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岚 董立仁:反恐视域下极端化行为的生成机理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 次 更新时间:2026-06-30 16:44

进入专题: 恐怖主义   极端化行为   生成机理  

刘亚岚   董立仁  

【内容提要】极端化行为的生成机理研究是探索去极端化策略的重要基础,对于反恐防恐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研究以C市监狱在押服刑人员的相关资料为研究样本,通过研究极端化行为产生、传播等演化过程,对极端化行为形成各阶段的社会和心理过程进行梳理并探索其根源,总结出极端化过程相关主体的极端思想、行为特征和极端化的发展规律,为预防极端思想的渗透以及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更全面、 更深入、更动态的解释。

【关键词】反恐 防恐 去极端化 预防策略

【作者简介】刘亚岚,新疆政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讲师; 董立仁,新疆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恐怖主义能够持续蔓延的重要原因在于极端思想的存在和传播。极端思想作为个体或者群体主观意识的外化,必然无法脱离极端化行为而存在。受其影响的个体和群体对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将构成严重威胁。因此,研究个体和群体极端化行为形成、演变过程,是预防恐怖主义滋生和蔓延,遏制极端组织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是探索去极端化策略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一)调研背景

极端化( extremalization) 通常用来表述个体或群体在极端思想的作用下,思想和行为趋于激进、狂热和极端,企图借助暴力手段改变政治、社会或宗教现状的社会和心理过程。普通公民转变为持极端思想的个体并最终投身于暴恐活动会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经济、文化、人际网络和身份动态为极端化的萌芽提供了土壤。“三股势力”所运用的固定手法和成熟的渗透机制,则对极端化的形成推波助澜。这些隐蔽的渗透手法会逐步侵蚀个体或群体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极端思想的灌输。调研发现,上述极端化的形成过程不仅涉及个体心理和行为的转变,还受到群体互动、社会环境及文化背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极端化并非单一事件的结果,而是多种因素长期作用下的产物,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对极端化行为生成机理探究,需要深入到具体的个体经历和社会互动场景。从微观层面揭示极端化行为从思想萌芽到行为爆发的完整链条,准确把握其演变的内在逻辑,捕捉社会环境中难以观察到的隐性影响因素和关键转折点。

(二)调研方法

目前,国内对于暴力恐怖活动、极端化行为以及去极端化的理论研究更注重从宏观组织的层面作出解释,如历史、地缘、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极少从个体和群体层面以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对极端化生成机理进行剖析。形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从个体层面以及具体行为去研究极端化存在着一些障碍,如极端思想传播方式的隐蔽性、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的不可接近性。基于此,本文选取C市监狱在2008年至2024年间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在押服刑人员的相关资料为研究样本,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对该类人群的案件卷宗、矫治案例记录、家庭走访信息以及面谈记录等信息进行梳理,抽象出多名在押服刑人员(涵盖青少年、青年、中年、老年人群) 的成长背景、心理变化以及犯罪经历。这些样本中包含的个人满足两个条件: 他们因与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的罪行而被定罪并且曾实施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受到极端化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从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对极端化形成过程中个体层面的心理变化、群体和社会层面的结构性问题以及渗透机制进行分析。通过科学揭示极端化的内在逻辑,为反恐防恐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极端化形成演变的过程分析

个体转变为持极端思想并参与极端组织活动会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很多因素,包括该地域的文化及经济因素、个人价值观和信仰观的转变以及“三股势力”所运用的特殊手段。研究发现,上述每种因素都在特定时期充当着极端化形成、演进的诱因和动力。总体来说,个体在“三股势力”的影响下发展为持极端思想人员的过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土壤期极端化形成的核心诱因与环境铺垫

通过对于大量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在押服刑人员的成长经历进行归纳、整理,发现以下共同点。上述人员大多身处在经济相对落后、宗教极端思想氛围相对浓厚的地区,这为极端化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是环境铺垫。受极端思想影响而产生的“不公”感受,是核心诱因。

