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岱:《侏儒》(节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1 次 更新时间:2012-08-1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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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岱 (进入专栏)  

长篇小说"精神隧道"三部曲之一

《侏儒》(节选)

金岱著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9年出版,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5月再版

每一个自以为已是大人的人呀,你真的站立了吗?

我们的《独立宣言》应该从这一句话开始。

--题记

卷一

1

火车还有一刻钟进站。

靠近站台的两道铁轨中间,有一个高出地面一米多的水龙头在莫名其妙地哗哗流水;铁轨在初秋的烈日下安静地并排躺着,刺目地忽闪着,旋转着向无穷无尽的远方延伸而去……

文仲蹲在站台走廊的一根柱子脚下,茫然地望着流水和铁轨。他觉得他们的等待也是无穷无尽的。他们足足提早了四十分钟进站,那时还没有一个接这趟车的人,现在才零零落落来了一些。他闷热、烦躁,不知这么白白地耗费时间是为了什么,他有很多事要做,明天要参加一个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会议,他得准备准备呀。他本不想来的,想向岳父大人告假求饶,但犹豫了好久,还是来了。他其实也知道,根本用不着犹豫,像这样重大的家务活动,他是不可能抗拒的。

他的内弟小毛躲得远远的,倚在一个花台子上,叠着脚,抖着腿,拨拉着那时常掉下来遮住眼睛的一头长发,百无聊赖地盯视着过来往去的姑娘们,特别是穿超短裙的,或者是穿短裤的。小毛说了,今年姑娘们流行齐腿根的西装短裤。

只有老丈人在紧张地踱来踱去,一脸怒气冲冲而无可奈何的神色。他不知道拿手中的那束花怎么办才好。一位花甲老人和一束夺目的鲜花凑在一起,确实有点滑稽。小刚刚这一跤摔得真不是时候,可坏了老爷子的大事,本来该是小刚刚站在这里,抱着花儿,等火车一到,就由小刚刚献给尊贵的客人的。那该多么庄严、热闹、亲切,像回事儿呀!他妈不知给他擦了万花油没有,这一跤摔得可不轻,把脚踝扭了,他欢蹦乱跳地直往门外冲,想第一个窜到汽车里揿喇叭玩,不知怎么就噗哧一下摔倒了,接着便大哭不止,只好留在家里了。对于老丈人来说,这真是一个灾难性的打击,缺了小刚刚,他的迎宾团简直就溃不成军了。为这次"迎宾",老爷子可花了不少心血,早半个月他就开始激动了,忙碌了,又是准备酒菜,又是借小汽车,又是打听花儿的行情(他从来没有买过花儿,这回不知怎么别出心裁地想出了这个主意),又是喝令女儿、女婿、儿子、老伴儿一律请假一天,然后他带领全家所有男人,从老到小,浩浩荡荡奔赴火车站,只遗憾没有仪仗队、红地毯和载歌载舞夹道欢迎的群众。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接待还是应该算做"国宾"规格的,从老丈人那不可一世的气色上可以看出来他一定是这么认为的。可惜小刚刚,小刚刚没来,花儿没人献了,这可是老爷子心目中最要紧的仪式之一呀!老爷子心里放不下这件事,况且花儿已经买了,他想叫儿子完成这个任务,小毛死也不肯,跑得远远的。既然儿子不肯,便也不好叫女婿了。所以老丈人揣着花儿在怀里,像揣着一把火。随着接车的人愈来愈多,他的花儿也愈来愈扎眼了:一个矮小的、满脸皱纹的老头,大热天,穿得笔挺(只可惜风纪扣没扣,亚麻色的衬衣领子有一个角居然翘到了中山装领子外面),捧一束鲜花--莫不是老新郎吧--人们也许要这样想的。老丈人无疑是感到身后左右的目光,也越来越不自在了,他把手反到背后去,大概是想让花儿隐在身后,眼不见为净嘛!可是他一走动,那些花朵便一晃一晃地敲打在他背脊上,叫他很不受用,于是他又把花儿移回胸前,揣在怀里了。

老排长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文仲其实是很熟悉老排长的,熟得就和家里人一样。可以这么说吧,老排长就是他们家中的一员。文仲不记得他们家有任何重大的事情不是经过与老排长商量而最后决策的。只是他很少来,至少文仲到这家后没见过他,但是他感觉得到他,无时无刻、无所不在地感觉得到。因为老丈人是经常去的,他跑的那班长途正是途经高县的,他总是带着他的重大家事,他的苦恼和犹豫去老排长那儿谈心,而回来后他就变得坚定和果断了。他们的关系,正如俗话说的,是"割头换颈"的兄弟般的友谊。据说他们是在朝鲜战场上认识的,都是汽车兵,老丈人是老排长排里的战士,他救过这位排长的命,他们变成了生死之交。战争结束后,老丈人回到省城,在运输局里继续开他的汽车,老排长则回到家乡高县,在县工业局先是个科长,后来当了局长。他们的友谊从未间断过。但是今年老丈人退了休,去高县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听说老战友要来,真是欣喜若狂。

不过,即使这样,也没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无比隆重地举行什么迎宾仪式呀,鲜花呀,小汽车呀,忙得不亦乐乎!文仲认为,老丈人的这些把戏,与其说是演给老友看的,倒不如说是演给他自己看的。老丈人好像没有别的嗜好,除了喝酒和讲排场。而喝酒和讲排场是很容易联系在一起的。不过他不是讲那种老式的排场,那种富贵人家大摆宴席、大摆阔气的排场(那种排场他也讲不起,讲不成,不屑于讲)。他是头脑很新的人,极为关心国家大事,每晚在电视机前,别的节目一律不看(偶尔看一两段京戏,也是一看就睡着),惟有新闻联播是必看无疑,因为电视的新闻联播节目,最多的便是国家元首们的互访,那些仪仗队呀,鲜花呀,握手呀,碰杯呀,老爷子看得摇头晃脑。小刚刚也是喜欢看的,小刚刚还刚会迈步,就喜欢学着电视里的仪仗队,随着铜管乐,一二一地走正步。此后,只要电视里一有进行曲音乐,小刚刚便要高视阔步地在电视机前走将起来。老的晃,小的走,相映成趣,真逗!文仲想着,笑出声来。

