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瑞:马克思现代国家观革命的哲学奠基及其当代价值——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中心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 次 更新时间:2026-05-0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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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瑞  

内容提要:唯物史观是马克思对哲学基本问题作出新回答、实现哲学革命的标志性成果,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等层面奠定了马克思现代国家观革命的哲学基础。基于唯物史观,《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关于现代国家问题的基本观点:现代国家不是所谓整体理念或人类精神的产物,而是生产力发展到现代社会的结果;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是同现代资本相适应的国家形态,兼具阶级性和社会性,其中阶级性是其本质属性;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不具有永恒性,终将被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真正的共同体”所替代;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身解放并解放全人类,必须首先夺取政权。正确认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现代国家观及其哲学基础,对于分析现代国家新问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  国家  现代国家观  唯物史观  “真正的共同体”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6年第2期,注释从略。

建构体系化的现代国家学说是贯穿马克思思想进程的一条重要线索。在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新型国家,从而更好地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马克思相继完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与恩格斯合著,以下简称《形态》)、《共产党宣言》(与恩格斯合著)、《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等重要论著。其中,《形态》在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形成史上的意义主要在于,唯物史观奠定了马克思实现现代国家问题研究范式革命、建构全新现代国家学说的哲学基础,以唯物史观为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第一次得到比较完整的体系化阐述。如今,现代国家发展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在逻辑与历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审视《形态》中的现代国家观及其哲学基础,对于我们辩证分析现代国家新问题、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唯物史观奠定马克思现代国家观革命的哲学基础

国家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学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几乎每一种国家理论都建立在特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上。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进程中,哲学革命同国家问题研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必须要科学回答国家的基本问题,国家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不能跨越、绕开和回避的重大问题”,无产阶级的国家学说建构也必须首先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建构的哲学基础。然而,关于唯物史观是否构成马克思的“世界观”,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恩格斯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化的第一人,也先后使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唯物主义辩证法”“共产主义世界观”等话语来阐述马克思的“世界观”。在这些阐述中,恩格斯既认为唯物史观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即“历史观”,又从哲学革命角度将其定位为“世界观”。1886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强调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在回答这一基本问题的意义上使用的,但他也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实质上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即世界观问题。在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思想的发展进程是一个不完全正统的黑格尔主义者走向唯物主义的发展进程,但是他“不能克服通常的哲学偏见,即不反对事物本身而反对唯物主义这个名称的偏见”,“把唯物主义这种建立在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特定理解上的一般世界观同这一世界观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即18世纪所表现的特殊形式混为一谈了”。后来,恩格斯在该著作1888年单行本的序言中进一步写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的序言中说,1845年我们两人在布鲁塞尔着手‘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从那时起已经过了40多年”,“这期间,马克思的世界观远在德国和欧洲境界以外,在世界的一切文明语言中都找到了拥护者”,“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我在马克思的一本旧笔记中找到了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它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是非常宝贵的”。从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到,恩格斯主要基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从哲学革命角度探讨世界观。《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新世界观”就是“马克思的世界观”,也就是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着手清算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时第一次系统阐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即唯物史观。

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正是针对全部旧哲学的“世界观”,重新回答哲学基本问题,阐明人与“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哲学革命。唯物史观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的标志性成果,“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历史观”的延伸,它的真正意义是从哲学革命角度重构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构成了一种“新世界观”。在《形态》中,唯物史观既是“新历史观”,也是“新世界观”“新方法论”,是马克思现代国家观革命的哲学前提。

第一,从本体论层面看,唯物史观基于实践观点重新回答哲学基本问题,将唯心主义从历史领域清除出去,奠定了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根基。哲学家们依照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而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然而历史领域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前都是被唯心主义笼罩着。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同一切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而人为了生存就必须能够生活,由此产生了衣食住行的需要,“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也就成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在他们看来,人既直接地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也在能动地改造自然,环境的改变同人的实践表现出相对一致性,但是包括直观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历史观把人对自然的改造从历史研究中排除出去,不仅不能真正地把握历史,还会造成自然的历史与人的历史相对立。因此,他们把人对自然的改造也纳入唯物主义的研究视域,将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看作考察全部历史的基础。同时,生命生产还表现在通过生育繁衍新生命,然而生命繁衍是无法通过独立个体实现的,由此产生了超出个体的两性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缔造出家庭、部落和部族。通过对两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分工的不同阶段、所有制形式的演变历史,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揭示了国家起源的历史基础。此外,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之外,人的活动还不可避免地产生人与精神世界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人的历史活动中考察意识的起源过程,指出人的意识“并非一开始就是‘纯粹的’意识”,而是从一开始就受到物质的纠缠。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意识带来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才导致意识有了独立的表象。正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精神的关系三个维度考察人类历史活动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在这里,他们将实践观点引入唯物主义研究视域,彻底将唯心主义从历史领域清除出去,实现了自然史、社会史、精神史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对哲学基本问题作出新回答。只有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或交往关系)联系起来,才能准确地说明社会结构和国家。也只有科学地把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才能拨开笼罩在意识形态上的迷雾。

