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风:腐败是“纵容”出来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58 次 更新时间:2011-09-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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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风  

腐败分子们前赴后继,层出不穷,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常说的是因为他们自身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外,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一些做法和漏洞对他们的误导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一:在反腐败体制设置上的误导。对某一级官员来说,与他同级的监督部门归他领导,由他选拔,哪个敢于监督他?很少听说过有哪个省或哪个市的纪委书记或检察长把本省或本市的书记拉下马的案例;而有能力监督他的上级部门往往山高皇帝远,看不见摸不着,无法就近监督,也不可能有效监督。腐败分子胡建学(已被判刑的原泰安市委书记)就曾说过,官做到了某某级,就没有人管了。这就给了腐败分子们一种误导:只要官做到了某一级,尽可放开胆子腐败,一般出不了大问题的。

其二,对明摆着的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一些腐败现象是明摆在那里的:如某些领导干部为自己建造豪华别墅,子女出国留学动辄花费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明显与收入不符。钱从哪里来的?人人都心知肚明,一些反腐败部门心里也不是没有问号,只要群众没上告,或者没有强烈地上告,就装不知道。还有人们最常见的,最痛恨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都是眼皮子底下的事,现在似乎都习以为常了。甚至一些反腐败部门在查案过程中也不把公款大吃大喝当回事了。这种对腐败现象的视而不见从客观上壮了腐败分子们的胆。

其三,对腐败分子的处理,往往能迁就就迁就,能从轻就从轻。案件查出后,对违法违纪者,本来有法律,有规章,应该以法量刑,按制度处理,对他们进行应有的处罚,但有些时候往往为他们寻找各种理由,这也不算那也不算,这也可以理解那也可以理解,往往从轻处理。这实际上是降低了腐败成本,使他们得到的远远高于失去的,对腐败分子来说,不吃亏,划算。这客观上起到了鼓励腐败分子们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四,在反腐败斗争中迁就、宽容小打小闹的小腐败现象,这从客观上是对腐败分子的第一步予以放行。考查每一个腐败分子的腐败轨迹,几乎无一不是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姐陪酒到包二奶,从卖小官到卖大官。他们之所以由小腐败发展到大腐败,是因为在他们还是小腐败的时候,就无人监督和查处,有时根本就规定不予以查处。本来贪污一分钱与贪污一百万,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有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如:贪污多少钱以下的,不视为贪污;还有,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把公款吃掉了喝掉了都视为正常。这就等于鼓励还没有成为腐败分子的人在腐败的道路上迈出那第一步。曾有一个大贪官在监狱里写下悔过书,他说:在他一开始小贪小沾的时候,如果就被上级组织或相关部门监督发现,给予严肃处理,也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严重的地步了。

其五,只查当事人,不查“保护伞”。现在落马的高官,都是因为自身贪污、受贿了巨额财产而被查处,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位官员是因充当“保护伞”而落马。这使得一些有背景的腐败分子自恃有“保护伞”,就是一旦暴露也有人给说情,因而腐败起来也就无所顾忌。

上述类似的做法和漏洞还有一些,有些也许是从“教育和挽救”的角度考虑的,如,对一些小贪小沾不再计较,对用公款吃吃喝喝,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也就算了。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腐败不计较,必然会变成大腐败,看似在保护干部,实际是毁了干部。(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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