础研究成果;同时,由于其低水平和低效率的服务,也造成服务对象(如受教育者、专利技术设备购买者、管理合作者、就医者、旅游者)的大量外流,使“过剩”问题变相加重。三是公共权力缺乏监督,该管的事不作为,不该插手的事胡乱作为,不仅影响企业创新提升、优胜劣汰的正常完成,也制约着公共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转变。


白重恩指出,为了把中国投资结构的特殊之处讲得更清楚,可以把整个经济分成两个部门:一个是政策扶持部门,另一个是市场部门。这可以叫做中国经济“新的二元结构”。政策扶持部门的范围要比国有企业更大,例如修公路的企业并不一定全部是国有企业,一旦政府投资大量的钱修公路,修公路的企业即使是民营企业也获利了。很多政策扶持部门的企业不仅该垮台而没垮台,相反在大家都不盈利的时候,它可能还在盈利。这样就形成与市场机制相背离的现象;第一,因为政策扶持部门所占的资源(包括资本和劳动力)越来越多,而市场部门能获得的资源就少了,政策扶持部门挤压了市场部门,使得市场部门的成本增加。因为大量资本用在了政策扶持部门,所以市场部门的实际利率就上升了。劳动力也是如此,当政策扶持部门扩张很快的时候,需要雇用大量的劳动力,所以市场部门也要为劳动力付出更高的成本,经济下行的时候还会有比较高的劳动力成本增速。第二,由于政策扶持部门的效率与市场部门相比较低,资本回报也较低,当资本回报较低的部门在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时,总体回报率就会下降。第三,尽管劳动力成本上升,但是有一些企业的成本受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很小,因为这些企业是软预算约束的,即使亏损了还会继续生产,当这些部门有过剩产能的时候,就会造成通缩。对这类企业扶持的力度越大,通缩的情况可能就会越严重。[[2] 白重恩:《对一些经济反常现象应理性分析》,北京日报2016年2月1日。][2]


我国很早就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但一直没有做到,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只在私有、私营、私用的领域内市场化了,而公共领域的改革不到位,造成“新的二元结构”,市场机制受到扭曲和阻塞。所以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不得不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只有完成公共领域的改革,才能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顺利通畅,公平实现。


(三)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的深层原因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多年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经济结构多方面失衡。造成我国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的深层原因是两个不适应:一个是体制与目标的不适应——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不适应;一个是理论与实践的不适应——西方经济学指导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适应。形成这两个不适应的原因,前者是因为制度创新的滞后,后者是因为理论创新的缺位。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化改革,需要以公有制企业家为骨干的企业家队伍引领,以公共科教文专家为骨干的科技专家队伍指导。由于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到位,公有制企业家没有真正形成。由于公共科教文事业单位被“行政化”,科技专家队伍(特别是社科专家队伍)照抄照搬,没有创新,也没有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进行市场化改革,需要政府简政放权,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市场化改革完全由改革对象领导和推动,公有制企业家和公共科技专家缺位(没有形成或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难免造成两种扭曲:一是改革的领导者不会完全从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家、教育家、科技专家、工人(包括农民工)、居民、消费者等)的目标出发,而是加进了自己的目标(政绩,GDP增长率等),甚至把这一目标放在了首位,这样就会造成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短期行为,使经济结构失衡(如产能过剩的问题);二是有少数领导人(或集团)为了谋取私利,扭曲改革方向,阻碍正确的改革道路,使体制机制极不合理,造成经济结构失衡。


改革和发展需要系统的理论指导。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只能是经过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我国的一整套应试教育体制和官本位、等级制的理论权威体制,使理论创新无法完成(即使新的理论出现了,也无法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传播),最后就只有拿来现成的西方经济学,为我所用,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到凯恩斯主义、再到供给学派,其结果(由于第一个不适应的作用),是政府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权力和资源,同时又按西方经济学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放弃了原来对人民群众承担的义务(如住房、就业、上学、医疗等),推向了市场。这样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方面来说,就出现了资源剩余和权力剩余。这些剩余的资源和权力,成了腐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成了腐败分子与寻租商人官商勾结谋取暴利或黑色收入的对象。从普通民众来说,在无形中损失了应有的权益。这就造成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加快了贫富分化。贫富分化过快产生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广大民众无法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地增加收入和消费,暴富起来的少数人有钱但消费已经趋于饱和,这样就使消费(相对于生产)严重不足,供求失衡。例如,城市房地产业超前发展,而要进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却买不起住房;大量住房库存积压,而房价高企。