接车的人越来越多,三五成群地散落在站台廊下,谈笑着,或引颈朝火车将来的方向张望着。老丈人不便走动了,他脸上的怒气,变成了焦急的神情。他也在张望,踮着脚望,他是矮个子,小脑袋,一头刺猥般的花白硬发,但有一颗特别大的很圆的鼻子,和两撮短而浓的眉毛。他的大圆鼻子给人一种亲切憨厚的感觉,他的短眉毛却给人以凶蛮粗暴的印象。他是个好人,全站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说老孙师傅是个老实人,最忠厚不过的人。他每年都必定弄回一个先进工作者的奖牌,外带一条毛巾,一个茶缸,或一支钢笔什么的。近年来,这些东西没有了,换成了二三十元人民币,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老孙师傅尤其实用,统统用来买酒喝!可是一喝酒,他就变了一个人了,老实说,他在家里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君。

"小仲。"老丈人突然回过头来,不满地向蹲在那里呆想的文仲喊道,然后又扭过身去向远处倚着花台的小毛吼道:"还不快死过来。"

文仲和小毛立刻乖乖地站到他身后来,组成了一支严整的迎宾队伍。列车轰隆隆的声音已经听得见了,人群蜂拥向站台边靠去,一位女列车员在站台边走动,没好气地吆喝着过于靠边的人。

"也不晓得车号,娘的。"老丈人嘟哝道。他满是皱纹的脸都紧张得发红了。"小毛,你望那边,把住车头过来的人,小仲,你站着别动,把住车尾的人,我过去找找看。"他吩咐着。

"不行。"文仲忙道,"我没见过老排长呀。"

老丈人生气地瞪了他一眼,那意思仿佛是:没用的东西,老排长也不认得,你还算活在世上的人!不过他毕竟没有办法,"咳"地跺一下脚,站定下来,往已经涌过来了的乘客流中张望去了。

随着涌来的人流,一股巨大的热气,其中夹杂着沤了好久的,已经发酵了的汗臭味儿扑面而来,简直可以把人熏倒。

老丈人是熏不倒的,他只用脚尖点地也熏不倒。他踮着脚四周张望,从车头到车尾,到处都是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其实,他们应该在站门口等的,他们既不知道车号,那老排长也不知他们会来接他。当然,老丈人是不肯的,守在门口,像候着放出来的犯人一样,那怎么行?在他脑子里,大概希望着,车一停,老排长一下来,他们便簇拥上去,握手、献花,然后,引路的引路,提东西的提东西,一直向小车走去……

"咳!"算老丈人福气,终于被他发现了。老丈人一把将花儿塞给小毛,舞着手,就要迎上去。

"王同志……"

他终于挤不过去,倒是王同志听见喊声,一吱溜就转过来了。这是一个中年人,四十岁左右,高个子,长脸,热情而得体地笑着。穿着齐备,长裤、袜子和皮凉鞋,不过显然已被列车上的人群蹂躏得不像话了。

"哎呀,老孙师傅,您还来接呀?''

"哪里哪里,你们老……"

"噢,我们老局长有一点急事,不能出这趟差,派我来了。"

"那,那,好,好好。"老丈人愕然了,但他很快就转过身来,对着文仲和小毛:

"还不快叫王叔叔,还不快帮着提包。"

文仲刷地一下脸红了。第一,这位王同志顶多比他大五六岁;第二,王同志手里只有一个看来并没多少分量的不大的手提包。但他还是低着头,准备过去接下王同志手中的包来。只是小毛手快,早已接过去了。小毛做这些事,向来是乖巧的,他手中的那些花儿怕也早已粘到众人的鞋底下,四散到街上去了。

"这是我儿子,这是我女婿……"老丈人庄严地介绍道。

那本来颇为潇洒的王同志,一下子因惊讶而变得慌张起来:

"老孙师傅,哎呀,你这是……"

王同志心里一定非常纳闷儿,而且恐慌,这么多人来接车,怕是准备着要带许多的礼物来吧。

老丈人并不因接到的不是老排长而泄气,他满脸是笑,笑得嘴边的皱纹都荡漾开来,像花纹一样,热情、谦恭地按照他的礼节,把客人让上车。这是一辆灰色的伏尔加,在以前,伏尔加是要厅级干部才可以享用的,现在固然因为什么奔驰呀、皇冠呀的打进来,弄得它跌了价,但毕竟还是有气派的,老丈人是动用了很大的面子才借到这部车的。

开车,对于老丈人来说,永远是一种享受,他是全市有名的一级师傅嘛。偌大一个伏尔加,被他开进通往家里的那条名副其实的扁担巷里,居然像个玩具一样,左扭右转,这里绕过一个盛满衣服的脚盆,那里避开一席正在曝日头的干辣椒,对于那些骑车横冲直撞的小伙子吓唬吓唬他们,碰上站在巷子中向哭鼻子、拖鼻涕的小家伙,得轻轻地按按喇叭,耐心地等他们走开……他开起来像玩儿一样,文仲看得却出了一身汗,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他们家房子不算差,但地方实在不妙,是典型的老城居民区,还有许多板壁房,或者是带堂屋和天井的老式砖房,不仅巷子杂乱,人员也杂乱,上月一个月内就发生了两起杀人案,就在他们家百米直径内。

