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行霈:陶渊明享年考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14 次 更新时间:2015-01-2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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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行霈 (进入专栏)  

享年问题是关于陶渊明的一大疑案,聚讼纷纭,由来已久,至今仍然没有圆满解决。其中以主六十三岁说者最为普遍,自(宋)王质《栗里谱》以来至(清)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今人逯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均主此说,当今许多学者以及许多中国文学史教材也采用此说,不必一一胪列,郭银田虽主此说而稍游移〔1〕。此外, 还有倡七十六岁说者(张縯)〔2〕, 倡五十一岁说者(吴挚甫)〔3〕,倡五十六岁说者(梁启超)〔4〕,倡五十二岁说者(古直、赖义辉)〔5〕,倡五十九岁说者(圣旦、邓安生)〔6〕等等。研究这个问题而有冀于发现新的资料几乎已不可能,但是如果能用更严谨的方法重新审视认真考辨或许有希望得出较为公允切实的结论。所谓更严谨的方法,主要指以下四者:

一、对已有的全部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通盘的考察,不以枝节害全体。

二、对有关其享年的资料依据可信程度加以分级,尽量使用可信程度高的资料,不以次要的资料轻易否定重要的资料。

三、陶渊明的作品应以各宋本为准,宋本互异者应考察其刊刻先后择善而从,也可以理校,但决不臆改。

四、以准确理解陶渊明的作品为基础,以对其作品的胜解求其享年的实际。

本文即运用以上方法,放弃成见,重新探讨,以期得到比较圆满的结论。

 陶渊明像

  一、颜延之《陶征士诔》与沈约《宋书·陶潜传》

六十三岁说最有力的证据是沈约《宋书·陶潜传》:“潜,元嘉四年卒,时年六十三。”〔7〕沈《传》当然是研究陶渊明生平的重要根据,但不可不加辨别一概轻易相信。就陶渊明享年而言,《文选》颜延之《陶征士诔》说:“春秋若干,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寻阳县之某里。”〔8〕只言其卒年而未言其卒岁。颜延之是陶渊明生前好友, 撰写诔文一定在陶渊明卒后不久,于其享年尚且阙疑,而晚于颜延之的沈约又从何得知?据《宋书·自序》,其书乃齐永明五年(487)春被敕撰, 永明六年(488)二月毕功,此时距陶渊明去世已六十一年, 其可信性当然在颜《诔》之下。两相比较,我们宁可相信颜《诔》而怀疑沈《传》。

《宋书》全部写作时间才一年,不能保证没有问题,在传抄刊刻过程中又会增加一些错误。梁启超先生《陶渊明年谱》首先指出其所记陶渊明享年之误,这种大胆怀疑的精神值得钦佩。虽然梁氏所倡陶渊明享年五十六岁之说多有主观牵强之处,难以服人,但他重视运用陶渊明诗文中的内证,是可取的。因为梁氏所倡五十六岁说,学术界多不能接受,连带着他不迷信《宋书》而另求内证的这种态度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于是《宋书》所记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岁之说仍然未能动摇。兹仅就我本人研究所及举例说明《宋书》所记人物享年多有可疑乃至错误之处,从而证明《宋书》所谓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并非不可动摇的定论。

且看《宋书》卷九十三《雷次宗传》:“(元嘉)二十五年(448)卒于钟山,时年六十三。”〔9〕以此推算, 其生年为晋太元十一年(386)。但根据同传所录雷次宗《与子侄书》的内容推算, 其生年和享年与《宋书》的记载出入很大。《与子侄书》说:“暨于弱冠,遂托业庐山,逮事释和尚。……自游道餐风,二十余载,渊匠既倾,良朋凋索,续以衅逆违天,倍尝荼蓼,畴昔诚愿,顿尽一朝,心虑荒散,情意衰损,故遂与汝曹归耕垄畔,山居谷饮,人理久绝。日月不处,忽复十年,犬马之齿,已逾知命。”由此可知,雷次宗于二十岁入庐山事慧远,在庐山二十余年后,慧远逝世(“渊匠既倾”)。慧远逝世的年份是可以考证的,据谢灵运《庐山慧远法师诔并序》,慧远逝世在义熙十三年(417)〔10〕; 据(梁)释慧皎《高僧传》卷六《晋庐山释慧远》〔11〕、《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张野《远法师铭》〔12〕,其逝世在义熙十二年(416),相差只有一年。慧远逝世的年份(兹取416年),是我们推算雷次宗生年和享年的重要依据。根据慧远的卒年和雷次宗《与子侄书》所记他本人的行藏,可以有三种方法推算他的生年,推算的结果,《宋书·雷次宗传》所载其生年及享年深可怀疑。第一种算法,如果以《宋书》所记雷次宗生年为准,二十岁入庐山,时在晋义熙元年(405)。后二十余年慧远逝世,此二十余年倘若指二十一年, 在宋元嘉二年(425),若指二十六年则在元嘉七年(430),均与慧远实际的卒年(416)相差颇多。如果以慧远卒年为雷次宗四十一岁, 则其生年在晋太元元年(376)。如果以慧远卒年为雷次宗四十六岁, 则其生年在晋太和六年(371)。与《宋书·雷次宗传》所载生年(386)相差也很多。第二种算法,《高僧传》卷六《晋庐山释慧远》:“彭城刘遗民、豫章雷次宗、雁门周续之、新蔡毕颖之、南阳宗炳、张莱民、张季硕等,并弃世遗荣,依远游止。远乃于精舍无量寿像前,建斋立誓,共期西方。乃令刘遗民著其文曰:‘惟岁在摄提格,七月戊辰朔,二十八日乙未,法师释慧远,贞感幽奥,宿怀特发。乃延命同志息心贞信之士,百有二十三人,集于庐山之阴,般若台精舍阿弥陀像前,率以香华敬廌而誓焉。”〔13〕《尔雅·释天第八·岁阳》:“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四部丛刊》本)慧远建斋立誓在晋安帝元兴元年(402)壬寅。 据雷次宗《与子侄书》,他于二十岁入庐山,参加建斋立誓或即在是年,则他生于太元五年(380),与《宋书》所记不合。 若相信《宋书·雷次宗传》所载生年,他参加慧远等人建斋立誓的这一年才十七岁,年岁对不上。第三种算法,《与子侄书》说:慧远逝世后“良朋凋索,续以衅逆违天,倍尝荼蓼,畴昔诚愿,顿尽一朝。”于是携子侄“归耕垄畔”。既曰“续”,则距慧远逝世不会太久,姑以二年计算,时当418年。 又经十年,于宋元嘉五年(428)雷次宗“已逾知命”。 所谓“已逾知命”,如以五十一岁计算,其生年当在晋太元三年(378); 如以五十六岁计算,其生年当在晋宁康元年(373)。 这都和《宋书·雷次宗传》所记生年(386)相差很多。综合以上三种算法所得出的结论, 雷次宗生年当在371到380之间。《宋书》所记雷次宗卒于元嘉二十五年(448)当不致有误,因为元嘉二十五年有诏加雷次宗散骑侍郎,其卒年不会早于此。以元嘉二十五年计算,其享年当是六十九岁至七十八岁之间,不应当如《宋书》所记六十三岁。总之,无论以何种方法推算,《宋书》所记雷次宗享年都深可怀疑。倒是《南史》卷七十五《雷次宗传》所说:“(元嘉)二十五年,卒于钟山。”(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868页)没有说享年多少,态度更为审慎。