郑永年指出,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巨大泡沫,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隐忧。与泡沫和空置房平行存在的现实是,中国85%的家庭无力购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最新调查)。房地产无疑已经成了中国经济的金箍咒,因为房地产的解体也很可能就是中国经济的解体。因此,有关当局一直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多年来,尽管有关当局也对房地产市场多有不满,但一旦当房地产遇到危机时,必出手相救。这次金融危机之后,政府出台的庞大应付危机的资金,也有很大一部分流向房地产。毫不夸张地说,房地产已经绑架了中国经济,因此也绑架了为中国经济负责的中国政府。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形成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最大的因素莫过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主导思想的严重失误。简单地说,在中国,房地产被视为仅仅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因为把房地产视为经济政策,其GDP功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凸现出来,而其社会功能(社会成员对住房的需求和人们的“空间权”)就被忽视。因为商品房兼具投资和消费价值,人们对其价格上涨有预期。开发商利用这样的社会预期去囤积土地和新房,购房者也会迫不及待地去卖房。从而一步一步地把房价逼向新高。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就要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在中国,政府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恶化这个局面,使得人们对房产价格的上升的预期牢不可破。地方政府无视住房的社会功能,而只强调住房的财政功能,即“土地财政”。土地转让金普遍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许多地区60%到70%的基础设施投资依赖土地财政。房地产是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GDP主义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无论哪个角色,政府、发展商还是投资者,都想从房地产那里获得巨额的利益。正因为这样,在中国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带有极大的投机性。一些投资者甚至仅仅是为了投机。当房地产被投资者或投机者所操控时,其和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实际需求就没有了任何关系。类似的情况也表现在投机性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上。正因为房地产的唯一目标是“钱”而非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需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过度的开放性和投机性。在剥夺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居住权的同时,中国各地的房地产不仅向国内的“炒房团”开放,而且更向国际资本开放。很大程度上说,中国房地产已经成了国内外资本的“游戏物”。就房地产而言,中国政府面临双重的挑战。一方面是房地产泡沫,房价泡沫一旦破灭,总体经济就要遭殃。另一方面是社会成员的居住权。在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下,大多数中国人非常认同居者有其屋这一说法,年轻人普遍认为幸福和房子息息相关。这两方面的后果都会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最严峻的是,尽管这样的压力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过,但中国没有其他国家解决房地产问题的动力和制度机制。在西方国家,房地产从经济政策演变成为社会政策是有强大的社会运动来推动的。在强大的既得利益的面前,中国的房地产政策似乎已经山穷水尽。一定也要有强大的社会运动来促使房地产政策的有效转型吗?人们只能拭目以待了。[[3] 郑永年.房地产是如何绑架中国经济的[J].新产经, 2016,(3):58-60.][3]


(四)推进“公共侧”的改革需要完成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可以说,以前改革开放的动力,先后来自于农民、工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房地产商、为提升职务和得到好处的领导干部。现在的改革要进一步推动,就需要公有制企业家和公共科技专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成为新的动力。目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不足,有限的改革和反腐倡廉也阻力重重,上动下不动。其原因就是新的动力没有形成。以前的改革成功之处,是新体制在旧体制的旁边生长起来,旧体制自然解体消亡。现在要推进“公共侧”的深化改革,也可以采用这一办法,因而也容易成功。有所不同的是,私有领域的改革可以靠个人利益的本能驱动,“摸着石头过河”,从典型实验到局部推广、再到全面推开,最后才是理论总结;而公共领域的改革,则需要先有从公共利益出发、高瞻远瞩的理论创新,再到制度创新,然后才有改革方案和改革行动。


郑永年也指出,有效知识供给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改革的成效。中国也有知识供应充分的时代,那就是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那段时间。当时,尽管没有多少人有博士学位,但他们都是真正了解中国、负有国家建设责任心的一代人。现在尽管研究者都有博士学位了,但很多是只有书本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因为他们是典型的读教科书成长起来的,西方的概念有时候比西方人还玩得熟练,但对中国的实际则是外行。知识短缺的情况不改变,中国的改革就很难从顶层设计转化成为有效的实践,或者在转化过程中错误百出。[[4] 郑永年:《有效知识供给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改革成效》,中国改革论坛网2016年1月27日。][4]


国企改革涉及深刻的理论问题。只有完成政治经济学创新,才能明确我们现有的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该是“国有”?还是“全民所有”?甚至是“全体劳动者所有”?它的作用是有利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还是有利于最终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理解不同,国企改革方向、要建立的体制和机制就不同。这往大处说,它决定着是推动经济体制进步,还是停滞不前?是比资本主义先进还是比资本主义落后?往小处说,它决定着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几年后,会不会再出现大的问题?从过去的减员增效、抓大放小,到现在还存在不少僵尸企业的事实看,国企改革还没有找到最合适的体制和机制;而制约找到合适体制机制的关键因素,是理论创新缺失,对这些资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到底起什么作用认识不到位。


