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民程度论,即认为中国普通国民的智识、道德或政治能力不足以维系包括议会制度在内的立宪政体的主张,是清末的一种常见论调。杨度作为清末国会运动初期的领袖人物,对该论调予以了积极应对。1902年杨度与日本教育家嘉纳治五郎就中国教育问题展开的辩论,为后来有关国民程度的论争提供了关键语汇和思路。自1906年冬季以来,二次游学日本的杨度开始以言论和行动参与预备立宪运动,尤其是请愿开国会运动。针对同属立宪派阵营的梁启超提出的国民程度论,杨度借助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一理论工具,提出了有关国民程度问题的更为全面、均衡的认识,并明确主张中国国民程度不会成为开国会的阻碍。杨度甚至以公开和私底的言行,令梁启超在开国会一事上发生态度转变。杨度于1907年秋归国后,在开国会方面的言行上,曾发生重大起伏。起伏的原因,不属于思想层面,而与官场和舆论所施加压力有关。与梁启超浓厚的宋学背景不同的是,杨度早年所受“帝王学—公羊学”的训练,导致他对国民程度问题拥有独到思考,且在思考过程中较无保留地接受了近代法政文明。
关键词:国会;国民程度;杨度;社会达尔文主义;儒学
引言
清末请愿开国会运动始于1907年,兴盛于1909年至1910年。当时思想界和舆论界中(甚至一度在立宪派内部)的“国民程度不足论”,是国会运动所面临的关键阻力之一。该论点的要旨,是中国普通国民的智识、道德或法政知识与实践水平,未能达到立宪国国民所具备的“程度”,因此中国不能遽行包括议会制度在内的立宪政治,否则“程度不足”的国民一旦涌入政治舞台,立宪政体可能陷入危机状态,并引发列强干涉,从而使中国遭受亡国之祸。该论点由身处立宪派阵营内部的梁启超本人在1906年上半年以系统方式提出,并在随后盛极一时。借用杨度(1875-1932)的话来说,“今日遍我国中,自上至下,殆无不持此论者”。因此,国民程度(又称“人民程度”)问题,成为热衷国会运动的人士(包括1907年下半年之后的梁启超本人在内)不得不在思想和舆论上都予以严肃应对的话题。而在这期间最有力的应对者,便是国会运动初期的主力干将杨度。
虽然在学界关于杨度的现有研究中,部分作品曾涉及杨度对于国会与国民程度间关系的讨论,但专论此问题的研究则鲜有问世。多数研究都着力于1907年至1908年8月间——即国会运动的初期——的杨度言论,尤其是其“金铁主义”学说中的相关论述,但对杨度在整个清末时期有关国民程度问题之思考的起源、发展和起伏,则缺少全面的梳理,对杨度有关该问题之最成熟思考背后的理论根基——例如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潜在的儒学影响)——也缺少澄清。本文是对杨度在清末时期有关该问题之言论的系统考察,并期待借助杨度考虑此问题时所依赖的中西思想资源,来达至对其言论更为透彻的理解。
一、“国民程度”一语的首度提出
杨度思想首度涉及“国民程度”问题,发生于1902年10月、11月间其与日本教育家嘉纳治五郎讨论中国教育问题之际。1902年上半年,已拥有举人头衔的杨度离开其生养之地湖南,以自费方式赴日本游学。5月,杨度抵日本东京,入日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嘉纳治五郎主持的弘文学院(后因避乾隆帝之名讳,于1903年更名为“宏文学院”)学习。杨度在该院的身份,是“各省士大夫以教育之目的游于日本者”,他们附于速成师范科中的湖南官派生,“别为旁听一班”。至10月下旬,湖南速成师范生学期期满,即将归国。而自夏季就在中国各地考察教育的嘉纳氏,此时已结束考察返回东京,遂结合其在中国所了解到的教育现状,对即将学成归国的师范生发表演讲,杨度亦前往旁听。嘉纳氏对师范生于10月21日、23日发表了两次演讲,由于杨度在两次演讲结束之后,均以提问方式对嘉纳氏观点表达了不同意见,两人又于10月30日、11月5日两日夜间在嘉纳氏家中展开辩论。连载于《新民丛报》第二十三、二十四号(分别发行于1902年12月30日与1903年1月13日)的《支那教育问题》一文,即是对这几次演讲和辩论的记录和总结。
这几场演讲和论辩,是围绕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教育类型和中国教育所需要的根本“精神”等议题而展开的。嘉纳氏认为,中国当时最迫切需要的教育类型,为普通教育与实业教育,而普通教育则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个维度。杨度并不反对嘉纳氏的这些主张,但同时试图追问中国教育的“精神”或根本宗旨问题。正是在这一问题上,两人看法产生明显分歧。嘉纳氏提出“和平的进步主义”和“骚动的进步主义”两种“精神”,并认为中国宜适用前者。此时的杨度则明显体现出同情革命派的立场,他虽未否认“和平主义”的重要性,但仍坚持认为“未有不经骚动而能入于和平者,此事理之无可逃”。结果,在普通教育中之德育的具体内容上,嘉纳氏主张中国“仍宜以儒教为宗”,而杨度则强烈主张卢梭学说。几经论辩之后,双方皆有所退让,不再争执于应具体采纳何种德育学说的问题,并对中国教育之“精神”在于“服从公理不服从强力”这一“公理主义”结论达成共识。
正是嘉纳氏在演讲和交流中提到了“国民之程度”的问题,而杨度和他的辩论,也与该问题高度关联。“国民之程度”一词由嘉纳氏首先在第一次演讲中提出。在近代汉语世界中,“国民(之)程度”一语并非最初出现于《支那教育问题》一文中。在1902年11月14日发行的《新民丛报》第二十号中,主笔梁启超在其对某个读者来函的回复中,就使用了“国民程度”四字,但梁此时未对该概念予以解释。因此,近代思想史意义上的“国民(之)程度”问题,可被认为始于《支那教育问题》一文。
首先,嘉纳氏对“国民之程度”的具体内容,以及提高此种“程度”的方式,都提出了自己的明确观点。通观两次演讲和两次辩论,可发现他眼中的“国民之程度”包括智识、道德和体魄诸方面,而尤以道德为重。而增进“国民之程度”的方法,则是教育,尤其是包含德育在内的普通教育。与此高度相关的是,在与杨度就中国教育的“精神”展开讨论时,嘉纳氏还提出与“国民之程度”类似的“养成国民之资格”一语。在他看来,“养成国民之资格者”,归根结底仍在于道德教育,亦即首先在于“无使其心为气所役”,其次在于“以圣贤豪杰之士”作为榜样,来进行自励或他励。
