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 徐婧:提振生育率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力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4 次 更新时间:2026-07-22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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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   徐婧  

中国已迈入低生育率时代30余年,持续低生育率加速人口进入减量发展阶段,2022年中国首次出现人口内生性负增长,至2025年累计减少771万人。现阶段,中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将“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设为专篇。人口高质量发展从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等维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发展动能,而提振生育率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力量。

提振生育率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生育、死亡、迁移是人口学研究的核心变量,是国家人口变动的基础性因素,决定着国家人口总量、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演进。三个变量中,死亡是不可人为调节和控制的事件,死亡率下降和长寿化是人类文明的表现,是现代化的标志,也是人们追求的目标。长寿化道路伴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技进步尤其是医疗卫生技术进步持续延伸。国际移民是多数低生育率国家与老龄化国家调节人口的重要手段,然而,中国作为全球第二人口大国,通过国际移民来修正人口变动微不足道。只有生育率可以通过影响出生人口规模进而决定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和分布,从而成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力量。

第一,人口总量充裕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提振生育率是保障人口总量充裕的前提条件。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总和生育率在经历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高达6.0左右的高位波动之后,一直在跌宕中持续下降,1979年折半降至2.8,80年代在2.5上下徘徊,1991年跌至更替水平2.1,步入低生育率时代,2010年跌至1.6。之后,生育率随生育政策从“单独二孩”“全面两孩”到“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宽松化调整,曾一度升至1.8—1.9,但是,生育率下降大势不变,2020年降至极低水平1.3,2024年进一步降至1.0的超低水平。与此同时,伴随死亡率快速下降并在低位稳定,平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翻倍至2025年的79.25岁。我国总人口从1949年的5.42亿人增至2021年达峰14.13亿人,长周期的少子化和长寿化过程使得2022年开始步入内生性负增长阶段,至2025年总人口减至14.05亿人。

展望未来,总人口的规模将直接受制于生育率高低。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4》(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2024,下文简称WPP2024)的人口预测数据,在保持人口死亡模式与国际迁移人口正常变动条件下,低方案生育率情境下,总和生育率将在1.0以下继续下行,2035年、2050年和2100年我国的总人口分别为13.42亿人、11.73亿人、4.06亿人;中方案生育率情境下,生育率止跌转升,2035年、2050年和2100年的总人口分别为13.73亿人、12.60亿人、6.33亿人;高方案生育率情境下,生育率保持较快增长,2035年、2050年和2100年总人口分别为14.05亿人、13.48亿人、9.54亿人(见表1)。因此,短期内生育率差异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人口规模巨大、总量充裕的状况,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特征是人口规模巨大;长期看,长周期低生育率导致远期的人口总量剧烈变动,生育率越低、维持时间越长,人口减量越多。以低方案与高方案为例,低方案下2050年和2100年总人口分别比2025年缩减16.5%和71.1%;高方案下相应年份总人口分别缩减4.1%和32.1%。二者比较,高、低方案总和生育率相差1.0,25年后的人口相差1.75亿人,75年后的人口相差5.5亿人左右,即生育率相差0.5。

1  中国人口总量随生育率的变动趋势

 

