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象:罗瑞卿悲剧的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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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象  

罗瑞卿在文革前夕1965年12月的上海会议上被突然打倒,是党内高层第一位因文革而倒台的蒙难者。关于罗瑞卿被打倒的历史真相,在近半个世纪过去的今天,因了一些曾经显赫一时后又遭遇没顶之灾的文革高层人物回忆录的出版与研究者坚持不懈的努力揭示,加上无远不届的网络神奇传播,开始较为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1962年林彪患病、贺龙接手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后,军委秘书长和总参谋长的罗瑞卿与贺龙以及中央一线的刘少奇邓小平的接触开始趋于近密,其强悍的工作能力也深得刘少奇的欣赏,一度视为下届的国防部长人选;然而,这在党内高层矛盾斗争日益复杂激烈的1960年代,却引起了久蓄倒刘心计且视军权如命根子的毛泽东的高度警觉和不满,虽然毛并不怀疑罗的忠诚,但罗与刘邓贺关系的密切却不为毛所容忍。因此,作为实现打倒刘少奇、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一战略部署之一步,罗瑞卿的工作缺点被任意放大,与林彪的纠结被巧加利用,罗首当其冲成了攻克刘少奇资产阶级反动司令部之外围障碍清除的第一个牺牲品。罗瑞卿被推上文革祭坛,不堪其辱而跳楼自杀,视为“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而罪加一等;自杀未遂而致腿残,此后经年备受挨斗受批之折磨,饱经家破人散之苦难。

作为文革悲剧之一幕,罗瑞卿的蒙冤遭遇与所有文革受害者一样,充满了屈辱、辛酸、悲凉与苦难,具有命运悲剧的普遍性。但因其位高权重、身处中枢、又为最高权力直接打倒这一特殊性,其跌宕丕变的命运悲剧也就蕴涵着一般命运没有的特殊意味。从权高位重的显赫一时到挨批受斗的忍声吞气,诚为个体命运转化无常的荣辱之变,又何尝不是国家命运从治到乱盛衰之变的预兆,不是全体民族遭遇风暴陷入浩劫的先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罗瑞卿的悲剧与国家民族的悲剧有着难以分割的内在关联。因此,对罗瑞卿命运的关注,就是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关注,对我们自身命运的关注。那么,罗瑞卿命运悲剧是如何发生的呢?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吗?

让我们先从当年的会议说起。上海会议为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军队高级将领共61人参与会议。刘少奇、邓小平等多数常委和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及扩大进来的与会人员事先不知会议内容。(卜伟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卷六)会议进行两天后,罗瑞卿被召至上海,旋被隔离,接受审查,没有给出任何申诉辩护的权利机会。

一个本由七人组成参加的常委会的会议,将与会人员扩大到九倍,内容只为整肃批判罗瑞卿一人,而大多数常委却事先不与其闻。这明显一反常态有违于党的会议规范与程序正义(如果中央曾经制定过相关的会议规范的话;如果没有,则说明这一方面存在着漏洞)的做法,姑且存而不论,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常委们的会上表现则耐人寻味,大可考究。据罗瑞卿女儿罗点点所著《红色家族档案》引述《康克清回忆录》:会议之后,朱德心情不畅,哎叹说道:“肃反肃到我们党的内部核心。是真的?是假的?弄不清楚。罗瑞卿那些事都看得见,他办的每件事都报告过中央,经毛主席同意的,说他篡军反党,无法让人相信。”朱德尚抱这样看法,关系密切的刘邓更当如是。那么,拥有举足轻重话语权的多数中央常委们,当毛抛出罗的问题,决定打到罗时,为什么不为罗说话,施以援手,而听之任之呢?就是一般的同志,在受到不公待遇,遭遇不实指责与诬陷时,也应给予起码的公道,何况刘邓与罗之间还有良好的私谊。

