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理泰:从白皮书看南中国海风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8 次 更新时间:2011-10-09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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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理泰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宣告和平发展道路是出于中国发展的内在需要,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中国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继去年底国务委员戴秉国发表《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专文以来,这份白皮书不失为中国政府因时制宜的再一次政策宣示。

白皮书面世的背景

中国政府发表这份白皮书,是向国际社会郑重表明,中国决意摒弃“国强必霸”的大国崛起的传统模式,重申中国将坚定不移沿着和平发展道路走下去。有必要先审视一下白皮书面世的时代背景。

金融海啸以来,美国经济久久不能脱困,欧盟国家更是创巨痛深。继伦敦爆发大规模骚乱之后,美国纽约爆发的“占领华尔街”的民众抗议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三周。与伦敦骚乱不同,在纽约参加抗议活动的民众提出反对金融巨头、不满高失业率、声讨误国政客的诉求,甚至有转向持久的迹象以及向其他城市蔓延的势头。

当欧、美经济面临“二次探底”之际,近年中国经济发展却方兴未艾,势头已经把欧、美、日甩在后边。西方世界懔于“国强必霸”的历史规律,目前正在以警惕的目光注视着中国的未来动向。

西方战略家认为,中国是在亚太地区极有影响力的一个核大国,又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近年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中国在这三个基础上崛起,不久势必成为一个能与美国争锋的超级大国。这就是他们提出“中国威胁论”的立论依据。

简言之,西方战略家只是着眼于中国的实力,而不计较中国的意图,认为意图是可以随时变化的,而实力却是有朝一日为实现新的意图提供了物质基础。他们只担心中国崛起的后果,而不在意中国崛起的方式。

“崛起的大国意味着崛起的威胁”。现行国际政治格局的既得利益者确实是这么看待正在崛起的大国的。最近中、美两国之所以在美国对台军售上产生尖锐的矛盾,至少在美方心理感受上,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两国在战略意图上的对立。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军售问题。

不久前基辛格撰文指出,“一个国家可以不需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发生冲突就可以崛起”。言外之意似乎是:如果一个国家在崛起的过程中,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爆发了冲突,则是不智之举,因为冲突的结果无非是其崛起的雄心遭到挫折。

对北京而言,“防患于未然”的途径是存在的,端视领导人的政治智慧了。美、中关系既然是双边的,就意味着中国采取的因应措施,也可以影响甚至引导未来美、中双边关系的走向。

白皮书要确保中国生存发展权利

当前,中国“发展权”以及有利于发展的“国内外因素”,并不全部操在中国手中,影响中国发展的各种内外因素正处在快速切换和互动的过程中。“争一日之雄长”,徒逞匹夫之勇耳。

有鉴于此,去年下半年起,北京实行了明智而稳健的因应对策。继戴秉国发表《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专文之后,今年1月,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马晓天又在《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马晓天上将指出,中国避免成为各方矛盾的焦点,是确保自身发展进程不被中断的关键。这两篇文章画龙点睛地指出了北京战略思考的要点。

《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则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意志,并以白皮书的形式将专项决策载于史册。这显然不是北京根据“能而示之不能”的策略糊弄外国人的权宜之计,而是当代中国领导人审慎决定的根本大计。

白皮书把中国六大核心利益明确化了,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概言之,就是确保中国生存、安全和发展的权利。用语既具体化,又原则化。具体化,对于潜在的对手是明确无误的威慑;原则化,则便于中国政府根据国力强弱和国际形势是否有利,在决策时可以做到高度灵活。

北京在南中国海不会大动干戈

白皮书的宗旨体现出,凡是尚未超越中国核心利益的底线,中国总是先礼而后兵。据此,可以意会在现阶段北京在南中国海即使是对越南也不会大动干戈。

越南领导层内部存在两派。一派寄希望于美国,希望借美国的力量来制衡中国;另一派则是只要中国不为已甚,就希望同中国扩大友好往来。由于美、越在历史上的恩仇情结以及越南的政治体制,越南不可能完全依靠美国,只能从美国借一点力而已。何况,越、美两国都想借重对方以制衡中国,双方都需要借力使力,这就意味着彼此观望,难下决断,以致貌合神离。

在此情况下,北京对越南施压过度,河内在内外会加速两种趋势。就内部而言,河内主张同中国友好的一派噤声,并向强硬派靠拢;对外则加速投向美、日、印一边,中国南疆自此多事矣,所谓“欲速则不达”。相反,北京对河内施压时有节制,缓则生变,亦即越南领导层可能继续分化,主张同中国友好的一派可能声势益炽。其他事宜,留待中国综合国力再上一个台阶以后,再从容图之。

至于有不少人认为,这份白皮书仅強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坚持对话谈判以处理与邻国的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却没有提及后半句“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实际上,从逻辑思维的角度,前半句已经讲透了道理:“我不犯人”的前提是“人不犯我”,设若这个前提消失了,自然不存在“我不犯人”的结论了。在这份强调和平发展的白皮书中,又何必“画公仔画出肠”呢?

作者是斯坦福大学国际安全和合作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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