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技术狂飙时代的探索与选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 次 更新时间:2026-07-17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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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网研究所课题组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多领域交叉赋能带来的网络协同效应日益彰显,这场技术狂飙引发“指数级增长的封印正在被解除”的惊呼。与此同时,技术应用的“源生”双刃剑效应亦如期到来,从算法黑箱到认知操纵,从数据漂移到模型幻觉,从军备竞争到智能鸿沟,给确保人工智能沿着“智能向善”“与人为本”的正确轨道演进带来巨大挑战。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热切与安全焦虑,治理机制与实践的推进客观上滞后形成的治理赤字是当前现状,更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国际社会必须直面的“新常态”。技术狂飙之下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站在前所未有的历史节点,国际社会应该也只能选择迎难而上,不断探索破局与护航之道。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之“时不我待”

虽然人工智能技术还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初期,但技术演进速度持续突破人类认知与监管边界,系统性、跨国性、灾难性风险不断累积,国际社会治理诉求空前高涨,构建有效管控风险、护航发展的全球治理框架已成为不可拖延的时代命题。

急需赶上的节奏错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最核心的矛盾在于技术创新节奏与治理规制更新存在天然错位。AI 能力每 4—7 个月实现翻番,全球 AI 算力保持年均 3.3 倍增速,2026 年自主智能体平台全面落地,人工智能完成从 “被动问答” 向 “自主调度、跨模型协作、长期持续交互” 的质变,尖端前沿模型具备颠覆性网络攻防能力,人工智能涌现特征持续显现。面对瞬息变化的形势,全球治理框架更新周期显然远远滞后。正如古特雷斯在2026 年7月举行的首届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上指出,技术迭代速度远超全球监管体系演进节奏。联合国独立国际科学小组 2026 年 7 月报告亦警示,人工智能自主决策边界持续扩张,技术演化已超越各国现有法律、行业标准与安全管控工具的覆盖范围。

急需对齐的规制接口。基于技术与产业的发展规律,人工智能的生态,包括技术研发、资本市场、资源调度、基础设施、产供链条,应该是全球性的。这意味着没有哪一个国家能解决全生态的问题,国际层面的协调与规制是应有之义。但实际上,在多重因素影响与制约下,主要国家本身对于人工智能的规制取向还处在探索初期,各国法律标准、风险分级、合规要求差异巨大,更遑论理想状态下国际规则的制定。而规制接口无法有效对齐,势必会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制约性影响。

急需应对的全域风险。2026 年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人口普及率达 53%,企业商用使用率近 90%,渗透至经济生产、公共治理、国防军事、舆论传播、民生服务等诸领域。技术内生的算法黑箱、模型偏见、系统脆弱性、供应链漏洞形成链式风险,深刻冲击金融、能源、交通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尤其是军事领域的“无底线”应用将带来灾难性、难以承受的后果;同时,技术的应用也正在对既有社会经济结构带来深刻冲击。皮尤、盖洛普多轮民调显示,欧美社会“反人工智能”情绪愈演愈烈,多地爆发针对人工智能企业的抗议、暴力冲突,头部人工智能企业高管遭遇人身攻击。特别是原本最拥抱人工智能的Z世代,其反感与愤怒情绪占比升至31%,已就业的Z世代中近半数认为人工智能对工作的风险大于收益。欧美科技界巨头集体警示人工智能“奥本海默时刻”。

急需协调的国家互动。人工智能已成为重塑国际力量平衡的战略制高点,超 40% 国家出台国家级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大国战略竞争背景下,主要国家对于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强烈的“安全偏好”,各国政策制定优先考量国家安全、技术竞争优势,客观上弱化普惠发展、全球公共利益等议题,合作意愿与资源投入明显不足。基于此,在首届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吁各国摒弃观望心态,快速协同出台全球统一监管规则。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之“现实图景”

事实上,自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袭来,国际社会各方就开启了治理进程,2017年联合国框架下国际电信联盟(ITU)启动人工智能全球峰会进程(AI for Good)。经过各方持续努力,全球人工智能框架得以基本搭建,发展与安全协同的治理共识基本达成,初步形成多元并行的复杂机制复合体(Complex Regimes),机制发展不平衡且相互间缺乏制度化衔接与协同,距离能够协同发力的全球治理仍存在相当差距。

