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青:关于文学理论研究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2 次 更新时间:2026-07-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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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青  

摘要21世纪以来,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果把本土化和原创性作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指标,那么现有的研究距离“达标”无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深入反思现状,直视症结所在,努力寻求解决之道,应该是当下文学理论研究之所当为与所能为。作为一种人文学术,文学理论的合法性只能植根于人文价值之中。当前,学术伦理意识的欠缺是造成文学理论研究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学术伦理意识的养成则是解决文学理论研究存在问题的主要途径。

作者:李春青,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摘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6年第6期

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学科成熟并达到较高水平的标志,因此也是我们当下学术研究应该努力达到的目标。我理解,“自主”不是标新立异,不是故作惊人之语,它是学术具有原创性的标志,是真正的学术研究最重要的特性。就目前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现状而言,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显然是一项非常重要,同时也极为艰巨的任务。在此,我想就这个问题谈几点浅陋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文学理论研究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努力

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理论研究发生了两方面的积极变化,值得充分肯定。

一方面,尽管学界依然非常重视西方的理论和方法,但已经不再将之奉为圭臬,亦步亦趋,唯其马首是瞻了。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旦某种西方理论或方法被引进国内学界,学人们经常会蜂拥而上,如获至宝,拼命学习领会,务求弄懂弄通。现在则不然,人们在介绍西方理论观点的时候,能持比较平实的态度,具有了商榷、质疑的意识,很多水平高的学者已经具备平等对话的气概与实力了。另外还有一点特别值得重视,那就是人们在运用西方学术观念、方法来阐释中国文学现象时,开始从“搬用”转为“化用”和“借鉴”。在20多年前,运用西方学术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中国文学现象是很时髦的事情。相关论文、著作往往堂而皇之地标榜用某种理论、某种方法来研究某种现象,大贴其标签,唯恐别人不知。现在情况则大不相同,人们在借用西方的理论和方法时,不再那么明显而直接,不再那么热衷于标榜某某人、某某学,而往往是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谨慎、有限度甚至有所取舍地使用了。

另一方面,确实也有一些学者力求在吸收西方学术和中国传统学术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亦中亦西、亦古亦今的学术,致力于获得某种原创性。这些研究虽然还刚刚起步,但无疑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其一,“中国文化诗学”或“本土化的文化诗学”。美国新历史主义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被引进中国学界,而“中国文化诗学”的正式提出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新历史主义站在后现代主义立场上,关注偶然性、碎片化、边缘化的文献材料,否认存在着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旨在反对黑格尔式的目的论历史主义和新批评为代表的文本中心主义,其针对性是很明显的。“中国文化诗学”则不同于美国的新历史主义,这种研究路向并不轻视传统的主流文献资料,也不否认历史有其发展演变的内在规律,尤其对不同历史时期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社会心理以及知识阶层的文化心态给予高度重视。“中国文化诗学”的基本主张是从具体文化语境出发,考察某种文学现象生成演变的动因及内在机制,进而揭示具体文学形式或审美特性背后隐含的政治、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即使是“审美”“诗性”“趣味”这类“超凡脱俗”的概念,在中国文化诗学看来也有着鲜明的历史性特征,是适应着某种社会需求而产生的。

其二,文学图像理论”或“文学与图像关系理论”。这种理论试图从文学与图像的关系角度重写文学史和文学基本理论。该理论高度重视图像与文学的关系,具体讨论图像和文学的关系史、语象与图像关系、文学的图像化、语图互仿、语图互文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文学研究开辟了新的空间。该理论对视觉形象在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的核心位置予以重新界定,对文学作品语言与图像相互生成的特点进行了深入探讨,确实有力地推动了文学理论的深化与细化。

