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中国式现代化进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 次 更新时间:2026-08-24 23:02

进入专题: 多民族国家   中国式现代化  

朱军  

 

摘 要:在批判和反思西方现代化道路及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科学运用“两个结合”持续性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多民族国家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治理实践包括推动人口国民化、塑造现代国家认同、推进国家制度化建设以及充分发挥情感治理的制度优势等内容。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丰富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观,实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推进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内涵,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中国经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一个规模巨大的文明型国家走向现代化强国的道路,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道路。这条道路意味着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一种有机的关联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本质上体现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观。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实践,特别是在促进中华民族凝聚与团结进步上的理念创新与制度贡献,体现出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特色发展观,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上的现代性贡献。

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探索:古今中外的多维省思

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宏大叙事中,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构成了辩证统一的双重变奏,二者互为表里,相互支撑。一方面,国家建设的合法性往往植根于民族建设所凝聚的社会共识与国民认同之中;另一方面,民族建设亦需借助国家权力的制度化运作,将特定的文化价值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多民族国家的视域下,如何妥善处理族际关系、在多元中寻求一体、实现民族团结与国家长治久安,是现代国家构建面临的核心议题。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历程是一部在艰难曲折中探索前行的历史,经历了从对西方模式的机械模仿到深刻反思,最终确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正确道路。

(一)西方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范式及其困境

在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长河中,国家形态经历了复杂的嬗变,而民族国家观念及其制度形态则是伴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而诞生的。民族国家模式肇始于西欧,成熟于欧美,并逐渐演变为一种全球性的政治标准。列宁曾深刻指出:“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克里斯多夫·皮尔逊将现代国家的特征概括为暴力手段的支配、领土权、主权、合宪性、非个体权力、公共官僚、权力/合法性、公民权以及税收等九大要素。从既有的政治实践审视,这九大要素基本涵盖了西方民族国家建设的核心构件。从历史演进的逻辑来看,西方民族国家建设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首先是完成了从君主专制下的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的政治转型;其次是民族国家观念的全球扩散,催生了一批原生型民族国家;最后是在帝国主义扩张与殖民体系瓦解的背景下,参照西方模式建立了一批后发型民族国家。从发展时序上看,西方民族国家建设具有鲜明的层次性与渐进性,其政治发展经验昭示了一条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线性演进路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民族国家建设承载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与内涵,呈现出从确立主权国家地位,到构建与强化国民身份认同,再到完善民主国家与福利国家制度的实践逻辑。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民族同质化整合以及民主化进程启动之前,一个具备主权与领土特征的现代国家架构已然在欧洲确立。“在欧洲的语境下,历史上,国家构建始终先于民族构建。实际上,在一些国家,国家构建在民族构建成为主导之前就已经广泛存在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民族国家面临着深刻而复杂的历史性变革。随着全球化移民浪潮的冲击,民族国家的族群构成日趋复杂化。原生型民族国家虽通过持续的政治调试与制度创新,勉强维持了其在全球政治体系中的优势地位,但内部危机已现端倪。“少数群体共同体的社会福利受到限制,并且在少数群体中有着比正常情况下高出许多的社会偏差率,例如犯罪、酗酒、离婚等诸如此类的现象。”这种社会病理现象使得发达国家内部的文化少数群体面临社群衰败的风险,进而侵蚀了整体社会的稳定性。许多欧美国家试图通过建立福利国家体系,提供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及大众教育等公共产品来维系族际和谐。这种福利化改造所营造的稳定繁荣表象,往往误导了广大发展中国家,使其误以为西式现代化是摆脱危机、迈向现代文明的唯一通途。然而,西方模式自身所固有的民主信任赤字、政党政治极化、选举机制失灵以及族群冲突加剧等深层结构性矛盾,却往往被有意无意地遮蔽。

