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常燊:莱布尼茨超本质主义的三重面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 次 更新时间:2026-04-17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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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常燊  

摘要在西方形而上学的历史脉络中,莱布尼茨的超本质主义思想可谓实现了对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之争的超越。该思想围绕莱布尼茨的个体-概念的关系问题以及反跨世界同一性论题来展开,对当代关于实体论、分体论和模态形而上学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提出并阐明其超本质主义哲学内涵包括下述三重面相:实体超本质主义、模态超本质主义和分体论超本质主义。对超本质主义给出融贯一致的说明,依赖于“准个体”“超属性”和“超细粒度性”等概念,以及对莱布尼茨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刻画。对超本质主义的深入探究,有助于重新厘清我们对“存在之谜”或“莱布尼茨问题”的理解。

关键词超本质主义;单子论;分体论;可能世界

存在(ens)与本质(essentia)何者优先?此乃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的回答进路大致有三:本质主义主张本质优先于存在,本质是使一件事物成为其所是的东西;[1]非本质主义主张存在优先于本质;超本质主义(superessentialism)则质疑“优先性”本身,转而主张本质即存在、存在即本质。本文结合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之争的西方哲学传统,以及形而上学的当代发展,着重探讨超本质主义。法布里齐奥·蒙达多利(Fabrizio Mondadori)等学者早就注意到,超本质主义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最著名代表是莱布尼茨,其核心是个体-概念的关系问题。[2]然而,围绕莱布尼茨超本质主义的内涵及其自洽性,学界仍有分歧。例如,斯蒂法诺·贝拉(Stefano Bella)表达了下述担忧:超本质主义论题真正的形而上学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不透明,因为我们并不清楚,一个似乎废除了区分本质和非本质属性的可能性的命题是否真的意味着本质主义直觉的强化,抑或是这种本质主义直觉被彻底削弱的症状或结果。[3]本文借属性、模态和分体论等形而上学工具,以“三重面相”刻画其超本质主义内涵:一为实体超本质主义,二为模态超本质主义,三为分体论超本质主义(mereological superessentialism)。目前罕有综合此三重面相的研究,国外学者通常侧重于其一或者其二,因此仍值得深入探索。

一、实体超本质主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围绕对莱布尼茨的实体超本质主义解读,尽管各方都会同意其反跨世界同一性(anti-transworld identity)论题,但围绕个体-概念关系问题,仍形成了不同观点。一派主张概念优先,认为该论题诉诸一个包含了特定的本质属性的抽象意义上的完整概念,进而在这个层面上产生了逻辑上的模态问题。另一派主张个体优先,认为该论题基于一种既不同于在近代哲学中常见的那种束理论(bundle theory),也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式基质论(theory of substratum)的独特个体观:一方面,个体具有自己自发自律的历史,不能等同于与之对应的属性的束;另一方面,个体和与之对应的完整概念而不是“基质”有着紧密的关系,从而完整概念所蕴含的内容具有一种与偶然性相兼容的从物必然性(de re necessity)。[4]

基于此背景,我们将实体超本质主义视为莱布尼茨超本质主义的第一重面相。他的个体理论不仅在近代哲学中独树一帜,而且在当代分析哲学的实体讨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理论主张,个体的每个属性对于该个体的存在都是必不可少的、本质的。在逻辑上,对任何个体实体x以及它的任何属性P ,必然地,如果x是存在的,那么x就拥有 P 。换言之,对任何个体物质x和任何属性P (x),如果x是存在的,那么 P(x)。换言之,x的每一个属性都是本质的。

早在1686年,莱布尼茨就在《形而上学谈》(Discours de métaphysique)中提出一个经典命题“所有的谓词都包含在主词的概念当中”[5]。据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考察,实体概念是在主词和谓词的逻辑概念中派生出来的。[6]例如,如果苏格拉底以某种方式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属性,他就不再是苏格拉底。那些被称为必然或本质的属性实际上是所谓的特殊本质属性之上的属性。因此,苏格拉底的特定本质属性包括作为一个人以及随之而来的东西,例如理性。这些特性的关键特征是,它们的缺失意味着个体将被完全消灭。例如,如果人类以某种方式从苏格拉底的完整的个人概念中剥离出来,那么苏格拉底就会完全消失。