沈约《宋书》中人物享年有误,不止雷次宗一例。如《宋书》卷四十七《孟怀玉传》附其弟《孟龙符传》:“高祖伐广固,以龙符为车骑参军,加龙骧将军、广川太守,统步骑为先锋。……众寡不敌,遂见害,时年三十三。”(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408页)张森楷校勘记云:“龙符是怀玉弟,怀玉于义熙十一年卒,年三十一。龙符卒于伐南燕,则更在前六年,不应年三十三,疑当是二十三之讹。”(同上1419页)又,《宋书》卷六十六《王敬弘传》:元嘉“二十三年,重申前命,又表曰:‘……年向九十,生理殆尽,……’明年,薨于馀杭之舍亭山,时年八十。”(同上1731页)《南史》作“八十八”《南史》卷二十四《王裕之传》(案:裕之字敬弘)。张森楷《校勘记》云:“按敬弘表自云年向九十,当以《南史》为正。”(《宋书》1739页)又,《宋书》卷七十二《始安王休仁传》:“其夜,遣人赍药赐休仁死,时年三十九。”(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873页)孙虨《宋书考论》云:“当作二十九。”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曰:“按明帝是休仁之兄,同年明帝卒,年三十四,则休仁是弟不得是三十九, 疑作二十九是。”(同上第1888页)又,《宋书》卷七十八《萧思话传》:“孝建二年卒,时年五十。”(同上第2016页)《殿本考证》云:“按思话年十八,除琅琊王大司马行参军,逾年,父源之卒,是为永初元年。至元嘉五年,任青州刺史,称年二十七是也。自元嘉六年己巳,至孝建二年乙未,又历二十七年。思话卒时,年五十四,今云五十,盖脱‘四’字。”孙虨《宋书考论》云:“按思话任青州,依本纪实元嘉三年,年二十七。若五年年二十七,则其年十八时,当晋恭帝元熙元年,琅琊王已为帝,何自除琅琊王大司马参军邪?以此推之,思话卒年盖五十六也。”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曰:“按《文帝纪》系思话任青州于元嘉三年,是,传云元嘉五年任青州刺史,实误。元嘉三年,思话年二十七,则其卒年亦当是五十六,而非五十或五十四。”(同上第2022页)

如上所述,《宋书》所记人物享年问题如此之多,《陶潜传》所记享年岂有必信之理!宗室、显宦之享年尚且有误,隐士(如雷次宗、陶渊明)之享年更可怀疑。既然沈约《宋书》所记陶渊明享年并非不可动摇,我们就应当另找更可信的证据以作出更可信的结论。如果不相信陶渊明生前好友颜延之当时所撰《诔》文,又不考察陶渊明诗文本身所提供的更可信的内证,拘守《宋书》所谓享年六十三岁,凡不合此说者辄改易文字,或曲为之解,恐怕不是严谨的态度。

有没有这种可能:被昭明太子收入《文选》的颜延之《陶征士诔》,因年岁并不重要而将“六十三”简化为“若干”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六十三”化为“若干”于字数仅仅省略了一个,于笔画反而增加了三笔。而且享年决不是不关重要的文句,《文选》所录诔文多有明言享年者,如潘安仁《杨仲武诔》:“春秋二十九,元康九年夏五月己亥卒。”(《文选》卷五十六)潘安仁《夏侯常侍诔》:“春秋四十有九,元康元年夏五月壬辰寝疾卒。”(同上卷五十七)不但说明年岁,而且说明卒月卒日。与颜延之同时的谢灵运所撰《庐山慧远法师诔》也明言“春秋八十有四,义熙十三年秋八月六日薨。”〔14〕可见颜《诔》没有明说渊明年岁,并不是简化,而是不能确知。

《南史》成书虽在《宋书》之后,其《陶潜传》却没有因袭《宋书》,《南史》只载陶的卒年而不载陶的享年〔15〕,态度更为慎重。《莲社高贤传》成书年代待考,其《陶潜传》也是只载卒年而不载享年〔16〕。昭明太子《陶渊明传》见于曾集本《陶渊明集》所附者, 虽有“时年六十三”的话,但校记曰“一无六十三字”。这都值得注意。

还有一点必须交代,汲古阁藏《陶渊明集》十卷本及其以后的一些陶渊明集所附颜延之《静节征士诔》,有“春秋六十有三”这样的话。但《文选》所录《陶征士诔》是没有享年的。我们相信《文选》呢,还是相信《陶渊明集》的附录呢?当然相信前者。因为《陶渊明集》所附《静节征士诔》中的享年很可能是根据《宋书》添加的。而《文选》所录《陶征士诔》删去“春秋六十有三”的可能根本没有。我们当然只能以《文选》为准。朱自清先生说渊明年岁“只可姑存然疑而已。”(《陶渊明年谱中之问题)宋云彬先生说:“渊明得年六十三之说,仅见于沈约《宋书》,盖无明据。颜延之《陶征士诔》只云‘春秋若干’,萧统收入《文选》;作‘春秋六十三者’,乃后人据《宋书》改之。”(《新中华》复刊第六卷第三期)所论极是。

  二、《游斜川》及其异文

上文说过,考证陶渊明的享年应将有关资料按重要程度加以分级,不能不分轻重笼统运用,更不能以次一级的资料否定前一级的资料。在各种资料中,最重要的是陶渊明自己的诗文,其次是陶渊明生前友人的叙述,复次是后人的说法。本文第一部分,取颜延之《陶征士诔》而舍沈约《宋书·陶潜传》,除了因为《宋书》本身所记人物享年不尽可信之外,也因为二者的重要性本来就不可等同。

在第一级资料中,重要性也不一样,有可以直接证明其享年者,有可作间接参考者,我们应当首先考察最重要的资料。这样的资料只有一条就是《游斜川》。此诗全文如下:

