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于《岭南学刊》2026年第2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理念,积极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面对国际形势新动向新特征,中国先后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四大全球倡议从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个维度,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战略引领。四大全球倡议的相继提出与加快落实见效,标志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围绕“谁来治理”“治理什么”“为什么治理”等问题的思考日臻成熟,正通过携手更广泛的全球治理主体、关注更全面的全球性问题与倡导更反映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治理理念,实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路径的全面优化。
关键词:全球治理全球治理倡议四大全球倡议路径优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了“第二个百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各国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国际环境。同样,中国也“努力以中国式现代化新成就为世界发展提供新机遇,为人类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提供新助力”,致力于为当前丛生的全球性问题提供较之西方模式更合理、更有效的新方案。而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习近平主席先后在2021年9月的第76届联合国大会、2022年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2023年3月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2025年9月的“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面向世界郑重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与全球治理倡议等四大全球性倡议,引领中国全球治理实践路径全面优化。全球治理对于中国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外交问题,更是一个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营造有利环境的同时,也已经并将继续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贡献。
一、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历程与路径特征
虽然全球治理的学术研究与广泛实践同全球化的步伐较为一致,但其实早在认识到跨国问题之时,人类社会通过创设国际规制规范、寻求有效国际合作解决相关问题的实践便已广泛展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时至今日仍作为世界范围内最具影响力、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联合国(UN)成立,标志着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治理全球性问题的进程正式开启。与此同时,美国主导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后成立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完成集“货币—金融—贸易”于一体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搭建。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二战后国际格局中的优势地位,将全球治理体系打造为其主导下的“半球治理”体系,并通过一系列措施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体系之外。令人遗憾的是,在半个余世纪的发展历程中,虽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并不“全球”的全球治理体系实现了些许改革完善,但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格局之间的错配问题依然突出,以中国等新兴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事务的代表性与话语权仍不足。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在二战结束后初步形成,冷战结束后蓬勃发展,但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压倒性的主导优势地位贯穿始终,这也使得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历程虽历经曲折,而对于不断提升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广度、深度与贡献度的探索从未停止。
(一)从批判抵制到融入参与的中国全球治理实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中国对美西方国家主导建立的全球治理机制及国际组织抱持警惕、敌视态度,拒绝、抵制加入,更强调国家生存与安全,以及独立自主的地位。彼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承认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内同样不承认新中国的合法地位,导致中国被孤立于全球安全治理体系之外,无法有效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经贸活动,甚至被迫承受严厉的经济制裁。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曾明确抵制国际核不扩散机制,认为该机制只起到“维护超级大国核垄断和核优势地位的作用”,而是致力于发展自身的核武器技术的原因。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承受着来自美西方国家的强大压力,外交战略空间有限,但依然从理念与实践入手,为维护国际地区和平,加强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友好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努力。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起,中国积极发展同亚非拉发展中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在提升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全球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同时,拓展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空间。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先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求同存异原则”等被绝大多数国际行为体接受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平、合作解决双边、地区与国际问题提供重要的理念支撑。与此同时,中国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地区和平与安全。中国大力支持朝鲜、越南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的斗争,并于1954年举行的日内瓦会议上积极斡旋最终推动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