嘉纳氏之所以在演讲和对谈中始终将德育视为增进“国民之程度”的核心手段,有着现实和思想上原因。在现实层面,1902年6、7月间发生的成城学校入学风潮,对嘉纳氏造成了一定刺激。因驻日公使蔡钧拒绝为吴稚晖等部分自费留学生出具该校要求提交的担保文件(因该校为陆军学校),众留学生遂与公使发生冲突。随后日本警方介入,并决定将吴等人遣送回国。但在遣送途中,发生了吴投水自尽的事件。尽管吴随后被救起,该行为却进一步引发留学界对日本政府和警方介入留学事宜、“侮辱国体”的激奋。当时就读于弘文学院的胡汉民等数人甚至退学回国。在嘉纳氏随后的中国教育考察之行中,他在与清朝地方官员会面之际亦谈到此次学潮,并答应对在日中国学生予以“严训”。因此,嘉纳氏返日后针对中国留学生的第一场演讲,很自然地就是以强调德育——尤其是强调保守和平与秩序之德——为宗旨。此外,在思想层面,嘉纳氏自幼年以来即接触到的儒学教育,也无疑为他思考德育问题提供了理论资源。因此他本能性地主张中国未来的德育“尤宜以儒教为宗”。而上文提及的其所论“国民之资格”中“无使其心为气所役”一项,也是典型的理学话语。
其次,嘉纳氏认为“国民之程度”能够决定“国家之程度”。例如,在介绍智育问题时,他主张:“国民之智识程度高,则国家之智识程度亦高。日本人口四千万,其数不少于法国,而国税所入之数不及之者,国民之学问,尚不能尽发天然与认为之利益;故因国民之程度不如,而国家之程度亦远不及。贵国四万万人,而不能人人得其用,故国力日衰。若他日人人皆有智育,使其程度日高,则人数之十倍于法国者,其国力亦必十倍于法国矣。此可由教育上之定理而预决之者也。”
最后,嘉纳氏将中国“国民之程度”问题引申到政治领域,认为对“程度不足”之中国国民,不足以言革命之事。如果此时试图强行发动革命,则“虽有智勇之士鼓而用之,然不过一二人之特识,而非全国国民之公意,不得谓之舆论,事终不可得济也”。因此,与其在当下发起革命,不如广兴教育,提高“国民之程度”,使得“国民之思想人人如一,群集于一中心点”,最终实现即使发生“骚动”,但“内忧外患,皆可不惧”的状态。
杨度在辩论中,实际上接受了嘉纳氏有关“国民之程度”之论述的第一、二点主张,即(1)“国民之程度”包含智识、道德和体魄三要素,而普通教育——尤其是德育——则能够实现增进“程度”的目的(在德育的具体内容上两人无疑存在深刻分歧),以及(2)“国民之程度”与“国家之程度”(例如国力的“程度”)之间存在关联性。但对于第三点主张,杨度明显不赞同。针对嘉纳氏有关“程度”不足之国民无力发起革命的看法,杨度认为,正是“骚动”本身才能快速增进“程度”:“盖不如此,不足以鼓起全国之民气,使之破除锢习,发扬蹈厉,以言论思想之自由,而其程度得一进千里之势力也”。
在一定程度上,嘉纳氏与杨度之间有关“国民程度”问题的讨论,预示了1905冬之后革命、立宪两派的国民程度之争。当然,无论是嘉纳氏还是杨度在此次讨论中的主张,都与之后成熟形态的国民程度论有着较大差别,尤其是两人都未涉及国民程度与立宪政治——尤其君主立宪——间的关系问题。《支那教育问题》一文对随后的“国民程度论”及其相应论争所起到的作用,首先是提供了未来讨论可资借用的一套词汇,如“国民(之)程度”和“养成国民之资格”等,从而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关国民程度议题的“语料库”;其次是为未来思考如何增进国民程度这一问题的知识精英和决策人物,提供了可能的解决手段,即包含智育和德育在内的普通教育。国民程度论的更完整形态,有待梁启超在其与革命派的思想激战中予以完成并清晰表述。而此时与梁启超同处立宪派阵营的杨度,出于实现速开国会之这一政治目的,就不得不对梁这一论调予以严肃应对。
二、“金铁主义”与“国民程度”
1902年冬,杨度结束在日本的首次游学,返回中国。此后数年内,杨度的政治立场摇摆于革命与立宪之间,但最终在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开始全力投入君主立宪制的倡议运动。1906年9月1日,在载泽等出使考察政治五大臣的奏折和面陈的影响下,清廷正式下诏宣布筹备立宪。此时正在日本展开二度游学的杨度,便将言论与行动的重心转至立宪运动之中。
杨度之鼓吹君主立宪,也正处于当时革命、立宪两派分别借助《民报》和《新民丛报》两大平台而展开的大论战这一语境之中。此时杨度在根本立场上处于革命派共和立宪主张的对立面,但却又在君主立宪的具体实现手段或步骤方面,与海外立宪派核心人物梁启超有所不同。梁虽亦主张君宪,但此时却在《开明专制论》(1906年上半年)一文中公开主张“人民程度未及格”,因此宣称必须先实施一二十年左右的开明专制,只有在此阶段后,才能实施包含民选国会在内的君主立宪。杨度在1907年提出的有关国民程度的论述,正是针对梁这一论调而发。
在《开明专制论》一文中,国民程度(或人民程度)不足,是梁启超拒绝立即实施君主立宪制的核心理由。梁的论述从两方面展开。首先,他认为中国不具备能满足国会需求的合格议员,如果立即进行国会选举,那么只能产生“品格卑”“见识陋”的流氓议员,这些议员将导致立宪政体陷入瘫痪。他甚至预言议场内将因政见不合而爆发肢体冲突:“然在程度幼稚之民,往往因辩论而生意见,因意见而生仇讐,故中国向来议事之场,动则挥拳拔刀,数见不鲜矣。”其次,梁自然也表达了对“选举议员之人民”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程度幼稚之国民”可能大量放弃行使选举权,因为他们“往往视此权若弁髦”;选举过程中易出现贿赂和胁迫;竞选过程中易发生暴力冲突;在所选出议员究竟是代表人民总体之意见,还是代表选民个人或选区选民的意见这个问题上,“程度幼稚之国民”的理解会与立宪精神发生冲突(梁认为议员应代表人民总体之意见)。总之,鉴于“人民程度未及格”,梁明确主张在今后“十年乃至十五年”的期限内,中国只能实施开明专制。
在上述背景下,杨度为了鼓吹君主立宪与速开国会,于1907年初在东京创办《中国新报》这一杂志,并借助这一平台,以《金铁主义说》(1901年1月至5月)系列文章,系统而又清晰地阐释了自己的政见,并着重辨析了国民程度问题。
