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敏里:《物理学》 A1 的特殊方法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 次 更新时间:2026-07-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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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敏里  

 要:在《物理学》A1中,亚里士多德为整卷的本原问题研究引入了一种特殊方法论,但他关于该特殊方法论的说明与他在其他地方有关本原问题研究的一般方法论的说明存在明显冲突。尽管两种方法论都主张对本原的认识是从“对于我们较为清楚的”到达“对于自然较为清楚的”,但一般方法论将这一过程说成是从“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到“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而特殊方法论却给了相反的表述。这成为亚里士多德的诠释史中一个著名的疑难。但实际上,这两种方法论在根本上并不对立,因为它们构成了一个连续上升的关系:一般方法论提供了一种从具体到普遍的归纳式认识方法,而特殊方法论则提供了一种从“归纳的普遍”到“分析的普遍”的分析式认识方法。归纳方法与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共同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物理学》A卷本原问题研究的基本方法。

关键词:一般方法论;特殊方法论;普遍的东西;具体的东西;分析

一、一般方法论

在关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A卷的一部研究文集中,作为A1(第一卷第一章)的专题研究者[页下注:本文引用亚里士多德文献均使用通用的贝克尔(I. Bekker)编码,引用时均标注篇名中译名和贝克尔编码。但由于本文讨论的文本集中于《物理学》,因而在涉及《物理学》时,就省略篇名,只标注贝克尔编码。本文所涉及的文本均由笔者从古希腊原文译出,其中《物理学》使用的是罗斯(W. D. Ross)的版本(cf. Ross),《形而上学》《后分析篇》和《尼各马可伦理学》等文本使用的是洛布古典丛书版。(cf. Aristotle, 1933, 1934, 1960)翻译时的译者按,均用方括号标出。],梅恩(S. Menn)这样写道:

《物理学》I.1是《物理学》I的一个导论。人们认为它开启了对[译者按,本原](ἀρχαί)的研究,尤其是对自然物(ἀρχαί)的研究,并且为这一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引。但不幸的是,也许仅仅由于极度的简略,这一章比起它被认为正在引导的那一卷要困难得多,并且无论是在古代和中世纪,还是在现代的评注者中,都留下了充满争议的思想遗产。争议集中在亚里士多德这里的说法,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对于我们是更为可知的,而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对于自然是更为可知的,这至少在字面上与他在其他地方的说法相对立。(Menn,pp.19-20)

梅恩这里说的的确是实情。《物理学》A1篇幅不长,几乎是整个A卷中篇幅最短的一章,总共只有三段话,即184a10-16,184a16-21和184a21-184b15。第一段话仅从字面上看意思便十分清楚,即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章中呼唤对于自然物的本原的研究,并且试图为这一研究提供一种方法论。但是,正是在他开始阐述方法论的部分,他却似乎制造了一个难题。他在这一章的最后一段(184a21-184b15)引入了一种极其特殊的方法论,该方法论不仅与他在其他地方经常讲到的、广为人知的研究本原的一般方法论相冲突,而且甚至直接与他在这一章的第二段话(184a16-21)中所讲到的方法论相冲突,因为第二段话正是对他在其他地方所讲到的一般方法论的简要概括。

第二段话中所讲到的方法论如下:

而途径自然是从对于我们较为可知、较为清楚的到达对于自然较为清楚、较为可知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可知的和绝对可知的是不一样的。因此必然地,我们就应当按照这样的方式,从对于自然不太清楚、但对于我们较为清楚的东西,引导至对于自然较为清楚、较为可知的东西。(184a16-21)

林诺克斯(J. G. Lennox)对此评论道:“到此为止,我们没有被告知任何有关自然的研究的特殊的东西,因为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在随便任何一门学科中通行的恰当而‘自然的’方法。”(Lennox, p.15)的确如此,这里所说的“途径自然是从对于我们较为可知、较为清楚的到达对于自然较为清楚、较为可知的东西”,正是对亚里士多德关于本原研究的一般方法论的扼要表达,它广泛见诸亚里士多德的其他著作。例如,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第四章中,他这样说:

我们不能忽略,从本原开始的论证与到达本原的论证相互区别。因为柏拉图甚至也对此很好地提出了难题,并且寻求途径是从本原开始或者到达本原,正像在跑道上从裁判开始到达终点或者再次返回。因此,应当从可知的东西开始。可知的东西有双重意义,因为一些是对于我们可知的,而另一些是绝对可知的;因此,也许对于我们,就应当从对于我们可知的开始。(《尼各马可伦理学》,1095a30-b4)