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这是中国融入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起点。而在1978年改革开放进程全面开启后,中国从强调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出发,开始对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态度与政策表示支持认可,并全面参与融入经贸、安全与环境等各领域治理机制。如在经贸领域,在全球层面,中国于1980年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主要国际经济组织的合法席位。在地区层面,中国于1986年3月加入亚洲开发银行;于1991年11月正式成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全球治理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初步显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领导人多次公开承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并推动作为地区合作主要平台的东盟—中日韩(10+3)机制成立,为维护亚太经济形势企稳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中国开始审慎支持联合国框架下的裁军与维和行动,先后签署《核不扩散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并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派出军事观察员、军事联络官、军事顾问与工程兵部队等千余人次参与多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而在非传统安全领域,20世纪90年代全球气候治理全面启动,中国全程参与其中。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主要支持者、推动者,也率先签署公约,并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付诸行动。可以说,在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指引下,中国一方面学习和遵守各类国际经贸规则,全面融入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通过拥抱全球市场资源配置和国际分工,来实现和扩大对外开放;另一方面签署传统、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条约公约,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在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与安全利益的同时,初步树立起“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为此后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建设、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1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通过参与多领域治理机制建设与规则制定,逐步担当起全球治理体系建设改革者的角色。在这一时期,作为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获益者,中国不否定现有西方主导治理机制存在的意义和作用,但同时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罔顾所依托的国际权力结构变化,面对全球治理机制中的大量不公正不合理之处,其改革诉求也愈发强烈。如在全球经贸治理领域,中国全部履行加入WTO的所有承诺,在符合国际规则的贸易体制全面建立的过程中,中国也实现了从全球贸易体系中被动接受的“局外人”,向有所作为的“局内人”的转变。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旗帜鲜明地支持发展议题的优先性,并提交涉及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规则等多项改革提案。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先后投入4万亿人民币刺激经济复苏,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注资400亿美元,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际多边金融机构职能履行与制度升级。面对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投票权改革等问题上的消极立场,中国携手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积极呼吁并切实推动全球经贸治理体系改革,最终在2010年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促成IMF份额与投票权改革达成历史性协议。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中国在主动向国际社会做出自主量化减排承诺的同时,也积极与发展中国家一道,在全球气候治理过程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敦促发达国家落实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与技术支持,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与技术水平。
(二)中国全球治理实践路径的初步形成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考察不难看出,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参与经过了一个曲折但广度、深度与贡献度不断提升的过程。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被排斥在美西方主导的治理机制之外,成为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批评抵制者,还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进程全面开启、2001年中国加入WTO两大标志性事件后,中国完成了由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融入参与者向建设改革者的角色、定位的转变,中国在国际社会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携手应对共同挑战,并不断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原则、立场与主张都没有变。面对全球治理的兴起,开放的中国必然要作出自己的思考与回应,但由于自身发展阶段、国际地位和历史文化传统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异,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路径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同样差异明显。正如全球治理是由全球治理的主体、客体与价值等要素构成的注,分析中国全球治理实践路径也可从“谁来治理”“治理什么”“为什么治理”等不同维度对照入手,据此勾勒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全球治理实践路径的基本特征。
1.全球治理的主体,明确“谁来治理”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前,在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中,更多关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及其主导下的现行全球治理机制,从学习融入到推动现有治理机制不合理、不公正之处的改革进程。