第二,从认识论层面看,唯物史观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发展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解释框架”,阐明了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历史原则。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区分了“从天国降到人间”和“从人间上升到天国”这两种相对立的研究方法,这种对立的实质也是两种认识论、方法论的根本对立。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对现代国家问题的研究,总体遵循了这两种研究方法。前一种是唯心的、抽象思辨的形而上学方法,主要由洛克、黑格尔等人使用,往往将“自然状态”“社会契约”“绝对精神”等理论预设作为研究出发点。比如,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作世界的本原和动力,认为国家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是“地上行走的精神”,强调“神自身在地上的行进,这就是国家。国家的根据就是作为意志而实现自己的理性的力量。在谈到国家的理念时,不应注意到特殊国家或特殊制度,而应该考察理念,这种现实的神本身”。后一种方法则主要由施蒂纳、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使用,但是他们“往往把国家看作自古就有的东西,是永恒存在的”,看不到国家起源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实质上又陷入了唯心主义。比如,费尔巴哈虽然试图将被唯心主义的思辨哲学颠倒的主语和谓语的关系颠倒过来,但是很不彻底。“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马克思借用费尔巴哈的主谓颠倒原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揭示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唯心主义之谜,从“现实的关系”“经验的现实性”出发,得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论断,将被黑格尔颠倒的家庭、市民社会同国家的关系颠倒过来,并将这一关系置于现实社会之上,强调“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构成“现实的主体”。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市民社会的内在要素、构成领域、基本原则,强调市民社会和市民社会中的人是现代国家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实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命题的理性提升和哲学升华。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线索的描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这一观点实质上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表达,明确了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历史原则,是理解现代国家发展逻辑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将国家看成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产物,深刻表明了国家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现代国家问题必须放到特定的经济关系之中去研究。

第三,从价值论层面看,唯物史观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在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中阐明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明确了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根本价值立场。现代国家问题研究同人的本质问题紧密关联,比如青年黑格尔派主要是基于消解宗教对人的束缚、实现人的主体性自由来进行宗教批判和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马克思主义也是一种反思现代性、追寻人的主体性自由的理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试图借用黑格尔倡导的自由报刊、理性国家、理性法来实现贫困群众的利益,然而却在德国现实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分析中捕捉到所谓物质利益对新闻出版、国家和法的支配作用,提出新闻出版等公共舆论要服务于贫困群众利益的价值立场。后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作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论断,阐明资产阶级宣扬的所谓“政治解放”同人的解放的本质区别,强调了无产阶级在消灭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及其存在基础即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解放的使命,由此正式明确了他从事政治批判和理论研究的根本主题——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分析时曾接受了费尔巴哈关于人是类存在物的观点。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然而,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马克思意识到费尔巴哈关于人是类存在物的观点仍然停留在抽象思辨状态,没有真正地揭示出人的本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ändliche]活动”,进而批判费尔巴哈将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的观点,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没有批判这种现实的本质,反而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没有看到所谓“宗教感情”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换言之,人作为“现实的历史的人”,是处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的人,人的需要、能力、活动方式、意识等都被打上了特定社会关系的烙印,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规定,为分析国家的阶级性和历史性,揭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对于实现人的解放的历史局限性,以及进一步阐明无产阶级的使命任务奠定了价值基础。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对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在撰写《形态》前,马克思于1844年11月形成《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以市民社会同现代国家的关系为核心命题,从现代国家的历史起源、基本类型、权力结构及未来发展等方面明确了体系化现代国家学说建构的框架思路,但是该计划草稿并没有转化为一部体系化“现代国家论”著作,这些要点也有待系统化阐释。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革命和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思想交汇中形成了唯物史观,科学回答了现代国家从何而来、现代国家怎样存在、现代国家走向何方等问题,对现代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及未来发展等问题作出分析。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第一次对现代国家观作出比较完整的系统阐述。

