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荣:论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 次 更新时间:2026-07-1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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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马一浮书院院长

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常常被视为两种迥然相异的哲学趋向。然而,就中国哲学的研究而言,分析哲学并不仅仅是一种异己的存在或无法相容的思想形态。无论是从回顾和考察中国哲学的历史看,抑或从当代中国哲学的建构着眼,具体地把握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都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

一、分析哲学与哲学

分析哲学与广义的哲学分析既相互区别,又难以截然分离。哲学的分析在西方哲学中有悠久的传统,宽泛而言,西方哲学中的这种分析传统可以追溯至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对话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论辩,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哲学分析。亚里士多德著有《范畴篇》、《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等,这些论著都直接关乎逻辑分析问题;从更广的视域看,它们对形而上学、伦理学等问题的讨论都渗入了哲学的分析。在西方哲学的尔后演进中,自休谟、莱布尼茨、斯宾诺莎到康德,分析性的思与辨绵绵不绝,形成了十分悠长的传统。

不过,在讨论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时,其中涉及的“分析哲学”,主要指20世纪初在西方所形成的一代哲学思潮或哲学流派,以弗雷格、罗素、摩尔、维特根斯坦等为代表人物,在以后的演化过程中,分析哲学思潮还包括维也纳学派、以赖尔、奥斯汀等为代表的牛津日常语言哲学,以及蒯因、戴维森等哲学系统。在更宽泛的意义上,罗尔斯的工作也属于广义的分析哲学流派。

作为特定的哲学流派,分析哲学包含几个重要的方面。首先,就对象而言,与所谓“语言学转向”相呼应,分析哲学所指向的,主要是我们在谈论、思考世界和人自身时所运用的语言。一方面,分析哲学并未完全撇开存在,而是希望通过语言分析这一方式来把握存在,在此意义上,它并未离开哲学的论域;另一方面,与以往的哲学不同,分析哲学所试图把握的,主要是语言中的存在。就其以语言为对象而言,分析哲学的以上趋向可以借用蒯因所说的“语义上行”(semantic ascent)加以概括。

所谓“语义上行”,也就是由考察对象转向考察关于对象的语言表述,亦即将哲学的对象主要集中于语言层面。从哲学讨论如何达到普遍性、确定性的观念来看,分析哲学以语言为对象的讨论方式,有其值得注意之处。与直接指向物理对象不同,这种思考侧重于将语言与语言之外的对象相区分。一般而言,如果简单地或直接地把物理对象作为考察的目标,可能导致两重趋向。一是把物理对象实体化,而实体化的背后往往暗含着某种超验的、思辨的进路,在传统哲学中,这一趋向表现于形形色色的自然哲学或其他各种形态的思辨形而上学之中。

以物理对象为考察对象的第二个可能,是哲学研究与经验科学的某种趋同。历史地看,哲学在其早期的形态中曾包罗万象,呈现为所谓科学之母,各门学科都隐含于其中。当哲学以科学的方式指向物理现象时,逻辑上便包含某种将哲学科学化的可能,在早期的实证论那里,便多少表现出这一趋向。同时,分析哲学注重语言和心理的区分。从逻辑上看,以心理过程作为反省对象,往往容易引向个别化、特殊化的体验,仅仅停留于此,则难以超越经验之域而达到普遍、确定的内涵。

概而论之,就消极的方面言,以语言作为对象,既旨在克服超验和思辨的进路、避免将哲学等同于经验科学,也意味着超越哲学研究中的心理化进路;从积极的方面来看,以语言为研究的对象,则表现了通过向语言的还原,在语言的层面寻求哲学思考的普遍性和确定性的意向:相对于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的差异性、分殊性,语言表现为一种可以用相近方式加以处理、以相同尺度加以衡量的对象,对分析哲学而言,后者似乎从一个方面为达到普遍性和确定性提供了可能。

与指向语言相联系的是逻辑分析:以语言为对象,以逻辑分析为方法,这两者在分析哲学中紧密结合、难以分离。逻辑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的辨析、界定:在分析哲学之域,概念的提出都需经过严格的界定,其涵义要求明确而清晰;二是观点的论证:提出论点必须经过严密论证,不允许独断地“颁布”某个结论。

