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没有出现之前,宇宙万物自在性的运动变化惟是其所是而已,无所谓什么“规律”不“规律”。自然物不按照人的主观需要运动变化,且运动变化的方式在一定条件下重复出现,对于人来说,其运动变化就具有“规律性”。“规律性”是自然物相对于人的主体需要和观察坐标而呈现出的一种客观的“必然性”和秩序性。“规律性”是表面现象,其根源是自然物内在的“机制原理”,例如,“水往低处流”的“机制原理”就是地球“重力”。人认知掌握了自然物的“机制原理”和“规律性”,就可以驾驭自然物,使之服从于人的需要。
人是有自觉意识的主体,相对于物性之“必然”,物的活动受“规律性”支配,人性的特点就是“自由”,人的活动是在认知驾驭“规律性”基础上的自由“选择”和“创造”。庄子说,人的自由是“物物而不物于物”,也就是人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但不是物质条件的奴隶,人能够驾驭“规律”而不受“规律”支配。
人通过以工具为代表的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驾驭自然物,人的自由程度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程度。木船驾驭波涛,使人在江河中“自由”航行;飞机驾驭气流,使人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生产力对于自然物来说,是合“规律”的,体现了物的“必然”;对于人来说,则是合“目的”的,体现了人的“自由”。人是生产力的创造者和运用者,人的活动决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人的活动。
人具有社会性,人与人在一定水平生产力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同样也是人自由活动的产物,人们(以强势的一方为主导)是出于更有利于提高生产力和扩大自由度的考虑结成一定生产关系的。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河流、土地)本身就是生产力,人的“生存自由”与直接占有多少自然资源密切相关,部落间经常爆发争夺“地盘”的战争。由于生存资料匮乏,战胜者都把战俘杀掉,甚至吃掉。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之后,战俘不再被杀掉,而是充当奴隶,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对于奴隶主来说,使用奴隶(会说话的工具)既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加了财富,扩大了“享乐”的自由度。而奴隶的反抗和起义则是争取他们的“人身”自由。
进入铁器时代,劳动工具有了很大改进,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奴隶争取自由的斗争和人们对更高生产力的追求,使没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奴隶劳动,逐步被地主经济的有人身自由的农民劳动所取代。资本主义经过工业革命和科技创新,形成了自由创业和就业的“市场经济”,建立了保障公民平等自由和权利的“宪政”制度,使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
从杀战俘到使用奴隶劳动,从地主经济到资本主义经济,一定的生产关系并不如马克思所说,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而是人们在一定生产力的基础上“自由”选择和创造的结果。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确存在“相适合”的关系,但这种“相适合”并非由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而恰恰是产生于人们的“自由”选择和创造。你到商店选购了一双与你的脚“相适合”的鞋子,这究竟是你的脚决定的,还是你自己决定的呢?“必然性”是一种“绝对命令”,不允许出现第二种可能性,必然“相适合”的关系只有唯一的结果。而自由选择的“相适合”则是一种宽泛的对应关系,允许出现各种可能性,你选择的“相适合”的鞋子,可能是皮鞋也可能是布鞋,可能是黑色的也可能是蓝色的。处在同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阶段,中国的地主经济与欧洲的领主经济就不尽相同,中国的儒学文化与欧洲的基督教文化更是差异明显。
有人一定会辩解说:“选择鞋子只是你一个人的决定,具有主观随意性。确定某种生产关系是亿万人自由意志的综合结果,具有客观必然性。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自由只是必然的一种转化形态。存在决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隐藏在人的自由背后的决定性力量”。