在对“从本原开始的论证”(这也就是三段论的演绎推理)与“到达本原的论证”作了区分之后,亚里士多德便就后者的研究方法作出了说明。存在着两种可知的东西,一种是“对于我们可知的”,另一种是“绝对可知的”,而到达本原的途径就是“从对于我们可知的开始”,最终抵达作为认识终点的“绝对可知的”,这也就是本原。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展示的探寻本原的研究方法与《物理学》A1, 184a16-21所说的研究方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对于什么是“对于我们可知的”和什么是“绝对可知的”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

然而,这一点在《后分析篇》第一卷第二章中得到了清楚的说明:

在先的和较为可知的有双重意义。因为对于自然在先的和对于我们在先的是不一样的,对于自然较为可知的和对于我们较为可知的也是不一样的。对于我们在先的和较为可知的,我是指那些更靠近感觉的东西,而绝对在先和较为可知的,我是指那些更远离感觉的东西。最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是最远离的,而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则是最靠近的,而且它们彼此对立。(《后分析篇》,71b34-72a6)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为“对于自然较为可知的”和“对于我们较为可知的”提供了一个判断标准,这就是距离我们感觉的远近。“对于自然较为可知的”是远离我们感觉的东西,“对于我们较为可知的”则是靠近我们感觉的东西。同时,亚里士多德还用“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和“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对它们分别作了说明,即“最普遍的东西是最远离的,而具体的东西则是最靠近的”。假如我们将《后分析篇》71b34-72a6的这段话和《尼各马可伦理学》1095a30-b4的那段话结合在一起,我们就能获得《物理学》A1,184a16-21的完整内涵,而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有关本原研究的一般方法论。

这一方法论在《形而上学》Z3中也得到了类似表达。在那里,亚里士多德写道:

人们一致同意有一些可感物是实体,所以我们应当首先在这些东西中寻求。因为逐步进入那较为可知的东西是有益的。因为在一切方面学习都是从对于自然较不可知的进入较为可知的。正像在实践活动中,任务就是从每一个人的善出发,使整体的善成为每一个人的善;同样,学习要从对于自己是较为可知的出发,使那些对于自然可知的东西成为对于自己是可知的。那些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可知的和首要的东西常常只是略微可知的东西,它们很少或者甚至不具有存在。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当尝试从那些粗糙可知但对于自己而言可知的东西出发,去认识那绝对可知的东西。正如所说的,通过这些东西逐步前进。(《形而上学》,1029a34,1029b3-13)

形而上学是对最高本原的探究,而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提出的研究方法,就是从对可感实体的研究出发逐步上升到对最高本原的研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不仅把可感实体说成是对于我们较为可知但对于自然较不可知的东西,而且还明确指出它所对应的认识状态是认识上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他用“略微可知”“粗糙可知”“很少或者甚至不具有存在”等加以描述。相应地,作为认识终点的“那绝对可知的东西”无疑就是认识上达到明晰性和确定性的东西,而这也就是对于自然可知的东西。

由此,在《物理学》《尼各马可伦理学》《后分析篇》《形而上学》的相关文本段落中,我们便清楚地看到了亚里士多德有关本原研究的一般的方法论。这就是从对于我们较为清楚的、明白的东西出发,逐步上升到对于自然更为清楚的、明白的东西,与前者相对的是一种认识上模糊且不确定的状态,而与后者相对的是一种认识上明晰且确定的状态;前者距离我们的感觉更近,而后者距离我们的感觉更远;前者的认识对象可以被称为“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后者的认识对象可以被称为“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我们的整个认识的过程就是从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出发逐步上升到τὰ καθόλου的过程。

二、特殊方法论的难题及其解决

但正如梅恩所指出的,在《物理学》A1的第三段话中,亚里士多德紧接着上述的一般方法论,却给出了一种似乎与之完全相反的方法论:

对我们而言是显然的(δῆλα)和清楚(σαφῆ)的东西,多是些混合物(τὰ συγκεχυμένα);通过从其中划分出(διαιροῦσι)诸元素和诸本原,它们才成为可知的。因此,就应当从τῶν καθόλου前行至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因为整体(τὸ ὅλον)对于感觉是更为可知的,而τὸ καθόλου是一种整体;因为τὸ καθόλου包含许多作为部分(μέρη)的东西。碰巧这在某种方式上与名词之于描述的关系是一样的;因为名词也是不确定地(ἀδιορίστως)表示一个整体,例如圆,而它的定义却将它划分为具体的东西。[这就像]小孩子最初把所有的男人叫作父亲,把所有的女人叫作母亲,随后才界定(διορίζει)他们每一个。(184a21-b14)