其三,中国阐释学”或“中国文学阐释学”。这种理论试图在借鉴中国阐释传统资源和西方现代阐释学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作为方法论的新的阐释学。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现代阐释学主要不是研究阐释如何展开或者应该如何进行阐释,而是研究阐释何以成立、阐释与人的存在有何关联,以及阐释对历史和传统意味着什么等问题。总之,就是把阐释作为一个本体论问题来思考。与西方的阐释学不同,“中国阐释学”或“中国文学阐释学”是一种作为方法论的阐释学,是建立在中国几千年阐释传统的基础上,并且以当下中国阐释经验为主要参照的、新的阐释学理论。这种阐释学虽然是方法论的,但并不是对阐释经验、阐释方法的浅层次归纳总结,而是在吸收了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阐释学本体论之维的基础上的方法论阐释学,其基本特征是充分认识到阐释行为与人的现实存在的紧密联系,认识到阐释之于文化传统的延续与弘扬的决定性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阐释的逻辑、规则、标准、功能、目标等一系列基本问题。

其四,“新文艺理论”。所谓“新文艺理论”是指那些针对新的文学和艺术现象而产生的理论话语。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众文化现象开始受到文学研究界的重视,学界逐渐形成了中国式的“大众文化理论”。21世纪以来,一些新的文学理论作为对新的文学艺术现象的回应而出现。现代科技,特别是数字化、网络和AI技术,对文学艺术的创作、传播、接受、反馈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文学艺术新形式。面对这种新情况,文学研究者无法始终保持沉默,于是,关于传统文学经典和大众文化现象的研究就向着“新大众文艺”领域推进,从而开始形成“新文艺理论”。毫无疑问,关于网络文学的研究已经成为当下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发展史、网络文学的生产方式、美学特性、影响机制等,都成为文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尤其是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开始参与文学创作,这一现象也受到了文学理论界的关注,其研究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上述四种具有一定原创性质的文学研究路向,尽管各自的具体研究领域相距甚远,但它们都有一个特别值得重视和珍惜的共同特点:这些文学研究都是以中国古今文学现象和学术传统为主要资源,在此基础上再借鉴西方文学和学术传统,并对其加以改造吸收,因而具有鲜明的本土特征。换言之,它们都是立足于中国的文学经验的研究。尽管这些研究还远未达到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程度,但其所努力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当下中国文学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道

文学理论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成熟的学术生态还相差甚远。概括起来,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研究者众多,但严重缺乏积极有效的学术交流与对话。不能否认,近30年来,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富有新意的观点、理论主张和研究方法,但遗憾的是,基本上没有形成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尤其是缺少站在纯粹学术立场上的批评、质疑与商榷。像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及80年代初期整个美学界开展的激烈论争,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其二,学者之间对彼此的学术成果重视不足。在当下文学研究领域中,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能够充分而由衷地肯定同时代其他学者学术观点的不多。如果我们对别人的研究成果不重视,就很难形成真正的学术统绪和学术流派。如此,则所谓学术就只能重复叠加,不断重复、徘徊,也就无法形成学术的“合力”。即使个别学者偶有真知灼见,其“声音”也很容易被淹没在众声喧哗之中。这样的学术,其价值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其三,在当下的文学研究领域,普遍缺乏“元理论”建设的自觉意识。所谓“元理论”是指作为学术研究之基础的观念与方法。它不属于一种学术研究的任何一个具体观点,却体现在这一研究的方方面面。如果没有这种“元理论”意识,学术研究只能停留在对具体现象的经验归纳和浅层次的理解上,缺乏一以贯之的学术品格和应有的理论深度,很难形成有影响的自主知识体系。人文学术,手段在考据,指归在义理。离开了义理,要考据作甚?考据需要新材料,义理则需要新视角。没有义理的统摄,材料再多也只是材料而已;而没有新视角,也就不会产生新的义理。由此可见,新视角在学术研究中是何等重要!“新视角”从哪里来?“元理论”便是产生新视角的基础。

面对以上问题,我们的应对之道何在呢?真正构建起自主学术体系,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多层次、多维度的努力才能奏效。撮其要者言之,有下列几个方面值得高度关注:

