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卫平:崇山峻岭启示我们的思想——西方文学艺术中的生态伦理精神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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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  

  

对于西方文学艺术家来说,真正关注自然、找到一个与自然相持平的眼光,比起遥远的中国同行,要经过一个更为漫长的时期。这与以"希腊-希伯莱"为渊源的西方整个文化传统有关。即使这样,古希腊神话中对于自然的态度还是不能忽略而值得一提。在那里,自然是神衹的居所。一方面,自然充满了美和生机,有着金壁辉煌的海边,冲击着海岸的浪花阵阵,草地上盛开着艳丽的花朵,牛群在远处的某个地方吃着青草,仙女们在这样的美景中嬉戏、玩耍,阿革诺国王的女儿欧罗巴(后来收容她的地方便以她的名字命名),正是在这样的温柔姣好的场景中出场的;另一方面,自然也意味着一股强大的不可控制的力量,被用来表达强烈的愤怒、复仇、惩罚等,如海神波塞冬邀请了所有的河川来淹没田地和草原,并用自己的三叉戟撞击大地,这就代表了一种可怕的意志。但在这样的描述中,至少人们是直接面对自然、用自己的直观去接受和了解自然。遗憾的是,在其后差不多两千多年内,自然被当做一个不受信任的对象遭到排斥,在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文学艺术作品中,自然的形象基本上是缺席的。即使出现,也往往作为某种非同寻常的破坏性的、超自然的邪恶力量,如在民间故事或者莎士比亚的某部戏剧如《麦克白》中。

  

在新教精神鼓励下的十七世纪荷兰画家,对于画那种很长时间摆出一个姿势的肖像画感到厌倦,大胆地把目光投向自然,独树一帜地将风景画发展为一个独立的画种,从视觉上开始引进对于自然的关注和爱好。其中大海及与大海一道出现的波浪、云彩、天空、帆船等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壮观的描绘,包括饱经风霜的树木、林木丛生的沙丘、奔腾不息的小溪等,以及一些大量的日常生活景象如乡间月夜、风车、土坡等,成为画家们热心的题材。这批奇妙的作品,对于日后人们培养起对于自然的审美眼光,发挥着巨大的启蒙作用。

  

"回归自然"作为一个响亮的口号,是法国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卢梭(1712--1778)提出的。此时正值工业革命初期,西方人在科学技术上所取的的进展使得人们集体私欲急剧膨胀,自然正在沦为成为人们掠夺的对象;而对于理性的一味崇拜(包括传统的古典主义和新兴的启蒙主义)使得人在自然面前抱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将自然当作低于人类、从属于人类的某个对象。卢梭的这种对待自然的立场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在分析了当时人类社会的种种弊病之后,他提倡回到某种原始社会状态,其中包括回到素朴的人性和素朴的自然。他本人经常在在瑞士和欧洲其他地方的乡间、湖畔及崇山峻岭之间只身旅行,沿途记下了所见的旖旎风光,在文艺界、思想界带来了一股完全是清新之风和激动人心的气氛。一时间,"自然"成为文学艺术家热衷的话题,在他们的作品中描写"自然"蔚然成风,随处充满了发现自然、重新肯定自然的欣悦和新鲜感,这正是由被称之为"浪漫主义运动"所代表和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她掀开了西方人认识和恰当地对待自然全新的一页。"自然"由此正式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一发而不可收--对于自然的关注和种种描绘成为文学艺术作品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和吸引人的原因,被认为是从事创造的人们灵感的来源,并由此激发了整个社会一般人们对于自然普遍的爱好和关注。

  

浪漫主义文艺运动于十八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中期席卷欧洲,在文学、音乐、绘画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当然,其精神内核最早出现在文学尤其是诗歌中。由于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传统不一样,英国、德国、法国的浪漫主义色彩也大不相同。而且因为浪漫主义精神本身推崇个性,所以,不同的诗人、艺术家风格迥异,他们笔下的自然呈现出多种面貌。我们可以分别来谈。

1、英国浪漫派笔下的"自然"