治理路线同步回调。人工智能治理初期,主要国家的治理理念存在明显不同,如美国坚持发展优先、轻监管;欧盟奉行安全先行、强监管;中国倡导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但伴随技术风险持续暴露,美欧治理路线出现同步回调的现象。美国出台前沿模型安全审查行政令,强制企业上线前开展安全评估,修正完全放任创新的路线;欧盟放宽《人工智能法》通用模型监管条款,缓解严监管对本土产业的压制;大国之间释放治理合作信号,在“管控前沿风险、平衡创新安全”层面形成基本共识,为全球协同治理创造前提条件。但历史经验表明,基本共识达成只是第一步。后续如何在日趋激烈的地缘政治竞争中推进实质性的国际合作才是真正的挑战。

治理框架初步搭建。联合国作为具备全球广泛代表性的多边治理平台,最早系统性布局人工智能治理。陆续搭建高级别咨询机构、国际人工智能科学小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三大核心多边机制。各主要经济体纷纷依托区域联盟、双边伙伴进行机制搭建。G7广岛人工智能进程旨在打造发达经济体统一行为准则,构建基于共同价值观的联盟体系;欧盟则依靠《人工智能法》打造区域性强监管规则; 广大发展中国家区域协同同步提速,非洲出台大陆人工智能战略,东盟发布两代生成式人工智能伦理指南,金砖国家共同签署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宣言;此外,一些专门旨在推进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进程亦在推进。如英、法、韩、印等国共推的人工智能世界峰会,中国连续八年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治理主体特点鲜明。传统全球治理以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为主,但在实践中,受制于制度性权力与话语权,多数情况下国家主体发挥主导性作用。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技术赋权,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进程中,全球科技企业尤其是巨头的话语权与行动力得以前所未有的提升,活跃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各类平台之上,凭借深度掌控技术路线、模型迭代、数据资源,成为事实上的重要规则塑造者。谷歌、亚马逊、英伟达等企业通过游说、政策引导影响各国立法,推动监管规则向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倾斜;组建行业论坛,推出安全承诺与探索行业标准。这种“权力结构”都给全球治理带来深远影响。

治理格局雏形已显。由于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的特性,资源呈现高度的集中性。权威智库评估全球人工智能产业高度依赖中美基础模型,认为中美是第一梯队,掌握定义人工智能安全、技术标准、产业规则的核心能力,在治理格局中发挥“头雁效应”。第二梯队为欧盟、英国、日韩、印度等中等技术国家,构成治理中间层。该梯队具备一定产业与研发能力,积极举办国际人工智能峰会、出台区域治理方案,进而获得重要治理影响力。而全球南方国家参与治理意愿强烈,但客观上受限于基础设施薄弱、人才短缺等,参与度与影响力受到一定制约。这也是为什么在联合国框架下,包括中国在内的相关国家始终强调能力建设与弥补智能鸿沟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之“客观挑战”

人工智能革命方兴未艾,一切才刚刚开始,对于这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技术带来的颠覆性变革,现有的认知显然有限,但一些发展的底层逻辑与结构性问题已然有所显现,这些问题根植于技术特质、国际格局、文化差异、国家利益等底层逻辑,构成推进全球治理进程的深层挑战,能否有效因应不仅塑造治理现实,更影响治理的未来。

技术源生的客观困难。人工智能技术具备自我迭代、跨域扩散、应用场景持续裂变的内在属性,天然放大科林格里奇困境与步调难题。认知滞后约束治理有效性,全球各国政府、企业、民众对人工智能长期风险缺乏完整认知,前沿模型自主意识、网络战能力、系统性失业等风险尚未形成统一评估标准,治理政策缺乏科学依据;治理工具迭代滞后,各国立法、监管标准、安全评估体系更新周期远慢于模型迭代速度,规制出台即面临技术过时;风险链条高度复杂,人工智能生态覆盖模型厂商、云服务商、应用开发者、终端用户多主体,责任边界模糊,传统分环节监管模式无法覆盖全生命周期风险,全球普遍缺乏适配 AI 生态的敏捷治理工具箱。

发展不均的固有难题。全球人工智能资源分配极度不均,高收入国家仅占全球 17% 人口,掌握 87% 前沿模型、91% 的风险投资,南北算力、人才、产业差距持续拉大,直接造成治理诉求根本性分歧。发达国家治理重心集中于通用人工智能失控、深度伪造、军事人工智能风险;而全球南方国家首要诉求是获取普惠算力、低成本人工智能技术、数字化转型支持,担忧高标准监管抬高发展门槛。发展阶段的不同必然造成诉求的难以调和,在全球治理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面向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技术共享机制供给严重不足,弥合智能鸿沟缺乏落地政策工具。