“亿万人的选择”并不就意味着“客观必然性”。苹果手机销量世界第一,当然是亿万人的选择。但选择苹果并没有成为排除三星、华为和小米的“必然”选择。在专制统治下,更谈不上什么“亿万人的自由意志”。“自由”毫无疑问是以对“必然”的认识为前提的,但“自由”并不是忠实执行“必然”命令的奴隶,而是利用“必然”的主人。“自由”通过“选择”和“创造”,趋利避害,化害为利,使“必然”服从于人的需要。例如,核裂变产生巨大能量是一种“必然”,如何运用这种“巨大能量”则是人的“选择”和“创造”,造原子弹可以毁灭人类,造核电站则能够造福人类。人的“自由”选择(限制核弹,和平利用核能)避免了核裂变“必然”毁灭人类的宿命。“必然”本身只有一种可能,“自由”使“必然”产生多种可能。“必然”本是一种无生命、无意义的存在,“自由”利用“必然”为人类服务,使之有了人的生命温度和道德意义。马克思所说的“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其中的“社会存在”指的就是“生产关系”。但是,历史活动本来就是人有“意识”的主体性创造活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人创造出来的,人的“意识”和“自由”才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决定性力量,而不是相反。
“历史唯物论”的荒谬之处就在于,它提出的历史“必然规律”和“决定论”的学说,完全取消了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在历史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本末倒置地使人成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必然”运动的附属物以及“阶级斗争”的工具。
奉行这一学说的苏联共产党宣称,他们是“先进阶级”的“先锋队”,他们依靠暴力夺取政权,体现了历史的“必然性”,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的“伟大领袖”“奉天承运”,只有“伟大领袖”才能认识掌握历史的“必然规律”。“伟大领袖”神灵附身,洞察一切,只有在他的领导下,人类才能走出黑暗迷途,踏上历史“规律”的正道,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国家在“伟大领袖”的领导下,实行领袖独裁和一党专政,开展“阶级斗争”,推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都体现了历史“必然性”的要求。人性决定于阶级关系,没有抽象的“人性”和“人权”,人性就是阶级性,不是“革命性”就是“反动性”,不是“革命打手”就是“阶级敌人”,人与人的关系,就是“革命阶级”与“反动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纠缠打斗关系。党和“伟大领袖”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袖独裁和一党专政就是最先进的“民主制度”。任何反对和不满都是都是“阶级敌人”或“敌对势力”对“党的事业”和“伟大领袖”战略部署的干扰破坏,都是抗拒历史“必然规律”的反动行为,必须抡起“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坚决给予打击。“专政的铁拳”曾经干过多少反人类、反文明的暴行,制造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冤魂血案,真是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其实,对于体现了所谓历史“必然性”的“共产主义”,很多共产党人包括“伟大领袖”自己都不相信,勃列日涅夫就曾私下对自己的弟弟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话”。历史“必然规律”的理论不过是用来支撑苏共独裁统治的骗术,在朝鲜已经堕落为“白头山血统”的金家王朝世袭制了。历史的“必然性”,还有什么臭大街的“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似乎也没能帮助苏联共产党修成正果,曾几何时,在苏共的疯狂一跳之后,前苏联人民用“沉默”的方式“选择”了苏共的倒台。随后发生了苏联解体和东欧共产党政权纷纷易帜的多米骨效应。
“必然”具有普遍性,在相同的条件下会重复出现,如果没有一个实行苏共体制的国家能够证实历史的“必然性”,所谓的“历史规律”实际上就不存在。“落花流水春去也”,“苏东事变”已经宣告了“历史必然性”理论和“共产主义”神话的破产。
自觉意识使人超越动物本能,成为自主自由的主体。因此,人的本性就是自由,人权就是自由权。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的自由不断深化扩大的历史,就是人权不断得到更多尊重和保护的历史。任何剥夺或压制人的自由的理论和制度都将被历史淘汰。“自由将冲破一切桎梏”才是真正的历史“必然性”,这种消解任何历史“必然性”的“必然性”,体现出的是“自由”本身不可阻挡的力量。
人的自由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体现在自由的主观能力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主观能力是指社会科技、文化、教育水平,人的健康、智商、情商、受教育程度、生活阅历、勇敢、坚韧和创新精神等因素;客观条件是指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道德、法制水平,社会开放、民主化、信息化程度和人权保障程度等因素。主观能力越强,客观条件越完善,人的自由度就越高。