美国诗人、散文作家爱默生曾经两次访问华滋华斯(1770--1850),希求从他那里得到启发,寻求思想的出路。他对华滋华斯的印象包括:"他坚持真理的纯朴精神值得尊敬。"这种纯朴也得自于华滋华斯始终过着一种非常接近中国古典诗人的那种平静的田园生活。虽然那个著名的浪漫派宣言:"诗是一切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是他提出的,但这个天性谨慎的人实际上对自己内心是否拥有澎湃的激情可资供养自己的灵感不太在意,却把目光转向外部,转向身边的自然,尤其是自然中的诗意。与另外一些在自然中寻求超自然诗意的诗人不同的是,华滋华斯擅长赋予那些最普通、最常见的情景以不寻常的、全新的色彩,以此唤醒人们对自然的敏感,去留心平淡外表下未曾发现的新奇的美。他歌?quot;云雀"、"夜莺"、"水鸟"、"画眉",吟咏"紫杉树"、"荆树""岩石上的樱草"、"小支流"以及"从山后吹来的一阵大风",在诗人的笔下,这些事物或景色由于刚刚被发现而拥有了一种流光溢彩的美。在这首名为《作于一个出奇壮观而美丽的傍晚》的诗中他写道:

一切都毫无声响,只一片

深沉而庄严的和谐一致

散布于山崖之中的谷间,

弥漫林间的空地。

遥远的景象移到了眼前,

这是因为那射来的光线

有着魔力,它能把照到的

一切染上宝石般的色泽!

在我敏锐清晰的眼光里,

牛群漫步在这边山坡上,

一架架鹿角在那里闪光,

羊群穿着镀金的衣。!

这是你紫薇黄昏的静谧时分! ( 黄杲 译,这里有一个字是"火"字旁,右边是一"斤",我的词典里查不到这个字。)

与仅仅是寄情于山水、把自己的感情投射于眼前景色不一样的是,华滋华斯在自然面前屏声静气的虔敬中包含了一种深深的感激,感到自己是被赋予的,是接受着自然的无限恩惠,是被带到这样的美景面前而情不自禁地发出赞美,乃至感到这是一?quot;特殊的恩典":

……,从欢乐

引向欢乐;因为她能够赋予

我们深藏的心智以活力,留给

我们宁静而优美的印象,以崇高的

思想滋养我们。 (《丁登寺》,汪剑钊译)

在另一首名为《写于早春的诗句》中,华滋华斯描写了早春时节各种鸟雀欢快地啼叫,它们"跳跃嬉戏","动作哪怕再微细,看来也都带着极大的欢?quot;,以及"每一朵鲜花/对自己吸的空气都很喜欢"、"带嫩芽的枝梢也有着快乐"。在享受如此和谐的自然景象时,某种悲哀的心情开始袭上诗人的心头,诗人不止一次扪心自问"想起那问题就心疼:人把自己同类变成了什么?"(黄杲 译)

今天已经很难想象,肯定自然和重新发现自然,在当时是一场全新的革命,诗人们需要不断地和传统的偏见作斗争,卸除古典主义加在自然身上的桎梏。骚塞1774--1843)在长诗《圣女贞德》中,写到女主人公在回答教士所说:"自然只能把你引向罪恶"时,她针锋相对地回答:

……不,神父,不!

把人们引向罪恶的不是自然;

自然是完全的恩惠,完全是爱,

完全是美! (徐式谷译)

以"真"为"美"的济慈(1795--1821),将仅仅在古代题材中寻求灵感的古典主义称之为一个"由浮华和蒙昧培育出的派系",他以一种特有的率真惊呼道:"美都苏醒了":

…… 啊,你们的灵魂何其阴郁!

天空的风在劲吹,凝聚的海涛在翻滚而一望无际,

但你们却视而不见,毫不留意。碧空如洗

袒露着它永恒的胸怀,夏夜的露滴

在静悄悄的凝结,为了使清晨更显得珍奇;

'美'都苏醒了!何以你们仍在睡梦中双目紧闭?" (徐式谷译)

相比较而言,柯勒律支(1772--1834)和雪莱(1792--1822)则属于另外一类。在面对自然景色时,他们更倾向于越过表面的现实深入到其内在的精神中去,通过一种灵性的眼睛而非肉眼看到自然的超验的一面。在他们眼中,能够直观到的自然事物正是通往看不见的灵性世界的一个入口,是从灵性的世界中升起的。柯勒律支在《沮丧》一首诗中写道:

啊,一道光,一片壮丽的景观,

一朵美丽而灿烂的云,

一定是从灵魂中升起。 (李今译)