到了这里,老丈人不知还有没有迎接"国宾"的威风?上楼梯就够呛,楼道很黑,楼道的窗户口都被那些竹床呀水缸呀等等的破家什堵满了,还好,屋里是明亮的,真正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坐呀,王同志。"

老丈人指着厅堂里的那个双人沙发对客人说。这个沙发是这厅堂里惟一有现代气息的设备,是文仲他们结婚时买的。沙发的对面,是一对陈旧的,椅背上雕龙画凤的太师椅,中间靠里墙,是一张红木的八仙桌,这些都是结实的古物。

王同志显然是想坐木椅的,但被指派坐了沙发,也便不好动弹。他一身是汗,除了天热,大概也由于紧张,对于如此隆重的接待,他受宠若惊了。

"开电扇。泡茶,水开了没有?要刚开的。"

老丈人颐指气使地指挥着。他并未因路途的艰难和楼道的暗黑而自惭,况且是到了他老人家家里,在这里,他至少是一方诸侯。他说着就进里屋去了,想是拿烟。文仲去开了电扇,电扇吱吱扭扭地响了起来,这个电扇质量不好,噪音很大。--茶也泡上来了。只是忘了加盖儿。是岳母端来的。岳母和文仲妻在家里忙厨房里的事,看来已经忙昏头了。

小刚刚一瘸一瘸地过来喊爸爸,躲在文仲膝间,偷眼看客人。

"喊大伯。"文仲说。

小刚刚越发把头埋进爸爸怀里了。这孩子怕生,和自己一样,文仲悲哀地想。

但不管怎样,有了孩子,这屋里的空气立刻松弛下来,似乎天气也变得凉爽了,王同志头上的汗也不见直滴了。

"来,你叫什么名字?到大伯这里来好不好?"把注意力集中到孩子身上是做客的人解脱困窘的最好办法。

"你叫大伯呀!快去大伯那里,告诉大伯你叫什么名字。"文仲说。

"哎,叫公公,刚刚。"老丈人果然是拿了烟进来,中华的,那是一个徒弟送给他的,在铁盒子里装了好久,他准备留着过年的。

小刚刚看看自己的外公,又看看那位陌生的"公公",更不愿张口,更其萎缩了。显然,他对于客人的升格表示疑惑,而且感到畏惧。

"盖儿呢?怎么没盖?"老丈人敬烟时瞥见茶杯,立刻吆喝起来,短眉竖起,眉骨支棱,"怎么搞的,老婆子,这怎么泡得开?换一杯。小毛哇,人死到哪里去了?小仲,给你王叔叔换一杯茶!"

"唉唉,不用不用。"客人又是起身,又是摇手,长脸因尴尬而紧张得变成了宽脸。

"等等,你喜欢红茶还是绿茶?"

"很好很好,就这样,绿茶很好。"客人已经被这种热情闹昏了头。

"就是嘛,夏天怎么能泡红茶,换一杯绿茶来,哦,对了,绿茶没了,小毛哇,给我上街买一斤绿茶。"说着他就掏出钱来。

客人简直是要下跪求饶了,无论如何不肯让上街买茶。

文仲过去端了茶杯,解围道:

"算了,这茶还香,泡过一杯就是了。"

"就是就是,这茶很香很香很香。"客人像抓到了救星,望着文仲。不过再泡过一杯,这一步显然是非让不可的,他便也无可奈何地同意了。

这种天,人泡在冰水里都嫌热,还要泡热茶,真不知这老头怎么想的。文仲进了屋去,拿了盖儿盖上茶杯,并不泡过,只是挨了一会,复又出来。

"我这些孩子都是不中用的。"老丈人始终觉得对客人的敬意未足,于是又斥喝起来,"菊贤啦,还不快出来,见见你王叔叔。"

菊贤慌忙走出厨房,用腰间的围巾擦着手,对客人施礼。她浑身汗涔涔,头发一丝一丝地粘在额上和脸颊上,脸膛被厨房里的油烟熏得黑红。

"这是我大女,顶见不得场面的。"

菊贤的脸更红了。这一阵之后,老丈人才觉得有些满足,于是坐下来,和客人聊天。而客人呢,因要表示客气,起身坐下好多趟了,早已是满面流汗。

文仲完全无话可说,既不是他的客人,又一点儿不认得,而且被这场招待已经弄得疲倦了。不过他不能走,不敢走,必须坐在这里相陪着。他深知老丈人的脾气,小毛溜了,老爷子已经很不高兴。他呢,不管在家里的实际地位如何,名分上是仅次于老丈人的,况且又是家中惟一的大知识分子,尽管素来被骂作为呆子,然而撑撑门面毕竟不是毫无用场。于是他坐在一边,默默地,只和刚刚玩,玩一把铁皮枪,枪又不便抠出声来,影响了他们的谈话,便把枪拆开来,装上去给刚刚看。他在《科学画报》上看过一篇文章,介绍一个日本发明家,从小便喜欢拆玩具,甚至拆家里的各种装置,他也想以此来教育孩子。他知道儿子生性怯懦,和自己一样,将来学不得社会科学,做不得官,最好是学一门自然科学,有一个保险的饭碗,弄得好,也许有一些创造,对社会有一些贡献。这当然是奢望,孩子现在的处境很不好,他和妻子关系不融洽,经常怄气吵架,这是最影响孩子的。

文仲一边玩着想着,一边也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那边的对话。客人的意思好像是,他们局长没来,他本人原是不准备一下车就到老孙师傅家来的,只想找一个旅馆,落下脚,立刻去办公事,办完了公事好尽早回家。没想到老孙师傅这么客气,而他又没有备上厚礼,实在是过意不去,只有两瓶药酒,那也是老局长托他带来的,谁都知道老孙师傅喝酒海量,为人肚量大,那是不会见怪的(老王看来很会说应酬话,只是老丈人这个对手不一般)。老丈人见了好酒,又听了好话,且是喜上加喜,乐上加乐,大鼻子闪闪发光,不停地抚着掌说:"哪里哪里,不说见外的话,到了这里,就是到了你的家,还找什么旅馆。"文仲发现,那客人听了这话,又愣了一下,脸又变宽了一分。

