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伟 刘欢:数字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现实契机、风险隐忧及规制路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 次 更新时间:2026-02-25 12:18

进入专题: 数字时代   主流意识   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李宏伟   刘欢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是主体在社会实践与自我认知互动中形成的复杂心理与行为倾向,集中体现为对现存公权力从肯定、接纳到遵从、信奉的演进过程,是认同主体自身知识、情感、意志与行为的有机统合。数字时代的社会生态呈现出多元互动性特征,价值理念的碰撞与交融更趋频繁,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带来契机与挑战。技术赋能在革新意识形态呈现样态之际,亦可变为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异化力量,诱发意识形态渗透隐蔽化、群体情感极化、价值共识消解等不确定性风险。推进数字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应充分发挥技术赋能的正向效应,从理论、情感、实践、规制多维度入手,全方位筑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根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持久而坚实的思想保障。

关键词数字技术 智能时代 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作为一种精神实体,意识形态是在特定阶层中形成的包含欲望、情感、表象和目标的群体性精神倾向,多与政治权力关联。为维持社会稳定运转、营造积极社会预期,需创造一种超越不同群体诉求、各种社会心理的整体性意识形态,从而获得代表社会普遍利益的合法性,主流意识形态便呼之欲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凝聚与精神激励。进入数字时代,技术迭代进程加快,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内容形式得以革新,影响场域不断拓展,网络空间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阵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推荐等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推动社会加速迈向智能化、数字化阶段。这一进程亦在重塑社会发展格局,重构媒介传播生态,并革新人类的思维认知方式,意识形态领域随之面临新的形势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尖锐。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尼尔·波斯曼曾言:“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也就是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用另一种方式构建世界的倾向,或者说它给一种事物赋予更高价值的倾向;也就是放大了一种感官、技能或能力,使之超过其他感官、技能或能力的倾向。”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社会进步注入动能之际,其衍生的技术弊端也对意识形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如算法黑箱的不透明性为思想渗透预设隐蔽空间、深度伪造技术对信息真实性的解构加剧认知混乱、算法过滤固化社会偏见并引发价值冲突……这些风险相互交织,持续加剧意识形态领域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风清气正的数字生态,愈发迫在眉睫。

一、数字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现实契机

主流意识形态是“社会精神文化的灵魂”,作为支撑社会制度和国家政权存续的思想基石,其建构、维持与运转,既需国家政权通过顶层设计、政策引导等自上而下的方式提供方向保障,更离不开人民大众自下而上的自主认同和积极践行。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机制能将宏大叙事、政策法规、制度规范等内化为民众内心的主动遵守,形塑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筑牢国家治理的群众基础。“现代技术以目的性活动流程与人工物两种基本形态广泛渗入或存在于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支持着文明的建构与社会的运行,塑造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乃至精神世界的面貌,把人类带入了技术化时代。”以ChatGPT、DeepSeek、豆包等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是数字技术的崭新形态,带来主体认识思维模式的嬗变。“基于海量的自然语言、多模态数据集、数以万亿的模型参数和强大算力系统实现了类人化的语义判识、信息处理、内容生产、图像视频解读与生成等功能”。主流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在虚拟公共场域愈发呈现出脱域性、流动性、匿名性,极大扩展意识形态内容传播的范围与边界。现实与虚拟、理性与非理性信息源流杂糅交织,在个体心理与群体意识中培育新的认同空间。这一现象既源于意识形态本身在数字语境中呈现的新特征,也归于传播形式革新所激发的社会心理共振,共同催生从“认知接纳”到“情感内化”再到“行动认同”的认同脉动。全面把握该场景下技术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正向效应,有助于辩证、完整地理解数字技术语境下的意识形态的呈现面貌。

一方面,在底层逻辑维度,数字技术推动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塑形路径革新。“无论意识形态采取何种表现方式,意识形态总要通过语言、话语来实现自身,而语言并非人际交流的单纯工具,它还承载着人们的意志、动机及其利益、权力关系。”语言作为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在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生成与维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数字技术发展至人工智能时代使得智能生产成本更低、质量更高、模式更趋开源与创新,在算法、模型和协议等二进制语言编程的基础上缔造了一个拟像世界。“软件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无论是高度视觉化的电子游戏,还是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大模型(如DeepSeek和ChatGPT等),都不过是附着在这些代码化和软件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枝蔓上的衍生物。”基于此,代码作为新型媒介重塑语言承载方式,使得人们的社会交往行为更具情境性、虚拟性与脱域化特征,推动主体的思想生成、意义联结、价值认同趋向多元化。

数字时代代码媒介构建人类社会化交往新场域,推动语言交流范式发生深刻转型,其核心机制深嵌人类自然语言与机器代码语言之间的界面化交互原理。界面转换即不同代码域的链接和格式转化,将复杂的社会语言系统编码转译为可计算的基础代码单元,成为人类语言与机器语言互联互通的门户与接口。既保留人类自然语言的表意功能,更发展出多模态符号系统,使得信息传播超越传统文本局限,重塑社会意识形态认同机制。“大模型充当了人类的语言界面与智能体的算法界面之间的桥梁。”具体而言,其通过抓取海量数据库和语料库,进行清洗筛选、拟合训练、模型评估更新等,为信息的储存、过滤、整合、传递等提供跨界技术支撑;利用算法模型设置符号编码方式与解码规则以转换语言界面,将人类自然语言经由机器代码转译为可供智能体理解的用语规则和文本形式,从而实现人类与智能体之间的灵活交互。在交互过程中通过人类反馈优化机制(RLHF机制)中人类偏好的指示信号进行信息修正、强化学习、模型优化等,不断吸收新语料,形成动态优化的语料库。