这不能不令人感到困惑并为之遗憾。尤令人困惑和遗憾的是,在随后北京召开的批判大会上,所有的同志一夕之间反目成仇,流露出“十分敌视的目光”,罗瑞卿不堪忍受而跳楼自杀,刘少奇、邓小平以不屑的口吻评说道:“自杀要有点技术,应该是头重脚轻,他却是脚先落地,脚坏了点,头部没有伤。”(刘)“就象女跳水运动员那样,跳了一根冰棍”。(邓)叶剑英则诗兴大发,改辛弃疾《贺新郎》填词一阕:“将军一跳身名裂”,以为批判。如果说叶剑英多少有些的幸灾乐祸是叶与罗往日积怨的情绪发泄,虽不可取,尚可理解,那么刘邓言辞间的冷漠与嘲讽就实在让人惊诧莫名,而难以理喻了。

同情与悲悯是人类的基本情感,也是人道与人性的具体表现。正是因为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感存在与人道施行,让人们哀于逝者,痛于伤者,扶于弱者,悯于败者,才使人类社会不至因权争利斗而过于残酷无情,也不因尔诈我虞而陷于绝望境地。那么,为什么我们共和国这些最杰出的共产党人在1960年代的文革时期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同情与悲悯呢?为什么他们对待自己蒙冤受难的同志会如此的冷漠无情呢?是什么原因、在什么时候使得宝贵的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悲悯从他们身上流失了的呢?

罗点点在《红色家族档案》中讲述的有关罗家的故事,或许为我们寻找这一答案可以提供某种历史启示。1942年,为开辟冀南抗日根据地,冀南军区负责人宋任穷找到时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罗瑞卿的妻子河南女青年郝治平介绍家里的关系,与家人失去联系多年的郝写给父母一信,宋派人将信送至郝家。其后,只要八路军找,郝家都尽为帮忙,郝父多次赶羊到敌占区,换钱后买药给八路军。翌年也就是1943年,郝母赶到太行山探女,将郝1岁女儿领会老家带养,6年后又送回解放区,适逢解放区土改,郝不得不动员母亲回家,以免有让地主成份的母亲躲逃土改的嫌疑,当时交通极不方便,两地相距遥远,郝母又是小脚,往返途中其艰辛,不难想见。文革中郝父母以地主身份被赶出京城驱回老家,郝父不堪其辱悬梁自尽。

将自己从遥远家乡送来抚养了六年女儿的小脚母亲再劝回故里,接受土改改造,诚然是服从革命大义的需要,显示了与地主划界的思想觉悟,但觉悟划界的同时,却划痛了善良母亲的慈心,让亲亲人伦受到伤害;把一位曾经帮助过革命的开明进步的小地主进行批斗,扫出京门,当然是为了维护革命首都的安全和纯洁,表现了革命毫不留情的决绝,但革命毫不留情的决绝的同时,何尝不是对当年恩义遗忘的绝情。

如果说罗家故事或显轻微,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下述发生在周恩来身边的故事当扣人心弦,发人深思。1931年4月顾顺章被捕叛变,给革命造成重大破坏和威胁,上海地下党决定实施报复,周恩来深夜带领特科组潜入顾家,适顾妻正与一帮人搓麻将,其中一人叫斯励,是周黄埔军校学生,1927年四一二国民党清党时周恩来被拘留,正是此人释放了周。为不走漏风声,当时在顾家之人,除顾家一7岁女孩为周护卫外,包括斯励在内10数人全部遇害。同年6月,地下党员黄慕兰获悉向忠发叛变,第一时间向潘汉年报告,使周恩来等重要领导得到及时安全转移,事后周十分感激地对黄说道:“你们是党的一支奇兵,党是不会忘记你们的。”20年过后,潘汉年案发,黄慕兰受其牵连,有关人员将有关部门准备逮捕黄的消息报告周恩来,周沉思良久,一声长叹,无以言复。(吴基民:《周恩来与上海灭门惨案》)

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白色恐怖年代,革命的极端性与残酷绝非未亲历者所能想象。在秘密行动中对叛徒不谙人事的无辜女儿做到手下留情,折射出严酷年代周恩来身上人道主义的难能可贵,但同时对救命恩人不能网开一面,却是铁的革命纪律所要求的决绝与无情的表现。这种决绝与无情是由于白色恐怖状态下的迫不得已,情或可原,在取得全国胜利的和平时代,对于有功于革命事业同时也有恩于自己的同志的蒙冤,噤如寒蝉,莫可奈何,又该如何解释呢?

