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中国农村的代际间“剥削”

——基于河南洋河镇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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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农民孟祥富称,若见到50多岁骨瘦如柴的人,就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人有两到三个儿子。为什么?因为父母必须为每个儿子娶回媳妇,而娶回媳妇是要钱的。

小洋河村农民孟祥富,今年40岁,种了20多亩田,有一个女儿,17岁,一个儿子,10岁。孟祥富说,5年前,儿子进校门时即已做好为儿子结婚准备费用的思想准备。他计划明年将田交给别人耕种,自己出去打工,因为仅靠种田是无法攒够儿子结婚所需的。

为儿娶妻成为人生意义

孟祥富说,你若在这里见到50多岁骨瘦如柴的人,就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人有两到三个儿子。为什么?因为父母必须为每个儿子娶回媳妇,而娶回媳妇是要付出代价的。孟祥富又说,养两个儿子的都是鳖,是王八,让你拿钱你就得拿钱,一点办法都没有。

娶媳妇有支付彩礼、举办婚礼和建房三大开支。彩礼是小数目,一般是1万—3万元;婚礼可用收到的人情来举办,即使不赚,也不会亏太多(人情是要还的,还人情的是父母);费用最大的是建房,父母要为儿子在洋河镇上买房。在五六年前,娶媳妇主要是在村里建房。最近几年,政府提倡农民到镇上买房、建房,且政府一般不批准在村里建房,理由是推进城镇化。农村年轻人当然向往城镇生活,女方尤其希望通过婚姻在镇上买房或建房,从而实现成为城里人的理想。因此,最近几年,凡是娶媳妇,一定得在镇上买房,否则,谈婚论嫁的事情提都不要提。笔者调查的四个村,几乎没有例外,年轻人都在镇上或市里买房结婚。

在镇上买房或建房,至少需要10多万元。10万元实在是太过巨大的数目,无论是务农还是外出务工,父母即使累死,也不一定能完成为儿子娶回媳妇的任务。而一旦父母不能为儿子娶回媳妇,父母不仅感到未尽责任,而且会被儿子责怪,被邻里瞧不起,就只能在内疚、受儿子怠慢和被邻里轻视中苦度余生,人生一点意义也没有了。

家庭条件特别好、父母经济能力相当强的农户,媳妇也有不要房子的。小洋河自然村的倪金贵,自己开有米厂,承包有鱼塘,每年的经济收入有数万元,家里的住房也是楼房。他的儿子娶媳妇,是村里少有的媳妇不要求在镇上买房也未在镇上买房的,并且媳妇既不愿分家也不愿分开住,甚至不愿意当家,愿意愉快地无忧无虑地生活。

小洋河村民组的胡振江搞贩运,每天有100—200元收入,他的父亲原是新四军军医,后来一直在镇医院工作。父亲离休后,作为老大的胡振江让老二接班,自己则在镇医院承包食堂,他在卫生院对面自建了一栋六间两层的楼房。胡振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媳妇是卫生院的护士。媳妇本来要求在镇上另外买房子,胡振江不同意,说我建六间两层的楼房,当时就是考虑一个儿子两间,有房子还买干什么?你们要住,永远给你们住,我没有死之前房子是我的,我们死了,房子自然就分给你们了。你们要买房子,你们自己去买好了。对于胡振江的强势,媳妇也没有办法,虽然不满意,也只能接受。因为胡振江家的经济条件好,且能力强,跟着父母的好处多。一次性向父母索要就断绝经济联系,实在是不划算的事情。一般父母有经济收入,子女就不愿一次性从父母那里索取所有资源,而是希望得到父母所有的积蓄。

儿子打工收入绝不交给父母

当前到镇上买房结婚安家的年轻人,绝大多数在外务工。一般来说,这些年轻的在镇上有房的夫妻,春节期间从外地务工回来,先在镇上家里住几天,主要是打扫卫生,然后回到父母家中,与父母一起过年。与父母一起“过年”的意思不仅是过年的本意,还在于父母已备好年货,吃住在父母家中不用花钱。等到春节过完,再到镇上自家住几天,然后封门,双双外出务工。

