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真正的祸源是不受约束的权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657 次 更新时间:2008-08-0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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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2006年6月29日《南方周末》发表三篇关于常州拆迁的文字,一篇题为《以修的名义,拆》(副题:“常州文脉”的生死困局),介绍最近几年来常州市有关部门借口拆迁大面积灭失文物街区的状况,读来令人触目惊心。另外两篇题为《记忆和推土机赛跑》和《“法人犯法,依法处理”》,前一篇补充报道了常州历史文化街区被损毁的情况,后一篇则是对文物法律法规专家的专访,专家从法理角度阐述了应当依法对摧残文化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观点,专家义愤填膺,字里行间感觉到一种难以压抑的怒火。这三篇文字带给我全部感觉就是愤懑和绝望,犹如身陷绝境,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逃生。

此类话题在最近十几年里一直在刺激着人们,各种无奈、绝望、愤怒的文字见诸于各种报刊,然而丝毫没有阻止住推土机的巨大轰鸣,凡是能够被称之为文化街区的地方,都在像常州这样遭到史无前例的破坏和蹂躏,人们的无奈、绝望和愤怒就像风儿一样,消散在坚固的时空之中。我联想到这样一种情景:一只巨大的野兽在羊群中横冲直撞地进行着血腥的杀戮,大地上到处都是鲜血,忽然来了几个人,远远地呐喊着,哀求着,让那只野兽停止杀戮……野兽会听你的吗?它会停下来吗?它不会停下来的,相反,它听到人们的鼓噪,很不耐烦,蓦地掉转了身子,用渴血的目光寻找是谁干扰了它的饕餮?如果这些人继续干扰它,它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把他撕碎。

这绝不是夸张。我上面提到的常州市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早已被划定为文化保护区房屋被政府勒令强行拆迁的时候,一位居民手里拿着证明这座房屋是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文件,找到当地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申辩说:“这是文物,按照国家规定是不能拆的。”文管会主任却说:“我说是文物就是文物,我说不是文物就不是文物!”法律在这里成了被任意践踏的东西,你难道还想指望这些人讲什么道理吗?这个文管会主任继续对居民说:“即便你的房子是文物,我也要全部拆掉重来!”这就是说,这位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不在于管理和保护文物,他就专门是来拆毁文物的。

呜呼!事情怎么就会到了这个程度?这位文管会主任身上还有一点点儿共产党干部的影子吗?还像具有现代文明的当代社会的人吗?就其本质来说,这分明是横行乡里的地痞,是在街心游逛的无赖牛二,是鱼肉百姓的南霸天,是屠杀犹太人的法西斯,是草菅人命的太上皇。

我和身边的朋友议论起这件事的时候,朋友非常惊讶这位官员哪里来的这样大的胆量,竟敢如此蔑视国家法律?我说:“权力,全部的问题都在于这个人和站在这个人身后更有来头的人的权力。”如果没有权力,这个文管会主任说不定只是一个在街头卖菜的小贩,一个没钱供儿子上学在土地上含辛茹苦的农民,一个被城管人员追打的卖盗版光盘的下岗工人……有了权力,这个人或者这个人身后的人就大大地不一样了,他们不再是小贩,不再是农民,不再是下岗工人,他们控制了整个世界,他们就像巍然屹立的大山,成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限制和约束的力量。可见,权力具有一种邪恶的品性,能够在“无”中生“有”,寻找到自己的支配对象;权力可以使人变成神,以超过其自身无数倍的力量,来支配权力覆盖下的人。我认为,这就是权力的本质,这样的权力与对社会资源的绝对占有结合起来,就会产生恶魔一般的邪恶力量,而这正是我们目前所面对着的无情现实。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说是不是有一点儿太绝对了?同样是权力,以前并没有听说如此猖獗的腐败,目前出现的情况是不是因为改革闹的?”对此,我的回答是:“完全不是。”所谓“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掌握着比现在大得多的权力,但是,那个时候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腐败”是一个伪判断。这是因为,被权力支配的资源分为社会精神资源和社会物质资源两种。当一个社会的物质资源不是很丰富的时候,权力支配的是社会精神资源,这种支配最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集权和专制,是对公民的精神占有,是对权力资源的垄断(当然,这并不是说权力放弃了对物质资源的占有),而这些东西往往是无形的,老百姓很难具体地感受到。当一个社会的物质资源丰富以后,权力对物质资源的占有和垄断就会上升为主要的方式,这种占有通常通过两个渠道来完成:一是绝不放弃原先占有的资源(石油、电信、银行、铁路、航空),利用权力的力量形成坚固的垄断;二是持续地掠夺民间社会物质(比如从法律上强制土地国有,剥夺农民对自己的土地的支配权和所有权),以显见的方式占有和堆积财富。所有这些以国家和政府名义进行的新的占有,都无法避免腐败行为的产生,这已经为大量的事实所证明。