第二,人口结构优化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提振生育率是优化人口结构的推动力。我国0—14岁少儿人口在1977年达峰3.76亿人,此后波动减少,2025年减至2.13亿人,占总人口的15.14%;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在2013年达峰10.10亿人,2025年减至9.68亿人,占总人口的68.94%,劳动力资源虽减犹丰;唯有老年人口持续增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时为0.88亿人,2025年倍增至2.24亿人,占总人口的15.92%,超过少儿人口规模,中国由传统“养小社会”转向现代“养老社会”。根据WPP2024数据,低、中、高方案生育率情境下,各年龄段人口数量和比重的变动差异显著(表2),从现在起到21世纪末,首先,少儿人口数量持续缩减,生育率越低,缩减规模越大。生育率相差0.5,2050年低方案较中方案少5500万人,中方案较高方案少5600万人;2100年低方案较中方案少3700万人,中方案较高方案少7600万人。其次,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递减,生育率越低,维持时间越长,减量越多。2050年低方案较中方案少3100万人,中方案较高方案少3200万人;2100年低方案较中方案少1.61亿人,中方案较高方案少2.15亿人。再次,老年人口数量在21世纪90年代之前持续攀升,先增后减。老年人口数量由65年以前的出生队列规模所决定,在人口死亡模式与国际迁移人口正常变动条件下,WPP2024的低、中、高方案生育率情境下的老年人口规模在2089年以前是相同的,2034年超过3亿人,2052年跨越4亿人,2058年达峰4.25亿人,然后开始减少,2088年为3.66亿人,之后出现分异。与此同时,老龄化水平不断升高,2025年为15.92%,中度老龄社会巩固;以中方案为例,2032年将超过20%进入重度老龄社会,2049年超过30%,2086年达峰时超过47%,跨入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方阵,这就意味着全球平均每4个老人就有1个生活在中国。当然,生育率越低,维持时间越长,老龄化程度越高,反之亦然,这是人口发展的规律。例如,2100年,低方案的老龄化水平高达64.29%,高方案仅为33.54%,二者相差超过30个百分点。中国在21世纪四五十年代将要呈现的人口老龄化情形,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见。提振生育率,稳定出生人口规模是缓和老龄化的基本力量,不仅可以促进各年龄段人口数量的均衡,更可以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降低老龄化水平和速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随生育率的变动趋势

 

第三,人口素质优良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提振生育率是保障人口素质优良的关键支柱。我国已建成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在内的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升至60.8%,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相当于大学二年级水平;自2022年以来,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超过1000万人,2025年总人口中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口超过2.72亿人,占总人口的19.4%;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每年超过500万人,总人口的综合素质和劳动力的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根据孩子的“数量—质量”替代理论,持续低生育率强化孩子“质量”对“数量”的替代作用,孩子“质量”投入增加,综合素质增强。同时,我国是全球唯一高等教育年毕业人数超千万的国家,规模巨大的总人口和学龄人口是保证各级受教育人口总量充裕的基石,全民综合素质提升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提振生育率为未来储备充足的高素质人才基础、确保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持续强劲、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有序发展提供了可持续性支撑。

第四,人口迁移流动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配置要求,提振生育率是协调区域人口布局的驱动力。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流量上,改革开放以来的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张,1982年只有657万人,1990年增至2135万人,2000年超过1亿人,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2.21亿人、3.76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0.66%增加到26.62%。2025年为3.58亿人,虽有减少但数量依然巨大。流向上,流动人口越来越集中地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南部及沿海地区;流动人口的主体为农村劳动力人口,成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贡献功不可没。然而,在生育率维持超低水平的当下和未来,势必对人口流出区域和流入区域产生双重影响。以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例,全国总和生育率跌至1.3,城市、镇、乡村分别为1.12、1.40、1.54,城乡差距正在缩小;在省级层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和生育率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24个省份的生育率不足1.5,其中6个省份在1.0以下。如果生育率长期低迷,且城乡、省份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将使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口腾挪再分布余地缩小,劳动力配置空间收窄。一旦城乡和不同区域都实现了稳定的超低生育水平,人口迁移流动将不再是调节区域间人口分布格局的有效手段。2024年我国已有20个省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值,覆盖全国总人口的72.84%,同年,常住人口负增长的省份也是20个,覆盖全国总人口的65.58%。省际人口负增长由点及面迅速扩展,流动人口对流入地自身生育率下降的补偿作用减小,对缓解区域间人口与经济发展非平衡关系的作用和效用缩小。提振生育率是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驱动力,是保证迁移流动人口持续活跃的引擎,是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

