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学”是先秦时期儒、法对话语境中与“法令”“刑政”相对举的一个概念,在汉初的儒、法争鸣及汉武帝经学独尊之后的取士政策中仍有体现。其含义是指主张效法先圣先王,以实现王道仁义政治为目标的学说,其事与义载于《诗》《书》,是先秦儒家与墨家的共同主张。汉代经学独尊之后,“文学”之载体不再仅局限于《诗》《书》,而是扩展为五经十四门博士的儒家经说,其内涵也逐渐指代学习儒家经典或学说之人。魏晋以后,其外延逐渐扩大,非仅指儒家学说或者儒家学者,但未完全脱离“文学”的原初义旨。五四以来,经学瓦解,“文学”也就完全脱离传统语境与原初含义,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艺术。澄清该词的原初含义,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秦汉之后学者多将孔门经典的传授归于四科的代表人物“子夏”的原因。
关键词:文学;法令;儒家;墨家;仁义
“文学”在今天既是指一门学科,也指一种艺术门类,《现代汉语大词典》的定义是“以语言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的艺术,包括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1]。对于该词,《故训汇纂》根据古注给出三种义项,分别是“善先王典文”“博学古文”“官名”。[2]历史上“文学”一词的义旨非常丰富,如《汉语大词典》给出了九个义项,分别是“文章博学”“儒家学说,亦泛指文章经籍”“儒生”“学校,习儒之所”“文才、才学”“特指有关狱讼的文书、文件”“南朝宋东观设置的四门学科之一”“官名”“以语言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的艺术”。[3]就其所举的例证看,前八个义项均以传统典籍为例证,它们之间大多存在某种渊源或者引申关系,此正说明该词在古时含义之丰富;最后一义项则是现代观念下给“文学”作出的定义,且以今人著作为例证,是目前对“文学”最为普遍的一种认识,与《现代汉语大词典》对“文学”的定义相近。这样一个习以为常、义涵丰富的词汇,学界却鲜有对其原初含义进行深入考索。[4]夷考其实,“文学”一词是先秦、秦汉典籍中一个常用概念,与思想史、学术史密切相关。对其词义进行语源性的考察,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它的原初义旨及其流变,亦可由此展现先秦、秦汉时期的思想史图景与发展脉络,并由其词义之转变,进而窥见新文化运动以来,中西、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巨大鸿沟。
一、先秦、秦汉文、法对立语境下的“文学”
“文学”一词因见于《论语·先进》为人熟知。此外,先秦两汉典籍如《墨子》《韩非子》《慎子》《商君书》《荀子》《史记》《汉书》等亦有记载。据笔者统计,该词见于《史记》43次、《汉书》78次,可见其使用频率之高。其义到底为何?相关文献可为我们提供线索。如: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5](《墨子·天志中》)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6](《商君书·外内》)
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职而教之,须而待之,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7](《荀子·王制》)
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8](《韩非子·八说》)
上列材料关于“文学”的表述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商君书》《韩非子》。二者多将“文学”与“法令”“刑罚” 相对,而商鞅、韩非则认为“文学”是与“法令”不相容的治国之道。二是《墨子》《荀子》。墨子认为顺“天志”是判断言谈、文学、刑政好坏的标准。在《墨子》的语境中,“刑政”与“言谈”“文学”虽相对待而出现,然从《尚贤》《非命》《天志》诸篇看,墨子并未将他们完全对立,而是强调“出言谈”“修文学”的“贤良之士”有助于王公大人富国、养民、刑政。《荀子》也将“文学”与“师法”“礼义”对举,荀子虽重“师法”“礼义 ”,却并不反对“文学”,认为三者相辅相成,都是修身治国的重要手段。要言之,先秦时期“文学”多是与“法令”“刑罚”相对而出的概念。
汉代文献对“文学”一词的表述亦可为证。如《史记·封禅书》云:“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僇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9]又《史记·儒林列传》载,武帝亲政后“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10]。《史记》所言“文学”一词多与“法”“刑名”等相对举,是战国末期儒法博弈争锋在汉代的延续。刘向《说苑·贵德》载,路温舒上书汉宣帝当以嬴秦为戒,“尚徳缓刑”。在路温舒看来,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在于秦“灭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导致“盛服先生,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薰心,实祸蔽塞”[11]。路氏所言的“盛服先生”“仁义之士”即指习“文学”之人。又《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载晁错学行云:“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先所,与雒阳宋孟及刘礼同师。以文学为太常掌故。”[12]据《史记》《汉书》所载,晁错学兼儒、法,因通晓刑名法术,在孝景两朝屡次进言更定法令;汉文帝时,又以“文学”任职太常,故而受命学《尚书》于秦博士伏生。太史公分别从“刑名”与“文学”两个方面叙述晁错的学术背景,说明在汉初的语境中“刑名”与“文学”是不互相属的两类学说。