中国在融入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初期,对多领域的治理机制、规则需要学习适应,且部分治理制度也确实在中国国内产生了正向内化效应。中国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后,在积极改革国内经济体制结构、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也不断了解世界银行等贷款项目的规则和实施办法,在改革开放之初获得了重要资金和各种援助。此后,虽然中国综合国力快速崛起,但人均水平仍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中国也更习惯于在现有的国际组织和多边主义体制与框架中处理人类公共事务。中国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当代全球治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在经济发展、维和行动、军备控制与裁军、环境治理等联合国事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全球治理机制脱胎于二战后美国主导的“霸权稳定体系”,美西方国家凭借彼时在国际权力结构中压倒性的地位,对各治理机制的组织架构、所在地、授权状况等实现了全面掌控注。如美国主导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及相关全球经贸治理平台机制,虽然在客观上对稳定世界经济与促进战后经济复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相关机制内份额与投票权条款和计算公式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导致少数发达国家拥有远超其经济体量的更高份额与更大投票权,并据此强行要求经济陷入困境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作为提供援助或贷款时附加的额外条件。基于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广大发展中国家为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大量公共产品,但既无法均衡地享有“机制红利”,还面临着治理机制对其经济主权的粗暴干涉。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于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内广泛存在的“制度非中性”与“规则滞后性”等问题,不仅有着切身感受,还承受着更直接的负面影响。这也是为什么作为与广大亚非拉国家有着相同历史遭遇、奋斗历程,面临共同发展难题和任务的中国,在登临全球治理舞台之初便提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主张的原因。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速一直高于发达经济体。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发达经济体,中国不仅携手以新兴经济体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响应参与全球治理,推动G20取代七国集团(G7)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首要平台”,还致力于推动一系列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供大量国际公共产品。在此基础上,中国高扬改革旗帜,积极推动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完善,使发展中国家获得与其实力、贡献相匹配的制度性权力。
2.全球治理的客体,回答“治理什么”的问题。
在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中,从高政治到低政治全面探索参与全球治理进程,加入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实现了从传统安全到非传统安全、从经济环保到军控人权等多个治理领域的拓展,与此同时,根据国际环境变化与自身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中国全球治理实践更偏重全球经济治理,且成果斐然。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的全球治理历程,无论是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进程、2001年中国加入WTO,还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等,中国全面融入、深度参与和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等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关键节点,都有着鲜明的经济指向。分析其中原因,一方面,冷战结束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尽管非传统安全威胁时有上升,但就世界范围而言,国际安全形势整体缓和。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系列维护世界地区和平与安全的治理机制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松动与功能转移、弱化。经济而非安全成为全球治理的核心议题。另一方面,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地区层面热点问题层出不穷,全球治理体系特别是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着严峻的公共产品赤字与合法性危机。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从需要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帮助以应对危机的目的出发,将包含中国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平台”,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进程中也表现出较强的尊重扩大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的姿态。
更为重要的是,2001—2012年,中国经济年增长率均值为10.17%,远高于世界经济同期均值3.62%的年增长率,并于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正是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来维持和平与发展的国际大环境,进而实现自身综合国力特别是经济实力历史性的快速跃升,而这也为中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必要性与可能性。中国从全球经济治理的后来者发展成为WTO框架下广受认可的“成熟的”“负责任的伙伴”,不仅全面履行各项承诺,加快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还携手各方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改革与完善。中国也从IMF机制内的债务国转为债权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5年印度洋海啸后,不断向IMF提供贷款援助,以实际行动帮助受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冲击的相关国家。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不仅在国内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就业与经济发展,而且在国际层面参与历次G20领导人会议,加强协同共渡难关,强调G20制度化建设,并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机制改革,发挥了举世公认的积极作用。除此之外,中国还努力凝聚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共识,推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形成与不断强化,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内重要的新兴力量。
3.全球治理的价值,明确“为什么治理”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前,在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中,主导性理念是现实主义、国家主义,具体表现为在融入世界、参与全球治理的同时也力求保持独立自主,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但在更主动积极地推动融国家利益于人类共同利益之中,即更具全球主义视野的倡议、行动方面表现得较为谨慎。