1.受极端思想影响而产生的身份认同错位

宗教信仰是信徒认知结构的一部分。通过它,信徒给自己定位,理解周围的世界,并据此确定行动的优先级,决定如何与其他人相处。身处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信徒接收到自周围环境的极端思想,会形成非常落后且顽固的定势思维。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存在完全脱离社会的宗教,也不存在不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这些信徒在社会生活中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所谓的“信仰”与所居住世界认知结构的矛盾之处,即自身信仰体系所确立的落后价值观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所有行为都是心灵的最终产物,如果没有恰当的认识去妥善处理这些冲突,个体很容易将冲突转变为世界和自我生存的威胁,伴随着威胁感的还有羞耻感和羞辱感。调研发现,当上述信徒充分体验到自我生存的威胁时,可能会经历恐慌和恐惧。有些人甚至会试图通过对他人的暴力行为来逃避这种恐慌。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展示的: “大家要相信长者的话,电脑和手机里面说的都是假的,大家不要相信,也不要观看。”上述深感“身份威胁”的个人、群体, 在直面现实世界的心理落差时,其内心所产生的不被接受的羞辱感、羞耻感都急迫地需要一个出口,这个出口成为极端化思想滋生的肥沃土壤。

2.受极端思想影响所产生的不公感受

发达城市物质生活水平的富饶景象,以及大众传媒所普及的对于“幸福”生活的范式,都与该地区现实生活有较大差距。这些差异会加剧该地区信徒的心理落差。这种心理落差并非单纯是由于“富足中的贫困”所导致,而是由于具备相似背景的群体成员感到他们实现其他群体应得到的优势被剥夺所产生。并且此种负面感受并非是客观情况的反映,而是基于感知、经验以及内部标准的判断。在该种情况下,信徒若进行外部归因,将会在极端思想影响下把所有负面事件的消极感受归因于社会和他人。为排解这些不良情绪,他们往往采取“超越制度手段”的方式来打破劣势局面,以恢复心态上的平衡。“超越制度手段”是应对群体性挫折感和愤怒情绪的路径,而“失范”则是“超越制度手段”下的具体应对方式。这种“失范”更多地体现在信徒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的改变,并且是导致群体性犯罪的重要原因。此处的“失范”则表现为思想的转变,即从普通的宗教思想到极端化思想。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展示的: “他们要和我们一起种棉花,那我们干什么? 这一切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有些人红枣的价格收得比我们高,他们就是在欺负我们。”可以看出,个体极端化思想的滋生很多都来源于一次负面的经历或者感受,他们试图去解释这些负面感受,并且都倾向于将原因归结于社会和外部世界。个体的挫折感在社会交往中彼此传播逐步形成群体挫折感。群体挫折感所带来的愤怒情绪试图通过“超越制度的方式” — “失范”去表达,即主动脱离社会主流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并且在群体互动中随着外界的诱导逐步形成极端化思想。

(二)第二阶段:萌芽期极端化形成的分化机制与异化动力

通过材料梳理、分析发现,该区域信徒中的极少数人在感知到威胁以及不公平时,会发展到第二阶段,即萌芽期。在这个阶段,感知到威胁以及不公平的人会通过非正式的友谊网络形成秘密小群体。沉浸在秘密小群体活动中会导致新成员的观念发生变化:对恐怖组织及其目标合法化,相信目的可以成为手段的正当理由,以及树立起“我们”与“他们”的对立观点。