中国生育率变动的共性与特性

从全球视角观察中国生育率变动,既有全球共性又独具中国特性。生育率均处于下行通道是全球共性,但与多数国家“缓坡式”下降相比,中国“陡坎式”下降独具特色,生育率从高位走向低位,用时更短、速度更快、降得更低,人口转变进程被高度压缩,加剧了人口要素失衡风险,给人口高质量发展带来诸多挑战。

横向维度,中国生育率变动呈现全球共性特征。人类的生育率下降是大势所趋,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部分发达国家就已经出现人口减速和停滞现象。20世纪30年代以来,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与阿尔娃·缪尔达尔(Alva Myrdal)、英国经济学家梅纳德·凯恩斯(Maynard J.Keynes)、美国经济学家阿尔文·汉森(Alvin Hansen)等人就对人口停滞的危害作出天启般的警示,推动了欧美发达国家对人口与发展关系的认知和探索。瑞典、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率先构建福利政策体系,推动福利国家建设,与二战后生育补偿作用重叠,推动部分国家收获“战后婴儿潮”。然而好景不长,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达国家生育率普遍再度回落并渐次步入低生育率时代。为扭转生育率持续走低,各国聚焦育龄人群工作与家庭平衡机制,持续完善和加强福利政策体系,建立家庭支持措施,帮助家庭克服生育的现实困境。部分国家生育率于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触底回升。但是,生育率回升并不稳定,受2019—2022年公共卫生危机影响,多国生育率再度承压下滑,面临“二次探底”风险(图1)。据美国人口咨询局资料,2024年年中,世界的平均生育率水平降至2.2,直逼更替水平,发达国家为1.4,发展中国家为2.3;全球人口总量超过100万人的国家和地区中,近半数国家或地区的总和生育率已经降至更替水平以下,迈入低生育率时代,其中51个国家和地区的总和生育率≤1.5,跌入低生育率陷阱,27个国家和地区的总和生育率≤1.3,进入超低生育率区间。

 

1  1950—2025年各国生育率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1950—2024年总和生育率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 (2024),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2024, https://population.un.org/wpp/。

纵向维度,中国生育率变动呈现又快又猛又低的动态变化特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育率跌宕下行,从超高水平6.0以上快速迅猛地跌至超低水平1.0。国际比较来看,我国迈入低生育率、极低生育率时代所花费的时间远远少于其他国家,总和生育率从6.0降至3.0,英国、波兰、美国、希腊等国用时70—95年,马来西亚、土耳其、巴西、哥伦比亚、摩洛哥等国花费20—30年,我国仅用时11年;生育率从1.8下行至1.3的极低水平,马耳他、泰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用时20—25年,阿联酋、芬兰、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用时10—15年,我国仅用时4年,在目前生育率降至1.3及以下的所有国家中用时最短;2024年,我国生育率进一步降至1.0的超低水平,与韩国、波多黎各、新加坡、泰国、乌克兰等国一道成为全球生育率≤1.0的国家。

中国生育率的“陡坎式”下降,一方面,缩短了代际适应时间,压缩了认识和应对时间,加剧了人口结构失衡风险,导致人口老龄化加速深化;另一方面,我国生育率已降至全球最低水平且未见停止迹象,已经低于发达国家世纪之交时的最低生育率水平,加之人口规模体量巨大,本身就意味着中国脱离低生育率陷阱的难度更大,提振生育率面临更多结构性障碍。

低生育率治理是全球之难

鲁茨(W.Lutz)和斯科博克(V.Skirbekk)在低生育率陷阱假说中揭示了低生育率变动存在自我强化机制。一是总和生育率一旦跌入低生育率陷阱,长期低生育水平将会导致育龄群体规模持续萎缩,逆转生育率下降惯性的难度增大;二是生育认知存在代际传递效应,受上一代生育认知惯性影响,年轻一代对生育价值的认知更加清晰,加速生育观念向个体导向型转变,抑制生育意愿;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新生代育龄群体生活观念嬗变,家庭结构与关系变迁、家庭功能弱化、生育相关成本攀升、职业发展压力增大等多重因素交织,生育的成本与效用感知愈发失衡。上述三个方面叠加共振,驱动低生育率形成自我强化机制,增加生育水平提升难度。低生育率治理已成为全球性难题。