基于上述底层逻辑,以人工智能大模型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呈现出信息储存、过滤与整合的集成特征。认同生发的核心要素之一是人类文化基因的存续,主流意识形态所涵纳的传统习俗、经验知识、民族信仰与社会价值观等,构成技术赋能增进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文化根基。换言之,数字技术不仅是传播工具的革新力量,更是承载意识形态与塑造社会共识的重要媒介。在信息储存层面,规模化数据存储突破传统档案式的单向记录功能,借助分布式数据库、云计算平台与知识图谱等新兴技术,将散布在不同媒介、不同语境中的思想观念与价值理念进行系统化集成。通过语义索引和智能检索,数字技术能够对文化基因中潜藏的意识形态属性进行结构化归纳,从而在跨代际的知识迁移中实现价值理念的延续。例如,民族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历史叙事等,通过数据存储得以保留并被不断调用,确保主流意识形态在快速迭代的信息环境中不至于被边缘化或遗忘。在内容过滤层面,面对日益复杂的信息生态,仅依赖人工审查已难以满足时代需求。借助深度学习算法与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数据系统能够对庞大信息源流进行自动化过滤和甄别,平衡“传统承袭”与“内容革新”的双重需求。它遵照社会伦理、道德准则、法律制度等进行信息清洗、筛选与训练,剔除封建糟粕、陈旧思想、极端言论、虚假叙事等与主流意识形态发展方向相悖的不良信息,以构建高质量训练语料库。再例如,在公共舆论场中,极端思潮或历史虚无主义言论容易冲击既有认同秩序,而高质量的训练语料库则通过识别和清理这类不良信息,确保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纯粹性与正向引导。进一步讲,RLHF机制在人机交互中持续发挥作用,通过用户反馈修正与算法优化,动态更新数据库,既保持文化传承的连续性,又为价值观念的创新创设弹性空间。

而在信息整合层面,数字技术不仅是单纯的工具,更是主流意识形态叙事逻辑与话语体系重构的重要推动力。数字技术将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信息整合为多元语义的语料库,既能够在纵向上追溯主流意识形态的历史脉络,又能在横向上吸纳社会各阶层与多元文化的声音,从而形成一个兼具历史连续性与流动开放性的话语场域。在此基础上,数字技术通过算法聚类、语义关联与知识图谱等机制对信息进行再加工、再组织,使主流意识形态叙事得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结构化整合与逻辑延展。信息之间不再是简单并列,而是在技术的关联计算中形成主题主轴、情感线索与价值逻辑的多维联动,由此构建起更具解释力与回应性的意义网络。同时,数字技术的实时监测与趋势感知能力,使主流意识形态能够以更高的敏感度捕捉社会情绪变化与公共议题动向,在动态反馈中不断优化表达方式、调适叙事框架,从而实现从静态传播向动态生成的转变。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其相关技术通过储存、过滤与整合的全链条机制,将文化基因的延续性与数字技术的创新性相结合,在保障价值理念传承的同时实现认同模式的现代化转型。由此,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生成不再仅仅依赖传统的教育、宣传或制度安排,而是通过技术赋能形成一种动态、开放、互动的传播格局,在多元语境中不断强化其普遍认同的社会基础。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塑局中传播场域革新引发认同建构路径转型。约翰·B.汤普森指出:“技术媒介的部署不应视为仅仅是预先存在的社会关系的补充,而是我们应把这种部署视为服务于产生新的社会关系,新的行动与互动方式,新的表达自己和回应他人的方式。”在数字技术深度介入的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机制发生显著变革,重塑交往方式与认同建构逻辑。

首先,话语主体的身份逻辑发生转变,由单体主导走向多元参与,推动传播权力再分配。传统媒体时代多为政党、政客、官媒等主体占据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威,普通受众被置于思想传播“接收器”的地位,此种定向传播结构下主客体间不平等的身份关系、传统媒介“离身性”局限与主体接受特质适配性的断裂、主客体角色固化的传播模式、单一扁平化信息生成场域等缺憾,阻滞、弱化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效力。进入数智时代,数字技术的功能边界正不断突破其作为人类社会实践对象化工具的既定定位,“从生产工具或传播媒介的身份抽离出来,形成一种拟人化的主体身份,可以同使用者进行‘平等’的交流,甚至产生共情等心理活动”。在“身体虚体化、交往数字化和精神界面化”的深度媒介化拟态环境中,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生产由单体传播的线性逻辑,向共在共感的互动生成模态转变,使主流意识形态在群体参与的意义共创中焕发新的生命力。听众不再被固定为“他者化”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传播过程中转化为既是“说者”又是“听者”的共同体,化被动接受产生的他者感为主动认同衍生的自主感,达致“说”与“听”的共融之境。例如,在各数字平台兴起的“青年讲理论”“云端红色讲堂”等互动传播项目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宏观理论话语,经由参与式传播机制跳出标语式的文本呈现,在个体共创与互动实践中完成“国家叙事”向“自我叙事”的转译,使主流价值获得更深层的内化效应。

