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生:市场经济是有毒的?——三聚氰胺毒奶启示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75 次 更新时间:2008-10-0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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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法生  

我生得太早,上中学时还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牛奶这种东西,那时正值计划经济时代;八十年代初读了大学,知道世界上确实有牛奶这种东西,但喝不起,说实话,也从未敢有过诸如此类的奢望;到如今终于喝得起牛奶了,却发现喝得原来是添加了三聚氰胺的毒奶!

即使你不过是个芸芸众生,此时你也会禁不住陷于深深的反思:到底是怎么了?毒奶是从哪里来的?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苏格拉底曾经教导我们,未经理性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那似乎是哲学家的高论,境界过于玄远。但是,现在,面对涉及中国市场占有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三聚氰胺牛奶,我们却不得不反思,因为喝奶的芸芸众生里面就有我们的父亲、母亲和儿子。

毫无疑问,牛奶走进寻常百姓家,是市场经济的功劳。与电力、电信和金融等国有垄断领域不同,目前中国的奶品市场已经是一个高度竞争的消费品市场,国内市场的第一大供应厂商蒙牛乳业也是地道的民营企业,国家对于这样的领域已没有准入限制,在这个领域,市场经济可以说是已经在行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有人说市场经济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此言不虚。正是市场经济使我们摆脱了吃糠咽菜的短缺经济时代,使众多本不知牛奶为何物的人也终于有了消费奶制品的资格。可是,正当我们端起牛奶为市场经济唱起赞美诗的时候,它却转身给我们开了一个出人意表的玩笑:那洁白的牛奶里竟然藏有致死的三聚氰胺!我们的市场经济怎么了?

写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有的读者的脸色已经晴转多云,如果我再说下去,恐怕就会电闪雷鸣了,因为我竟胆敢在一个如此崇拜市场经济的时代对市场经济说三道四!

实际上,市场经济本身是有毒的,在缺乏有效的制度性屏障时,它内在的毒性必然会肆意发作,三聚氰胺毒牛奶事件为此提供了又一个生动的佐证。

市场的历史几乎和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它在原始人的易货贸易中就已经存在了,那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尚未诞生。但是,一直到近代之前,市场和作为它的人格化代表的商人,名声却一直欠佳。在数千年的时间里,商业一直被视为投机取巧的领地,而商人则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代表。在传统中国的市农工商四个社会阶层中,商人一直屈居四民之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的非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来的高利贷商人夏洛克的形象,更是将商人之狡诈与贪婪表现得活灵活现。

近代市场经济的兴起极大地扩张了商业底盘,将几乎全部的经济要素纳入了商业的范畴,今天所谓的商业,已远不是农业社会中的贸易,而成了整个国民经济的代名词;与此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也将大多数人变成了广义上的商人,甚至连医生、教师、艺人和众多科技工作者也不能幸免。他们出卖自己的劳动或者技艺,获取他们自己认为是等值的回报,他们成了劳动力商品。

那么,商人和商业的本性,可曾因为它们领地的急速扩张而有所的改变?古人早就发现,棺材商希望死人越多越好人,军火商唯恐天下不乱,玻璃商则希望天天下冰雹,将人们新安的橱窗打个稀烂,时至今日,人类已经进化到信息化时代,可今天的棺材商、军火商和玻璃商们,他们的本性变了吗?答案未可乐观,这与人和商业的本性有关。

关于人性的本质问题,哲学家们已经争论了几千年,他们在性善与性恶的问题上各执己见,争论不休。然而,西方现代心理学对人类心理意识层次的深入研究和独特发现,却在很大程度上解开了人性的神秘面纱,也使性善与性恶的长期争论有收官之势。弗洛伊德医生在其潜意识理论中提出了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划分,认为人的心理意识有不同层次,但构成人类最深层次的心理活动是生理本能冲动,尽管这些冲动常常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它们却是人的本我,相比之下,自我与超我都是人经过社会道德规范校正后的存在形式。此后,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的五层次需求论,认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等五类需求,这些需求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呈阶梯形发展,只有较低层次的需求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出现。现代心理学家对于人性的研究成果,为人性提供了一幅更为真实的图画,在更高程度上还原了人性的本来面目。社会赋予人类各种美好德行,但那是人的社会属性而非自然本性,如果我们将人性定义为人类与生俱来的禀赋和本能,则人性就是恶的而不是善的,人心最深处的本能首先是自利而不是利他。