张文魁指出,国企改革搞了三十多年了还没有到位,还在重回市场的路上。前不久国资委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提出来十大试点。第一个试点就是落实董事会职权的试点。第二个是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第三条是薪酬和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试点。2005年(十年前)国资委刚成立不久,就是大力推进规范董事会的试点。十年过去了,试点怎么样?现在一百零几家央企,大概是六十多家建立了所谓规范的董事会。这个规范董事会是什么意思?是在国有独资企业当中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席位的董事会,所以叫规范董事会。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也不是十年前开始搞,二十多年前就搞了,我们十年前就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董事会不行、不规范,那我们就从2005年开始“规范”吧。这一试点试了十年,规范了吗?第一,十年也没有把央企一百多家全覆盖,还有很多没有建董事会;第二个是建立了“规范”董事会的这几十家,但董事会连一个依法来选聘高管的权力都没有,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力,你说规范吗?它也不能决定高管(总裁、总经理)的薪酬,你说规范吗?这是《公司法》写得一清二楚的,落实不了。现在我们又去试董事会,说落实董事会职权的试点,我们已经试了十年了,试了几十家,再过十年到2025 年,我们是不是又要搞新一轮董事会的怎么样落实职权或者规范化的试点?十年一觉董事梦,赢得治理薄幸名。就是有了董事会,也谈不上真正的公司治理,所谓的治理就是一个薄幸名。所以如果是这种方法、这种路径去推市场化改革,我看不是重回市场,而是重离市场,离市场越来越远。[[5] 张文魁:《国企改革不到位,还谈什么供给侧改革?》中国改革论坛网2016年1月27日。][5]


全面深化改革实际上涉及到一个着眼点的问题,即是着眼于当前、还是长远、还是长久?当明确我们要建立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就要对怎样解决公有制、公共事业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有一个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讨论,得出明确的结论,最后建立一套新的理论和制度。这样的制度要能够长久运行而不产生大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时还不讨论清楚、解决妥当,更待何时?对这样一个涉及全局和全新的问题,靠局部实验和顶层设计,已经无法解决,只能靠理论创新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来完成。


二、城市居民住房公营与房地产去库存


笔者在2008年就提出,我国的城市居民住房应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6] 柳昌清.试论房地产公营和计划管理———关于控制房价问题的深入思考[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3):40-41.][6]以后有多篇论文发表或在学术会议宣读,也受到局部的重视和转载,但并未进入决策。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产生的严重后果越来越显露:住房的生产过剩带动了许多行业(如钢铁、水泥、有色金属、装修材料、家具、建筑业等)的产能过剩,这些行业的产能过剩又链条式引起相关产业(如电力、煤炭、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车辆制造、供水、供气、化工、油气开发、矿山开采等)的产能过剩,给结构调整造成极大困难;住房商品化的过程加快了贫富分化,使腐败问题爆发式大量产生;城市住房的拥有与居住脱节及高房价台阶,给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设置了障碍,搞乱了金融,绑架了政府,等等。新时期的这一失误,可以与五十年代“批了一个人,多生几亿人”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失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去是多生了几亿难以养育的人口。现在是多生产出百万亿元难以销售的商品(包括商品房),并且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过剩产能。造成如此重大失误的原因,就是一个合理化的建议被否决,或者没有引起重视而采纳。这不能不令人痛心不已。


下面,我把自己在第十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会议上的发言《统筹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应从城市住房公营开始》(比较简明)再重述一遍:


按照一般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都是工业化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往城市转移,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增加,可以实现机械化、产业化耕作经营,从而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也不能违背这一普遍规律。


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化管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这些制度及体制,给农村剩余劳动力全家迁移到城市造成了种种障碍。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为农民工入户城镇及在农村发展农业专业户创造条件。


(一)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理由


1、我国的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居民住房应该实行公营。把本属国有的土地批租给个人,让个别人官商勾结,从中大赚其钱,而让土地的真正主人再掏数倍的钱去买房。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加快了贫富分化,使腐败愈演愈烈。


2、住房作为基本需要,变动不大,是可以实行计划管理的。


3、城市可用于建住房的土地有限,所以住房的供给具有一定程度的刚性,住房完全商品化,就会变成囤积居奇、只涨不降的投机对象,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存在大量的无房户,而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商品房空置;一方面是缺少建房用地,而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商大量地炒作和圈占土地。


4、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已有先例。新加坡由政府建设“组屋”,再按“居者有其屋”的原则买给居民。该国居民中有80%以上的家庭都住在“组屋”,可以说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住房的公营和计划管理。[[7] 贾俐贞.新加坡住房制度的五大特点[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11):56-57.][7]


(二)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办法


在对城市住房统一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面积不同价格的政策,实现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也就是说,住房的面积越大、区位越接近城市中心,每平方米的价格就越高;面积越小、区位越远离城市中心,每平方米的价格就越低。以高补低,再加上按揭贷款,使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也能买得起房。


可以继续发挥行政企事业单位在保障职工住房方面的作用,允许它们给职工建住房,按统一价格出售。剩余的居民住房由市政府提供。能买得起住房的买房,实在买不起住房的提供廉租房。居民住房一户一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允许买两套。住房可以交旧换新、交旧换旧。旧房经过折旧,按规定价格出售或出租。