在这里,一开始的两句话,即“但首先对于我们显然的和清楚的东西多是些混合的东西;随后通过从其中划分出诸元素和诸本原,它们才成为可知的”(184a21-23),与一般方法论显然并不冲突。因为,它同样指出对本原的研究需要从“对于我们显然的和清楚的东西开始”,而且通过“混合的东西”这个词它同样表明,认识在开始时是不清晰的,需要经过一个过程才能最终抵达对本原的清楚认识。但是,在接下来对这整个认识过程的界定上,亚里士多德却使用了一种与一般方法论相反的表达,即“因此,就应当从τῶν καθόλου前行至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184a23-24),而如我们上述所知,一般方法论恰恰主张对本原的研究应当从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前行至τὰ καθόλου。正是鉴于二者有如此明显的冲突,在对上引第三段话的处理中,我们才有意采取了对其中出现的καθόλου、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和ἀρχαί先不作翻译的办法,因为它们在不同语境下的译法,正取决于我们这里的解释。

研究者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冲突造成的难题。例如,罗斯指出:

a23-6的论证有一个转折,至少在表面上相反于我们在《后分析篇》72a4以下所发现的内容,而且也相反于亚里士多德的一般学说。因为在《后分析篇》中,τὸ καθόλου被描述成最远离感觉的,因此是对于自然可知的,而不是对于我们可知的,但在这里τὸ καθόλου却被等同于对于我们可知的,关于首要的本原的研究必须从它出发。(Ross, p.457)

查尔顿同样指出了这一点,他说:

184a23-b14是不清楚的,尤其是我们在其他地方被告知个别在普遍之前被认识(如《后分析篇》II.19),而我们所感知的是个别的(如《尼各马可伦理学》VII.1147a26)。(Charlton,p.52)

博尔顿在他讨论《物理学》A卷的方法论的论文中也对这一难题作出了解析。他首先这样说:

第二段引入了《分析篇》中所作的区分,即一方面是在一些主题上对于我们更为可知的和被我们首先知道的东西,另一方面是按照自然首先知道的和更为可知的东西……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段话中对科学研究过程的进一步的描述相较于其他熟悉的文段并不十分清晰。尤其是,他对科学研究起点的描述,众所周知,有两个特征是不寻常和不容易理解的。(Bolton,p.3)

博尔顿对这两个特征作了说明。第一个特征是第三段话一开始所说的,“但首先对于我们显然的和清楚的东西多是些混合的东西”,他认为这个描述是不寻常的;第二个特征是接下来将科学研究的起点描述为καθόλου和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他认为这与亚里士多德通常对科学研究起点的描述明显不同。(cf.ibid.)他特别通过对比上文所引的《后分析篇》文本指出,虽然亚里士多德在这两处地方都将科学研究的起点描述成对于我们的感觉更为可知,但是在《后分析篇》中,它们被明确地说成相反于“普遍的东西”,而“这显然是与《物理学》I.1的说法相互抵触的”。(ibid.,p.4)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博尔顿一方面通过引入与《后分析篇》II.19的详细对比,以表明《物理学》A1这里的方法论与亚里士多德在其他地方所阐述的方法论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另一方面他特别指出,在《物理学》A1中出现的καθόλου的用法像绝大多数评注者所指出的那样是不标准的,它不应当像在其他地方那样被翻译成universal(普遍的),而是应当被翻译成comprehensive(总体的),以对应于亚里士多德从“整体”出发对τὸ καθόλου所作的解释(而τὸ καθόλου是一种整体)。(cf.Bolton,p.4)

实际上,博尔顿的这一解决办法也是大多数研究者的看法。例如,罗斯也这样说:

显然,καθόλου并没有在亚里士多德通常的意义上被使用。其所指必然不是针对一个十分清楚地在其真正本性上被理解的普遍者,而是指知识的那一阶段,即在其中在知道一个对象的具体特征(例如,它是一匹马或一头牛)之前,感觉所知的某些一般特征(例如,它是动物)。(Ross,p.457)

查尔顿也持有同样的看法。他援引《物理学》A7一开始的论述,即“自然的途径是首先给出一般的论述(a general account),再接着考察具体事物的特殊性(peculiarities of particular cases)”,据此认为《物理学》A卷是在“一般地(generally)讨论物理学对象的诸本原,而并不是在植物和动物之类的自然产物和雕像和房屋之类的技艺产物之间作区分”,并认为“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合理的,因为亚里士多德在建立了一般的形式-质料的区别后,他可以在后面研究不同种类事物的形式的和质料的因素”(Charlton,p.52)。查尔顿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提出的从普遍到具体的研究方法是分别针对《物理学》A卷和B卷的不同研究而言的,但这严重偏离了亚里士多德这段话是针对《物理学》A卷本身研究方法的具体语境。不过,查尔顿对上述难题的解决办法还是清楚的,他认为我们应当对这里的τὸ καθόλου和τὸ καθ' ἕκαστον采取特殊的理解,前者应当被认为指总体的、一般性的论述,而后者应当被认为指专门的、个别的论述。就此而言,他与博尔顿、罗斯的立场是基本一致的。