(一) 社会进化论视野下的“国民程度”位阶
“金铁主义”学说的主要理论来源,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或社会进化论。在《金铁主义说》中,杨度提到了达尔文、赫胥黎(Thomas H. Huxley)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高度相关的英国学者,并引用过严复的相关言论。杨度甚至大幅引用严复所译英国法学家甄克思(Edward Jenks)《社会通诠》(A History of Politics)。这部充满社会达尔文主义色彩的政治理论作品,实际上是《金铁主义说》的核心理论依据。杨度对于国民程度问题的思考,也是借助此书中的进化论和有机体论思维来展开的。
杨度对国民程度的根本处理方式,在于他没有像梁启超那样,将包含国民的智力、道德和政治能力在内的诸种程度,视作脱离社会其他要素而独立存在的变量,更没有以一种单向思维,去考虑这一独立变量对社会整体(尤其是政治领域)的影响。相反,杨度将国民程度问题,置于持续进化着的社会整体中各要素的有机联系这一视野之中。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看来,社会有机体内部各种组织和要素,以一种有机方式互相联系。包括人民和政府在内各要素相互间都有着一定程度的亲缘关系,各个要素与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有机体间也有着一定的兼容关系,否则一个社会就难以长久和稳定地维系下去。因此,一旦某个社会有机体已较为稳定地进化至某个阶段或形态,处于该有机体之中的个别要素也会或多或少进化至与此整体形态相兼容的个别形态。在这种思维的启发下,杨度对国民程度的思考,就转至对整体性的“国家程度”(此概念为杨度所发明)的思考上来:“欲察国民之程度,尤不可不先察国家之程度”。此处之“国家”,并非仅指国家机器或政府,而是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有机体整体。只有明确了某一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或程度,才可能明确处于该社会中的国民所处的阶段或程度。
杨度首先进行的工作,是借助严译甄克思作品中有关人类社会进化须经历“蛮夷社会”(savage society)、“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和“军国社会”(military or political society)三个阶段的理论,来对晚清中国的进化程度予以界定。在他的分析下,中国早已脱离“蛮夷社会”阶段,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究竟属于后两种社会中的哪种。由于不存在近代立宪政治,所以中国并非完全的军国社会:“则军国社会之形制,必有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之制度,而中国无之;所谓代表、从众、政党之制,今犹未得见焉”。然而,中国与宗法社会间的差异更为明显:(1)与“宗法社会”中“人人业兵”的情形不同,中国的军队已经与普通人民分离;(2)宗法社会以宗族为国基,重民而不重土,而中国国境内却存在诸多民族,重土而不重民;(3)宗法社会以种族羼杂为厉禁,而“中国亦无其事”,各族“同处一政府之下,为一国之国民”;(4)宗法社会要进化至“军国社会”,尚须经历封建阶段,但中国则自秦以来即已破除封建;(5)宗法社会之生产方式非为游牧则为耕稼,但“中国此时农工商业皆有可观”;(6)宗法社会的宗教具有强烈的特殊性和私密性,而中国的佛教和儒教却带有更多的普世性和公开性特征。两相对比,杨度的结论为:“则中国国家不合于军国社会者,仅三权分立之制未备耳。而不合于宗法社会者,则无往而不然……故以国家而论,则中国之程度已尽脱离宗法社会而入于军国社会,惟尚于社会上余留此缩少之遗影耳”。此处“缩少之遗影”,是指长期存在于中国法律与社会中的家族制度。因此,在杨度看来,作为一个社会有机体的中国社会,在本质上已经跨入军国社会阶段,而只是保留着君主专制与家族制度这两个宗法社会的残余因素。
杨度对中国国民程度的判断,即建立在其对中国国家程度之判断的基础上。尽管他将国民程度细分为“军事能力”“经济能力”“政治能力”和“责任心”四个维度,并对各种维度都予以详尽解释。但由于国民程度在根本意义上取决于国家程度,所以包含以上四个维度在内的中国国民程度在本质上也是由国家程度决定:“中国之国家程度,既为不完全之军国,则其国民之程度,亦自当为不完全之军国国民,此可由论理以推定之也”。实际上,在杨度看来,除了专制政体和家族制度导致对国家“责任心”尚不发达,中国国民的军事、经济和政治诸种能力,都已在本质上符合军国社会的需求。
杨度借助社会达尔文主义对国民程度问题的论述,至少具有两重意义。首先,他认为可以从某一社会有机体整体发展程度出发,去推断与该整体发展程度相匹配的、位于有机体之中的国民之程度,从而对梁启超所持“国民程度决定国家(之政治)发展程度”这一思维,予以很大程度的倒转,并为国民程度问题的讨论提供了新出路。其次,与梁启超几乎是从士大夫精英的思维和情感本能出发来质疑普通民众的能力这一做法不同,杨度借鉴更具有学术条理的社会进化论,对中国国民的程度予以更精确的界定,而非梁启超那样的泛泛而论。与此相关的是,正是由于他将中国国民程度界定在基本跨入近代社会这一状态,他为当时中国能否立刻实施君主立宪和国会制度,提供了更为乐观的答案。
(二) 开国会与“国民程度”