第一,文学理论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其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中之重便是重新找回并发扬人文精神。何为人文精神?形象地讲,人文精神就是人文学术的灵魂,唤醒其灵魂乃是振兴人文学术的首要环节。人文学术是关于各种人类文化现象的研究,凡是关于人生的意义、价值、理想、趣味等内容的理解、祈望与弘扬,均属于人文精神范畴。自然科学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认知关系问题,是人类把握物质世界的方式;而人文学术则是解决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理解关系、评价关系问题,也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主要方式。人无时无刻不生活于意义世界之中,因此理解和阐释就是他的存在方式;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价值世界之中,因此比较与评价也成为人生不可须臾离之的精神活动;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美与丑构成的表象世界之中,因此鉴赏判断也就成为人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需要有人研究与反思,否则人的生活就必然是浑浑噩噩的,不论科学技术水平有多高,本质上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谋生手段不同而已。当然,人文精神既不是某种精神实体,也不是某种空泛的口号,它就是存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中的某种具体的价值诉求。因此,人文精神既存在历史上的差异,又有着分类上的区别。就其历史性而言,凡是契合彼时彼地历史需求的精神文化,就是符合人文精神的。如果我们不是仅仅把人文精神和西方近代以来的人文主义联系在一起,而是把它视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价值诉求,那么就可以说,人文精神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人文精神。

第二,“学术伦理意识”应该是一个学者最重要的“准入条件”之一。在当下的中国学界,尤其是文学理论研究领域,培育和强化“学术伦理意识”可以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我们的学术研究之所以会存在诸多问题,原因肯定是相当复杂的,但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无疑是“学术伦理意识”的普遍缺乏。因此,就像培养自觉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提升科学技术水平的必要条件一样,培养自觉的“学术伦理意识”乃是解决问题、提升人文学术研究质量的关键环节。这样的学术也才有可能构建起自主知识体系。“学术伦理”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应该自觉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借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说法,其核心就是一个“敬”字。

作为一种学术伦理,“敬”表现在研究过程的方方面面。首先是对学术本身的敬畏。学术研究是高层次精神活动,从业者应该赋予学术活动以神圣性,以一种虔诚的态度对待之。古人阅读重要典籍或书写重要文章时,常常要“焚香沐浴”,看上去是一种烦琐的仪式,实则是赋予活动以神圣性,提醒自己要以敬畏之心为之。对学术之“敬”有许多表现,其中最核心一点是把学术本身当作目的,这意味着不把学术活动当作工具来使用。学术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是“学术伦理意识”的铁律,只有坚持这条铁律,才会培养起对学术真正的敬畏之心。做学术研究和做人一样,一个人只有把做人本身当作目的而不是沽名钓誉的手段,他才是一个真正的道德完善的人。以名誉和地位为目的的学术,也很难成为真正的学术。

除了对学术本身的“敬”之外,学者还要对自己的研究对象持一种“敬”的态度。人文学术的研究是一种“交互主体性”的精神活动,本质上是两个主体之间的“对话”。因此,尊重甚至敬重研究对象,就是要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看待,要充分理解其所表达的意思及其动机。以“敬”的态度读书治学,还需要设身处地了解研究对象,对其何以如此言说的内在逻辑做真切了解。

另外,对学界同行持“敬”的态度,也是学术伦理意识的题中之义。凡是重要的学术问题通常都会有许多人关注,有时候会有不同的人在同时研究。对于以前关于这一问题发表过的研究成果,后来的学者要保持足够的尊重,绝不能无视其存在。对于同时期的研究成果,也同样需要认真对待,看其有哪些可取之处。人家已经说过就不要重复,尊重同行,取长补短,如此方可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与深化。

第三,研究者应该树立学术研究的主体意识。只有具备清醒的主体意识的研究者,才能够真正自觉意识到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长期以来,中国学界的一些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学术研究就是按照别人给出的规则做游戏。这种规则或者来自古代或现代,或者来自外国,学者们普遍缺乏明确的主体意识,因而也就缺乏反思和质疑规则本身的勇气,更不敢奢望打破旧规则,建立新规则。简单地说,就是“经学精神”有余而“子学精神”不足。中国古代学术以经学为主,经生们高悬几部古代典籍于至高无上地位,然后顶礼膜拜之。有所言说,或章句训诂,或依经立义,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的学术研究当然只能是屋下架屋,绝无可能取得原创性成果。宋明理学之所以被称为“新儒学”,就在于其借助佛释之学的启发和沾溉,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汉唐经学的藩篱。我们今天应该继承和发扬先秦子学百家争鸣的精神,敢于标新立异,自出机杼,敢于提出自己具有标识性的概念和理论。如此,则建构起文学理论研究的自主知识体系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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