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发林,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靳天熙,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来源:《当代亚太》2026年第3期
国际组织是全球治理的核心行为体,在特定全球治理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全球治理的不同问题领域相互交织,特定领域内的国际组织除了在其核心问题领域发挥既定职能外,也会在其他相关领域进行职能扩展。既有研究尚未构建不同领域组织互动的一般性分析框架,缺乏对不同类型互动影响不同层面治理有效性的具体机制分析。基于经验现实和已有研究,本文集中探讨全球治理不同领域内的核心国际组织如何就特定议题开展互动,并分析这种跨领域的组织间互动影响全球治理有效性的机制。
关于全球治理有效性这一被解释变量的测量,本文采用“输出—行为—结果”的标准衡量治理有效性。在国际组织跨领域互动这一解释变量上,本文首先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法,绘制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与气候、金融、贸易等问题领域间,以及不同国际组织间的关系图。其次,文章从理念规范、 组织构架和业务功能三个维度测量国际组织互动。其中,理念规范的互动体现为一个组织通过其所奉行的价值取向或治理模式来获得其他组织的认同程度;组织架构的互动强调跨组织的正式和非正式协调安排;业务功能的互动表现为组织间就界定职责边界和管理资源配置的分工程度。这三个维度的互动分别通过认同机制、分工机制和关联机制影响输出、行为和结果层面的全球治理有效性。就理念规范的认同机制而言,共同的理念规范使得组织之间对议题治理形成强烈的价值认同,这为各方的沟通和谈判,以及更进一步的制度安排提供了观念性基础。基于在共识基础之上达成的制度安排和已形成的行为约束力,行为体对理念规范形成共识性理解和普遍认同,将理念规范内化并融入到履约行动中,在一致性治理思路和共识性治理方案的引导下,治理实践得以更加顺利的推进。在业务功能维度的影响机制中,当组织的业务功能得到合理划分时,各组织依据其专长开展行动,配合协调,使得组织在明确自身职责与义务的前提下开展制度协调。在行为维度,完善的组织分工降低了某一职能在不同领域间的替代性,避免了行动的失序与混乱。由此使得与治理目标相适应的治理结构逐渐形成,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有序推进。组织架构的关联机制表现为不同组织在其内部结构、决策机制与运作体系等方面建立联系的方式和过程,及其对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影响。组织架构的强关联程度搭建了国际组织参与议题治理的沟通和协商平台,使组织以集体力量共同创造制度性成果,并在行为维度保障了履约承诺的可信性和稳定性。在制度协调和行为体积极履约下,相分立的制度安排被联系在一起,相关议题的治理由此得到周期性和常态性的关注和进展。
理念规范、 业务功能和组织架构三个维度均是影响全球治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同时,三个维度既具有独特性,又相互关联,构成了跨领域组织互动的有机整体,共同影响输出、 行为和结果维度的全球治理有效性。国际组织互动通过三大机制对全球治理有效性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些影响被归纳为四类:协同共治型、 有限合作型、 合作耗散型和对立冲突型。在“协同共治型”的影响类型中,三个维度分别为制度性成果的达成提供了共识性的观念基础、组织保障和实施路径,推动组织间就跨领域议题的治理达成有效的制度安排,由此产生的约束力汇聚了行为体的治理合力,充分调动了行为体的资源禀赋,提升了执行力,并进一步改善了全球性问题的治理环境。相较于“高—高—高”的协同共治型,“有限合作型”在某个方面存在互动的短板,这通过互动机制对治理有效性产生影响,但两个维度的互动已经可以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表现为在理念规范、 业务分工和组织构架的任两个方面形成积极的互动,治理有效性整体上将得到有效提升。与“有限合作型”相对应,“合作耗散型”是在理念规范、 业务分工和组织构架中有任两个维度的互动程度都较弱或较低,组织互动对全球治理更多产生负面影响。“对立冲突型”则旨在呈现理念规范分歧、 业务功能分工程度低和组织构架关联度弱共同导致特定议题面临对立冲突的治理局面。
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对保障粮食安全、 药品可及性、 劳工标准和国际教育援助四个典型案例的经验分析,进一步阐释了国际组织跨领域互动对全球治理有效性的差异化影响。在粮食安全议题中,气候和粮食领域的组织以一致性的理念规范、 明确的功能分工和相关联的组织架构开展合作、汇聚治理资源,不仅推动两大领域的组织建立了保障粮食安全的资金机制和政策安排,而且推动相关行为体将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引入粮食安全的项目方案,产生了协同共治的治理成果;在药品可及性治理中,世卫组织和世贸组织因缺少强关联性的组织架构,导致行为约束力被部分削弱,行为和结果维度治理有效性的提升面临着不确定性,但各组织之间经过凝聚共识并采取一定的分工协调策略,仍能够化解细节上存在的差异,改善治理分割的局面,助力药品资源的合理配置,两大组织围绕三个维度开展的互动产生了有限合作型的治理效果;在劳工标准这一议题上,WTO和国际劳工组织不仅缺乏共同认可的理念规范,而且面临强关联性组织架构缺失的问题,这使得组织之间的协调难以朝着价值融合、 紧密联系的方向推进,组织间仅达成有限的制度安排,在约束行为体履约和推动问题解决上面临更大的障碍,两大组织围绕该议题的互动产生了合作耗散型的治理效果;在国际教育援助治理中,世界银行和教科文组织不仅缺乏共识性的理念规范,而且未完善组织架构的建设,同时在业务功能上存在权责界定不清的问题,这使得组织间不仅难以达成普遍认可的制度安排,而且无法约束行为体的履约行动,造成该议题治理的进展滞缓,教育援助的治理问题面临着严重的风险与挑战,最终产生了对立冲突型的治理局面。
研究结果显示,不同领域的国际组织具有不同的价值立场、职能范围和运作结构,当它们围绕特定议题开展互动时,若组织之间能够在共同认可的理念规范引导下,基于差异性、 互补性功能分工建立具有强关联性的组织架构,全球治理有效性将取得协同共治的成果。因此,针对特定全球性问题,不同问题领域中的核心国际组织间开展有效互动,是提升全球治理有效性的重要路径,对改善国际组织间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有效变革具有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