汉初,汉廷出于对秦亡的反思以及恢复因秦末战乱而凋敝的社会,采取了与民休息的治国方略,但在具体的制度上又承袭秦制,颇重“刑名”,因而黄老道家的清净无为、法家的刑名法术成为指导思想。至孝文窦皇后去世,武帝亲政,才一改旧辙,逐渐采取以儒术缘饰政治的策略。汉武帝自即位初年,屡屡下诏百官举荐“贤良、方正、能言极谏”之士,但被举荐者多为刑名、法术之士,这引起儒学出身的丞相卫绾的不满,于是向武帝陈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13],公孙弘以“文学”而为博士官[14],卫绾建议被武帝所采纳,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15]。此后,“文学”逐渐成为汉代征举人才的一种制度或职官[16],汉代典籍如《汉书》《后汉书》《盐铁论》《论衡》均有相关记载。综而言之,“文学”从先秦至汉初多是与“法令”、“刑名”相对而举的一个概念。
二、“文学”之原初义旨:法先王,行仁义,诵《诗》《书》
由上可知,在战国至汉代早期文献中,“文学”本是与“法令”“刑名”相对而出的概念。如法家韩非子、商鞅等将“刑罚”与“文学”对举,强调刑名、法令在国家治理中应占主导作用。孔子在《论语·为政》中将“刑、政”与“德、礼”相对举,因而儒家治平一向注重德行、礼义,刑政只是必要时的辅助手段。进而推之,“文学”一词是否与道德、仁义等密切相关呢?《吕氏春秋·孟秋纪》曰:“今世之以偃兵疾说者,终身用兵而不自知悖,故说虽强,谈虽辨,文学虽博,犹不见听。”[17]对此,汉高诱注曰:“虽以辨文博学力说偃兵,不自知博者,不听从也。”依高诱所解,“文学”是“辨文博学”之义,而“文”到底为何则仍不得其解。
在《墨子》中,“文学”一词多次出现,《墨子·非命中》曰:“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18]“由文学”,《非命下》《天志中》均作“为文学”,孙诒让云“由、为义相近”[19]。何为“出言谈”?墨子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然从《墨子》一些篇章可略窥大概。《墨子·尚贤》论“贤良之士”说:“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20]墨子眼中的“贤良之士”是指德行厚、言谈辩、道术博之类的士人,此类“贤良之士”有利于富国、养民、刑政。《墨子·公孟》论告子之学说:“今告子言谈甚辩,言仁义而不吾毁,告子毁,犹愈亡也。”[21]在墨子看来,“告子”就是好言仁义而“言谈甚辩”的士人。墨子自身常道仁义,奔走游说诸侯,摩顶放踵以利天下,当属于战国时代的“出言谈”者或“贤良之士”。在墨子看来,出言谈、为文学均是“为道”,皆须先立“义法”(仪法)[22],否则就会失去标准,因而提出了著名的“三表法”。
墨子“三表法”本是为了其墨家“出言谈”而创,但将“言谈”与“文学”并列,以此推之,则墨子对“三表法”的解释当同样可以适用于“文学”。墨子认为判断事情的好坏、真伪,前人之经验非常重要,因而要本之“圣王之事”,而圣王之事载于“先王之书”,因此要“征以先王之书”[23]。那么,“圣王之事”为何?《墨子·非命中》有所论及:“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24]墨子所理解的“圣人之事”就是上古圣王事亲劝孝、尊贤导善、布政教诲、明赏罚罪,进而达到止乱安国的历史。正如《中庸》所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之所生也。”[25]依此,墨子所言的“圣王之事”即是儒家的仁义之道、仁义之政。
对“先王之书”,《墨子·非命中》解释道:
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26]
《墨子·非命下》[27]亦有近似的说法。依墨子所言,“文学”是指古之圣王所施行的仁政,而其事与义载于先王先圣的《诗》《书》之中;[28]而为文学、出言谈,并不是徒废口舌,其根本目的是富国、养民,并施之刑政,此与其“尚贤”思想的目的相一贯。《墨子》对“文学”的理解,亦可从与儒、墨对立的法家典籍《韩非子》中得到证明。与墨子一样,韩非也有明确论及“法”与“文学”“言谈”的关系。《韩非子·五蠹》云:
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29]
韩非指出,“修文学”“习言谈”者用智而不尚力,以书简之文、先王之语鼓动人主,无躬耕之劳、征战之危而得富贵,此为世乱的根源。在他看来,“习言谈”者也好言先王仁义之道,言甚辨而不切实用,“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辩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30]。相较于墨子,韩非明显将“法令”与“文学”“言谈”相对立。
关于“文学”的具体义涵,《韩非子·五蠹》有进一步论说。韩非认为,上古讲求仁义道德,中古尚智谋,至战国之世,以气力为重,世变而术变,一味推崇仁义道德并不能帮助人君巩固政权,认为“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和“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31],因而反对君主以“仁义”治国。韩非的“古”在当时是指春秋之前的夏、商、周三代,结合《墨子》来看,上古三代记载仁义政治的即是《诗》《书》。正如班固所言:“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舜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32]。
