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海洋强国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2025年7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站在“十五五”规划新的发展起点上,激发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关键举措。
一个真正的海洋强国,必然拥有强大的海洋经济实力。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陆地资源瓶颈凸显和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双重挑战,国际社会重新审视海洋资源的巨大战略价值和经济潜力。全球沿海国家纷纷将海洋开发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海洋产业的规模化发展。进入21世纪,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入规模化与多元化并重的新阶段。在此进程中,海洋不仅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愈加显著,更深度嵌入国家经济发展格局与对外开放战略,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战略空间。海洋经济已成为各国重点关注和发展的领域,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纷纷强化战略布局,提升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近期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初,全球海洋经济自1995年以来增长2.5倍。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高地。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海岸线总长度约3.2万公里,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拥有海洋生物2.8万多种,经勘探证实的近海含油气盆地石油地质资源量约239亿吨、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量约800亿吨油当量。这份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为我国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战略资源根基。广袤的海洋不仅是我国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宝库,更是我国参与全球要素配置、实现科技突围、拓展经济增量的核心竞争场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海洋战略利益深远,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禀赋优势突出,但“大而不强”的特征依然明显,亟须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变。从海洋经济大国迈向海洋经济强国,是新时代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和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跃迁。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攀升,2024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0.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8%。区域发展布局不断优化,三大海洋经济圈特色鲜明,“北部海洋经济圈”依托科技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东部海洋经济圈”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南部海洋经济圈”聚焦深远海,打造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我国已成为海洋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国家之一。海洋产业实力稳步增强,新兴业态加速涌现,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增长潜力。海洋船舶制造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一;海水淡化工程建设能力全球领先。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深海勇士”号、“蛟龙”号等深潜装备不断刷新纪录,“瞰海”、“飞鱼—1.0”等多个海洋AI大模型相继问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斐然。
新时代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标志着我国海洋经济正在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韧性、创新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呈现出“向深、向远、向绿、向智”的强劲发展态势。海洋产业空间从近岸向深远海加速延伸,深远海将成为拓展我国海洋经济空间的重要战略疆域。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将催生出更多海洋经济新模式与新业态,加快完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蓝色伙伴关系”网络不断拓展,我国有望以更高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分工,推动海洋经济不断走向深海大洋与广阔世界。
综合各方面因素看,当前我国海洋经济正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仍处在产业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诸多瓶颈与挑战。由于海洋资源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我国海洋经济长期以来形成了政府主导的显著特征。这在有效保障国家海洋战略实施和海洋资源安全的同时,也客观上构筑了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导致市场机制在海洋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与市场活力受到一定抑制。其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海洋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滞后,制约着海洋传统产业的“存量变革”与新兴产业的“增量崛起”。一方面,近海养殖等传统海洋产业长期依赖廉价资源与低环境成本维持规模扩张,“大而不强”、“量增质弱”等问题有待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资源要素价格未能充分体现其稀缺性和生态环境外部性,市场信号失真,缺乏通过技术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的市场倒逼机制。另一方面,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依赖大规模资金投入、高层次专业人才集聚以及长期稳定的应用场景支撑,但在实践中用海用地、资金投入、数据共享等关键要素配置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缺乏成熟的市场需求牵引与完善的配套产业体系支撑,导致新兴产业链条普遍偏短、结构不全,难以形成自主扩张的规模效应。以波浪能、潮流能为代表的新型海洋能产业发展为例,这类产业初期投入大、成本高,在市场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情况下很难吸引到大规模投资,目前其发展仍停留在示范项目层面,真正实现商业化运营的项目十分有限。
二是产学研用链条衔接不畅,海洋创新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梗阻尚未彻底畅通。从创新源头供给端来看,我国海洋科技起步较晚,受基础工业积累不足及部分关键技术外部封锁等影响,海洋领域原创性和高附加值科研成果不足。在现行体制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方向多集中于前沿探索,而企业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难以有效传递到研发源头,导致海洋科研与海洋产业之间呈现“两张皮”的现象。同时,海洋科技项目的高投入、长周期与高风险特征,使其风险收益结构与社会资本的风险偏好形成结构性错配。受有限理性与风险规避机制的驱动,社会资本往往采取观望或退出策略,进而加剧了海洋创新链条中“实验室—市场”环节的断裂风险。此外,涉海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科技领军型企业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与配套中小企业的分工协作不足,制约了海洋经济创新合力的形成。
