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皇凤 康岱哲: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内涵要义、多维逻辑与实践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 次 更新时间:2026-07-27 14:45

进入专题: 习近平党建思想   基层党组织建设  

唐皇凤   康岱哲  

唐皇凤,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康岱哲,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重要内容,而“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则是新时代新征程严密和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于立足全域化视野与系统性思维,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覆盖不严密、建设不均衡、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难题,推动基层党组织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从局部建强迈向整体跃升。该重大命题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的理论传统,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长期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智慧,是对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的有效回应和灵活调适。从贯通压实责任链条、嵌入拓展组织形态、跨界联动协同机制、有效提升整体效能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是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  习近平党建思想 基层党组织建设 内在逻辑 实践路径

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正式提出以“十四个坚持”为内涵要义的习近平党建思想,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特别强调“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而构建严密组织体系的重点和难度均在基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的战略突破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1]的重大课题,为我们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系统化的正确方向,彰显着习近平党建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新水平新境界。本文在阐释“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内涵要义的基础上,旨在剖析“为什么要统筹”的内在逻辑,并探索“如何统筹”的实践路径。

一、“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涵要义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命题的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与历史演进逻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党的基层组织首先面临组织覆盖的难题。2010年9月,胡锦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并于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指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2]确立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基调,其核心在于通过组织建设和组织网络拓展,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心。2017年1月,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3]注重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效能成为战略目标。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4]的命题,将“层级”“领域”同时纳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强调纵向贯通与横向联动相统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统性更加凸显。《建议》进一步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引。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置于各领域的统筹协调上,顺应了新兴领域和新型国家治理空间涌现的现实,对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破解基层党建工作的“木桶效应”具有重大意义。整体而言,“全面推进”侧重适应社会结构分化带来的新情况,着眼于党的组织覆盖率的提升;“统筹抓好”更多关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联动性;“统筹推进”则进一步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系统性建构、功能性整合和高效能治理。科学把握“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涵要义,可以从客体对象、建设内容和推进方式三个维度展开。

首先,从客体维度看,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域和对象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利益分化和社会结构分化加剧,各种新兴市场主体和治理领域不断涌现。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以提升“两个覆盖”的质量和水平,持续重构党组织和各种新兴领域的联结机制。在此背景下,基层党组织类型更加多样,既包括依托传统单位、地域设立的建制型党组织,也包括适应新经济形态、新社会结构和新治理任务而形成的灵活多样的组织形态,如产业链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临时党组织等,总体上呈现出建制与功能互补、实体与虚拟交织的“全域化”组织体系。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看,党章作为根本大法,已经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分类提供了规范依据,即“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5]并且通过“其他基层单位”的表述,为新领域、新类型的基层党组织预留了灵活的制度空间。同时,其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别围绕农村、机关、国企、高校等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职责与运行作出相应规定,其中一些表述内在地蕴含着跨领域协同推进的制度导向。例如,《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6]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7]等,都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功能互补提供了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出要“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8]并规定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成立条件,直接在组织设置源头上拓展了基层党组织的创新空间,为基层党组织的跨领域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基层党组织的现实运行中,其多维属性与复杂形态更为鲜活。从组织设置形态看,基层党组织不仅依托固定单位、地域设置,还发展出以地缘、业缘、趣缘、中心任务等为纽带的更具弹性的组织样态。从属性定位看,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由于嵌入国家体系、社会体系及交错地带,形成了由体制内向社会领域不断延展的组织谱系,相应产生了有行政支撑和无行政支撑的党组织类型。此外,随着跨领域互动的增加,党组织之间的联合逐渐突破了原有的线性连接,自发形成了横纵交织的多元网络结构。[9]因此,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并非若干领域党组织的静态并列,而是具有内在差异性,同时又在治理场域中彼此关联、相互嵌入的有机整体,不仅确保党的组织严密性,也使党成为“组织的总和”。

