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肃:论科技自主创新的人文条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34 次 更新时间:2009-04-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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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肃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除了经济条件和体制条件以外,还有不可或缺的人文条件,即自由平等和宽松的思想环境,包括社会对于自主创新的人才及其思想成果的接纳和宽容的心态,不拘一格、平等对待各类科技人才及其创新成果;真正尊重科技和管理的智慧成果,克服外行主观随意领导和决策所造成的众多弊端;以及科学共同体坚持研究的价值中立、实事求是,不被长官意志和各种偏见、利益导向所诱惑,并且坚持共同体的民主决策和科学伦理。

【关键词】科技创新 人文条件 平等宽松 价值中立

今天,我们面临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任务。而此任务的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实现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以此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并且将此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增强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一项全民的战略任务。

然而,要把指导原则转化成科技创新的实际成果,还需要各方面社会条件的配合。缺少这些条件,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就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理论界已经较多地论述了经济条件(包括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需要)、体制条件(包括开放竞争的市场、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对于科技创新的影响,但对科技创新的人文条件讲得还不够充分。所谓科技创新的人文条件,指的是一个社会对于科学技术创新在群体观念和人文思想上的普及和开放程度,这包括全社会对于自主创新的人才及其思想成果的接纳和宽容的心态,不拘一格、平等对待各类科技人才,也就是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对于科技和管理的智慧成果的真正尊重,克服外行主观随意领导和决策所造成的众多弊端,真正实现从善如流、尊重科学理性的领导;以及科学研究中价值中立、实事求是,不被长官意志和各种偏见、利益导向所诱惑。科学技术史、人文思想发展史对此提供了丰富的例证和生动的说明。下面我们即对科技创新的这些人文条件进行探讨和论述。

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

科学技术创新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精神和文化活动,因而需要一种鼓励支持创新的文化环境,这包括人们不断地解放思想,既实事求是、又高度发挥主体的能动性。这就为全社会自由平等的观念提出了高要求。很难设想,一个处处以等级制观念来衡量每个人的价值,只重视所谓“大人物”和长官意志,对“小人物”的新观念和新发明不屑一顾的社会,会让创新涌流,人才辈出。

思想自由的土壤是创新意识和天才发明所不可或缺的条件,一个处处设限、动辄得咎的社会很难让新发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正如英国思想家密尔所反复强调的,“首创性乃是人类事务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永远需要有些人不但发现新的真理,不但指出过去的真理在什么时候不再是真理,而且还在人类生活中开创一些新的做法,并做出更开明的行为和更有趣味与感触的例子。”[1] 天才人物是社会的少数,但他们往往是地上的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就会变成一池死水。为此,就必须保持能让他们生长的土壤。因此,密尔坚持让天才在思想和实践上得到自由舒展的必要性。而这里的天才人物自然包括科技创新发明的人才。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论述了鼓励创新的重要性,但其立足点却并不只限于全社会总体功利的增加。他认为让天才自由创新、让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表达思想、创新、择业、创业,可以锻炼每个人。这实际上已经简略地预言了后来心理学家马斯洛关于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需求和精神境界的理论成果。

让科技人才自由发挥、无拘无束地创造、实验并表达自己的新观念、新想法,才能激励他们不断地做出新成果,使全社会享受科技创新的果实。这方面的例子实在太多。英国的自由思想与其科技新发现和发明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弗兰西斯•培根时代开始,英国的贵族和上升的中产阶级就开始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那些高级知识分子中的清教徒则成了科技革命先锋队的主力。几百年来,英国培养了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取得了辉煌的科学成就,仅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就有60多人,按人口平均居世界第一。英国的科技发现和发明的长期成就与其自由宽松的思想环境是分不开的。英国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发源地,从霍布斯、洛克、亚当•斯密到约翰•密尔,自由思想大师一脉相承,竭力鼓吹人才创新和思想自由的重要性。英国社会长期形成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自由主义传统,与自由放任主义的市场经济密切互动,大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工业革命的实现。