不幸的是,人类天性中的恶,又为市场制度中所大大强化。市场是这样一种机制,它唯一的法则是利益,除了利益之外它不承认其他法则,就此而言它可以说是六亲不认。市场是一个逐利的场所,人们为了牟利而来到这里,古人的一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已经道破了其中的玄机。从职业上讲,商人天生就是为利而生的,市场就是他们一生征战的舞台。对此,被称为市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也供认不讳。他说,商业活动中人的动机是自私的,他的目的是实现一己私利,但是,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却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一样,在不知不觉中促进了全体国民的利益。因为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下,一个人要想扩大自己的利益,必须向买方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或劳务。基于等价交换的商业竞争促进了社会分工,扩展了商业的规模,也增加了社会的财富。

就市场的功能而言,亚当·斯密的确是发前贤所未发,因为他看到了人们一向所病诟的商人的贪婪背后的积极作用,即它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但是如果仔细体会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理论的意蕴,他对商人行为中恶的一面有清醒地认识,他明确告诉我们,市场主体的行为动机是自私的,至于说他们的行为导致社会财富的增加,那并非他们的本意,而是无意插柳柳成荫的结果。也就是说,尽管市场经济对于国民经济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不幸的是,它的动力却来自人性中的恶。这样,亚当斯密的市场理论就从经济学角度证明了黑格尔的一句名言:恶是人类历史进步的杠杆。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市场经济是有毒的。市场经济是人类经济史上的一列高速列车,但它是以人性中的恶作为动力,从经营动机上看,商业行为以私利的满足为目的而不以社会利益为旨归。不管市场经济给社会带来了多少福祉,不管成功的商人将他的商业王国扩张到何等壮观的规模,都不能改变这一基本的事实。市场的本质赋予了商人这一群体特有的职业理性: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高的收益。利益最大化是他们永恒的目标,私利满足的快感是他们不竭的动力,收入超过成本是他们不变的法则。休谟说,一个人为了保全他的一根小指而牺牲全世界,并非不理性,这是对于商业理性的精辟概括。棺材商盼望多死人,军火商祈祷人们尽快开战,牛奶商为降低单位销售成本而掺入有毒的三聚氰胺,当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不过是在遵从他们的职业理性的指示行事。就像现代西方管理学中的“漏洞假设”所发现的那样,商人们决不会放过社会管理体制的任何可乘之机,他们会迅速将制度的任何漏洞转变为个人的滚滚财源。当商人们这样做的时候,也从不缺乏基于利益的胆略和勇气,这种胆略和勇气往往因为其回报率的高企而倍受鼓舞,所以马克思说“资本家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我们今天看到的这类活生生的例子还少吗?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经济在腾飞,唯一不变的是人和商业的本性。因此,我们说市场经济本身是有毒的,其毒源来自于人类自私自利的天性,也来自于市场经济内在的逻辑法则。

对于上面的观点,马上会有人举出一个反证,就是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那里的市场体系更为发达,市场的支配作用更为突出,为什么在我们这里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屡禁不止,在那里的人们却不知假冒商品为何物?难道他们搞得是不一样的市场经济?

的确是不一样的市场经济。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某个子系统的功能,取决于整个系统的条件与环境,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它的功能与作用是由它所在整个社会系统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从整体上看,支撑西方发达国家社会运行的有三个子系统:市场经济、基于法治的宪政制度和作为其精神文明基础的基督教信仰。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子系统的建立都是以人性恶为其基本预设,但它们对于恶的态度却不尽相同。如果说市场经济意在利用人性本身的恶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宪政与法制和基督信仰却是力图制约人性中的恶,以将其纳入法律和秩序的轨道。