客人的恭维话实在一点不假。老丈人在外面的确肚量大,当然也可以说是胆子小,合适一点的说法是:忠厚老实。他的同志,尤其是领导,没有一个人部说老孙头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的,吃得亏,受得气。他的车途经那一线的许多老表都知道有一个大好人老孙头,而他呢,也很为自己这一点名声洋洋自得。他开车是不讲究什么站的,看见了负重赶车的农民,尤其是妇女、孩子、老人,还有生病的,他总是半道上停下来,让人家上车。有多事的小站检票员,便把这事告到站里,站里于是批评下来,说这是破坏纪律,老孙头也默不做声,甘心受了。到下次,半路上碰见个苦追的老俵,他照样觉得应该仗义,停下车,让人上来,尽管回去说不定又要被埋怨几句。

不过,他在外面受了气,就要回家出气的。文仲认为,这是一种"心理补偿效应",人是需要平衡的,在一处缺了,总得在另一处补上,如果无法平衡,那是必然要生病,甚至短命的。在外面是驯服的子民,在家里是暴虐的皇上,这事情并不少见,不过这老头也要算是最典型的了。对于老丈人来说,妻子儿女当然是他的出气筒,是他的下饭菜。说也奇怪,他在外面那样具有同情心,可是对老婆却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他年轻时打老婆是家常便饭,他手又重,拿惯了锄头扳手的,打得老婆往床底下钻都见怪不怪了。有一回,一拳头打掉老婆一颗牙,还有一回,一巴掌把老婆的耳膜打穿孔了。至今岳母还有点耳背,而因为耳背,没有及时听清他的圣旨,又没少挨打。开头,岳母还会往娘家跑,后来多了,娘家也管不了了。实在打得难受,就告到单位去,可惜他们家不住在单位宿舍,单位的同事、领导简直不能想像老孙还会打人,他们一点不相信,告得多了,便去邻居那调查,被证实之后,他们仍不以为然,说这必然是女人刁钻、刻薄,总之是老孙老婆的不是。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在天下贤淑的女人中,岳母也可算是最贤淑的了,你只要瞥一眼老人家那样子就知道了,精瘦的身子骨,两颗含愁的容易溢泪的大眼睛,一双皱巴巴的总是通红的大手,和一张轻声地、嗫嚅着说话的小嘴巴。在这一家中,文仲惟一感到亲切,觉得可怜,并且能从那里得到一点温暖的就是岳母,他甚至觉得,他简直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母亲,才娶了这家的女儿,并且能和他们始终不欢不快地生活在一起的。

开始上菜了。文仲赶紧起身,帮助摆桌子、碗筷等。这是一种解脱,坐着无话是最难受的,这一动起来,就显得忙碌了。

先上来的照例是冷盘。所幸的是,岳母的手艺的确不错,真够得上"国宴"的水平了,一点皮蛋、香肠、红萝卜丝什么的,居然做出一盆花来,齐整、鲜艳,中间还插了一棵香菜,像名贵的盆景,似乎存心是叫人不吃的,不忍动筷呀。

等那张古旧的八仙桌摆得有了一个规模,老丈人起身了:

"王同志,来,请入席,我去拿酒。"

酒向来是由他自己保管的,家里人都不知他有些什么私货,他弄酒的本事挺大,常弄来一些奇特的酒,他毕竟有那么多徒弟,有情义的出车去远处,总忘不了给这贪酒的老头捎上一两瓶。

这回他取出的是"御酒"。瓶子很小,不仔细看,倒觉得是香水,两小瓶并排装在一个烫金字样的盒子里,还有一个漂亮的纸提手。

"啊哈,皇帝喝的酒。来,王同志,三碗不过岗。"

老丈人把酒重重地放在桌上,端坐下来。文仲赶紧开酒,给客人、老丈人各斟上一杯。他自己和其他人不喝白酒,自然换上红葡萄酒。

菜盘子已经超过这八仙桌的面积,要叠架起来了。文仲、小毛、刚刚也都各自坐下。老丈人又唤来菊贤。

"菊贤,你也来,让老婆子在那里收尾吧。"

老丈人坐北朝南,神色凛然,开始他的开场白了:

"今天,尊敬的王同志,千里迢迢,远道而来,亲临我们家里,嗯嗯,我们家里,观,观光,我,代表我们全家表示热烈欢迎。"说着他自己就鼓起掌来,跟着的还有刚刚,菊贤也拍了两下,文仲和小毛虽没拍掌,可也并不在意,只是把客人骇傻了,他完全不知所措,既不敢看着老丈人,亦不敢不看着,既不敢拍掌,亦不敢不拍,慌得差点把酒也打了。

文仲虽然并不奇怪,可毕竟还是脸红了,实在是难堪,他发现小毛的眉头也嫌恶地皱了皱。老丈人发表这种演说不是头一次,可这类把戏在他退休后是变本加厉了。看来,越老越小的说法真是不无道理的,要不怎么年纪越大便越喜欢模仿起来了,甚至连他日常生活的用语中也越来越多地夹进了报纸上的语言,尽管其中仍然不乏粗鲁的字眼。老丈人不仅不看电视里除新闻联播之外的一切节目,而且也不看除报纸之外的任何读物,当然他文化水平不高。但一些小说,如《水浒》、《三国》话本什么的,还有侦破、武林的,许多退休老人都爱看呀,可老丈人不看。他只读报纸,他一共订了四份报,从《人民日报》到省报到市报,再加《参考消息》,他每天都要花上几个小时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审阅这些报纸,可谓"关心国家大事"之至了,但他看进了一些什么,那只有天晓得,而他心里到底想些什么,也只有天知道。总之效果便是,越来越喜欢喝酒,喝了酒就要发表"官方演说",再加上越来越熟练地掌握了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他常常不经意地就从嘴里冒出几个来:XXX同志,XX同志,仿佛他天天参加了政治局会议似的。

"王同志是我们国家的优秀干部,我是晓得的,我常去嘛,我代表全家祝王同志身体健康,来,干!"

