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曾宪义与中国法学教育(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5 次 更新时间:2014-02-16 16:02

进入专题: 曾宪义   法学教育  

张文显 (进入专栏)  


四、致力于法学教育的规范化建设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经历了三次高潮。第一次发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法学教育恢复、重建,到80年代中期达到60多所。第二次高潮是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出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大了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所以各地高校纷纷设立法学专业,短短七八年间,新增加法学专业100多家,使设立法学专业的高校达到200多家。第三次高潮是2000年以来高等学校大规模扩招之后出现的。三到四年间新增法律专业的大学达到389所,致使设置法学专业的院校达到600多所,本科生招生规模每隔四五年就翻番一次。与法学本科生招生规模的几何级数发展同步,法学研究生教育也以几何级数发展。法学教育出现了速度型规模性发展态势。于是,速度与效率、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矛盾教师体验到了,学生们体验到了,政法机关体验到了,司法考试机构体验到了,社会也看到了。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引导法学教育科学发展,关键的是加强法学教育的规范化,确立法学教育的准入规则,退出探索退出机制。

在教育部高教司的直接指导下,曾宪义先生亲自挂帅、亲自调研,与教指委、法学教育研究会会的同志们有的放矢地制定了《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设置标准》(后更名为“法学专业规范”)、《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方案》、《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优秀评价方案》。这三个方案设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这几个方案构成了法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指标体系。特别是其中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方案》为实施质量评估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长程序,被教育部所采纳,并得到实际执行。该评估方案定位于合格标准,具体设定了评估指标体系、核心指标、测评标准,解释了评估指标与核心指标的内涵,并规定了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运用等。该评估方案,还从中国法学教育的实际出发,以基本规格为主,同时体现不同科类院校中法学专业的特点、反映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导向性。

2003年受教育部高教司委托,有曾宪义先生直接挂帅,法学教指委和法学教育研究会组织全国30余名重点法学院校负责人,对抽取的山西财经大学、扬州大学、江南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等6所高校的法学本科评估专业点进行了合格评估。这是建国后第一次对法学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起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良好效果,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五、致力于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建设

法学教育离不开教材。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是一个学科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的主要载体,教材也是教学的基本规范。法学教材的水平取决于法学学科的学科体系及其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专业调整的基础上,对法学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和规划,实施了统一的核心课程。同时,在教育部的统一规划下,由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编写了14门核心课程教材。这套教材出版发行以来,在更新教学内容、转换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和法学专业人才基本规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教材后来还被纳入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之中,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成果;大部分教材获得了国家优秀教材奖以及司法部优秀教材和科研成果奖。这些教材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之中。

这套教材出版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对外关系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哲学社会科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创新,我们的教材当然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和时代需要。同时,从各地法学院系师生反馈的意见看,这套教材在内容、篇幅、风格、文字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需要改进和提高。为此,高等教育出版社决定由教指委牵头,对这套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出版新版本。曾宪义先生直接参与领导和组织教材修订工作。新修订教材坚持这样一些原则:第一,以发展着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在教材编写中的指导地位;第二,充分体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世界和谐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充分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新成果,包括法律和法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的最新进展,执法和司法改革的成果,以及新做出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并将它们升华为法学范畴和法学理论并融入法学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第三,在继承法学教材优秀传统,保持国家“九五”、“十五”规划教材原有优点和特色的同时,充分吸纳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成果以及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成果,总结各地法学教材的编写经验,在此基础上力争使本套教材在理论上、体系上、风格上具有先进性;第四,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和中华法律文化优秀传统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国外法学教材的编写经验,借鉴其具有普适性的概念、理论和方法,集古今中外法学之精华,力争使新版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力;第五,遵循教材规律,创新教材规格,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学知识体系、法治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充分的事实说明、正确的法律阐释、精到的判例运用,实现法学教材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新修订教材特别强调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和知识需要出发。学生是教材这种教育产品的消费者,他们通过教材接受知识思想和方法,他们有权利获得包括教材在内的优质教育产品。供学生使用的教材必须是高质量的,即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丰富的思想含量、较高的学术品位,贴近学生,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对学生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并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新修订教材力求做到内容进步、技术规范、深浅适度。内容进步,意味着要有新的论题,即使原有论题也要有新思想、新语言、新表述,而不是简单炒剩饭,或者对原有的教材照抄照搬。技术规范,意味着要按照教材的规格写作,语言一定要规范,要简明扼要,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各种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标准,在技术上与国际出版物接轨。深浅适度,意味着教材既要有较高的学术品位和思想含量,又要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接受能力相适应。