其次,数字媒介重塑主体感知世界与内在认同的方式。融合视觉图景、听觉体验、触觉感受于一体的多模态符号系统,超越传统符号传播的单一语态,“延拓文化符号时空界域,促进语义增殖与认同再造”。具言之,依凭媒介的跨语码特性使符号系统突破单一官能的狭隘认知体验,实现多感官的协同与融合,形成一种“感官内嵌”的主体认同模式,使严肃抽象的理论内容得以在感性层面被体验、接受与内化。“意识形态情感信息对特定价值观念进行诉诸意象的感性阐释,以此加强对意义的表征。”由此,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不再依赖抽象概念的逻辑说服,而是通过具身沉浸式景观触发情感召唤,使个体在体验中生成理解,在感知中催生信服。进而,个体的情感认同在数字技术所构筑的联结结构中被持续共享、放大与再生产,分散的情感能量得以聚合,转化为社会联结与价值共鸣的集体情感场,推动从个体层面的共情体验向群体层面的意义共振跃迁,最终上升为社会集体价值认同。更为关键的是,沉浸式体验所激发的并非仅是认同的情感能量,更是主体身份的再生成。主体在媒介互动中由“观看者”转换为“在场者”,在情感召唤的牵引下被纳入共同体实践的行动结构之中。数字媒介以其情境化、具身化的感知机制,实现从“认同被灌输”到“主体被生成”的逻辑转向,进而使主流意识形态的感召力摆脱对外在规训的依赖,内化为一种可感、可行、可持续的存在方式。

最后,传播机制的革新意味着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不仅仅是外部规训的过程,更成为个体确认自我、群体意义建构、社会共识凝聚的重要契机。作为社会观念的上层建筑,主流意识形态是理论体系与价值体系的融合体,内在地承载着对社会成员思想与行为进行价值规训的使命。然而,数字空间的匿名化与去身份化特征使公众的价值评判标准趋于多维化,其对事物的认知态度呈现出“光谱式”特征,即选择性认同趋向逐渐取代绝对化认同趋向。因而,单纯依赖权威服从的单向传播逻辑效果日益欠佳,更需赋予个体更大的意义生产自主权,在保持核心价值规范性的同时,展现出对个体自主空间的包容性拓展,重构主体认同的心理基础。当受众意识到自身的声音能够被意识形态框架所包容,甚至成为其组成要件时,价值认同便从外部要求逐步内化为个体的自觉心理需求。由此,主流意识形态完成从“他者的规训”到“自我的确证”的深层转化,使个体在规训与自由的张力之中获得既被引领又能创造的主体性存在感。

二、数字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风险隐忧

主流意识形态是国家政权主导下政治价值观念的集中体现,其认同的生成涉及认知、情感与利益等多重维度的复杂互动。数字时代的新变局则进一步加剧这种复杂性,在涵养信息传播生态之时,亦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与认同形成新的挑战。剖析数字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面临的新挑战,有利于更有效规避潜在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第一,算法逻辑的嵌入强化意识形态遮蔽机制。意识形态的遮蔽性表征之一为选择性地展现特定内容,以模糊现实的冲突与对抗,从而维系社会结构的稳定有序。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算法逻辑成为信息筛选与内容分发的核心机制,其赋权效应放大意识形态的遮蔽功能,使之不再囿于传统诸如语言修辞等外在话语控制层面,而是通过算法中隐匿的权力逻辑实现对社会心理的深度规训。看似愈发公开透明的传播空间,实则却在“个性化推荐”“信息定制”等技术之手操控下形成更为隐蔽的认知牢笼。从受众批判性思维变化来看,不同流派研究意识形态幻象的理论进路和思想阐释,普遍认为意识形态通过隐匿主体真实处境,掩盖人的真实自我而运作,且这种“主体性隐匿”并非完全抹杀个体的反思、质询能力,个体内在的批判意识使之仍然有可能在特定时刻识破意识形态幻象,重新确立主体性。然而,“推荐算法的介入不仅没能使这种质询能力予以发展,反而加剧意识形态幻象对社会主体的数字阉割,使这种阉割由原本的‘隐匿’演变为极度的‘消解’。”掌握算法设计与数据资源的技术权力者,得以左右信息的筛选、编排与再生产过程,从信息源流至终端接收,采用截取、拼凑、重组等手段干预信息流动趋向,将数据、文本、图频等进行符合自身利益驱动的“合规性安排”,使公众陷入“信息假相”的陷阱而不觉。在此过程中,“门户网站作为‘数字守门人’垄断了信息筛选权,用户只能被动接收人工编辑后的标准化内容,……看似‘平权’的搜索界面实则强化了既有权力结构的再生产,这种技术中立的表象掩盖了算法对认知框架的隐形规训。”因而,数字技术介导下信息的选择性呈现强化了公众对既有信息的认知倾向,无形中挤占异质观点与矛盾冲突的存在空间,导致社会公众的批判性思维能力逐渐钝化。例如,资本主导的数字平台,“其表象的中立性下隐藏着深刻的价值负载与权力运作机制”。它将意欲呈现传递的内容进行传播扩散,网络可见信息经过相应的话术设计渗入意识形态利益偏向,诱导公众形成预设的认知定式与情感倾向,框定个体的思维流动边界,“导致具有主体能动性的认知活动降格为被动的指令服从,从而消解了知识的意向性和主体意识的辩证否定性。”从遮蔽主体多元化趋向来看,技术赋权下的利益博弈使得意识形态遮蔽机制呈现“去中心化”的扩散特征。与传统社会中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遮蔽方式不同,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技术寡头、意见领袖等多元主体皆可凭借技术赋权成为遮蔽的实施者,从而构建出一个分布式、去中心化的意识形态遮蔽网络。这一网络通过层层信息过滤、内容再叙事、词语创制、概念再造等符号系统的再生产,使现实世界的真实面貌被多重幻象包裹,愈发难以辨识。