辛丑正月五日,天气澄和,风物闲美。与二三邻曲,同游斜川。临长流,望曾城,鲂鲤跃鳞于将夕,水鸥乘和以翻飞。彼南阜者,名实旧矣,不复乃为嗟叹。若夫曾城,傍无依接,独秀中皋。遥想灵山,有爱嘉名。欣对不足,率尔赋诗。悲日月之遂往,悼吾年之不留。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

开岁倏五十,吾生行归休。念之动中怀,及辰为兹游。气和天惟澄,班坐依远流。弱湍驰文鲂,闲谷矫鸣鸥。迥泽散游目,缅然睇曾丘。虽微九重秀,顾瞻无匹俦。提壶接宾侣,引满更献酬。未知从今去,当复如此不。中觞纵遥情,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17〕

序文开头说“辛丑正月五日”,诗的首句说“开岁倏五十”,辛丑年五十岁,卒于元嘉四年(丁卯),本来可以断定陶渊明享年七十六岁。张縯正是这样推算的,他说:“先生辛丑《游斜川》诗言‘开岁倏五十’,若以诗为证,则先生生于壬子岁。自壬子至辛丑,为年五十,迄丁卯考终,是得年七十六。”〔18〕但事情远不是这样简单,因为存在异文,“辛丑”一作“辛酉”,“五十”一作“五日”,何所依从?就成了大问题。张縯只根据“辛丑”年“五十”岁便说陶渊明享年七十六,而没有考察异文,此说又与沈约《宋书·陶潜传》不合,所以最不为人所重视,据我所知前人里仅清朝黄璋、蔡显两人从其说,但并没有新的有力论证。黄说在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中曾提及,但未引述〔19〕,不知其详。蔡显曰:“《陶渊明集》辛丑《游斜川》诗云:‘开岁倏五十’,则晋安帝隆安五年也。宋文帝元嘉四年丁卯考终,应得年七十六。若改‘五十’为‘五日’,则不应下接‘吾生行归休’也。序云:‘悲日月之遂往,悼我年之不留。各疏年纪乡里,以记其时日。’非年未及强仕者口气。《荣木》诗引‘四十无闻,斯不足畏。’非必其年四十也。自实以甲辰,便处处牵合生支节矣。不信自序,而据延之《诔》文,岂其然乎?《归去来辞序》后书‘乙巳岁十一月也’,是为安帝义熙元年,靖节年应五十四。《与子俨等疏》:‘吾年过五十,少而穷苦,每以家弊,东西游走。性刚才拙,与物多忤。自量为己,必贻俗患。僶俛辞世,使汝等幼而饥寒’云云, 或拟改‘五十’作‘三十’以合甲辰,可笑。《辛丑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云:‘闲居三十载,遂与尘世冥。’若年止三十七,便说不去。《戊申岁六月中遇火》云:‘总发抱孤念,奄出四十年。’计乙巳归田,戊申五十九岁矣。张縯云:‘以诗为证,则先生生于壬子岁。自壬子至辛丑,为年五十,迄丁卯考终,得年七十六。’”〔20〕,至于今人尚未见有撰文表示赞成张说的。既然上述两个关键的地方都有异文,那就必须从版本学和校勘学的角度加以论证,以决定取舍,然后据以考证陶渊明的享年才有说服力。

先考察几种宋刻本陶集的情况。参考(日)桥川时雄《陶集版本源流考》(1931年日本文字同盟社刊本)和郭绍虞《陶集考辨》(《燕京学报》第二十期),加上我本人的调查,略述如下:

汲古阁藏《陶渊明集》十卷,初藏毛氏汲古阁,继归黄氏士礼居,后归杨氏海源阁,杨绍和《楹书隅录》定为北宋本〔21〕。 又归周叔弢先生,今藏北京图书馆,乃周先生捐赠者。 桥川氏和郭氏都定为南宋本,但他们并未获见此书原本。《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定为宋刻递修本。今观北图所藏,书末曾纮《说》云:“亲友范元羲寄示义阳太守公所开陶集,想见好古博雅之意,辄书以遗之,宣和六年(1124)七月中元曾纮书刊。 ”曾集本《陶渊明集》在《读山海经》下所引曾纮《说》没有这个“刊”字,细细揣摩, “刊”字当系衍文。曾纮并没有刊刻陶集, 他只是就义阳太守所开(刊刻)陶集写了一封书信给范元羲而已。义阳太守原先所开陶集,在曾纮写信之前已经刊成,是北宋本无疑。 至于北图今藏附有曾纮《说》的这个本子,既然书末有宣和六年曾纮所写的《说》,那么其刊刻年代的上限不会早于此年。值得注意的是, 曾纮《说》的字体与陶渊明诗文的字体显然不同,因而有可能陶渊明诗文是早刻的,曾纮《说》是后刻补入的。 宣和六年距北宋灭亡只有两年半,补刻的时间可能在北宋末,也可能已经到了南宋。但汲古阁的这个藏本就其正文而言可能还是北宋所刻。总之,无论如何这是应当特别重视的一个版本。

绍兴本《陶渊明集》十卷,苏体大字。 文嘉云是苏轼亲手所写〔22〕,恐难遽定。此本有佚名氏绍兴十年(1140)跋曰:“仆近得先生集,乃群贤所校定者,因锓于木,以传不朽云。”没有明言苏轼,也没有说明群贤是哪些人,所以只能肯定是绍兴刻本,而不能定为据苏轼手写所刻。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云:“余家藏《靖节文集》,乃宣和壬寅王仲良厚之知信阳日所刻,字大,尤便老眼;字画乃学东坡书,亦臻其妙,殊为可爱。”〔23〕王仲良宣和刻本今已不传,此绍兴本疑其复刊。

曾集所编的《陶渊明文集》二册,不分卷。据书末曾集本人的题记,可知刊于宋绍熙壬子(1192)。题记还说:“集窃不自揆,模写诗文,刊为一编去其卷第与夫《五孝传》以下《四八目》杂著。”可见这是带有强烈个人见解的、经曾集重编的一种版本。

汤汉《陶靖节先生诗注》四卷,旧说因卷前有淳祐初元(1241)汤汉自序而定为淳祐元年刻本,陈杏珍女士详加考证后认为是咸淳元年(1265)前后的刻本〔24〕,刊刻时间推迟了二十四年左右。汤汉注本只收诗不收文,所以只有四卷。汤汉在注释的同时,很可能也做了一些校勘,他的注本也是带有主观见解的。

以上对陶集版本的说明,是为了校勘《游斜川》的异文,现在就回到正题上来。就我所见四种宋本陶集,《游斜川》的正文(包括序文和诗),除了汤汉注本以外都作“辛丑岁正月五日”和“开岁倏五十”。只有汤汉注本于序文作“辛丑”而于诗作“五日”。汲古阁藏本和曾集本都有“一作酉”和“一作日”的校记,而绍兴本径作“辛丑”、“五十”,连异文也没有。