1.迫于环境驱动的被动认同

从相关案例来看,绝大多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的罪犯在未正式加入极端组织前,其日常生活已经深受极端思想影响。如案例一里的A,1991年生,因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入狱服刑。该犯出生于S县Y镇,当地经济结构以农牧业为主,交通闭塞、发展滞后,是重要的维吾尔族聚居地。许多农村家庭的孩子很早就辍学在家放牧、务农。该犯在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务农,未完整地接受国语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其父母每天都要做宗教仪式。A从小成长于宗教氛围较为浓厚的家庭。在初中学习时,A受到同学的影响开始接触极端思想,并开始阅读相关书籍。初中毕业后一年,A四处打工,最后在某地加油站从事保安工作。半年后,A骗取父母的钱财和哥哥一起到Z市。期间哥哥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里面存有非法暴恐等音视频。A经常和哥哥及朋友聚集在一起玩耍,后受哥哥及朋友的蛊惑,加入了极端组织。在工作的空闲期,他们会经常聚集在一起共同观看暴恐音视频、参加体能训练。A深受宗教极端思想的毒害,妄想以后能通过“圣战”的方式进入“天堂”,从此踏上了犯罪的道路。A从出生、成长以及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会接触到大量宗教极端思想的内容,这是后期他认同宗教极端思想的根源。有大量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者,都跟A有着非常相似的经历,而正是这些日常社会互动迫使他们或者潜意识影响他们走进极端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2.人为制造对立和矛盾

极端组织频繁运用的一种手段,就是通过夸大内部群体和外部群体的差异来宣扬对立。极端组织的宣扬者会将他们紧密团体之外的所有人都视为敌人,包括不信教群众和不符合他们价值观的同一宗教信徒。如在大量访谈中发现,极端组织会在群体外部通过人为塑造“异教徒”概念,加深民族间隔阂和仇恨。在群体内部,通过人为塑造“真信徒”和“假信徒”的概念,达到排除异己和增强绝对认同感的目的,使普通的信徒对外部世界树立起绝对的“我们”和“他们”的对立观点。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展示的: “大家要成为真正的信徒,现在有太多假信徒打着虚假的旗号,我们不要和假信徒说话,成为真正的信徒要与异教徒分清界限, 要分清周围真假信徒。”极端组织通过渲染群体对立的方式,使参与者树立起对 “他”群体的排斥和对“我”群体的认同。在社会实践中,我们所参与的群体背景中的人际关系,对于实现安全和积极的自我认同至关重要。每个人都渴望通过努力去实现或者维持“社交认同”。这就为后续对宗教信徒进行价值观、认同感重塑以及鼓动信徒实现其所谓的“宏伟理想”,如“圣战”提供了群体心理支持。

3.运用正负反馈进行认知绑架与思想操控

极端组织对普通信徒进行认知绑架,主要是通过文本和口头传达的“教义” “信仰”以及“规范”来完成。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文本和口头传达都被赋予了启发的地位,极端组织会围绕这些原则去界定这个群体应当遵循的行为边界,从而构建起“真信徒”所秉持的秩序原则。这些秩序原则暗含着强烈的道德信念和制度框架,进一步确立了“真信徒”群体应当遵循的互动规范。互动规范会为很多初期加入极端组织的个体提供身份形成和维持的有力支撑。极端组织则成为迷茫的信徒在无所依从的现实生活里的“锚点”。

同时,“赞扬” “抨击”也是一种正负心理反馈的手段。极端组织通过运用这些手段对普通信徒形成正负心理反馈,为否定被规训者原来价值观以及接受极端化价值观提供心理动力。在群体中,当个体意识到自己与大多数人不一致时,往往会感到焦虑紧张,而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或消除这种负性情绪。极端主义通过抨击异己来制造不一致性,让被规训者产生对外部世界的恐惧和不安。 为缓解或消除上述负面情绪,被规训者会落入一致性的陷阱,遵循极端思想和行为模式,以获得“安全”和“保护”,从而强化被规训者对其极端理念的依赖。 而对于圣徒或圣人行为纯洁性的赞扬则给予了被规训者一种正反馈。当被规训者的某些行为表现出对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的认同与追随时,就给予赞扬和肯定, 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被接纳、被重视,从而获得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以上行为会不断激励被规训者按照极端思想的要求行事,如此循环往复,进一步促使他们在极端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显示: “留胡须是我们的义务,女人必须穿长袍,不能外出工作,不能办理身份证,只能待在家中。”上述的赞扬、抨击态度都共同传递了 “真信徒”的互动规范,这种互动规范具有强烈的道德信念。当人们对某个问题或事件有强烈的道德信念时,他们的看法和判断往往是出于内心的情感反应,而不是经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得出的。再加之给予被规训者正负心理反馈的手段,又会进一步增强其对于极端化价值观认知固化。这些都使得受极端思想蛊惑的人群更容易接受他们价值观的重塑。

