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德智:“千古绝伦的大智者”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文集》总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14 次 更新时间:2022-12-0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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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德智 (进入专栏)  

【按语】《莱布尼茨文集》(10卷本)是段德智教授作为首席专家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莱布尼茨文集》的翻译和研究”的基础工程和骨干工程。自2014年以来,陆续出版了六卷,除其中一卷为精装本外,其余五卷均为平装本。从今春以来,所出各卷修订再版,所出六卷均取精装本形式,其内容则分别为《早期形而上学文集》(第1卷),《后期形而上学文集》(第2卷),《自然哲学文集》(第3卷),《认识论文集》(第5卷),《逻辑学与语言哲学文集》(第6卷)和《神正论》(第7卷)。此次修订再版不仅对各卷文本做了一些修订,新增了若干帧有关莱布尼茨生平著作照片,而且为了使读者在阅读《文集》之前即对作为“千古绝伦的大智者”的莱布尼茨思想的特殊规定性、整体框架和学术地位有一个先行的初步的了解和把捉,还应出版社的要求,新写了一个《文集》“总序”。但愿它能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在西方哲学史上,莱布尼茨(1646—1716)是一位卓越的近代哲学家。在我国的哲学史教科书里,我们通常称其为“大陆理性主义哲学家”,但莱布尼茨本人似乎并未这样称呼过自己,而黑格尔看重的似乎也不是他的认识论,而是他的形而上学,并且因此而将其称作“理智形而上学”家。平心而论,黑格尔对莱布尼茨的评价还是比较高的。按照黑格尔的理解,“近代哲学”蕴含有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叫“培根和波墨”,第二个叫“思维理智时期”,第三个叫“最近德国哲学”。在谈到莱布尼茨所属的“思维理智时期”的形而上学时,黑格尔明确指出:“我们应该对斯宾诺莎、洛克和莱布尼茨加以考察,他们完成了形而上学。笛卡尔和斯宾诺莎提出了思维和存在;洛克提出了经验,提出了形而上学的观念,并且论述了对立本身。莱布尼茨的单子,是集这类世界观之大成。”[1]


至于莱布尼茨何以能够成为近代理智形而上学“集大成”者的具体缘由,黑格尔似乎什么也没有明说。其实,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也并不十分困难。因为至少在莱布尼茨看来,笛卡尔、斯宾诺莎和洛克哲学的根本弊端即在于其归根到底是一种抽象哲学,一种“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的哲学,一种执着于“思维”与“存在”、“普遍”与“个体”以及“理智”与“经验”“对立”的哲学。就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哲学而言,其蔽主要在于其片面强调了“思维”、“普遍”和“理智”。而就洛克而言,其蔽则主要在于其片面强调了“存在”、“个体”和“经验”。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问题,莱布尼茨超越笛卡尔、斯宾诺莎和洛克之处不仅在于他洞达了他们哲学的“抽象性”,斥之为一种“无声的思想(les pensées sourdes)”,[2]而且还在于他提出并阐释了他的“具体性原则”或“个体性原则”,从而使得他的哲学不仅尝试统摄柏拉图的“理念论”和亚里士多德的“主谓项逻辑”和“质型论”,而且还尝试统摄中世纪的“实在论”和“唯名论”以及近代的“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3]以一种特殊性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思维”与“存在”、“普遍”与“个体”以及“理智”与“经验”的“统一”和“整合”。


莱布尼茨对他的“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寄予厚望,将其视为他藉以实施形而上学改革或革命的一项根本举措。在1716年6月,即在其去世前5个月,莱布尼茨依然信心满满地断言:“充足理由和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de l’identité des indiscernables)这两条伟大的原则(ces grands principes),改变了形而上学的状况(Changent l’etat de la Metaphysique),形而上学利用了它们已变成实在的和推理证明的(reelle et demonstrative)了,反之,在过去它几乎只是由一些空洞的词语(en termes vuides)构成的。”[4]所幸的是,在西方哲学的后来发展中,莱布尼茨所倡导和阐释的“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发挥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因为在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和“自为存在”中,[5]在尼采的“成为你自己”和“超人”中,在胡塞尔的“具体自我”或“现实自我”中,[6]乃至在海德格尔的“此在(Dasein)”和“在世(in-der-welt-sein)”中,我们无不或隐或显地看到莱布尼茨“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的投影。莱布尼茨俨然不仅仅是一位近代哲学家,而成了一位永恒的“当代哲学家”。当年,罗素曾高调地宣布“莱布尼茨是一位千古绝伦的大智者(one of the supreme intellects of all time)”,[7]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也!至少我们可以断言:倘若巴门尼德(及其以后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启了西方“在”的哲学的话,莱布尼茨则以其提出的“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开启了西方“在者”的哲学。[8]莱布尼茨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绝非通常的流俗哲学家能够望其项背的。