借用中国哲学的表述,这种“论证”可概括为两方面:一是“言之成理”,即在讨论、论证过程中要合乎规范、合乎逻辑;二是“持之有故”,即提出论点必须有根据。从积极的方面说,分析哲学的以上进路对于概念的清晰化、思考论证过程的严密化,等等,确实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从消极方面看,这一研究的方式既有助于拒斥独断论的趋向,也可使哲学思考避免流于个人的感想或感受。哲学之思本质上不同于偶然、随意的感想,它需要论证。

未经论证的感想往往表现为个人化或私人性的意识。在个体感想和私人观念的层面,哲学一方面容易流于神秘的体验(哲学史上,带有神秘主义性质的观念往往将哲学思考融于私人体验,而未能将观点的展开和严密的逻辑论证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也可能被等同于常识:常识每每不言自明、无需论证,它既不需要去思考“何以如此”,也无须追问“根据何在”。哲学固然并非完全隔绝于常识,但同时需要通过理论的追问、论证,扬弃常识。

上述层面的逻辑分析,同时展开为一个“讲道理”或“说理”的过程,事实上,正是“讲道理”,构成了逻辑分析的实质意义之所在。当分析哲学将逻辑分析作为处理语言的主要方式时,同时也意味着把“讲道理”这一意识和观念运用到哲学之中:无论概念辨析,抑或观点论证,都是一个“讲道理”的过程。前面提到的“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也以“讲道理”为其内涵。

如前所述,哲学的观念不同于偶然的私人体验或常识性的感想,亦不同于独断的教条,哲学的观念需要经过论证,而论证过程即是“讲道理”的过程。哲学的观念同时需要面向他人或学术共同体,也就是说,它应走向公共领域,让共同体的成员进行批评、讨论、驳难。提出某个论点要别人接受,必须说出理由,而说出理由也就是“讲道理”。不难看到,逻辑分析的实质指向在于,使哲学的思与辨同时成为“讲道理”的过程。

相应于以上两个方面,分析哲学内在地包含着对意义的追寻和追问。概念的辨析、逻辑的论证过程,同时也展开为意义的辨析、意义的追问过程。在分析哲学那里,狭义上的意义主要涉及语言,关于语言的意义理论,各家各派说法众多,如“指称论”、“使用论”,等等。

广义的意义关切则渗入于分析哲学对哲学问题和概念的辨析、理解之中。意义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它本身也可以成为讨论的对象,20世纪20年代,奥格登与理查兹所著《意义的意义》(Meaning of Meaning)一书,便专门讨论意义的问题。就一般层面而言,意义可区分为两方面。从理解、认知的维度看,意义既涉及形式,也关乎实质。在形式的层面,意义必须合乎逻辑,金岳霖曾指出,同一律是“意义可能底最基本的条件”。同一律要求概念具有确定的涵义,在一定的论域中,某一概念即表示某种涵义,不能随意转换。

广而言之,矛盾律、排中律都是意义所以可能的形式条件。在实质的方面,此论域中的意义主要关联事实的认知:以理解为指向,意义总是包含认知的内容。上述意义上的“意义”,具体表现为“可理解”:当我们说“某个观念有意义”时,同时便指它是“可理解”的,反之,不可理解的就没有意义。例如,“白昼比水更重”,这句话即无意义,因为它无法理解。从形式方面看,它之所以无法理解、没有意义,主要在于不合乎逻辑:按照墨家“异类不比”的原则,“白昼”与“水”是不同类的对象,前者涉及时间,后者指涉物质,将两个不同类的对象放在一起比较,便违背了“异类不比”的原则;从实质方面来看,以上陈述之没有意义,则在于它没有提供任何可认知的事实内容。

除了理解—认知之维,意义又与人的目的相联系,具有价值的内涵。在后一意义上,所谓“有意义”主要是指:相对于实现某种目的而言,相关的人、物或观念有积极的作用。若对于实现某种目的没有什么价值,则它们便没有意义。以否定的方式来说,“螳臂当车”是无谓之举,它常被用以嘲笑人不自量力、试图阻止历史的某种演进趋势。就原始涵义言,“螳臂当车”何以无意义?原因就在于:对于“当车”这一目的,区区“螳臂”没有任何作用。这一语境中的“意义”,便是就价值层面而言,在此论域,所谓有意义即表明有价值,无意义则意味着无价值。广而言之,通常所说的“荒谬”,也指价值层面的无意义,这一层面的意义首先涉及人的存在,“荒谬”意味着人生没有任何积极的价值目的或目标,从而缺乏意义。