(三)第三阶段:扩散期极端化演进的传播路径与影响渠道

在第二个阶段,上述实证分析对象经历了极端思想对其灌输的分化理念的阶段。他们人为地将自身信仰体系与现实世界认知结构的矛盾,转变成为“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真穆斯林”与“假穆斯林”之间的矛盾。这使得普通信徒在第一阶段累积的“身份威胁”和群体剥夺感等不良感受有了具体的指向,并通过非正式的友谊网络在群体之间扩散。调研发现,经历了一二阶段后,会有少部分人会发展至第三阶段,即极端化形成的扩散期。此时信徒会更加频繁地参与到暴力恐怖组织的活动中,他们通过群体间相互承诺和重复宗教仪式的行为,来加强彼此之间的信任感和群体间的纽带感。最终,为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提供支撑。

1.通过承诺构建群体间信任

有很多案例都表明了个体参与极端组织的第一步,往往是以身边人作为媒介。媒介人和被引荐者大多相熟,有共同生活的经历,但这个团体中的其他成员相互之间并不熟悉。所以此时,彼此快速建立起信任对于极端化思想向外扩散至关重要,承诺在此刻充当群体信任的基石。承诺作为合作的一种基本形式,同时也是最常见的沟通形式之一,对信任有促进作用。虽然在极端组织中进行的事前承诺行为并不意味着对风险的减轻,但承诺会提供给参与对象自我实现的信念,这对于被承诺对象具备潜在的吸引力,使个体产生更积极的期望,有利于极端组织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合作的维持。另外,一个人愿意作出承诺,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他愿意合作或承担责任,所以承诺这一行为本身也向极端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展示出本人可信度的线索。总之,不难看出,承诺作为某种行为意愿的表达方式,对于获取信任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可操作性和直接性,是建立和促进信任的有效方式。个体最初参与极端活动往往是随机的、偶然性的,但活动所展现出的对人际关系的坚定承诺也会吸引和维持其后续参与行为。极端组织成员正是通过彼此间的承诺,来达到快速构建信任的目的,吸引和维持个体后续参与行为。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显示: “B对着这次参加聚会的人员说,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为了成立组织,为了让我们彼此不分开,我们都要进行宣誓,进行承诺, 永远不背叛彼此。”可以看出,参与暴力恐怖活动的人员会频繁地做出相互承诺的行为,这些语句和行为会加强参与极端思想传播活动参加者之间的信任感,为极端化思想的扩散和传播提供信任基础,为后续共同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构建群体基础。

2.重复仪式感行为强化群体认同

在极端思想传播的活动中,往往存在着大量的、重复的、充满仪式感的行为,这是一种人为要求的“顺从”。极端思想的组织者正是通过“顺从”的方式来对参与者形成社会影响,以此强化其对极端组织的群体认同感。社会影响是指个人的思想、感受、态度或行为因与另一个人或群体的互动而发生的变化。社会影响存在三种过程,即顺从、认同和内化,个人的思想、感受或态度因另外一个人或群体的互动而发生变化,会经历顺从、认同和内化三个阶段。顺从是发生社会影响的第一步,是个人将他者或者其他群体对其施加的影响进行认同和内化的基础。在极端思想传播中,这种顺从主要是通过重复、充满仪式感的行为来达到。 通过这些充满仪式感的行为,让参加渲染极端思想活动的个体在重复的仪式中加深被异化价值观的接受,并在后续的顺从行为中,将该价值观认同和内化。最终, 基于认同产生的满足会成为顺应行为的动力,基于内化价值观所获得的满足又会成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行为的新内容。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显示的: “我和C经常去多浪故乡餐厅(化名) ,每次我们都和其他人一起在包厢完成仪式,一共有7—8个人。做完仪式之后我们会一起看暴恐音视频,他在我们看完音视频后,会让我们一起发誓,任何时候要求我们做任何事情,我们必须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情来办,要锻炼身体,随时准备战斗。” 这些发展到第三阶段即扩散期的人,会频繁地聚集在一起,重复着诸如上述充满仪式感的行为,来强化对于极端思想的认同和对暴力恐怖组织的归属感,为下阶段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暴力恐怖行为提供心理基础。