人们常常用“单子论”来指称莱布尼茨的哲学体系乃至他的“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而单子的个体性或具体性却总是藉着它的“活动”展现出来的。正因为如此,莱布尼茨将“单子”或“实体”界定成“一个能够活动的存在(un Etre capable d’Action)”。[9]也正因为如此,莱布尼茨始终坚信:“无所事事使人愚笨,一个人总应当找事情去做、去思考、去规划”,[10]并且一生身体力行,尽管往往公务在身,却终生自强不息,从未间断过他的哲学思考和哲学创造,以至于当他于1716年11月14日晚上10点左右在睡眠中逝去时,竟给后人留下了二十多万张手稿和一万五千多封与世界各地一千一百多人的通信。他的这份精神遗产,就量而论,即使史称“古希腊百科全书式哲学家”的亚里士多德也相形见绌。但若就命运论,莱布尼茨与亚里士多德则各有千秋。亚里士多德培养了一个哲学王——亚历山大大帝,可谓风光无限,连他的老师柏拉图也当自愧不如,但他的书稿几经周折,不仅有所遗失,而且其著作(如《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等)的写作年代和标题也无从考察,更令人扼腕的是到最后,亚里士多德的原始手稿竟没有一张流传下来。莱布尼茨虽然在世时没有亚里士多德风光,但幸运的是,在他故去的第二天,即1716年11月15日,他的全部书籍和手稿便被正式封存起来,随后为布伦瑞克家族保存到汉诺威的国王图书馆里,甚至连巴掌大的字片也未曾丢下。


莱布尼茨辞世后,莱布尼茨著作和书信的编辑工作便自然而然地提上了日程。不过,最先振臂一呼的竟是法国哲学家狄德罗。他在其主编的《百科全书》里情绪激昂地写道:“没有任何一个人比莱布尼茨读得多、研究得深、思考得多、写作得多,尽管至今还没有一个莱布尼茨的著作全集问世。这样的一个伟人给德国带来的荣誉大大超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阿基米德一起给希腊带来的荣誉的总和,而德国竟然至今还没有把源自莱布尼茨笔下的财富收集整理出来!”[11]不过,很快,德国学者便将狄德罗的呼吁付诸实施。1768年,路易斯·迪唐(Louis Dutens)编辑出版了六卷本《著作集(Opera omnia)》;1839-1840年,埃德曼(J. E. Erdmann)编辑出版了《莱布尼茨哲学著作集(Opera philosophica Omnia)》(即所谓E本);1875-1890年,格尔哈特编辑出版了7卷本的《莱布尼茨哲学著作集(Philosophischchen Schriften)》(即所谓G本)。至20世纪初,普鲁士科学院(Preussische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启动了120卷的《莱布尼茨著作和书信全集(Sämtliche Schriften und Briefe)》的编辑整理工作。[12]1924年,《莱布尼茨著作与书信全集》第一系列第一卷正式出版。现在,《全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已经完成过半,德国四个研究机构(莱布尼茨档案馆、明斯特莱布尼茨研究所、柏林编辑部和波茨坦莱布尼茨研究所)正在通力推进此项工作,以便于2055年《全集》能够如期全部出齐。