为一个对象增加某些属性,并不改变其个体性和同一性,特别是在本质主义者看来,不管为一个对象增加多少属性、增加什么属性,它仍然是它自己,因为那些增加的属性对于其本质而言并不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没有它们,本质属性已然内在于其中;并且这些新增加的属性无法“喧宾夺主”,替代原先那个本质属性。但是,为一个对象减少某些属性,就可能改变其个体性和同一性。对本质主义者来说,如果减少的那个属性恰恰是它的本质属性,那么它的个体性和同一性就难以维持,它就不再是原来的自己。

借助属性的增减,本质主义被刻画为:(1)增加属性,不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2)减少属性,可能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反本质主义被刻画为:(1*)增加属性,不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2*)减少属性,不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相较而言,超本质主义不仅主旨有异,在模态上也较为激进:(1**)增加属性,必定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2**)减少属性,必定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也就是说,在增加或减少属性从而改变对象的个体性和同一性方面,超本质主义把反本质主义的可能性命题变成一个必然性命题。

本节基于“准个体”(quasi-individuals)、“超属性”(hyper-property)和“超细粒度性”(hyperfine-granularity)等概念刻画超本质主义的属性特征。对于亚里士多德,只有必然属性才是本质属性。但对于莱布尼茨,非必然属性也可以是本质属性。如果本质主义主张本质先于存在,那么超本质主义把这个立场推到了极端。超本质主义所要求的是一种“完全性”(completeness)本质主义,亦即个体的所有属性对于其超本质属性来说都是必要的。而缺乏偶然属性的本质属性,是不完全的。据此,一个个体在保持其同一性的同时,不可能缺乏其任何属性,从而继续作为这个个体存在。从超本质主义角度看,本质主义个体仍然是模糊个体,非本质主义个体则是“超模糊”(hyper-vague)个体。模糊个体只是准个体,因为它们作为个体在概念上是不完全的。

本质主义仍然允许个体的非本质的属性的变化,而不允许其同一性。这意味着同一个模糊个体可以严格地被不同的可能世界所分享,彼此之间共享了本质属性,但非本质属性可能存在很大差别。例如,所有可能世界中的苏格拉底都共享了他的一些本质属性,如有理性的,但不同的可能世界允许他在偶然属性上的差异。这样,一个完整的苏格拉底是所有可能世界中的苏格拉底属性的一个集合。例如,苏格拉底的本质属性P0,苏格拉底非本质属性P1,苏格拉底非本质属性P2…,它们构成了一个属性的束。与本质属性不同,非本质属性原则上是无穷无尽的。然而,根据超本质主义,只有具有完整个体概念的个体才是其他可能世界的居民;准个体本身不能说存在。个体本身可以不存在,所以莱布尼茨并不支持模态现实主义(modal actualism)。

超属性是超细粒度的属性,此处“超细粒度”要求极端苛刻的个体性条件和同一性条件。莱布尼茨在《形而上学谈》时期尚未明确提出“单子”(monads)概念,1690年之后才放弃“有形实体”(corporeal substance),引入简单实体即单子来解释复合实体。[7]从本体论角度看,单子之间的差异既表现在性质上,也表现在数目上,“自然界中决不会有两个东西完全一样,以至于在它们身上找不到内在的差异”[8]。从性质上看,两个由单子构成的物体如果在性质上有任何差异之处,那么它们就完全不会有相同之处。换言之,两个物体之间那种“有同有异”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这一点类似于斯宾诺莎的理解,他基于与莱布尼茨不同的理由拒斥了两个物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9]由于两个物体之间不存在共享的属性,莱布尼茨否认了笛卡尔关于因果关系的传家宝模型(heirloom model),即在因果关系中,结果从原因继承了一个属性,或者严格地说,继承了一个属性实例。[10]

