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考论《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与现实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8 次 更新时间:2013-12-02 09:58

进入专题: 开罗宣言   国际法  

高洪  

 

历史是一面镜子,过往中的正义与邪恶在其记录的映射中判若云泥。而历史上形成的国际性法律文书则是一种规范,不仅体现出当时国际社会的协调意志的成果,也奠定其后国际格局、秩序,乃至各国权力范围、行为准则。《开罗宣言》就是这样一份奠定了二战结束后整个亚太地区的领土安排和国际秩序的基石,对于处理今天的亚太事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不容置疑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承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无条件投降书。亚洲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然而,在日本社会角落里,试图开倒车的右翼势力却总是煞费苦心地质疑《开罗宣言》的存在真实性和法理效力,试图用片面媾和的《旧金山和约》抵消或取代《开罗宣言》。

现存于美国国家档案馆的《开罗宣言》原文收录在美国国务院出版的《美国条约汇编》和《美国法规大全》。日本外务省所汇编的《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下卷有官方译文。从亚洲国家近代历史进程看,《开罗宣言》不仅确定了战后对日本领土的界限划分,也解决了此前帝国主义争霸及军国主义肆虐给亚洲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造成的灾难,因此既有形式上的法律效力,也因其历史正当性产生出长远的合法效力。

至于那些试图通过玩弄文字游戏否定《开罗宣言》的主张,同样也是徒劳的。众所周知,在国际法中,宣言、公告、公报、议定书等,甚至新闻公报,都可以视为国际条约。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条规定“所谓‘条约’,指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也不论其特定名称如何”,《开罗宣言》作为日本签署投降书的法源,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而《日本国宪法》第98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之”。

二、《开罗宣言》为中国钓鱼岛维权提供充分法理依据

《开罗宣言》作为《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来源,两者具有不容否认的传承与继受性质,也为中国维护钓鱼岛主权提供了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日本右翼势力如此仇视《开罗宣言》,恰恰是因为《开罗宣言》明文规定“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使朝鲜自由与独立”。这些实质性内容为《波茨坦公告》完整继承,并在盟军战后对日本实施占领初期得到体现。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施政权所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

这种对日战后处理上的法律连贯性与一致性同日本作为对华岛屿争端法理依据的《旧金山和约》完全不同。《旧金山和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外,当时就遭到中国政府的抗议与反对。日本用片面性、断续性与非法性的合约对抗《开罗宣言》,很难在国际法理上站住脚。

三、《开罗宣言》仍具有维护亚太和平的现实意义

对于今天的国际社会而言,《开罗宣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方面要求日本正视历史,忠实履行战争结束时对国际社会做出的纸质承诺。同时,我们也希望美、英以及所有曾参与制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国家负责任地坚守自己的政治立场。

美国作为《开罗宣言》的当事国,曾于1942年2月在国务院设立了“战后外交咨询委员会”,就战后如何处置日本形成过两点意见:第一,应该使日本的领土回复至中日甲午战争之前;第二,应该在日本建设民主政治和培养亲美倾向。为此,必须着重研究如何使日本成为不对和平构成威胁的国家,并使之重返国际社会。据此,就不难发现日本今天在钓鱼岛争端中宣说的“日本1895年1月将‘尖阁列岛’划入日本国土,先于中日1895年4月签订《马关条约》。所以日本获取‘尖阁列岛’与对外侵略战争无关”的谎言不攻自破。众所周知,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于1894年7月25日的丰岛海战,日本正是凭借清军落败的有利局面,才将觊觎十年之久的中国钓鱼岛窃占为日本国土。这在当时是世人皆知的事实,也是美国在开罗会议上对日政治主张的出发点。今天的美国政府既然希望维护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那就切不可忘记自己的立场原点。

同样道理,《开罗宣言》所决定的对日作战的方针和战后处置日本的原则,至今仍具有各有关国家应遵循的国际法文件的现实意义。

日本文部科学省近日发布了“教科书改革实行计划”,归纳了教科书修改方向,将涉及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日军慰安妇问题实际情况以及竹岛(韩国称独岛)与钓鱼岛等领土相关问题做了违背历史事实的错误解释。在今天安倍政权的逻辑里,日本要回归往昔的强大国家地位,就必须建立强大的军事力量。强军的前提是修改和平宪法,而修宪的前提又是推翻和否定侵略战争罪行的铁案。所以,歪曲和改写历史才成为今天日本的现实政治需要。

日本极端右翼势力的如此行为,恰恰给世人敲响了警钟——时隔70年后重读《开罗宣言》,不仅是必要的,更是维护国际秩序与和平发展所必须的。因为历史往往会重复,而历史悲剧的重演将是现实的灾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

    进入专题: 开罗宣言   国际法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国际关系 > 国际关系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0050.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