从莱布尼茨著作和思想真正走向世界的角度看问题,莱布尼茨著作的选编和全集的推出固然是至关紧要的一步,却并不能因此而毕其功于一役,尚需要启动相应的配套工程,这就是启动以上述选编本和《全集》为文本依据的莱布尼茨著作的翻译工程。因为如所周知,莱布尼茨主要是以拉丁文和法文写作的,不要说时至今日,拉丁语已经成了一种“死语言”(也许对于少数基督宗教神职人员和学者来说至今依然是一种“活语言”),即使莱布尼茨所使用的“近代法语”无论是在词法方面还是在句法方面也都明显有别于“现代法语”。也许正是出于这样一种精神需求,伴随着莱布尼茨著作选编本的接连出版和《全集》的连续推出,各种不同的编译本也相继问世。[13]我们所编译的十卷本《莱布尼茨文集》也就是在这样一种学术大势下逐步面世的。


编译工作既是编译者与原作者之间开展的一场对话,也是编译者与读者之间开展的一场对话。为了助推编译者与读者之间的对话,若将我们启动这样一种编译工程的初衷和具体设想向读者做一番扼要的交代,想必会有所裨益。


首先,是我们编写这样一个《文集》的缘起。单就莱布尼茨的译事论,我们可以一直上溯到1980年,因为在那一年,我就开始翻译莱布尼茨《论洛克先生的<人类理解论>》一文了。[14]但那时翻译这篇短文的目的只是在于对莱布尼茨和洛克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思想做一点比较,以便为写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做点准备工作,[15]压根儿就没有编译《莱布尼茨文集》的念头。我编译《莱布尼茨文集》的念头是在二十年后,在我为了深入研究莱布尼茨而业已草译了相当规模的莱布尼茨著作并且获悉即使在非英语世界里,在前苏联和日本都已编译出多卷本《莱布尼茨著作集》的情势下萌生出来的。“彼,人也;予,人也;彼能是,而我乃不能是!”我在自己的高中课本里读到的韩愈的这句话强烈地激发了我的自尊心和争胜心,俨然构成了我编译《文集》的第一原动力!


其次,是对文献主要版本的抉择。在编译过程中,我们力所能及地阅读了莱布尼茨著作的多种版本,但也特别依据和倚重在我们看来几个显得特别重要的版本。总的来说,我们始终特别注重格本,只是在2001年当我在柏林理工大学图书馆里直接翻阅了《莱布尼茨著作与书信全集》第六系列(哲学著作系列)之后,又对《全集》的这一系列产生了比较浓厚的兴趣。与此同时,我们自始至终都比较重视参照乃至依据一些比较信实的英译本,尤其是莱姆克(Leroy E. Loemker)编译出版的《莱布尼茨:哲学论文与书信集(Philosophical papers and Letters)》。


第三,是《文集》的编排原则问题。文集的编排通常不是以学科体系为据,便是以作品的写作时间为序。莱布尼茨的作品,除书信外,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写作时间都不确定,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完全以写作时间为序编排《文集》的可能。而且,以学科体系为据对莱氏作品予以编排也有益于读者对阅读内容的自主选择。鉴此,本文集从总体上采取了以莱氏学科体系为据的编辑原则。


我们知道,莱布尼茨基本上沿袭了亚氏的学科分类传统,将哲学或科学区分为两大板块:理论哲学或理论科学和实践哲学或实践科学。他所谓理论科学或理论哲学不仅涵盖形而上学,而且还涵盖自然哲学、认识论和逻辑学(当然还涵盖数学),而他所谓实践哲学或实践科学则主要涵盖“道德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与“宗教哲学和自然神学”。从总的方面看,我们的十卷本《莱布尼茨文集》(计12册)就是依据莱氏的这样一种学科体系予以编排的:


不难看出,《早期形而上学文集》(第1卷)、《后期形而上学文集》(第2卷)、《自然哲学文集》(第3卷)、《人类理智新论》(第4卷)、《认识论文集》(第5卷)和《逻辑学与语言哲学文集》(第6卷)总的来说隶属莱布尼茨的理论哲学或理论科学范畴。[16]而《神正论》(第7卷)、《实践哲学文集》(第8卷)和《宗教哲学与自然神学文集》(第9卷,)则明显属于莱氏实践哲学或实践科学范畴。而《中国学文集》(第10卷)的内容则明显兼具了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品格。