由于人性是恶的,损人利己是人的天性,而市场经济又为此大开方便之门,必须通过法律明确界定人之权利的边界与范围,人只能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自然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考量。但是,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必然要求大批国家公职人员,可他们也是人,他们的人性丝毫也不比前面所说的商人好,他们的心底同样充满着不可遏止的损公肥私的冲动,随时准备将其手中的权力兑换成货币。将公共权力放到他们手中,无疑是用肉包子打狗,因此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法治官。为此,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思想家挖空心思,发明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如民选政府、三权分立、弹劾制度、违宪审查等,以权力制约权力,以解决由于人性恶所必然导致的吏治腐败问题。

然而,人为什么要遵从法律呢?因为那无疑是作茧自缚。按照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违法比守法更有为利,对平民和官员都是如此。但是,法律的尊严是以众人的自觉遵守为前提,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遵守的法律无异于一张废纸,不管它的发行量有多大。因此,法治的落实必须以社会成员一定程度的道德自律为基础,为了建立法律的权威,文明还须完成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程,为社会建立精神信仰,以便将康德所说的道德律放到人们的心中。在欧美国家中,这一任务是通过基督教完成的,而基督教的全部教义,同样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的。基督教认为,人生而有罪,因为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违背上帝的旨意而犯了原罪,从而被逐出美丽富饶的伊甸园,从此,人类的子孙受到上帝的诅咒而看开始了赎罪的历程。新约《圣经》上说人心是装饰的坟墓,里面充满邪恶和脓血,人只会败坏堕落。人获得救赎的唯一渠道是皈依上帝,对于那些拒绝皈依的人,基督也不赐予他们救赎,天堂之们将对他们永远关闭。这样,基督教通过它所掌管的天堂与地狱之门的钥匙而确立了信仰的权威,并成为欧美文明的精神价值基础,所以欧美文明又被称为基督教文明,就像东亚文明被称为儒教文明一样。诚然,并非每一个民族都要信仰基督,但是一个文明的民族不可能没有自己的信仰,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才说既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柏拉图曾将人的灵魂比喻为三驾马车,这三匹马分别是理性、激情和欲望,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发达国家的社会形态也是由三匹马牵引的:它们分别是市场经济、法治宪政和基督精神,法治与宪政为市场构筑起制度的堤坝,基督则为市场建立起道德的自律,从而将市场行为约束在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之内。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以恶为燃料,宪政制度和基督精神则是恶的解毒剂,正由于这两副解毒剂的中和作用,市场经济才变成了一个好东西。

然而正如西谚所云,一个人的美味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反观三十年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基本是在法治缺失和道德真空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旨在为经济人的行为确立合理有效边界的工程迟迟未有进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高歌猛进又恰恰与传统文化的全面解体和精神价值的沦落同时进行。在既没有法治的堤坝的外在约束,又没有道德观念的内在自律的背景下,我们的市场经济便有如决堤的洪水一般,肆无忌惮地将金钱至上和等价交易的原则渗透到到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将它们变成自己的殖民地,连学校和医院这些守护人类良知的最后防线也不能幸免。我们本想建设一个市场经济,得到的却是一个市场化的社会。于是我们有了毒牛奶,毒蔬菜,毒水饺,有毒的空气和饮水,反复发作久治不愈的矿难,还有丧尽廉耻的人心与世风。这样的市场经济,绝不是一个好东西!

欧洲文明通过三驾马车式的相互制衡建立了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的福祉,其中的道理,并不是只有西方人懂,中国人也懂。砒霜有剧毒,单独服用能致人死命,但与硫磺、豆豉等药物按一定比例配起伍来就变成了良药,可以治疗多种疾病且疗效奇特,《本草图经》说它“大热大毒,人服至七八分即死,得酒顷刻杀人,…入丸药中,祛齁喘痰疟,诚有立地奇功。”健全的文明,犹如上好的中药,需要药性不同的原料的合理组方。一个既没有宪政法治约束又没有精神信仰支撑的市场经济必然是有毒的,就如同缺少了硫磺和豆豉配伍的砒霜必然是有毒的一样。

这种砒霜一般的市场经济,我们还要搞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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