实行城市住房公营不是要取消政府的地租收入。在核定住房价格时,要加进合理的、居民能够承担得起的地租。对给职工建住房的单位,也要征收合理的地租。对于城市郊区农村建设用于出租或出售的住房的土地,也要征收合理的地租(因为这些土地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城市用地,应当由城市政府征收和使用)。在增加了地租的征收范围后,可以相应减少对普通居民住房加征的地租。


城市住房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改革。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然后推向全国。对现已购买的私人住房,要承认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允许出售和出租。但要纳入计划考虑之中,有住房的不再计划安排(需要换房和拆建的除外);有多套住房的,子女的住房也不再计划安排。现有的房地产公司,愿意的可以转为公营的(或私营的)住房建设公司;不愿意的可以解散,已经建成的住房可以销售完,已经进行的项目可以转为公营。


城市住房公营建立竞争机制,一个城市成立若干公营的(或私营的)住房建设公司和物业公司,相互之间开展竞争。住房建设公司通过竞标,获得政府的土地和住房建设项目,按竞标价格与主管部门结算;主管部门按计划价格向市民出售。政府对居民的住房申请情况和计划安排情况要在网上公布,详细到户,接受群众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要把市民住房情况列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政府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城市住房建设从征地、建房,到出售给居民,需要较长时间,因而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而这些资金的回收又基本上没有风险,再加上是政府经营,所以最适合使用养老保障基金。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利润,使其保持增值。如果出现了通货膨胀,由于住房价格会随之上涨,投入住房建设的养老保障基金在金额上也可以随之上涨而保值。这样就规避了因通货膨胀或经营失误而不能保值增值的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


(三)农民工入户城镇与农村发展农业专业户统筹兼顾


城市居民住房由政府提供,为农民工入户城镇创造了条件。要逐步改变依靠临时性的农民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做法,要求用人企业和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经过几年适应了工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交出农村承包地、出售住房和宅基地,换取城市居民的身份待遇和社会保障的办法,举家迁往打工的城市。其在农村的承包地,交由其他农户,发展农业专业户。农业专业户承包耕种足够供养全家的土地,兼营养殖业和其他副业,家庭成员不再需要出外打工。


这样可以解决许多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例如浪费问题:农民工长期盲目流动,从他本人来说,存在着路费的浪费;从国家来说,存在着交通运输方面的投资浪费。农民工在农村住房部分闲置,到城市另觅住房,也是一种浪费。再例如,许多农民工存在夫妻长期分居、子女教育和孝敬老人方面的缺失,这使农民工家庭成员都失去了应有的一些生活和关爱,也影响了后代的健康成长。同时,发达地区及企业,也会形成有时是劳动力涌入过多,形成社会问题;有时候又形成“民工荒”,影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不利于企业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按照上述办法,经过长期发展,就会形成农村都变成了农业专业户,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的人员都变成了城镇居民的社会结构,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


如果当初就能照此决策:第一,贫富分化不会像现实中的那样快,腐败不会骤然成风,中国的基尼系数不会那样高,社会矛盾没有那样多和尖锐,“维稳”的费用也会大大减少;第二,中国的GDP增长速度在当时可能要低点,但只是少了泡沫,减少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产能过剩,保证了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会出现经济结构严重扭曲,不会形成现在调结构的两难处境;第三,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可以同步协调发展。在城市打工几年以上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都全家搬进了城市,农村农业专业户普遍形成,城乡居民家庭都过上了团圆的生活。城乡居民都吃上了由农业专业户生产的真正绿色的农产品,吃上了按家畜家禽正常生长环境、喂养条件和生命周期生产出来的肉、蛋、奶等副食品。而且,生产过程是循环经济,不会污染环境,能够改良土壤。第四,减少了许多浪费,如农民工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浪费,由于农民工每年迁徙造成铁路公路增加建设资金及运输费的浪费,农民工回家过年造成打工地企业停产的浪费,等等;第五,把城市住房建设周转资金与养老保障基金捆绑在一起,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更有了保障。


有人会说:城市居民住房公营的建议没有被采纳,不该出现的问题都出现了,后果已经造成了,城市房地产所包含的价值财富已经被极不公平地在国际范围内瓜分了,房价已经被抬高了,下不来了……现在还说城市居民住房公营有什么用呢?我说: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就像在“多生几亿人”后还要实行计划生育一样。现在房地产业面临着艰巨的去库存任务。要去库存,就要降价销售,可私营房地产商会这样做吗?只有实行公营,把积压的住房由政府统一收购,然后用优惠的价格卖给经济不太宽裕的无房户(包括大量要入户城市的农民工),才能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解决这一问题,完成住房制度由私营变为公营的改革,为以后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三、国企改革与化解产能过剩