必须清醒认识到,数字技术本身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深度嵌入社会制度运行与治理过程之中。其嵌入程度愈深,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遮蔽效应便越显著。现实一再证明,大众能便捷接触海量意识形态素材,但理论认知与现实生活中的体验感、获得感却存在一定差距。质言之,技术赋权并未削弱意识形态的遮蔽性,反而通过重构信息传播机制、编织数据牢笼、强化认知错觉等手段,使其进入更隐蔽、更复杂的阶段。此时的遮蔽不再是单纯的“观念偏差”,而是技术逻辑与利益诉求的深度耦合。它以“中立性”“先进性”的面貌出现,为特定群体利益的普遍化提供正当性,使意识形态遮蔽方式从“显性操控”变为“隐性规训”,以柔性作用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强化意识形态渗透。

第二,信息圈层壁垒下群体情感极化滋生新的排异现象。在数字场域中,技术媒介重塑主体间交往结构,去中心化互动模式拓展个体情绪表达与意见流通的渠道,但同时也引致认知版图分裂。在算法调度下,信息分发受流量逻辑、注意力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复合牵引,通过对用户行为轨迹、兴趣偏好、情绪倾向的实时捕捉与动态建模,为资本与技术的联姻、合谋建构空间。个体在被算法识别与标签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对算法推荐系统的信任与依赖,进而在心理上产生“被理解”的错觉。久之,志趣相近、立场相似、倾向一致的主体在算法逻辑驱使下聚合为一个个相对封闭的网络圈群,滑入自我验证式的认知回路,生成圈层依附心理,并在“价值茧房”的桎梏中逐步固化其认知框架与判断模式。“这种认知驯化机制,使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阐释权面临被技术中介架空的风险,意识形态教育的‘灌输—内化’过程被异化为‘投喂—依赖’的浅层互动。”进而,“一个由给定程序、规则和方法所明确界定了的有边界的意识世界”,使圈群成员主体对异质观点的敏感性逐渐提升,对差异性立场的宽容度呈现下降趋势。随着同质性刺激的累积,数字空间的内部阵营化与自我净化趋向愈发严重,导致对“他者”的道德贬损、价值否认乃至情感敌视,身份立场凌驾于事实依据之上。“‘群内同质、群际异质’的割裂式空间价值结构,使主流意识形态难以进行有效的空间布展,公共价值秩序亦会因部落结构对外部价值的高度排斥而失去其本应拥有的空间整合性力量。”

此外,数字时代交往媒介化、主体虚拟化、信息匿名化等特征蕴含着“拒绝承认他人存在这一实质而独立的现实,拒绝卷入相互依靠和相互负责的关系”,阻隔个体对他者境遇的同情。“数字空间的身体缺场与符号表征解构了现实身份规训下的话语限制”,身份的匿名性和身体的不可见性为个体创造隐身之所,且平台算法的“流量最大化”逻辑倾向于推动冲突性叙事与对立性话语,致使个体观念与情感的外化往往更为直接、强烈且随意,挤占理性审慎之声的生存环境。再者,数字技术的即时性、碎片化传播特性易切割叙事内容的完整性,导致受众的意义理解偏差。主流意识形态提供的宏大、连贯的叙事框架,与算法驱动的个性化信息消费体验之间形成一定的撕裂与隔阂。当个体沉浸于由算法编织的过滤泡和回音室中时,其接触主流话语的空间被压缩,致密的数据茧房加深群体情感极化风险。倘若群体性情绪开始泛滥,将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行动对社会秩序构成冲击,使公共空间的意义坐标与价值规范陷入失衡风险。