同样,雪莱被称之为"耽于先验幻想"的诗人,他所写的是"气象诗"、"宇宙诗"。他的灵感不是来自于恬静的田园景象,而更多地来自宏伟和遥远的事物,来自大自然奇异和庞大的力量:海洋、森林、天体、流星、云或强劲的风。在他看来,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之外,布满了闪闪发光的精灵,因而它们是火热的、运动不息和巨大变化的。他诗歌的努力是加入这个波动汹涌的宇宙的节奏。借助于"云"的自由和飞舞流动的气势,他写道:

从地角到地角,仿佛宏伟的长桥,

跨越海的汹涌波涛,

我高悬空中,似不透阳光的屋顶,

巍峨的柱石是崇山峻岭。

我挟带着冰雪、飓风、炽热的焰火,

穿越过壮丽的凯旋门拱,

这时,大气的威力挽曳着我的车座,

门拱是气象万千的彩虹。 (《云》 江枫译)

人们更为熟悉的那首《给云雀》的开头,雪莱以热烈赞美的口吻和无比的惊奇写道:

祝你长生,欢快的精灵!

谁说你是只飞禽?

你从天庭,或它的近处,

倾泻你整个的心,

无须琢磨,便发出丰盛的乐音。

你从大地一跃而起,

往上飞翔又飞翔,

有如一团火云,在蓝天

平展着你的翅膀,

你不歇地边唱边飞,边飞边唱。 (查良铮译)

一只在头顶上啼叫的鸟儿,在诗人的眼中,正是那不可思议的"欢快的精灵",它来自"天庭"或天庭的"近处","飞翔又飞翔,/有如一团火云",由它发出的声音是"丰盛的音乐",直泻人们的心灵?quot;鸟也好,精灵也好,说吧:/什么是你的思绪?/ 我不曾听过对爱情/ 或对酒的赞誉,/迸出象你这样神圣的一串狂喜。"

2、德国浪漫派笔下的"自然"

歌德(1749--1832)不算是德国浪漫派运动的成员,而且他对后来浪漫派的所作所为颇为不满,但在描写自然的问题上,歌德无疑开一代之风气之先。在那本风靡欧洲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中,"自然"被看作一个经造物之手的"大宇宙","种种不可测知的力量在地球深处彼此发生作用","每一粒尘埃由他赋予生命",而人只是其中的"小宇宙","小宇宙"聆听着"大宇宙"的声息,映射着"大宇?quot;的真理,并愿将自身有限的生命融入无限的宇宙中去。

……这一切我全摄入温暖的心头,觉得自己在充溢的丰裕之中飘飘欲仙,无穷世界的壮丽景象活生生地在我心灵上浮动。峥嵘的山岭环绕着我,悬崖躺在我的面前,瀑布奔腾直下,河水在我的下面流淌,树木和山岭都发出回响;我看见种种不可测知的力量在地球深处彼此发生作用,互相创造,我又看见地面上和天空底下蜂拥着无数千姿百态的生物。芸芸众生以千差万别的形体栖息其间,人类图谋安全,聚居小屋中,自营巢穴,却自以为统治着这广阔的世界!可怜的傻子!因为你自己这么渺小,便把世间的万物也看得微不足道。--从难以到达的深山,横越人迹不到的荒漠,直到如今无人知晓的海洋的尽头,永恒的造物主的精神到处传播,每一粒尘埃都由他赋予生命,都怡然自乐。--哦,那时候,,我常常朝思暮想,但愿自己像头顶上飞过的仙鹤,长着一双翅膀,飞往无边的大海的彼岸,从泡沫涌现的'无穷'的杯中饮取充溢着欢乐的生命佳酿,想让我胸中受到限制的力量也感到他的点滴福祉,哪怕只有一瞬间也好,是他出于自身并通过自身创造了一切。 (候浚吉译)

从我们这个遥远的立场来看,歌德身上的泛神论精神在他的其他德国同行那里是一脉相承的,只是那些被称之为浪漫派的作家如施莱格尔、蒂克、诺瓦利斯等人,在精神气质上不如歌德那样磅礴和包容万象,但他们也提供了描写自然的另外一道风景。

  