实际上,罗斯、查尔顿、博尔顿等现代评注者的这一看法,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古代评注者辛普里丘。辛普里丘已经注意到了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对这一术语的不寻常使用。因为,亚里士多德在讲了认识“应当从τῶν καθόλου前行至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之后,特别指出“τὸ καθόλου是一种整体”,而这和作为“普遍的东西”(τὰ καθόλου)的用法是很不相同的。辛普里丘这样写道:

值得注意的是,整体和合成物的举例对于目前的主题来说是恰当的,但普遍的东西的举例则不然。因为普遍的东西并不是由个体事物像由元素那样构成,就像整体和合成物那样:因为没有任何元素接受由合成物来谓述它,就像个体事物[接受由]普遍的东西来谓述它们那样。(Simplicius,p.58)

在此之后,辛普里丘便指出存在着两种“对整体和普遍的东西”的认识:

一种认识是粗糙的、含混的,出自于对所知事物的一种光秃秃的观念——而且这比根据定义的认识要粗糙得多——另一[种认识]是综合的、统一的,包含着特殊,后者是理性的和单纯的,而前者是想象的和有局限的。……因此,当亚里士多德说对共通者的认识首要是相对于我们的、但按自然是在后的,他是指这种出自于光秃秃的共性——它也不独立存在——的抽象的、粗糙的认识。(Simplicius,pp.58-59)

因此,对辛普里丘来说,《物理学》A1上述第三段话中出现的τὸ καθόλου应当被特殊地理解,它对应的并不是具有认识的清晰性的普遍原理和普遍概念,而是具有认识含混性的笼统且一般的整体。正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对于第三段话中τὸ καθόλου这个术语,我们就不应当将它翻译为“普遍的东西”,而应当翻译为“一般的东西”,用“一般的”在汉语中所对应的笼统的、含混的所指来区别于汉语中“普遍的”所对应那种清晰的、明确的概念性的认识。

但是,梅恩却对上述解决办法表达了完全否定性的意见。他说:“我认为解决《物理学》I.1困难的两种流行的方案,即认为困难的根源在于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是以一种不标准的方式使用τὸ καθόλου这个词,以及认为他在这里只是在一般地描述物理学的方法论,而不是针对卷I对形式、质料和缺失的研究,都是错误的。”(Menn, p.20)梅恩将这两种解读方案合称为Reading A,并这样总结:

我们从对在原因上派生自某些ἀρχαί的事物的、粗糙的认识开始,在我们达成对那些ἀρχαί的认识之前,我们不能科学地认识它们。这些最初给予的事物至少可以被以比喻的方式描述,就好像它们是整体,是它们的构成[译者按,元素](στοιχεῖα);我们在达成对ἀρχαί的认识中所做的至少可以被以比喻的方式描述为,将这些构成成分在整体之中予以彼此分别或界分,διαιρεῖν或διορίζειν。(ibid., p.39)

与之相对,他将自己的解决办法称为Reading B,并概括如下:

我们不是简单地从对派生自ἀρχαί的事物的粗糙的认识开始。相反,我们是从一种认识状态开始,在这种认识状态中,派生自ἀρχαί的事物比起它们的ἀρχαί对于我们更为可知。但是,我们不仅从对派生事物的认识开始,也从对ἀρχαί自身的一种模糊的认识开始。(ibid.)

如果我们对比这两种解决办法,就会发现它们的根本差别在于:在梅恩看来,他所否定的解决办法不包含对本原本身的模糊认识,而他所主张的解决办法则包含对本原本身的模糊认识。正是基于这一点,梅恩认为我们不必主张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对这个词的使用是不标准的或者比喻性的,“将最初给予的事物描述为普遍的东西,看起来不只是一个更具比喻性的描述”(ibid., p.40),“如果‘普遍的东西’在这里只是‘整体’的另一种说法,为什么要费事,为什么不仅仅停在关于整体的论证上?”(Menn, p.41)“在达成对ἀρχαί的认识中,我们将从普遍的东西(τῶν καθόλου)出发,亦即从对ἀρχαί的在含混的、普遍的描述下的知识出发,前进到对ἀρχαί的在更为精确的描述下的知识。”(ibid.)因此,梅恩认为,对于这里的τὸ καθόλου,我们完全可以在“普遍的东西”这个亚里士多德标准的含义上来理解。梅恩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也追溯了支持这一主张的古代评注者的看法。如亚历山大认为“有可能他在这里用普遍者也是指本原”,阿奎那认为“我们应当从更普遍的本原开始”。(cf. ibid., p.42)