地缘博弈的深刻影响。人工智能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核心赛道,部分国家将人工智能竞争定义为关乎国运的零和博弈,持续推行“小院高墙”、技术封锁、出口管制,重构全球算力、芯片、软件供应链,人为制造技术割裂,侵蚀信任基础,不断在事实上强化人工智能领域的对立;同时,部分国家绕开联合国等全球性平台,依托小多边甚至是盟伴间封闭治理体系,输出单边规则,削弱全球多边机制包容性。这种深刻干扰正在事实上影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节奏,推升达成共识与治理的难度。

文化伦理的全新挑战。各国基于不同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社会价值观,不仅对“公平、负责任、安全”地应用人工智能存在较大分歧,更对人类历史上从未面对过的“人机协同”社会的认知与理解存在较大差距。西方国家治理体系以个人隐私、个体权利为核心;东亚国家侧重集体福祉、社会稳定;全球南方国家优先技术平等、发展权益保障。在数据跨境流动、算法透明度、人工智能内容管控、军事应用限制等核心议题上,各方价值判断难以统一,无法形成全球通用、各国均可落地的伦理规范与监管标准。单纯照搬单一国家治理模式,极易与他国法律、社会秩序冲突,全球统一规则体系构建面临巨大文化阻力。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之“中国方案”

破解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多重悖论,需要跳出单一国家、单一维度的治理思维,以联合国为主渠道,兼顾发达国家安全关切与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益,创新敏捷治理模式,划定全球统一安全红线,弥合南北智能鸿沟,平衡创新与安全、国家利益与全球公共利益。多年来,中国立足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原则,从理念倡议、法制建设、产业标准、国际合作等方面探索破局之道,以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2026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将于7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治理理念层面:中国率先提出系统性全球共识框架,锚定“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核心宗旨。2023年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确立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分类管控、开放合作五大原则,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构筑技术壁垒,保障各国平等发展人工智能的权利 。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出台《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推出13项务实行动,覆盖安全测评、开源共享、绿色算力、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形成可落地行动路线图。

普惠技术合作层面:中国以开放开源弥合南北“智能鸿沟”,破解发展不平衡困局。国内科研机构与企业持续开放大模型代码、高质量语料与基础算法,面向全球南方国家输出低成本智能解决方案。依托“人工智能+”国际行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落地智慧医疗、灾害预警、智慧农业民生项目;在联合国框架下推进AI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参与筹建联合国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发展网络,为发展中国家补齐算力、人才、产业配套短板。2026年联合国首届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上,中方明确提出要让人工智能成为全人类共享的公共产品,而非少数国家的竞争工具。

规则制定层面:中国坚定维护联合国主渠道地位,推动公平包容的全球规则体系。中国牵头推动第78届联大协商通过“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140余国联署,成为联合国首份聚焦AI能力建设的核心文件。深度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ISO国际标准制定,围绕算法治理、大模型安全、人工智能军事应用提交多份立场文件;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呼吁管控自主武器系统,防范AI诱发军备竞赛,维护全球战略稳定 。同时积极配合联合国人工智能独立国际科学小组工作,推动全球治理对话机制落地运行。

国际平台建设层面:中国搭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载体,推动治理机制化。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已连续举办八年,汇聚七十余国政企学界代表,共商全球治理;2025年正式倡议筹建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打造常设多边协作平台,将临时论坛升级为长效合作机制。同时中国还依托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博鳌论坛开设人工智能专门论坛,常态化开展中美、中欧二轨智库对话,围绕跨境数据、大模型安全管控分歧、凝聚共识。

国内良治层面:中国立足国内人工智能治理建设,探索发展与安全动态平衡路径。2017年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统筹创新与风险控制;2023年出台全球首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门监管办法,实施大模型备案、安全评估制度;配套出台算法管理、数据安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等法规,推行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监管模式。这套兼顾产业发展与风险防控的治理体系,从国家治理角度为更好推进全球治理进程提供最佳实践。

人工智能技术狂飙带来的治理赤字,是人类数字文明发展阶段共同面临的系统性挑战。技术迭代超速、大国地缘博弈、全球发展失衡、多元价值分歧交织形成多重治理悖论,短期内无法依靠单一国家、单一区域机制彻底化解。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核心矛盾,是巨大治理需求与不足的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深度缺口。破局关键在于摒弃阵营对抗、回归多边主义,平衡安全管控与创新发展,兼顾发达国家风险防控诉求与发展中国家数字化转型权益。面向未来,各国唯有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共同划定全球安全红线,搭建多元协同的全球治理机制,推动技术红利全球共享、技术风险联合共防,才能引导人工智能始终智能向善,走出一条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新路,让智能技术真正服务全人类共同发展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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