德国浪漫派与自然的关系来自这样两个源泉:一、谢林(1775--1854)自然学说。哲学家谢林把自然也说成是"绝对"精神的体现,和人们的意识源自同一个东西。在他看来,自然是看得见的精神,精神是看不见的自然。这个理论给他的浪漫派同龄人极大的鼓舞和启发。二、民间传说。"浪漫的"("Romantic")这个词本身来自"罗曼司"("Romance")这样一种起源于中世纪初的民间文学文体,它用非拉丁语的地方语言写成,主人公是那些征战和冒险的骑士,他们穿行于神秘的古堡、森林、群山和原野之中。这种来自民间的想象力往往把自然当作一个布满了精灵、妖怪、巫婆及巫术盛行的地方。德国浪漫派对这种东西深深迷恋。现在仍为人们广为阅读的《格林童话》正是这个时期被挖掘整理的。他们当中的重要作家之一作家霍夫曼(1776--1822)写过不少"志异小说",其中各种魔力通过自然发挥着不可思议的作用。大学生安泽穆看到头顶上的树叶中盘绕着"泛着金光的三条小蛇,在枝叶之间上下攀援着、嬉戏着,飞快地穿来穿去,动个不停,看上去,接骨木树的浓密的枝叶里仿佛给撒进了千百颗璀璨晶莹的绿宝石。"当他的眼睛和其中的一条小蛇"深蓝色"的眼睛相遇时,他"全身好像遭到了电击一样,四肢颤栗,心房突突地跳着"。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那颗接骨木树抖动着身子说道:"'你躺在我的荫影下闻着我的芳香,可是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当香气为爱情所点燃的时候,它就是我的语言。'晚风从旁边吹过,说道:"我抚弄着你的两鬓,可是你听不懂说我的话。当气流为爱情所点燃的时候,就是我的语言。'太阳的光辉冲破苍茫雾霭,似乎也在说:'我让你沐浴在我金色的光焰里,可是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当光焰为爱情所点燃的时候,它就是我的语言。"(《金罐》,朱雁冰译)接着大学生在这条小蛇的引导下进入了一个奇异的世界,小蛇原来是魔术师的女儿,最后和大学生结为伉俪。这样一个美丽而光怪陆离的故事,在想象力方面染上了许多民间色彩。

  

蒂克(1773--1853)那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法郎茨·斯特恩巴尔特》,叙述了一位十六世纪的青年画家漫游意大利的经历,在塑造人物和编织情节方面被认为是失败的,但其中关于自然的描写却是令人难忘的,他"发明"了一种被称之为"蒂克式"的景色,尤其代表了德国浪漫派的某些精神特点。丹麦批评家勃兰兑斯(1842--1927)写道:"他们发现在自然蛮荒状态中,或者当它在他们身上引起模糊的恐怖感的时候,才是最美的。黑暗和峡谷的幽暗,使心灵为之毛骨悚然、惊惶失措的孤寂,正是浪漫主义的爱好所在,而蒂克的圆月一成不变地照耀在这些景色之上,宛如舞台上一个用油纸剪成的、背后放着一盏灯笼的假月亮?quot;小说中那位游历的画家斯特恩巴尔特穿着所有骑士们穿的那种"黄色的号衣",区别在于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月光骑士"。他的"月光曲"是这样的:

树林后面像震颤的火焰,

山岭上照耀着一片金黄,

绿色灌木将闪闪发光的头颅

诚挚地垂在一起沙沙作响。

波浪啊,你可为团圜明月的亲切脸庞

给我们涌现出一个映像?

树枝看到它,欢快地摇动着,

将枝桠伸向了魔光。

精灵开始跳跃在波浪上,

夜花叮叮当当地开放,

夜莺在浓密的树林中醒来,

诗意地谈述着她的梦想,

声调像耀眼的光线向下流着,

在山坡上发出了回响。 (刘半九译)

这几乎是德国浪漫派的一部"袖珍词典"了:"树林后面震颤的火焰"、头部"闪闪发光"的灌木(它们垂向一处)、给圆月一个清晰形象的波浪、在浪花上跳跃的精灵,还有"夜花"和"夜莺"。显然这里有来自民间传统的某些神秘性的东西。除此而外,德国传统文化中更多地用"心灵"而不是"眼睛"与外部事相"遭遇",在这里也体现得很充分。蒂克还自造了一个词为"Waldeinsamkeit",直译为"森林间的孤寂",诗人的心灵仿佛是向这个"森林间的孤寂"发出颤抖的呼喊,然后再倾听孤寂的森林把颤抖的回声反传过来。也许海德格尔从这里继承了那种"孤寂"的心情,他的表述是"林中空地"。