就总体而言,在以上两重维度的意义中,分析哲学所侧重的主要是前一层面(理解—认知层面)的意义。对目的—价值这一层面的意义,它们关注得则相对较少。分析哲学固然也论及价值问题,但其所讨论的主要不是现实的价值关系。以广义的“好”(good)而言,分析哲学所关心的是“好”这个词或概念表示什么意义,而不是“什么是现实生活中好的事物”,同样,关于“善”(morally good),他们所感兴趣的也是“善”这一概念究竟包含什么意义,或者说,当我们以“善”来指称某种行为时,其中的“善”表达什么涵义,对于“什么是善的现实形态”、“如何行善”这一类问题,分析哲学往往加以悬置。可以看到,分析哲学的以上趋向蕴含着意义追寻的单向度性。

要而言之,作为一代思潮,分析哲学在总体上包含以语言为对象、以逻辑分析为主要方式、以理解—认知层面的意义为主要关注之点三重维度;以上三个方面,同时也构成了分析哲学之为分析哲学的内在规定。与之相联系,分析哲学具体地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是注重“划界”。从内在逻辑来看,这与前面提到的关注概念的辨析、概念的清晰性以及论证的严密性相一致:清晰即意味着概念与概念之间界限清楚,涵义不能含混、纠缠。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划界”可追溯至作为分析哲学理论源头之一的康德哲学,康德哲学的特点之一便是划界:“现象”与“物自体”,“感性”、“知性”与“理性”,“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等等,彼此界限都很清楚。这种倾向似乎对分析哲学也有影响。

在分析哲学那里,划界不仅体现于概念之间含义的区分,而且表现在语言和语言之外的世界之间的相分,后者在某种意义上类似康德所作的“现象”和“物自体”的划界。划界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往往很难把握对象或世界的整体性:“界”把事物分割为不同的方面,而对象在被区分之前,本身却具有整体的品格。在划界的视野下,作为整体的世界常常难以达到。

当然,分析哲学中也有所谓“整体论”(holism),但此所谓“整体论”并不关心整个世界或作为整体的现实存在如何把握的问题,其关切之点主要指向在语言论辩之域如何理解、把握语言的相关方面,例如怎样将一个词的意义放在前后相关的语境之中,而不是孤立地就单个语词来理解其意义。从一定的语境或语词、语句关联中来理解语义,这种观点常常被称为“语言的整体论”。从其主要方面来看,这一意义上的“整体论”,并未跳出语言的论域。

与划界相应的是理想化的进路。分析哲学往往以理想化的方式来处理哲学问题,这一方式具体地体现于分析哲学家经常使用的所谓“思想实验”中。分析哲学非常热衷于使用各种思想实验,这一方式若每每表现为“设想”(suppose)各种情景,这种设想也就是假定某种理想情境或联想条件。比较著名的有普特南(Hilary Putnam)所谓“缸中之脑”,即设想脑和人的身躯分离开来,被置于能维持其存在的缸中,并同时获得各种信息,此时大脑无法知道自己是在颅中还是缸中,从而,对虚妄和真实也难以判断。

在伦理学、政治哲学的论域中,同样可以看到“思想实验”的方式或者理想化的处理方式,著名的例子如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提出的“无知之幕”。“无知之幕”即是设想在讨论正义问题之前,所有参与讨论的人对自己在未来社会中的各种可能情景,如年龄、性别、社会地位、贫富等都一无所知。

罗尔斯试图在这种假定的情景之下,讨论人们在正义问题上可能达到怎样的共识,这一设定便带有很明显的“思想实验”特征。在这方面,罗尔斯的讨论与分析哲学在其他领域所作的语言分析并无实质的不同。理想化或“思想实验”的处理方式,其重要特点是把情景从现实环境中抽取出来,如“缸中之脑”将人脑从现实的躯体中加以抽离,“无知之幕”则将人从具体、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分离出来,如此等等。