(四)第四阶段:爆发期极端化演进的行为触发与合理化机制

处于极端化前三个阶段的个体已经对极端思想有了深度的接受。他们相信极端组织所传播的价值观,对这个团队和团队中的其他成员也有了充分的信任。这些持极端思想的个体会通过彼此构建理想化愿景来相互激发神圣的献身精神,以便实际投身于“圣战”等活动中。同时,还会使用道德脱离的手段来赋予其暴力恐怖活动行为无上的正当性,以维护自己所追求目标的绝对正确和完美,为最终实施暴力恐怖行为扫清心理障碍。

1.构建理想化愿景激发神圣献身精神

决策行为的发生往往是为了满足人们特定的需求,具体包括生理需求、爱与被爱的需求、归属感需求、受到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等。极端组织则是通过构建理想化的愿景来满足普通信徒的需求。他们会为信徒描绘出一个理想化的宗教世界,并且强调只有通过特定的行为和方式才能实现这个理想。这种理想化的愿景极具吸引力,例如,宣扬建立纯粹的宗教国家,在这个国家中一切都将按照他们所理解的宗教教义来运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利用“圣战”对不认同其理念的人或群体进行攻击和迫害。通过极端组织的宣扬, “圣战” “圣战者”会变得极其神圣和富有使命感。当行为被视为神圣,极端分子会产生强烈的使命感和献身精神,他们愿意为了所谓的神圣目标,不惜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外,肉体毁灭这一行为还会让极端分子在精神上产生永生的错觉。这投射出作为普通人对于“永生”的追求与渴望,他们通过此种“悲壮” 的献身来完成精神上的“永生”。比如,一些极端分子会进行自杀式袭击,他们认为这种行为是最高奉献,能让自己在死后进入“天堂”,以获得永恒的救赎和荣耀。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显示: “有条件地加入组织,成为‘圣战者’的同胞, 就可以进天堂了,天堂里面什么都有,有享用不尽的美食、美酒和美女。”不难看出,这种理想化的愿景除了会激发其盲目的献身精神和对“永生”的渴望外,还会引发其对异见的不容忍。在理想化的驱使下,信仰者会认为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是绝对正确和完美的,任何与之相悖的观点和行为都是错误的、邪恶的。这种思维导致他们对异见者缺乏包容,将其视为实现理想宗教世界的障碍,甚至会为维护自身理想的“纯洁性”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打压。

2.运用道德脱离赋予行为正当性

道德脱离( Moral Disengagement) 是由班杜拉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提出来的,是指个体产生一些特定的认知倾向,这些认知倾向包括重新定义自己的行为使其伤害性显得更小、最大程度地减少自己在行为后果中的责任和减低对受害者痛苦的认同。这同样也是极端组织用来将其暴力恐怖行为“合理化”的重要机制。当少数个体发展到第四阶段即爆发期,这就意味着他们将要把极端思想转化为实际的恐怖行为。一名普通个体转变为暴力恐怖活动的实施者并非一蹴而就,惨无人道地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会给暴恐分子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担并且产生强烈的道德自我受胁。这种道德自我受胁会使个体处于严重的认知失调状态,对要实施的恐怖行为充满恐惧、疑虑和不安,甚至有可能促使其还未实施恐怖行为就脱离了恐怖主义。于是,极端组织会运用道德脱离的手段来为暴力恐怖行为赋予正当性。他们将特定的行为与宗教教义的极端解读相结合, 并宣称这些行为是在执行神的旨意或维护宗教的绝对权威。这会让个体认为自己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在认知上对恐怖暴力行为有了重新的界定。上述将恐怖活动认知重建为执行神的旨意与残暴的压迫者战斗、保护信徒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会让个体不顾及世俗的法律、道德和伦理规范,心安理得地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与此同时,道德脱离这一认知策略的绝对化,还会让个体失去自我反思和调整的能力,使他们坚信自己的行为是正确无误的,不愿意接受外界的批评和建议。即使在面对明显的错误和危害时,他们也会继续坚持极端化行为,导致情况不断恶化。

