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乐天,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家安全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来源:《边界与海洋研究》2026年第1期
一、“大金砖”的安理会改革主张与实践最新态势
金砖国家是安理会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扩员后的金砖国家通过强化对话沟通,不断深化在安理会改革议题上的协同,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
一方面,“大金砖合作”持续关注安理会改革相关议题。«金砖宣言»中“安理会”一词的出现频率以及安理会相关条款数量呈现逐步增加态势,这种关注度的不断增强在催化国际社会关于安理会代表性、民主性与有效性的深度讨论的同时,也为推动建设更具包容性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了应有之力。
另一方面,金砖国家还积极为全球南方发声。随着“大金砖合作”的到来,金砖国家对联合国改革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从最终结果来看,金砖国家的这种积极努力在极大地释放全球南方参与国际事务的积极性的同时,也为后续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能。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金砖国家在推进安理会改革议题的过程中具有成员国地区来源多样的结构性优势、机制灵活弹性较大的功能性优势以及引领全球南方参与其中的政治动员优势。
金砖国家的成员国来源地区广泛且各自都是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这一独特的成员国身份使得金砖国家在推进合作的过程中可以较好地进行跨地区意见协调;金砖国家在处理成员间利益分歧时还能够通过较为灵活弹性的方式进行风险规避与共识聚焦,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搁置争议;金砖国家关注安理会改革议题的同时,也努力寻找合作“最大公约数”。
二、“大金砖”在“入常”问题上的分歧与协调
“大金砖”既包括了寻求安理会改革的“四国集团”成员(巴西和印度),也包括了对安理会现行模式感到不满,并希望能够获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非洲国家(南非、埃及、埃塞俄比亚)。但这些国家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改革分歧,甚至非洲国家之间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争执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扩散到了“大金砖合作”层面,并对“大金砖合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尽管现阶段金砖各成员国在“入常”问题的具体操作层面存在一定分歧,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金砖”就此丧失了改革活力。金砖国家在处理“入常”问题时具有灵活性:
一是“大金砖”通过使用模糊性语言的方式,尽可能地回避冲突议题,并寻求建立共识。金砖国家在确定最终《金砖宣言》的文本表述时努力寻求弥合各方分歧,在无法统一意见时,倾向于进行冲突回避。
二是“大金砖”进行了重点替换,努力将关注重点引向已达成的合作成果,以便更在夯实“大金砖合作”共识基础的同时,分散外界对金砖分歧的关注度。
从最终成效来看,这种“回避分歧-聚焦共识”的解决方案,不仅让“大金砖合作”聚焦到具有广泛共识的合作议题之上,也为金砖国家在内的广大全球南方国家和地区发声,更是证明金砖国家能够根据最新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
三、“大金砖”的安理会改革困境与前景展望
金砖国家是全球南方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第一方阵”。尽管金砖国家的合作规模正在不断扩大,且对安理会改革议题的关注度也在逐步增强,但由于成员国异质性的存在以及安理会改革议题本身具有复杂性,“大金砖”在安理会改革议题上仍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一是金砖国家的安理会改革共识较弱且暂时缺乏一份可操作的改革方案。现阶段金砖国家形成的安理会改革共识更多是一种停留于宏观层面的“泛泛而谈”,主要是对国际社会已有的安理会改革共识进行重申,甚至金砖国家所形成的改革共识以及理念«金砖宣言»所达成的条款内容还容易受到轮值主席国主观偏好、峰会议程设定以及成员国间矛盾分歧的负面制约,从而导致内部的改革共识较难形成。
二是金砖国家还缺少与其他改革利益攸关方的沟通。安理会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改革。从当前金砖国家推进安理会改革开展情况来看,尽管金砖国家每年都会举行金砖国家外长联大会晤,且还通过金砖国家外围对话的形式同其他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开展对话沟通,但金砖国家并未有效利用这些已有机制开展务实活动,并加强与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在安理会改革议题上的有效互动。
三是绝大多数金砖成员国分摊联合国会费比例较低。既然部分金砖成员国倾向于推动安理会改革,并想要向国际社会证明本国有能力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那么,这些国家就理应逐步扩大联合国会费的缴费额度,以便更好地支持联合国日常工作。但除中俄之外,没有任何一个金砖成员国的联合国会费分摊额度超过或接近常任理事国中缴纳额度最低的国家。这一特殊的会费分摊格局将削弱相关国家改革诉求在国际社会获得广泛支持的可能性。
为了更好地应对上述问题,“大金砖”应当坚持渐进式改革、求同存异、先局部后整体三大基本方针,并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入:
首先,有意愿、有能力的金砖成员国可以积极竞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并借此机会同中俄两国开展更为深入的交流互动,以便在安理会层面形成统一的金砖立场,从而增强金砖国家在安理会中的影响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安理会的运作效率,切实推动安理会工作方法的改革进程。
其次,金砖国家还需要在《金砖宣言》层面对涉及安理会改革议题的文本表述进行适当优化。后续《金砖宣言》可以依照模糊处理分歧冲突、关注已达成的合作成果、聚焦国际组织职员构成等方式,尽可能地规避成员国内部的矛盾分歧,并将关注重点转向金砖国家所达成的合作成果,最终借助事务性改革的稳步推进带动整体性改革的有效开展。
再次,金砖国家还应当追踪关注“地区固定席位”的改革设想。虽然不同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在非常任理事席位数量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它们大多接受扩大非常任理事国规模作为安理会改革的基本方向之一,并愿意就“地区固定席位”的具体分配方案进行深入讨论。为此,金砖国家可以探索如何通过区域固定席位的引入,确保各大洲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都能在安理会的决策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并由此带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稳步开展。
最后,金砖国家还应当适时就安理会改革议题进行集体发声。现阶段,金砖各成员国主要是通过各自的渠道就安理会改革表达立场,并提出改革方案。作为一个整体的金砖国家只是关注到了安理会改革议题,但并没有系统性地提出一份改革倡议或改革方案。未来需要逐步推动金砖成员国就改革方案进行更加紧密的协调,并进行集体发声,从而提升金砖国家在安理会改革议题中的影响力。
中国既是金砖国家创始成员国,又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更是最大的全球南方国家。因此,中国在参与“大金砖合作”时就不应,也不能回避安理会改革议题。中国应当在以维护联合国及安理会权威性和有效性,反对操之过急或集团对抗形式的前提下,继续按照渐进式改革、求同存异、先局部后整体的基本方针推进“大金砖”的安理会改革进程,重点是围绕“地区固定席位”的改革设想同其他成员国保持对话。
中国应当利用好金砖国家外交部长联大会晤机制,在推进金砖成员国沟通对话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邀请其他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参与其中。以对话沟通、 政策协调为切入口,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立场、凝聚改革共识,最终为全球治理体系的稳步调整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除此之外,中国还可基于“先原则、 后方案”的改革思路,优先推动金砖国家在提升全球南方代表性、增强安理会工作透明度与效率等原则性问题上率先形成一致立场,再逐步过渡到对具体改革方案的探讨,以便有序引导金砖国家逐步缩小分歧、 积累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