  

德国浪漫派的另一位重要人物诺瓦利斯(1772--1801),他将自己看作是"纯精神性的使徒",于是"幻想"、寻求超验的感觉便成了他的精神生活的标志。最适合幻想的地方当然是夜间,他写过著名的《夜颂》:"我转而沉入神圣的、不可言传的、神秘的夜。世界在远方,仿佛陷进了深邃的墓穴:它的处所荒凉而孤寂。胸口吹拂着深沉的忧伤……""蓝花"可以说是这位耽于幻想的骑士给自己佩戴的"徽号"。在他的小说《卢德琴》中,主人公海因里希在梦中预感到他的诗人生涯将带来的隐秘的幸福,并看到他所爱的对象以一朵罕见的蓝花的形象而出现。于是他出门寻求他的目标。而"蓝花"同时又拥有多个化身。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有了这样的幻觉:这就是他要寻找的对象,但每次的情况都是--一旦就要采摘得到,"蓝花"便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带走了。最初它是作为少女马蒂尔德的形象而出现的,但少女后来被淹死了。经过其他一系列复杂的努力之后,结局是"海因里希摘取了蓝花,把马蒂尔德从拘禁她的咒语中解救了出来,但是她又从他手里消失了。""蓝花"仅仅是个象征,意味着一个孤独憔悴的心灵渴望得到的东西。心灵的无限向往于有限的事物("蓝花")身上得到了体现。这样一个过分紧张热烈的心灵最终的归宿在哪里?只是在自然恬静和美的怀抱中。"草木是土地上最直率的语言;每片新叶,每朵奇葩,都是一个力图表现的秘密,而这秘密正因为它由于爱情和欢乐,既不能移动也不能讲话,于是也变成一株哑默的、宁静的植物。如果一个人在孤寂中遇到这样的花朵,不是会感到一切奂然改观吗?quot;(刘半九译)

3、法国浪漫派笔下的"自然"

当那些古代骑士游历四方,只身骑马穿行在森林、原野、古堡之间时,所经历的旖旎风光也是光怪陆离的奇异风景,是此前的人们闻所未闻的。因而,"浪漫的"一词还包含这样的含义:"陌异的"。所面临的自然景观可能是冷僻的、荒凉的、原始的,也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尘世的喧嚣,是一个幽深、幽静的去处。《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之五的开头,当卢梭写道:"比埃纳湖边的岩石和树木离水更近,也显得比日内瓦湖荒野些,浪漫色彩也浓些",就是在"荒疏"、"陌异"的意义上使用"浪漫"这个词。他1765年在瑞士境内的这个湖中的圣皮埃尔小岛上居住时,这么一个地方几乎无人知晓。(当然,它后来成为更年轻的一代浪漫主义者朝圣之地。)卢梭眼中的"自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所谓"文明"相对立的,是比较怪异、陡峭、惊险的那一种,在这样的自然面前,人们会获得一种不同于已往的全新体验。在《忏悔录》(第一卷)中他写道:

一个平原,不管那儿多么美丽,在我看来决不是美丽的地方。我所需要的是激流、巉岩、苍翠的松衫、幽暗的树林、高山、崎岖的山路以及在我两侧使我感到心惊胆战的深谷。……我是非常喜欢这种晕眩的。我紧紧地伏在栏杆上俯身下望,就这样站了好几个钟头,不时地望着蓝色的涧水和水中激起的泡沫,听着那汹涌澎湃的激流的吼叫声,在我脚下一百土瓦兹的地方,在山岩树丛之间,乌鸦和鸷鸟飞来飞去,它们的啼叫声和水流声相互交织在一起。

(黎星译)