在这个过程中,权力运作出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变化:国家权力(也可以称之为政府权力)与私人权力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名义上的国家所有转变为部门所有,部门所有转变为个人所有……从而完成了一个权力操纵和垄断社会精神资源和物质资源的过程。这个过程渊源于在市场化改革中政治改革的严重滞后,也就是说,本应在市场化改革中优先解决的对于权力的监督和控制的问题没有解决,致使权力无人遏止,最终形成为独霸世界的野蛮力量。这种力量正在肆无忌惮地侵蚀着这个社会,老百姓莫可奈何。

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1月11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了三个“最”: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这三个“最”字,把反腐败问题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见,这的确是国家、政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人类社会经过几百年的实践,早已经认识到市场经济只有同民主和法制配套,才能够在高效发展经济和生产力的同时遏制腐败。因此,有的专家提出了“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两者间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很简单,就在于有没有民主和法制作为市场经济的配套。遏制腐败的关键,首先在于划清政治权力与市场之间的界限,以此来减少权力寻租的条件,而这正是现代民主和法制的要义所在。有了这个前提,再辅之以严明的法制,即让人民通过切实的方式(选举权,新闻出版自由)进入到管理国家的过程之中,就能够建设出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否则就会完全相反,就像我们目前看到的那样。这种权力与市场的界限不清,“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的现象必然给权力者造成大量的寻租机会,腐败成为必然,即使在严厉的严刑酷法也无法阻挡腐败蔓延。众所周知,中国明代的反复措施是极为严酷的,对于搞腐败的人,甚至剥下皮来,填充上稻草,吊挂在街市以警众,然而,恰恰是明代,也是中国腐败最为盛行的时期。这里面的原因,仍然在于没有人民的参与。这个教训,是耐人寻味的。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比喻说,腐败就像寄生某种生物体上的病菌,是靠吃这个生物体维持其生存的,如果不加以遏止,总有一天,它会把生物体完全吃光。

应当看到,权力者腐败对于社会的危害已经远远大于无权者,这是造成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匪夷所思的事情(包括常州的事情)的根本原因。形形色色的腐败事件过去发生,现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类似于常州这样以修的名义进行的拆毁(仔细看一下报道,就会发现这种以公众利益和政府名义进行的拆毁,往往暗含着当权者巨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仍旧会发生。在这个过程中,普通人仍旧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专家学者仍旧会痛心疾首,啼出血来;媒体仍旧会因为刊登揭露真相的新闻而面临处分……这就是权力的力量。

这样说来,真的是没有任何办法了?没有任何办法了——至少目前我是这样感觉的,没有任何办法。也许我们只能耐心等待病菌把生物体吃光。至于病菌把生物体吃光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无法预计,但是,我能够想象那种天崩地裂的情景。那是巨大的毁灭,同时也是巨大的新生——也许,这正是我们命中注定要等待的时刻,尽管我们不期望它到来。

(20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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