二战以来,随着世界殖民体系的崩塌,大批新兴国家步入独立发展的历史进程。对于第三世界国家而言,如何在独立后摆脱贫困,迅速建立主权国家形态并推进政治发展,是其面临的首要课题。随着民族国家形态的全球扩展,西方模式为新兴国家提供了一套现成的参照系,后发型民族国家往往机械地移植欧美模式来构建自身的民族国家体系。然而,这种“外源性”的政治发展模式在具体的国别实践中多出现“水土不服”。一方面,这些国家缺乏原生型民族国家的内生基础。首先体现在人口结构上,后发型民族国家的人口异质性问题尤为突出。许多国家的疆界是由殖民列强基于自身利益人为划定的,并未考量当地的民族、文化或语言分布。这种“人造边界”导致国家内部包含多个缺乏共同历史记忆与国家认同的族群,使得国家在推行统一的语言、教育及文化认同政策时面临巨大的结构性阻力。为了实现社会整合,国家必须在尊重差异的同时,艰难地构建共同的国家认同与核心价值体系。另一方面,受制于历史与文化传统,许多后发型国家并未经历充分的现代性积累,尤其是政治现代性的洗礼。在西方模式的强力示范下,这些国家匆忙开启西式民主治理,缺乏足够的时间窗口去内化外部输入的现代性因素。在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往往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一性问题上产生裂痕,甚至出现民族认同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的现象,对国家认同构成严峻挑战。二战后,后发型国家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多重任务的时空叠加。西方的民主实践是在漫长且稳定的时空条件下渐进展开的,而后发型国家则面临着现代性与民主化的双重压力,在缺乏文化价值共识与民主政治训练的背景下,极易导致政治衰败与民主失败。

总之,现代国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效治理机制的支撑。当代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与政治生态正经历着解构与重塑的剧烈震荡,由此引发的认同危机、信任危机、参与危机及分配危机,已成为撕裂西方社会的深层创伤。许多后发型国家在模仿过程中,往往照搬僵化的政治体制与落后的治理体系,缺乏制度创新能力,无法有效整合多元利益,在面对民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诉求时,缺乏制度化的吸纳渠道,最终导致尖锐的社会对立乃至政治崩溃。

(二)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挫折与教训

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历程,是一个在国家统一与民族多元之间不断调试、充满曲折的历史进程。从实践层面审视,“中国的现代调整问题是一个占优势的成年文明突然发现自己在世界上处于未成年地位的问题。由于群众坚持根深蒂固的中国方式,接受外界的‘现代’方式就更加困难了”。1840年,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中国的民族国家探索是在内忧外患的危局中被动开启的。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究竟是走单一民族国家建设之路,还是走多民族国家建设之路,成为了那个时代国家面临的核心问题。

甲午战争的惨败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民族耻辱,也催生了精英知识分子的群体性觉醒。在亡国灭种的危机面前,以梁启超、章太炎为代表的知识精英开始主张以汉族为主体构建单一民族国家,试图通过民族觉醒与国家重构来摆脱危机,借由以汉族为中心的民族整合来实现国家独立,建立种族与文化均质的民族国家。梁启超认为,在当时的危机局势下,构建以汉族为中心、并赋予其他民族国民资格的“大民族”是关键所在,“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此有志之士所同心醉也。果有此事,则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此后,梁启超提出的“中华民族”概念,试图将中国各民族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1924年,梁启超从“民族意识”的维度对中华民族进行了生动的界定:“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一员也。”这一论述标志着中华民族概念由狭隘的单一民族范畴走向了与国家意识紧密关联的现代政治观念。梁启超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和使用,实际上体现了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觉醒的最初阶段性。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主张建立囊括各民族在内的中华现代国家,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 “五族共和”思想相较于早期的“排满革命”具有显著的进步性,彰显了以多元民族构建共和国的政治理想。在帝制向共和制转型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政治博弈需要通过妥协达到平衡,但当时的南京临时政府缺乏足够的强制力与广泛的地方支持,地方割据势力依然强大。中央政权与社会基层之间存在严重的断层,仅靠抽象的政治口号无法渗透到依靠宗法体制运作的基层社会。面对地方权力坐大的现实,孙中山逐渐放弃了联邦制构想,转而强调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维系国家统一。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演变,孙中山的思想由“五族共和”转向合满汉各民族为一大中华民族的理念,认为要“真正独立组织一完全汉族底国家”,主张“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国家”,试图仿照美国“熔炉”模式,将汉族扩展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的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这种以汉族为中心、试图通过“同化”方式将各民族共冶一炉的构想,实质上是将“五族共和”的平等理念转化为单向度的同化政策,过分强调汉族的主体地位,极易引发其他少数民族的疑虑与抵制,反而阻碍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融合与国家统一。