由此出发来讨论、考察问题,具有明显的抽象化特点。哲学研究无疑需要抽象,但若仅仅停留于抽象,则往往无法达到真实、具体的存在。

划界和理想化的方式相结合,在逻辑上导向形式化的处理方式,后者构成分析哲学的第三个特点。“形式化”表现为语言与实际世界(存在)的分离,亦即过滤掉实际世界,仅仅在语言这一层面谈论存在,或者仅仅分析语言这一思想表达形式。诚然,在分析哲学后期,也有不少关于存在问题的讨论,并提出各种形态的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观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分析哲学讨论存在、并试图建立一种形而上学时,它所关注的重心往往不是存在本身,而是人们在谈论或表达存在时所运用的语言以及这种语言所具有的含义。在斯特劳森的Individuals一书中,这一点便表现得很明显。斯特劳森在该书中区分了“修正的形而上学”和“描述的形而上学”,在他看来,真正合理的进路是对形而上学作描述的研究。所谓“描述的形而上学”,顾名思义,其特点不是研究存在本身,而是讨论我们在研究存在时所使用的概念之意义。这一辨析活动便体现了形式化的趋向。在蒯因所谓“本体论承诺”中,存在基本上也是就语义层面而言,对于物理的或现实层面的“存在是什么”、“何物存在”等问题,分析哲学的立场是存而不论。

从另一重意义看,“形式化”意味着语言与心理过程的分离。如前面所提到的,分析哲学将哲学讨论的对象限定在语言层面上,这同时包含了区分语言与心理过程之意。分析哲学非常注重这种区分,很多分析哲学家都一再试图回避对心理活动过程的研究、把握。分析哲学之中固然也有“心的哲学”(philosophy of mind)这一类分支,但其关注重心,仍不外乎对涉及心理或意识现象的语用作逻辑的分析。

在分析哲学家看来,实际的心理或意识过程缺乏明晰的形式和确定的内容,无法以逻辑的方式加以把握,由此,他们一再要求在讨论中消解心理问题。达米特更直截了当地提出“从心灵驱逐思想”,其内在的意向即分离心理与思想。如前所述,哲学的研究确实不能仅仅停留于个体的体验,但将哲学的考察(包括语言的分析)与实际的心理、意识过程完全加以分离,则走向了另一极端。

总之,一方面是语言与实际世界之间的分离,用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另一方面(内在的方面)则是语言的分析过程和人的实际心理过程的区分。这两重区分从不同方面表现出形式化的追求,由此导致的结果之一是形式层面的探讨与实际世界(存在)的把握之间的某种分离。

与以上几个方面相伴随的,是技术化、知识化的趋向。如前所述,分析哲学以逻辑分析为主要方法,这种方法后来被不断地精致化、系统化,逐渐形成了某种技术性的品格。从早期形态来看,这种技术性的特点表现为借用人工语言或现代数理逻辑的方式来讨论哲学问题,数理逻辑是一个非常专门的领域,它虽有不同的系统,但在高度技术化这一点上彼此相通。与之相应,当关注之点集中于这一层面时,哲学本身也开始被赋予技术性的特点。

分析哲学的重点后来转向日常语言的分析,这一层面的分析固然不再以数理逻辑为必要的工具,但技术化的趋向依然可以看到。日常语言分析做得好的一些哲学家,往往具有较好的语言学训练,这种训练不仅涉及语言科学,而且同时包括人文知识的积累,如日常语言学派中的重要代表人物奥斯汀就具有非常好的语言和古典学素养,他之所以在语言分析方面得心应手、技巧娴熟,与这种知识背景不无关系。可以说,在人工语言与日常语言的分析层面,哲学都不同程度地与技术化的趋向相关联。

技术化的背后往往是知识化的趋向:技术化的走向与知识化的追求很难分离。当哲学研究逐渐导向技术化的时候,哲学关注的重心也逐渐转向知识形态,与之相应,哲学本身也每每被知识化。哲学的知识化与哲学作为智慧的追求这一本来形态之间显然有相当的距离。随着知识化趋向的发展,哲学往往容易游离于作为智慧之思的本然形态。