(一)现有“国企”所有制的“正名”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首先要对现有国有企业所有制“正名”。如果如现有名称,真正是“国有企业”,那么,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该让市场(而不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解决国有企业的最好办法就是把竞争性国有企业全部卖掉。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原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政府的企业,是全体劳动人民共有的企业。这是我们之所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走中国特色资本主义道路的关键。“国有企业”不是社会主义的特征,不仅资本主义国家有国有企业,而且中国封建专制社会(汉武帝时)就有,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当初改为“国有企业”,实际上剥夺了人民的权利,增加了政府的权力和资源。现在的经济学家、官员、甚至民众多数都很浮躁,也许不屑于去考虑这类问题。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人民的就是人民的,国家的就是国家的,人民的不等于就是国家的。人民的资产可以交给政府代管经营,也可以交给其他的组织经营,但所有权不能变更。变更经营管理方式是“改革”,变更所有权就成为“剥夺”了。中国人在小事上很精明,但在大事上却很糊涂,于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就不明不白地变成了“国有企业”,而且以后也确实按行政化的管理方式运行。现在需要正本清源,仍然恢复全民所有的性质。全民所有的企业也是民企,与其他民企之间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只存在全体人民的利益优先,还是少数人(包括外资)的利益优先的问题。当然,应该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优先,这种优先只表现在:在某个项目的投资上,全资(全民所有资本)要投,个资(个人资本)也要投,这时候,全资有优先权,可以先投。在其他情况下,全资与个资都是一样的。比如,全资和个资可以合股建立公司,在成立董事会时,就不分全资与个资了,谁占的股份多,谁当董事长。在企业的行政管理和税收方面,全资与个资、中资与外资,同样对待,不偏不倚。


(二)用长远眼光看全民所有资产存在的意义


当初搞改革开放,来不及完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为了不影响改革,就形成了不问姓“社”姓“资”的简单思维。在“猫论”和“摸论”的指引下走到今天。随着贫富差距的越来越大,姓“社”姓“资”的问题需要过问了,也能够说清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所有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就是为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过去我们想用“先富带后富”的办法来实现共同富裕,实践结果看来行不通,“先富带后富”的结果并不是共同富裕,而是贫富两极分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使全民所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处于主导地位。


顺便指出,过去我们都提“公有制”,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可以说得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了“产权”的概念,只能是共有制;如果还是“公有制”,产权就模糊了。


以个人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存在着一个无法解决的根本矛盾:剩余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的矛盾。这一矛盾形成的根源是私有资本要不断地赚取尽可能高额的利润(剩余价值),赚取的利润再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当社会生产对资本的需求供不应求的时候,加快资本积累与供求规律没有矛盾。当全社会的资本与劳动力相比已经供大于求以后,按照供求规律,资本的利润就要下降,劳动者的收入就要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增加,消费相应增加,生产的商品才能卖出去。但资本家还要追求高额利润(继续剥削劳动者,不使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相应提高),就会与供求规律发生矛盾,出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采用凯恩斯主义的办法来缓解经济危机,又会使货币发行过多,游离出专门用于投机的游资,导致投机过度的金融危机。2008年由美国华尔街爆发的波及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就是投机过度的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根本矛盾的集中体现。全民共有制不存在剩余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的根本矛盾。全民共有资本的利润和工资体现的是共有制经济内部积累与消费的市场分配关系(利润是积累,工资是消费),不存在剥削。现在的全民共有资本还太少,无法保证所有劳动者都能够按其所能就业。非共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空缺,使大量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得到实现;但是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剥削和贫富分化。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要使全民共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不断增值和积累,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全有制企业(全民共有资本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就业。随着共有资本的不断积累,与劳动者就业之间的供求关系渐趋平衡,共有资本的积累率(利润率)就可以逐渐降低,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就可以相应增加。等到共有资本的利润率下降到趋近于零,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也就接近自己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个人私有资本要么与全民共有资本一样,也使利润率趋近于零;要么退出生产经营领域——无论怎样,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都可以接近实现。如果我们现在取消全民所有资本,个人私有资本即使增加再多,也不会放弃利润,也会像西方资本一样,进行金融投机,或者把资本投到国外,而不会降低利润、增加工人工资。这样只能加快两极分化,不会实现共同富裕。


资本主义的强大是因为私有资本力量强,它产生危机的根源也在私有制。它的私有资本是在资本还不过剩或者资本过剩的危机还可以转移(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转化(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情况下壮大起来的。经济全球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资本要摆脱国内高工资、高福利、严环保的政策使利润率下降的束缚,在全球寻找廉价劳动力和投资场所,使资本仍然能够获得高利润。随着发展中国家逐渐现代化,实业资本将逐渐失去获得高额利润的空间,获取高额利润的方式主要靠国际技术垄断、国际货币垄断和国际金融投机。金融资本的投机将变得频繁和花样不断翻新,给全球经济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私有资本现在已经成了危机加深的根源,我们不能东施效颦、又反过来搞私有化。在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垄断全球经济的国际环境下,在中国有大量的公(共)有资产和很强的权力控制的条件下,私有化只能形成公(共)有资产加快向权力资本蜕变,只能形成权力垄断资本与国际垄断资本共同控制中国经济的局面,只会使两极分化加剧,不会形成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更不能实现共同富裕。所以,要真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要千方百计地把全民所有资本经营好。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全民所有资产的不断增值、全民所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强大,还有多重意义:其一,有了全民所有经济的不断强大,广大工薪收入者可以不再需要积累资本和“下海”,可以将收入全部用于消费;第二,有了全民所有经济的不断强大,可以使领导干部不再“身在曹营心在汉”,担心有一天要私有化,从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后代提前奠定私有资本的基础;第三,全民所有资产经过长期增值和积累,发展到能够对稳定国际经济秩序起作用的时候,它就有了国际意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还是要通过这一点体现出来。