第三,去中心化传播生态中的价值共识消解风险。“意识形态是系统化、理论化的阶级意识,为把社会个体唤问为符合阶级统治的主体,其通常遵循自上而下的宣传秩序并围绕阶级信仰及其核心价值展开自身,这要求意识形态的教化内容必然具有权威性与普遍性。”在传统媒介环境中,主流媒体、官方机构作为信息“把关人”,通过对信息生产、筛选、分发的把控,构建起以主流价值观为轴心的话语体系。而数字技术的赋权效应重塑信息传播的权力结构,其催生的“去中心化”传播生态一定程度上解构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心性和至上性,且虚拟场域对个体真实身份的隐匿进一步为多方数字自我的质询提供便利,致使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唤问在某些场景中失灵。一旦主流话语的主导地位动摇,其构建的价值阐释框架亦会招致冷遇,驱使部分群体转向非主流渠道寻求认知坐标,主流意识形态“解释权”有旁落风险,无疑为多元思潮的渗透提供便利。究其原因,在于数字时代话语权力再分配与社会认知碎片化的耦合效应,即在松散化的意义生产结构中,主流意识形态的统合能力受到削弱,对维系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构成潜在威胁。多元媒介生态下社交媒体的即时发布功能打破信息发布的资质壁垒,自媒体的兴起解构传统媒体的专业权威,区块链技术搭建起信息资源的多节点传递结构等等,进一步加剧价值认知的零散化、碎片化。“不同群体的价值诉求、情感需要、理想愿望交织汇聚,成为多种社会思潮生成与流变的现实基础。”官方话语与民间表达、精英叙事与草根表达、本土价值与外来思潮在数字空间交织碰撞,争夺意义解释权。例如,在公共事件的舆论场中,官方权威信息可能被自媒体的“另类解读”“再阐释”所消解,专业媒体的深度报道易被短视频平台的情绪化表达所稀释,主流价值观则可能被网络亚文化所侵占而被迫退居边缘。当各社会群体皆试图以自身话语主张定义事件、诠释价值时,易引发“马克思主义话语在网络空间的高势位引领不够,网络红色地带、黑色地带和灰色地带‘带宽’失调”现象,社会更难以形成一致的共识语境,主流意识形态凝聚价值共识的基础性地位便岌岌可危。

在流动不居的数字社会中,“数据主义控制下的精密信息流量分配秩序,使流量景观的支配力凌驾于价值导向的支配力,主流意识形态赖以承载的公共价值呈现被技术主义或市场主义瓦解的风险”。受此影响,原本作为社会整合纽带的共同价值逐渐被碎片化的信息与短期情绪取代,过去那种对主流价值的稳定信仰渐趋松动,公共场域愈发呈现出一种信念边界模糊、意志不甚坚定、变化莫测的社会心理状态,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漂浮化”现象,以致扩散为整体性共识危机。

第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现代化转型困境。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作为既定社会价值秩序与意义体系的集中呈现,其传播效能不仅取决于内容的合理性,更依赖于表达形式与时代语境的适配性。在数字技术重构传播路径的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正置身于从“传统抽象叙事”向“现代具象表达”转型的张力之中。由于意识形态的抽象思维特质,其通过理性概念化方式从个性中提炼共性,从特殊性中凝聚普遍性,以构建可为全体成员共享的价值框架。正因如此,“中国梦”“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价值理念得以超越具体情境,成为社会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然而,数字时代碎片化、可视化的信息消费习惯使受众更倾向于即时感知与情感共鸣的接受方式,短剧、微视频、直播等媒介形态更适于承载具象化、场景化、个性化内容,因而对抽象理念的价值传播语态、内容供给方式带来新冲击。在此情境下,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仍依赖“从概念到概念”的抽象阐释,未能有效实现从理论范畴向生活经验的数字化转译,便容易陷入“自说自话”“无的放矢”的局面,制约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度与认同深度。

从更深层次看,数字时代个体询唤机制的转变会加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现代化转型的复杂性。阿尔都塞曾指出,“所有意识形态都通过主体这个范畴发挥的功能,把具体的个人呼唤或传唤为具体的主体。”这意味着,个体依赖意识形态的询唤机制以确认自身在社会关系系统中的角色和身份,而意识形态要实现其功能,有效地触及个体的认同也需此唤问机制。然而,数字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的询唤机制遭到解构风险。算法逻辑在服务于用户个体偏好的同时,实际上也在消解将个体整合融入统一意识形态框架的可能性。个体在数字空间中的认知构建常常受到信息泡沫、回音室效应和算法偏见的影响,导致个体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显得更加矛盾和分裂。同时,个体不再简单地被称为一个宏大的集体性主体,而是被数据模型不断地定位和分割为无数个微观的、临时的、以兴趣和行为数据定义的“用户群组”。长此以往,主流话语体系与个体认知图式间的通约难题致使主流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转型陷入困境。一方面是主流话语在数据茧房外的悬浮,另一方面是个体难以在宏大叙事中找到能精准呼应其复杂、流动的数字自我体验的认同基点,加剧二者之间的传播隔阂。