然而,可以立刻指出的是:尽管梅恩关于认识也可以是从对的一种含混的把握开始的看法不无道理,但是,不仅他所否定的Reading A的解决办法本身并不排斥这种理解——这从罗斯、查尔顿、博尔顿乃至古代注释家辛普里丘的具体论述来看都是如此——而且他也没有意识到,他对καθόλου的这种理解实际上仍然是特殊的,和亚里士多德对这个词的标准用法并不相同。因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通常指向逻辑上的普遍概念和普遍原理、原则等被称作的东西,但是,亚里士多德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说过,它也可以指混合的以及与此相应的一种不清晰的认识状态;相反,作为认识的终极目标,由于它们普遍地陈述一切,因而达到它们的认识也就是最清晰、最确切、最全面的。[页下注:参考《形而上学》A2, 982a20-26:“关于智慧和智慧的人我们便具有这样一些判断;而在这之中,知道一切必然属于那最大程度地具有普遍知识的人(因为他在某种意义上知道全部从属的东西),而认识它们、这些最普遍的东西,对于人来说几乎也是最困难的(因为它们距离感觉最远),而诸知识中最确切的是那些主要关于首要者的知识。”]因此,如果梅恩坚持认为,这里的καθόλου对应的是ἀρχαί的一种混合状态和对它的一种含混的认识,他就必须承认,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对τὸ καθόλου的使用仍然是特殊的。事实上,亚里士多德接下来所说的“而τὸ καθόλου是一种整体;因为τὸ καθόλου包含许多作为部分的东西”(184a25-26),便表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他在这里对τὸ καθόλου的使用是标准的,那么,他并不需要费事专门对它再作解释,特别强调它的“整体”内涵,并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运用于它。显然,当突显的是τὸ καθόλου的“整体”的特征[页下注: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Δ26在对“整体”(ὅλον)一词的释义中说,“普遍的东西”(τὸ καθόλου)是“整体”(ὅλον)这个概念的其中一种含义。“普遍的东西,以及像是一个整体那样被以整体的方式称呼的东西,它们以这种方式是普遍的,即它们以谓述每一个东西的方式包含着多,并且作为每一个东西它们全都是一个东西,例如人、马、神是一个东西,因为它们全都是生命物。”(《形而上学》Δ26, 1023b29-32)],而不是它对于它所包含的东西的普遍陈述的特征时,一种与之相应的认识的整体性和含混性才是可能的。

如果我们这样来理解问题,那么,当亚里士多德在第三段话中说“应当从τῶν καθόλου前行至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他向我们传达的便是认识从一种特殊的“普遍”向着真正的“普遍”上升的过程。在这里,无论是作为认识起点的τῶν καθόλου,还是作为认识终点的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都不是在其通常的意义上使用的。这里的τῶν καθόλου指向的是一种本身未经分析的整体性的东西,与之相应的是认识的一种含混状态。所以,亚里士多德在这句话的前面才用“混合的东西”来描述它,并且说它是“对于我们显然和清楚的东西”;而在这句话的后面又用“整体”来描述它,说它“是一种整体”,因为它“包含许多作为部分的东西”,并且用“整体对于感觉是更为可知的”来形容与之相应的认识状态。而这里的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无疑也不是指具体的、个别的可感事物,而是指像元素、本原这些达到认识的清晰性和确切性的、一个一个的普遍概念,是真正的普遍的东西。所以,亚里士多德在后面才用名词和名词定义的关系来比喻它,说“名词也是不确定地表示一个整体,例如圆,而它的定义却将它划分为具体的东西”(184b1-3)。在这里,作为名词定义的构成部分的“具体的东西”,显然不是作为感性认识起点的具体的事物,而是作为理性认识终点的普遍的概念(复数),当认识达到这一步,名词也就由一个含混的整体变成了一个清晰的概念,同时也就具有了严格意义上的普遍概念的认识效力。