莱布尼茨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从数目上看,我们不可能穷尽个体的所有细微特征,尤其是这些特征是以分形几何的结构出现的。他在《单子论》中指出,物质的每个部分都可以设想成充满植物的花园、一个充满鱼的池塘,植物的每个枝桠、动物的每个肢体、它们的每一滴体液,也是一个这样的花园或这样的池塘。[11]世界中的诸个体内部具有分形几何中常见的那种无限向下的自相似结构,该结构具有层级性、自相似性以及“无限细分世界”(gunk world)特征。[12]在本体论上,具有不同的分形结构的个体,理应被视为不同的个体,它符合莱布尼茨律的逆命题,即“具有可分辨属性的两个对象不是同一个对象”。

二、模态超本质主义

依据莱布尼茨的从物模态理论,模态超本质主义主张对于任何个体实体a以及所在的世界W,必然地,如果W是存在的,它必然拥有a;换言之,那些不拥有a的世界只能是其他的可能世界W*。反之亦然,如果a是存在的,它必然处于世界W中;换言之,a拥有某些模态属性,拥有那些模态属性的x*类似于刘易斯(David Lewis)所说的x的对应体(counterparts),它们只能存在于其他的可能世界W*。实际上,早在1973年,蒙达多利在试图为莱布莱茨的反跨世界同一性立场与多个可能世界中的多个“可能的亚当”的直觉之间的矛盾给出一个融贯一致的解释时,就已经敏锐地指出刘易斯与莱布尼茨的相似之处。[13]据此,“世界约束个体”与“对应体”之间并不矛盾,只需将它不存在或者不具备某些实际属性的事态当作它们的对应体。这种做法满足了我们的模态直觉,也捍卫了超本质主义。

个体总会有一些模态属性,跨世界的模糊个体是模态属性的束。直觉告诉我们,具有不同模态属性的个体仍然是其自身。但这些模态属性是可能相互冲突的,为了避免这种矛盾,模态现实主义者主张在抽象主义视角上看待那些在其他可能世界才被满足的模态属性,它们的本体论地位要低于现实世界中被满足的属性。借助类似于笛卡尔的理性方式,莱布尼茨避开了不同的模态属性之间的同一性问题。如果某物不在现实世界中,那么它就不具备现实世界中的某些属性。依据超本质主义,它就不再其自身,或者假设它并不具有其实际所具有某个属性,那么其同一性也是成问题的。我们的确可以设想它不存在或者它具有不同属性,但我们对它们的设想是一种理性上的工作。

黑格尔指出,莱布尼茨哲学基于两条最重要的原则,即个体性原则和不可分辨性原则。[14]莱布尼茨律即“同一物的不可分辨原则”,其公式表示为:如果F(a),并且a=b,那么F(b)。具体而言,如果个体a和b是数目上同一的,那么它们是不可分辨的;反之,如果它们是可识别的,它们就不是数目上同一的。超本质主义借助莱布尼茨律的逆命题来刻画,即“不可分辨物的同一性”,意思是没有两个数目上不同的实体在所有属性上相同。[15]其论证如下:(1)假设在我们的世界W中,存在两个不可分辨的个体a和b;(2)若果如此,那么一定存在一个可能世界W*,在那个世界中a和b是“可分辨的”;(3)但是根据可能世界的充裕性原则,如果这样,那么上帝就没有理由选择W而不是W*;(4)但是根据充足理由律,上帝必须为他的所做的行为找一个理由;(5)因此,我们最初的假设必定是错误的。在我们的世界中,没有两个不可分辨的个体。