毋庸讳言,莱布尼茨既然倡导“知识海洋论”,强调各具体学科的融合与贯通,这就给我们对他的著作进行学科门类的归属和切割造成诸多不便,有时颇需花费一番心思予以统筹处理,但平心而论,对于他的大部分著作来说,这样一种工作干起来也并不怎么特别棘手。


第四,是时序之为《文集》编排的次要原则。虽然我们断言“时序”不宜成为《文集》编排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与《文集》的编排工作毫无关系。事实上,既然莱布尼茨宣称:“自然决不作飞跃”,既然“连续律(la Loy de la Continuité)”是莱氏“一条大的准则(une de mes grandes maximes)”,[17]则时序便势必应当成为我们编辑《文集》的一项重要原则。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为了较为直接地展现莱布尼茨每个分支学科思想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我们在编辑每一卷《文集》(第4卷和第7卷除外)时,便差不多恪守了“时序”这样一种原则。只是我们在收入那些没有注明精确写作时间的著作时需要依据这些著作的具体内容对其写作时间作出一种较为合理的估算罢了。


第五,是“打小工”为翻译莱布尼茨所必须。我们前面说过,莱布尼茨哲学的基本原则为“个体性原则”或“具体性原则”,据此他不仅强烈地反对了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无声的思想”或“空洞抽象原则”,而且他本人也因此而特别注重采用“由事论理”的解释路径。他在《人类理智新论》第三卷里曾以“那个假马丁٠盖尔的故事(l’Histoire du faux Martin Guerre)”为例解说了“感觉个体”比“一般名辞”更难理解的道理。[18]而且,也正因为如此,在莱布尼茨的著作里,我们往往不时碰到大量的由于时空间距而为我们中国学者不甚了了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而为了具体深入地体悟和理解莱布尼茨的思想,为了走近乃至走进莱布尼茨我们就必须排除种种困难,对这样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做出一番考察和说明。倘若我们不肯做这样一种“小工”,我们且不要说“走进”莱布尼茨,即使“走近”莱布尼茨的深邃思想也不太可能。因此,无论是从对读者负责的角度看问题,还是从对译者自己负责的角度看问题,莱布尼茨的译者都需要甘心情愿地做这样一种“小工”。


第六,是坚持“不以注以释害译”原则。尽管我国翻译界有译者与作者视界融合的阔论,尽管我们长期坚持“在翻译中研究,在研究中翻译”的理路,尽管我们竭力“走近莱布尼茨”,但在莱布尼茨这样一位学术大师面前,我们始终持守一种“自愧弗如”的“敬畏”心态。基于这样一种心态,我们始终将我们对莱布尼茨著作的有关注释与有关译文严格区别开来,杜绝在译文里夹杂我们的注释,从而误导读者。尽管夹译夹议的做法有时也能产生出某种“雅”的效果,但这种以“雅”害“义”的做法在我们看来未免有点得不偿失。我国翻译界泰斗严复曾云:“题曰‘达恉’,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19]即是谓此。


第七,以尽可能地减少“硬伤”或“误译”为底线。当年,严复在《天演论》的“译例言”中曾明确提出了“信、达、雅”三大翻译标准。但在译者看来,即便严复先生本人的译作,也很难说全面达到了这三大标准。[20]正因为如此,我2017年在《反异教大全》的“汉译者总序”中提出了“悠悠万事,惟信为大”的口号。面对着莱布尼茨这样一个哲学大家,面对着莱布尼茨这样一个主要以拉丁文和法文写作的哲学大家,无论就哲学智慧而言,还是就语言功夫和翻译技巧而言,无时无刻都无不有力不从心之感。因此,尽管对“信达雅”心向往之,但我们还是将尽可能地减少“硬伤”或“误译”作为我们译事的底线。这就是说,尽管我们兢兢业业乃至精益求精,我们还是不敢奢望和担保完全避免出现“硬伤”或“误译”。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自我认识或自我评估,我们对读者和方家的批评指正始终寄予厚望。


最后,我们这项学术工程,如果从其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批复之日(2014年)算起,已经过去了8个年头,如果从我们在柏林理工大学的图书馆里设计出第一个编译方案(2001年)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21个年头;如果从我本人翻译莱布尼茨《论洛克先生的<人类理解论>》一文之日(1980年)算起,已经过去了42个年头;倘若从陈修斋先生译出《人类理智新论》“序”之日(1957年)算起,则已经过去了65个年头。再过两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们这项工程就将竣工了。