如相关案卷和访谈中显示: “根据指引,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跟着前人的脚步,这是神圣的,是我们的使命。”不难看出,极端思想的传播者,正是通过道德脱离这一手段,将残酷的暴力恐怖活动重建为诸如神的旨意、为穆斯林而战等 “神圣”行为,让极端分子合理化自己的残暴行为,毫无心理负担地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三、极端化治理的路径探析

(一)文化、经济双举措助力社会融合

意识形态是特定环境中个人所秉持的系统世界观,也是保护自我以及建立自尊的防御机制。它总是存在并且先于个人的存在而存在。个体和群体从一开始就自动、不自觉、无意识地吸收了周围群体的意识形态,并且将其内化为自我的一部分,无意识地体现在社会活动中。所以第一阶段土壤期的预防策略重点应注重从社会融合的角度构建去极端化的工作机制和平台。

1.无神论宣传教育促进文化融入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和基础,无神论宣传教育是抵制宗教渗透的基础性工作。故预防策略首先要坚持无神论宣传教育,以达到促进地区文化融入、预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目的。通过调研发现,上述受极端化影响颇深的区域,普遍存在“宗教文化论”问题。即强调宗教是文化,以此掩盖乃至否定其迷信属性,并以回避是非的抽象的“文化”概念取代明辨是非的具体“迷信”概念。极端组织也正是利用了这点来对该区域人群进行极端思想的渲染和传播。因此,想要破解该地区宗教迷信盛行、意识形态封闭的问题,必须从科学无神论宣传教育切入, 揭露“三股势力”利用笼统、抽象的宗教概念掩盖宗教迷信的真实面目。宣传方面要坚持“两个结合”,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取积极因素,开设可持续的、有针对性、有吸引力的栏目,打造科学无神论的网络IP,积极推广基层无神论宣传工作。将科学无神论思想内容融入到农业技术推广、健康知识普及、法律宣传等日常工作中,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科学思想的熏陶,逐步树立起对宗教的客观理性认知,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中,针对青少年的科学无神论宣传教育是学校教育必须重视的关键环节,可通过在中小学阶段,开设生动有趣的科学无神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从根本上增强对极端思想的辨别与抵御能力。

2.增大就业机会加快经济融合

经济融合是指融入者在融入地所面临的经济挑战,以及以当地居民为参考对象,融入者在就业、收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融合水平。因此,良好的经济融合水平也有利于社会融合的进程。本阶段的经济融合可以从提供更加公平的上升通道和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来实现。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是为了解决就业和收入问题,这是社会融合首要解决的问题。职业技能培训除了要引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还需引入外部企业力量,以避免培训学到了技能,但仍无工可干的尴尬局面。可由当地居民委员会、社会保障部门联动外部企业为其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对于优秀、合格者予以招聘,并将培训结果与薪资待遇相结合,增强转化工作效果。其次是提供更加公平的上升通道,让其有更多的选择。上述群体大多生活在社会底层,实现良好生活的上升通道狭窄。通过构建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其提供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比如政府和企业可以设立专门针对这一群体的扶持项目和奖学金,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提升自己,获得更好的教育和职业发展。同时,加强就业市场的监管,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就业歧视,让他们在就业竞争中能够凭借自身实力获得应有的机会。这样,他们就能够看到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的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基于群体剥夺所产生的不公感受,从而减少被极端势力“愿景”吸引的可能性,进一步促进社会融合和稳定。