《韩非子·五蠹》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33]在此,韩非显然将“文学”与“法令”相对举,“文学”强调仁义政治。在韩非看来,君主如果以“文学”仁义之道治国,“法令”就难以施行。韩非虽认为君主欲富国强兵,不能依靠“文学”之士所言的那套道理,主张以法令治国,但他并非完全否定“文学”,认为百姓可以之用来修身,君主却不可用来治国。“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34]因此,“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35]。韩非所理解的“文学”就是主张以“仁义”治国的学说,其载体即是《诗》《书》,其“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正是针对“文学”而言的。韩非的思想主张虽与墨子相反,但对“文学”的理解却与墨子若合符节。
在“文学”上,儒、墨两家有相同点,后世文献亦多有言说,《淮南子·俶真训》云:“周室衰而王道废,儒、墨乃始列道而议,分徒而讼。于是博学以疑圣,华诬以胁众,弦歌鼓舞,缘饰诗书,以买名誉于天下。”[36]《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云:“汉兴八十余年矣,上方向文学,招俊乂,以广儒、墨,弘为举首。”[37]太史公所言的“广儒、墨”,正是认识到先秦儒家与墨家皆推崇“文学”这一事实。《盐铁论》亦云:“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招四方游士,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讲议集论,著书数十篇。”[38]由此观先秦学术史,如果以“文学”与“法令”为界,墨家、儒家主张仁义道德、法先王先圣,而黄老道家、法家等则重“刑名”。至汉代,墨家衰微,黄老道家与儒家针锋相对,其思想分歧的结点在于是崇“文学”还是重“刑名”。《盐铁论》载汉代的“文学”之士云:“昔秦以武力吞天下,而斯、高以妖孽累其祸,废古术,隳旧礼,专任刑法,而儒、墨既丧焉。”[39]可见,战国时期,儒家、墨家在如何看待“文学”上与法家相对,这恐怕也是《韩非子·显学》将儒、墨称为“显学”,一起进行批判的原因。对此,蒙文通曾精辟地指出:
惟《墨子书》赞仁义、法先王,尚文学,明《诗》《书》,与儒家同,则以同为东方之术耳。余惟邹衍阴阳家者流亦归本于仁义节俭,亦以其为齐人之学耳。自余刑名、道德之俦,绝无诵《诗》《书》,道仁义,敬天而上贤者。凡道、法之诸家与儒异,皆即墨者之与儒同。[40]
蒙先生已然认识到赞仁义、法先王,明《诗》《书》与文学之间有某种关系,并指出此为儒家与墨家的共通点,却与道、法两家迥异。只是蒙先生未认识到赞仁义、法先王,明《诗》《书》其实就是“尚文学”,二者实为一事。
《墨子》《韩非子》关于“文学”的理解,在先秦、秦汉时期的典籍还可找到其他例证。如《荀子》批评仅知《诗》《书》而不知礼义的儒生为陋儒,强调“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41]。在荀子看来,先王之政,仁义之道,载之《诗》《书》。如《淮南子·精神训》言:“藏诗书,修文学,而不知至论之旨,则拊盆叩瓴之徒也。”[42]此正指出《诗》《书》与“文学”关系。陆贾《新语》亦言:“夫世人不学《诗》《书》,存仁义,尊圣人之道,极经艺之深,乃论不验之语,学不然之事,图天地之形,说灾变之异,乖先王之法,异圣人之意……不免于辜戮。”[43]陆贾是汉初著名学者,曾屡向高祖进言,主张以仁义治国,以救秦政严法之偏,太史公言“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44]。陆贾之语说明先王先圣的仁义之道正载之于《诗》《书》,他向统治者推销的那套仁义学说正是来自《诗》《书》。又如《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上书言焚书坑儒言:“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45]李斯所言的“文学《诗》《书》”,正与墨子、韩非子对“文学”的理解相同。《史记·太史公自序》又言:“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46]又《汉书·武帝纪》载武帝元朔元年诏令云:
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47]
此处“夫本仁祖义,褒德录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昌也”,其实就是上文《墨子·非命》所言的“圣王之事”。颜师古谓:“本仁祖义,谓以仁义为本始。”“五帝,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也。三王,夏、殷、周也。”[48]何谓“讲文学”?就是以五帝三王为榜样,施行仁义之政,以孝廉兴教化,美风易俗。只是汉代武帝时期“仁义”之道的载体非限于《诗》《书》,乃是《五经》。《史记·儒林列传》曰:“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49]此段文字之后,太史公接着分别论述了《五经》在汉初的流传脉络,此“文学”当指儒家学说,载之于儒家六艺,在汉代指五经十四门博士之学,当然也包括学习经学之人。由于在汉代存在以“文学”(通晓儒家学说之人)征举人才的制度,因而“文学”又逐渐成为一种职官。
