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军:“胡锦涛命题”与好的市场经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8 次 更新时间:2011-12-0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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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  

11月12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檀香山演讲时表示:“中国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政府服务朝着更加规范有序、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

胡锦涛的演讲直指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命题:政府自身的改革。这一命题,虽已成社会共识,但推进效果却不理想,甚至有倒退之忧。正如吴敬琏教授在财新传媒年会上坦言的:“在八十年代,特别是在九十年代的十五次党代表大会,改革的目标是清楚的,但后来发生了放慢,甚至有部分回潮。”

回顾过去30年,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以上增速的奇迹。成就这一奇迹的正是“改革、开放”四个字。“改革”之成绩,集中体现为1993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放”之关键一跃,则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两个事件,构成了过去20年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原动力和外部压力,互相促进,是中国经济奇迹背后的关键。那些将中国经济奇迹归因于“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的论调,实为大谬。

20世纪80-90年代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除了领导人的远见和改革魄力之外,也和当时巨大的改革压力有关(例如大量国企濒临破产、银行体系坏账超过30%等)。然而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效益的改善和政府财力的增强,出现了利益固化的现象,改革步伐明显放慢。究其原因,则在于改革步入“深水区”,政府部门成为了重要的利益集团,改革陷入了政府“自己改自己”的悖论。政府热衷于经济建设而偏废了公共服务职能,这不仅不是中国经济的成功因素,而且日益成为阻挡经济发展的路障。

其一,央企垄断破坏公平竞争、滋生腐败。垄断是市场经济天敌。中国虽然2008年就实施了《反垄断法》,但一直不敢直面央企垄断问题。虽然央企数量从2003年初的196户减少到2010年6月底的125户,央企垄断却有加剧之势。在石油、电信等行业,虽然行业内并非独家垄断,但都属于国资委旗下的“共和国长子”,在发改委“指导价格”的格局下,难言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垄断不仅导致了价格居高不下(如油价和通信费用),也为垄断企业内部严重的腐败制造了温床。近年来石油和电信系统的腐败窝案层出不穷,即为例证。

其二,地方政府热衷于经济建设,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严重影响了执法效力。近年来越演愈烈的食品安全危机、环境污染危机和拆迁危机,其背后都是法治危机,而法治危机的根源正在于司法系统独立性的缺失,司法时常不得不服从于地方政府的GDP冲动。对地方官员而言,GDP不仅意味着政绩、形象,更是“寻租“的良机。

其三,政府掌握太多资源和太大权力,导致“国富民穷”。除了国企之外,地方政府还通过土地出让获得财政收入的25~50%。政府部门也掌握了重要的审批权,包括IPO、行业进入壁垒等等。更重要的是,由于财政支出缺乏透明度,财政收入被大量用于三公消费和“铁公机”,而不是民众企盼的教育和医疗领域。政府获得巨额土地出让金的背后,则是房价日渐远离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

在这样的资源分配格局下,要实现靠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转型,实为镜花水月。

简言之,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属于“权力主导型市场经济”:微观经济主体基本市场化了,但权力的有形之手仍是无处不在。从今年落马的刘志军、许宗衡、许迈永等官员腐败案不难看出,现行的经济模式为官员寻租创造了极大便利:他们往往打着大搞经济建设的旗帜而中饱私囊。可以说,当前这种“权力主导型市场经济”是权力寻租的完美阶段,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经济不活跃寻租空间有限,而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又没有太多权力可以寻租。显然,既得利益者会竭尽全力延长这一阶段。

“权力主导型市场经济”已经导致了眼下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危机、食品安全危机和腐败危机,将社会承载力推到了极限,与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渐行渐远。就此而言,胡锦涛命题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含义。

然而,要退出这一模式却相当艰难,势必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既得利益规模之大,可能超乎很多人的想象。根据王小鲁的估算,中国2008年的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难怪吴敬琏先生撰文警示:“一旦进入政府主导路径,既得利益者必然推动向权贵资本主义蜕变。而一旦路径被锁定,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否则很难退出。”例如,IPO审批制迟迟未能退出历史舞台;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出台后,对民企的制度歧视有增无减;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却难以撼动央企垄断。

“吴市场”吴敬琏先生在2003年反思说:“我们搞市场经济的人,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个天真的想法,认为只要搞了市场经济,一切都会好起来。但经过这么多年,我看到市场经济也有好有坏,我改变了这点天真的想法。”

在笔者看来,好的市场经济至少需要满足三个原则:其一,机会公平原则。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企业只有靠创新而非寻租获得超额利润。其二,契约精神或法治原则。市场参与主体之间必须遵守契约。在政府机构成为纠纷当事人时(如强制拆迁),法治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政府频频介入经济建设时,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对抗将成为常态。其三,以价格机制作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方法。这是市场经济的精髓所在。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引起价格变化,价格变化又会反作用于供给和需求,从而在新的价格水平达致均衡。任何对价格进行限制的做法,都会导致扭曲和低效率。不仅限价令、限购令不可取,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也势在必行。

著名学者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指出,对国家权力的恰当运用,乃经济繁荣之本。一个政府如果致力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那么这个政府便是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通过扫除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增长释放新的活力,这正是中国现阶段所需要的增长源泉。

过去十年,之所以改革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国进民退”等现象,主要是因为改革深入敏感区域,而又缺乏清晰的“顶层设计”,加之既得利益的日渐强大,改革遂陷入困局。

所谓顶层设计,就是要回答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更清楚地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笔者以为,顶层设计必须明确三点:第一,界定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哪些是企业的权利,哪些是政府可以干预或调节的,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例如,发改委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约谈企业?第二,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公平竞争的问题,其核心是反垄断,特别是央企垄断,政府不能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第三,谁来监管监管者?公权力必须受法治的规制,法院应具有超越政府干预的独立性,其裁决应成为终极的争端解决机制。

政府究竟如何正确地“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当前改革的命门。胡锦涛主席提出的改革命题,虽是共识,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因为它要求政府放弃手中过大的权力,把权力交换给市场。对习惯于支配权力的官员来说,这不仅意味着深刻的思想转变,更意味着利益格局的深刻重构,无疑需要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但是这一命题,关系到能否建设“好的市场经济”,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能否顺利转型,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否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能否和谐。我们无从回避。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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