三、数字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规制路向

认同作为确证人与世界关系的精神纽带,是主体对自身属性以及对象化客体的理解、接受与认可。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本质是主体经理性思考与情感调适形成的对公权力及其价值秩序的自觉服膺,也是社会秩序稳定与政权巩固的题中之义。数字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应以科学理性态度正面应对数字技术变革带来的风险与冲击,在理性认知与社会心理、实践应用与多元规制的互动共建中增进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第一,优化理论认同:由“外在灌输”转向“主动内化”。一种理论或学说的主体接受,是一个伴随政治社会化与心理内化的深层次认知转换过程,其推进逻辑呈现为从理解到接受、再到整合的连续统一。个体需要在自身已有的经验框架中理解理论价值,将其纳入自我世界观结构,并在实践中检验其指向与可行性。主流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观念组成部分,其理论逻辑与真理力量构成认同和信仰的精神根基。同时,“主流意识形态的运转与认同建构只有不断通过理性权威的方式诉诸感召说服力,才是可行的、有效的。”在传播技术相对封闭的传统语境中,意识形态认同多凭借对信息的垄断、强化权威叙事等手段进行理论灌输,且传播路径多依托文字媒介的抽象叙事形态,如理论著作、媒介宣传等,其接受效度依赖于受众的理性解读与想象建构,易受限于个体文化素养与认知结构的差异,思想理论落地生根过程存在滞缓效应。在数字时代,因个体主体意识增强与信息环境变迁,传统的灌输式认同模式效力日益衰减。当个体能够在多元知识信息中自主选择、解读与再生产意义时,灌输式、任务式的理论宣介易引发认知抵触,深陷表面认同而内心疏离的接受泥淖。因而,数字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应超越单向灌输模式,推动从理论知识传递到精神契合的主体自觉内化过程,促使认同个体由外在规范的服膺转向内在信念的养成。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意识形态的生命力离不开其对现实需要的回答程度。主流意识形态理论认同的建构既需承接历史脉络延续思想基因,又应扎根于鲜活的当代实践以回应数字时代提出的新命题,二者的辩证统一构成意识形态生命力与引领力的源头活水。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对一个民族而言,历史传统既是集体记忆的源泉,也是社会整合的精神支点,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同样需坚持历史继承性以为其提供思想锚点,于文化根脉中涵养深沉感召力。否则,若缺乏与本民族历史文化根基的结合,意识形态话语将沦为悬浮空洞的抽象符号,无法激发社会共鸣。同时,数字时代人类实践形态的深刻嬗变——生产方式重构、社会关系再造、交往空间拓展等——正在催生全新思想场域,对意识形态话语的现实解释力提出创新性与超越性诉求,需以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生成新的规律性认识,丰富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例如,对“公平正义”理念的当代阐释应充分考量数字经济时代特征,积极回应数字劳动保护、数据要素权益公平分配、平台资本规制等新型命题;在社会治理领域,应倡导算法治理、智慧城市、协同治理等现代化多元共治理念,适应时代变迁的治理逻辑转变需求。

理论认同的建构不仅在于理论本身的逻辑魅力,也依赖传播方式的时代适配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切实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一方面,理论话语在遵循思想高远性和战略全局性的宏观叙事框架下,应保有适度开放性与生成性,避免流于公式化、概念化与说教化的惯性表达,在现实解释、问题分析、行动引导、信念激发中实现自我更新与价值转化;另一方面,要将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国家话语与微观关照相衔接,让每个群体都能在主流价值中找到与自身相关的意义触点。“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因此,理论传播应考虑群众的认知阈值与经验结构,通过区域化、分众化传播策略讲出理论的深度与话语的温度。结合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质、发展水平与突出问题,用“地方话”讲好“大道理”,使理论阐释植根于特定的社会土壤;精准识别干部、青年、知识分子、产业工人、新经济组织从业者等不同群体的思想动态与接受心理,依据不同圈层的特质选取话语共情点,由“漫灌”转向“滴灌”。例如,对21世纪的青年群体,要善用动漫化表达、弹幕互动与短视频叙事,以青春语言阐释理论逻辑,让思政内容以文化潮流的方式潜移默化渗透;对于产业工人与新经济组织从业者,地方融媒体中心和企业党支部要善用短视频、云课堂与AI语音助手,定向推送劳模故事、城市建设者的奋斗日记等内容,以具象化、生活化的形式在工作间隙实现理论触达,等等。由此,不同群体在数字生态中以各自熟悉的媒介语法、话语方式与情感代码被触及、被激活,推动从理论认知到价值认同再到实践自觉的升华。

第二,丰富情感认同:从抽象到具象的多维编织。情感认同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体系中的关键维度,是个体基于自身认知心理结构与思维特质,对价值客体产生的情感共鸣、意义归属、信仰内化等系列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以情感为核心的感性叙事,将个体的欲望、情绪、信念、意志、感悟等熔铸为有机整体,在故事化的表达中完成对存在意义的感性印证。“它是意识形态认同过程中主体的主体性的内在机制,具有高度的自主性、自觉性和持久性”。由此,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感召力既要说理,更要动情,把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可感可触的情感体验与利益共享,于情理交融中使理论话语触及群众内心,感受主流价值的精神魅力。

“主流意识形态情感叙事通过对包括主流意识形态信息的图像符号、声音符号与视图影像的精心制作与择取,将能够表征主题的代表性符号置于前景位置,在凸显其重要意义的同时拉近与观看者距离。”通过对基于客观事实的描述性话语进行重构与再造,传播者针对不同实践场景、受众群体与宣扬目标择取具有高度表征力的主题符号,提供与之适配的情绪唤醒、情感激发策略,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感性叙事模式。多模态媒介不仅是符号与意象的承载界面,更以其跨感官整合与情境化呈现形成一种具有生成性的意义结构。数字界面的声画同步、时空重构与具身交互,使观看者在视觉聚焦、听觉包围与身体模拟的复合刺激中获得“在场式”体验,情绪由此得以在界面调度中被牵引、被聚合、被嵌入于情境之内;媒介以算法排序、节奏控制、画面构图等方式组织感知路径,塑造受众“如何看”“何以感”“因何共情”的基本框架,使符号不再是抽象的信息单位,而成为触发情绪、导向意义的感性入口,理论意义得以通过媒介的结构性加工获得可感知的节律、可体验的情绪线索与可共鸣的生活化场景。