应该看到,中国全球治理的指导理念从改革开放前强调生存、安全的浓厚意识形态色彩转向融入全球治理体系以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国家利益主导,已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鉴于中国是全球治理的后来者,长期处于“被”全球治理,尤其是“被”全球经济治理的地位,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较长时期内有着鲜明的国家利益考量,并突出强调维护自主性。如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启动后相当长的时期里,美国西方主导下的全球金融、贸易机制一直试图对中国的宏观经济体制、政策施加其作用和影响。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在向IMF申请借款方面表现得极为谨慎,不愿因背负过多外债而在重要经济政策上受制于人注;中国在“复关”“入世”的谈判过程中同样表现出强烈的经济利益导向,极力避免本国核心经济产业和部门受制于多边自由贸易规则而失去必需的成长空间。即使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没有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的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很难获得成效,但中国仍然在国际经济机制中表现得较为谨慎,几乎没有提出过重大倡议或寻求发挥核心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虽积极推动G20,但在加强同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对话协商时表现出极强的利己主义色彩,不断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扩大市场资金投入,减少贸易收支顺差等纠正所谓全球经济“失衡”,但在实质提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制度性权力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改革问题上态度立场较为消极。而这与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最大限度降低金融、汇率变动风险,维持世界经济稳定为自身经济稳定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并在过程中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建立更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要求的国际规则秩序等诉求明显不符。
二、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与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中国综合国力快速崛起,海外利益规模、领域持续扩大与拓展;另一方面,人类所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激增,对整个世界的生存发展带来的威胁已不容忽视。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关注到全球治理对于中国与世界的重要意义,亲自统筹谋划并领导开展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实践,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努力为全球治理在理念、机制和行动方面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中国在全球治理改革和建设中的作用越发突出。
(一)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发掘中华文化中的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突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意愿,针对现行全球治理内尚存的单一零和思维理念对解决日益增加、多元复杂全球性问题的严重制约,创造性地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新时代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高度重视强调全球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性,即“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大家的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商”原则要求,全球治理机制与规则的建设与改革完善,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不能搞“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共建”原则强调,当前全球治理应对的是日渐急迫、前所未有、跨出国境的全球性问题,远非一国之力所能及,需要各国通力合作来应对。全球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公共产品的筹集,但由于全球公共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等特征,加之大国博弈不断以各种方式投射至全球治理领域,严重掣肘了各国开展有效集体行动,导致全球治理领域公共产品筹集愈发困难,治理赤字更为凸显。因此,中国旗帜鲜明地主张,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都要参与到全球治理中来,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全球治理的积极性。“共享”原则是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根本目的与最终落脚点。全球治理的产生源自对全球性问题协商、处理和解决的需要,因此,运行良善的全球治理体系最终应汇聚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即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价值为宗旨目标。中国坚定主张,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真诚回应各国人民的诉求,欢迎各国搭乘中国发展“顺风车”,以促进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为考察指标,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发展为导向,不断增进各国利益的交汇点与全人类共同利益。
(二)机制改革与创设并举
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是基于二战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占据压倒性权力优势地位而形成的,维护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既得利益是其根本宗旨,因此在相关机制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的“制度非中性”。有鉴于此,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并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而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积极投身于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创设,并将此作为新时代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核心内容。
1.存量改革。
对于非中性色彩浓厚的现行全球治理机制,在全面参与融入的基础上,中国高举改革创新旗帜,力图“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好地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改革开放后,中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参与到全球治理机制中。也是通过积极融入现有治理机制,中国不断加深了与世界的联系,更好地履行国际责任,为各领域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贡献中国方案与智慧力量。中国深知联合国“虽然这个框架并不完美,却是人类社会迈出的重要一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贸总协定等还是为奠定二战后国际经济秩序,促进国际贸易、资本流动复苏、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的,因此,中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改革完善。