第一,现代国家虽然是以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形态问世的,但它不是所谓整体理念或者人类精神的产物,也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生产力发展到现代社会的产物,是同现代资本这种“纯粹私有制”相适应的国家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批判了国家理念论和旧唯物主义在国家起源问题上的错误,强调国家起源和发展是由分工和私有制发展所决定的。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工场手工业得以产生,并逐步演进为资本主义大工业,工场手工业资本也逐步转变为现代资本,即“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在此条件下,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自然基础的中世纪国家成为现代资本实现逐利性目标的桎梏,在经济上占据优势地位的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推翻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以及其他社会关系,实现了封建主义国家向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转型。简言之,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发展到现代社会的历史产物,是与现代资本这种“纯粹私有制”“现代私有制”相适应的国家形态。正因为私有制摆脱了先前的共同体形式,“国家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现代国家在市民社会中得以起源和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正如古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奴隶制一样,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现代国家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本身。它并没有创立这个基础。正如现代国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而今它又通过人权宣言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全面考察资本主义发展史,指出资产阶级作为“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过程,每一个发展阶段“都伴随着相应的政治上的发展”,深刻阐明了现代国家在资本主义中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考察了现代国家发展的五个阶段,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确证了他关于现代国家起源问题的基本观点。

第二,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兼具阶级性和社会性,同时履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能。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劳动二重性理论,强调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揭示了包括现代国家在内的一切阶级国家的二重性。一方面,现代国家以有效履行社会公共职能为存在基础。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打着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旗帜,通过宣扬私有财产权、自由、平等、民主等所谓“人权”,将深受封建剥削压迫的人们集聚起来,赢得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并通过普遍人权和宪法宣告现代国家的诞生,维护所谓“人权”、实现“普遍利益”也便成为现代国家政权存续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尽管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会采取立宪的代议制、民主的代议制等相对独立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它“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资产阶级宣扬的“人权”实质上只是其特殊利益的体现。资产阶级依托国家政权优势,对内通过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式确保自身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对外通过发动战争、殖民、保护关税等方式巩固和发展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性分析中始终坚持国家二重性理论。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同古代国家一样履行着两种职能,“既包括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执行,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有的职能”。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从阶级性视角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但是始终强调国家的社会职能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独特价值。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探讨了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制度的历史性变革,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换句话说,那时有哪些同现在的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保留下来。在马克思主义看来,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国家的消亡首先是指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职能的消亡,但是同“现在的国家职能”即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在共产主义社会仍将保留下来,只不过这种职能由一种替代政治国家的全新共同体来履行。

第三,资本主义现代国家虽然促进了人的解放,但是它并没有改变国家作为“虚幻的共同体形式”的属性,终将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被实现了人的自由个性的“真正的共同体”所替代。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关于国家是“虚幻的共同体”的论断,既深刻表达了国家的二重性,又将国家发展同人的发展相关联,指明国家对于促进人的发展的价值和限度。在他们看来,个人起初作为自由自觉的人,在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中自主地发挥着个人力量、实现“个性”。随着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个人成为“阶级的成员”,物的力量成为个人力量的主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步变成依托于物的力量的人身依附关系。只有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个人重新驾驭物的力量,才能彻底消灭个人力量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异化现象,进而实现人的自由个性。虽然资产阶级革命废除了基于封建特权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无产阶级却更加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单个的无产者可以说是整个资产者阶级的财产,他的劳动只有在有人需要的时候才能卖掉,因而他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只有对整个无产者阶级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有保障的”。无产者的生存条件、劳动,甚至整个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都变成一种偶然性的东西,物的力量获得了绝对统治地位。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者为了实现真正的自由个性,就应当彻底消灭他们面临的全部社会条件,在共产主义运动中彻底推翻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财产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重新确立起个人对偶然性的统治。到那时,自然形成的、强制的分工将被出于自愿的分工所替代,革命的无产者“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每个人作为自由的人而非特定阶级的成员自由地联合起来。同时,“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现代国家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作为压抑人的自由个性的“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即国家就被真正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替代。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提出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不可避免”,强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阐明了国家消亡的必然性。

第四,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身解放并最终解放全人类,必须在革命中“首先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新型国家政权。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揭示资产阶级宣扬的所谓“政治解放”同人的解放的本质区别,指出依靠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并不足以真正地实现人的解放,初步探讨了无产阶级在社会革命中废除私有制、实现人的解放的历史使命。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探讨无产阶级肩负的使命任务时指出,“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社会的一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表现,因此一切革命斗争都是针对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又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在他们看来,彻底消灭国家、消灭私有制不是一蹴而就的,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身解放并最终解放全人类,就必须在革命中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将国家政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无产阶级之所以必须首先夺取政权,还因为:“各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他们认为,这种共同利益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即仍旧是一种特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或者说,他们本身必须在这种不一致的状况下活动,就像在民主制中一样。另一方面,这些始终真正地同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相对抗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实际斗争,使得通过国家这种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将不再是在特定范围内、特定人群中按照另外的方式重新分配劳动,而是将“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作为目的,推动政治革命向社会革命发展,确保新型国家政权建设真正地服务于人的解放事业。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论著中进一步探讨无产阶级的使命任务,分析共产主义替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命题,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实现自身解放并最终解放全人类的政治形式。特别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系统分析了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的社会形态及现代国家演进的三个阶段:一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时期,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二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这个时期的国家正在走向消亡,它虽然还保留着国家的形式,但是已经失去国家的政治属性,“可以叫做非政治国家”;三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国家在这一时期已经完全消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真正地实现。对于这三个阶段的“国家”“国家制度”,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都进行了探讨,阐明了非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基本特征。