已有学者注意到莱布尼茨与克里普克关于可能个体的理论差异。[16]实际上,莱布尼茨更接近于刘易斯。刘易斯等可能主义者的做法是承认所有模态属性都在不同的可能世界同等地被满足,现实世界在其中并没有任何优先地位。在他看来,具有不同模态属性的同一个东西,严格来说并不存在同一性关系。这种观点相当反直觉。为补救这一点,他提出了“对应体”概念,主张那些在与现实世界中的个体存在可比较的最大相似度的个体,虽然在本体论上不同于现实世界中的个体,但在理性上可以被视为具有不同模态属性的那个个体。[17]

上述策略上的区别是本体论与观念学上的区别。它在当代分析哲学中较为常见,在近代唯理论哲学中也不罕见。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解释说,空间和有形实体之间只有设想它们的方式上的区别,换言之,只有观念学上的区别,没有本体论上的区别:“空间或内在地点无异于涵盖于其中的有形实体,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们想象它们的方式。因为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物体所占据空间的长、宽、高的广延,恰恰与构成此物体的广延是同一的。”[18]因此,笛卡尔回答了纯粹本体论的问题。空间实际上是一种实体,它与物体(有形实体)的区别只在于我们对它的理解方式。从本体论的论证出发,笛卡尔推导出一个关于真空的相关问题的答案:既然空间和实体在两种描述下是同一的(仅仅是理性上的不同),真空或空的空间是严格不可能的。

从模态角度看,超本质主义如何兼容个体的反事实属性呢?莱布尼茨说:“个体实体概念一劳永远地包括将要对它发生的每件事情。”[19]在概率解释中,任何一种属性都可能丧失,但这并不影响个体的同一性。这表明对反事实的概率解释,以及反事实的不确定性论题,假定了关于个体的超本质主义。如果任何一个属性对于个体来说都具有本质性的,那么任何一种属性上的变化就会彻底改变其身份或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上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是始终存在的,除非我们掌握了某种排除这种不确定性的策略,或者彻底否认反事实乃是事关个体的。

莱布尼茨的“必然真理”概念遵循不矛盾律,是指那些仅通过对词项的分析就能得到推证的真理。[20]借助模态术语,根据下述必然属性刻画:P是对象o的本质属性,当且仅当,o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具有P,但允许某些世界没有o;反之,P是对象o的偶然属性,当且仅当,o具有P,但至少有一个可能世界中o缺少P。据此可知,超本质主义所说的“超本质”是指必然属性。所谓超真命题(super-true proposition)也就是比普通的真命题更加真实的命题。在内涵逻辑中,它相当于必然为真的命题,即一个命题是必然为真的,当且仅当,对于任何可能世界,它都是真的。其谓词逻辑形式是:Ɐw(P在w中为真)。此处允许有不存在那个命题所描述对象的世界;关于不存在之物的命题没有真值。据此,超本质主义命题也就是超真命题。在超内涵逻辑中,其真值甚至比必然为真的命题更加确实。

莱布尼茨超本质主义与当代形而上学中的“新本质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模态立场。后者最直接的思想资源,还是来自法因(Kit Fine)的《本质与模态》一文。[21]法因颠覆了长久以来的以必然性解释本质性的观点,转而以本质性解释必然性;在此基础上往前一步,用必然性来解释可能性;往后一步,用语词使用的经验事实来解释本质。在他看来,“本质”是个经验概念,它之于必然性,正如定义之于分析性。“必然性”既是一个从言(de dicto)概念,也是一个从物(de re)概念,但“本质”主要是个从物概念,本质的概念就存在于定义的“真实的”或“客观的”情况中,而不是“名义的”或“言语的”情况中。这被认为符合洛克关于本质性概念的“定义传统”。[22]

三、分体论超本质主义

对莱布尼茨单子论的分体论描述得到汉斯·布克哈特(Hans Burkhardt)等人的关注,他们建议将之理解为单子之间的而非单子之内的分体论结构。[23]分体论超本质主义的逻辑形式是:Ɐxs∃y(y中的任何真部分xn[xm…]的存在,都是y存在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本体论上,这里的必要条件可以理解为一种构成关系。根据法布里奇奥·蒙达多里等人的说法,超本质主义的核心在于“完整个体”概念。[24]在当代形而上学图景中,这是一种关于物质组合的分体论限制主义(Mereological Restrictivism)立场,其逻辑形式为:Ɐxs ∃y (诸x组合y,当且仅当,诸x组合为一个莱布尼茨意义上的复合物或有形体)。这里的xs是指x的复数形式,也就是诸多的x。