其次,从内容维度看,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内在的有机统一性。尽管基层党建工作面向的是形态多样、边界不断扩展的基层组织体系,但其建设内容在根本原则、目标导向和基本要求上具有鲜明的统一性。无论是处于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是传统还是新兴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其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神经末梢”的本质属性并未改变。这一政治属性决定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能各自为战,而必须遵循统一的政治要求和建设标准来规范多样化的组织形态。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看,无论基层党组织处于何种领域,都必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体而言,政治建设是统领,旨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确保各领域党组织在社会环境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思想建设是基础,通过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党员的行动自觉,凝聚跨领域群体的价值共识。组织建设是关键,聚焦组织体系的严密性与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推动党的组织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实质性跃升。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则是保障,通过严明的规矩约束,确保各领域党组织在群众中具备持久的感召力与公信力。与此同时,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作为贯穿其中的长效机制与底线防守,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这种统一性的底层逻辑,同样也在党内法规层面得到确认。例如,在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上,必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与《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各领域不仅要执行本领域的专门规定,也要遵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般性规则。[10]这些公共性规范构成了基层党建的基础性规范,确保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在政治原则、价值目标与纪律规矩上的高度一致。

最后,从方法维度看,“统筹”是贯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方法论,深蕴着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系统观念与辩证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从东部到西部,从地方到中央,各地各层级方方面面的差异太大了”,“必须在把情况搞清楚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11]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统筹”的本质,它并非简单的“一起抓”或平均用力,而是一种在轻重缓急、多重制约中寻求动态平衡的系统集成战略。将其运用于基层党建,旨在应对基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差异性,核心是立足党的组织体系和基层治理格局,对分散于不同领域、区域、形态中的基层党组织及要素进行整体谋划、结构整合与资源协同,把分散力量转化为整体效能。坚持这一方法论,首先要厘清统筹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辩证关系。长期以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分类指导在精准识别各领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统筹则是以系统思维,将分散的基层党建工作纳入组织体系和治理格局之中加以协调推动。单纯依靠分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容易陷入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困境;而缺乏精准分类,统筹又容易脱离实际,沦为形式主义。因此,二者是双轮驱动的辩证关系:分类指导为统筹提供精准的前置条件,统筹为分类指导提供系统框架,共同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从“物理叠加”走向“化学融合”。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实际运作中主要体现为两大路径的转变。一是顶层设计的“系统谋划”,厘清“谁来统筹”的主体权责问题。基层党建不单是各领域、各部门的局部行为,而是必须置于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及以上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基层治理大局进行通盘考虑。这并非取代基层的自主能力,而是通过强化上级党组织的纵向贯通与统筹协调,解决基层部分领域有责无权、有心无力的结构性困局。二是运行机制的“跨界协同”,厘清“统筹什么”的资源配置问题。即打破行政隶属、行业与所有制壁垒,以资源需求为主要驱动,以街道、乡镇等属地党组织为轴心,依托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产业链党建联盟等载体,推动人才、资金、信息、阵地等资源跨界流动,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在对象、内容和方法上的整体深化与重要方法论。在对象上,它面对的是边界不断拓展、形态持续演化的全域化组织体系;在内容上,它要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共同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战略布局,在差异中保持方向、标准一致;在方法上,它强调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协同有力,尤其关注短板和薄弱环节,以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均衡发展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为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奠定坚实基础。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既是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战略重点,也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路径。

二、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在逻辑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命题,深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理论沃土,是党在长期执政中为维护组织体系严密性、提升国家治理有效性而遵循的规律性认识。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赓续

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独特优势,也是彰显中国共产党本质属性的鲜明标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无产阶级属性决定了其必须深入社会、联系民众,并凭借高度的组织性,使“它的政治领导应当普及到无产阶级的其他各种组织中去”,[12]而基层不竭的生命力又不断塑造政党的先进性、变革性。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规定同盟是由“支部、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13]构成,并在实践中加强支部作为党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列宁结合俄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规定支部建在工厂上,创造性地将“支部”改称为“基层党组织”,[14]形象地将其定义为党的“基本细胞”,并确立了基层党组织在落实政策、联系群众、监督行政及参与国家经济生活中的核心作用,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后如何巩固基层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将这一建党逻辑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毛泽东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这一原则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依托单位制建立起纵向垂直体系的核心模式。1956年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正式运用“党的基层组织”这一概念,并指出它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基本纽带”,强调“经常检查和改进基层组织的工作,是党的领导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15]同时明确了不同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任务,成为“新中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发展和里程碑”。[16]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变迁,党中央及时调整策略。江泽民指出“要抓紧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17]基层党建开始突破传统单位向新领域拓展。在此基础上,胡锦涛强调“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同时“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18]确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城乡、区域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发展”[19]的战略任务,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从部分领域转向协同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将重视基层上升为“强基固本”的系统化理论。他形象地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20]将基层党建置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宏大坐标中来审视,作为夯实执政基础、引领基层治理、凝聚社会力量的基础性工程来推进。他确立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根本逻辑,深刻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21]构建了“一核多元”的治理格局。站在系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他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22]并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大命题,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系统观念融入基层党建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思想武器。