许多人对待科技自主创新的观点比较狭隘,以为只要投入大笔资金,建大实验室、给予研究者以高额奖励,就可以让新发明不断涌现,今天甚至有人说,投入多少万元,就可以出诺贝尔科学奖。固然,特质条件有助于研究者出成果。但是,如果没有自由宽松的思想环境,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各种成见和教条之中,即使有大的资金投入,也未必能出重大的自主创新成果。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著名的“李约瑟难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发生在中国?元明以前,中国在算学、天文学、农学、水利工程、造纸、印刷、纺织等轻工业方面有很多令人骄傲的成就,但后来却落伍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封建体制的束缚,社会教育的落后,逻辑推理和实验科学体系薄弱,还有非常重要因素是中庸取向的价值观、厚古薄今、顺天承命的意识对创新思想的摧残,使很多创新的萌芽或者被扼杀,或者被扭曲成病态。即使在太平盛世和经济繁盛之时,工具层面的发明创造曾经取得过一些让人骄傲的成果,但是,在科学基本理论方面的重大突破却一直不尽如人意。自近代以来,自由宽松的思想环境之匮乏作为重要的原因之一,使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大地落后于突飞猛进发展的西方。尤其是在需要系统的、独立的基础理论建构、逻辑工具和科学理性观念的科学理论方面,国人相形见绌,因而至今在科学技术的教学方面仍然以西方创立的系统理论为蓝本。

即使在西方,人文环境对于科学家的发明创造也决非可有可无。以德国为例,二战之前的德国曾经在科学技术方面拥有相当骄人的成绩,出现过爱因斯坦、普郞克等大科学家,它的一些著名的大学也在世界大学排名中相当靠前。但是,纳粹的疯狂统治把德国推向了极权主义的深渊,而大量迫害犹太人包括许多杰出的犹太科学家,更使一批科技精英流亡到了美国英国等敌对国家,那里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使得大批英才有了用武之地。像爱因斯坦这样的大科学家因为是犹太人而在自己的祖国受到歧视和排斥,到了美国以后继续从事科学研究,甚至鼓励美国政府研制核武器来对付纳粹德国。恶劣的人文环境对于德国科技创新的摧残并没有因为战争的结束而立即停止,其后遗症延续很长时间,以致直到今天,德国大学的综合研究水平在世界的排名仍然未达到战前的水平。可见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对于科技创新体制有多么大的影响。相比之下,英美等国家的大学较能容纳各种科技人才,较少种族、性别等等歧视,是其长期居于科技发明创新领先地位的因素之一。

毋庸讳言,甚至在今天,我们的科技和教育界对于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之于创新的重要性并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我们在高考、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培养上的种种做法实际上不是鼓励创新,而是扼杀创新,让学生们沉湎于背诵标准答案和解题活动,而不善于提出问题、质疑权威、标新立异。诚然,现行的高考制度对于教育的起点平等还有相当的作用,一时还不能立即废除,但目前的考试方式及其指挥棒所调动的全部中小学教育,是对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的一大伤害。