(一)单子的模态性质

作为模态具体主义(modal concretism)的支持者,莱布尼茨主张任何一个可能世界都是由诸多的个体组成的,每个可能世界都是一个大个体,而那些有形体或日常对象是它的各个部分;进一步,每个有形体也是由诸多的较小部分构成的,直至划分成最小的部分——单子,因此它们并不抽象。其思路接近于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尽管后者不会同意单子论前提。[25]

莱布尼茨是否承认某些抽象对象的存在?我们对此持肯定回答。这一点正是他与刘易斯的不同之处。但对前者来说,抽象物和具体物都是由单子构成的,尽管二者性质仍有差异。进一步,在具体物内部,不管是心理对象还是物理对象也都是由单子构成的。据此我们认为,莱布尼茨的分体论仍然可以解释抽象对象,而心理对象和物理对象只是处于不同位置上的单子,它们并无根本区别。普通单子并不是必然存在的,它可能会出现,也可能会消亡,只不过它并不是以一种经验的方式出现和消亡的。必然实体只是作为特殊单子的上帝。

将单子论与超本质主义结合起来,我们得出:(1)每个单子的性质是超本质主义的;(2)作为诸多单子的分体论之和的个体也是超本质的;(3)作为诸多个体的分体论之和的世界也是超本质的。

莱布尼茨的模态概念,如必然真理中的“必然”,是在从言的意义上说的。必然的存在物是像命题这样的抽象物。模态现实主义所承认的必然存在物,通常是具体物。像命题和集合这样的抽象物,它们是必然存在的,现实主义者与可能主义者的分歧并不在这一点。可能主义者所否认的是所有的具体物都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上。莱布尼茨是关于单子存在的必然主义者,但他是关于其他派生之物存在的可能主义者,它们包括所有感官经验可及的对象,如有形体、心理对象,还有作为具体物的世界本身。这些东西原本可以不存在,它们的存在是偶然的。那些并不存在的东西存在于另一些可能世界中。根据可能世界的充裕性原则,现实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当中最丰富亦即包含最多个体的世界,但这不等于现实世界中的所有个体都是必然存在的,我们可以假设有某个有形体x不存在的世界同样也是最丰富的。铁打的单子,流水的有形体。如果有形体x消灭了,世界仍会以另一种分体论结构维持其充裕性。

类似观点见于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在《逻辑哲学论》的下述码段:“很明显,一个想象的世界,无论它与真实世界有多么不同,一定有一些共同的形式。”(2.022)“对象正是构成这种不变形式的东西。”(2.023)“对象是不可改变的和实存的;它们的结构是不断变化和不稳定的。”(2.0271)[26]在此,维特根斯坦严肃地承诺了比其他哲学家(包括那些同样赞成可能世界的哲学家)更多的实体,而那些声称有这些额外实体的内容,通常并没有受到严肃的质疑,它们的存在尽管是丰富的和琐碎的,但不是冗余的。

(二)单子的聚集与属性的束

明确了单子论的上述形而上学特征之后,我们假设:(1)有一些单子,依次编号为a, b, c, d, e, …;(2)有一些属性,依次编号为P, Q, R, …;(3)有一些个体,依次编号为x, y, z, …;(4)有一些不同的时刻,依次编号为t1, t2, …。为便于理解,可制作成关于“单子的聚集/属性的束”的下表:

下面对该表稍作解释。首先,不同时间点上的个体作为单子在分体论上的和(聚集),借用“=”和“+”号表示如下:x(t1)=a+b;y(t1)=c+d+e;z(t2)=a+c+d.