(一)发达国家低生育率治理的前车之鉴

一些早期发达国家,如瑞典、英国、法国、荷兰、美国等,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持续推进,生育率下降起步早,治理起步也早。如瑞典,在1900年之前,总和生育率一直在4以上,进入20世纪之后,生育率开始走低,1927年降至更替水平2.08,生育率下降引发关注,缪尔达尔夫妇通过“母婴立法”游说开启瑞典生育率治理之先河。此后,英国通过实施《贝弗里奇报告》中的福利计划、美国推行罗斯福新政等实践措施,先后完成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与家庭政策的完善落实,不仅促进了二战后经济快速复苏,更出人意料地迎来了“战后婴儿潮”时代。然而,工业化、信息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加速个体主义生育观念萌蘖,女性运动、女权运动进一步勃兴女权意识,推高女性受教育水平,叠加后工业社会产业结构转向服务业为主,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对男性的经济依赖减弱,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能力增强,两性群体在家庭中的比较优势差异缩小。因为家庭分工调整滞后于社会性别分工调整,家庭照料工作仍以女性为主,女性同时承担“社会工作者”与“家庭照料者”的双重角色,面临育儿与职业矛盾,往往会选择推迟生育甚至不婚不育以避免“生育惩罚”;同时,女性广泛进入社会工作增大了劳动力市场竞争压力,挤压了男性传统就业空间,男性同样面临就业压力与生存焦虑,从而抑制生育选择。育龄群体性别角色重构催生角色冲突,加剧生育决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即便有生育的福利政策支持,在“战后婴儿潮”结束之后,发达国家生育水平普遍继续下行,多数发达国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步入低生育率时代,且持续走低。为此,发达国家不断完善福利体系与家庭政策制度,尝试平衡育龄群体工作与家庭分工,缓解育儿与职业矛盾,为提振生育水平提供外部动力,但是其生育率下跌并未被有效阻拦,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探底至1.5左右,此后开始缓慢上行至1.6—1.7,然而,2019—2022年生育率再次下降,目前仅为1.4—1.5,依然未摆脱低生育率陷阱。

一些新兴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同属于儒家文化圈,现代化步伐的挺进与社会制度、文化规范的延迟形成巨大裂隙。在生育观念方面,女性角色双重束缚,在快速经济发展的“压缩式现代化”场景中,女性在教育、就业、收入等社会场域的进步与家庭场域“女主内”的固步共存,形成了发展与生育的非对称性适应,迫使女性在“立业”与“母职”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桎梏其生育选择,推迟婚育甚至不婚不孕现象频仍。生育成本方面,高昂的住房、教育、养育成本叠加,就业歧视和托育服务短缺,增加育龄群体生育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影子成本,生育被视为高成本和高风险事件。在政策实施方面,各国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时间滞后于进入低生育率时间,政策响应速度远低于生育意愿下滑速度。日本总和生育率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低于更替水平,25年之后才开始推行生育政策变革;新加坡、韩国实施生育支持政策的时间分别滞后于进入低生育率时间节点12年、20年。生育支持政策滞后明显削弱政策效果,难以平抑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低迷的整体趋势。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第一,生育支持政策对生育率提升的作用并非一蹴而就,政策力度、政策适配与生育率回升之间存在时滞;第二,生育率的回升是不稳定的,很容易受其他事件的扰动;第三,生育率回升注定是一条漫长而缓慢的艰辛历程。