“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为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国父孙先生说‘结合四万万人为一个坚固的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这是蒋介石提出的“中华民族宗族论”的核心观点。该理论认为各民族并非各自独立的民族,汉满蒙回藏虽在风俗习惯上存在差异,但皆源于中华民族的相同血统。此种观点强调“五个宗族”而非“五个民族”,主张由家族集为宗族,再由宗族构成中华民族,这与《诗经》中“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岂伊异人,兄弟甥舅”的宗法血缘观念异曲同工。 “中华民族宗族论”中的“中华民族”概念偏向于德日的单一民族国家定义。在各民族生活方式、语言风俗各异的背景下,蒋介石试图通过强调共同的血统与文化认同,来凝聚国家力量。然而,“中华民族宗族论”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一方面,过度强调单一血统与认同的同一性,无视民族存在的客观差异与民族认同的多元性,这种理论极易导致实践中的文化压迫与民族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当“中华民族宗族论”转化为政府施政方针时,面临着巨大的执行阻力。国民党政府试图通过直接的同化主义政策将这一理念强行落地,必然遭遇地方文化与少数民族群体的强烈抵制,导致国家治理陷入困境。从本质上看,“中华民族宗族论”建立在各民族拥有拟制共同祖先的前提之上,试图以文化血缘的亲近性来塑造高度同质的中华民族。这种掩盖内部差异、忽视少数民族权益诉求的做法,导致该理论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与精英阶层中应者寥寥,最终未能完成现代民族国家的整合任务。总之,“无论是就思想本身来说,还是从实际的政治结果来看,‘宗族论’都只能算是一种基本失败的‘尝试’”。

(三)“两个结合”指导下的多民族国家建设探索

近代以来,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探索历程充满了曲折与挑战。无论是西方原生型民族国家的线性演进模式,还是清末民初、国民党时期试图通过强制同化构建单一民族国家的尝试,均未能有效解决中国边疆治理与族际整合的深层矛盾,未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与文化交融。在全球化语境下,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变量,既要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客观现实,又要为国家一体化提供根本性的凝聚动力。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百年征程中,深刻汲取了近代以来各种方案的经验教训,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两个结合”的方法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超越了西方民族国家建设的线性逻辑与近代本土探索的历史局限,开辟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性实践,本质上是一个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明底蕴进行辩证统一的探索过程。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挫折表明,简单的制度移植无法回应中国超大规模与多元一体的复杂国情。中国共产党在对国家的多民族属性以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保持客观认知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现代国家构建与中华文明底蕴的不可分割性。“要了解中国,不能仅仅靠移植西方的名词。它是一个不同的生命。它的政治只能从其内部进行演变性的了解。”在“两个结合”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采取了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相互叠合、互为支撑的推进方式。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承认“民族之分”,保障各民族政治身份的平等与文化权利;另一方面,通过整体性的制度安排达成“国家之合”,建立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这种路径既保障了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又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的有机统一,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同化模式或多元文化主义的中国道路。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两个结合”的初步探索中,完成了从模仿苏联模式向立足中国实际的战略转变。建党初期,受苏联和共产国际影响,中国共产党曾主张联邦制。然而,经过长征的革命洗礼,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全民族抗战的伟大实践,党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有了更为科学的认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不仅是军事上的联合,更是中华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在精神层面的觉醒与升华,从而赢得了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这一时期,党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转变为“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1945年,中共中央明确指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直至1949年《共同纲领》确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中国共产党最终确立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安排,既继承了中华文明“大一统”的政治传统,又吸纳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完成了多民族国家建设道路的关键性制度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核心任务是如何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推进多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这一阶段的实践深刻体现了国家建设对民族建设的支撑作用。一方面,通过在新解放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阶级剥削与民族压迫的经济根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根本上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内部长期存在的“内部殖民主义”与族群阶层固化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国家权力从中央到地方乃至基层的有效贯穿与覆盖,确保了国家意志的统一性与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主题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让各族人民摆脱贫困,迈向现代化。这一时期,发展成为巩固现代多民族国家物质基础的关键。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接续奋斗下,我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极大地增强了各族人民对国家的向心力。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在这一阶段,“两个结合”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党不仅强调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更将文化自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在增强国家认同的基础上,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多民族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深层的文化滋养与精神动力。