在这项学术工程即将竣工之际,我们不仅感到格外欣慰,也充满不尽的谢意:我们不仅要感谢我们的时代,而且还要特别感谢我们的学术前辈。我国的莱布尼茨翻译工作尽管与英语世界的一些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学术前辈们还是做了一些非常有益的工作。单就商务印书馆来说,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就先后出版了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序论》(陈德荣译,1937年),《单子论》(王复译,陈修斋校,1957年)、《人类理智新论》“序”(陈修斋译,王复校,1957年),《人类理智新论》上下册(陈修斋译,1982年)等重要著作。我们编译出版的10卷本《莱布尼茨文集》既然借鉴乃至利用了前辈学者的这些成果,从而也就凝结了前辈学者的心血。没有他们的筚路蓝缕,且不要说我们这项学术工程的顺利开展,它之会否想到和启动也未可知。至于它的质量或优劣,我们只能留给读者或留给历史予以评说。不过,在我们看来,在莱氏著作和书信尚未出齐之前,莱布尼茨著作的任何一个选编本都在所难免地存在有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之处,对于我们的编译本也应当作如是观。因此,只要它能够为我国读者进一步了解莱布尼茨打开一扇窗户,只要它能够为我国的莱布尼茨研究略尽绵薄,我们也就无愧于我们的时代,无愧于我们的学术前辈也无愧于我们的学术良知,而且我们也就因此而心满意足了。仅此而已,岂有他哉!


是为序!


段德智


2022年5月6日


于武昌珞珈山南麓


(原载莱布尼茨:《早期形而上学文集》,商务印书馆2022年10月,第I-XIII页)




[1]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2—13页。


[2] G. 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5,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1978, p.175.


[3] 莱布尼茨既然推崇柏拉图的理念论,他便是一个地道的“实在论者”,但既然他主张“个体性原则”,他便势必热衷于唯名论。早在1670年,莱布尼茨在《尼佐利奥著作新版序》里就曾强调指出:“唯名论派是所有经院哲学家中最深刻的思想家(omnium inter Scholasticas profundissima),也与我们的现代哲学精神最为一致(hodiernae reformatae philosophandi rationi congruentissima)”(参阅《莱布尼茨逻辑学与语言哲学文集》,段德智编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第109页)。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莱布尼茨专家尼古拉·乔利(Nicholas Jolley)明白无误地宣称:“莱布尼茨是个唯名论者”(G.H.R.Parkinson,The Renaissance and Seventeenth Century Rationalism,London:Routledge,1993, p.411)。


至于“理智”与“经验”(“感觉”)的关系,莱布尼茨也有一个相当俏皮的表述:“凡是在理智中的,没有不是先已在感觉中的,但理智本身除外(Nihil est in intellectu,quod non fuerit in sensu,excipe:nisi ipse intellectus)”(G. 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5,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1978, p.100)。很显然,如果说其中前半句针对的是洛克的“感觉论”,则其后半句针对的便是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理智论”。


[4] G.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7,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2008, p. 372.也请参阅《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编,段德智、陈修斋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367页。


[5] 黑格尔明确宣布:“莱布尼茨的基本原则是个体……,是个体性,是自为的存在,是单子”(《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83页)。


[6] 大约从1905年开始,胡塞尔就开始用“单子”来称呼他的“具体自我”或“事实自我”。他写道:“从作为同一极和作为习性之基底的自我(Ich)中,我们将区分出在充分具体化中被看待的自我([Ego],我们打算用莱布尼茨的‘单子’一词来称呼它),因为我们在此之上还需要补充的是:若没有后者则自我恰好就不


能是具体的;也就是说,自我只有在意向生活的流动的多种形态中,以及只有在其中被臆指着的、也许会被构造为它自身存在着的诸对象中,才能成为具体的”(胡塞尔:《笛卡尔式的沉思》,张廷国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7] B. Russell,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45, p.581. 也请参阅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6页。