杨度意识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舞台的残酷本质,并为中国提出“金铁主义”的应对方案。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生存竞争观相一致,杨度清晰描述了近代民族国家在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上的两面性,亦即其所谓“今世各国对于内则皆文明,对于外则皆野蛮”。这也是中国与这一国家体系之遭遇的真实写照:“中国今日所遇之国为文明国,中国今日所处之世界为野蛮之世界”。为了让中国在这一文明国主宰的弱肉强食体系中维持生存并走向强大,杨度提出“世界的国家主义”(或“经济的国家主义”)方案,即一方面发展国内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与他国资本主义经济相斗争,另一方面则发展国家军事力量,并以他国军事力量相斗争以保护本国经济:“盖彼等之所谓文明国者,其实质盖无一而非经济国,又无一而非军事国,合言之即经济战争国也”。这一方案又被杨度冠以更醒目的名称,即“金铁主义”:“金者黄金,铁者黑铁;金者金钱,铁者铁炮;金者经济,铁者军事。欲以中国为金国,为铁国,变言之即为经济国、军事国,合为经济战争国。”
鉴于当时清政府缺乏意愿和能力实行这一政策,杨度遂号召以召开国会、建立责任政府的方式,来迫使和监督政府实施“金铁主义”。杨度提议发动“政治革命”,亦即以召开民选国会的方法,来实现将不负责任的政府改造成责任政府之目标。在杨度的设想下,国会将借助其拥有的税收和国债等国民负担批准权、预算协赞权、决算监督权、会计检查权、弹劾权、不信任表决权等权力,来实现“君主无责任、大臣有责任之立宪精神”,并监督责任政府贯彻“金铁主义”政策。他疾声呼吁:“故吾今日所主张之唯一救国方法,以大声疾呼号召于天下者,曰‘开国会’三字而已。无国会必无责任政府,此如车之两轮,今无其一,宜其一之亦不行也。”
然而,由梁启超首创、随后受到不少学界与政界人士附和的国民程度论,无疑成为杨度“速开国会论”的一个重大理论对手。首先要明确的是,如上文所述,杨度实际上认为,由于中国国家程度已基本达到军国社会阶段,中国国民程度也就基本满足了军国社会即立宪国家的要求。因此,尽管中国国民程度在“现形”上相比欧美甚至日本仍有一定不足,但现阶段这一程度与国会制度的运转,已不会发生本质上的冲突。正是在这一前提下,杨度展开了对种种国民程度论的驳斥,并提出了自己对于此问题的看法。
杨度驳斥的第一种国民程度论,是以是否受教育为国民程度之足与未足的标准,从而以普及教育为提高程度的方法,进而主张只有在教育普及后才可开国会。对此,杨度质疑专制政府在普及教育上的意愿与能力。教育事务实际上是政府行政事务的一部分。然而,“中国今日行政之政府,无立法之议会以监督之,其不负责任至于如此”,因此指望此种政府去普及全民教育,无疑接近于妄想。只有国会成立、政府改良之后,才可能普及教育:“但使国会开设,政府必能改良,一切行政既已皆理,则教育行政亦因之而理,而后教育普及之希望乃可达也。惟余不信,则请阅各立宪国之历史。曾有一国焉,于未开国会以前,其全国人民即已尽受教育者乎!”
杨度驳斥的第二种国民程度论,是以是否经过地方自治的锻炼,为人民程度是否充足的标准,进而主张提高程度的方法,就是先实施地方自治,“而后视其程度,以渐由一地方而及于一国”。对此,杨度声称,这种以地方自治形式逐渐形成全国性议会的进路,实际上只发生于英国一国,英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未必需要且未必能够模仿这条道路。首先,欧陆各国国会未曾建立在地方自治发达的基础上,其原因在于地缘政治。英国在历史上面临的地缘政治竞争并不激烈,“故可以守其旧制,徐徐发达”。欧陆国家者与此相反,“彼此之竞争激烈,非集权于中央政府以谋全国之统一,则不足以御外侮而图生存。以此,地方自治之发达不及中央官治之发达,不及中央官治发达之速”。其次,国土大小上的差别,也决定了不同国家在以地方自治建构全国性议会政治之可能性上的差别。英格兰由于国土面积较小,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不甚冲突,先发达其地方自治,非但不会导致地方与中央发生冲突,反而可能促使地方政治自然地转变成全国政治,“故地方与中央接近,人民公共之会议不期而成一国政事之会议矣”。中国早在尧舜以后,即“国家发达,土地日广,人民日众,而地方乃与中央政府远矣”,这导致地方与中央在利益上存在一定冲突,“故地方自治之制度,不能共保之以渐发达而为国会者”。因此,是否经由地方自治而形成全国性议会,与国民程度的发达并无必然联系,而毋宁是由地缘政治和国土面积等国情因素决定的。
随后,杨度提出在他眼中正确看待国民程度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他的“中流社会”说。他意识到,一国之内各类事业的关键支撑者,往往并不在于全体国民,而是在于由少数人构成的中流社会:“世界上之所谓国民,无论其在专制国与立宪国,亦无论其在君主立宪国与民主立宪国,其社会上一切事业之原动力,常在中流社会。此无论其为人为阶级所致,如教育不同之类,抑或为天然阶级所致,如教育虽同而贤愚各异之类。然一国之优秀者,常集于中流社会,而以其国中人数论之,常为其少数。此则不问何国而皆然也。”因此,讨论国民程度问题,并不需要动辄观察四万万国民的平均程度,更重要的是去考察维持立宪政治运行所需之中流社会的智识、道德与政治能力:“故欲论中国人民程度者,亦但能取中流社会之少数者而论之,而不能合国中全体多数以下论断,动称全国人民程度不一,而因以为人民程度不足之证,借为不能即开国会之口实也。”与杨度几乎生活于同一时代的意大利政治学家莫斯卡(Gaetano Mosca,1858-1941)也认为,即使是在已经实现普选的国家中,政治的本质,即作为有组织的少数人的“社会中间阶层”统治无组织的多数人的形式,依旧没有发生改变。杨度的论调,与莫斯卡所主张的这一精英民主理论,无疑有不谋而合之处。
杨度所主张的正确看待国民程度的第二种方式,是认为国会的实践运转,能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国民程度:“盖天下事,必由经练多而后知识进,凡人于一身之事皆然,何况一国!王阳明论知行合一,譬以行路,行一步即知一步,终身不行,终身不知。人民程度之进步,亦复为是。”国会之所以能够增进国民程度,首先在于议会事务的公开性具有政治教育功能,因此“一国之事,乃为一国人民所能尽知之事,决非如专制政府一切财政、外交等事,全守秘密,不令民知,所能比拟者也”;其次,国民以议会方式获得参政权和政治信息后,又能够讨论和判断政治事务,并借助议会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整个过程都将起到锻炼国民、增进程度的作用;再次,国会以制定法律和监督行政的方式,来赋予和保障国民个体的基本权利,从而实现发达国民、增进各种程度(尤其经济能力)的目的;最后,在拥有国会的立宪国,舆论对政府的批评、政党对政见的公开和阐明,以及各次选举活动,无疑都有助于促进国民程度。