三、特殊方法论的特殊性

这样,《物理学》A1的这个在梅恩看来“臭名昭著”的难题[页下注:“《物理学》I.1说,在对本原(ἀρχαί)、原因、元素(στοιχεῖα)的寻求中,我们从对我们更为可知的普遍的东西(τῶν καθόλου)开始,进至按自然更为可知的具体的东西(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这就是《物理学》I.1的‘臭名昭著’的问题。”(Menn, p.35)],便以这种方式得到了解决。一方面,我们接受传统的观点,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对καθόλου的使用是特殊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反对梅恩所着力论证的那个观点,即καθόλου可以指向一个将诸本原作为其构成部分的含混的整体。显然,当问题得到这样的解决,它也就表明了是否从τὸ καθόλου的标准含义来理解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对τὸ καθόλου的使用,并不是理解《物理学》A1第三段话的重点。如果第三段话的确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方法论,而且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物理学》A卷本原问题探究的特殊方法论——这也是梅恩在他的论述中所强调的,那么,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并不是亚里士多德在这段话中对καθόλου一词的使用,而是其中反复出现的同对整体的划分相关的一系列的词和两个例子。

首先,在184a21-b14的第三段话中,亚里士多德多次使用了诸如διαιροῦσι、διαιρεῖ、διορίζει、ἀδιορίστως等词,它们在其希腊语的词源含义上都同“划分”“分解”“分别”“区分”这一行为有关,而体现在认识上则是与“分析”这一认识活动有关。其次,配合这些词的使用,亚里士多德也诉诸了像τὰ συγκεχυμένα、ὅλον、μέρη等表示整体和部分的词(包括将τὸ καθόλου特殊地解释为“一种整体”),和δῆλα、σαφῆ这些表示认识的明晰状态的词。最后,亚里士多德还使用了两个例子或比喻,具体说明了他这里所说的“对于我们显然和清楚的东西多是些混合的东西;随后从其中通过划分它们诸元素和诸本原才成为可知的”是什么意思。这就是,单纯的名词表示一个不确定的整体,而名词的定义却通过将它“划分为具体的东西”,使它成为一个在认识上清楚明白的普遍概念,例如“圆”这个名词及其定义。“父亲”和“母亲”对于小孩子最初意味着所有的男人和所有的女人,即指向一个不作区分的含混的群体,后来才在他的意识中变得清楚,确定地指向其中的某一个男人和某一个女人,而将之与其他的男人和女人区分开来。

当我们注意到第三段话的这些关键之点,我们便可以意识到,亚里士多德通过它们试图向我们传达的不外乎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分析。因而,特殊方法论相较于一般方法论的特殊性不外乎是,它是通过分析达到对本原的清楚认识的。如果说一般方法论向我们传达的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那么,特殊方法论向我们传达的却是一种从不甚清晰的普遍到真正清晰的普遍的认识过程。与前者相对应的认识方法是归纳,而与后者相对应的认识方法恰是分析。

将一般方法论在认识上的特征归结为归纳,这一点在《后分析篇》的语境中尤其明显。在《后分析篇》第一卷第一章中,亚里士多德这样说:

一切思维性质的教导和学习都自先行存在的认识产生。而这一点通过考察所有科学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各门数学科学和其他技艺中的每一种都是经由这一方式获得的。各种推理,无论是经由三段论的,还是经由归纳的,都是如此;因为二者都借助先前所知的东西进行教导,前者设定推理出自已知的东西,后者通过具体的东西(τὸ καθ' ἕκαστον)是明显的来证明普遍的东西(τὸ καθόλου)。(《后分析篇》,71a1-9)

在第一卷第十八章中,他又说:

这一点也是显然的,如果某一种感觉缺少了,那么,必然某一种知识也缺少了,要把握它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学习要么通过归纳要么通过证明,而证明是出自于普遍的东西(τῶν καθόλου),归纳是出自于部分的东西(τῶν κατὰ μέρος),且不通过归纳便不能思考普遍……不具有感觉便不能够被归纳。(同上,81a38-81b6)

如果我们将这两段话和前面引用过的《后分析篇》第一卷第二章的那段话(同上,71b34-72a6)联系在一起来理解,那么,一般方法论的归纳的特征就是极其明显的。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中通过这些段落所向我们传达的观点是: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即有关普遍的本原的原理性的命题,是通过归纳的方法获得的;而归纳是从对于我们的感觉是明显的、具体的东西(这也就是对于我们较为可知的东西)开始,经过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最终达到真正普遍的东西(这也就是对于自然更为可知的东西)。