(三)怎样解决全民所有资本与个人激励的矛盾


任何制度(即使是先进的制度)都有其优势和劣势(矛盾),其劣势(矛盾)可以通过与制度相对立(而在整体上统一)的实现形式加以弥补和解决,相反相成。资本主义制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与封建制度相比),但是,它本身存在着资本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资本主义采用的是私有资本社会使用的实现形式,即通过股份制的方式,把私人资本集中起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建立法人制企业。社会主义共有制本身与社会化大生产相一致,但是,它也存在着资本共有与个人激励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可以反过来采用公有资本个人经营的实现形式,即把全民共有资本的经营权落实到个人,权责利统一,长期稳定。


我国的“国企”改革,大体上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应该说,改革是逐渐深化的,但是还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从外部来说,没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企”及其负责人还处在“官本位”的体制内;从内部来说,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其中最关键的是,没有明确、完善的股东和董事制度,因而形不成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新三会”与“老三会”同时发挥作用。


把企业家统一到“官本位”的体制内,就扭曲、破坏了他们正常成长和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现在的党政领导实行任期制,而企业家(无论是公有制企业家,还是私有制企业家)最好是终身制,企业家的地位和收入随他所经营的企业而变化——企业发展到多大,企业家的地位就多高;企业亏损、规模缩小,企业家的地位就相应降低;企业破产,企业家下岗。企业家的升迁是自发进行的,企业家有自主权;而党政官员的升迁是上级任命的,可以随时调动,官员没有自主权。如果把公有制企业家也纳入官员队伍,一是必然导致企业家的短期行为,不对所经营的企业和资产做长期打算,而是只作为官阶晋升的一个跳板;二是企业家没有自主权,搞好搞坏对官阶晋升也不关键,关键是掌握着调动和升迁权柄的上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这种权力关系还会形成另外一种情况: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政府对国有企业经理的任免权,在某企业经营好的时候对原有经营者取而代之,把企业搞坏搞垮后再回到党政官员队伍。这样怎么能把企业搞好?


现有国企的资产,实质上是全民所有资产,但不可能所有公民都成为股东,那样因为股权太分散,仍然形不成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也不能完全让企业内部的人员作为股东——那样会形成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出现企业职工工资福利侵蚀利润的问题。具体共有制企业的股东又必须对企业有知识、感兴趣,能胜任股东的工作。这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初步考虑,现有称职的国有企业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科学技术人员、其它职工代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银行主管贷款给企业的业务经理、熟悉企业情况的律师和会计师、原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等等,都可以作为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经营具体企业资产的代理股东,经过资历审查或考试,评定合适的职级。也就是说,不同代理股东由于资历不同,经营的资产数量有差异:有些代理股东经营的资产多,可以进入董事会;多数代理股东经营的资产少,不能进入董事会,但有着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东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也可以进入监事会。确定代理股东的数量和职级,要以现有国有企业为基础,按照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需要的合理人数和结构,来具体确定。实行股份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和合资企业,要考虑到其他股东的情况,按照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需要的合理人数和结构,来具体确定。代理股东可以按一定比例从企业利润中获取代理费。


在宏观上,可以考虑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简称“全资会”),负责全民所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定期向人大(并通过人大向全体劳动者)汇报资产盈利和企业竞争力提高的情况,接受人民的监督。全资会下面设若干资产经营公司和分公司,建立内部竞争和监督机制。“国企”改制后的代理董事,就是资产经营公司的专职人员;“国企”改制后的代理股东,可以作为资产经营公司的兼职人员,实现宏观与微观的接轨。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一方面有利于全民所有资产(现在的国有资产)在经营中不断增值,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在工商管理中,把公(共)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促使公(共)有制企业的经营者把注意力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改善管理和提高员工素质方面来,而不能再依靠特殊的地位和待遇;同时使经营有方的非公有制企业也能取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条件,做大做强。


经营好全民所有资产,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需要全体公民都提高对全民所有资产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关心与自己及子孙后代的福祉息息相关的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状况,要把全民所有资产的积累看得与自己家庭财产的积累一样重要。要成立自下而上的全民所有资产研究会、协会,形成有利于全民所有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