至魏晋时期,“文学”的义涵进一步拓展,非仅指儒家学说或研习儒家学说的人。如《世说新语》前四篇,即是按照《论语》孔门四科分别载录魏晋时人之掌故,其中“文学”篇即以郑玄为首,继之以服虔,此二人为著名经学家,将其纳入“文学”篇显然是继承了汉人对于“文学”的一般理解;但接着又收录有何晏、诸葛厷、王衍等人谈《庄》《老》《易》的故事,说明此时“文学”的外延进一步扩大,但并未完全脱离秦汉时的义旨。
清儒陈澧《东塾读书记》曾对“文学”的原始义涵及四科关系作过详细的考证。[50]如前文所揭,《吕氏春秋》高诱注的“辨文博学”当为“文学”一词的最早解释。据皇侃《论语义疏》所引,范宁将“文学”理解为擅长先王典文者,皇氏的“博学古文”则更为笼统。[51]唐人颜师古则明言:“为文学,谓学经书之人。”[52]司马光《答孔司户文仲书》云:“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非今之所谓文也。今之所谓文者,古之辞也。”[53]陈澧赞同司马光说法,认为“文学”之内容是《诗》《书》《礼》《乐》,将“文学”理解为学习《诗》《书》《礼》《乐》或儒家学说者,与范宁、皇侃的理解大体相同,显然是承继武帝尊经之后学者们的一般认识,但与先秦至汉初的“文学”的原初含义尚有一定距离。[54]在四科关系上,陈澧认为“文学”总括前面“德行”“政事”“言语”三科,并非如《新唐书·文艺传序》“夫子之门以文学为下科”的观点。[55]儒家经典包罗万象,德行、言语、政事无不囊括其中,但《论语》所论的“四科”当是一种并列关系,恐怕只是孔门后学对孔门弟子的一种大致分类,也是孔子因材施教的结果,只是子游、子夏长于《诗》《书》而已。如子贡常与孔子论《诗》,且受到孔子赞扬和肯定,体现了子贡的能言善辩,因而《论语》将他归为“言语”而不是“文学”。
三、由“文学”看孔门经典传承
分析“文学”一词的原初义旨后,我们再来看孔门四科之一的“文学子游、子夏”。上文指出,法先王、讲仁义是“文学”的重要内涵,那么此当是子游、子夏思想的题中之义。《韩非子·喻老》载子夏与曾子论“先王之义”与“富贵之乐”,子夏回答说:“吾入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故臞。今先王之义胜,故肥。”[56]可知,子夏主张法先王、重仁义而轻富贵。刘向《新序》又载鲁哀公曾问子夏如何“安国保民”,子夏引《诗》“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为据,勉励哀公要以古之圣人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为榜样,以贤者为师,学古明道,从而成就功业,留名千古。[57]
关于子游生平,除《论语》《礼记》等零星记载之外,文献不多见,《荀子·非十二子》对子游之学有所论及,可见其学之大略。在《非十二子》中,荀子批评儒家末流机械地效法先王而不得要领,见闻博杂,空言仁义,子游等人之学“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所谓“五行”,杨倞注曰:“案前古之事而自造其说,谓之五行。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58]综合荀子之言,杨谅所谓的“前古之事”就是指“仁人之事”“圣王之迹”,载体是“圣王之文章”,即《诗》《书》等记载先圣先王言行的典籍。此亦刚好印证为何《论语》将子游视为“文学”科的代表人物。
仁义之政、仁义之道载之《诗》《书》,而孔门弟子中子夏与《五经》的传授最为密切,《韩非子》及董仲舒《春秋繁露》载子夏传《春秋》,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患之可除,在子夏之说《春秋》也”[59]。《韩诗外传》及《孔丛子》载子夏向孔子问《尚书》之“大义”,孔子回答说:“吾于《帝典》,见尧、舜之圣焉;于《大禹》《臯陶谟》《益稷》,见禹、稷、臯陶之忠勤功勋焉;于《洛诰》,见周公之德焉。”[60]孔子还从观美、观事、观政、观度、观议、观仁、观诫七个方面论述《书》之大义,并反过来问子夏对《书》的看法。子夏认为:“《书》之论事也,昭昭然若日月之代明,离离然若星辰之错行,上有尧、舜之德,下有三王之义。”[61]他借此表明自己的心志说:“商之所受《书》于夫子者,志之于心弗敢忘,虽退而穷居河、济之间,深山之中,作壤室,编蓬户,常于此弹琴,以歌先王之道,则可以发愤慷喟,忘己贫贱,故有人亦乐之,无人亦乐之。上见尧、舜之德,下见三王之义,忽不知忧患与死也。”[62]子夏对《书》的理解,远出孔子之意表,孔子“愀然变容”道:“子殆可与言《书》矣。”[63]可见,子夏好《书》善《书》,而在孔子看来,先王之道、先王之义载之《诗》《书》。至于《易传》及《诗序》更是被认为是子夏所作[64],如司马贞《史记索隐》言:“子夏文学著于四科,序《诗》,传《易》。又孔子以《春秋》属商。又传《礼》,著在《礼志》。”[65]《论语·为政》亦记载子夏与孔子论《诗》:“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即使解经训诂之书《尔雅》亦被视子夏所作,“以解《诗》《书》也”[66]。
既然“文学”以《诗》《书》为载体,其内容博大精深,故《荀子·劝学》言“《诗》《书》之博也”[67]。由此推之,重视学习亦必然是子夏之学的题中之义,如《论语·子张》载子夏论学曰“博学而笃志”,“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68]。前引刘向《新序》鲁哀公与子夏的对话,子夏亦强调只有以贤者为师,重“学”,才能安国保民。凡此种种,均说明子夏思想重视“道问学”。《论语·学而》有两则孔子、子夏关于“学文”与“学”的言论。从内容来看,孔子、子夏对于“学”的要义的把握是一致的。孔子“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强调孝悌、友信、仁义是为人的基础,也是“学文”的前提,这既是夫子自道,也是对众门人的叮咛提撕。子夏作为孔门善“文学”的代表,其“学”当然包括“学文”,其“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69]则表明,“学”亦不过是知行孝悌、忠信,仁义道德则是学“文”之根本,《诗》《书》所载不过如是,可见子夏之学“尊德性”与“道问学”并重。这与《墨子》《荀子》《韩非子》等对于“文学”的理解大体无二。