总之,无论历史如何变迁,始终将基层党组织视为党的生命之源和力量之基,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习近平党建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弘扬重塑基层党组织形态的历史主动和战略自觉,则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命题生成的理论基点。

(二)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历史脉络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曾指出:“我们共产党可以说是全世界最重视基层的党。”[23]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党始终根据社会结构变化和中心任务的需要,逐步在各领域建立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在坚持分类指导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横向协同、整体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24]初步确立了按社会单元设立基层组织的原则。1926年《组织问题议决案》进一步明确“(甲)工厂支部,农村支部,或学校支部;(乙)街道支部或区域支部(即按住居地址而分划)”,[25]即依托固定单位、区域的组织设置基本形态。此后,历经“支部建在连上”的创造性实践及向农村根据地的广泛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逐步适应革命斗争空间和阶层基础的变化,为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适应党执政的需要,党中央推动基层单位广泛建立党组织。在党政机关,1949年11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规定其党员“必须一律参加支部组织,过党的组织生活”。[26]在农村,1954年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还没有党组织的乡都应建立起党组织。[27]在城市,党在重要的厂矿企业中建立健全各级基层党组织。依托单位制所建立的纵向垂直体系,党的基层组织在机关、工厂、农村、学校、街道等领域全面建立,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全方位整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流动社会的到来,基层党建进入分类推进和持续拓展的新阶段。党中央陆续对高校、国企、机关、“两新”组织、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作出专门性部署,形成了相对独立、各成体系的分领域管理格局。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分类的规定也不断细化,由传统领域逐步拓展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新领域。同时,积极探索以街道社区为轴心的区域党建,[28]城乡统筹、区域化党建等实践也初步展开,但受制于行政隶属壁垒,此时的组织体系在横向上缺乏有效联结,在纵向上也存在运行断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平台经济、新就业群体等新情况,党加速探索新的组织形态和工作机制。产业链党建、行业党委等创新实践,以灵活组织形式填补传统模式的覆盖空白。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等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吸纳驻区单位、整合辖区资源,打破单位体制的物理边界。从“全域党建”概念的提出到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29]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都表明新时代基层党建更加注重组织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人维护严密组织体系的传统经验,集中体现为一条清晰的主线:在坚持分类指导、深耕各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横向协同、整体推进的有效路径。

(三)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整体性建构的现实要求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聚焦党组织体系建设最薄弱的环节,突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补短板、强弱项的过程中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效能。首先,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还存在不够严密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所以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本在于党的领导必须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才能转化为现实执政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底盘”,但基础性地位并不意味着体系天然严密。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职域”与“区域”二元建党逻辑,在社会流动加快、产业链跨域延展的背景下,容易固化为条块分割的体制壁垒,导致不同领域与层级之间存在联而不合、衔接不畅的问题。特别是当平台经济突破物理空间、社会交往向数字空间拓展时,一些交叉地带和新兴领域仍然存在覆盖盲区和运行断裂点。针对这些薄弱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30]

其次,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够均衡。长期以来,各领域基层党建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制度环境和资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决定了建设水平不可能天然同步、齐头并进。机关、国企等传统领域基层党建基础扎实、制度成熟;而新兴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起步较晚、推进较难,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同时,不同地区、城乡、行业之间的党建资源与干部力量配备也存在一定差异。资源优渥地区保障有力,而有的地区受客观条件所限,支撑条件相对薄弱。社区、农村等基层一线由于治理任务聚集,也存在“人少事多”的现实处境。此外,体制内单位凭借资源优势,习惯在封闭体系内循环;而体制外组织虽有创新活力,却常因统筹不足而游离于整体格局之外。这些结构性差异与资源壁垒,客观上呼唤基层党建必须在更高层次、更广范畴上实现系统性统筹。