因此,在杨度看来,一旦中国召开国会,无论是国民程度还是国家程度,都能以高速模式向前发展。他甚至以不无夸张的口吻,畅想了开国会的瞬时效果:“国民以一日千里之势而日趋智,国事以一日千里之势而日趋于理,国势以一日千里之势而日趋于强,只有进步而无退步。有如黄河之水,奔流到海,遇山则凌山,遇堤则决堤,无能御之者矣。”也正因此,对于梁启超所设想的刚开国会时议场的混乱局面,杨度认为不足为惧:一方面,即使如周公、孔子者,在最初演练立宪政治时,“亦必当以两无经练,而有今世各国所无之笑柄”,但这并不意味着孔子“程度不足”;另一方面,国会初开之时的弊病,无论出于腐败,还是出于激烈,只要经过数次磨练,并借助全国舆论监督和君主行使解散权等方式,就能够得到解决:“总之,议会开后不过数年,必能以其正当秩序监督政府之实,而政府亦随议会之进步以进步,而成为责任政府矣。”
在根本原因上,杨度对开国会后国民程度增进持如此乐观的态度,仍是其社会达尔文主义思维的结果。实际上,如同尼斯贝特(Robert A. Nisbet)的经典研究所指出的,包括19世纪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内的近代西方的进步(progress)观念,都认为人类社会(及其内部各要素)之不断走向完善,是一种自然的(natural)趋势。社会某些因素之所以发生停滞,是由于某些不利于进步的制度因素阻碍了发展。一旦去除这些制度性障碍,那么被压抑已久的进步必定会再度呈现出来。社会达尔文主义有关社会是一个持续生长和发育着的有机体的隐喻,实际上更是强化了这种一旦去除阻碍则“进步”将无时不刻不在发生的看法。因此,在这种思维的作用下,杨度会倾向于认为,只要将君主专制和家族制度这两个制度性障碍去除,而代之以立宪政体和保证国民各类权利的近代法律体系,作为社会有机体之器官之一的人民,就会自动地、不以个体国民之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自己的程度。在《金铁主义说》中,这种思维倾向曾多次流露。例如,杨度以实行世卿世禄制的封建制度——在该制度中庶人无从与闻政治——走向崩溃之际的战国时期为例,来表明一旦国民参政权的限制有所松动,“则处士横议,立谈而取卿相,而其时一切政治学术,皆有突飞进步、活泼飞舞之气象”。又如,在谈到当时满汉各族的“程度”问题时,杨度认为各族群只是因外力阻碍才“中经挫折”,但“人类社会之公理”还是导致他们“不能不进化”。
因此,在杨度看来,由于中国国民程度(尤其是中流社会的程度)已经接近于立宪制民族国家的程度,且一旦实施君主立宪、召开国会,其所不足的那部分程度,又能够以政治实践的历练来迅速得到补足,所以当时中国完全具备速开国会的条件。为此,杨度充满自信地呼吁速开国会,并试图以国民运动的方式,来实现迫使清廷向民意让步、并召开国会的目标。根据杨度的规划,这一国民运动的中流砥柱,也无疑是“中流以上社会”。
三、国会运动中的杨度
(一) 对梁启超的影响
1906年冬,鉴于清廷已于是年9月初宣布筹备立宪,同属立宪派阵营的杨度与梁启超,尽管在具体政见上有所分歧,但仍开始磋商合作组建政党事宜,相关商议和筹划一直持续至第二年春夏间。但由于在内部人事安排和政党组织形式等方面存在分歧,合作一事以失败告终。先是杨度于1907年2月在东京组织政俗调查会,至7月末更名为宪政讲习会,以设立民选国会为中心目标。梁启超则与蒋智由、徐佛苏等人,于1907年10月在日本东京和中国沿海一带组建政闻社,同样以鼓吹君主立宪和建立国会为宗旨。
尽管与杨度商议组党但最终告吹一事,对梁启超而言是一次不甚愉快的经历,但正是在该时期与杨度的接触,使得梁在中国是否需要立刻实施立宪政体,尤其在是否需要立刻开设国会这个问题的思考上,发生了明显的转变。杨度除了以《金铁主义说》为题,系统地阐述自己开国会主张的理由,还以极为流畅明快的语言创作《致<新民丛报>记者》(1907年4月)一文,以更加旗帜鲜明的姿态,公开呼吁梁启超与自己一道投身速开国会运动。杨度声称,相较于地方自治、司法和官制改革等事业,要求设立国会在立宪运动诸事项中,最具重要性和可操作性,所以最易在国民心理层面上收到效果:“故必于一切宪政之中,择其至重且大者,以专注之力而主张之,一事既成,再谋其次,始能有实际之能力……此(指开国会)其理虽复杂,然其事甚简单,一入人耳,尽可了然,以此唤起国民之政治思想责望政府要求权利之心,必为较速。”
进一步打动梁启超的,则是杨度于1907年3、4月间写给梁的一封信。在这封信中,杨度就当时尚在筹划中的联合政党的成立日期和组织结构等问题表达了意见。此外,杨度也就政见宣传、群众动员等技巧方面,对梁启超袒露“肺腑之言”。身为政治鬼才的杨度在陈述促开国会所能带来的益处时,实际上都是从这种政党政治实际操作的角度来展开的。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必须提出简单直接的口号,而开国会三字正符合此种要求:“夫政党之事万端,其中条理非可尽人而喻,必有一简单之事物以号召之,使人一听而知,则其心反易于摇动而可与言结党共谋。以弟思之,所谓简单之事物,莫开国会若也。”所以,一旦梁启超能够配合杨度,动用其所拥有的报界资源,日日鼓吹开国会事,那么“人人心目中有此一物,而后吾人起而乘之,即以先谋开国会为结党之第一要事,斯其党势必能大张”。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复杂的法政理论始终是难以理解的,但口号式语言却最容易在群众心理上生根:“一切法理论、政治论之复杂,终非人所能尽知,必其操术简单,而后人人能喻,此‘排满革命’四字,所以应于社会程度,而几成无理由之宗教也。”因此,为了与革命派排满革命的口号对抗,从而吸引更多受众,舍“开国会”三字外几乎别无他途:“吾辈若欲胜之,则宜放下一切,而专标一义,不仅使脑筋简单者易知易从,并将使脑筋复杂者去其游思,而专心于此事。我辈主张国会之理由,但有一语曰:国民举代表人以议国事,则政府必负责任而已。以此为宗教,与敌党竞争势力,彼虽欲攻我,亦但能曰办不到,而不能曰不应办也。”