在弄清楚“文学”的含义之后,再看《论语》及秦汉相关典籍关于子夏、子游之学的记载,可谓是怡然自顺,毫无违碍。秦汉及后世不少学者将《五经》的传授多追溯于子夏及其门人则是渊源有自。
四、“文学”溯源的思想史意义
通过上文的梳理可知,“文学”一词在先秦时期有其特定义旨,本是指以《诗》《书》为载体,法先王,讲仁义,以治国化民为旨归的学说,是与法家“法令”“刑政”等相对而出的概念,是儒、墨两家共同的主张。[70]我们对其词义的考察主要有以下几点意义:
首先,既有的思想史研究,多受儒家孟子、荀子批评墨家的观念影响,注重从儒、墨相异的角度展开,对其相同处则关注较少。墨子虽对儒家思想多有批驳,但并不反对“文学”,墨子的“出言谈”与儒家的“为文学”之间有相通之处。他们的思想学说有着共同的源头,皆源自早期《诗》《书》。后世文献中亦常有论述,如《韩非子·五蠹》言“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71],《淮南子》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72],《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墨者亦尚尧舜道”[73]。朱子《四书章句集注》引尹焞之言曰:“杨墨学仁义而差者也,其流至于无父无君,谓之好学可乎?”[74]此皆认识到墨家与儒家皆祖述尧舜,讲求仁义,本同出一源,只是在某些具体主张上不同而已。正如《韩非子·显学》所言:“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75]今人章太炎亦指出:“六艺者,道、墨所周闻,故墨子称《诗》《书》《春秋》,多太史中秘书。”[76]“文学”一词既然是儒、墨两家的共通点,其含义是以《诗》《书》为载体,法先王、讲仁义,以治国化民为旨归的学说,那么他们在这些核心要义上有何异同?这是否是探讨儒、墨思想异同的一个切口?这是一个值得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
其次,如上文所揭,在先秦时期,“文学”的主要载体是《诗》《书》,在汉代则囊括儒家六艺,即《诗》《书》《礼》《乐》《易》《春秋》,这是否可以说明《诗》《书》在先秦时期较其他经典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呢?以《论语》《大学》《中庸》《孟子》所引文献来看,《论语》多次引《诗》《书》,论《诗》《书》;《中庸》《大学》则多引《诗》《书》,却未见征引其他经典;孟子引《诗》《书》,论《诗》《书》则较《春秋》为多,如司马迁说孟子“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77],赵岐言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78]。孟子引《诗》论《诗》之语,多与他主张效法先王的仁政、王道政治有关,这与“文学”的义旨密切相关。[79]至荀子则《诗》《书》《易》《春秋》皆有征引,又专门论礼、论乐。由此可见,在早期的儒学发展史上,经典有一个不断扩容的过程,而《诗》《书》传统确立较早,且是一以贯之的,相较其他典籍更具经典地位。这是因为“夫黄帝、尧、舜、汤、武美者,非其面也。人所欲观焉,其行也,所欲闻焉,其言也,而言之与行,皆在《诗》《书》矣”[80]。因而,从《诗》《书》传统及先秦儒家典籍征引《诗》《书》的角度看,宋儒在建构《四书》系统时,将《大学》《中庸》放在《论语》之后、《孟子》之前,有其合理性。
再者,就“文学”一词含义来看,先圣先王的仁义之道是其核心内涵,载体是《诗》《书》,《诗》《书》又是文章学或者后世所理解的“文学”的源头。刘勰《文心雕龙》前三篇即是《原道》《征圣》《宗经》,以及后来韩愈的“文以明道”、周敦颐“文以载道”的观念,皆认识到“文”与儒家经典之间的渊源关系,他们的理解也未完全脱离“文学”的原初义旨。《文心雕龙·宗经》认为后世各种文体皆出于《五经》,指出学习经典于作文之重要性,最后强调学者为文在章法与思想上均须效法儒家经典:“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励德树声,莫不师圣,而建言修辞,鲜克宗经。是以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正末归本,不其懿欤!”[81]此与后来韩愈、周敦颐的观念异曲同工。如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认为“文章”诸体原出《五经》,其用在于“敷显仁义,发明功德,牧民建国,施用多途”[82]。此观念与先秦、秦汉时期“文学”义旨则相去不远。
最后,近代以来受西学观念影响,“文学”才逐渐完全脱离了传统语境,这与近代传统经学的逐渐衰落与瓦解存在某种关联。例如,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反孔的背景下,其《文学革命论》批评自韩愈以来的“文以载道”观念,认为文学本非为载道而设,“直与八股家之所谓‘代圣贤立言’,同一鼻孔出气”[83],进而鼓吹以中国传统及西方之戏曲、小说等为“新文学”的取法对象,却从批评的角度道出了“文学”的原初义旨。又如,章太炎1906年在日本的一次演说《讲文学》中论“文学”曰:“何以谓之文学?以有文学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84]其《国故论衡》之《文学总略》有相同看法。[85]章太炎将“文学”分为无句读之文和有句读之文,无句读之文包括图画、表谱、薄录、算草;有句读之文又分为有韵文、无韵文。有韵文分别为赋颂、哀诔、箴铭、占繇、古今体诗、词曲;无韵文为学说(太炎所指“学说”包括诸子、疏证、平议,则排除儒家原始经典)、历史、公牍、典章、杂文、小说。[86]章太炎所理解的“文学”虽统摄较广,但将儒家《五经》排除在“文学”之外,则已脱离了传统“文学”之含义,与近代文学观念相近。由此,近代以来的古今、中西之判可见一斑。对此,钱穆指出,中国传统中的“文学”是“文章之学”,在古时有其特定含义,有别于传统的诗词、歌赋、骈散文,也与现代受西学影响的“文学”观念迥异,认为“今日国人之称文学,则一依西方成规,中国古代学术史上无之。”[87]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永全书》整理与研究”(21&ZD052)的阶段性成果。