最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组织体系的健全未必能与治理效能的提升同频共振。有的基层党建在压力层层传导下陷入被指标和考核支配的形式主义,重心偏向“留痕”“做样板”,党建引领难以及时转化为治理实效。面对新业态、新群体的复杂需求,工作仍沿用单一方式,难以真正触及痛点。“为了创新而创新”的现象,表面上热闹,实质上党建与业务、治理融合不深,甚至造成新的内耗。[31]这些都表明,当前基层党建需要解决的不仅是有无覆盖的问题,更是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不同领域党建经验互鉴、资源互补、机制协同,通过补齐基层组织体系短板、增强整体功能,使党的组织优势真正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

三、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路径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通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党员队伍和运行机制,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治理的先锋力量。

首先,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统筹权责链条。必须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为可执行、可追责的权责链条。一方面,要健全跨层级、跨条块的统筹责任体系。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部门应当统筹总体布局,发挥牵头抓总和督促指导作用;社会工作部门统筹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推动任务落实;机关工委、国资、教育、卫健系统党组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领域承担直接责任;属地党组织落实兜底协同推动职责,形成统分结合、条块协同、上下联动的责任格局。另一方面,依据各领域特点,明确统筹层级和责任重点。农村领域应强化县级党委的统筹关键作用,将基层党建放到县域整体中加以谋划,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在重点科技企业、产业链等领域,则需在属地兜底责任基础上,健全行业部门牵头、提级管理的协同机制,破解级别不对等、资源调不动的现实困境。此外,必须把压实责任与减负赋能结合起来。责任制不是责任的无限扩张,要依托履职事项清单、部门协同机制、问题会商处置等制度安排,厘清基层应当承担、协同承担和不应承担的事项边界,防止基层一线力量被过重事务挤压。202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清单制度从建立转向运用,为理顺基层权责关系、提升统筹能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其次,优化组织嵌入方式,夯实统筹覆盖基础。立足不同领域形态和治理场景,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党员作用发挥有效贯通,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一是要巩固传统领域基层党组织的骨干支撑作用。巩固农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传统领域党组织的骨干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其统筹联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传统领域基层党组织转向对区域资源、治理力量和服务对象的综合联结。例如,在城市社区,要把辖区单位、楼宇商圈、新业态站点等纳入组织嵌入视野,推动社区党组织在更广范围内实现组织延伸和资源整合。二是要聚焦重点难点环节,提高组织嵌入的适配性。对党员人数多、组织条件较成熟的单位和领域,应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流动性较强、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依托区域联建或“链上党建”等创新方式填补组织空白;对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领域,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依托群团组织和服务阵地开展工作,先行推动党的工作有效进入,在联系服务、凝聚认同中逐步夯实组织基础。三是要把党员作用发挥作为检验“两个覆盖”质量的重要标尺。组织嵌入的根本目的,不只是把组织建起来,更是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把作用发挥出来。如果不以党组织的功能发挥为必要条件,就难以避免“组织悬浮化、边缘化”的风险。[32]要健全流动党员、退休党员、新就业群体党员等分类管理机制,依托党员责任区、先锋岗等载体,推动党员在基层治理、项目攻坚、服务群众中发挥作用。只有把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党员作用发挥贯通起来,才能真正把组织覆盖优势转化为效能发挥。