除了宋本陶集以外,还有台湾“中央”图书馆所藏黄州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很值得注意。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将此书定为“宋庆元间(1195—1200)黄州刊本”。据刘尚荣先生考证, “此书原刊于北宋末年(宋钦宗时), 后于南宋淳熙七年庚子(1180)第一次修版重刊,又在庆元元年乙卯(1195)再次补版印行。前后经过七十年,可谓两宋时代的畅销书之一。”(《宋刊〈东坡和陶诗〉略说》,《文史》第十五辑)在这个重要的版本里,《游斜川》序文作“辛丑岁”,诗作“五十”,而没有异文。

有趣的是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十卷所提供的线索。这部书收入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据云是用上海涵芬楼藏元翻宋本影印的。此外还有数本,郭绍虞先生在《陶集考辨》中都曾论及。郭氏曰:“吴焯《跋》称‘此编汇集宋朝群公评注,淳祐中又刻于省署,当时所称《玉堂本》者也。’此言不知其所据。使所言果确,则笺注原出宋人所辑,李公焕所集录,不过总论一卷耳。”我曾将此本与汤汉注本详加比较,李公焕笺注本显然是汤汉注本的扩充,在汤注之外又搜集了诸家的评析。吴焯说“淳祐中刻于省署”,显然是不确切的。因为汤刻在咸淳元年(1265)前后,笺注既然引用汤注,不可能刻在早于咸淳的淳祐年间(1241—1252),而必在汤刻之后,距南宋灭亡(1279)已不远了。以我看来,李公焕的笺注本不仅是元朝所刻,而且编辑的时间恐怕也已到了宋末甚至元朝了。所谓“元翻宋本”的说法是很可怀疑的。

考证了李公焕笺注本的时代后,再看其《游斜川》这首诗的正文和注解。序文作“辛丑正月五日”,诗作“开岁倏五日”。这和汤汉注本完全一样,但取消了汤汉注本的异文。在诗后有一段李公焕本人的按语:“辛丑岁靖节三十七,诗曰‘开岁倏五十’,乃义熙十年甲寅。以诗语证之,序为悮。今作‘开岁倏五日’, 则与序中‘正月五日’语意相贯。”从这里可以看出李公焕是如何在汤汉的基础上,按照《宋书》改动陶渊明原文的。李公焕笺注本流传广泛影响很大,有了他的这个按语,后来很少人再考虑陶渊明的原作究竟应当怎样了。

为使读者一目了然,姑且列表如下:

 《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 "辛丑"   "五十".

 汲古阁藏《陶渊明集》:  "辛丑"(一作酉) "五十"(一作日).

 绍兴本《陶渊明集》:   "辛丑"   "五十".

 曾集本《陶渊明集》:   "辛丑"(一作酉) "五十"(一作日).

 汤汉《陶靖节先生诗注》: "辛丑"(一作酉) "五十"(一作日).

 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 "辛丑"   "五日"

 就现存最初的几种刻本而言,我们可以说陶集中的《游斜川》原来是“辛丑”年“五十”岁,后来有人发现这不符合《宋书·陶潜传》所载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岁的说法,于是渐渐按照《宋书》加以修改,于是出现了异文。开始还保留着原貌,只是用注出异文的方法使它不违背《宋书》。再往后就改动原文以牵就《宋书》,反过来将原文以异文的形式注出,最后索性连异文也不要了。退一步说,即使陶集在传抄过程中原来就有异文,也不能排斥确有一种作“辛丑”和“五十”。后人在刊刻的过程中,有将“辛丑”改为“辛酉”,“五十”改为“五日”以牵就《宋书》之理;而无将“辛酉”改为“辛丑”,“五日”改为“五十”以致与《宋书》相悖之理。我们究竟应当相信哪一种?当然是“辛丑”年“五十”岁。这样算来陶渊明享年七十六是可以成立的,张縯的说法并没有错。再退一步说,“五十”、“五日”或许都出自渊明之手,是他本人先后有所改动,于是出现异文。即使其定本不作“辛丑”而作“辛酉”,不作“五十”而作“五日”,也足以用曾作“辛丑”“五十”以考证其年寿了。

张縯的说法见于他就吴仁杰的《陶靖节先生年谱》所作的《辨证》。吴仁杰登宋淳熙五年(1178)进士第〔25〕,张縯登宋隆兴元年(1163)进士第〔26〕,他们是同时代的人。他们生活的年代和曾集差不多,有可能见到曾集刻本;但比汤汉早了几十年,不可能见到汤注本,更不要说李公焕笺注本了。曾集本所注异文他们是否见到过不得而知。但吴仁杰作陶渊明年谱时只是根据《宋书》,没有细察陶渊明的诗文;张縯更注意陶渊明诗文的内证,而不相信《宋书》,他是一位细心的人。

马永卿《懒真子》卷一曰:“世所传《五柳集》,数本不同,谨按渊明乙丑生,至乙巳岁赋《归去来》,是时四十一矣;今《游斜川》诗,或云‘开岁倏五十’皆非也。若云‘开岁倏五日’,则正序所谓‘正月五日’,言开岁倏忽五日耳。近得庐山东林寺旧本作‘五日’,宜以为正。”〔27〕此东林寺旧本今已不传,但苏轼曾经见过。《东坡题跋》云:“余闻江州东林寺有陶渊明诗集,方欲遣人求之,而李江州忽送一部遗余;字大纸厚,甚可喜也。每体中不佳,辄取读,不过一篇,惟恐读尽后无以自遣耳。”〔28〕值得深思的是,苏轼本人所和陶诗并没有采取马永卿所说的那种江州东林寺本,其《和陶诗》于此首曰“虽过靖节年,未失斜川游。”〔29〕可见苏东坡是采取年“五十”之说的。而且苏轼的儿子苏过的《小斜川引》说:“今岁适在辛丑,而予年亦五十,盖渊明与予同生于壬子岁也。”〔30〕明显是采取“辛丑”年“五十”岁的本子。这一点在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得到了证实:“陶渊明《游斜川》诗,自叙辛丑岁年五十。苏叔党宣和辛丑亦年五十,盖与渊明同甲子也。是岁得园于许昌西湖上,故名之曰‘小斜川’云。”〔31〕陆游《老学庵续笔记》曰:“叔党宣和辛丑岁得隙地于许昌之西湖,葺为园亭。是年叔党甫五十,尝曰:‘陶渊明以辛丑岁游斜川,而诗云“开岁忽五十”,是吾与渊明同甲子也。今吾得园之岁,与渊明游斜川之岁适同。因以“小斜川”名之。’或者谓叔党家本川人,而在元祐邪籍,故自名斜川,恐不然也。”〔32〕据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十六所载陆游幼子陆子遹跋语, 《老学庵笔记》是陆游在淳熙、绍熙间所著〔33〕。陆游当时所看到的苏东坡及苏过的诗也明明是取“辛丑”年“五十”岁,而且陆游对这一点并没有提出疑问,这就更可以证明苏东坡、苏过,甚至陆游所见到的本子都是“辛丑”年“五十”岁,而且他们是相信这种本子的。至于马永卿所见东林寺本虽然是古本,但马的说法是否可信仍然值得怀疑,为什么同样见过东林寺本的苏东坡和很可能见过东林寺本的苏过偏不取其“五日”而另取“五十”呢?而且东林寺本是否在“五日”下注明一作“五十”,如同今传汤汉注本那样,也不得而知了。所以,马永卿的说法顶多只能证明他曾见过作“五日”者,但不能证明作“五日”为是,更不能根据马永卿的转述而遽取“五日”以怀疑“辛丑”年“五十”岁的说法。