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不断呼吁进行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其中最迫切的莫过于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原因在于,冷战结束以来,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规模持续扩大,且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投身全球经济治理,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历史、现实等复杂原因,美国在IMF和世界银行等现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仍继续保有否决权,西方发达国家整体在份额、投票权上仍享有明显超出其经济体量的优势地位。针对现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部分,中国积极推动改革,力图使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与其实力、贡献相匹配的制度性权力。中国于2015年12月接任G20主席国后全力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方案,重启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并于2016年举办的G20杭州峰会上系统提出了“平等、开放、合作、共享”的中国全球经济治理观。正是在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携手努力下,IMF改革方案于2016年1月正式生效,新兴经济体比以前增加了超过6%的份额,制度性权力、话语权得到了提升。
2.增量创设。
对于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内赤字空白集中的领域,在更多地考虑关注发展中国家利益需求的基础上,中国更加主动积极地发起或参与新兴治理机制创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先后创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AIIB)、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以及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一系列治理新机制。应该看到,中国针对全球治理既有机制无力或无意涵盖包容的空白地带,加大机制平台创设力度,并非致力于推翻挑战既有治理机制,而是希望这些带有区域、全球公共产品性质的新机制、平台,能够激发、创造出为周边、世界范围内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共同分享的长期利益,形成培育出以“扩散型互惠”为基本特征的全球治理合作新模式。
(三)以实际行动助力全球性问题解决
除理念和机制外,全球治理取得实效最终还是要依靠各治理主体的行动来实现,即各行为体在治理过程中的动力至关重要。因此,向世界提供全球治理的中国倡议与方案,并积极贡献中国力量与行动,已成为中国主动承担全球治理责任的重要表现。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近年来全球发展赤字突出,不仅许多发展中国家深陷发展困境,发达国家也同样面临贫富分化、社会分裂等问题,《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落实进展远低于预期。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一直高度重视发展问题,在国内,中国集中力量实施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在国际上,中国积极与各国分享自身的发展机遇和经验,为陷入困境的全球发展事业贡献中国力量。有鉴于全球基础设施缺口已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以建设性、负责任的态度投入到填补全球基建资金短缺、提供公共产品中去。十余年来,“一带一路”已成长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全面助力全球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一个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基础,覆盖广泛的基础设施网络和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经贸发展格局正加速形成。
除此之外,随着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内作用与影响的不断提升,在卫生健康、网络安全、气候变化、防灾减灾、极地、海洋、太空等新兴议题治理领域中,中国也积极提供“中国方案”,参与相关治理领域规则的制定,承担与自身国力及国情相适应的国际责任。面对已经将人类推向生死存亡紧要关头的气候变化,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并先后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等重要理念。在行动上,中国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清洁发电网络。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敦促西方发达国家的同时也尽己所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三、四大全球倡议与中国全球治理实践路径创新
2025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全球治理倡议。全球治理倡议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在全球治理首要前提、根本保障、基本路径、价值取向、重要原则等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全球治理倡议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后,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在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全球倡议体系的同时,更标志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围绕“谁来治理”“治理什么”“为什么治理”等问题的思考日臻成熟,正通过携手更广泛的全球治理主体、关注更全面的全球性问题与倡导更反映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治理理念,实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路径的全面优化。
(一)“谁来治理”:携手更广泛的全球治理主体
任何治理都具有利益相关者多元协同治理的共同特征,全球治理也不例外,其主体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全球公民社会、跨国公司等。但在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下,美西方长期居主导地位,出于对霸权的盲目护持,以及意识形态偏见,罔顾主权平等基本原则,在全球治理多领域一再采取霸权单边主义行径,强行对治理主体进行所谓“西方与非西方”的切分,严重冲击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合法性、有效性。如果说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的全球治理实践更多地关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及其主导下的现行全球治理机制,那么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坚持主权平等与多边主义相统一,携手最广泛的全球治理主体,共同助力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在实践中,中国努力避免只要加强与美国等世界主要大国的合作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全部全球性问题的想法;也摒弃了只要团结好广大“全球南方”国家就能隔绝单边主义与歧视性、排他性安排对全球治理的冲击等愿望。
世界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取决于一国在某一具体议题领域的权力水平而非总体权力水平。而这也部分推动世界主要大国在全球治理领域并非以阵营进行划线,而是更多地依据自身在不同问题领域的权力水平与具体利益诉求,并致力于增进人类共同利益,积极展开更趋独立的全球治理政策实践,形成了空前复杂交错的多极关系网络。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倡议所倡导的五大核心理念之首,进一步明确了主权平等不仅是国与国之间规范关系的核心准则,更是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首要前提。少数国家垄断全球治理的不平等状况不应再继续下去,应坚持并践行“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
加快落实四大全球倡议的过程中,中国正积极以斗争求合作,扭住同美西方国家的全球治理合作,努力规避其全球治理政策的破坏性,利用其在全球治理领域的部分回缩,加快推动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同时,鉴于国际格局领域权力转移与权力扩散的不可逆转性,在关涉全人类福祉和前途命运的挑战面前,中国高扬全球治理所具有的包容性与开放性,鼓励多元参与,并推动树立责任、风险共担,成果、福祉共享意识。中国旗帜鲜明地反对以意识形态异同与战略关系亲疏对全球治理主体进行划线。针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中或制度无力、或无意涵盖的空白地带,中国积极根据实际情况携手广大周边、全球南方、西方发达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体,探索启动新机制平台创设。
