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公开透明是收入分配改革基本要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65 次 更新时间:2013-03-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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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 (进入专栏)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近年来民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因为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前不久,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表示,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收入分配到底如何改革,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近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是个系统性、制度性问题。

现状

隐性收入非法收入比较突出

新京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央政府对收入分配问题的认识和评估是怎样的?

迟福林:意见承认了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我认为,这对问题的估计还是比较清醒的,应该算是很客观的把握。

新京报:怎么解释这种“清醒”与“客观”?

迟福林:第一,收入不公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现在要着力解决一些腐败的问题,探索中长期怎么解决;第二,现在收入分配差距尽管有所缓和,但是仍处于比较高水平;第三,由于制度的缺失,使得收入分配秩序在某些方面还比较混乱。这三个问题有共识,高层看得很清楚,也很客观。

新京报:其中提到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依然较大,这个“依然较大”到底有多大?

迟福林:现在基尼系数比较高,城市和农村收入差距都是在3倍以上。但趋势总体有所缓和,尤其是城市农村之间的差距有所缓和,两三年前是3.3倍,现在降到3.1倍,说明这种差距有所缓和和有所抑制,不过这种缓和和抑制还是比较小的,还是在一个高位上略有所下降。

对策

收入分配越公开透明越有利

新京报:收入分配也是一个系统性和制度性问题,你认为哪些制度性的东西导致现在秩序不够规范?

迟福林:影响收入分配是结构性的问题,既有初次分配,也有再分配;既有制度性的安排,也需要政策性的调整,像户籍制度改革也涉及其中。

新京报:户籍制度的影响主要是哪些方面?

迟福林:户籍制度的问题关乎着大家能不能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户籍制度最大的影响是进城农民工不能够公平地享受再分配,在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上存在差距。他们要自己花钱才能有公共服务,这个差距事实上已成为影响人们实际收入水平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新京报:国务院转发的这份文件中提到,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依据你的研究和评估,有多突出?

迟福林:当前灰色收入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这是要承认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是建立基础制度,而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缺失是一个现实。

毫无疑问,收入分配越公开,越透明,对改革越有利。未来在收入分配问题上,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制度建设毫无疑问是一个大趋势。只有公开透明了,才可以使收入分配领域的基础制度有效运行。

如果不能构建起公开透明的基础制度,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就难以有效落实,也会影响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此外,如果收入情况不摸底,财富分布不清楚,数据体系不完善,都会影响改革的方向及相应政策和效果。

新京报:这方面该做哪些努力?

迟福林:我建议首先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信息体系,加快居民个人收入记录和统计,争取尽快覆盖所有的城乡居民;其次是加快建立规范的现金管理制度,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包括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等。

实施大规模国家减税计划

新京报:国企高管薪酬以及员工福利都会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在未来收入分配制度设计上应该有哪些大的突破?

迟福林:收入分配方案已把这个提出来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在国企内部,也提出要缩小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此外,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将这部分收益主要投入到民生领域,使城乡居民直接受益。如果在未来5年能将这一比例提高到25%左右,将会产生数万亿资金,大大弥补养老金的缺口。

新京报:税收被视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目前的税收体制还需要哪些改革来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迟福林:税收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凸显。税收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既有个税的问题,也有企业税,还有资源税、遗产税等方面。中国必须根据目前发展情况,对税收有一个全面的、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

新京报:那你觉得这方面可以怎么作为?

迟福林: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一方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减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未来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加,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应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

新京报:今年你提出了一个有关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计划,为什么特别强调“中等收入群体”?

迟福林: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

现在这个问题在于居民收入倍增有可能的情况下突出的矛盾在哪里?可能就是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偏低,目前中等收入群体只有23%左右,如果十年以后中等收入群体还是30%以下,即便倍增计划实现了,那还是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基础上的实现,这不应成为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居民收入倍增的实现。只有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才有意义,才能使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小,实现建立橄榄形社会的大目标。

作者: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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