“主客观条件”为人的自由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也形成了限制和阻碍。无论便利还是限制,对人的活动都不是一种“必然”的决定性力量。“主客观条件”只告诉人在能力不够,条件不具备和道德和法律不允许的限度之外“不能”做什么,而并不规定人在限度之内“必须”做什么。在“条件”的限度之内,人是自由的,可以任意挥洒、纵横驰骋,根本不存在什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条件”保障人的自由活动发展深化,人的自由活动促进“条件”完善提高。
肯定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的主导性作用,并不意味着否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和阶梯性作用。人的自由活动是历史发展的起点,人的自由活动创造了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更为深广的自由活动,创造新的更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了人的自由活动步步前行的阶梯。
在人类历史上,真正束缚压制人的自由活动的,并不是什么子虚乌有的历史“必然性”,而是各种形式的专制权力及其控制言论和思想的愚民政策。所谓历史的“必然性”(“奉天承运”、“顺天应人”、“替天行道”、“真命天子”以及“先进性”、“伟光正”、“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等等)常常被专制权力用来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蒙骗吓唬老百姓。
专制统治是一种极权“人治”,为了便于统治也会颁布法律。专制国家的法律,其实质就是韩非子发明的“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的“禁奸之法”。在专制统治者的眼里,老百姓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听话的顺民、臣民,也就是奴隶,一种是不听话的“奸民”。“奸民”都会受到“禁奸之法”的制裁,而剩下的臣民早已放弃了自由权,专制统治扼杀了一切人的自由。人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思考力和创造力,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一切人类文明也都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人创造的,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不是什么生产力如何发展的问题,而是人的自由如何扩大、人权如何保障的问题。社会的基本矛盾也不是什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是人的自由与专制统治、人权与专制权力之间的矛盾。韩国与朝鲜同属于一个民族和文化,拥有大致相同的自然资源。朝鲜建立了据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关系——国家所有制,韩国的私有制被认为是“万恶之源”。而现在韩国的经济总量已经是朝鲜的30多倍。两国的根本区别在于,朝鲜实行专制独裁统治,韩国则建立了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民主“宪政”制度。
实际上,人的自由和人权就是最大的生产力,保障人权、释放人的创造力的“宪政”就是最先进的生产关系,以人权为核心的多元发展的文化就是最优秀的文化。
物的自在运动与人的历史活动的根本区别是,物的本质是其固有的,本质决定其运动方式,物的运动有内在的“机制原理”和“必然性”,可以在事前预测其既定的“规律性”。人的本质是由他自己的活动赋予的,活动方式决定其本质,人能够认知、“构造”并驾驭物的“机制原理”和“规律性”,人的历史活动就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不受任何“原理”和“必然”约束的自由活动,没有既定的“规律性”,也无法在事前从“理论”上加以预测规定,只能在事后从“经验”上把握其已成的“趋势性”(随机概率较高的可能性)。“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这个“趋势性”决定于各种自由意志的合力,代表了自由合力的最大公约数,充满了生动而复杂多变的曲折性和不确定性。人的历史活动的“趋势性”包含了物的“规律性”,又高于物的“规律性”,把物的“规律性”引向了人的更大的自由和福祉。
马克思说:“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资本论〉序言》)。马克思把人看做“经济范畴的人格化”,认为人只是“阶级关系”的附属物,而不是创造“阶级关系”的主体。他用研究自然物的方法研究人的自由活动,试图找出根本不存在的人类历史的“原理”和“规律”,杜撰出一套“共产主义”的历史“宿命”理论,难免方凿圆枘,南辕北辙,误尽天下苍生。
尽管“共产主义”的理论体系是荒谬的,但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视角观察社会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理论价值的。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