杨度的劝说显然收到成效。尽管组党合作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梁在回信中明确肯定了开国会的建议:“至专提倡开国会,以简单直捷之主义,求约束国民心理于一途,以收一针见血之效,诚为良策。弟当遵此行之,并在《时报》上有所鼓吹。”梁启超在1907年下半年政闻社成立时对速开国会的提倡,无疑有着杨度的重大影响。
1907年10月,梁启超在政闻社成立大会上发表名为《政治上之监督机关》的演说。通过该演讲,我们能发现,杨度在开国会一事上对梁启超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口号的变更(从开明专制到速开国会),而且体现在对开国会之理由和方式的论证上。与杨度类似,梁认为未受监督的政府“最易滥用其权力而放弃其责任”,所以必须有一个政治上的监督机关,迫使执政者整顿其施政方针,以实现国家富强。构成这一监督机关的成员,只能来自于民选,而非来自于君主任命,“必当使其权力之渊源,在人民而不在君主”。在借助何种力量来促使清廷接受开国会意见这一问题上,梁同样声称须依赖国民运动。这种国民运动的中坚力量,同样是中流社会。梁启超此时所用的语言和口吻,与杨度《金铁主义说》中文字近乎一致:
中流社会,为一国之中坚,国家之大业,恒藉其手以成……但使一国中有普通智识居普通地位之中流社会,能以改良一国政治为己任,则居乎其上者,尸居余气,无相与交绥之价值,居乎其下者,本无一定之成见,有人焉为之先,且所导之路,于彼有百利而无一害,故相率景从已耳……故监督机关之能否建设与否,宪政之能成立与否,国家之能不亡与否,亦视一国中中流社会之责任心如何耳。
自此以后直到辛亥革命爆发,梁启超都在不遗余力地以各种形式敦促清政府尽速开设国会并建设责任政府。他甚至设想过将预备立宪时期身为“议院基础”的资政院直接改造成真正国会的可能性。在政闻社于1908年将本部由东京迁往上海后,请愿速开国会便成为该社的运动重心。在政闻社遭到清政府查禁之后,梁仍旧坚持一面以言论之力量,一面以委托其他立宪派人士在国内积极活动的方式,对之后历次请愿国会运动予以实质支持。在他对速开国会之理由的各次论述中,通过设立国会而形成对责任政府的监督,并迫使后者实施良政治,都是最为重要的理由之一。与此同时,在国民程度问题上,梁也逐渐摆脱了之前所持的国民程度决定国家政治之程度的单线思维,并逐渐形成了一套与旧有问题意识兼容,更为现代、复杂、辩证且就事论事的认识。当然,这是另一个故事。
(二) 归国后言论的起伏
1907年10月下旬,因伯父杨瑞生病逝,杨度离开日本,回籍奔丧。归国后的杨度一方面借助政治社团继续鼓吹速开国会,另一方面则开始成为体制内官僚,直接参与预备立宪工作。1908年4月,经张之洞、袁世凯联名奏保,清廷下令杨度入宪政编查馆以行走名义办事;1909年初,在该馆增设参议之际,杨度出任参议一职;同年5月,杨度开始以参议兼任该馆会办;1911年4月,杨度以参议兼任该馆考核专科总办。
从其归国伊始直到1908年8月,杨度都在以体制内外各种方式力倡速开国会。几乎是在回国的同一时间,根据杨本人安排,东京宪政讲习会遣代表数人赴北京都察院,上书请愿速开国会。此举为清末请愿开国会活动之第一次。同年12月初,杨度联络湖南各知名士绅,在长沙成立宪政讲习会湖南支部,旋改名为湖南宪政公会。该月下旬,杨度草拟《湖南全体人民民选议院请愿书》,并经其少年以来的业师王闿运改定。1909年春夏,杨度入京供职于宪政编查馆,“尤竭力以国会利益,陈说于诸公之间”。6月8日,袁世凯召集军机大臣和宪政编查馆主要官员,于颐和园外务部公所举行会议,讨论国会利弊。杨度在会中力辩国民程度问题。同月中旬,杨度联络清宗室恒钧十丰等,在京成立宪政公会北京支部。是月下旬,杨度又赴天津法政学堂发表演说,一面力主速开国会,另一面则再度力驳人民程度之说。此时杨度也指出人民程度论者的一个思维误区,即“中国人民之脑中,向有一误会极高且坚之限制,即重德治”。借用《论语》中的语言,杨度澄清到,立宪国国民只需达到“民免无耻”(守法但无道德上的羞耻心)的程度即可,“有耻且格”(有道德羞耻心且能够自我纠正)并非立宪国所需。直至同年8月初,杨度仍赞助湖南廖名缙、易宗夔等四位来京请愿代表,并向都察院递进第二次请愿国会书。
然而,自清廷于1908年8月27日公布《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预备立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下简称《筹备事宜清单》)后,杨度的言论主张发生了剧烈翻转。《钦定宪法大纲》由于模仿自日本明治宪法,呈现出君主大权主义色彩,从而导致立宪派人士多有失望。《筹备事宜清单》则规定须以九年时间来准备定宪法与开国会之前的各种事宜,这也让呼吁速开国会的人士颇感挫折。然而,作为之前速开国会运动的主将,杨度非但没有对这两份文件公开表达过抨击,反而在其最新言论中,呼吁立宪派人士接受九年筹备期限和君主大权主义的宪法方案。在两份文件公布后不久,杨度即发表文章,向各地宪政公会成员澄清,对于这两份文件,“鄙人虽未尝参与一字,且于其时更申三年之说,作表列说,以冀其行”。但紧随其后的文字,则口吻大变:“今欲更有所谋,以求进步,则上而谕旨惶惶,岂宜违反”。杨度呼吁宪政公会成员“此时但宜奉扬谕旨,引导人民恪遵分年预备之单位确立基础之法,不宜以空言为重以实事为轻”。甚至对于《钦定宪法大纲》颇重君主大权的色彩,杨度也声称该方案“实于今日中国国势办理最宜”。是年11月中旬,光绪帝、慈禧太后两宫先后去逝,宣统皇帝以冲龄继位,其父载沣任监国摄政王。杨度在一个月后发文,要求宪政公会会员在“大丧迭至”之际,不应“犹若夏间要求国会”那般轻举妄动,否则“大局之危何堪设想”。此后,杨度实际上不再热心于请愿开国会一事。在发生于1909年至1910年间的、由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发起的大规模请愿开国会运动中,亦未见杨度的实质性参与。