尊重智慧成果、科学决策和共同体自主

与自由平等和宽松的思想环境相关,创新的人文条件还包括尊重科学技术创新发明的智慧成果,全社会重视科学的合理的决策,以及科学共同体坚持价值中立和学术自主。

自由平等不是空洞的口号,而需要体现在社会和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行为准则当中。一个社会如果不重视科技创新发明的智慧成果,则平等地对待科学人就成了一句空话。各种智慧成果,无论是电脑软件,还是研究论文,甚至是新的策划创意(即所谓好点子),都是科技人才艰苦脑力劳动的结晶,如果随意遭到盗用或者免费使用,实际上也会打击科技创新的激励力。不尊重智慧成果的最大问题是依赖他国的发明,本国人缺少自主创新,因而难以充当科技的领头羊。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对于精神产品(包括科技创新发明)的付费价格低、大量使用盗版作品,反映的是其基本心态上的缺失,难以培育本国的科技发明大军,本国科技创新发明难以真正站立起来,与世界强国竞争。科技发达国家在智慧产权方面的长期传统,特别是其版权保护和专利使用上的严格制度,都大大地促进了其社会对于智慧成果的重视和应用,反过来,正是尊重智慧成果的社会风气,促使知识产权普遍得到保护,很好地奖励了创造发明,从而形成了良性的互动。美国科技和经济发展通过自主创新而后来居上。尤为突出地表现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不断营造和优化有利于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竞争意识、冒险精神、创业胆识和宽容失败传统是其文化的积极方向。美国较早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和科学管理,较早地将研究开发机构纳入企业的核心部门,较早地把“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的理念,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制。在美国,大科学和开放式研究机构使科技与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密切联系。风险投资能从真正意义上得以实施。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文化的包容性反过来成为促进创新的重要条件。“二战”后至今,尽管不断受到来自工业化国家的挑战,但美国仍在主要高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尊重科技的智慧成果还体现在对于科学合理的决策的重视和运用上。传统的官本位社会排斥科技人才的作用,惟长官意志是从,造成大量违背科学理性的决策,因而也严重地打击了科技人才创新发明的积极性。而在今天,如果让大量决策违反基本科学规律和理性精神,仅仅凭长官拍脑袋、拍胸脯和拍屁股来主观随意地决定,则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也扼杀了科技自主创新的生命力。坚持科学合理的决策,并不等于在形式上由科学技术专业背景的人来当政就能解决问题,而在于决策过程中实质上是否尊重智慧成果、尊重人才。接受过科学技术知识的专门训练是从事科学合理决策的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但是,如果官场的风气是唯官之命是从,长官意志和官僚主义盛行,则领导策者早年在大学里的科学技术训练也难以转化成科学理性决策的实际成果,甚至还会被其所累。科学决策需要广泛征询专家意见,众采各家的理性建议,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集中。

坚持科学理性精神,是科技创新人文条件的重要内容。这需要科学共同体的共同努力,包括在进行科学技术的专业判断时尽量做到价值中立,而不受主观随意的判断和利益所驱使,充当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科学的价值中立曾经是个广为人知的科学伦理原则,要求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们不受特定社会集团中科学家个人价值观和信仰所左右,进行实事求是的观察和研究。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 [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此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3] 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诚然,绝对的价值中立也许只是一种理想,实际上难以实现。绝对价值中立论受到人们的质疑以后,却出现了另外的倾向,即不承认科学研究需要提出价值中立的要求。其结果是相对主义盛行,把科学变成了政治和信仰的婢女,任意为利益团体服务,诸如各种民情调查、成果鉴定评比,只看谁出钱资助、哪些权威机构发出什么指令,而全然不顾事实。诚然,科学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但完全不顾科学的基本原则而让主观价值影响自己的判断,甚至干出指鹿为马的丑事来,那就会扼杀科学的理性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根本态度。

科学理性精神要求科学共同体必须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杜绝科学研究上的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成果。这是科学创新的人文条件的重要内容。韩国人黄禹锡之所以受到科学界的唾弃,乃是因为他违背了科学的基本伦理要求,以虚假的“创新成果”来欺世盗名。如果按此办理,则所有的科学研究都将是骗子的游戏,科学通过自身成果来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功能便荡然无存。科学界的自主自律是科技创新的基本前提,这就包括科学共同体本身遵守科学理性精神和基本准则。科学共同体的自律还包括其群体自身的民主决策,由科技界真正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来领导科学团体,领导科学成果的评鉴和科学伦理的维护,坚决惩罚违规者,而不是昏庸不明的外行领导愤愤不平的内行。

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需要良好的文化环境,而人文条件是其不可或缺的一环。仅仅从物质和经济的方面看待自主创新的条件还不够,培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由平等宽松的思想环境同样重要,也是更加艰巨的任务,因而有待于政界、思想界、文化界和科技界的共同努力。

注释:

[1] 密尔.论自由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68-69。

[2] C. G. Hemple. Evaluation and objectivity in Science. Cohen, R.S./Wartofsky, M.W., eds. A Portrait of 25 Years: Boston Colloquium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60- [C]. Dordrecht: Reidel. 1985, 277.

[3] Karl Mannheirn, Ideology and Utopia[M],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36, 150.

(本文发表于《学术界》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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