(二)构建社会共性重塑群体认知

个体极端化的萌芽往往始于某个熟人或同伴的引荐,随后在群体互动中慢慢的将极端化思维扩散、蔓延。个体自我社会认同选择的被迫偏移、价值观重塑都是在群体互动中发生。故该时期的预防策略重点应该放在群体互动中防控极端化思维的扩散、蔓延上。

1.消减互动压力抵御价值观改变

个体极端化的萌芽往往始于熟人或同伴的引荐,如同在案例一中提到的A, 他从出生、成长以及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会接触到大量含有宗教极端思想的内容。 阅读极端思想书籍的同学、参与极端组织的哥哥、观看极端思想音视频后发展极端组织的同事等构成了他的社交网络。当个人身处在这些友谊网络之中,会敏锐地捕捉到来自同辈的压力。这是一种内隐的群体规范,指个体因受到同辈或同龄人的影响,违背个体意愿遵循同辈的规定去思考和行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所感受到压力的主观体验。在这种同辈压力之下,身处网格的人会像前文提到的那样,产生自我社会认同选择的被迫偏移,并且对极端价值观念全盘接受。因为它履行了对自己价值观、家庭、朋友、地区或宗教的责任。针对该种同辈压力的不良影响,可通过通识教育来消解。如学校设置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课程和宣传活动来让学生了解宗教极端思想,树立爱国观念,脱离同辈压力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家庭社区可充分利用婚礼、葬礼、居玛日等特殊民族风俗礼仪活动和“十二木卡姆”民族文艺形式,以通俗简单的图片、音视频等方式进行“去极端化” 的宣传。鼓励个体广泛学习不同领域知识,了解多元文化、价值观和信仰体系, 构建多元开放的认知体系。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多元认知视角,有助于个体理解宗教在人类社会中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避免陷入单一、狭隘的认知。

2.依靠社会相似性树立正向引导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劝服的有效性和说服者个人因素有较密切的影响。其中社会相似性是接受劝服、转变态度最重要的基础。社会相似性产生信任,在家庭背景、种族、价值观等方面的相似性越多,信任就越多。这种信任和喜欢也有助于态度的转变,人们通常改变自己的态度以期望和自己相似的人保持一致。一般而言,劝服者与被劝服者主体的相似性越高,被劝服主体越容易受到劝服者的影响而改变观点。故可以通过培养“双通”群体的人才来为群体互动树立正向的引导,增强其说服的效果和影响力。通过依靠社会相似性在群体间树立正向引导,在社会交往中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对其施加影响, 则效果将大幅提升。但在选用人才上需注意,一是要选用跟极端化群体具有相似社会背景的个体作为劝导主体,需要了解宗教、认识宗教。二是选用与极端化群体人际关系网相互交织的个体,容易快速产生信任,使被劝服者产生“我们”的意识,而非“异教徒”与“真信徒”,“虔诚”与“非虔诚”的对立。

(三)云平台、社区预控共筑风险防控网

在第三阶段,扩散期的极端化不再单纯只是存在于参与者大脑中的认知和观念,它将展现出更加明显的外化表现行为。个体会更加频繁地参与到组织活动中。所以针对该时期的预防策略重心要放在场所监管、社区预警和大数据侦防等基层治理上,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1.加强社区监管防患未然

当极端化步入第三阶段,这些自发形成暴恐组织的团体,会频繁地聚集在团场树林、烧烤店、餐厅以及室内地下健身室等与他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场景。他们一起相互商讨实施暴恐活动的细节,包括采买工具、锻炼身体等。此时极端化变成了现实的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则有向暴恐活动演变的趋势。实践中发现,很多暴恐事件都是由于村民、居民委员会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后被举报而中止。故可以采取“全面反恐”的理念,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的联动组织体。充分利用“由人到案” “由案到人”的共享数据信息,采取线上、线下双轨道并行举措,发挥居民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教师团体、社会大众传媒、专业人士的力量共同构建抵御极端化渗透的防火墙。另外,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集中体现了民情民意,即使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也作为普通居民生活在社区之中。所以,针对特定场所及特定人员必须建立起社区网络化管理体系,动态掌握该社区人员活动异常信息,为发现和控制暴力恐怖活动提供线索。