考虑到杨度此时已是深陷各种政治现实中的体制内人物,他的这一言论转变,与其说是源于思想上的变化,毋宁说是在某些具体现实因素之逼迫下做出的选择。有三个因素可能或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杨度的言论转变。第一个因素,是清政府内高官对杨度可能的“提点”或警告。据当时媒体报道,杨度初入宪政编查馆时,张之洞即提醒他“不得言行激越,但宜奉公忠勤”。鉴于宪政公会以号召速开国会为核心目标,而该目标显然与清政府内保守派的意见相左,“某枢要”为维持大局,曾对杨度有言:“若欲做官,非退出宪政公会不可。”据说杨听后“大为所动”。第二个因素,是具有康梁背景的政闻社遭禁一事(1908年8月),对杨度可能的触动。政闻社以请愿开国会和具有康梁背景这两个原因被禁,而宪政公会的宗旨同为速开国会,且作为该会实际主持者的杨度本人也与康梁有着难以撇清的关系。《江汉日报》于8月所刊康有为致保皇党的书信中,有“杨度有大用,梁卓如将起用”之语,此事对于已处相当险境中的杨度及宪政公会而言,更是起着火上浇油作用,而政府中已有人怀疑他亦属康党。第三个因素,则是一度引起舆论哗然的所谓“杨度买妓作妾后又赠予友人”事件。此事一方面被认为“有伤风化”,一方面被指责为违背了自由平等的立宪精神,遂引起包括革命派在内的各路人士挞伐。以保守知名的考察宪政大臣于世枚也在此时上奏弹劾杨度,其理由正是“有纳妓情事”。帝制中国宦海中的种种风险,在杨度初入体制风光数月之后,便纷至沓来。因此,或许是为了保住官位(如此亦能为立宪派保留体制内力量),以及保证宪政公会不遭查禁,杨度在面对原本并不符合自己政治追求的《钦定宪法大纲》和《筹备事宜清单》时,不得已选择了低调和缄默。但这关键时刻的沉默和退让,无疑对清末国会运动的力量和士气,造成了相当损失。
四、以儒学多样性对接近代法政文明
从根本思想来看,清末乃至民初的杨度都是议会政治的欣然主张者和接受者,其对外形象也基本上是“宪政专家”这一角色。如上所述,清末最后几年杨度在开国会一事上的沉默,更多是现实政治因素所导致的,而非什么内在的“思想转型”。与梁启超思想主张的反复、剧烈变化相比,杨度在国会运动和国民程度问题上的看法,呈现出更为一贯和坚定的立场,即大部分时候均不认为中国国民程度会拖累国会运行。
因此,值得追问的是:为何两人在此议题上的看法会有差别?鉴于两者年龄相仿,其所处政治环境和所受“西学”熏陶也较为类似,对这一思想分殊之根源的探讨,或许有必要回到“中学”层面上来。
我们首先回到梁启超有关“国民程度”的文字上来。一个极为关键的文本事实是,尽管梁启超在与革命派争论各类政治问题时,动辄对当时各种欧美法政理论予以旁征博引,但唯独在其极为重视的人民程度问题上,或者说在为近代立宪政体所须的国民智识与道德素养的具体内容这个问题上,始终未能寻找到充分的西学资源,以建构一个系统而又清晰的“公民德性”体系。这甚至导致梁在其不同作品中,会依据作品具体主旨的不同,而列举出各不相同的、他想象中的近代国民所需之各种智识、道德或政治能力(正如《新民说》这样的庞杂体系所显示的)。
这一切都暗示,梁启超宪法思想中的人民程度问题,具有浓烈的原创和本土特色。林毓生早已指出,在传统儒家思想中,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一元论与唯智论的(monistic and intellectualistic)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之下,包括政治事务在内的整个文化被视为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的终极驱动力,则是人的内在道德和智识状况。于是,当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在应对中国政治所面临的危机时,这种一元论与唯智论的思维方式,便被激化成一种“文化—智识进路”(the cultural-intellectualistic approach):文化变革是包括政治变革在内的其他所有必须的变革的前提,而“文化变革——一种象征、价值和信念系统的转变——最适合以改变人之观念的方式来实现,这些观念涉及人对于宇宙和人类现实的总体观念,以及他与这种现实的关系,亦即改变其世界观”。因此,作为一名“四五岁就王父及母膝下授四子书、《诗经》”、18岁(虚岁)时便师从康有为学习陆王心学、《朱子语类》,而且以毕生精力提倡阳明学中知行合一、致良知诸说的杰出的士大夫代表梁启超,为了与他所认定的旧的恶政治告别,并实现其所期待的近代立宪政治,便本能性地寻求种种对中国国民之文化与思想状况的改造之道,而人民程度问题无疑也是诞生于这种语境之中。另外,儒家政治思想中强烈的德治主义倾向——亦即不仅认定在政治中“人”的因素至关重要,而且进一步认定“人”的道德水平是最为决定性的因素——也迫使梁启超在这种“为政以德”思维的驱动下,在改造中国国民文化状况的事业中,侧重于对其道德状况的改善,而非侧重于纯粹智力和知识水平的提高。他在《新民说》一书中对公德体系的建构,他在批评中国人民程度不足时所使用的包括“自治心”“公益心”等内容在内的所谓“共和诸德”的标准,都是这种重德不重智之传统思维的体现。只有当这套曾经牢不可破的、在个人道德水平与政治运行质量间划等号的儒学连续性思维在梁启超心中逐渐解体后,梁启超才有可能真正就事论事地讨论议会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本身,而将对国民程度的担忧置于一旁。