王同志在这种盛情之下,不仅眼睛直了,脖子硬了,连嘴巴也僵了,不怕他平时可能是巧于辞令的。他什么话也说不出,只是嘿嘿地笑,连连陪着把酒倒下肚儿,不知他酒量有否老丈人的大,要是不行的话,可有些麻烦。

酒过三巡,老丈人谈兴更足,要奉承别人的欲望也更强烈了,他找不出别的辞了,于是开始拿家里人开刀。

"你看你们王叔叔,多能干,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领导干部(好像是个什么科长,文仲先头偶然听到的),你们要好好学习呀。唉,王同志,不怕家丑外扬,我这些孩子都是不中用的。小的这个在柴油机厂当钳工,最不成器,又不读书,更不上进,连个团都入不到。大的这个倒是中专毕了业,在电力设计院当实验员,就是老实,在外面捏起鼻子说不出三句话。女婿嘛,嘿嘿,书呆子,他会做什么,除了读两句死书,什么也不会,你就比如今天接车请客你叫他借部车呀,你叫他上街找个人买两斤好肉呀,你要了他的命,你问问他,他晓得几多钱一斤盐啵?"

这也是老丈人的惯技了,大概他认为这样可以满足客人的某种好胜心吧,似乎把自家的人讲得越丑,骂得越臭,那就越是抬高了客人,奉承了客人。

当然他这些话里也并不是丝毫没有一点得意之处的。

"不中用的,我这些孩子。就是有一个好处,都还听话。我从小教大的,在家听家长,在外听师长,听大人话总不错的。"老丈人很响地砸巴一口酒。

文仲当然不是他老人家教大的,不过到他家这些年,确实也被教乖了许多,然而,他本来也就是乖的

"老孙师傅真是教子有方,教子有方……"老丈人头一次不再谦虚。这正是回报奉承的大好机会,然而客人已经窘得不会说话了。他像个傻子似的,只会陪笑。

"鸡汤凉了,快热一热,菊贤,快端去热一热,热了给你王叔叔专门添一大碗来。"

他老人家怎么不想着把电风扇也热一热呢?文仲想。

"这些菜都不好吃,淡了,是不是,王同志,淡了?"老人家被酒烧厚了舌苔,平素就什么菜都是淡的,客人来了,就更淡了。

"不,不不,不淡,呵呵,不咸,正好,高手,真是手艺高,师母……,,

客人看来已经有了敬茶的那回经验,不再敢随便附和了,要是他附和一句淡了,老丈人准会吩咐拿它一斤盐来,全部洒一遍的。

"你以前来过省城么?王同志。"

"来过,不多就是。"

"我们这里那些风景名胜都去玩过了吧?"

那倒没有,每次来总是急着办点事……"

"那好,明天小仲陪你逛一天。"

"爸爸,我……"文仲一听急了,明天省作协要召开本省几位青年作者的作品讨论会,他的作品也在其中,那可是无论如何不能不去的呀。然而他不敢当着客人的面回驳岳父。

"你星期三的课,明天没事,我知道。"

"哎呀,老孙师傅,不必客气,小兄弟工作忙,不用陪我,我也没时间去玩。"

"他忙什么?大学里教书的,都是些寄生虫,一星期上不了几个钟头班,你不晓得。"

"不不不,老孙师傅,老孙师傅……"

"你不要跟我老孙讲客气,我和你们老局长是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你到了我这里,就像到了家,还用讲客气,办公事不急嘛,我还不晓得,玩一天不碍事,明天小仲陪你,就这样,来,干,干了吃饭,给你王叔叔添饭,小毛,饭凉了没有,凉了拿去热一热。"

卷一

2

王同志终于还是去旅馆住了,老丈人开车把他送去的,文仲自然也得陪着。

从旅馆回来,已经是夜里九点多了,文仲胡乱洗涮了一下,赶紧躲回自己的小窝,瘫倒在沙发上。

太累了!这一天,其实并没干什么,但就是觉得累。不是别的累,而是神经累。整天处在一种尴尬的情绪之中,为自己的岳父,为这个荒唐的家感到羞怯。他想,那位王同志一定很累,从他那长脸时时变宽,脸上的肌肉总是非常不自然地保持一种呆板地咧着嘴笑的样子,可以想像他受不了这种热情过分的、不伦不类的礼节。文仲深有体会,人与人之间,有时客套比冷淡更可怕。

他望着屋里的天花板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他是坐下来休息的,想嘘一口长气,轻松一下的,可是这块天花板压得他吐不出这口气来。他每次看见这块天花板都会产生这种感觉。这房子是所谓"大干快上"的产物,房子面积并不算小,这间也有十二个平方,就是天花板低,仿佛伸着手就能摸得到似的,而且这天花板还不是平的,是凹槽形的水泥预制板拼成的,一格一格,真像个鼠笼子,是的,是鼠笼子,公园里关老虎的笼子,天花板也不会是铁条的,只有装老鼠的笼子,才四面八方,头上脚下都是格。