因此,可通过“符号—意象”的感性编织对文本语言进行现代转译,将理论话语中潜在的情感意涵以视觉表现、声音节律、叙事场景等方式可视化、具象化,创设一个情感化阐释语境,促进公众对特定社会议题的认知与理解。在此过程中,具有文化指向性的视觉与语言符码承担着锚定价值坐标的功能,如“家国、劳动、共同体”等核心意涵,保证传播对象在进入叙事之前即获得清晰的概念定位。意象则承担情感载荷功能,选取具有跨群体共享意义的母题进行意象型构,借助具身化、日常化的画面与隐喻,将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感知的情绪线索与审美体验,由此在感性层面实现对规范性命题的转译,增进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内生认同。如以“升起的炊烟”召唤“家”的伦理意涵,以“农民笑颜、丰收图景”为意象展现乡村振兴成效,或以“并肩劳作、共享果实”的画面对应“共同富裕”理念,降低理解门槛并增强记忆黏附。运用多模态媒介进行“符号—意象”的感性编织,扩展“符号形式(能指)与象征意义(所指)”之间的意义生成空间,从单一语码到跨媒介语码的整合传播超越文字符号的共鸣传递边界,压缩了理性认知的复杂思维路径。人们更能透过直观可感的符号形态体悟到主流意识形态蕴含的人文关怀、历史情愫与时代精神等情感触发点和个体与社会、国家的意义联结点,从而使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自觉。

此外,为契合不同网络平台、官方媒体、市场媒体与自媒体圈层的媒介特质,要善于利用多元具象载体丰富主流意识形态共情体验。尼尔·波兹曼提出,“每一种媒介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定位。”不同媒介不仅传递内容,更以其特有的感知结构、符号逻辑与界面呈现塑造着人类思考、表达与情感体验的方式,从而成为意义生产与社会认同的生成性力量。例如,官方媒体具备权威性与仪式性,通过庄重叙事和结构化信息建构价值的确定性;市场化媒体更注重话题生成与社交互动,可以议题化方式促进价值的讨论空间;自媒体圈层则依赖个体经验表达与社群共鸣,通过日常话语体系实现价值的情感渗透;短视频平台强调情绪动员与场景化表达,要求内容创作转向更具冲击力和情感张力的叙事模式。通过不同媒介生态的整合运作,主流意识形态得以在不同的感知通路中形成共鸣,并在多元触点的交织中编织出一个既有温度又不失张力的情感共同体。

然而,情感并非天然指向共识。若任由情绪积聚固化圈层边界,易导致情绪极化、价值错位与公共理性消解,从而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为此,首先应坚持意识形态的党性原则,夯实共同思想基础,防止流量逻辑挟持价值逻辑。其次,应通过法治保障、制度规训与技术治理三维框架对数字情感进行理性规制与正向培育,促使情感认同回归价值理性轨道。最后,要以技术赋权、媒介习得等方式,推动数字主体由传统媒介素养向高阶素养跃迁。个体应自觉以辩证思维与批判能力校正感性冲动,增强对信息过载情境下诱导性、偏误性意识形态倾向的识别与抵抗,从而在虚拟空间中构建起可反思、可自治的主体性。

第三,优化实践运用:由“理念认同”迈向“行为塑造”。实践认同作为理念认同的最终落脚点,重在把理论认知与情感积淀转化为持续稳定、可复现的实践行动。马克思曾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意识形态的真理性与有效性最终须以实践来检验,并由此上升为主体信奉的价值理念。数字时代的实践认同并非抽象的理论套用,而是通过技术赋能的场景与交往结构将宏大价值沉降为日常实践,“实现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之‘内心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结合与统一”。

一是通过打造场景化的具身共情情境,缩短“观念—行动”的转化链条。相较于传统传播中“说教—示范”的单向灌输模式,数字技术通过构建虚实融合的交互情境重塑具身在场,为意识形态认同的实践转化提供更具沉浸感和参与度的路径。在场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的融入,而转向个体在多感官刺激与情境参与中的深度投入与情绪调动,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价值的具身认知与体验式理解。例如,在一个模拟公共决策情境的沉浸式空间中,用户不仅能获取政策逻辑、感知群体立场,还能通过情境推演体验“集体协商—冲突调解—共识生成”的过程,从而在亲历性与实感中完成价值判断与立场内化。这种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介入的身份转换,能够有效强化个体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意识和实践意愿。二是构建高频互动的共情仪式以积蓄情感能量。“散在的相同或近似的情感和情绪,需要一种情境或场合以便使这种情感和情绪聚合、展现甚至爆发”,数字技术的介入拓展了公共仪式性活动的空间可及性与组织效能,使分散的情感能量得以在虚拟情境中被重新编织与汇聚。借助统一的符号系统、可见的参与记录与即时的互动反馈,个体在“被关注—被认可—被赋能”的行动轨迹中生成意义感知,强化其作为共同体实践者的身份意识。如国家公祭日的线上纪念活动,网民通过点亮蜡烛、留言缅怀等互动,在虚拟空间中凝聚起对历史的庄重记忆;线上共观国庆阅兵仪式,集体注视与屏幕共振中激发深沉的家国情怀;冬奥开幕式的“云互动”场景,也在实时弹幕与表情共鸣中激发出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与集体荣誉意识。在诸如此类公共仪式的共享情感载体调动中,“创造了一个共情化的体验现场,群体在属于集体的空间中复苏记忆,仪式触发的不再是他者的情感,而是再现共同经历的自己”,推动情感共振从短暂唤起转向持续承诺的实践自觉。三是以价值共生结构稳固长期认同。实践认同的深层旨归,在于国家、社会与个体间构建起一种功能互补、意义互证与情感互嵌的价值共生结构。数字化时代算法推送、社群交互与虚实融合的参与方式,为价值传播构建跨时空的感知网络;情绪共鸣的可视数据、社会贡献的积分量化与声誉激励机制,使理念认同从抽象说服转向可感、可测、可回报的体验式认同。由此,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逻辑得以在实践中被不断再演绎、再证实、再内化。当个体在真实参与中获得自我实现的意义回馈、在社会互动中感知公共价值的共享收益时,价值共生便演化为“知行同构”的生活方式。此时,主流意识形态的力量不再停留于解释世界的符号系统,而是转化为塑造行动逻辑、凝聚集体意志与引导社会变迁的实践结构,彰显出其深层的精神引领与现实改造效能。