 

二、中国哲学与哲学

相对于分析哲学的以上形态,中国哲学无疑有自身的特点。从形式的层面看,中国哲学首先呈现为既成性与生成性的统一。一方面,中国哲学在历史的演进中已经取得既成形态,我们现在所研究的中国哲学(从先秦到现代),便是已形成了确定内容的对象。在此意义上,中国哲学具有已完成的品格,呈现为一种既成的历史形态。另一方面,在成为历史中的对象之前,中国哲学首先展开为一定时代的哲学家对其所处时代哲学问题的思考,后者所涉及的,本质上是哲学的理论。这种理论的思考,表现为一个在历史中不断延续的过程,取得历史形态的哲学史对象,本身便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在此意义上,中国哲学又表现出生成性的特点:随着哲学思考在不同时代的延续,哲学的理论也不断生成;每一时代的哲学家既以以往的哲学思考结果为出发点,又为以后的哲学思考提供新的起点。这种哲学的思考一方面是一定时代中形成的哲学理论,另一方面又在历史的演变中成为后起的哲学家研究的对象,从而取得既成形态。在历史的演化中,哲学家总是在新的起点上对他们所遇到的哲学问题进行新的理论思考,从而使中国哲学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得到新的延续。与这一过程相应,中国哲学在总体上表现为既成性与生成性的交融。在既成性与生成性统一的背后,更具实质意义的是历史和理论之统一:在此层面,中国哲学既表现为哲学的历史,也展开为哲学的理论。

宽泛地说,作为一种智慧的沉思,中国哲学主要展开于对“性与天道”的不断追问,从理论层面看,这种追问和沉思具体表现为对形上智慧的追求,后者同样包含意义的探寻。就意义的追寻而言,中国哲学更多地关注于意义的价值之维,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哲学完全忽略认知—理解层面上的意义,但相对而言,其注意的重心更多地体现于前者。

中国哲学内含的以上两重基本品格(既成性与生成性的统一,哲学的历史与哲学的理论之统一),构成了考察中国哲学与分析哲学之间关系的前提。相应于中国哲学的上述特点,中国哲学与分析哲学之间的关系具体展开为二个维度,即历史的维度与理论的维度。前者主要涉及分析哲学和作为历史形态(既成形态)的中国哲学的关系;后者则指向分析哲学和作为哲学理论(处于延续过程、具有生成性)的中国哲学的关系。

从历史的形态看,中国哲学在总体上更关注实质的体系,对于形式的体系则不像西方哲学那么注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完全没有体系,但它相对而言更侧重于实质的体系。与此相联系,作为既成形态的中国哲学,往往不十分注意对其概念、范畴的严密界定和辨析,这当然不是说中国哲学中的概念、范畴没有确定的内涵,而是指中国哲学家在运用它们时,并不总是将形式层面的概念界定和辨析作为关注的重心。

同时,中国哲学在展开自身论证的过程中,常常更多地注重实质的系统性。诚然,任何一个具有创造性的中国哲学家都有自己的宗旨或核心的观念,其整个哲学系统都是围绕这些宗旨或核心概念而展开,但在展开这一系统时,他们往往并不注重从形式方面来加以推论或推绎。当然,中国哲学本身也有注重分析的方面,如荀子提出“辨合”、“符验”的观念,“辨”即有辨析、分辨的意义,朱熹主张“铢分毫析”,也要求对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在此意义上,不能说中国哲学中没有分析之维,不过,从总体上看,中国哲学并不以对概念的界定与辨析、对理论体系作形式上的建构为主要的关注之点。

中国哲学的以上特点,决定了今天在回顾、考察历史上的中国哲学时,需要借助于分析哲学的研究方式,以此推进我们对作为历史形态的中国哲学的研究。具体而言,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中国哲学史中不同概念的辨析。如前所述,中国哲学中的概念并非没有确定的内涵,但这些概念的丰富涵义往往没有在形式层面得到梳理、辨析。对今天的中国哲学研究来说,如何在概念的层面上对以往的中国哲学内涵进行细致的分梳、界定,是无法回避的工作,而在这方面,分析哲学注重逻辑分析的进路,无疑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对研究者而言,如果适当接受分析哲学的训练,无疑有助于推进对中国哲学的理解;就研究过程而言,如果适当地引入逻辑分析的方法,也将深化对中国哲学的考察。