(二)中国低生育率治理的现实困境与多重挑战

中国在低生育率治理过程中面临与发达国家类似的现实困境,同时叠加人口规模巨大、结构转型、负增长深化、综合素质改善等人口要素的多重挑战。

现实困境方面,中国同样面临低生育率的自我强化机制。首先,育龄人群规模缩减,降低生育潜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15—49周岁育龄女性于2011年达峰3.83亿人,此后持续缩减,2020年减至3.22亿人,2024年为3亿人,WPP2024中方案预测,2050年、2100年将分别减至2.13亿人、0.84亿人。其次,生育认知代际传递,个体主义生育观念加速兴起,生育意愿代际更迭递减。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驱动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关系简单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育龄群体长期内化“少生优生”理念,形成少生认知惯性,生育需求较低。叠加全民受教育水平普遍提升,大学生占到总人口的17%—18%,女性在校大学生人数超过男性;产业结构转向服务业为主,女性劳动参与率始终保持在70%左右的高位,驱动女性意识觉醒与自我价值实现的诉求增强,降低生育预期,加速家庭本位生育文化转向个体本位,个体对自我发展、生活质量、价值实现的追求成为影响生育决策的核心变量,正在重塑生育决策的底层逻辑。再次,生育成本持续攀升,育龄群体生育抉择更加理性。生育决策由生育效用与生育成本共同决定,当生育成本显著高于预期效用时,育龄群体生育意愿将被抑制。我国生育率虽然表现为“未富先低”,但是在“未富”条件下,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企,推高育龄家庭承受阈值,制约生育选择。经济成本方面,婚姻嫁娶成本保持高位,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引发社会性别失衡的系列问题,进一步抬高相关成本;孕检、产检、生育相关支出以及辅助生殖技术费用高昂,生育过程中的自付费用趋于上涨,增加生育压力;少子高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提升孩子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孩子“质量”与“数量”替代作用增强,增加家庭教育投入与支出压力,教育减负效果不理想,甚至可能提高中高收入家庭的教育支出和学生学习时间,抬高低收入家庭获得优质教育的门槛。机会成本方面,女性受教育水平与劳动参与水平推高社会性别平等程度,但劳动就业市场对女性的隐形歧视尚存,叠加家庭性别平等进展滞后于社会层面,传统分工秩序仍未根本改变,女性面临工作与家庭的平衡压力。与此同时,女性广泛参与社会工作加速社会“内卷”,社会容错率降低,导致全龄段职场竞争愈发激烈,增大男性经济支撑压力,加剧生存焦虑,生育的机会成本显著提升。影子成本方面,婚姻稳定性持续下降,情感及利益方面的影子成本增加,降低育龄群体对婚育行为的整体信心。最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提升,性与婚姻、婚姻与家庭、家庭与生育的分离现象日渐呈现,单身、丁克、不孕不育、早孕、人流、出生缺陷等问题直接影响生育能力。

多重挑战方面,中国人口规模巨大、结构老化、素质改善与区域增减分化叠加共振,增加低生育率治理的复杂性与政策适配难度。人口规模巨大增加政策落地与资源统筹难度;人口减量变化与人口老龄化加大政策适配难度,挤压资源配置空间,加剧公共服务压力;人口素质改善与人口分布特征均对政策精准施策提出差异化要求。与此同时,中国“陡坎式”的生育率转型,高度压缩政策响应的治理窗口期。我国生育政策经历了紧缩型(20世纪70年代至2012年)、适度宽松型(2013年至2021年)、鼓励激励型(2022年至今)三阶段。若以1992年迈入低生育率时代为起点,至2013年生育政策转向适度宽松型,政策治理滞后21年,至2022年再转向鼓励激励型政策又滞后10年,政策调整时间严重滞后。政策响应时滞进一步拉长低生育率的自我强化周期,削弱政策干预的实际效力,导致生育政策提振生育率的效果不佳。

中国低生育率治理之道

低生育率治理要尊重人口基本国情,直面人口总量收缩、素质提升、结构失衡、区域差异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构建与人口要素相适配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供给体系,包括生育能力保护、婚育友好社会建设、深化健康和教育领域改革、充分就业支持体系以及积极应对老龄化,形成覆盖婚前、孕中、育儿、教育、健康、就业和养老全链条的支持网络,努力提升生育率水平。