经过百余年的奋斗与探索,党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致力于建设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并没有照搬西方民族国家的建设模板,也没有沿袭历史上狭隘的民族主义路线,而是科学运用“两个结合”的方法论,根据时代形势与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体系。这一探索历程,不仅成功解决了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整合与发展难题,也为世界其他多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具有中国智慧的解决方案。

二、中国共产党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的主要内容

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去组织、规划与领导国家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政党通过有效治理与政策调节,能够弥补国家的后发劣势,加速现代化进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作为中国各项事业建设的领导核心,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党通过政策支持、制度建设以及情感引导等方式,确保各民族成员树立牢固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华文化认同等关联现代国家的认同意识,从而为中华民族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和精神动力。

(一)推动人口的国民化,培育现代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

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是国家性深入渗透国家和社会各个领域的过程,即国家化的过程。国家化是“指具有现代特性的国家将国家意志输入包括传统社会在内的各个部分,使得社会国家化”。族性是民族的标识并具有相当的韧性,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在现代国家的框架下,族性会受到作为“文明社会的概括”的国家之影响,在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改变原有的特性,融合新的文化因素。但当原有的族性因素过于强劲时,就可能成为冲击现有国家形态的一股张力。因此,在国家化过程中,需要推动原有族性的发展,使其适应现代国家框架,从而构建包容性更大、凝聚力更强的新的民族共同体。要言之,现代国家的国家化过程包含着人口国民化的进程,指向人口要素团结方式与组织形态的根本性变化。

人口国民化的过程就是社会成员将自己视为国家公民的过程,其中包括将异质性的人群整合进统一的国家体系,不同民族的成员在国家权力体系中获得平等公民身份的过程。主权国家建立以后,各民族对国家的体认感知是国家与各民族之间重要的精神纽带,是激发各族人民群众自觉承担国家建设责任与义务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五个认同”教育观念背后蕴含着深刻的人口国民化机理。

一方面,意识具有能动性和引领性,通过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国家意识是成员对国家认同度与忠诚度的展现。国家意识包括国家主权意识、国家利益意识以及国家安全意识等。党以“五个认同”宣传教育作为抓手,深化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引导各民族成员自觉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行为。公民意识是个体作为国家与社会成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包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和维护、义务的履行与自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党在推进多民族国家建设中,通过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使各民族成员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民主参与意识。法治意识是社会成员对国家法律的认知、信仰与遵守的自觉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各民族成员信任国家的法律制度,有助于增强国家的公信力,从而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与法治意识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国家意识增强了公民对国家的认同与忠诚,为公民意识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公民意识则通过民主参与和社会责任感,推动国家意识的具体落实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意识确保了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国家运行和公民行为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各民族现代化需同步培育公民现代人格,在法治框架下保障公民权利和落实公民义务,尊重民族差异和特点,因地制宜推动各民族交融发展。“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在推进国家化战略的进程中,要了解与尊重民族差异,充分考虑各区域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推动民族交融与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党自觉主动承担起帮扶各民族共同发展的责任,通过制定与实施有效的差别化区域政策,如经济贸易、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不同民族文化元素相互渗透,既有吸收与整合,也有创新与发展。通过文化扶持、旅游产业、乡村振兴、政策引导等手段,使民族成员在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实现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积极主动融入现代文明之中,从而保障少数民族的发展权与文化权。这一过程不仅有助于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也为建设和谐统一的现代国家奠定了基础。

(二)塑造现代国家认同,夯实国家政治文化认同的基础

中华民族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共同作用,构成了社会稳定与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基础。通过塑造中华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党成功领导并构建现代国家的认同意识。中华文化认同是凝聚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各成员更容易跨越地域、民族、社会阶层等差异,形成对国家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并不断发展壮大,各族人民能够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的一个重要秘诀就在于中华文化为之提供的深层次认同基础。同时,中华民族认同是各族人民对自己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认同与情感依恋。这种认同强调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共同身份意识与命运共同体意识。民族国家最终成为取代王朝国家的现代国家形态,其合法性基础是公民或者说国民对于国家的认同。这种现代国家认同既来自于现代制度的合法性,也立基于国家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根基。“在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当对传统的准国家单位的忠诚同对国家的忠诚和国家的目标发生冲突时,政治共同体的问题就可能成为首要的问题,并造成重大的政治危机。”总之,只有建立和巩固国家认同,才能实现现代国家的秩序稳定。