在“全资会”建立的过程中,可以同时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关停在行业中技术和管理最落后的企业和矿山,矿山收回,设备和厂房拍卖,用于其他投资及职工的安置。只有用于其他投资的资本才作为全民所有资本进入计算和经营。今后企业的产值和利润与当地党政领导的政绩脱钩。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一方面有利于全民所有资产在经营中不断增值,竞争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在工商管理中,把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促使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把注意力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管理改善和提高员工素质方面来,而不能再依靠特殊的地位;同时使经营有方的非公有制企业也能取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条件,做大做强。


全民所有资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劳动者的价值(包括主人翁的地位和尊严)得到实现。现有第二产业的国企,如果其主业的产能已经饱和,技术创新一时难以取得突破,可以利用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型产业,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城市失业者、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张文魁同时指出,现在讲供给侧改革的官员、学者,说来说去就是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这两件事,这两件事不是什么新东西。产能过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度也非常严重,政府也花大力气处理过。新一轮产能过剩政府在两三年前就在处理;至于“僵尸企业”,就是九十年代所说的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技术落后、产品没有市场的企业,当时也想了很多办法来清理。产能过剩、“僵尸企业”这两个问题,实际上与国企是密切相关的。当然不是说民企不存在这两个问题,但是民企通过市场机制基本上可以处理这两个问题,国企处理起来就不那么顺利了。如果不推进国企改革,产能过剩和“僵尸企业”的处理就难有突破性进展和根本性变化。我们的研究发现,国企改革的确可以提振经济增速、引导经济增长进入良性循环。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还是挺大的,但是五中全会还是重申了中央对全国人民的承诺,就是2020年GDP要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着未来几年(“十三五”期间)每年年均GDP增长要6.5%。如果是国企不改革的话,要实现每年6.5%的年均增长困难不是一点点,困难还是很大的。我这两年做了一些研究,发现国企虽然在GDP里头只占25%上下,就是1/4,但是它所造成的资源错配是全方位的,不是说只有这1/4才有资源错配。这种资源错配和市场扭曲对现在的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拖累,拖累了现在的经济增长。我们做了一些模拟的分析,如果现在每年拿出10%的国有企业改成混合所有制,实行真正的市场化,如果是以十年期限来进行模拟的话,每年平均可以提高GDP的增速大约是0.5%。每年拿出来10%进行改革,非常渐进的改革都能提升GDP的增速接近0.5%。现在想要0.5个百分点的增速真是很不容易,拉投资、放贷款都很难达到这样的效果。按照上述方案进行国企改革,估计五年时间可以(而且必须)完成,这样,平均每年可以提升GDP的增速接近1%。这对于实现“十三五”的GDP增长目标,也是很关键的。按照上述方案进行的国企改革,就是第二次“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它能够再一次解放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公共教科文体制机制改革与服务业长足发展


现在我们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道理都知道了,也意识到了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但是,还没有意识到教科文必须遵循自身的规律,需要服从学术权威而不是行政权力,还在用行政化的方式来管理和推动教科文的发展。由此造成的扭曲、干扰和破坏比对企业的影响还要大,因为公共科技、教育、文化的费用需要国家财政负担或补贴,掌握财政资金分配权和人事权的党政领导机关更容易控制公共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单位。我国的高校、科研院所、文化部门之所以被“行政化”,就是这样造成的。党政职能部门成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上级领导,学术附属于行政,行政职务成了获取学术地位和待遇的制高点,学术的神圣和尊严逐渐丧失,学术组织的学术性逐渐减弱,专家学者的社会责任感逐渐淡漠。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即使是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教研人员,也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怎样获得行政职务并不断得到提升方面,而不是放在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创新方面。在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方面,又放在了按晋升的要求去跑项目、找刊物、找评审专家方面,重视练“外功”而轻视练“内功”。在科研上,又是找最容易出成果的地方着手,不去攻坚,重视练“软功”而忽视练“硬功”。这样还使学术、技术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发生了扭曲,大家不再关心学术上、技术上的进步,而是能不能立上项目和立上哪一级的项目?能不能获奖和能获得哪一级的奖项?能不能发表和发表在哪种刊物上?这种行政化的科技教育管理方式,必然培养不出世界一流的科技人才、使全民族的科技素质得到实质性提高;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科技创新很难自主完成。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事业发展大大落后于社会需求,形成上学难、看病难、大量学生都跑到国外去上大学和研究生、许多科技人才都到外国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业、外国文化产品充斥国内市场的局面。既使科教兴国的目标不能实现,又阻碍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阻碍国民收入增长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改变这种局面的关键,就是要遵循科教文自身发展的规律,用学术权威取代行政权力,用公平竞争机制来取代等级体制机制。初步的构想是,在宏观上,把全国级、省级的学会、协会和全国级的专业委员会提升为半官方的组织,赋予其与本学科、专业相适应的设立和评定科研项目、评定专业职称和奖项、选定教材、鉴定新成果、主办学术期刊、推进学术创新、组织学术交流、开展学术讨论、调节学术纠纷等权力和责任,拨给需要的经费,设立必要的机构。在学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教科文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委”),上属于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教科文委可以按照议会制的方式开展工作、讨论问题和最后做出决议。议员由各学会、专业委员会推举,定期换届。