博尔顿在他的论文中通过对比《后分析篇》第二卷第十九章和《物理学》A1,也着重论证了这一点。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第二卷第十九章中,正是要为如何达到对构成三段论和证明的大前提的本原的认识,提供一种具体的方法论的说明。(参见《后分析篇》,99b15-34)他描述了这一认识过程如何从所有动物都具有的感觉能力开始,经由“对感觉对象的单一感觉”(《后分析篇》,99b36-37)、对这种单一感觉的记忆和在众多的记忆上形成的经验,产生了“最初的普遍”(同上,100a16),直至“那些没有部分的东西、那些普遍的东西”(同上,100b2)。(参见同上,99b34-100b3)最后,他总结说:“显然,我们必须借助归纳认识那些首要的东西;因为感觉以这样的方式内在产生普遍的东西。”(《后分析篇》,100b3-5)这就挑明了从感觉对象开始最终到达普遍的东西的认识过程便是归纳,而这与我们前面所阐明的那个一般方法论显然是一致的。因此,在深入细致地对比了《后分析篇》第二卷第十九章和《物理学》A1在关键概念和基本思路上的一致之处后,博尔顿这样说:

在《物理学》和《分析篇》之间的对应关系,使我们现在可以就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所推荐的自然科学的方法得出一个一般的结论,即这个方法正是他在《后分析篇》中所描述的那一方法。(Bolton, p.11)

在博尔顿看来,《物理学》A1和《后分析篇》第二卷第十九章所呈现的方法在根本上是经验归纳性质的,而不是像欧文所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的那样是概念分析性质的。实际上,他写作这篇文章的主要意图,就是要彻底反驳欧文在《安置现象》一文中对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中方法的辩证法性质的归类。

将《物理学》A1中的一般方法论归结为归纳,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将其中的特殊方法论与一般方法论混同,同样归结为归纳——如我们上面所揭示的——这却是有问题的。博尔顿的问题主要在于,他在对《物理学》A1的方法论的解读中忽略了第三段话所论述的方法与第二段话所论述的方法之间的显著差异。由于亚里士多德在第三段话中也指出作为认识起点的一般的东西,就其“是一种整体”而言“对于感觉是更为可知的”,博尔顿便认为两段话所论述的是同一种方法,特殊方法论的认识的起点也是感觉,而忽略了第三段话中同“分析”的认识活动相关的那些关键的概念和例子。他没有意识到,“对于感觉是更为可知的”可以是相对而言的,具体的东西对于感觉是更为可知的,普遍的东西是更远离感觉的;但是,相对于对真正的普遍的把握,对特殊的普遍的把握,也就是对一般的东西的把握,也可以是相对更靠近感觉的。尽管博尔顿在他的论证中确曾敏锐地发现,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第二卷第十九章中像在《物理学》A1的第三段话中一样也区分了特殊的普遍和真正的普遍(在《后分析篇》中亚里士多德分别用“最初的普遍”和“无部分的普遍”来表达)(cf.Bolton, p.6, 9);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无部分的普遍”既然是“无部分的”,这也就意味着从“最初的普遍”到达“无部分的普遍”同样需要经过一个“分析”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才是特殊方法论的关键所在。

在通过以上辨析指出了特殊方法论的分析的特征并将它与一般方法论相区别之后,针对《物理学》A1的这两种方法论,我们可以就它们之间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存在的一致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作出如下说明。

首先,一般方法论和特殊方法论在认识目标上是一致的。一般方法论所规定的认识目标,即“从对于我们较为可知、较为清楚的到达对于自然较为清楚、较为可知的东西”,也同样适用于特殊方法论,特殊方法论无论其如何特殊,它所要引导认识真正达到的也正是“对于自然较为清楚、较为可知的东西”——这也就是最普遍的东西,即最基本的原理、本原。就此而言,特殊方法论并不与亚里士多德在《后分析篇》《尼各马可伦理学》《形而上学》等处阐述的一般方法论相矛盾;相反,它可以被看成对一般方法论所规定的认识目标的真正实现。

其次,一般方法论和特殊方法论在认识的过程上是连续的。当我们着眼于从具体的东西到普遍的东西的认识过程时,一般方法论的归纳的特征便显露出来;当我们着眼于从普遍的东西到构成它的具体的东西的认识过程时,特殊方法论的分析的特征便显露出来。我们可以将经由一般方法论所达成的普遍理解为归纳的普遍或一般的普遍,而将经由特殊方法论所达成的普遍理解为分析的普遍或具体的普遍。显然,它们之间是一种认识上的连续性的关系。要对归纳的普遍获得更为清楚的认识,就必须对其进行分析,而这也正是《物理学》A1第三段话中所描述的“从τῶν καθόλου前行至τὰ καθ' ἕκαστα”的认识过程。由此,一般的普遍才上升成为具体的普遍,而这才是真正的普遍。