儿子结婚后大都与父母分了家,儿子、媳妇的打工收入是绝对不会交给父母的。但这种分家,却又不太像分家,农民说现在农村“分家与不分家差不多,不分家与分家差不多”。“分家与不分家差不多”是说,虽然分家了,但父母仍然要对子女承担无穷的责任,用孟祥富的话说就是“父母是儿子的长工”;“不分家与分家差不多”是说,即使不分家,已婚子女也不会将自己外出务工的收入交给父母,而家中所有开销年轻人都不会出,家务劳动及田间作业年轻人一般也不做,尤其是年轻媳妇,只要父母能够劳动,她们的任务就是每天玩得快乐(如果没有外出打工的话)。

孙子几无例外,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孙子小的时候,就与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农村家中,孙子大了,要接受比较好的教育,就到镇上上幼儿园和小学,这时候买的房子有作用了,就是由媳妇带着孙子在镇上住,在镇上上学。

父母不但要还儿子买房的债务,还要为儿子支出人情。洋河镇一个普通农户一年的人情支出至少要3000元,因此父母要种自己的田,还要种子女的田(父母种,收获却归子女)。

一般来讲,父母只要还能劳动,就会一直劳动下去,直到丧失劳动能力为止,而一旦丧失劳动能力,离死亡也就为期不远了。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后,子女就应该供养父母,标准一般是每年500斤稻谷、100斤小麦,每月10元零花钱。对于老年人来说,粮食一般是够吃的,但每月10元零花钱显然是不够的。因此,父母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存钱就十分重要。遗憾的是,从笔者的调查看,老年人往往只有极少的存款。一个2000人的村,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一般有200人以上,其中可能有1万元以上存款的,不会超过10人(或10对夫妻),一般有2000元、3000元的存款就算不错的。这与一对60岁甚至70岁的夫妻仍然可以通过种田、捞鱼摸虾每年挣好几千元的收入相比,构成鲜明对比。

延续香火是奔碌人生的心理支柱

显然,在农村的代际之间存在着残酷的“代际剥削”。正在奔向老年的中年人知道自己的命运,他们似乎甘心情愿地向着这个命运奔去。比如,今年40岁的孟祥富早在5年前就做好当儿子长工的准备。为什么农民都认可代际之间“剥削”这一现实或这一命运,而极少有人反抗这种命运?

在洋河农村,农民是有绝后的恐惧的。当地有一个习惯,每年都要上坟培土,但只能男性上坟,女性不能上坟(否则就会有坏运气)。调查中,有一个农民没有儿子,每年上坟培土都要几天时间,而其他有儿子的家庭,全家男子齐出去,热热闹闹,一天就可以培好土。因此,他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哭一场,他的哭给妻女带来的心灵震撼是难以描述的。一般来讲,一个没有生儿子的男性在中年后,性格会变得怪僻,他们往往也无资格在公共场所高谈阔论,最怕听到“断子绝孙”的话。若一个人不能结婚,成为光棍,这个光棍一般都会变得好吃懒做,没有长远打算,自暴自弃。他们倒是不会因为被下一代“剥削”而骨瘦如柴,而是没有心理支持和支柱,他们早早地在意志上和意义上倒下了。

为儿子娶媳妇,抱上孙子,是父母的基本责任,是父母的人生任务,这就是中国社会传宗接代的观念。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有限的生命可以通过无限的血脉和香火相传而获得永恒,这是中国农民的宗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对其最为生动的说明。

现代化以来,中国传宗接代的观念被科学扫荡。不过,这种扫荡仍然不彻底,还是多少留下了一些空间。比如关于阴阳两界的说法,比如人去世后要请道士超度,比如土葬,比如烧纸,比如上坟,比如祖先牌位,比如香火观念,等等。这些在笔者调查的洋河农村都是普遍存在的,农民明显可以从自己的子孙中获得超然性的心理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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