[1] 阮智富、郭忠新编著:《现代汉语大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第2447页。
[2] 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977页。
[3]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等编:《汉语大词典》第6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1543页。
[4] 关于“文学”一词的原初含义,时下文学研究界对其讨论虽多,却含糊不明,例如,张伯伟引清代学者陈澧《东塾读书记》之言,试图对“文学”的含义进行溯源:“孔子当时的‘文学’一语,当然不同于后世的词章之学,更不同于20世纪国人所说的‘纯文学’。”他指出了“文学”在传统中有其特定含义,但未进一步深入探究。李敏则指出:“一般根据宋人邢昺对《论语》中所谓孔门四科‘文学’的解释,将古代的‘文学’定为‘文章博学’。这一用例能否作为古代语义的定准,而且先秦时期‘文’‘文章’含义与宋代明显不同,这种解释是否符合原义还可进一步验证。”可见,对“文学”一词的原初义旨进行探讨,对思想史、文学史研究均有其意义。(参见张伯伟:《“去耕种自己的园地”——关于回归文学本位和批评传统的思考》,《文艺研究》2020年第1期;李敏:《从书报传播到学堂立科:1896 至1898 年间“文学”概念的流播》,《广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5]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7,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05-206页。
[6] 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5,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7-128页。
[7]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5,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76页。
[8]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8,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425页。
[9]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28,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371页。
[10]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21,第3118页。
[11] [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卷5,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02-103页。
[12]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01,第2745页。
[13] [汉]班固撰:《汉书》卷6,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56页。
[14]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12,第2949页。
[15]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2,第452页。
[16] 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第317-319页。
[17]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卷7,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影印本,第7页。
[18]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9,第272页。
[19] 同上,第272页。
[20]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2,第44页。
[21]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12,第463-464页。
[22]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9,第277页。
[23] 同上,第273页。孙氏引毕沅之说,认为“刑”当为“刑政”。
[24] 同上,第273页。
[25] [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8页。
[26]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卷9,第275-277页。