(二)“治理什么”:关注更全面的全球性问题
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了全球经济增长,但也伴随着诸多负面效应。全球性问题甚至危机的滋生、蔓延仅依靠一国或几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需要广泛的国际行为体共同承担治理责任,而这也带动着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快速发展。当前,国际格局演变走向重要分水岭,无论是关税战破坏国际贸易规则,经济全球化遭遇严重冲击,还是全球局部战争和跨境冲突频发,地缘政治动荡持续蔓延,百年变局下的新旧矛盾集中爆发。这也折射出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在多领域治理规则的制定上更多反映的是发达国家“怎么看”“想要怎么办”,严重滞后于现实的需要,缺乏更具包容性、开放性、有效性的全球治理方案。与此同时,现行全球治理体系的工具性特征较为明显,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凭借主导地位,在“治理什么”的问题选择上长期奉行国家利益至上,对某一全球性问题采取片面重视或忽视的态度。
新时代的中国旗帜鲜明地主张,只要是全球性问题,便会对整个国际社会和人类构成无差别的威胁,就需要统筹有效应对,以保证本国和整个人类的安全和发展。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与全球文明倡议为破解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内的发展赤字、安全赤字、信任赤字提供了中国方案。而全球治理倡议则承担着由理念向实践转化的重要使命,不仅将发展、安全、文明领域的理论共识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实践,还力图为更多领域的治理赤字问题提供思想和行动指引。
在发展领域,当前全球发展赤字持续扩大,在多重危机叠加影响之下,国际发展合作领域正处于系统性危机之中。全球发展倡议将坚持发展优先作为首要内涵,呼吁世界特别是各主要经济体肩负起人类发展的使命与责任。而作为知识型全球公共产品注,全球发展倡议倡导共同发展、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为破解世界“发展困局”提出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在安全领域,当前国际战略竞争日趋激烈,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全球安全倡议已成为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指导,为弥补人类和平赤字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应对国际安全挑战提供了中国方案。在文明领域,当前大国间信任缺失,冷战思维、意识形态对抗卷土重来,“文明优越论”“文明冲突论”沉渣泛起,严重阻碍文明交流互鉴与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全球文明倡议向全世界发出增进文明交流对话、在包容互鉴中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真挚呼吁,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精神动力。
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只是新时代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关注更全面的全球性问题的缩影。在中国持续致力于为人类面临的突出、棘手问题寻求破解之道的过程中,也相继提出了网络、粮食、生物、数据、人工智能等具体领域的倡议与理念主张,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更系统丰富的中国倡议体系与外交实践工具箱。中国积极助力多领域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已成为新时代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创新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代中国为人类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体现。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治理倡议在注重理念引领的同时,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与现实针对性,为推动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完善提供系统的中国方案。《全球治理倡议概念文件》明确指出,中国将会同各方“优先考虑在国际金融架构改革、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气候变化、贸易、外空等治理紧迫性突出、治理赤字较大的领域”采取积极行动。四大全球倡议从理念、原则与路径等多维入手,在全面深化、加快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同时,将新时代中国在全球治理多领域的倡议目标转化为务实、可操作的行动方案。
(三)“为什么治理”:倡导更反映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治理理念
当“一群国家意识到某些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并想象在其相互关系中受到一系列共同规则的约束,参与共同机制运作”,国际社会就产生了。而正如共同利益、共同价值作为“应然”准则对国际社会所产生的塑造作用,全球治理也同样离不开价值引领。全体人类在全球治理过程中都应接受并共同遵守核心价值,一旦价值观对全球治理公益性目标发生偏离,真正合法和有效的全球治理就难以实现。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人类的整体性与各国利益最大公约数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进行突出强调,认为世界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兼顾他国利益,在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背景下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增进全人类共同利益,共同推动人类进步。立足新时代中国同世界各国一道建设更加美好世界所展现出的坚定决心与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中国先后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落实四大全球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引领,人类共建美好世界的普遍信念与价值取向贯穿其中,正不断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关注百年变局动荡世界中的发展、安全、文明问题,始终聚焦全人类共同利益,为中国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应对各类安全风险挑战,达成全球文明共识、培育信任之基提出了明确的理念与实践指引。而全球治理倡议作为中国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战略之举,顺应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契合当今世界的迫切需要,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指明了正确方向,为国际社会团结共进提供了行动指南。全球治理倡议对共同参与、公正有序、团结合作、务实高效与普惠包容全球治理的推进引发了国际社会广泛热烈的反响。四大全球倡议各有侧重,但又相互促进,是具有紧密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四大全球倡议虽从发展、安全、文明、治理等四个不同维度入手,但都始终以全人类共同价值、利益为根基,并在实践中强调超越意识形态分歧与完善国际制度安排等,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转化为切实的全球行动,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世界情怀和国际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