2.利用互联网+防控预警

在数智化时代,同样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互联网上传播的海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与智能研判。运用数据大模型等数智化工具,精准识别出极端化传播的关键词、敏感话题以及可疑账户。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用户的网络行为进行画像分析,结合其历史行为数据,能够对潜在的极端化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确保能够及时发现极端思想的动态、趋势,实现对高风险个体的早期识别和重点关注,为预警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另外,还可设立风险警戒等级,对该类群体进行分级管理。当基层工作人员接收到分级预警后,可结合线下走访核实情况,对确有极端化倾向的人员及时介入,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家庭帮扶等多种方式进行干预,防止其思想进一步恶化。此外,针对极端思想传播其本身所具有的犯罪特征,如犯罪场所分布广、区域灵活、范围大,犯罪行为人较为隐蔽等特点,可充分利用各个侦查部门之间的情报渠道,构建情报共享机制,建立协同作战机制,全面收集各地区有极端思想倾向的人员信息,快速掌握相关人员动向,提前做好预警工作。

(四)依托社会支持矫正认知偏差

经历了第四阶段爆发期的个体,他们已经实施了暴力恐怖活动或者正在准备实施。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被关押至监狱,他们在经历了长期极端思想的毒害后,大多存在很多心理问题,如缺乏自我认同、角色混乱、绝对化思维和片面解读认知偏差等。当个体处在监狱等封闭性环境中,还容易加深这些问题。若不妥善处置,他们在重返社会后或者在脱离极端组织后还可能会重新加入到其中,以寻求身份认同和归属感。所以在这一阶段去极端化工作可以适当引入心理学的维度,帮助深受极端思想毒害的个体和群体摆脱其影响和控制,辅助相关在押服刑人员去极端化和再社会化工作的开展,形成预防性反恐的闭环。

1.培育心理韧性重塑健全人格

长期受到极端主义影响的人,具有漠视他人感受、将他人工具化、机械化等显著的情感特征。频繁地运用道德脱离的手段最终会扭曲极端分子的认知使其产生绝对化思维和片面解读,如认为“我的教义才是真理” “阻碍我的人全部都是真主的敌人”等偏执、狭隘的认知。想要依靠正常的沟通、交流来改造其思想非常困难,其眼中只有“自我”,没有他人和世界。故针对上述群体需要重新为其塑造心理基础。首先要健全人格与心理韧性培养,着重培育健全人格,涵盖自我认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等多方面能力。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训练工作坊,提升个体自我意识,增强人际交往能力,使其在面对复杂思想观念时保持理性冷静,防止在困境中被极端思想渗透。其次要修复人格结构与平衡机制,可通过接受定期心理咨询,关注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平衡来实现。极端化观念易引发超我过度膨胀,导致个体盲目追求“神圣”行为,忽视自我的现实判断与本我的基本需求。协助个体重新审视人格结构,强化自我力量,在现实生活与道德规范之间找到平衡。例如,引导过度追求“神圣化”行为的个体,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是超我过于严苛的体现,鼓励关注自身实际需求与感受,以更灵活、适度的态度对待宗教信仰与生活。

2.提供社会支持纠正认知偏差

社会与环境支持也同样重要,良好的社会与环境的支持能够满足其心理需求。密切关注个体心理需求,确保其在现实生活中获得足够的归属感、成就感与安全感。当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个体易在宗教极端思想中寻求寄托。通过构建良好人际关系对其进行认知与行为上的引导,以纠正其认知偏差,满足个体心理需求,减少对极端思想的心理依赖。另外宗教极端思想常导致个体出现绝对化思维、片面解读等认知偏差。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帮助个体识别并纠正这些偏差。当个体表现出行为绝对化,认为自己的方式唯一正确时,引导其理性思考,分析其观点的不合理之处,学会从多角度看待问题,避免陷入极端认知模式。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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