中共党内周恩来素以最具人情味而为人称道,又以最讲原则而令人钦佩。而问题的症结恰恰也就在此。“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中共铁的组织纪律原则,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这一原则早已内化为周恩来坚定不移的信念,成为指引与规范其政治行为的准侧。黄慕兰为潘汉年案所牵连,而潘案为最高权力所钦点,因此,尽管周恩来明知黄为冤枉,但受到政治行为准则的指引与规范,也就是受到准则的限制与约束,(参见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不得不选择服从和维护最高权力,而对黄的冤情听之任之,视若等闲。这就是说,在服从和维护最高权力这一原则约束下,周恩来不得不放弃了对黄慕兰可能的救援。

在这里,我们接触到了一个重要的也是核心的政治命题,这就是,一个政权最强大的地方往往就是它最弱小的地方。(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其中的原理与人们常言一个人的长处往往就是他的短处有同工之妙。毛泽东曾将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的胜利归功于“三大法宝”,其中之首为“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归根结底就是铁一般的党的组织与纪律和高于一切的党的核心领导。这是中共在极为艰苦的环境下和较短的时间里能够崛起于20世纪的中国政治社会舞台,打败国民党,建立全国政权的原因所在,也是超越和压倒于其他政党的强大所在。然而,正是这铁一般的党的组织与纪律和高于一切的党的核心领导,在指引挥使它的成员在毫无条件地执行党的指令,英勇决绝地进行政治行动,而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时,也限制了党员自由意志的发展和独立思想的能力,约束甚至消解了党员乃人的人之常情。在进入和平年代,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之后这一情状更显突出。

以此为观照,刘少奇邓小平所表现出的对于罗瑞卿的态度问题则迎刃而解,原由亦昭然若揭。罗瑞卿突遭到整肃,刘邓内心并不认同,但却以默然的态度予以了接受,没有表示任何的异议,因为这同样是党的最高权力毛泽东做出的打倒决定。虽然刘邓与罗平时有着良好的私谊关系,对其工作也颇为赏识,也虽然明知毛的这一决定包含着错误,但受到政治行为准则的指引与规范,也就是受到限制与约束,在可能的仗义(直言与抵制)与服从(隐忍与执行)之间,选择了服从。“服从”这一政治行为准则起到了控制刘邓政治行为的作用,使其在服从最高权力的同时丧失了应有的正义和情义。此与周恩来对于黄案的态度如出一辙,几无二致,都是党的严格组织原则制约下的不由自主。

除此之外,另有一层历史因素,那就是建国以来刘少奇与毛泽东之间出现的思想分歧进入1960年代后开始呈现出尖锐的冲突态势,最近的一次冲突就发生在1965年的年初,毛泽东以邓小平和刘少奇不让他参加会议和在会上发言为由大发脾气,甚至对着刘少奇说出“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手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的威胁话。党内这种日趋激烈复杂的矛盾斗争使刘邓不会不感到一种沉重的政治压力,因此,对打倒罗瑞卿的认同,除了服从的表示之外,还有一种难以明言的向毛输诚以自保的意味。随着批罗斗争的深入,也随着文革序幕的拉启,刘邓的压力越来越大,自保的意识也就越来越强,仅是一般的表态已无济于事。于是,在罗瑞卿自杀而罪加一等时,刘邓表现出的冷漠态度与嘲讽言说,既是基于党内对蒙冤自杀视为“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这一残酷认识所做出的带有批判意味的条件反应,又是借机划清界限与撇清关系的切割表示。以疾言厉色和态度绝决来表明自己与被打倒者不同的立场,是党内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屡见不鲜的一贯做法,目的仍不出表现对上级的服从与紧跟。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由于党内严格的组织原则对党员政治行为的限制与约束(以及对毛泽东权威的畏惧),使得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这些高层领导在毛泽东做出打倒罗瑞卿这一错误决定时,没有做出应有的抵制行为,不由自主地选择服从并执行了这一决定,以导致罗瑞卿后来的不堪其辱跳楼自杀。这种严格组织原则制约下的不由自主所产生的政治行为,不仅令政治正义轻易蒙尘,使人道仁义倾于丧失,也为悲剧的发生打开了方便之门。