卢梭对于奇异、怪诞的自然的兴趣,以及这种蛮荒的自然在人们心中引起的陌异心情,大大地影响了他的后继者。因此,在法国浪漫派那里?quot;自然"的概念是和某种"远方"、"野性"、五光十色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在遥远他乡的"异国风光"、"异国情调"中,这种特色体现得更加充分。夏多布里昂(1764--1848)的《阿达拉》,就是以美国一个印第安民族的原始部落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从欧洲去的"自委于野蛮世界的文明人"和一个土著女孩阿达拉之间的悲剧爱情,其中以华丽的辞藻、夸张铺陈的笔调描写展示了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北美洲异域景观。从小说的一开始,作者就声称:在密西西比河的两岸,"呈现出一幅奇异的风景";"在自然界中,优雅和壮丽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情节的发展,酋长的女儿阿达拉带着被处死刑的白人战俘在原始森林中逃命,大自然不可思议的奇诡、浓郁、瑰丽也随之一一呈现: 在骄阳似火当中,我们经常在雪松的苔藓底下寻觅遮阴之处。差不多所有的佛罗里达的树木,特别是雪松和绿橡,从它们的枝桠到根部都被一层白色的苔藓掩盖着。月明之夜,当你在光秃秃的旷野上瞥见一株伶伶仃仃的冬青檞,披着这种苔藓的帷幔时,你便会以为看到一个鬼怪在身后拖着长长的轻纱。大白天时的景象跟晚上的同样可以入画。绿鹦鹉、蓝松鸭、蜂鸟、蝴蝶及闪光的蝇蚋群起而至,悬挂在苔藓之上,给人的印象就是欧洲的工匠一张纯白的羊毛毯上绣出了色彩艳丽的昆虫和雀鸟。

我们就在这些由圣灵准备下的,令人可喜的客栈的绿荫下歇息。罡风从天而降,振撼着硕大无朋的雪松,连带建筑在枝柯上的空中楼阁,雀鸟及在浓荫中入睡得行旅者也一起漂浮着。千种哀叹的声音从摇动着的广厦的回廊及拱门间发出。欧陆旧世界的奇观可万万比拟不了这个莽漠中的伟构。

这么一个充满了哗响和色彩的"自然",远在人们已有的生活和视野之外,它甚至像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壮丽景观,在它面前令人感到震惊和怖吓;但在承纳这样的景象时,人们感到自身人性从未有过的洞开,感到自身存在的界限在经过剧?quot;摇撼"之后而扩展和壮大。浪漫主义正是有这种精神上不断生长的特点,在这里是通过"洞悉"雄伟的自然景观和体验自然所呈现的伟大的力量来实现的。当主人公的旅程进一步遇到危机时,大自然也做出了相应的回应:

夜色渐浓,云阵低垂逼近林荫。云表撕裂了,闪电以火焰划出了一个转瞬即逝的菱形。狂飚从西方汹汹而来。云层翻滚,林梢低伏,天门乍开乍阖,只见云隙后,天外有天,远方原野一片通红。多么怵目惊心而又瑰伟壮丽的奇观!霹雳一声,树林熊熊地燃着了,烈火像彗尾般伸展开来。烟柱闪着火星上冲霄汉;燹火盈野,云际霹雷直往尘世倾斜。……在这浩瀚的混沌世界当中,升起了庞杂的天籁:有狂风肆虐声,有猛兽嘶叫声,有火燎必剥声,也有闪电不断落到河里熄灭时的呼嘘声。(文笑尘译) 在这种风气影响下,完全是巴黎人气质的斯达尔夫人(1766--1817)在小说《柯丽娜》中,也情不自禁地写起了意大利的风景,女主人公柯丽娜的性格和这个多火山地区绚丽的色彩是协调的:那不勒斯海湾的景色--在靠近陆地的地方,海水呈深蓝色,而稍远一点,则像荷马说的是"酒的颜色";那里的天空之所以特别明朗,是因为在更上方的蓝色下面,有着一层白色的亮光;在绿树覆盖的群山中,不时露出火山的洞口;而在离翻滚的熔岩向空中冒着浓烟不远的地方,就是茂盛的田野,一片片红色的罂粟花、大蓝花及齐腰深的浓密的杂草,就是把它们一夜之间割掉,一眼之间它们又回重新生长出来。

  

雨果(1802--1885)也曾把他炽热的目光投向了异域的远方。他有一本诗集《东方集》,展现了一个既野蛮又美丽、既飘散着美妙的乐声又处处充满恶作剧的场所。在力图接近他的描述对象--土耳其人的努力中,他甚至采用土耳其人的那些乱力怪神的想象,甚至韵律上也接近土耳其人音乐的旋律。与已往人们描述的东方不一样的是,他把恐怖、痛苦、丑恶也带了进来:火焰正旺的沙漠、北极的冰山、在夜间使船只沉没的海洋等,当然最后他不忘了说,所有这一切构成了苍茫宇宙中的一颗渺小的星。他发出的最有力的挑战是?quot;美"和"丑"并置起来加以对照:《巴黎圣母院》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外表美丽而内心狂野的女性,而敲钟人加西莫多正好相反--内心温柔而外表丑陋,他的这个理论恰好是从千姿百态而又强烈对比的大自然中得到启发和支持:"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性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后面,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柳鸣九译)