在微观上,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学术、技术、艺术传承和创新的规律,实行大师、大家、名师、名家、重大创新者带动机制。这些专家根据其学科的覆盖及新学说、新技术、新艺术的辐射范围,可以成为有关教研部、研究所、学院、研究院的当然正职行政领导(或首席专家),并自选能配合工作的副职行政领导(或行政领导),并在聘任其他教研人员时有推荐权、决定权,同时承担带动本院(所、部)学术、技术或艺术水平提高的责任。在高等学校的体制问题上,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高校自治和专家治校,建立由各院(系)负责人和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的校务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选举校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也就是说,形成行政工作附属于教学和科研工作、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体制和机制。


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共教育、科技、文化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和创新,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办起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研究院所,推动我国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科研、教育等)的发展,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到企业,推动我国经济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创立,能够改变我国在世界论坛上缺少话语权的现状,同时也能够应用于教育,培养出熟悉世情和国情、具有民主精神和非特权观念的领导干部和社会工作者,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推进我国政治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新的体制和机制会培育出新的中华现代文化,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在此基础上,取消有关部门对高校、科研院所、文化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审批权,改为监管,为社会资金和人才进入科教文领域打开局面,社会资金与科教文人才相结合,兴办各类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事业单位,与现有事业单位一起,相互展开竞争,大力发展服务业。科教文委和各级学会、协会及专业委员会,要吸收这些新办单位的人才参与,在分配国家财政资金时同等对待,使竞争保持公平的环境和良性发展的趋势。逐步取消统一高考制度,由各个学校自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选择学校和老师,学校选择学生,由此改变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提高教育水平和规模,把现有跑到国外上大学和研究生的教育对象中的大多数,吸引和安排在国内受教育,也能够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增加高素质人才的就业。


陈志武指出,为什么中国是世界工厂,而美国却以金融、教育等服务业领先于世界?其实根源在两国的教育体系。由于国内教育体系以及教育理念的僵化,绝大多数中国人再好也只能做些技术活,难以在美国社会或其他非华人社会出人头地,这些都很悲哀。原来没有全球化时不知道这些,但现在中国人也走出去了,跟其他文化、教育背景的人一在一起,就知道彼此的竞争优势与劣势了。这些问题的根子都出在教育上,包括正式的学校教育、家教和社会文化教育。中国为什么建设不了创新型国家?为什么这么艰难?光靠在街上挂很多横幅、标语,在核心报纸上发表一些社论,就能把这个国家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在中国,从幼儿园到小学、大学、再到研究生,一直都强调死记硬背为考试,强调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技能,特别是科学和工程几乎为我们每个中国家长、每个老师认同,这些教育手段、教育内容使中国差不多也只能从事制造业。讲到中国的公司品牌,不管是广东,还是其它省份,都很难建立品牌。所以,难以通过品牌赚更多钱,而只能制造一些玩具或者说制造一些衣服、鞋、甚至一些机器和电脑,只能是卖苦力。为了向创新、向品牌经济转型,就必须侧重思辨能力的培养,而不是只为考试;就必须也重视综合人文社会科学的训练,而不是只看重硬技术、只偏重工程思维。离开市场营销、离开人性的研究,就难以建立品牌价值。美国教育体系给每个人都提供了许多自我表述的机会,等他们长大后,特别是念完MBA以后,在他们介绍产品和自己的研究与想法时,至少不会站在一班人面前就发抖,没办法说出话来。中国经济转型需要教育的转型,需要培养兴趣丰富、人格完整、头脑健全的通识人才、思辨型人才。[[8] 陈志武:《要经济转型,首先要教育转型》,爱思想网,2016年2月17日][8]


上述三大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公共科教文事业的改革体现的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话,那么,城市居民住房的公营和计划管理改革则体现的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方面,“公共侧”改革可以说是精准的。


改革开放把中国推到了国际竞争的中心位置。过去曾处于这一位置的苏联和日本,都以失败而告终。苏联失败的结果是国家和联盟“解体”,日本失败的结果是“屈服”。二者失败的原因都是因为有“弱点”,如苏联在经济实力上的弱点。中国现在的优势在于“强政府”,即政府集中权力、权威、资源、人才和利益的能力很强;“过犹不及”,但由此也造成企业和教科文部门的权利、权威、资源、人才不够用,自我发展受阻,产生依赖性,竞争力不强。这会反过来使“强政府”的实力不强,并且导致腐败问题大量产生(“强政府”强而不健)。现在需要把导致腐败问题大量产生的权力、权威、资源、人才和利益,由政府转移到企业、教科文部门和社会大众,不是只把权力关严看牢,而是要合理配置权力和资源,变“权害”为“权利”,使土地资源成为全体人民“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保障,使共有制企业和公共教科文部门也“强”起来,并带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都“强健”起来,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经过改制的“全民共有资本”及其经营管理方式,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我们才真正有了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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