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重新审视城镇化推进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7 次 更新时间:2013-06-1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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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 (进入专栏)  

2005 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的思路与今天不一样,那时中央的主要思路就是先把农村搞好。于是,我给总书记、总理都写信,我认为新农村永远都要建设,但是有九亿多农民居住的农村是建设不出来的。在这个历史阶段上,中国要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

八年之后的今天,中央开始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的主要工作之一。但什么是新型城镇化?怎么实现新型城镇化?我觉得,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现在并不清楚,本来新型城镇化是个很好的口号,但机制体制都没有转变,所以我们还在传统的、旧城镇化道路上。同时,由于城镇化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用了更大的规模和力气,按照传统的办法去推行,我担心新型城镇化很可能会变成一场灾难。

传统城镇化的好处没有落在城镇化的主体身上

传统的城镇化是只要土地不要人的城镇化。最近的二十年时间里,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或者将土地抵押获得资金,通过农民工进城解决劳动力供给,将几项生产要素机械堆加后,置换成一座座高楼大厦,房价疯涨。这就是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走的道路,如果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推进路径,我们必然会走到老路上去。

为了要农民的宅基地,要农民并村上楼却继续务农,不是新型城镇化;假新农村建设并村腾地也不是新型城镇化,若干年后再拆迁更是浪费;个别城郊厂旁并村范例并不能说明问题。官员要政绩、开发商要土地,但这条老路已经问题重重。

传统城镇化的服务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为政府自身服务,实现地方GDP 的增长、城市美化和官员的政绩;二是为城中村和城郊的农民服务,让这些人摇身一变成了千万富翁;三是为开发商服务;四是为城市居民服务,成了原住民对移住民的财富剥夺。也就是说,传统城镇化的好处没有落在城镇化的主体身上。

因此,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安排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城镇化的过程中谁是主体?城市的发展为谁服务?只有搞清楚主体,才能知道政策该怎么调整。十二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核心应该是为移民、为进城而来的农民服务,这是城镇化的主体。

新型城镇化制度设计的立足点,首先就应该是为大量进城的农民、移民服务。但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农民”绝不是指城中村或城郊的农民,因为他们根本不是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其土地都在中西部地区、在山里。他们家乡的土地是廉价的,农地入市、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对他们来说意义并不大,因为他们能从土地上获得的利益很少,依然缺少在城市生存的资金。近郊和城中村的这批农民暴富,并不会解决大量农民工和外来人口的问题。所以,让几亿农民工在就业地城镇安居,从工棚、地下室上楼,举家团聚才是城镇化。

同时,传统的城镇化也积累了一个巨大的欠账。目前,外来进城人口已有约2.6 亿人,他们在城市工作很多年,正常的情况下应该已经安居。但实际情况是没有安居、没有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这2.6 亿人的身后,是他们的家属,其中包括8000 万留守儿童。因此,粗略来算,欠账应该是4 亿人的安居、社保和公共服务费用。

这是制度造成的社会扭曲,没有人不愿意全家团聚,但传统的城镇化就是让有用的劳动力来到城市、为城市建设服务,现在他们却只能住工棚、没有居民的一切待遇,他的父母、妻儿等非劳动力则更不可能到城市居住。这种强制性的、扭曲社会文明的歧视,正是新型城镇化要彻底解决的问题。韩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新型城镇化就是让农民全家进城变成市民,这样其子女就变成了城市孩子,在这里接受城市文化和教育,这也正好解决了我们一直希望的劳动力升级问题。

目标要明确,方法要对头

我们可以计算一下,二十年后中国城镇化率应是75% 左右,即便发展速度比原来慢一些,也基本可以达到这个数字。那也就是说,未来二十年我们要安排六亿人,每年至少三千万,所以,新型城镇化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中央要有一个整体的顶层设计,对各个方面都进行统筹兼顾。

解决农民进城的“本金”是最核心所在。如果按照传统城镇化的模式,这部分利益已经被前面提到的四类主体分割完了,如果保持这些利益都不动,城镇化的主体就没有进城的“本金”。即使我们用最发达的金融方式帮他们“融资”,最后他们也一定偿还不了,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这个问题。现在最大的危险是,因为没有资金来源,不管中央怎么号召,地方还沿着传统城镇化的路子走。

因此,中央政策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不食人间烟火”。目标明确的同时,方法也要对头。因为我们的地方政府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中央对了大家都对,中央错了大家都错,中央是相互矛盾的,下面就一片混乱。举个例子,十八大文件中提出,我们要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征地,要缩小征地范围。但在实践中,怎么操作?比如说新城开发,征地时我们不可能说按照规划,这几户的土地将要建成派出所、医院或者学校,按照公益标准由政府负责,其他土地让开发商自行去谈判。同时,按照现在的政策,无论公益非公益,要同地同价,按照一个价格征。所以,中央政策本身就是矛盾的,让人无所适从。

虽然中国的城镇化道路注定不好走,但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新型城镇化的方案一定要具体并可操作。(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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