虽然罗瑞卿是被突然打倒,但其悲剧的发生却并非突如其来。回望历史,我们不幸地发现并可以肯定地说,在1940年代罗瑞卿妻子有违常情将自己来自遥远家乡的小脚母亲劝回故里,接受土改改造之时,在1950年代周恩来有违常理对有功于革命也有恩于自己的黄慕兰冤情袖手旁观之际,甚至在1959年庐山会议彭德怀遭批斗罗瑞卿不留情面的表现之中,决定罗瑞卿悲剧发生的因子就已经种下。我们进而不幸地发现,当刘少奇邓小平在上海会议上对打倒罗瑞卿不置一词,表示服从,在北京会议上对罗瑞卿自杀冷嘲热讽时,他们自己的被打倒已近在眼前,他们也就是在不自觉地为下一个更大悲剧的发生充当推手。这不能不让人想起一则流传甚广的西言:“起先他们屠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后来他们屠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依旧不说话;然后他们屠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为我说话了。”我们还有更为悲哀的发现,悲剧发生的历史逻辑链条并未因文革的结束而断裂,因一位具体的最高权力者的谢世而终结,到了1980年代,进入后文革时代,历史的逻辑链条仍在延续,因而悲剧仍有发生。极具警世意味的是,罗瑞卿、刘少奇等文革悲剧是由于政治行为者对最高权威的“服从”而导致,80年代末的悲剧恰恰就是因政治行为者对最高权威的“不服从”而产生。这看起来像是互为矛盾的悖论,却正好从正反两个面向向人们揭示了一个历史的真相——最高权力的无以撼动,而这一真相背后潜伏着一个人们极不愿意看到却又不得不承认的深刻又残酷的真理,这就是,一种无以撼动的最高权力,无论是“服从”还是“不服从”,最终都将导致一种历史悲剧的发生。

真理有时的确残酷,但它却让人们对一种现象的认识直抵现象的本质。无论是“服从”还是“不服从”无以撼动的最高权力,最终都将导致一种历史悲剧的发生,毫无疑问,无以撼动的最高权力就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那么,为避免悲剧发生的惟一办法就必须要对最高权力进行“撼动”,也就是进行约制。我们愿意从中国古训旁观者清的意义上援引美国研究中国文革问题的著名学者麦克法夸尔的一个深刻观察作为证明。麦氏在《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中论及罗瑞卿悲剧事件时敏锐地指出:“如果有一个理想的状况,让在场的与此事无关的政治局常委们——刘少奇、周恩来、人大委员长朱德元帅、邓小平团结起来,再加上彭真(即使级别与前几位不同,他的影响也相当大),告诉毛他们不赞同这样的诬陷,那么这就是理想的状况了。”“这是这群强有力的人物团结起来制约主席的最后机会”,“但是,他们放过了这个机会。”

政治局常委们没有正常行使职权对毛泽东的错误决定进行抵制,也就是最高权力没有得到约制,以至于放过了可以不让悲剧发生的“理想状态”这一历史机会,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之所以“理想状态”这一历史机会被放过,之所以常委们没有正常行使职权对毛泽东的错误决定进行抵制,没有对最高权力进行约制,是因为前已论及的党内严格的组织原则对党员政治行为的限制与约束所造致的结果。

历史不止一种选择,悲剧并非不可避免。要避免历史悲剧的发生,就必须对最高权力进行约制;对最高权力进行约制,就必须有足够的胆识与勇气对限制与约束党员政治行为的组织原则进行反思与改造。这是我们对罗瑞卿悲剧历史原因分析得出的最后结论,也是这一悲剧给我们留下的沉痛教训和深刻启示。

20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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