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琳:关于中国民主发展模式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2 次 更新时间:2015-02-09 14:49

进入专题: 人民民主  

张桂琳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学术界对中国民主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形成了以下几种典型的理论模式:选举民主论、精英民主论、多元民主论、协商民主论、自由民主论、混合民主论、增量民主论。这些理论模式对中国的民主发展贡献了极富建设性的观点,但或多或少存在着试图通过单一方式解决全局问题、对中国民主化道路长远发展考虑不够充分的问题。中国民主未来的发展应以完善人民民主为根本目标,坚持共产党领导,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充分结合,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将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核心工作,推进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由民主的全面融合。

关键词:民主 民主化 人民民主


民主化是近代以来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许多西方学者甚至认为政治发展就是政治民主化。①中国自1949年以来,建立了人民民主,特别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人民民主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的健全和完善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以什么样的形式、什么样的步骤、什么样的阶段性目标来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民主,一直是学术界热烈讨论的话题。改革开放30年来,学术界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学说,本文主要评析几种典型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民主的发展提出一些看法。

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民主发展理论

中国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方法和步骤推进民主化,改革开放30年来,学术界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

第一,选举民主论。“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②选举对于民主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中国学术界所肯认。这显然受到了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的一系列有关民主化著作的影响。亨廷顿为保证研究的可行性,直接采用了约瑟夫·熊彼特关于民主的定义,将民主视为被统治者通过竞争性选举挑选政治领袖的程序。③虽然亨廷顿和熊彼特都对选举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作出了保留性的解说,但毫无疑问“选举是民主的本质”④这类格言已经被广泛接受。在中国出现了简单的“选举民主论”,将选举视为民主最重要的标志和特征,甚至将民主与选举机械地等同,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应该追求选举范围的扩大和效力的提高,从基层逐步向上实行选举,最终实现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全国性直接选举。“国际学术界研究民主转型的专家学者也普遍把在全国层级上实现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作为民主化的突破或转折点。”⑤国内外学者将选举程度与民主化程度直接挂钩的看法非常普遍。

但也有学者指出,即便承认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将选举与民主直接等同的看法也是不全面的。亨廷顿本人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当中也指出了选举民主必须以一系列政治价值追求、社会集团的公平竞争、民主制度的稳定性、新闻自由等重要因素联系在一起考虑。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将民主化简单化约为搞选举既不可行也不可欲。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被简单线性思维支配的选举民主论虽然强调了选举这一实现民主的关键形式,但严重忽略了民主化过程的复杂性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

第二,精英民主论。持此观点的以胡伟教授为代表,胡伟教授认为,“中国现阶段应当努力开发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在民主化的道路上选择先共产党内后共产党外、先中央后地方及基层、先精英后大众的体制内渐进发展路线。在现行基本政治制度框架内寻找和培育民主的生长点,首先发展党内民主并从中央做起,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平缓的、同时也是积极的途径。”⑥这种构想基于对中国政治现实的两大考虑,一是配合民主制度的公民文化尚未成熟,二是服务于发展经济这一中心任务的政治稳定。显然,无论是判定中国的中产阶级不成熟,还是判定中产阶级作为民主的基础存在重大弊端,精英民主论不信任西方强调的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民主,而是选择由精英自上而下地推动民主,由精英民主走向人民民主,其间并不以中产阶级民主为必要条件。⑦

然而,且不用在学理上争论中产阶级的成熟是否为现代民主的必要条件,单就中国已经如火如荼的基层民主建设的现实就已经打破了精英民主论的构想。毫无疑问,精英民主论对于“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的良苦用心值得赞赏,但因此机械刻板地规定民主化的领域和步骤,显然不符合中国民主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中国民主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多元民主论。持此观点的以萧功秦教授为代表,萧功秦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之后,尤其90年代以来,中国进入了“后全能体制”时代,明显地呈现出以下三大特征:非政治领域的有限多元化与私域自由空间的扩大,意识形态的世俗化,以及一党体制为基础的社会动员能力与命令机制的存在,必然会出现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多元民主模式”。“多元民主模式”需要社会利益多元化、思想多元化、政治组织与一定的集团和思想派别相对应并培养共同的政治程序、规则和习惯,以克服潜藏的分利集团化、激进民族主义和弥散型政治腐败造成的巨大威胁,实现政治发展的“软着陆”。⑧因而“多元民主论”内隐藏着“类多党制”的政治诉求,期望通过健康的多党制或准多党制实现中国民主化的平稳发展。