[8] 应该说,这样一种历史性转变虽然肇始于莱布尼茨,却是由海德格尔明白无误地宣示出来的。因为正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里不仅宣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思殚力竭”的“存在问题”“早已变得微不足道了”,而且还明确宣布唯有他的从此在出发的本体论才堪称“基本本体论”。在海德格尔看来,传统的“在”的本体论只不过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思辨”,唯有他的从“此在”出发的本体论才是“最富原则性的又是最具体的”本体论。他强调说:“只要问之所问是存在,而存在又总意味着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在存在问题中,被问及的东西恰就是存在者本身”(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伟译,熊伟校,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9页)。


[9] 《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编,段德智、陈修斋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224页。


[10] 玛利亚·罗莎·安托内萨:《莱布尼茨传》,宋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93页。


[11] 转引自《文景》2018年第12期。


[12] 1945年,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和普鲁士王国的瓦解,《莱布尼茨著作和书信全集(Sämtliche Schriften und Briefe)》的编辑整理工作改由德国科学院(Deutsche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主持。


[13] 例如,1898年,拉塔编译出版了《莱布尼茨<单子论>与其他哲学著作集》;1969年,莱姆克(Leroy E. Loemker)编译出版了《莱布尼茨:哲学论文与书信集(Philosophical papers and Letters)》;1982—1983年,前苏联学者编译出版了多卷本《莱布尼茨著作集》;1986年,德国岛屿出版社(Insel Verlag)编辑出版了《莱布尼茨形而上学短论集》(外文-德文对照本);上世纪末,日本学者编译出版了多卷本日文版的《莱布尼茨著作集》。


[14] 该文现收录于《莱布尼茨认识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366—387页。


[15] 后来,我写作了一篇题为《试论洛克认识论上动摇于唯物主义和二元论之间的矛盾立场》的硕士学位论文。


[16] 对于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著作和书信,我们之所以将其区分为《早期形而上学文集》和《后期形而上学文集》两卷,这一方面是由于形而上学既然是莱布尼茨理论哲学的“首席科学”从而其有关作品的体量便超乎寻常之大,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因应国际莱布尼茨学界长期存在的“中年莱布尼茨”与“晚年莱布尼茨”的关系之争。关于这场争论,详见段德智、李文潮著《试论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与单子主义的内在关联:对国际莱布尼茨研究中一个重大问题的回应》(载《哲学研究》2002年第9期)。


[17] G. 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5,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1978 , p. 49.


[18] 参阅G. W. Leibniz,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5, herausgegeben von C.J.Gerhardt, New York: Georg Olms Verlag, 1978 , p. 269。莱布尼茨在这里说的“那个假马丁٠盖尔的故事”指的是16世纪一个极其著名的案件。马丁٠盖尔是噶斯柯尼( Gascony)地方的一个绅士,从家里出去就失踪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一个本名叫亚尔诺٠杜٠梯尔( Arnaud du Thil)的人突然出现,自称是马丁٠盖尔,盖尔的妻子也就误认他是自己的丈夫,并和他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她知道了她真正的丈夫在法兰德斯,就愤怒地到法庭告发了这个骗子。案件审讯一直拖而未决,最后是那个真盖尔突然出乎意外地现身,才使得这个案件得以了结,杜٠梯尔被判了死刑。其实莱布尼茨早在17世纪70年代,就在《巴黎笔记》中强调指出:“对可感觉的事物,我们是不可能完全理解的”(Leibniz: Philosophical Papers and Letters,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Leroy E. Loemker,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69, p. 161)。


[19] 例如,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由于其“刻意”“求显”和“求雅”而“取便发挥”过多,致使他的译著《天演论》与作为原作的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在内容方面有明显出入,颇受时人诟病。后来,贺麟先生在谈到此事时语重心长地指出:“他虽然提出了信达雅三大翻译标准,然而他主要的兴趣和重点却在雅”(贺麟:《严复的翻译》,《东方杂志》1925年第22期)。也请参阅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翻译通讯》编辑部编:《翻译研究论文集(1894—1948)》,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


[20] 参阅托马斯·阿奎那:《反异教大全》第1卷,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汉译者总序”,第Lv—Lxiii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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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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