  

被称为法国浪漫主义四大诗人之一的维尼(1797--1863)有一首诗叫做《狼之死》,时常被人们提起。写的是在一个乱云飞渡的月夜,月?quot;火红火红"的,"我们"几个人在"参差高低的灌木丛"中穿行打猎。这一行人发现了一串留下不久的狼爪,说明一对大狼和两支小狼刚刚离开,于是他们找到了它们的窝穴。经过一阵野蛮的搏斗,那头公狼倒地身亡,但它明知必死无疑,神情却异常冷峻,"阖上一双大眼睛,到死都不哼一声。"此时诗中的叙述者陷入了"冥想":要不要继续追逐母狼和小狼?她们肯定就在这附近不远,原本想等来公狼一起逃亡;而母狼始终守在一边,其原因是她要保护幼狼。在狼们的坚忍不屈面前,诗人感叹道:"呜呼!人类枉有这样崇高的名字,/我为人类的渺小感到无比的羞耻。"(李恒基译)

4、文学艺术领域中的生态伦理精神

即使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才出现的浪漫主义精神,也是从西方整个文化、精神传统中生长出来的,带有它们的全部特色。可以说,这之后一直到二十世纪的西方文学艺术作品中所出现的"自然",尽管同样采取尊重和推崇的态度,但和中国文化传统中形成的对待自然的视角还是很不一样。这里正好用得着韦伯的"价值多神论"的立场:虽然看待自然的视角不一样,但丝毫不妨碍同样从中发展出所需要的生态伦理的(及其支持和相关的)精神。

  

总的来说,在西方文学艺术家的笔下,"自然"是一个有其"自身意志"的存在,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有其自己存在的理由、根据和内核。

  

换句话说,自然是另外一个世界,是有别于人类、相异于人类的"独立"存在。人们是"面对"和"注视"自然,而不是直接处于自然之中,与自然合一或等同。有一个英文词很能说明这种情况:" perceptive"(名词为"perception"),这个词基本含义为"感觉得到的"、"可理解的"、"洞察"或"洞见"的,在面对自然时,这样一种视角意味着人类用自己的眼光深入到自然中去,穿透自然的内部,探测其深不可测的存在的秘密,将一个未知的世界打开、敞开,使其从内部得到呈现。不管是英国浪漫主义者如华滋华斯面对自然发出的由衷的虔敬、赞美和感激,还是德国浪漫主义者在自然面前表现出来的浓郁的泛神论精神,以及法国浪漫主义者对遥远、陌异、奇特的自然的憧憬,都体现了这种将"自然"视为"他者"("otherness")的立场。这一点,也明显区别中国古人"移远就近"的对待自然的态度。

美国诗人惠特曼(1819--1892)直接歌唱道:"每一种东西的存在都为着它的自身和属它所有的一切":

我相信这些带翅膀的生物都有其目的性,

也承认那红的,黄的,白的颜色都能使我激动,

我认为这绿的,紫的和球状花冠都各有深意,

我更不因为鳖只是鳖而说它是无价值的东西,

树林中的樫鸟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但我仍觉它唱得很美丽,

栗色马的一瞥,也使我羞愧于自己的愚拙。

(《自己之歌》 楚图南译)

另一位美国诗人史蒂文斯(1879--1955)在他著名的《观看乌鸦的十三种方式》诗中的前两首是这样的:

1

二十座覆盖着雪的山岭之间

唯一移动的

是乌鸦的眼睛。

2

我有三颗心,

就像一棵树上

停着三只乌鸦。 (灵石译)

面对"二十座覆盖着雪的山岭",当一切都沉寂无声时,诗人也终止了自己内心的喧哗和任何声响,他让自己也成为寂静的风景的一部分,此时唯一存在的是移动的"乌鸦的眼睛",他宁愿运用这双唯一的眼睛来观看世界:"我有三颗心",这是想象乌鸦有"三颗心",因为它们总是以三个一组停留在树丫上,它们互相之间如此相象就好像一只乌鸦分作三处。同样,在《雪人》一首诗中他写道: 人必须用冬天的心境