莱布尼茨的分体论包括时间的维度。个体不仅有空间部分,也有时间部分,这两者在《单子论》中并没有本质区别。个体的属性也包括暂时属性(temporary properties)。关于个体持存的分存论(perduralism),主张个体是其诸时间部分的分体论之和。在每个时间切片上个体不会有不同的暂时属性,所有暂时属性都是个体的属性。超本质主义者所理解的个体属性,就包括所有的这些属性。在罗素看来,莱布尼茨哲学的一个主要前提是不断言处于特定时间的存在的真命题是必然的和分析的,而那些断言处于特定时间存在的命题则是偶然的和综合的。更直接的理由在于,一个实体在不同时间里所具有的不同属性就是这实体的所有谓项,而且尽管任何属性只有一定时间里存在,然而它在这一时间内为一个属性这个事实却永远是所考察的实体的一个谓项。[27]这是一种四维主义的个体持存观,它以静态的眼光看待个体的持存。如果时间整存论(enduralism)难以与超本质主义兼容,同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时间部分里会有不同的暂时属性,而它们彼此之间是可能相反的。所以它们只能被视不同的个体。但这违背了我们的直觉。通过与分存论相结合,超本质主义可以避免这种反直觉。

其次,个体作为属性的束(bundle),借助“{}”表示如下:x(t1){P, Q};y(t1){Q, R};z(t2){P, R}.

个体可以被视为在其身上得以例示的属性的分体论上的和。但莱布尼茨的属性分体论是限制主义的,亦即属性的束或它们在分体论上的和所构成的只是可能个体。它们的可能性只受到不矛盾律的限制,但其现实性还要受到充足理由律的限制。那些现实中不存在的个体,尽管是逻辑上可能的,但仍然缺乏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再次,属性是个体层面上的,而不是单子层面上的。不同的单子会有不同的性质,单子的质的程度的差别也就是表象清晰程度的差别。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据此可知,个体有下述形而上学性质:(1)时空占位性质:不同的个体可以共享相同的属性,但不能共享相同的单子。根据莱布尼茨的可能主义,个体还有下述模态性质:(2)相同的一些单子在不同时间(t1, t2)可以组合成不同的个体;(3)作为最小时空部分的单子必然存在,但作为单子在不同时间的分体论之和的个体并不必然存在;(4)作为个体的束部分的属性必然存在,但由这些属性在不同时间的束的个体并不必然存在。(5)根据莱布尼茨律,不存在由完全相同的属性所构成的两个个体,换言之,不管再怎么相似的个体,总能找到一些属性差异,例如时空占位属性上的差异。

从次,在属性形而上学领域,莱布尼茨主张个体是作为内在共相的属性的束。[28]该立场有下述特征:(1)无需承诺唯名论,因此无需承认属性是个体的集合或相似类;(2)无需接受超越共相论(theory of transcendental universals),因此无需承诺凌驾于个体之上的共相;(3)无需接受特普论(theory of tropes),因此无需承诺抽象殊相;(4)无需接受裸殊相论(theory of bare particulars),因此无需承诺一个裸殊相的存在。

基质或祼殊相不是一个完整个体,即便它可能是个体的本质。一个完整个体必须符合清楚性、分明性这两个标准,前者是同一性的要求,经过时间属性或模态属性上的变化,它还是它自己;后者是个体性的要求,无论它只能是它自己,而不能是他物。每个事物都必然地是它自己,与说它必然地属于某事物,前者的超本质主义与后者背后的必然主义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关联。

最后,一方面,同一个单子在不同时间可以参与构成不同的个体。如单子a在t1时间与单子b聚合构成个体x,在t2时间与c、d聚合构成了个体z,记作“a[x(t1)/z(t2)]”。另一方面,同一属性可以在两个不同个体上(与不同的其他属性一道)被例示,如个体x在t1时间和个体z在t2时间都例示了属性P,记作“P[x(t1)/z(t2)]”。由于共相论意义上的属性没有唯一的时空占位,因此它们可以在不考虑时间算子t1、t2的情况下被多重例示。当然,这里作为聚合成员的单子以及作为束成员的属性都做了简单化处理,实际上几乎所有个体都并非仅由少数几个单子构成,也并非只被少数几种属性所例示。