应当提到的是,在十四门核心课程编写之前,教指委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在规划和组织编写教材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优长编写水平高、特色明显的教材,鼓励选用高水平教材,以保证和逐步提高教学质量。曾宪义先生主编的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系列教材就是其中另一套有代表性的教材。

曾宪义先生还直接参加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之中有关法学教材体系建设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负责的重点教材编写的各项工作,协助教育部审定重点教材的编写大纲和文稿,以他为首席专家提出的《中国法制史》大纲通过了专家评审。

 

六、致力于推动中国法学教育与世界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新中国创立初期,由于西方国家对我国的敌视和封锁,使得我们无法开展广泛的对外交流合作。当时对外的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主要是派遣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前往苏联以及东欧各个著名大学留学,同时聘请大批苏联专家前来授课。后来法学教育不断萎缩以至中断,法学教育的对外交流便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中国法学教育起点较低的现状,为了加快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从法学教育恢复重建之初,就把法学教育的对外开放与国际交流和合作作为法学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曾宪义先生全力推进中国法学教育与世界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逐步取得法学教育的发言权和话语权。可以说他是中外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第一推动者。1997年1月法学学科教指委成立,曾宪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他深感法学教育的对外开放势在必行,利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影响力和教指委的组织力,大力推动法学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形成了全面开放、平等对话、有效合作崭新格局。在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曾宪义先生强调要一方面要扩大视野,树立国际观念和世界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坚持中国特色,走自己的发展道路,注重对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教学开展比较研究,包括对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的法学教育改革的跟踪研究,对美国、欧盟各国法学教育最新发展的观察分析,从中概括出可资借鉴和吸纳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以适应法律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国际法律人才竞争的局面。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曾宪义先生组织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活动。

(1)首届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暨“中美法学教育的未来”研讨会。1998年6月17日—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美国方面有耶鲁、哈佛、斯坦福、哥伦比亚、密歇根、印第安娜、纽约大学等10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参加,中国方面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等24所著名法学院校长参加,教育部、外交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也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会见了与会中外代表。此次会议是中美两国法学和法学教育领域内最高层次、最高水平的会议,是江泽民主席成功访美、中美两国元首发表联合声明和克林顿总统即将正式访华之际,中美双方第一个启动的交流合作项目。克林顿总统专门给会议写来了贺信,他在贺信中称赞此次会议是中美两国元首会晤后法律合作的“第一件大事”。国内外媒体作了广泛报道。此次会议树立了我国法学教育的良好整体形象,是我国法学和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的标志,具有深远的影响。

(2)首届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欧洲一体化和中欧法学教育合作”讲习班。这次会议和讲习班是应欧盟的请求、经中欧双方协商,于2000年6月10日—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来自欧洲6个国家13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的15位院长(校长)和知名学者,我国40多所著名法学院校长、知名学者以及实务部分的领导同志。

(3)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2000年1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来自世界五大洲132所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校)长、法学家和中国法学会暨各专业研究会会长及国际刑法协会、国际宪法协会等国际法学团体的负责人到会,以李鹏委员长为首的10名国家领导人和40名正副部长出席。李鹏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12月3日—6日又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8个分论坛,就法学教育及“法律与全球化”、“宪政与人权”、“世纪之交刑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司法改革”、“经济法在当代”、“诊所式法律教育与21世纪法学教育改革”及“中英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等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内外各大媒体作了创纪录的广泛报道。这次论坛无论在中国和世界都是空前盛大的法学家的盛会。

(4)第二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曾宪义先生虽然因病住院治疗未能参加这次论坛,但他亲自策划并组织了这次论坛。

(5)第一届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2001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主题是“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来自亚洲12个国家和地区近100所大学的法学院院长及法学家参加了论坛,会议第一次就亚洲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发展展开全面讨论,并取得丰硕成果。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的肖扬同志以及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任建新、罗豪才同志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本次论坛对扩大中国法治与法学教育的国际影响产生了积极、重大的影响。

(6)“中国―澳大利亚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2006年7月4日—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和澳大利亚司法部长鲁多克等来自澳大利亚和中国近百所法学院校的100多位院长和法学家参加了会议,这是中国与澳大利亚法学教育界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学术盛会。

(7)中国法学专家代表团参加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并承办“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专题论坛。2005年9月4日至10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在中国北京、上海两地分阶段举行。本届大会围绕“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主题,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出席本届大会。曾宪义教授作为中国组委会副主席、法学专家代表团团长,并担任“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专题论坛主席并主持会议,并与我共同发表了题为《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的主旨讲演。