他常有想从这只笼子里跳出去的感觉。跳出去,跳到哪儿去呢,哪儿去呢,哪儿也不能去,明天,明天一定要去参加讨论会,他的作品在全国已小有影响,但省内还一直没有承认他,这次省作协的讨论会,说实话,主要是冲他而来的。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机关,省政府即将颁发首次文艺基金奖,这次讨论正是为这次评奖活动作准备的,说穿一点,正是为这些作品张目的。可这些话无法跟老丈人讲,他不会理你这一套的。要是你索性告诉他,你是为了得奖而去开会,那他一定要板起脸来教训你:"年轻人要走正道嘛……"诸如此类,说得你一身起鸡皮疙瘩才罢休。从旅馆回来时,车上只有他和老丈人,他几次三番要开口的,心里激烈地斗争着,可终于没说。不,不是怕他,而是……是什么呢?干嘛要怕这么一个矮小的、被酒精烧昏了的老头呢,他三十好几了,堂堂大学教师,有什么可以怕的呢?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没开口。

现在惟一的办法只有请她去说说看了。他知道她是不会去说的。她斜倚在床上给刚刚扇扇子,刚刚已经睡熟了。有一次夜里吹电扇,把刚刚吹得大病一场,以后就改用手工操作了,手工活毕竟要精细一点。然而也未必,这秋天,虽然白天热,夜里并不热,文仲心里烦躁,可稍稍静一会儿,也觉得有一丝凉意了。她却没有这种感觉,这是夏天养成的习惯,每晚总要给刚刚扇半夜,她爱孩子,也吃得苦,可就是感觉迟钝,要没有人提醒她,说不定她会一直扇到冬天去。她是靠惯性生活的,像是一只钟摆,得要人来拨动,拨动之后就按照惯性摆起来,直摆到完全无力摆为止,中间是绝对不会按照需要停下来的,她不是自控系统,是他控系统。可恼的是,她愿意受任何人的控制,老子、儿子、领导、同事,就是不愿受丈夫-他文仲的控制,不仅不受控制,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逆反心理,你要她左,她偏右,你要她右,她偏左,仿佛他是她天生的死敌似的。不信你试试看,让她此刻停下扇子来,说这天不热,那她准会一扇扇到大天亮也不停手的。文仲常悲哀地想,他们两人是相互的克星,是相斥的两极,怎么会凑到一起来,并再也分不开了呢?他凝视着她的身体,他从未觉得这个身体给过他什么真正的性感,他只觉得这是他心中一个沉重的梦魇。其实,平心而论,他没有什么理由厌恶这个身体,她长得不错,不高也不过分矮,不瘦也不过分胖,如果说得动听点儿,还可以说是有那么点儿丰满。不过他不愿将这个小说里常用来描绘美妇人的词用在她身上。她的身躯、头部和五官的轮廓可以说是相当匀称、和谐的,但她是上帝的半成品,上帝在捏她的时候只捏了个轮廓,就放下了,小便或者干什么别的去了,以后便忘了,她就这么降到人世来了,所以你不能细看她,皮肤和每一个器官都太粗糙,包括脾气和感觉都太粗糙。

他撇过脸去,开始脱衬衣,脱长裤,准备就寝。他走向床边,坐在床沿上。

"我明天不去陪客。我有事,你帮我去跟爸爸说一下。"

"我不去。"她的声音也是粗哑的,很蛮,但她实在不是个蛮人。她只对他蛮。

"真的有事,要开座谈会,讨论我的作品,我不能不去。"

"就你重要,我们都不重要。"她总是把"你"和"我们"分开和对立起来。

"天天都是你们重要,我只重要一天也不行吗?"火气在上升。

"你自己去说嘛!"

"是你的爸爸呀。"

"我的爸爸?好哇,你!你不是这家的人,你眼里从来没这家,我早就看透你了,不是你的爸爸,那你就别住在这里呀!"

他坐在床沿,最后一只裤腿也已经脱了一半。听了这句话,他打住了,翘着腿,静默了一阵,然后他开始把裤子重新穿起来,把衬衣重新穿起来,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没有发火和激动的表示,像以往那样。他在使劲儿压抑自己的怒火,不,这不准确,他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愤怒,他已经惯了,他们之间从没有过美丽的对话。只有他的钥匙串发出一阵乱响,表示他的心的烦恼、手的颤抖。他走出门的时候,很想把门使劲儿地一带,像通常人们发火时表示抗议的做法一样,但是他没有,还是轻轻地带上了,一来是怕惊动岳父母,二来他也的确没有这种冲动。这种把戏他演过好多次了,他们并不会因为你的愤怒和抗议而"有动于衷"。最后总是他乖乖地投降了,自觉自动地跑回来。他已经演腻了,他今天之所以还要出去,那是因为妻子的话像一只高压气筒,把他的勇气一下子打足了,他心中那个呼之欲出的叛逆的念头跳出来了:"是啊!我又不是他的儿子,我凭什么要永远这么俯首帖耳,明天我偏不去陪客,我要干我自己的事去,我现在就走。"其实,他心里明白,他现在出走,只是逃犯而已,并不是个勇者的行为,他敢明早当着老丈人的面走么,不敢的,他悲哀地笑了,他的妻想必也在屋里鄙夷地笑了。