再次,健全协同运行机制,增强统筹联动能力。以有效运行机制贯通不同层级与形态的党组织,形成议题共提、任务共商、资源共调、问题共解、成效共评的运行闭环。一方面,要健全跨领域协同推进机制。对涉及多主体参与的任务,不能简单依靠某一类基层党组织单独承担,而应把驻区单位、行业部门、社会组织、新兴领域组织和党员群众有机联结起来。在城市基层治理中,依托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组织等机制,推动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力量等共同参与治理;[33]在跨区域、跨行业场景中,依托行业党建联盟、链上党建共同体、项目党建共同体等载体,推动相关党组织围绕产业协同、技术攻关、人才凝聚和服务保障共同发力。另一方面,要完善不同组织形态之间的衔接规则,防止协同运行悬浮化。当前,一些地方在网格党建、楼宇党建、平台党建等方面进行了较多探索,但也不同程度存在边界不清、隶属关系不顺、作用发挥不稳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权责边界和协同方式,处理好联合设置与原组织关系、临时任务与长期运转、组织创新与规范建设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联而不紧、建而不实”的问题。

最后,强化功能转化导向,提升统筹整体效能。要坚持以实际效能检验统筹成效,推动资源配置、组织作用和评价导向从形式整合走向实质增效。一是要以需求识别推动资源精准转化。资源统筹不能停留于行政命令的简单下沉,而应建立在需求识别和精准配置的基础上。党建资源也不能狭隘理解为经费、场所和人员,而应包括技术、项目、政策供给、经验做法等能够支撑基层治理和组织建设的要素。基层党组织要善于把群众需求与政策目标有效对接,把分散诉求转化为治理议题,把模糊问题转化为协同任务,[34]使资源统筹由“下沉资源”转向“精准服务”。二是要以具体场景推动组织优势转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以更多通过政策供给和党员下沉服务基层;企业党组织可以更多围绕生产经营、职工凝聚和产业协同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以更多在专业服务、社会动员中发挥优势;学校、医院等党组织可以更多推动教育、医疗、人才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只有把不同领域党组织放到具体场景中检验其作用,才能推动组织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优势和发展优势,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效能共升。三是要以考核评价推动制度效能转化。要防止统筹被异化为新的形式主义负担,防止“为了创新而创新”,“要根据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35]要防止党建与业务、党建与治理停留于表面结合。同时,要注重把成熟做法中的普遍性内容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操作标准,推动有效经验由个案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

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根基,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新时代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的重大命题,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适应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和组织形态日益多样的新情况,把分散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空间的基层党组织更加有效地联结起来,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效能的过程。新时代新征程,要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立足严密党的组织体系这一根本要求,持续完善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落实、组织嵌入、协同运行和功能转化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组织动员、服务群众和引领治理的能力水平。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年,第42页。

[2]《胡锦涛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30、657页。

[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在京召开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1月19日第4版。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蔡奇、李干杰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建研究》2023年第8期。

[5]《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43页。

[6]《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14页。

[7]《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15页。

[8]《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6页。

[9]陈国权、原桂楠:《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类型与治理结构——基于国家—社会的分析视角》,《社会科学研究》2025年第1期;皇甫鑫、陈国权等:《基于国家—社会分析的党组织属性识别与分类建设》,《江海学刊》2023年第1期;李威利:《从基层重塑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层党建形态的发展》,《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5期;王锐:《功能型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发展的新形态——以商务楼宇党组织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10]李萌:《全领域基层党建融合发展:制度构造、实践模式及经验启示》,《社会科学家》2022年第7期。

[1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102页。

[12]《斯大林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45页。

[14]《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76页。

[1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163页。

[16]王柄林、朱静:《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百年考察——基于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质性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17]《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21页。

[18]《胡锦涛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656页。

[19]《胡锦涛: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党建》2010年第8期。

[20]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237页。

[2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第161页。

[2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517页。

[23]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1页。

[24]《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64页。

[25]《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3册,第281页。

[2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74页。

[2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8册,第180页。

[28]李威利:《从职域到区域:中共百年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转型发展》,《党政研究》2021年第2期。

[29]《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页。

[30]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第224页。

[31]姚松:《适应性治理赋能区域化党建的内在逻辑及实践路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

[32]徐敏、刘靖北:《“调适性回应”:新兴领域党建何以有效的微观基础——基于上海市若干街镇的案例分析》,《学习与实践》2025年第7期。

[33]蔡礼强:《提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6年第4期。

[34]江润洲、刘春湘:《穿针引线:城市社区党组织整合治理资源的机制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25年第6期。

[35]程勉中:《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实践取向探究》,《理论探讨》2012年第4期。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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