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超:微博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74 次 更新时间:2016-02-16 22:37

进入专题: 微博新闻   新闻专业主义  

王君超  

【摘要】微博担负着信息传递和民意集散工具的重要角色,同时也是“微博新闻”的载体。微博语境下的新闻专业主义,在干预和推动社会、独立性、为公众服务并反映民意、自主有效经营、约束机制及信息源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传统新闻专业主义的特点。在专业范式、客观性和道德规范方面,微博新闻对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又有着明显的消解作用。

【关键词】微博新闻 新闻专业主义 客观性


发轫于19世纪90年代美国的新闻专业主义,是在西方新闻媒体成为独立机构后,而逐渐形成的一套专业的新闻生产和呈现范式。它以客观、中立和公共精神为核心价值观,是一套规范的价值体系。

安德森(Aderson)引入布迪厄的场域观念认为:当新闻记者试图宣称对新闻专业知识的供给具有垄断权力时,新闻场域随之浮现。新闻场域包括所有从事新闻工作的个体和组织,而不限于那些有正式资格获准从事新闻工作的个体和组织。[1]这一判断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机构和专业新闻工作者的局限,使微博这一“新新媒介”也跻身“新闻场域”。


微博语境下的新闻专业主义

“微博新闻”是指以微博形式发布的简短的新闻性信息。与传统媒体的新闻和以往的网络新闻相比,微博新闻具有简短、夹叙夹议、互动性强、具有集成优势等特点。黄旦在《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一书中,将报纸的专业主义理念归结为五个方面:传播新闻以及干预和推动社会的功能;独立专业的性质;为公众服务并反映民意的目的;靠自己的有效经营的运作方式;依靠法律和职业道德自律(尤其是后者)的约束机制。以这一理论框架下为观照,微博语境下的新闻专业主义具有以下特点:

一、 “在干预和推动社会”方面,微博的表现比传统媒体更加及时、更有力度。这里的“干预和推动社会”,内涵等同于拉扎斯菲尔德所说的“监测环境”功能,也即“舆论监督”,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微博时代的舆论监督走向全民化,尤其在实名反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华语频道2012年12月12日播发的一篇题为《微博实名举报贪官成为“第二中纪委”》认为:“实名微博举报刮起的巨大旋风已然成为全民反腐风潮”,“微博的普及,网络反腐的阵地很快就被这个传播更快更广的信息时代宠儿微博占领。”

二、在“独立性”方面,由于“用户生产内容”的自媒体属性,使得微博的内容不再像传统媒体那样是“集体的组织者”,而是个体表达的汇流,因此具有更大的独立性。这一特性源于微博的“草根”属性。“由于微博平台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和草根性的特征,任何一个普通账号发布的内容都有可能被推送到舆论前沿,成为最新最热的新闻时事。”[2]

三、在“为公众服务并反映民意”方面,微博发挥普通使用者“人人是记者”、“人人是评论员”的优势,成为民意的最大集散地。政务微博的兴起,则为“公众服务”提供了新的途径。由互联网实验室与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2013 年微博发展研究报告》得出结论:“微博不仅是民众”上访”的途径,更是政府发布信息的平台,能够逐步演变成突发事件的应对平台、老百姓办事服务平台。”[3]

四、在“靠自己的有效经营”方面,微博大多依靠企业自有资金和市场化的融资自主运作。继2013 年阿里巴巴集团购入新浪微博 18%的股份之后,新浪旗下的微博业务于2014年4月正式登陆纳斯达克,成为全球范围内首家上市的中文社交媒体。微博经营自主和股权分散的趋势,是舆论独立与多元的制度性保障。

五、在“约束机制”方面,微博主要靠社区公约来约束发布虚假信息,骚扰、攻击他人的行为。从长期来看,需要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二元机制”来构建微博的约束机制,也就是要提升网民的道德修养和完善网络法律建设。

此外,在盖伊?塔奇曼的理论框架中,信息源是新闻专业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微博用户在信息源方面,拥有比传统媒体记者更多的优势,这也是微博新闻专业主义的一个特色。


“微博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

珍妮?辛格(Jane B. Singer)认为,媒介技术的变革使地方性的新闻转变为网络新闻,正在威胁着具有“一般认知、规范性和比较维度”特性的新闻专业主义。[4]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则认为:“随著网络化的新闻“菜鸟”逐渐侵入原本为专业记者所盘踞的文化事业,我们正见证一种广泛的‘去专业化’(deprofessionalization)现象。”[5]微博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专业范式的消解