巷子里已不剩几星灯火了。这老城区板壁房子里住的多是工人和市民,他们仍是睡得早的。这些低矮的、格式参差的、多半是自己造的房子静静地匍匐着。只有一个石墩上的窗格里还飘出录音机播放的流行歌曲,不太响,在这静夜里,却显得特别清晰。文仲走过去。是的,就是那家,他听说过,一个不正经的女孩,人们叫这种女孩做"雀子",他不知为什么要叫"雀子",但他也清楚,就是那么回事。他畏惧地赶紧跨过这窗口。他加快了步伐,每一个黑黝黝的角落都可能站着几个持刀的小家伙。这条巷子上个月发生过两起杀人案,有一起就发生在离他们家不到五十步远的地方。那是一家人家自己想垒个围墙,晚上到附近一个学校的建筑工地去偷砖,这家的两个儿子偷了一车砖,正急匆匆往家运时,暗角落里钻出几个小流氓,把他们拦住,"好哇,偷砖,抓到派出所去。"这些小流氓得意洋洋地喊叫着,其实他们自己也不是敢去派出所的,他们无非是要敲诈而已。这家的两个儿子年少气盛,虽知道自己也有偷儿之嫌,可比起小流氓来还是要高一等的,况且是偷公家的,偷公家的不算偷。他们不予理睬,直冲过去,差点碾着了一个家伙的脚,这下惹恼了爷儿们,乱刀捅过来,报销了一个,另一个也受了重伤。

刚刚一生下来,文仲就打主意要搬走的,不能让孩子在这个染缸里长大。这里无时无刻不充满了吵骂、斗殴和小市民的斤斤计较。早上一醒眼,你耳朵里就灌满了骂人的脏话,夹杂在老娘叫儿子起床的呐喊声里,夹杂在为一分钱与倒潲的老头的讨价还价里,就和早饭的榨菜和萝卜干一样自然而然,其中当然并无恶意,然而孩子在这些脏话和市民气里很快就会被腐蚀掉的。可是老丈人不同意,菊贤也不以为然。刚刚还是在这里长大了,都六岁了,所幸的是,他生性恬静,不太出去玩,与周围接触不多。但他还只有六岁呀,这里有许多孩子是十多岁开始变的,一下子就穿起牛仔裤,蓄起长发,留起小胡子,叼起香烟来,叫你一眨眼就认不出来了,小毛不是已经开始有些变样了吗,那副横相,这样下去真危险,天知道他会走上什么路!无论如何一定要搬走,他不走,我走,我带刚刚走。

又在自己骗自己了。文仲心里很清楚,他已经下过无数次这样的决心。她能让你把孩子带走吗?你就是不带孩子,一个人走,也走不掉的,你被拴往了,这里面有法律,但主要的并不是法律,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叹了一口气。他已走出巷口,来到大街上了。大街上不再显得拥挤、黑暗,金黄色的街灯的光芒泄了一地,但却显得更加冷清,偶尔有一两个人走过.脚步声很响,拖得很长,像这条长街一样长。他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学校,要一个多小时吧,现在已没有公共汽车了,到学校去当然是到老赵那里借宿,可已经十一点多了,走下去,要走到一点钟的,再去敲门,把人家惊醒吗?总不能走到天亮吧,那会累死的。或许还是到火车站去为好,那里总是坐着或躺着人的,没有人会怀疑,他以前出走,已去过两次了。他第一次吵了架往外跑时,菊贤还来追过的,但他听见老丈人在背后喊:"回来,不要理他,看他飞到哪里去。"后来他果然飞不到哪里去,于是他再跑,也就没人管了。然而他还是屡屡地跑出来,有时真叫人受不了,那天花板,那格子……

人是常常要被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拴住的,这就叫所谓异己的力量吧。把他和菊贤以及菊贤家拴在一起的不正是姐姐和姐姐那些现在看来已荒谬绝伦的理论吗--"我们是旧知识分子家庭的人,小仲,你能找个硬梆梆的工人阶级家庭,还有什么说的。"--姐姐把他领到这一家来,像小时候姐姐把他领到幼儿园交给老师手里一样,她充满了安心和宽慰的感觉。是的,她也太累了,她带着一个弟弟,她那么爱这个弟弟,她该歇一歇,想想自己的事了。结婚的仿佛是姐姐,她那么幸福,喝那么多酒,文仲不是被新婚妻子的爱,而是被姐姐的爱感动了,他到这一家来了,一个非常淳厚的红色家庭,不仅有了妻子,而且有了父母,他想这一点也是姐姐满意的地方,从小没了父母,可是大了,却有了父母了。"这一家会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你的,"姐姐说。

那时候这条巷子还不像现在这么拥挤和杂乱。"文化革命'开始时被赶下乡去的人们有许多没回来,还没有这么多倒流户盖的杂七杂八的房子塞在巷子的一切空隙处。那时这里显得宁静而有生气。他每次回来,都是坐在客厅里右边的那张太师椅上,左面呢,通常坐着未来的岳父,那时他也恭称他孙师傅,菊贤有时在八仙桌旁的小板凳上坐一坐,更多的时候是在厨房里或房间里不知忙乎些什么。

在很长的时间里,和文仲谈恋爱的一直是他未来的岳父,而不是菊贤。

"你什么家庭出身?"开头的时候,未来的岳父这么审问他。

"我爸爸是教书的,妈妈也是,解放前就教,解放后还是。不过,他们都死得早,妈妈是生我生死的,我八九岁的时候,爸爸也去了。"文仲低着头回答道。

也许正是这些话,使老丈人初次"爱"上了文仲。不,这个爱字打引号未必恰当,老丈人惊讶得半天都没做声,他的心里显然渐渐产生了同情加上得意的父爱之情。

以后来得多了,老丈人问的则多半是"你们厂抓革命、促生产促得怎么样?"这一类问题。

文仲那时是市拖拉机厂的工人,因为会耍两下笔杆子,常被借到办公室工作,每天都要整理各种会议记录和各种报表材料,每天都要把向厂长汇报的那一套照本宣科又对他未来的岳父来一通,他未来的岳父尽管听得云里雾里,但对能够享受这样一种居高临下(不仅在辈分关系,而且在行政关系上也居高临下)的味儿颇有一些陶然,这大概是未来的岳父"爱"上他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吧。