与概念辨析相联系的是理论内涵的揭示。作为注重实质体系的理论系统,中国哲学包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每个重要哲学家的观念中都具有自己的独特思想和理论洞见。如何把传统哲学中已有的深刻内涵揭示出来,这是哲学史研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同样需要注重严密的逻辑分析。以先秦哲学的研究而言,先秦儒家曾提出“仁”、“礼”的概念,这些概念可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加以考察。从伦理学的角度看,这里涉及实质与形式的关系。“仁”更多地包含实质层面的意义,其基本之点是对人的存在价值的肯定,即承认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

相对而言,“礼”则较多地从形式化的方面(包括如何行动、如何评价等等),体现了具有规范意义的要求:从日常生活中如何行事,到道德实践过程如何展开等,“礼”相对于“仁”而言,确乎更多地包含了形式层面的规定。这两个方面,一个侧重于形式层面的规范和要求,一个侧重于实质层面的内在价值,二者在儒家哲学中彼此交融。不难看到,在伦理学上,“仁”、“礼”统一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将形式层面的“礼”和实质层面的“仁”结合起来。

但这一思想在儒家的系统中主要以隐含的方式存在,其具体内容未得到明确、直接的表述。今天我们研究儒家的思想,便需要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将“仁”和“礼”的关系中所隐含的以上内涵,加以揭示和阐明。这种揭示和阐明的过程,同时也是敞开传统哲学中所包含的普遍、恒久意义的过程,其中总是渗入了逻辑的分析。

在哲学史的研究中,逻辑分析内在地关联着逻辑的重构。如前所述,中国哲学主要表现为实质的体系,这一体系并非以形式演绎的方式展开,而是以内在隐含的方式体现出来。然而,今天研究中国传统哲学,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哲学那种隐含的形态之上。

《论语》一书,从形式上看似乎是由一些不相关联的对话所构成,然而,其中又内在地包含着实质联系,我们在研究孔子思想时,便需要发现、揭示这种关联,考察作为核心观念的“仁”与“知”、“礼”、“义”之间的内在关系等等,亦即以逻辑重构的方式,将隐含其中的概念之间、命题之间以及前后的论证关系再现出来。事实上,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工作无法略去这一逻辑重构工作,否则我们就可能只是复述前人的观点,或仅仅将古代汉语翻译成现代汉语。在进行逻辑重构时,分析哲学注重论证、辨析的方式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要而言之,今天研究中国古典哲学,需要运用分析哲学的方式,通过概念的辨析、理论内涵的揭示、逻辑关系的重构,来具体把握以往哲学的理论系统和内涵。以上述方式回溯、考察中国哲学,同时也意味着赋予中国哲学以现代的形态,后者不仅使之能够进入现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过程,而且也为其成为更广视域(世界哲学视域)中学术讨论的对象提供了前提。

以上所涉及的,主要是分析哲学对于研究作为历史形态(既成形态)的中国哲学所具有的意义。如前文所论,中国哲学同时展开为一个生成过程,包含生成性。从生成的角度看,今天中国哲学的研究可看作是以往中国哲学的延续,而并非与之完全脱节。中国哲学的当代延续所指向的,同时是中国哲学的当代建构,广义的中国哲学研究以哲学的建构为其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哲学在当代的延续与中国哲学的当代建构,实质上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

从中国哲学的建构或中国哲学在当代的延续这一角度看,中国哲学与分析哲学的关系进一步展现出另一重维度。首先是逻辑分析与形上智慧的互动。前文一再提到,分析哲学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注重逻辑分析,而哲学按其本义则无法离开对智慧的追求——智慧的沉思是“哲学”的本原向度,今天中国哲学的建构同样无法离开这一路向。如何将逻辑分析与形上智慧结合起来?这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一方面,智慧的沉思应经过逻辑的洗礼,另一方面,逻辑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层面,而需要有智慧的内涵。简而言之,我们既要追求经过逻辑分析的智慧,又要接纳包含智慧的逻辑分析。表面看来,逻辑分析与智慧沉思似乎彼此相斥:分析注重“分”,趋向于划界,关注局部的、分别的研究;智慧则要求“合”,注重对整体的把握,而在当代中国哲学的建构中,以上张力应当加以化解。