再从《游斜川》本身来看,哪一种更合乎文理呢?细审“开岁倏五日,吾生行归休。”文义很不联贯。开岁忽然已经五日,不过五日而已,何致有我的生命行将终结的感叹呢!必定上文说年岁,下面接“吾生”,上面说一开春忽然就五十岁了,下面说我的生命行将终结,文义才能联贯。古人习惯于岁首增年岁,所以一开岁就长了一岁。而且进入五十,年已半百,当然比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更多一些感叹。两相比较,“辛丑”年“五十”岁文理才通顺。

逯钦立先生注《陶渊明集》及所附《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认为这首诗是陶渊明五十岁所作,但于原序取“辛酉”而不取“辛丑”,并说“辛酉”不是纪年而是纪日,“原文干支时日有窜误,应作正月五日辛酉”(霈案:原文是“辛酉正月五日”)“辛酉者,乃以干支纪日。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本年正月朔日正为辛酉,与诗开岁之言合。诗序以五日为辛酉,五字当误。”这并无版本依据,是不能成立的。邓安生先生《陶渊明年谱》沿袭逯氏的思路,却另取“辛丑”,以“辛丑”为纪日,说“正月五日”这几个字是陶渊明的“自注小字,后人翻刻误入正文”的。再从《二十史朔闰表》中查出,正月五日为辛丑的那一年是义熙十四年戊午(418),这年陶渊明五十岁, 下推至元嘉四年丁卯(427),陶渊明终年五十九。邓氏的推断不仅没有版本依据, 不能成立,而且序文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辛丑,天气澄和,风物闲美”,也不成文章了。

  三、颜《诔》与《与子俨等疏》所记陶渊明病情

颜延之《陶征士诔》:“年在中身,疢维痁疾。视死如归,临凶若吉。”(《文选》卷五十七)梁启超先生《陶渊明年谱》曰:“此用《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成语,谓五十也。若六十以外,不得言中身。”主六十三岁说者如游国恩先生反驳曰:“这不过叙他中年得痁疾,并未说他中年便死。 下文云:‘视死如归,临凶若吉。’方说到他的死,文意极明。”〔10〕朱自清先生曰:“然《诔》中四字衔接,亦可谓叙一时事,游君说固不必确凿无疑;惟用典原有泛指切指之殊,‘中身’即‘中年’,颜或泛用‘中身’,指五六十,亦未可知也。”〔11〕以我之见:“中年”下四句是不是叙述同时的事情,仅就这四句而论难以确认,两说皆可,必须再求旁证。颜《诔》在这四句后即曰:“药剂弗尝,祷祀非恤。傃幽告终,怀和长毕。”可知渊明死前既不服药亦不祷祀,安然坦然地离开了人世。这是对上文“视死如归,临凶若吉”的具体说明。再看陶渊明的《与子俨等疏》:“疾患以来,渐就衰损。亲旧不遗,每以药石见救,自恐大分将有限也。”此《疏》说自己染疾的情形,并不是“药剂弗尝”,而且心情是“但恨邻靡二仲,室无莱妇。抱兹苦心,良独内愧。”“汝辈稚小家贫,每役柴水之劳,何时可免?念之在心,若何可言!”与颜《诔》所写的截然不同,由此可以肯定不是同时的事。也就是说《与子俨等疏》所说的那次生病,和颜延之《陶征士诔》里所说的临死之前的那场病,不在同一时间。《与子俨等疏》所说的“吾年过五十”,这年纪正是颜《诔》所谓“中身”。两相对照可知颜《诔》所谓“年在中身,疢维痁疾”肯定是指渊明中年染疾的事,而不是临死前的情形。下面这两句:“视死如归,临终若吉”才是临死前的情形。陶渊明自中年染疾,至老而病终,历经多年,有五言《答庞参军》诗序为证:“吾抱疾多年,不复为文。”“抱疾”以至不复为文,可见其病不轻;“抱疾多年”可见病程之长。这里所说的“抱疾”想必是从中年开始的,正是颜《诔》所谓“年在中身,疢维痁疾。”那时陶渊明很想将病治好便靠亲旧赠药医病,又恐大限将至,便写了《与子俨等疏》。中年染病开始的时候或许比较严重,后来渐渐好转,拖了好多年,以至“从老得终”。正因为拖得时间已经很长,年纪又已七十多岁,所以临终之前不愿再尝药剂,无牵无挂,安然去世。

梁启超先生和古直先生都认为《与子俨等疏》是陶渊明的遗嘱,这并无根据,上引雷次宗《与子侄书》与陶渊明《与子俨等疏》类似,雷文写于五十多岁,并不是遗嘱,可见陶文也未必是遗嘱。梁、古二氏从这个并不坚实的前提出发,复根据其中“吾年过五十”这一句,认为陶渊明享年不足六十,就更不能成立了。造成这种看法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区别中年染疾与临终病重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以致判断错误。

 四、《自祭文》与《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

《自祭文》是陶渊明逝世前不久所作,历来没有异议。因此,如果能考定它是陶渊明多大年纪所作,哪怕只是考出它是哪一个年龄段所作,也就可以帮助我们考证陶渊明的享年了。《自祭文》里有一段话很有助于考证,可惜没有被人充分注意:

识运知命,畴能罔眷。余今斯化,可以无恨。

寿涉百龄,身慕肥遁。从老得终,奚所复恋!