[27] 同上,第282页。
[28] 张舜徽对《汉书·艺文志》的“艺文”一词解释道:“《汉书·艺文志》,《汉书》十志之一也。其所以名为‘艺文’者,艺谓群经诸子之书,文谓诗赋文辞也……文谓文学也,《史记·李斯列传》曰:‘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可知古人恒举文学与诗书百家语相联并称,用以概括一切书籍,由来久矣。徒以汉代崇儒尊经,故班固此志,以艺居上,文居下,而名之曰《艺文志》》。”张先生已然认识到“文学”与《诗》《书》之关系,但将“文”解作“诗赋文辞”,乃失诸于实。(张舜徽:《广校雠略 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7页。)
[29]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9,第452页。
[30]同上,第451页。
[31]同上,第445页。
[32] [汉]班固撰:《汉书》卷100下,第4235页。
[33]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9,第449页。
[34]同上,第450页。
[35]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8,第415页。
[36] 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2,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38-139页。
[37]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12,第2963页。
[38]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卷2,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3页。
[39]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卷5,第299页。
[40] 蒙文通:《古学甄微》,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第215页。
[41]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1,第18页。
[42] 何宁:《淮南子集释》卷7,第542页。
[43] 王利器撰:《新语校注》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3-154页。
[44]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97,第2699页。
[45]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87,第2546页。
[46]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30,第3319页。
[47] [汉]班固撰:《汉书》卷6,第166页。
[48] 同上,第167页。
[49]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21,第3117页。
[50] [清]陈澧撰,钟旭元、魏达纯校点:《东塾读书记》卷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3-14页。
[51] [梁]皇侃撰、高尚榘校点:《论语义疏》卷6,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67-268页。
[52] [汉]班固:《汉书》卷96下,第3915页。
[53] [宋]司马光:《传家集》卷6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9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31页。
[54] 张伯伟遵从范宁、皇侃说法,认为先秦时期“文学”是指儒家六艺之学。此说与陈澧大致相同,虽不无道理,然与“文学”在先秦的原初义旨还有一定距离。(参见张伯伟:《重审中国的“文学”概念》,《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55]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201,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26页。按《新唐书》所载,欧阳修等人已经将“文学”等同于后世之文章、诗词、歌赋。
[56]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7,第169-170页。
[57] [汉]刘向编撰、石光瑛校释、陈新整理:《新序校释》卷5,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641-649页。
[58]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3,第110页。
[59]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3,第309页。《外储说右上》又言:“子夏曰:‘《春秋》之记臣杀君、子杀父者,以十数矣,皆非一日之积也,有渐而以至矣。’”(同上,第314页。)《春秋繁露·俞序》亦言子夏传《春秋》。
[60] 傅亚庶撰:《孔丛子校释》卷1,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7-18页。