此外,有曾宪义亲自参与组织的重要会议和论坛,还有200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的中美法学院院(校)长会议;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中俄法学教育研讨会;“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

在中国法学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标志性的事件还有:曾宪义先生率领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成功访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政府派遣的第一个法学教育代表团。代表团先后访问和考察了耶鲁、哈佛、斯坦福、哥伦比亚、密歇根、华盛顿乔治敦、加州伯克利、纽约市立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并访问了美国政府教育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第11联邦巡回法院、全美律师协会与美国法学院协会等机构。所到之处,受到美国各方面空前热烈的欢迎和十分友好的接待。代表团回国后写出的访问报告得到教育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曾宪义先生率领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于2004年10月对欧洲进行为期两周的访问。代表团访问了英国剑桥大学等欧洲最为著名的8所大学,进一步拓展了国际交流的空间。

 

七、致力于法学教育研究与组织体系的建设与领导

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学科组起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曾宪义先生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主任委员,第三届顾问;是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和第二届会长;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核心成员;是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学科组召集人。此外,他还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

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是1997年1月由当时的国家教委(即现在的国家教育部)建立的,其性质是教育部领导下对全国法学教育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的专家机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第一、就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二、指导高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和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第三、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制订专业教学的质量标准,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专业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第四、促进信息沟通,推广研究成果,推动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是在2001年9月成立的,此前,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筹备。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会长的任建新同志,于2000年12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代表中国法学会宣布关于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决定。2001年9月2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兼常务副会长孙琬钟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主持召开了中国法学教育界代表大会。9月2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l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任建新会长,全国政协罗豪才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祝铭山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张穹副检察长,司法部刘暘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佘孟孝、孙琬钟同志、副会长孙在雍同志等出席大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以来,在曾宪义先生的精心组织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中央各政法部门的支持下,与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紧密配合,依靠和团结全体理事和全国法律院校,广泛联系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的同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更新法学教育理念,推进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身兼教指委主任委员和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二职的曾宪义先生,创造性地将“两会”的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团结合作、共赏发展的良好局面。2001年以来,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会和论坛。例如:2001年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l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这次会议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法学教育界召开的第一次、也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研讨会。2002年9月在上海举行了学术年会暨“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学术研讨会。2003年9月在重庆举行了学术年会暨“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学术研讨会。

2004年12月在海南省海南大学举行了学术年会暨“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与中日韩法学教育改革国际研讨会”。2005年9月参加了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举办了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新世纪法学教育与续职教育”论坛。2006年在成都召开了学术年会暨“强化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研讨会。2007年在南京举行了学术年会暨“首届中国法学教育论坛”。2008年在长春举行了学术年会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论坛。2009年在西安举行了学术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论坛。2010年在北京举行了学术年会暨“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人才培养”论坛。2011年在上海举行了学术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这些学术研讨会规模大、层次高,全国法律院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法律实务部门共同主办、共同参与,紧紧围绕当前法学教育领域的中心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取得了重要成果,为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部高度评价法学学科教指委的工作,在2006年换届之年曾宪义主任委员代表法学教指委在全国各学科教指委主任委员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介绍了法学教指委的经验,教育部予以推广。对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工作,中国法学会给予充分肯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团结和组织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需要,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法学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了‘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等一系列重大课题,举办了一系列重大的学术活动,对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模式、法学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法学教育质量的宏观监控与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路径设计,并配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了一整套改革法学教育的方案和建议,为中国法学教育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确实功不可没。在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各研究会中,法学教育研究会堪称成果最为丰硕、指导实践最为有力、效益最为显著的典范。”

除了上述重要学术组织建设之外,曾宪义还会同法学教育界成立了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曾宪义先生亲自筹措基金,亲自进行注册登记等繁杂的事务。基金会主要用于支持、资助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教育研究领域的活动或项目,促进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的研究工作,培养社会高层次治国法律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八、致力于建设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曾宪义先生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级教授,在他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他倾注自己全部智慧和精神,带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不断创造辉煌。而今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领先、在国际上知名的法学院,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品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建设成就的意义绝不限于人大法学院自身,而是对全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示范意义。这也是曾宪义先生对中国法学教育的重大贡献。叶秋华教授的文章记述了曾宪义先生带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改革发展的业绩,这里不再赘述。

出处:《追求卓越,义宪法林:缅怀著名法学家、教育家曾宪义先生》


进入 张文显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曾宪义   法学教育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爱思想综合 > 学人风范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2323.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