这几句话显然是年寿颇高的老人口吻,特别是“寿涉百龄”和“从老得终”,这两句很值得注意。

《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自称曰老夫。 ”〔12〕《说文》老部:“老,考也。七十曰老。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曰:“又制户调之式:……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老小,不事。”(197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第790 页)这虽然是政府规定的户调式中的话,不是日常所说的“老”的年龄界限,也仍然可以作为晋人在什么年龄算“老”的重要参考。陶渊明《自祭文》既然说自己“从老得终,奚所复恋”,也就是说自己已经“老”了,恐怕不会在六十六岁以下,我们可以以此为根据,再参照《礼记》和《说文》,大致划定陶渊明享年在六十六岁以上。退一步说,即使《自祭文》关于“老”的用法不那么严格,但也不会相差太大,至少可以说享年六十岁以下的各种说法是难以成立的。

陶渊明还对朋友自称“老夫”,《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老夫有所爱,思与尔为邻。”据《礼记》,七十才能自称“老夫”,即使不太拘泥,也不能相差过大。这首诗是写给三位朋友的,其中之一是周续之,据《宋书》本传,他生当太元二年(377)。 他应江州刺史檀韶之请“讲《礼》校书”在哪一年也大致可考,萧统《陶渊明传》:“时周续之入庐山事释慧远,彭城刘遗民亦遁迹匡山,渊明又不应征命,谓之‘浔阳三隐’。后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据《晋书·安帝纪》、《宋书·檀韶传》、《南史·刘湛传》,檀韶任江州刺史在义熙十二年(416)六月以后。如《宋书·檀韶传》曰:“十二年,迁……江州刺史,将军如故。有罪,免官。高祖受命,以佐命功,增八百户,……”(《宋书》卷四十五,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372页)檀韶免官的年月记载不详,但据《宋书·王弘传》可知王弘于义熙十四年(418)迁江州刺史(《宋书》卷四十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313页),那么檀韶免去江州刺史不晚于义熙十四年。而《宋书·周续之传》载:“高祖北伐,还镇彭城,遣使迎之,礼赐甚厚。……寻复南还。”(《宋书》卷九十三,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281页)这件事也在义熙十四年。由此可知,周续之在江州城北讲《礼》,肯定在义熙十二年至十四年之间。也就是周续之四十岁至四十二岁之间。这时陶渊明写给他的诗里自称“老夫”,要比他年长一辈至少二十岁才合适,也就是说至少在六十岁。如果按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岁计算,这时陶渊明在五十二岁至五十四岁之间,比周续之才年长十二岁,就对周续之自称“老夫”是不合适的。如按梁启超先生所倡五十六岁说,陶渊明这时在四十五岁至四十七岁之间;按古直先生所倡五十二岁说,陶渊明这时在四十一岁至四十三岁之间,与周续之年纪相若,自称“老夫”就更不合适了。

说到这里涉及梁启超先生和古直先生等人提出的另一个根据,不可不略加辨析。他们根据《拟挽歌辞》“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认为陶渊明“早终”。但这里所说的“早终”二字乃是虚拟之词,意谓即使早终亦不可怨恨命促。不能抓住这句诗证明渊明早终,而不顾《自祭文》所谓“从老得终”这句话。如果说七十六岁与“早终”不合,那么六十三岁也不合,就连梁、古所倡导的五十六岁、五十二岁,以及五十一岁诸说也都不得谓“早终”了。

  五、《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戊申岁六月中遇火》及《饮酒》

七十六岁说与渊明其他诗文中说到其年岁者可以吻合,现在仅举最关紧要的四首诗为证。

《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曰:“结发念善事,僶俛六九年。”“结发”,犹束发成童,十五岁以上,见《大戴礼·保傅》注和《礼记·内则》注。“六九年”,五十四年。自王质《栗里谱》即系此诗于五十四岁,相沿已久,梁《谱》也是如此。那是将这两句诗断开来读的结果,而且简单地将六九“年”看成五十四“岁”,并且把这一年当成了写这首诗的年龄。以我之见,“六九年”的前面加上“僶俛”二字显然不能解释为“努力了五十四岁”,而只能解释为“努力了五十四年”;也不能说从出生起就努力做“善事”。而只能说从“结发”时起努力做“善事”。这两句应当连续,意谓自己从“结发”的年纪起就“念善事”了,到现在已经努力了五十四年。就算取“结发”年龄的下限,从十五岁算起,经过五十四年,这首诗也应作于六十九岁。如果从十六七岁算起,这首诗应当作于七十岁或七十一岁。这样,除了七十六岁说,其他各说都不能成立。《东坡先生和陶诗》本在“六九”下是没有异文的,其他宋本均有“一作五十”。可以推断,作“结发念善事,僶俛六九年”是比较可信的, 但是这样一来就和《宋书》所载享年六十三有矛盾了。于是有人就勉强将“六九年”当成写作这首诗的年岁;另有人就改“六九年”为“五十年”(古《谱》即取“五十年”),但即使如此,陶渊明写这首诗也已到了六十五岁,仍然否定了六十三岁及五十六岁、五十二岁各说。

《戊申岁六月中遇火》:“总发抱孤念,奄出四十年。”诗题有“戊申岁”,诗中有“总发”、“四十年”,是证明陶渊明享年七十六岁的重要资料。凡主六十三岁说者自王质以下都系于四十四岁,那显然是将两句诗断开来读的结果,而且是将四十“年”解释为四十“岁”,为了凑合享年于是将“奄出四十年”解释为四十四岁。我认为这不妥当。这两句诗也应当连读,而且四十“年”并不等于四十“岁”,更不就是写诗的年龄。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说,从“总发”的年纪起,就已抱定“孤念”,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总发”,犹束发,十五岁以上。如果“总发”按十六岁算,十六岁加上四十一年(“奄出四十年”),写这首诗是在五十七岁,此年为戊申。陶渊明于元嘉四年丁卯去世,享年正好七十六岁。如果说“总发”是十五岁,那么“奄出四十年”可以解释为四十二年,写这首诗也在五十七岁。梁启超先生主五十六岁说,对这首诗无法系年,只好说“四十年”是“四九年”之讹。四九,三十六,系此诗于三十七岁。梁氏毫无版本根据,以享年五十六之先见擅改正文,这种方法是不足取的。古直先生主五十二岁说,系此诗于四十三岁,为了证成其说于是将诗题“戊申”改为“戊午”,并说:“诸本作‘戊申’,陶《考》引《江州志》作‘戊午’,以本诗征之,良信。”但是《江州志》晚出,而且是孤证,不能根据它否定诸多宋本陶集,这是不言而喻的。