让智慧之思经受逻辑的分析、赋予逻辑分析以智慧的内涵,其实质的意义便是扬弃以上的张力。作为当代中国哲学建构的代表性成果之一,冯契先生的“智慧说”在一定意义上便体现了逻辑分析与智慧沉思的统一。冯契先生在“智慧”这一题目下,展开了其广义的认识论。“广义认识论”一方面处处包含逻辑的分析,每一概念的提出都经过严密的界说,每一论点都诉诸逻辑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并非停留于形式层面的逻辑辨析,而是以认识世界与认识自己、从知识到智慧的飞跃等为其指向。换言之,它所体现的是以“讲道理”的方式展开智慧的沉思。

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背后,同时涉及两种不同的哲学传统。如前所述,分析哲学与西方注重分析的哲学传统相联系,这一传统历史悠久,可以上溯到古希腊时代;中国哲学以“性与天道”的追问为指向,同样展开为一个悠长的智慧传统。在建构当代中国哲学的过程中,我们面对的便是以上不同传统。通过逻辑分析等方式梳理以往哲学传统中的概念,揭示那些对今天的哲学研究仍然不可或缺并可以借鉴的内容,这是哲学建构的重要方面。总之,当代中国哲学的建构不能局限于单一的进路,它需要关注不同的哲学传统,运用多元的哲学智慧,具有世界哲学的视野,而分析哲学既从一个方面体现了西方哲学的传统,又为疏理、把握传统的哲学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方法。

进而言之,在中国哲学的当代建构中,我们既要走出语言的界限,回到存在本身,又要引入分析的方式,避免陷入单纯的体悟、体验或独断的思辨之中。这一过程不仅涉及蒯因所说的“语义上行”,而且也关乎反向的“语义下行”。“语义上行”是从对象到语言,从对存在本身的把握转向关于存在的语言,其特点在于以语言分析作为把握存在的途径;“语义下行”则是从语言走向对象,回到存在本身。

如前文所述,单向的语义上行往往呈现技术化、知识化的趋向,回到存在本身则同时意味着回归智慧。这样,以“语义上行”与“语义下行”的互动为内容,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亦表现为知识与智慧之间的某种交融。

“语义上行”与“语义下行”的互动,在不同的层面指向意义之域。如前所述,意义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认知—理解层面的意义,一是目的—价值层面的意义。相对而言,分析哲学更多地侧重于前者,而中国哲学则较多地关注于后者。在建构当代中国哲学的过程中,应当扬弃意义追问的单向度性,对意义的以上两方面都充分地加以重视。具体而言,二者的统一、融合,体现于“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应当成为什么”的追问之中。“是什么”涉及认知—理解层面的意义,“意味着什么”侧重于存在所隐含的价值意义,“应当成为什么”则进一步引导我们从有关“世界实际上是什么”的思考转向“世界应该是什么”的关切。

从哲学层面看,我们不仅应当理解世界实际如何,而且应该思考世界应当如何,后者意味着从解释世界进一步走向变革世界。在中国哲学的视域中,以上三个方面的追问具体地展开于“成己”与“成物”的过程中。“成己”主要关涉认识人自身和改变人自身,“成物”则指向认识世界与改变世界,二者构成了广义的知行过程。

事实上,作为哲学问题,意义本身只有在进入广义的知行领域之后才会发生,知行领域之外,既没有认知—理解层面的意义,也不存在目的—价值层面的意义。意义因人而起,并总是发生和展现于人的知行过程。这里所说的“知行”,在中国哲学中即以“成己”与“成物”的统一为实质的内容。意义的发生与追问最终落实于“成己”与“成物”的过程中,在当代中国哲学的建构中,同样不应悬置“成己”与“成物”的问题。就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而言,在“成己”、“成物”的过程中理解“意义”,也就是在更广的视野之下回归存在、追寻智慧。

本文原载于《中国哲学史》2009年第4期,选自杨国荣著《实证主义与中国近代哲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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