这样,先归纳后分析,这就是《物理学》A1借助第二段话的一般方法论和第三段话的特殊方法论所提供给我们的适用于《物理学》A卷的对本原探寻的方法。如果我们按此观察,那么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A2中所进行的研究,恰好印证了我们上述认识的正确性。

《物理学》A2是亚里士多德关于本原问题的研究的开始。在这一章第一句话中,亚里士多德便提出了有关本原的一个根本性的疑难:“必然地,本原要么是一,要么是多,假如是一,则要么是不动的,如巴门尼德和麦利梭所说,要么是运动的,正如那些自然哲学家们所说”(184b15-17)。而在指出了这“不是关于自然的探究”(184b25-26)之后,亚里士多德便提出了一个假定:“我们应当假定按照自然的东西要么全部要么一些是运动的”(185a12-13)。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个假定之后,亚里士多德说了这样一句话:“这由归纳是显而易见的”(185a13-14)。这就清楚地表明,在对本原问题的研究中,亚里士多德并不拒绝归纳法的运用——正像一般方法论广泛地存在于亚里士多德的各类研究中一样,归纳法在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研究中也广泛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通过归纳提出一个命题是一回事——例如,这里所提出的那个假定“按照自然的东西要么全部要么一些是运动的”——而对这个命题产生清楚而确定的认识,则是另一回事。“按照自然的东西要么全部要么一些是运动的”这个命题尽管“由归纳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在认识上却不是清楚而明确的,因而就需要对之从概念上进行辩证,而这也就是一个概念分析的工作。因此,在提出了这个假定之后,亚里士多德接下来所做的就是对“存在”这个概念进行辨析,运用他的有关“存在”的多种意义理论来反驳“一切是一”的理论。而正是经由这一概念辨析,最开始的那个疑难——“本原要么是一,要么是多”,才得到了概念上的明确认识和解答,而自然的东西才被证明不仅仅是多而且是运动的。显然,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所运用的正是分析的方法,他所实践的正是A1中所提出的那个特殊的方法论。

实际上,在A2后续的各章中,A3对巴门尼德“存在”概念的否证,A4-6对自然哲学家们本原学说的辩证分析与综合,A7对“生成”概念的语义学分析,都可以被看成对A2一开始所提出的那个有关本原的根本性疑难的解答,都可以说是对在A2中已经着手进行的那个关于存在、关于本原的概念分析工作的接续。欧文在《安置现象》一文中正是着眼于此才主张,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所主要运用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辩证法。例如,他这样说:“通过这类论证,《物理学》没有将自身同物理科学——在我们对这个词的用法上——放在同列,而是同哲学放在同列。它的素材绝大部分不是属于自然史的材料,而是属于辩证法的材料,它的问题相应地不是经验事实的问题,而是概念疑难的问题。”(Owen, p.242)就亚里士多德的确在《物理学》的不同地方运用了概念分析的方法而言,欧文的这个说法当然是有充分根据的。但是,正像博尔顿在反驳欧文时忽略了亚里士多德对分析方法的运用一样,欧文在提出上述主张时也忽略了亚里士多德对归纳方法的运用。归纳方法和分析方法,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并非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可以被综合运用的。上述的《物理学》A2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一个清楚的实例,同时,它也有力地证实了我们对《物理学》A1的方法论的认识是正确的。

这样,通过上面的细致辨析,有关亚里士多德《物理学》A1中特殊方法论的疑难就被我们解决了,而A1作为亚里士多德《物理学》A卷方法论的特殊理论价值也得到了彰显。对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评价:就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在其他地方论述过如何从一种“归纳的普遍”到一种“分析的普遍”的方法论而言,《物理学》A1是唯一一处涉及这一主题的文本;而就这一主题在更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上与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认识过程中“概念的综合”“抽象的具体”的思想关联而言,《物理学》A1弥足珍贵,是这类思想的萌芽。

 

参考文献

[1]Aristotle, 1933, Metaphysics, Books I-IX,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4, Nicomachean Ethic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Posterior Analytic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Bolton, R., 1991, “Aristotle's Method in Natural Science: Physics I”, in L. Judson(ed.),Aristotle's Physic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Charlton, W., 1970, Aristotle Physics, Book I and II,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Lennox, J. G., 2015, “How to Study Natural Bodies: Aristotle's μέθοδος", in M. Leunissen (ed.), Aristotle's Physics: A Critical Guid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Menn, S., 2019, “Physics I 1: The Path to the Principles”, in K. Ierodiakonou, P. Kalligas and V. [6]Karasmanis(eds.), Aristotle's Physics Alph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7]Owen, G. E. L., 1986, “‘Tithenai ta phainomena’”, in M. Nussbaum(ed.), Logic, Science, and Dialectic,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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