四、超本质主义与“存在之谜”

在《形而上学纲要》中,莱布尼茨说第一次明确存在之谜:为何存在某些事物,而非什么都不存在?[29]这是哲学的根本问题,史称“存在之谜”或“莱布尼茨问题”。由于现实存在于时间之维上的每个事物都可以设想它们并不存在而不会违背不矛盾律,所以无法追问特定的某个或某些事物为何是存在的,而应追问为何某物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东西,无何如何都要有某些不确定的事物存在。总之,并非不存在任何一种作为共可能的事物之分体论上的和的可能世界。对此问题的回答首先取决于必定存在足够多的可能世界,而这些可能世界的存在遵守不矛盾律,也就是原则上所有不违背该法则的事物都可以在一个可能世界上共存,彼此具有共可能关系,或者刘易斯所说的“世界同侪”(world-mates)关系。上帝基于不矛盾律设想了无数的可能世界,其中每个可能世界是一个最大的一致命题集所描述的世界,换言之,上帝规定了“多中取一”的“多”。

其次,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必定会有一个世界成为现实世界。根据莱布尼茨,上帝根据充足理由律来在众多的备选的可能世界中挑选出一个现实世界。根据充足理由律,没有什么是没有理由的,或者没有什么作为结果是没有原因的。[30]事实的真理或偶然真理依据充足理由律,它是现实世界的逻辑基础,也是经验科学的基础,有无数可能世界中,只有现实世界具备存在的充足理由,换言之,它规定了“多中取一”的“一”。

莱布尼茨从本体论和伦理学两个角度回答为何是这个(现实)世界而非那个(可能)世界的问题。充足理由原则在本体论上提出了充裕性原则(principle of plenitude)的要求,它可以被通俗地理解为“多即是好”(more is better):对于世界来说,个体要足够多;对于个体来说,属性足够多;还有更多的事物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但相对于其他可能世界,现实世界已经是最充裕的。在伦理学上,由于上帝的完美性所决定,相对于其他可能世界,现实世界拥有最多的善。尽管现实世界中仍然有种种恶的存在,但如果要消灭它们,逻辑上就必定以产生更多的恶为代价,上帝显然拥有“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智慧,因此就允许种种恶的存在。换个角度看,它们本身即有助于更大的善,就此而言它们是一些“必要的恶”。在《神正论》中,莱布尼茨设问道:“有人会问,难道上帝自己就不能够改变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吗?可以肯定地说,他现在如果不想减损其智慧的话,他是不会对世界作出任何改变的。”[31]

根据超本质主义,如果某个事物缺乏特定属性,它就不再是其自身,进而不再成为其所处世界一部分。而一个缺少它的世界实际上违背了充裕性原则,从而会失去其现实性。据此,所有现实事物都只能是其原本所是的样子,其所有的属性都不可或缺。但这不等于说,超本质主义蕴含了现实主义,因为前者仍然主张一个事物原本可能不存在,亦即允许进行反事实分析,而这一点不同于后者。前者借助一个条件命题来刻画,即“如果某物x存在的,那么它必然是其所是”,它允许现实中并不存在x,并且允许有一个作为单纯可能事物的x。就此而言,“存在”不是一个真正谓词,因为如果它是一个谓词(如“红色的”),那么根据超本质主义,它对于这个事物的个体性或同一性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就会得出一个必然主义观点:任何事物都必然存在,若不存在就不再是其自身了,甚至无法有意义地讨论它不存在的可能性。这是莱布尼茨对“非存在之谜”的回答。