然而,“儒教中国”并非铁板一块。梁启超以高度契合“文化—智识进路”的宋明理学来对接西方代议制,自然会产生国民程度不足的担忧。但杨度的儒学背景却有所不同。从根本意义上说,杨度所拥有的近代湖湘儒学中的“帝王学”背景,为其思考国民程度问题,提供了颇为独到、更为“制度主义”的角度。杨度早年师从湖南经学家王闿运,王氏传授给他的“帝王之学”,本质上是以公羊学为核心内容的《春秋》之学。《公羊传》着重于对《春秋》经文中的微言大义进行解释,并尝试通过这种解释,来阐明传者本人心目中从周天子到各级贵族间理想的尊卑、等级与名分制度(即礼制)。因此,《春秋》之学(属广义的“汉学”)呈现出明显的追求外王、事功,以及制度主义的色彩,从而与侧重心性与道德之辩的宋明理学(可统称“宋学”)迥异。《春秋》之学的痕迹在杨度早年日记(1896-1900)中几乎处处可见,他不断地将晚清中国所处的国际格局,与《春秋》之经传所记载和解释的各诸侯国所面临的具体事件和形势做类比,并借助《春秋》中的史事和义理,来思考中国应对列强之道。而且,与追求“汉宋并重”的近代岭南儒学之传人梁启超不同,王闿运与杨度的“帝王学—公羊学”系统,几乎将外王之术与内圣之术彻底剥离。正如杨念群所言:“近代‘帝王之学’并没有从‘内圣’的道德资源中寻求多少支持,而是更讲究政治权变的随意性。”因此,《杨度日记》中出现的对宋学的反复嘲讽,就不足为奇。正是这种重外王不重内圣的思维方式,使得杨度在思考议会政治与国民程度问题时,并未如梁启超那般,一度陷入道德还原论式的宋学思维之中,亦即首先认定现有的国民程度(尤其是道德程度)不足以维系立宪政体的稳定运转,然后主张以开明专制的方式来实现对国民程度的培育,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立宪政体(这在本质上仍属于先内圣后外王的图式)。相反,杨度的相应思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就政治论政治、就制度论制度的近代“分化”精神,从而使其有关君主立宪制度的思考,脱离了传统德治模式的支配。
而且,也正是由于较少受到道德还原论式的正统理学思维的支配,杨度能够相对而言无保留地接受包括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内的近代西方学界有关社会与政治发展的观念体系。史华兹(Benjamin Schwartz)的著名研究表明,19世纪末的严复在向汉语世界译介著名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的思想时,将后者高度宿命论的哲学体系,扭曲了一种强烈的“唯意志论”或“唯思想论”图式:“(严复认为)西方强大的根本原因,即造成东西方不同的根本原因,绝不仅仅在于武器和技术,也不仅仅在于经济、政治组织和任何制度设施,而在于对现实的完全不同的体察。因此,应该在思想和价值观的领域里去寻找。”这同样是林毓生所谓“文化—智识进路”作用下的结果。因此,严复实际上主张与梁启超类似的论调:他认为在“民智”“民德”“民力”得到实质提高之前,议会制度在中国并不可行;他在1904年翻译并出版《社会通诠》时,甚至“画蛇添足”般地将甄氏作品原文中有关一国政体须尽量与一国“各种情形”(circumstances)相适应的表述,“篡改”为一国“治制”取决于该国之“国民程度”或其“国民优劣”这样的语句。尽管杨度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继受,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严复这一中介,但他却对严复的这些添加成分不以为然。在一种更为“客观主义”的社会有机体思维的引导下,杨度并没有将社会进化的动力归诸任何单个社会要素,而是认为包括国民程度在内的各社会要素间都存在着紧密的有机互联关系,从而对国民程度问题得出了一种更为多元、辩证和去极端化的认识。
儒家传统并未在近代中国耗尽其生命力。与严复和梁启超相比,杨度这一个案或许表明,外王儒学相比正统心性儒学,具备更大的与西方近代法律制度及理论体系对接的潜能。当我们思索“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时,有必要铭记“儒教中国”在应对政治现代性时,其本身所蕴含的多种可能性和复杂命运。
结论
清末杨度国民程度议题的处理,呈现出中西思想交融、学术与政治复杂交织等特色。1902年杨度与日本教育家嘉纳治五郎就中国教育问题展开的辩论,为后来有关国民程度的论争提供了关键语汇和思路。自1906年冬以来,第二次游学日本的杨度开始以言论和行动参与预备立宪运动,尤其是请愿开国会运动。面对同属立宪派阵营的梁启超提出的“国民程度不足以开国会”一说,杨度借助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一理论工具,提出了有关国民程度问题的新认识。这一认识的关键内容,一方面在于包含国民的智力、道德和政治能力在内的诸种程度并非脱离社会其他要素而独立存在的变量,而是位于持续进化着的社会整体之中,并与该整体和整体之各要素都有着互相作用的有机联系;另一方面则在于国会制度的实际运转,能够促使原本就具有发展潜能的国民,在政治实践中历练并增进自身程度。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杨度主张中国国民程度不会成为开国会的阻碍,并进一步号召国民中的中流社会积极承担起建设立宪政体的使命。杨度甚至以公开和私底的言行,令梁启超在开国会一事上改变看法,并且在开国会的口号、理由和方式上,都对梁的主张产生了关键影响,从而为清末国会请愿运动增添了一股关键力量。杨度于1907年秋归国后在开国会问题上的言论起伏,主要是当时官场和舆论所施加的各种压力所导致,而非内在思想变化的结果。杨度提倡国会制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并非是对西学被动继受的结果,其早年所接触的那种重制度不重心性的“帝王学—公羊学”学术谱系,也有利于其更全面、迅速地对接近代法政文明。
在整个20世纪中国走向政治现代性的历程中,杨度的思想遗产理应有其地位。相比于“文化决定论”“经济决定论”,杨度更为强调制度及其实践的作用。同时,在重视社会整体变迁的19世纪“社会科学”视野的牵引下,杨度也没有陷入“制度万能论”的极端。杨度(以及一度受其影响的梁启超)对近代政治的思考,无疑更为多元、分化和辩证,在实践操作方面也更为平和与稳健。此外,在社会理论的高度上,杨度这些独具特色的探讨,也有利于我们去思考文化与制度、“能动”(agency)与“结构”(structure)间的复杂关系问题,因而具有持续的学术生命力。
原文刊载于《荆楚法学》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