多元民主模式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萧功秦教授对中国发展脉络的把握确有独到之处,对中国发展过程中潜伏的问题颇有先见之明。但如何顺应发展的趋势并克服已经逐步暴露的危险,学术界并不完全同意萧功秦教授隐藏的答案,即多党制作为解决中国问题、发展中国民主的唯一途径并未成为共识,更没有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而且,从学理上看,多元民主论只勾连出中国发展的趋势与多党制民主之间的可能性,其间的必要性论证并不充分,可行性路径设计并未提及。

第四,协商民主论。协商民主论的出现受惠于德国理论家哈贝马斯代表的国外理论家的影响。协商民主理论不严格拘泥于选举,而认为民主的核心是遵照有效的协商程序和规则,形成公共领域,展开有效、充分、广泛的沟通,形成公共意志。协商民主理论预设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协商过程和程序保障多元主体利益表达、协调并最终实现。针对中国的情况,林尚立教授认为,“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决定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因此,借助统一战线提供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制度资源在中国发展协商政治,应该成为中国新世纪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目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方式的变革与发展至关重要。”⑨而且,协商民主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可以成为竞争性民主的替代品,并与宪政、法治、自由等多种因素相融合。

引进协商民主理论,通过协商民主的形式规范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社会民主,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肯定。而且,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协商民主模式隐含的“政治行政化”的咨议型政治决策模式也是可取的,值得重视。但是,以协商民主替代选举民主和自由民主的思路也存在普遍的争议。尤其在学理上和实践中,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自由民主虽有侧重点的区别,但并不冲突,并不构成实质性的竞争关系,相反,它们之间恰恰构成了一种互补关系。

第五,自由民主论。自由民主论的出现受惠于90年代后哈耶克为代表的保守自由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自由民主论者通常将民主视为实现和保卫自由的手段,强调民主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强调宪政、法治、有限政府、权力制衡、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等政治制度要素,提防全能主义的民主,即多数的暴政。自由民主论着力论证了民主与法治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强调民主必须在法治范围内运行才不会蜕变为暴政。自由民主可以视为“选举民主和法治相结合的政治体制”。⑩

自由民主论着力于国家制度的宏观架设,将民主化放置在国家制度建设中进行,甚至相对于法治、宪政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对于民主化的发展采取了冷静而审慎的态度,有利于民主的制度化程度与公民参与程度同步协调提高。但自由民主论存在着对于基层民主发展、群众政治参与态度上相对冷漠、技术上相对贫乏的弱点。

第六,混合民主论。何增科教授意在综合各家之长,构建一个完整而合理的民主模式。混合民主政体的指导理念是“自由社会主义”,倡导自由优先兼顾公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兼容,且明确针对现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行制度的主要弊端。在制度建设上,混合民主说兼顾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由民主,建立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以推进选举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以实现协商民主,建立和完善以宪政为核心的国家制度以开辟自由民主,将制度建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维度结合起来,使得新旧体制的更替得以平稳有序地展开。(11)

混合民主模式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民主目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值得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混合民主论既兼顾了各种价值目标,又兼顾了各种制度建设的现实可行性。但我们认为,混合民主论仍然没有完全逃脱静态线性思维的误区,分析我们将在后文另述。

第七,增量民主论。这主要是由俞可平先生提出的。增量民主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强调民主程序;高度重视民间组织和公民自身建设的作用;依法治国、依法治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政府在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现代的动态政治稳定机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多样的,如提高行政效率、遏制腐败、维护社会稳定、转变政府职能,但首要目标是发扬民主:“增量政治改革,首先体现为增量民主。”(12)以民主增量贯穿整个政治体制改革,作为衡量制度建设取得进展的标准和追求,稳步、有效、不可逆转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制度建设。