去注视冰霜和覆着白雪的

松树的枝桠;

必须冻过很久

才能看到挂满冰的刺柏,

和远处一月的阳光里 (灵石译)

"用冬天的心境/去注视"是把自己置换为一个"他者"的立场,是走到对方的位置上去,和原来的自己相并置和对峙。这些来自对面的事物存在于人类世界之外,甚至不理会、不听从人类的意志或心愿。史蒂文斯另有一首诗的题目直接叫做《纯粹的存在》,"心灵尽头的棕榈,/ 在最后的思想之外,升起 /在青铜色的背景中 /一只金色羽毛的鸟/ 在棕榈树上歌唱。没有人的意义,/没有人的情感,不可解的歌。"(灵石译)

  

将鸟儿看作在"最后的思想之外,升起"的灵物,如此将自然当作她自身的存在,承认万物有其自身存在的原因,极有可能发展出一种对待自然真正平等的眼光,而不以人类的意志、意欲去取代自然及其万物的意志、意欲。

  

当然,"自然"及其万物的"意志"并非是不可接近的"深渊",只能往里面投以疑惑的一瞥;或者仅仅是与人相对抗的,阻碍人的意志的;作为有生命的存在,自然界事物的律动之所以能够被感受得到,是因为它们处于和人类生命的律动相联系、相匹配、相一致的状态,不同的生命来自同样的源泉,得自同样的馈赠。画家凡高(1853--1890)的传记作者欧文·斯通在阐释凡高的艺术精神、凡高对待自然的态度时,写过这样一段:

在这儿,高更。促使庄稼向上长的田地,在深谷中奔流的水,葡萄的汁液和仿佛从一个男人身上流过的他的一生,这一切都是一回事,是同一种东西。生活中唯一的一致就在于节奏的一致。我们大家,人、苹果、深谷、耕地、庄稼地里的小车、房子、马和太阳,全都随着这个节奏跳舞。造就你高更的东西,明天将从葡萄里榨出来,因为你和葡萄是一回事。当我画一个在田里干活的农民时,我希望人们感觉到农民就像庄稼那样正在向下融汇到土壤里面,而土壤也向上融汇到农民身上。我希望人们感觉到太阳正注入到农民、土地、庄稼、犁和马的内部,恰如他们反过来又注入到太阳里面一样。当你开始感觉到世间万物运动的这一普遍的节奏时,你才算开始懂得了生活。(常涛译)

在这里,土壤、庄稼、苹果、人、马和太阳、葡萄和葡萄里流出的汁液、深谷和深谷中奔流的水,被放在同一个"节奏"之内,也就是说,他(它)们同处于一个生生不息的大宇宙、大秩序中,以各自不同的身份分享着同样的本质--造就一个叫做高更的人的东西和造就一粒葡萄的东西是同一种东西;并且他(它)们之间还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互相交流着--在田地里干活的农民与他所站立的土地之间正在发生一种能量的"融汇";而那个向天地万物倾注光和热的太阳,也正在把天下万物的活力及不同的色彩吸收到自己内部去。

  

在这样一个循环而生生不息的大秩序中,人类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像前面歌德说的"小宇宙"和"大宇宙"所描述的那样互为映照、互相依存、互为交换能量,其中每件事物、各个物种为它们自身而存在,它们互相之间于无穷、无限的差异之中相邻而居。对于人类来说,面对全部陌异的、新鲜的、千姿百态的自然,观看它们不同的动静和发出的不同声响的自然事物,是对于自身已有的思想、心灵的一个超越,是对于自己既定的存在界限的一次扩展和提升。在这里,人们在自然面前驻足、倾听和发出赞叹,尊重自然事物为它自己设定的界限和空间,也是尊重人们自身、为自己准备下丰富的和富有灵性的空间。美国诗人弗罗斯特(1874--1963)在一首名为《树的声音》的诗中写道:

树让我感到惊奇。

为什么我们能够忍受

它们无休止的喧闹

在自家门口

而其他声音却受不了?

每天我们与其耳鬓厮磨

直到心神纷乱

但又将欢乐凝聚在那上面

也染上了倾听的神气 (《树声》 崔卫平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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