其一,塑造积极婚育文化,适应生育观念转变,弱化低生育认知的自我强化机制。一方面,形成家庭内部协调互助格局,推动育龄群体共担家庭责任与风险,提高家庭决策的边际收益并弱化单一群体消极溢出对家庭决策带来的负向作用,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进而通过家庭内部协调机制适应生育观念转变;另一方面,配套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改善育龄群体生育福利,弱化育儿与职业矛盾,通过生育支持外部补充机制适应生育观念转变。最后,通过教育体系、媒体传播与社区实践协同传播科学婚育观,强化婚姻情感建设与亲子关系培育内容,引导青年建立理性、平等、责任共担的现代家庭理念;挖掘传统婚育文化中的积极元素,赋予其时代内涵,增强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重塑适龄群体对婚育价值的认同。

其二,保护婚育能力,构建覆盖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各阶段的婚育能力保护体系。首先,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可及性,普及婚前孕前保健、不孕不育防治与辅助生殖技术保障;其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营养干预与心理支持,降低婚育年龄推迟与生育力下降风险,提升自然受孕率与母婴健康水平;再次,推动性别平等良性发展,营造婚育友好型就业环境,落实弹性工作制、育儿假与配偶陪产假制度,破除“母职惩罚”与职场隐形歧视,支持女性职业发展与家庭责任协同共担,切实提升育龄群体婚育信心与能力;最后,依托数智化平台开展个性化婚育指导,动态监测育龄群体需求变化,推动服务供给从“政策驱动”向“需求响应”跃升,真正让生育支持可感、可知、可及。

其三,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构建普惠优质、多元协同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精准降低生育成本。首先,经济支持平衡成本差异。完善生育补贴制度,根据家庭子女数量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将生育补贴与儿童成长阶段挂钩,覆盖育儿、教育等关键环节;优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高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根据子女数量实行累进制扣除标准;推动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改革,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基础,充分考虑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实现税收公平;对吸纳母亲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鼓励企业支持女性职工生育;对提供托育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用人单位内部托育设施,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服务供给成本。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能够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保障待遇,实现生育保障全覆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减轻生育家庭住房压力,在房价较高的城市,探索设立多孩家庭住房补贴,缓解住房支出压力。加大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扩大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供给,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与家庭培训支出压力,降低家庭教育支出。其次,服务支持适配不同场景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公共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幼儿园向下延伸服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儿童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鼓励非营利性组织、社会组织及优质企业参与托育服务供给,优化托育服务供给结构,发展多样化服务模式,满足家庭灵活照料需求;拓展居家与社区照料服务,完善服务支持链条;加强行业监管与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服务专业性与安全性。最后,以时间支持破解时间冲突。优化“去性别化”产假制度设计,通过双亲共享育儿假、男性专属配额等制度安排,保障生育照料的时间基础;建立弹性时间调配机制,允许育龄群体申请碎片化育儿时间,化解工作与照料的时间冲突,降低职业发展与生育的机会成本。

其四,释放人口发展潜力,激发内生动力。鼓励有能力的老年人参与隔代照料,发挥代际互助在养老育幼中的支持作用;充分挖掘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参与社会服务,贯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鼓励健康低龄老年人通过志愿服务、社区互助、银发人才库等方式参与托育、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同步完善老年就业权益保障与技能培训体系,打通“老有所为”与“幼有所育”的衔接通道。同时,保障劳动年龄人口就业权益,平抑劳动力市场波动对用工需求的冲击,努力实现劳动力充分就业,通过稳岗扩岗补贴、技能提升培训与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组合政策,增强劳动力市场韧性,提升劳动力参与效率,推动劳动力市场供需适配,从而释放家庭资源调整的弹性空间,使家庭在生育、就业与照料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本文原载《江海学刊》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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