增量民主与上述六种理论不同,不再将重点放在目标模式的阐述和可行性路径选择,而是一种动态的、量化的理论模式。增量民主论的重点在于只要民主的增量不断累积,民主化进程就会不断推进;增量性质的规定保证了民主化进程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也就不必过于计较具体目标的实现。这的确有利于转变思维方式,以更为务实的眼光看待中国民主的发展。但增量民主论不能完全替代目标模式的讨论,定性的目标分析以及相关的可行性路径选择仍然是非常必要的,二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互补关系。

二、中国民主发展模式研究的不足

关于中国民主发展模式的讨论十分热烈,各种方案也展现了学术界对中国民主发展的热情和智慧,但这些方案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和问题:

首先,它们都试图通过单一方式解决全局问题。无论是选举民主论、精英民主论、多元民主论,还是协商民主论、自由民主论都试图以单一方式来解决中国的民主化这一复杂的系统问题,将复杂的系统问题化约为某一特定的简单问题,都存在线性思维的嫌疑。“混合民主论”虽然试图摆脱线性思维,也明确指出了民主模式与某特定领域的对应关系,但仍然失之简单,并未明确各民主模式(或各领域的民主)如何协调、衔接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

其次,它们都与中国国情存在一定的相离、甚至相背之处。选举并非实现民主的唯一方式,中国的非选举民主实践已经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趋势;精英民主论更是为如火如荼的基层民主实践所打破;多元民主论及多党制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抵牾;协商民主论的实践形式仍然有待探索;自由民主论对中国人民迫切的民主参与热情关注不够、回应不够;混合民主论力图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但仍然对中国国情考虑不够充分,如社会多元化趋势下各阶层的不同利益诉求究竟通过哪种民主形式来表达,不同领域的不同民主模式如何有效抵制社会分利集团化的危险,等等。

再次,它们都对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长远发展考虑不够充分。总体上看,以上七种方案都是中短期目标,都强调中国的民主化在某一方面需要倍加努力,但它们都因失之简单而难以成为一种系统性的长远方案。中国的民主化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并不是单一指标可以衡量的,甚至不是三维(混合民主论)指标可以衡量的。以单一指标规划中国的民主化道路,势必难以得出长远的方案。选举更加普及、更加有效,精英更加积极地推进民主化进程,民主更加有效地应对社会多元化,协商更加充分、公共意志的形成建立在更为广泛、充分、有效的沟通基础之上,民主的法治背景更加牢固,各种民主模式各展所长,这些都是中国民主化道路所需要的。

中国特色民主模式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民主化道路是一条多种因素影响的曲折道路,因而,有关中国民主模式的理论应该更加全面地综合各种理论资源,更加充分地、动态地考虑中国国情,更加长远地、系统地展开筹划。

三、关于中国未来民主发展模式的几点思考

民主事关国体,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的根本问题,必须与相关重大问题密切联系,才能得出比较周全的结论。结合以上讨论的政体争论和改革路径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未来民主的发展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最深刻的民主,改革的目的在于丰富和完善实现人民民主的形式,这一基本性质和方向决不能动摇。中国的民主在性质上和内容上并不存在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都充分证明人民民主不仅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在于,人民民主的实践自苏联建国起,至今不足一百年,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遭遇了许多惨痛的挫折,以什么样的形式来实现人民民主,仍然处于探索的过程之中。以发展的眼光看,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条件都在不断变化,人民民主的形式也必须与诸多条件相结合、相适应,才能更充分地体现人民民主的本质,将人民民主的巨大优越性发挥出来。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并没有一定之规,这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综合创新。人民民主将成为人类最高的民主,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地借鉴、吸收、消化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民主形式,并不断开拓出新的民主形式,最终将所有民主形式为我所用。只有综合创新,才能发展出与人民民主相匹配的民主形式,最终实现人民民主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不断探索实现人民民主的优良形式,不断综合多样化的民主形式,不断推进人民民主内容与形式统一程度的提高。

第二,中国民主的发展、民主形式的多样化,必须是一个稳定、有序的过程,因而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展开。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和改革开放30年来的迅速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仅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政治原则,同时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的可行性保证。离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与建设方案,不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基本经验,也是所有理论工作者的共识。从这一角度来看,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有效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什么样的形式和途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如何将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与改革的各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民主参与的程度与民主的制度化程度呈正比,民主的发展才是稳定的。促进这种良性循环,不仅需要中国共产党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政治热情,参与到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中来,更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造出新的民主形式,并通过国家机器以立法的形式将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的民主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提高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这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中国渐进式改革路径选择的重大考验。