五、结

在西方形而上学的历史脉络中,莱布尼茨的超本质主义思想可谓独树一帜,实现了对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之争的内在超越。围绕对莱布尼茨的超本质主义解读及其与当代模态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近半个世纪以来得到了国外学界的充分重视。本文结合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中的个体主义的观念论特质,批判性地考察了超本质主义的三个面相:实体超本质主义、模态超本质主义和分体论超本质主义。借助结合分体论、模态属性和暂时属性的分析,这个理论在其内部是自洽的,并为超本质主义在个体性和同一性上的超细粒度特征提供了多个角度的清晰刻画。然而,如果脱离个体主义的观念论背景,有理由相信,那些不同意实体是单子的哲学家,例如唯物主义者和一般主义者,即使同意他的超本质主义结论,所给出的论证也会大相径庭。最终我们表明,对超本质主义的上述解读有助于重新厘清“存在之谜”的问题实质。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分析的西方哲学史研究”(19AZX0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维特根斯坦与寂静主义研究”(21FZXB042)的阶段性成果。

[1] [意]托马斯·阿奎那:《论存在者与本质》,段德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5页。

[2] Fabrizio Mondadori, “Reference, Essentialism, and Modality in Leibniz’s Metaphysics”, Studia Leibnitiana 5 (1), 1973, pp. 74-101.

[3] Stefano Bella, “Essentialism, Super-Essentialism and/or Anti-Essentialism in Leibniz”, Thinking and Calculating: Essays in Logic, Its History and Its Philosophical Applications in Honour of Massimo Mugnai, ed. by Francesco Ademollo, et al., Cham: Springer, 2022, p. 287.

[4] Stefano Bella, “The Science of the Individual: Leibniz’s Ontology of Individual Substance”, The Leibniz Review (16), 2006, pp. 125-139.

[5]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早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3页。

[6] [英]罗素:《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段德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3页。

[7] 感谢匿名评审专家指出这点。

[8]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陈修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259页。

[9] [德]海德格尔:《哲学史:从托马斯·阿奎那到康德》,黄瑞成译,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8年,231页。

[10] Nicholas Jolley, “Metaphysics”,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Early Modern Philosophy, ed. by Donald Rutherfor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116.

[11]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第306页。

[12] 参见陈常燊:《当代本体论的“鸟瞰景观”与“天穹景观”》,《哲学评论》第31辑,长沙:岳麓书社,2023年,第1-17页。

[13] Fabrizio Mondadori, “Reference, Essentialism, and Modality in Leibniz’s Metaphysics”, Studia Leibnitiana 5 (1), 1973, pp. 74-101.

[14]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册,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85页。

[15] See Gonzalo Rodriguez-Pereyra, Two Arguments for the Identity of Indiscernibl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2.

[16] 参见王荣虎:《试论克里普克与莱布尼茨在可能个体上的思想差异》,《自然辩证法研究》2016年第4期。

[17] David Lewis, 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6, pp. 20-27.

[18] [法]笛卡尔:《哲学原理》,陈启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3年,第44页。

[19]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早期形而上学文集》,第21页。

[20]同上,第393页。

[21] Kit Fine, “Essence and Modality: The Second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Lecture”,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8), 1994, pp. 1-16.

[22] [英]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98-402页。

[23] Hans Burkhardt and Wolfgang Degen, “Mereology in Leibniz’s Logic and Philosophy”, Topoi (9), 1990, pp. 3-13.

[24] Fabrizio Mondadori, “Understanding Superessentialism”, Studia Leibnitiana (17), 1985, pp. 162-190.

[25] David Lewis, On the Plurality of Worlds, pp. 81-85.

[26] 参见[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

[27] [英]罗素:《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第5、51页。

[28] R. M. Adams, “Primitive Thisness and Primitive Identity”,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76), 1979, pp. 5-26.

[29]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早期形而上学文集》,第371-372页。

[30] [德]莱布尼茨:《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第275-277页。

[31] [德]莱布尼茨:《神正论》,段德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23页。

本文原载《现代哲学》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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