《饮酒》其十六、十九两首也涉及年岁。其十六曰:“少年罕人事,游好在六经。行行向不惑,淹留遂无成。竟抱固穷节,饥寒饱所更。”自(宋)吴仁杰《陶靖节先生年谱》系《饮酒》于三十九岁以来,陶澍《陶靖节先生年谱考异》、古直《陶靖节年谱》、王瑶注、逯钦立注,皆从之。他们都是以“向不惑”为三十九岁,而且将三十九岁断定为作《饮酒》诗之年龄。这是不能成立的。“行行向不惑,淹留遂无成。”是追叙往事,不是写这首诗时的事。这首诗从少年说起,说到“向不惑”之年,再说到后来之终于辞官归隐抱定固穷之节而饱经饥寒。从“行行向不惑,淹留遂无成”到“竟抱固穷节,饥寒饱所更”,还有一段时间一个过程,从“竟”和“饱所更”可以看出来。这首诗不是“向不惑”之年所写的,而是“饥寒饱所更”之后所写的。为什么特别提出“向不惑”来呢?因为这是陶渊明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参看《荣木》诗云:“先师遗训,余岂云坠: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脂我名车,策我名骥。千里虽遥,孰敢不至。”陶渊明于四十岁以前很想有所成就,并以四十为人生的界限。“行行向不惑,淹留遂无成。”不过是追叙并感叹那段时间仍无成就,未能遂兼济之志而已。据此判定《饮酒》即作于“向不惑”之年,未免失之粗略。

又《饮酒》其十九曰:“畴昔苦长饥,投耒去学仕。将养不得节,冻馁固缠己。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耻。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冉冉星气流,停停复一纪。”“向立年”是接近三十岁,一纪为十二年。王质《栗里谱》系于四十岁,曰:“当在壬辰、癸巳为州祭酒之时,所谓‘投耒去学仕’。又云:‘冉冉星气流,停停复一纪。’至是得十二年。”以我看来王质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向立年”,将近三十岁,是出仕州祭酒之时。陶渊明出仕州祭酒,“少日自解归”,所以“向立年”也就是他自解州祭酒之时。那时只是“多所耻”,虽然辞了州祭酒但还没有与仕途决绝,事实上,辞了州祭酒以后他又不止一次出仕。后来才“尽介然”之“分”,“终死归田里”。无论如何,辞州祭酒是不能说“终死归田里”的。“终死”,乃据《东坡先生和陶诗》本、汲古阁藏本、绍兴本、曾集本、汤注本(汲古阁藏本、绍兴本、曾集本有一作“拂衣”,东坡和陶本、汤注本无一作)。作“拂衣”很可能是为了牵就《宋书》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岁而改的,这情形和《游斜川》“辛丑”年“五十”岁被改动一样。既然说“终死归田里”则“归田里”之后再也没有出仕,所以“终死归田里”只能指乙巳年辞彭泽令的事。“一纪”是十二年,见《书·毕命》孔传、《国语·晋语四》韦昭注。自乙巳年又经过了“一纪”即十二年才是写作这首诗之年龄。按享年七十六岁计算,他出生于永和八年壬子(352),到乙巳年陶渊明五十四岁, 又过了十二年,这首诗作于晋义熙十三年丁巳(417),陶渊明六十六岁。这样讲才符合这首诗的原意,而且也符合上述《饮酒》其十六的意思。如果先有一个享年六十三岁的成见横在心中,便不得不硬是将“终死归田里”讲成二十九岁辞州祭酒那件事,或者将“终死”改为“拂衣”,这都显得牵强。《饮酒》二十首是一组诗,当作于同时,即义熙十三年秋。这年九月,刘裕北伐至长安,次年六月为相国,封宋公,加九锡。后年七月刘裕晋爵宋王。大后年六月刘裕即篡位称皇帝。可见《饮酒》诗二十首正作于晋朝将亡、刘裕加紧篡位的时候。陶渊明曾任刘裕参军,当此刘裕权势日上之际,自然会有人劝他复出,再次投靠刘裕,陶渊明断然拒绝了。所以《饮酒》二十首中有:“咄咄俗中愚,且当从黄绮。”“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一往便当已,何为复狐疑。”“觉悟当念还,鸟尽废良弓。”等语。且有“邵生”、“三季”、“伐国”等词以暗示晋之将亡。

这里涉及一个陶诗解读的重要问题,在上下两句中,凡是上句说到某个年龄如何,下句接着说多少年来如何,则上下句应当连读,也就是应当从上句所说的年龄算起再加以下句的年数,而不能直接将下句的年数当成他写这首诗的年龄。有的诗是上下几句连续叙述一个过程,也应当按照这种方法解读。现将陶诗中这类句子列举如下:

结发念善事,僶俛六九年。

          《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

自我抱兹独,僶俛四十年。

        《连雨独饮》

总发抱孤念,奄出四十年。

        《戊申岁六月中遇火》

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耻。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 冉冉星气流,亭亭复一纪。

         《饮酒》其十九

昔闻长老言,掩耳每不喜。奈何五十年,忽已亲此事。

         《杂诗》其六

以上各例有的已经解释过了,有的还没有解释,现在略作说明。“自我抱兹独,僶俛四十年。 ”是从“抱兹独”以来又过了四十年,参考“总发抱孤念”,陶渊明“抱兹独”的年龄是在“总发”之年也就是十五岁以上。这首诗应当作于五十五岁或五十六七岁。“昔闻长老言,掩耳每不喜。奈何五十年,忽已亲此事。”所谓“五十年”不应从出生时算起,而应从听到长老的话掩耳不喜算起。

在我看来这类诗的解释是只能如此的,为什么许多注家偏不这样解释呢?还是因为绕不过享年六十三岁这一关。如果我们从作品出发,将正确理解作品放到首位,打破对《宋书》的迷信,那么这类诗句的解释就豁然贯通了。这才是我们应当采取的严谨的考证方法。

  六、结语

从现有的文献资料出发,对其重要性加以区别,结合版本校勘,进行通盘的考察,所得出的最为圆满通达的结论就是陶渊明享年七十六岁,生于晋穆帝永和八年壬子(352),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丁卯(427)。

注释:

〔1〕王质《栗里谱》见其《绍陶录》,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四四六。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见其《靖节先生集》附,(清)道光二十年刊本。逯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见其所注《陶渊明集》附,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郭银田《田园诗人陶渊明》第四章《陶渊明的生平及其生活》云:“戊申岁六月中遇火诗说:‘总发抱孤介,奄出四十年,形迹凭化往,灵府长独闲。……’按戊申是晋安帝四年(公元四○八),从‘奄出四十年’一语里,我可以断定陶潜是年最少是有四十一岁。戊申既然是四十一,那么上推生年是晋帝奕太和三年戊辰(公元三六八),下推卒年丁卯(公元四二七)得年六十岁。这是根据他自己诗纪年所推算出来的结果,(注意,这诗的‘戊申岁’,‘奄出四十年’,是没有版本上的异文的。)在断定陶诗的年龄上,真是不可推翻的铁案。所以说在此‘铁案’与梁任公所主张的陶潜年寿不过六十岁的对映比照里,是显得任公诸说是如何谬妄?在‘戊申岁’与‘奄出四十年’的配合推算里,是觉得张之主张是多么滑稽?假如‘奄出四十年’的‘出’字,是指的出两年,或出三年四年的话,陶潜的卒年不也就是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岁了么?所以说陶潜的寿年最少是有六十岁,传统的六十三岁的旧说,是有极大的可能的。”(台湾《桂冠丛书》八,第四十一页)