三是空间资源稀缺性与生态环境脆弱性交织,海洋生态治理模式多元化发展刻不容缓。在港口开发、临港产业集聚、滨海城镇空间拓展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多重用海诉求约束下,近岸海域空间资源日趋紧张,“僧多粥少”式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沿海区域尚未从根本上摆脱“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向海要地”的惯性思维未能实现实质性扭转,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海洋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其污染往往具有隐蔽性,传统的行政监管手段难以有效遏制隐性化、动态化的生态损害行为,监管体系效能亟待系统提升。更为关键的是,覆盖全海域的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处于建构初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落地仍显迟滞,难以形成“保护即收益、破坏即代价”的内生激励机制。
当前,全球海洋经济格局加速演进,叠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战略领域。面向“十五五”,要聚焦关键环节补短板、强根基,坚持以科技创新破局,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向赋能作用,推动海洋经济向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跃升,持续增强海洋经济内生动力与全球竞争力。
以有为政府为牵引,释放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动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应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引擎,以制度供给撬动海洋经济发展活力。立足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需求,围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海洋产业政策体系与资源配置机制,引导重大项目、关键资源和创新要素向海洋领域聚集。持续优化陆海统筹的空间发展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推动陆域功能区块与海洋主体功能区的精准衔接,实现产业布局与资源禀赋的深度匹配。建立跨区域利益共享与补偿机制,引导资金、人才等要素向沿海及深远海有序流动,在陆海功能互补中释放“空间生产力”。加快完善海洋生态治理框架,以数智化手段推进关键海域监管流程再造,提升海洋生态治理效能。重点是健全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产品核算体系,并通过海域使用权抵押、生态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使“保护生态者得利”成为现实。
以有效市场为导向,激发海洋经济内生增长动能。激发海洋经济活力,必须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将能够依靠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领域交还给市场,让价格信号与竞争机制在更广阔的涉海空间内主导资源配置,实现效益与效率的最大化。一方面,以产权制度夯实海洋市场运行基础。加快构建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产权市场化流转机制,推动海洋资源配置由行政主导向市场决定转型。以价格信号引导要素优化配置,以市场竞争提升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破除海洋要素流动壁垒。另一方面,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打破传统涉海学科壁垒,健全海洋人才流动与市场化激励机制,促进复合型、交叉型涉海人才在科研机构、企业与产业之间顺畅流动。加快完善海洋数据确权、流通与交易制度,推动海洋数据资源规范化开发与共享,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向海洋产业发展与结构升级等长周期领域。
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强化海洋经济创新策源动能。向海图强,科技为要;挺进深蓝,创新先行。应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将科技势能持续转化为海洋产业发展动能,为实现海洋经济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当务之急是聚力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深海探测装备、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前沿领域,优化海洋基础研究的战略性与前瞻性布局,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进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引领力的海洋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推广“揭榜挂帅”等协同创新攻关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瓶颈开展联合攻关。同时,着力畅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成果管理、技术交易与产业需求对接的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体系,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使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链,让创新“盆景”成长为产业“风景”,不断放大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
以海湾经济为依托,汇聚海洋产业协同动能。海湾地区是海洋资源要素集聚和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是激发海洋经济新动能的重要平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任务时提出,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以“粤港澳”、“渤海湾”、“杭州湾”等核心湾区为先导,以港产城深度融合打破空间割裂,摒弃“就港论港”的粗放扩张模式,推动港口建设、高端航运服务、临港产业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实现以港兴产、以产促城,港产城共生共荣。紧紧围绕打造现代海洋产业集群目标,以差异化定位打破沿海各地同质化发展的困局,以“一群一策”扭转海洋产业碎片化布局,引导海洋要素向链式协同演进。聚焦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深远海养殖等关键赛道,通过精准规划培育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力的“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嵌入关键环节,构建“头雁领航、群雁协同”的高能级海洋产业生态圈。
以“蓝色伙伴关系”为纽带,拓展海洋国际合作动能。海洋是连接全球市场、技术、信息与文化的重要纽带,激发海洋经济新动能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的广阔空间。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参与海洋全球治理,积极争取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权益。深度参与深海极地开发、海洋生态治理、海洋碳汇等前沿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我国海洋科技与产业优势向全球治理效能转化,增强我国在国际海洋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为海洋产业“走出去”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保障。同时,要深化国际务实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范围。我国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致力于通过互联互通打破发展壁垒,在推动蓝色经济繁荣与海洋文化交融中增进各方福祉。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依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与共建国家在海洋科技创新、资源开发、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以“蓝色伙伴关系”为纽带,织密面向全球的海洋合作伙伴网络,形成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格局。
来源:《求是》20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