中国共产党在塑造现代国家认同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提升中华文化认同对现代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中华文化认同根植于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文化积淀之中。中华文明有着数千年绵延不绝的发展历史。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培育出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天下一家、协和万邦等文化因子。这些文化因子对于历朝处理族群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价值规范作用。第二,中华文化认同包括对中华文化的价值认同,要紧随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步伐,与时俱进推进现代价值观念的认同建设。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主动构建起立足于社会实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认是一个国家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体现。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伴随中西文明交流碰撞,具有强大凝聚力与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引导作用。第三,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正确处理一元指导与多元文化发展的辩证关系,在尊重包容的氛围中推进文化认同建设。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各民族能够亲如一家、团结一心,源自深层次的文化认同提供的精神感召。一方面,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认同中华文化与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不悖。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要坚持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多元的民族文化需要一个核心牵引,这不仅是为了实现文化的和谐共存,更是为了增强国家认同感与社会凝聚力。在多元文化中,如果缺乏一个核心牵引,就可能导致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割裂,甚至会引发文化认同的冲突和国家认同的弱化。党中央多次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强调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发挥的文化整合的关键作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能够使不同民族在认同自己文化特性的同时,更加认同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并从中华文化中寻找精神慰藉和价值规范,从而在精神层面形成统一的文化认同。

同时,中国共产党以“五个共同”构建各民族共同缔造、巩固与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华民族史观,为中华民族认同提供科学的历史叙事,夯实现代国家认同的合法性基础。中华民族认同包括对中华民族的实体认同与中华民族在现代国家框架下不断走向繁荣发展的政治认同。中华民族的实体认同是各族人民对作为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存在、历史发展以及实体性特征的认同。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认同。党通过构建一套以中华民族为中心的话语叙述,塑造了各民族成员共同缔造、巩固与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共同体叙事。党在这种历史叙事中强调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强调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先进政党与人民群众的交织互动推动中华民族逐渐走向独立、富强和伟大复兴。“一部中国史,就是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伟大祖国的历史。”中华民族是由多元民族组成的命运共同体,通过强调历史上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上的交融与贡献,展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结构性特征,形成具有包容性和平等性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从中华民族历史观来看,古代历史上无论是中原王朝建立的政权还是边疆民族建立的地方性政权,都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近代以来为抵御外敌入侵各个民族展开的抗争,都被视为中华民族追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少数民族的发展纳入中华民族整体发展的历史叙述中,并突出了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以及新时代的贡献。总之,中国共产党通过构建以中华民族为中心的历史叙事,成功地将多民族的历史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突出各民族在中华民族缔造、巩固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一历史叙事不仅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国家认同感,也为实现各民族的团结互助和进步发展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基础。

(三)推进国家制度化建设,提供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基础

现代国家建设是一个需要动员各民族成员深度参与政治过程与国家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华民族作为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民族实体,进入近代则逐渐转变为一种与现代国家紧密关联并蕴含现代性因素的基础性政治资源。中华民族思想精髓和基本理念是以“民族”为基础来整合社会与构建现代国家。在这一背景下,党如何利用中华民族这个基础性的政治资源,组织动员各族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党在以国家主导的治理实践中,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各民族成员参与国家治理的活力。