第三,中国民主的发展已经走上了一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共同推进的道路,必须进一步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任何单方面强调精英主义或草根民主的路径既不符合民主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民主发展的需要。民主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国家制度,也是亿万群众的政治生活,是两者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30年来,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自上而下地得到完善,作为亿万群众政治生活的民主自下而上地不断繁荣,二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党和政府的制度创新和亿万群众的创新共同推进了中国民主的发展。片面强调精英主义,则容易忽视亿万群众的创造性;片面强调草根民主,则容易走向非制度化群众运动的歧途。党和政府自上而下地完善民主制度,使亿万群众的民主生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亿万群众自下而上地实践民主,自发创造出无穷无尽的民主形式,使党和政府的创制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方案。这样一种互动关系还能够强化民主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之间的连续性,增强整个国家的凝聚力,也符合中国改革的渐进式路径选择。在不同的领域,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对民主发展的作用不尽相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路径对民主发展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轻重主次是必要的。但是,二者的结合应该成为原则,单方面强调任何一方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都是不可取的。

第四,民主形式的多样化需要不断的制度创新。什么样的民主形式最适合人民民主的性质和内容,需要经过实践的探索和检验。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不是唯一的。在改革过程中,必须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创造性,努力探索民主的实现形式,无论是人类历史上的优秀民主形式还是亿万群众的自发创造,都应该充分借鉴,使民主形式的发展形成一个多元并存、多元融合的局面,在多元的繁荣当中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在大胆探索民主形式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将人类历史上的优秀民主形式创造性地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将群众创造的民主形式进行创造性的变通、移植和推广,并主动试行从未实践过的崭新方案。民主发展的活力正是来自于不断地对民主形式进行广泛的制度创新。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落到实处,并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的核心工作。民主的发展必须落实为制度建设,中国民主的发展必须落实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要完善人大代表的组成、改革人大代表的选举、逐步向专职化的方向迈进,改进会议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健全和落实政治监督,而且还要以改革人大制度为龙头,全面地理顺人大和中国共产党、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全面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鉴于人大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不仅要巩固和强化人大制度的这种地位,还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这种地位的巨大政治优势和特点,将人大制度改革、民主化进程充分与改革其他方面的内容相连接,比如政府改革、司法改革、中央地方关系的改革都需要和人大制度改革密切联系,形成以人大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全面更新的良好局面。

第六,推进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由民主更为广泛、全面的融合与配合。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自由民主都是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优秀民主形式,实践证明,它们可以且必须为丰富和完善人民民主的形式而服务。它们都把握到了一部分很重要的民主真谛。将它们结合起来,对丰富和完善人民民主的形式大有裨益。何增科先生的“混合民主论”应该进一步“混合”,不仅仅是以选举民主的形式推动基层民主、以协商民主的形式推进党内民主、以自由民主的形式推进宪政建设,而是将三种民主形式都广泛地运用到各领域。选举民主可以在更高级别的某些部门、某些地区进行试点,不一定严格遵守由基层到中央的级别顺序;协商民主也需要在基层民主和宪政建设中大力推广;自由民主的形式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加强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应该打破民主形式与民主领域的严格对应关系,使各种民主形式在各种民主领域中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形成各种民主领域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党内领导选举制度的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有效性的加强、法治制度建设中选举和协商形式的应用,都可以有效地促进民主的发展。总之,民主形式的运用应该更加灵活,在基层民主、党内民主、法治建设各领域都积极探索三种民主形式相互配合与补充的模式,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竺乾威、储复耘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3页。

(2)王长江:《正确认识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北京日报》2006年9月19日。

(3)亨廷顿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11页。约瑟夫·熊彼特著:《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5-400页。

(4)亨廷顿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6页。

(5)何增科等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6)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7)甄小英、李清华:《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求是》2003年第12期。

(8)萧功秦:《后全能体制与21世纪中国的政治发展》,《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6期。

(9)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学术月刊》2003年第4期。

(10)何增科等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第17页。

(11)何增科等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第35-36页。

(12)闫健编:《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8-82页。俞可平著:《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进入专题: 人民民主  

本文责编:wangkaife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378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京)2008年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