〔2〕(宋)张縯《吴谱辨正》, 见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首李氏所集录之《总论》。

〔3〕吴挚甫《古诗钞》卷二《饮酒》其十九注云:“‘归田里’在义熙元年,云‘向立年’,是三十左右也,‘复一纪’则四十矣,则前章云‘行行向不惑’也。年谱以归为四十一者,因颜《诔》:‘春秋六十三,元嘉四年卒’,逆推至义熙元年,为四十一耳。其实六十三乃传写字误。《诔》明云‘年在中身’,明五十,非六十,东坡以告俨等疏为临终之作,疏云‘吾年过五十’,尤为塙证,知元嘉四年年过五十,则寿当止五十一。义熙元年年二十九,故云‘向立’,若已三十一,不得云‘向’矣,故知颜《诔》‘六十三’三字亦误,当作‘五十一’乃合。《怨诗楚调》:‘僶俛六九年’,‘六九’字亦误,当依别本作‘五十年’。彭泽之归在义熙元年,此云‘复一纪’,则赋此《饮酒》当是义熙十二三年间。”见1928年武强贺氏北平刻本。

〔4〕梁启超说见其《陶渊明》所附,192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5〕古直说见其《陶靖节年谱》,中华书局1935 年《层冰堂五种》本。赖义辉虽主五十二岁说,但只是“与《古谱》偶符”,并不同意古直的考证。他另据《始作镇军参军经曲阿》一诗,推算陶渊明享年五十二,证据单薄。见其《陶渊明生平事迹及其岁数新考》,《岭南学报》第六卷第一期,1937年出版。

〔6〕圣旦说见其《陶渊明考》一文, 《文艺月刊》第六卷第四期,1934年出版。此文不长,且不见征引,兹录其结论如下:“从上而举出的作品研究,最重要的是:《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和《戊申岁六月中遇火》两诗。《饮酒》诗第十六章‘行年向不惑’,第十九章‘是时向立年’,以及‘亭亭复一纪’这三句,也同样的重要。因此,我们只须依据这点儿资料,便可考定靖节到底生于何年了。按《辛丑还江陵》一诗,乃靖节作于乞假归里时候,是年三十三岁。辛丑以前为庚子(400),己亥(399),考之史传,这时靖节在刘牢之军幕,则‘闲居三十载’云云,指戊戌(398)无疑。 陶澍《陶靖节年谱考异》既然忽略过去,未曾加以注意,于是,后人便一误再误了。戊戌以前为丁酉(397),这时年二十九岁,即《饮酒诗》所谓‘是时向立年’,复由丁酉至丁未(407),又加一纪,为三十九岁, 和《饮酒诗》‘是年向不惑’,‘亭亭复一纪’句适相吻合。丁未之后为戊申(408),证之《戊申岁六月中遇火诗》‘奄出四十年’一句,不是很符合的吗?那末,我们如果承认这样研究是能以成立的话,依戊申四十岁逆数上去便可证明。陶靖节先生生时为晋帝奕太和四年,己巳(369), 至宋文帝元嘉四年,丁卯(427)卒,得年共五十九岁。”案:此说不能成立。其前提是《辛丑岁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作于三十三岁,但对这一点毫无论证,也没有提出一条根据。前提既不成立,推论就全都没有意义了。邓说与圣旦说不同,见其《陶渊明年谱》,1991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

〔7〕《宋书》卷九十三,197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286页。

〔8〕《文选》卷五十七,1974 年中华书局影印宋淳熙八年尤袤刻本。

〔9〕1974年中华书局排印本第2294页。

〔10〕见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1987 年中州古籍出版社版,第263页。

〔11〕1992年中华书局汤用彤校注本,第211页。

〔12〕见《世说新语·文学》,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余嘉锡笺疏本,第240页。

〔13〕1992年中华书局校注本,第214页。

〔14〕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第263页。

〔15〕见《南史》卷七十五《陶潜传》。

〔16〕见《说郛》宛委山堂本卷五十七,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第2669页。

〔17〕据《东坡先生和陶诗》本、汲古阁藏十卷本。

〔18〕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总论》引,《四部丛刊》本。

〔19〕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 第二册, 《年谱考异上》第15页。

〔20〕《闲渔闲闲录》卷一,嘉业堂刻本。

〔21〕见(清)杨绍和《楹书隅录初编》卷四,1990年中华书局影印本(《清人书目题跋丛刊》三)。

〔22〕见(清)钱谦益《初学集》卷八十五《跋东坡书陶渊明集》。

〔23〕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廖德明校点本,《后集》第21页。

〔24〕见《影印宋本〈陶靖节先生诗注〉说明》,1988年中华书局影印本附。

〔25〕(宋)淳祐《玉峰志》卷中:“淳熙五年姚颖榜进士题名”。

〔26〕见(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五十三,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第1336页。

〔27〕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册八六三,第406页。

〔28〕见《苏轼文集》卷七十六《题跋》:《书渊明羲农去我久诗》,1986年中华书局孔凡礼点校本,第2019页。

〔29〕《东坡先生和陶诗》卷二,宋黄州刊本。

〔30〕苏过(字叔党)《小斜川引》:“予近卜筑城西鸭陂之南,依层城,绕流水,结茅而居之,名曰‘小斜川’。偶读渊明诗‘辛丑岁正月五日,与二三邻曲,同游斜川,各赋诗。’渊明诗云:‘开岁倏五十’。今岁适在辛丑,而予年亦五十,盖渊明与予同生于壬子岁也。……感叹兹事,取其诗和之,……”其和诗云:“年来五十化,逝水无停留。……亦复辛丑岁,与公更倡酬。……”见(清)鲍廷博《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六集。

〔31〕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册八六五,第62页。

〔32〕《永乐大典》卷二四○一引陆游《老学庵续笔记》。

〔33〕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清人书目题跋丛刊》三),1990年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42页。

〔34〕《陶潜年纪辨疑》,见《国学月报汇刊》第一集。

〔35〕《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印行,第489页。

〔36〕见《十三经注疏》,世界书局影印阮刻本,第1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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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遗产》(京)1996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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