首先,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中,需要通过一系列国家制度保障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根本利益,这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前提。国家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要始终围绕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协调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与各民族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多民族国家中,保障全体成员利益的制度必须特别关注各民族的平等发展,逐渐消除因为地区差异、历史原因或文化背景导致的任何形式的不均衡发展。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充分吸收历史中协调民族关系的经验与智慧,在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中,建立并逐渐完善了保障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制度、法律规范、政策体系与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完善和科学的制度体系。通过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政策规划,党和国家不仅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了各民族的协调发展,还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人民幸福感。这些制度不仅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其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现代国家发展,通过整合和扶持社会力量,将多元主体吸纳到民族事务治理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新与发展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包括提供均等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依法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冲突纠纷,以及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按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般逻辑开展民族事务治理。一是需要着眼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安全、发展与认同相结合的视角,推进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制度化与法治化建设。政府的管理职能表现为化解族际关系矛盾,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为各族人民提供权益保障与公共服务。二是对危害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冲击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行为必须执行国家的统治职能。我国的统治职能表现为对破坏民族团结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的专政。三是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和动员群众,形成党政引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确保政策和决策有效实施和执行。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在实践运行中与具体的体制机制创新相匹配,具体表现为:通过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基层群众参与机制、激励机制与评估反馈机制,激活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调动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的辅助与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通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开展就业培训与文明素养教育,全面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最后,构建有利于中华民族发展与凝聚的政策体系与宣传体系,形成整体性的治理思维与计划性的政府行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以一个个五年规划,有条不紊推进现代国家建设,这构成中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治理手段。民族事务治理在国家整体工作布局规划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时代,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一,党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中,强调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布局,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形成中央统筹、对口援助与东西部协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党中央确定民族工作的基本方向与目标,将民族地区发展融入中华民族整体发展的大格局。第二,制定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法治化的手段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增强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第三,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发挥互联网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主阵地作用。政府重视对互联网的监管,特别是对煽动民族对立和矛盾、虚化中华民族历史、宣扬民族歧视等相关言论进行依法治理。通过互联网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故事,讲好民族团结的故事,不断增强网络空间的正向引导作用。

(四)凝聚复兴情感动能,充分发挥情感治理的制度优势

情感是心理主体对环境客体是否符合自身心理或社会需要的反映,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感性的内隐,情感驱动人的心理能量,形成行为动机,促使人的认识和行为更符合主体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唤起、引导与塑造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厚情感。中华民族是重视情感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孕育形成了丰厚而独特的情感文化。这种情感文化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也影响到了中国社会的治理方式与治理机制。

中国共产党既是使命型政党,也是情感型政党。党在传递与延续情感中扮演主导角色,通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情感传递与认同转化。在党领导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情感治理方式。党充分意识到“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同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们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党在构建积极的身份认同情感、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中发挥引领作用。其一,以情感化话语与符号构建中华民族形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的大家庭”到新时代“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石榴籽”“大家庭”等象征符号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关系结构与情感认同,从文化、情感、国情等多维度塑造并强化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感。其二,以情感路径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感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素。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强调各民族的“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其三,以情感方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通过家国同构的情感路径与“情同一家”的情感目标,以相亲相爱的情感为共同体建设凝聚人心力量。党和国家通过周期性举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的典型示范,彰显国家情怀与个人情感的交融一体。

党将依法治理与情感治理相结合,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与现代国家的情感认同。一方面是基于理性的法律与制度设计,使情感治理获得法律制度的支撑。法律是维持社会规范与秩序的基础,是确保公平正义与社会稳定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情感治理成效。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是基于情感关怀的民心工程,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在百年历史中积累了对国家、人民与民族的挚爱、珍视与自豪之情,展现了中国共产党良好的人格魅力。党在治理实践中,根植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注各族人民群众的情感需求与心理期待,以情感共鸣凝聚治理共识。在新时代民族工作中,党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鲜明时代主题与共同价值追求,以真心真情帮助较落后的民族地区发展,通过社会治理和情感治理,增强党与群众间情感联系,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与现代国家的认同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

三、结 论

通过对西方民族国家现代化模式及其在处理民族多样性、实现政治整合方面的局限性进行批判性审视,以及对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设历程中经验教训的总结,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共产党在应对超大规模多民族国家的“后发型难题”上,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精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贯穿国家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内容。具体来看,通过“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塑造,推动人口国民化,培育现代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正确处理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夯实国家政治文化认同的基础;通过推进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制度化与法治化建设,为国家的民族事务治理提供合法性基础;通过彰显“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政治象征和共同发展的治理实践,充分发挥情感治理的制度优势。

总之,中国共产党推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仅成功应对了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多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普遍性挑战,更实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机结合。这一实践充分证明了在尊重文化多样性、保障民族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有效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构建一个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推进的多民族国家建设,以其成功经验和巨大成绩,为那些同样面临族群多样性与现代化挑战的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超越西方发展模式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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