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现代国家观及其哲学奠基的当代价值

从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形态》至今已经180年,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特别是以中国为主要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实践进一步拓展了现代国家的内涵和外延。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已经过时?历史地看,当今时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相并存、相竞争。“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来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等论著中关于现代国家问题的基本观点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解释力。

第一,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是科学的、人民的、实践的、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是辩证分析现代国家新问题、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马克思的现代国家学说自诞生以来就受到高度关注,同时也备受争议,一些资产阶级理论家甚至以“当代过时论”等错误论调歪曲、抹黑其观点。整体说来,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建构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更好地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彻底解放,是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的根本主题。科学认识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需要紧扣这一根本主题,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理论特质。在《形态》中,马克思将现代国家问题研究奠基于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及从中形成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彻底推翻先前的抽象思辨传统,实现现代国家问题研究范式的革命、术语的革命,并在现代国家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中提出了无产阶级“首先夺取政权”的命题。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与恩格斯合著)、《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论著中进一步提出并探讨无产阶级专政等范畴,在《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等论著中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新型国家的历史方位、建构原则、组织形态及其对于实现人的解放的重要意义,既揭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终将被“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替代的客观规律,又科学回答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依靠什么样的共同体形式终结和超越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更好实现人的解放的实践课题,为解决现代国家问题、真正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质言之,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的建构过程,是以唯物史观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实现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为理论主题和实践主题,蕴含着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统一的理论特征。面对近代以来的社会建制危机和意义系统危机,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国家建构道路,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为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虽然当今世界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现代国家发展形态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但是这并没有削弱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的解释力。比如,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贫富分化、政治极化、民主悖论、治理赤字等突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及其制度形式时便已经揭示出问题的根源,并对其解决方案进行了构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等论著中阐释的现代国家观,既能够为我们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理论基础、价值原则和方法导向,也能够为西方社会消解资本主义系统性危机贡献思想智慧。

第二,现代国家形态具有多样性,关于现代国家问题的研究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视角、辩证的态度。正如列宁在《论国家》中指出的,“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也可说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近些年来,国内外存在一些歪曲和抹黑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的错误论调,主要原因是没有准确把握现代国家形态的历史性和多样性,没有认清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和超越性。从历史上看,现代国家的确是以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形态问世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主要是在这一历史语境下分析现代国家问题的。比如,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但是,他们在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过程中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命题,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强调现代国家“随国境而异”,赋予现代国家范畴全新的理论语境和内涵外延。与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往往只探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有政体学说而无国体学说相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科学揭示了现代国家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属性,阐明了现代国家的历史性、阶级性和多样性。在马克思恩格斯这里,根据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可以将现代国家分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两种基本类型。其中,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作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超越形式,是超越了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但国家又没有完全消亡时期的新型现代国家形态,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彻底打碎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传统国家机器为政治前提,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以人民逻辑取代资本逻辑,是无产阶级实现自身解放并最终实现人的解放的政治形式,有着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恩格斯强调,“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英国学者克里斯多夫·皮尔逊认为,“现实中的国家总是归属于某一历史阶段,而且存在于世界的某个地方……只有放在历史的环境中,我们才能正确理解现代国家”。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相并存、相竞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属于现代国家制度,但是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制度,即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制度,也不是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等论著中设想的“模板”,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伟大成果,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又将其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打通魂脉与根脉的接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的中国形态、当代形态。对此,我们既要看到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对我国传统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批判性和超越性,也要看到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先前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继承性和创新性。

第三,社会主义制度是动态发展的,要在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解决好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现实问题,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党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因此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的基本观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始终需要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和各国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进行创造性运用。同时,唯物史观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建设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制度的完善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历史过程,必将随着实践创新、认识深化而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也需要在伟大社会革命中进一步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课题,继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伟大实践中,积极构建和发展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的中国形态、当代形态。对此,要以马克思实现现代国家问题研究范式革命、建构体系化现代国家学说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为指引,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其一,准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终结和超越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更好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的基本观点,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回应、抵制、批判国内外各种歪曲、抹黑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论调,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和“魂”,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其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态度科学认识和分析当前中国制度安排、制度实践中的短板和弱项,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其三,坚守马克思现代国家学说的根本主题和价值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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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晓萌、周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现代国家概念——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文本再探》,《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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