这样,他和岳父谈了将近半年的"恋爱",每回都是各坐一把颜色褪尽的太师椅(这种椅子名字堂皇,坐来实在很不舒服,坐的部分和靠的部分成严格直角);每回都是由他汇报,然后未来的岳父发表感慨,连同在报纸上看来的国家大事,站里和出车途中听来的新闻,其中自然免不了许多教训的言辞。据说,菊贤原先还谈过一个的,就是因为受不了老爷子的考验,而急于要和女孩子自行亲热去,终于被老爷子打发走了。其实,菊贤是相当喜欢那个人的,他们后来吵架,她还会透出这样的口风来。而文仲为什么终于经受住了考验呢?这当然首先是因为他对姐姐的决定从不怀疑,其次也有对这个家庭的误解。正如外人个个认为老孙师傅老实一样,初接触老爷子也是觉得他很憨厚的,虽然有许多可笑的地方,但并不知道他原来在憨厚里面包含着石头一般的顽固。对菊贤的印象更是这样,因为总不能和她单独谈话,只是远远地看她(还不能盯着看,只能偷偷地瞥),而偏偏她的轮廓实在是相当完美,很有魅力的,再加上她总是害羞地闭口不言,这就造成了一种神秘感,神秘感本身就会增加诱惑。

他通常是星期六晚上去,间或也有星期天下午去的,在这个时候,弄得好就有可能留下来吃饭,在饭桌上他才获得了跟未婚妻搭讪几句的机会。那时她还在读技校,所谈的也无非学校里功课的事,短短的几句,他总要回去品味好久。有一回饭后,老爷子拿出两张电影票来了,文仲一见,心就怦怦地跳了起来,面红耳热,激动得无以复加,总算是解放了,让他俩一起去看电影了,真是太幸福了。然而未来的岳父却吩咐菊贤和她妈一起看电影去,而他文仲仍得留下来和老爷子谈"恋爱"。那天他坐了一会儿就借口不舒服走了,回去后甚至准备再也不来这家了。好在不多久,这家就真的放行了,但这时,这家已经同意他们结婚,他俩的任务是一起上街去采购结婚用具和置办家具,他们的话题也只能是木头、油漆、钉子、圆桌、方柜、被面、床单、收音机、石灰、刷子之类了。

文仲走到岔路口了。直走,穿过华灯灿烂的广场,是去学校的路;往右拐,一条同样很直很长的林荫路,是通到车站的他下意识地向学校的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学校的大门说不定已经关了,当然可以爬进去,并不难,但这么晚去敲老赵的门,不仅是不礼貌,而且会把人吓倒,人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也许还会传开来,老赵的嘴巴不是很紧的,那可就要满城风雨了。他想着,就退回来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他想起那新建火车站的漂亮豪华,也想起那些疲倦和狼狈的旅客,那些邋里邋遢的乡下人铺着麻袋,靠着蔑篓子睡在雪白的瓷砖砌就的墙根下,他打了个寒战,如果在火车站待一夜,那他明天开会就要……还是应该去学校,老赵毕竟是老同事了,不会见怪的;可是一夜不睡,虽然疲倦,明天一有事,身上的应急效用就会发生作用的,也不见得对付不了场面,所以去火车站也无妨……他停下来,不知如何是好。他靠着一根水泥灯柱的椅角儿,茫然地望着那些建筑物的黑色轮廓。广场周围的建筑总是漂亮的,它们是这个城市的象征嘛。那些向上飞起的,弧线优美的尾角,宏伟的展览馆上的那一对玲珑的钟楼(他管它们叫钟楼,虽然细节不同,但在格局上和寺庙是相同的),它们被认为是具有民族特色的,而所谓民族特色,在这静夜的黑幕笼罩下显得特别清晰,因为遮去了许多细节,显示了它们最根本的形式来-那就是对称,均衡,稳妥,瞧那广场草坪也是对仗极工的,主席台下面一条红色的干道把草坪分为东厢、西厢。整个广场只有东西是所谓现代建筑,被称为体现了直线美的火柴盒大厦,一律是六层的,连排了十多栋,那个大院子里大概有几十栋这样的大厦。它们不仅工整、对称,而且每一个细胞都是一模一样的,每一套房间的相应的那扇纱窗也绝不会两样。在古典和现代、曲线和直线的区别下面却隐藏了一个共通的东西:均衡和一律,毫无个性。建筑被认为和音乐相通,是所谓形式美的艺术,然而在这形式里是否也体现了人类的某种心态,不是某个人的,而是集体的。正是所谓荣格的集体潜意识吧?那么这个城市的心态是什么呢?……是厚实和坚稳,像兵马俑和乐山大佛,不,像整块的囫囵的一块大石头,这个城市就是一块大石头。对了,就是这样,正如老丈人和妻子一样,他们父女之间固然也有时代的界线、陈旧与时髦的区别,可更显而易见的是某种共通的东西。文仲赞美这种厚实与坚稳,同时惧怕这种厚实和坚稳。

他想着下意识地往学校的方向走去。他爬进了学校的大门,敲响了老赵的门。老赵睡眼惺松,似乎也并不过于惊怪。"和老婆吵架了。"文仲嘟哝了一句,老赵同情地一笑,便让他爬上了他的床的上铺。这个屋子堆满了老赵新打的家具。老赵自己也只用一个上下床,只占一个很小的位置,上铺就让给了文仲,文仲上课或星期五学习来学校时,就在那上面午休一会儿。毯子是充满霉味儿的,潮湿而沉重,他盖上了,可是睡不着。他听见老赵叹息了一声:"择偶必须慎重。慎重,慎而重之。"接着便打起呼噜来。他呢,虽睡不着,可也不能想什么,脑子里嗡嗡作响,杂乱无章,似梦非梦,只觉得自己像一条孤寂的蚯蚓,躲在潮湿的泥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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