[61] 同上,第18页。
[62] 同上,第18页。
[63] 同上,第18页。
[64] 后世托名伪作的《子夏易传》,以及《诗经》大小序皆与子夏相关。
[65]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67,第2203页。
[66]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60,第2119页。
[67]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1,第14页。
[68]《荀子》亦重视《诗》《书》学习,因而有《劝学》。《荀子·大略》曰:“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19,第600页。)
[69] [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49-50页。
[70] 王齐洲认为儒、墨两家有相似的文学观念,法先王,重视先王遗文,注重文学应用,此说颇符事实;然而又评墨子将“文学”视为“出言谈”的手段和工具,不重视情感与审美,此说又糅合近代以来的“文学”观念,与墨子、孔子等人的“文学”义涵出入较大。(参见王齐洲:《论墨子的文学观念——兼论孔墨文学观念之异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71]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9,第446页。
[72] 何宁:《淮南子集释》卷21,第1459页。
[73]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130,第3290页。
[74] [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第52页。
[75] [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19,第457页。
[76] 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32页。
[77]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74,第2343页。
[78]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页。
[79] 关于孟子引《诗》《书》问题,参见杨海文:《〈孟子〉引论〈诗〉〈书〉的文献地图——兼评陈澧〈东塾读书记〉考释的得失》,《现代哲学》2011年第4期。
[80] 此为《太平御览》引《尸子》之言。([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77,《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93册,第743页。)
[81] [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卷1,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3页。
[82] 王利器撰:《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卷4,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237页。
[83] 陈平原选编:《〈新青年〉文选》,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86页。清末以来,随着传统经学渐衰、西学的传入以及清末的学制改革,“文学”科的设置虽因时人对“文学”的理解不同而各异,但总体趋势是向近现代学科中的“文学”观念转变。(参见陈国球:《文学立科——〈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汉学研究》2005年第1期;余来明:《“文学”观念转换与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学史书写》,《文学遗产》2013年第5期;李敏:《近代中国“文学”源流(1844-1876)》,《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李敏:《戊戌东渡后的梁启超与“文学”概念的转变》,《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李敏:《西学冲击下中国人对“文学”认识的演变( 1857-1897)》,《河北学刊》2019年第4期;李敏:《从书报传播到学堂立科:1896 至1898 年间“文学”概念的流播》,《广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84] 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14册,第32页。章氏后在《文学略说》中将“文学”理解为文章之学。(参见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15册,第1033页。)
[85] 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5册,第47页。
[86] 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14册,第40页。
[87] 钱穆:《钱宾四先生全集》第25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第270-271页。
本文原载《现代哲学》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