微博时代“人人都是记者”,打破了只有持证的专业新闻工作者才能报道新闻的垄断局面。“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与非专业人士的界限消失,成为后现代文化背景下新闻工作的一个显著变化。根据柯林斯(Collins)的说法,新闻专业主义有一套独特的专业规范,包括伦理原则——例如保护匿名消息来源或区分广告与编辑内容的义务,以及新闻实践常规——例如新闻价值的共同尺度——还有判断专业实践的卓越性和分配声望的标准[6]。由于在微博上发布新闻类信息的大多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缺乏媒介素养的普通公民,在新闻价值判断、保护信息来源方面,可能会造成诸如新闻与旧闻不分、侵犯公民隐私,以及对“水军”言论和谣言分辨不清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 对客观性与真实性的消解

新闻客观性被认为是新闻业最重要的职业意识。新闻的客观、真实,是记者观察问题的方式、规范的新闻写作技巧、编辑的把关方式、新闻机构的奖惩措施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微博新闻大多是普通公民基于对生活的观察或对新闻事件的“偶遇”,由于分享的欲望而自发产生。在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现场勘查、信源引用和事实核实方面,都缺少专业的培养和训练。观察时的捕风捉影,写作时的夹叙夹议,转发时的不假思索,评论时的极化表达,都会造成报道事实走样,从而损害作为新闻专业主义基石的客观性。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认为:“公共论坛无视事实,就无法提供有用的信息。陷入偏见和猜测的争论只会演变成激烈的义气之争。”[7]

为追求新奇而罔顾事实的微博新闻,在微博中最为常见,笔者曾在《光明日报》撰文,将其称为“魔幻现实主义”。其次,一些微博新闻故意通过歪曲的新闻事实吸引粉丝。据《新京报》2013年8月21日报道,“在7?23动车事故之后,‘中国秦火火’发了一条微博说,在7·23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属获赔3000万欧元。随后,这条消息的内容被铁道部驳斥。” 另外,一些带有危机公关性质的官方微博,往往出于宣传的需要,滥造乔治?奥威尔所称的“新语”(Newspeak),使得微博新闻的客观性蒙羞。如“休假式治疗”、“自主性坠亡”、“保护性拆除”、“轻度型追尾”等。在福柯看来,这是一种“话语社团”的话语控制形式。

第三,对于道德规范的消解

柯林斯认为,“专业就是‘用某种生活方式、伦理规约、自我意识的身份’对局外人的障碍,将其自身‘水平地组织起来的专业’”[8]这一套作为约束传统新闻工作者行为的“屏障”——道德规范,在微博上却遭到了严重的消解。具体表现为:

对传统价值观的解构。例如,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特色的 “典型报道”,在微博上经常遭遇到“对抗式解码”,成为被奚落与杯葛的对象。传统媒体建构的“高大全”式的道德楷模、民族英雄,比如愚公、杜甫、岳飞、雷锋,也都曾在微博上被恶搞。

对“政治上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的漠视。“政治上正确”的原则是一个被各种意识形态所普遍认可的规则,但在微博新闻中经常被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相貌歧视所打破。

珍妮·辛格11年前提出,在网络时代探讨新闻专业主义,要么将这些新的网络新闻形式整合到专业实践中去,要么就完全拒绝它。[9]在微博新闻风生水起之时,拒绝既不明智也不可能,那就应该正视网络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作用,并积极探索建构之道。

(作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本文受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微博的表达权与“理想的传播情景”》资助)

本文的相关内容曾在2014年6月的“ 《社交媒体与新闻记者/新闻业》两岸三地学术圆桌会议”上宣读。


【注释】

[1]转引自白红义:《以新闻为业:当代中国调查记者的职业意识研究》.P39,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

[2]佟力强主编:《中国微博发展报告》.P7,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见http://video.zj.com/cns/20122013weibo.pdf.

[4][9]Singer, J. B. (2003). "Who Are These Guys The Online Challenge to the Notion of 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 Journalism 4(2): 139-163.

[5]Chris Anderson:The Deprofessionalization of Journalism. https://docs.indymedia.org/pub/Main/ChrisAnderson/DeprofJourn.pdf.

[6][8]丹尼尔·C·哈林,保罗·罗奇曼(2012)。《比较媒介体制》.陈娟、展江译.P36,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7]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P149,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进入专题: 微博新闻   新闻专业主义  

本文责编:lihongji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新闻学 > 理论新闻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9714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报业 2014,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