第四,搭建多元协同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长效认同的融合机制。数字空间一旦缺乏应有的规范与秩序,极端情绪易于扩散、伦理边界随之松动,使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整合与意义统摄不得不应对新的张力。因之,须以自律、他律、共律的协同动作为总体逻辑,从法治保障、行政规制、技术治理三重维度构建数字空间意识形态认同监管体系,培育理性与情感并存、秩序与活力兼具的数字共同体。在法治维度,形成上位法与下位法、专门法与援引法以及法律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源之间的协调统一体系,为数字空间信息生产与传播行为设定权威规范,使其在意识形态安全上的制度功能形成协同放大效应。当前虽已出台若干涉及数字技术治理的法律法规,但相关规范尚未形成具有独立位阶的专门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执行的刚性和适用的精确性。倘若法治建设的时效性长期滞后于科技发展速度,易诱发“技术法治逃逸”的反向俘获,导致意识形态控制力与引导力的弱化。在行政维度,公共权力机关作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制度化体现,应坚持规范引导与惩戒约束并举。一方面,要“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形成主流媒体主导、社交媒体正向融合、群众自组织有序参与的协同共治网络舆论生态。勘破“数字自由主义”话语以“权利”包装干涉、以“中立”掩饰渗透、以“多元”遮蔽同化的图谋,防范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轻视和脱离,坚决抵制意识形态淡化论、中立论与虚无论的错误思潮。另一方面,“完善以社会效益评估为核心的算法权重调节规制”,强化对数字技术数据采集、算法分发、叙事情绪化等关键节点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审查信息来源、价值意图、舆论导向等方式,对匿名扰动社会秩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舆论漩涡等行为予以刚性惩戒,清除网络空间中低俗媚俗内容、极端叙事与舆论噪声污染,重构健康的数字传播生态。在技术治理维度,要“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平台主体既是信息流通结构的组织者,也是价值引导的关键载体,其治理核心不应沉溺于资本驱动的点击逻辑与情感动员的注意力经济,而应构建嵌入社会责任、伦理评价与公共利益的技术规训体系,“将道德情感、社会责任等价值判断融入算法程序机制,提升算法的鉴别能力,在‘断物识人’技术上实现从内容判断到价值评价的跃升”,使意识形态引导机制前置化、自动化、常态化。通过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识别系统与风险预警机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技术防火墙,有效辨析潜藏于跨平台、跨情境叙事中的文化隐患与价值异化,使技术装置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价值增殖的物质载体。

由此,当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行政治理的强力导引与技术平台的严格自律之间相互协调而形成良性互动,主流意识形态便能在数字空间中实现从外在倡导向内在自觉的转化,完成从话语层面的意义阐释向生活结构中的实践沉淀,最终彰显其统合社会意志、塑造公共精神、引领历史实践的强大力量。

四、结语

主流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承担着整合社会价值、规范行为取向与维护制度稳定的重要功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并非纯粹的认知活动,而是深嵌社会实践、阶级利益与交往结构之中。其认同建构不能停留于抽象理论范畴,而应契合社会总体利益与群众真实诉求,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循环使价值理念由外在规约转化为内在信念、由理念表述沉淀为日常行动,真正发挥作为群体精神支柱的信仰力量。进入数字时代,技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变量呈现显著的双重性。一方面,平台化与算法化的传播结构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创新、情感共鸣与参与式协同生产提供全新场域,使多元主体在虚实交互中将抽象价值转化为可感、可验、可持续的实践成果,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与组织力。另一方面,从历史上看,技术从来都是人类欲望的产物,技术正是利用对人类欲望的多次满足反向控制人类欲望,进而将人类作为实现自身逻辑的工具。当技术—资本逻辑深度耦合时,其潜在偏向性可能加剧意识形态遮蔽效应,放大圈层分割与情绪极化,稀释价值共识并诱发认知裂解,对意识形态再生产构成潜在张力。据此,本文创设“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行为塑造—多元协同”四维驱动的治理路径,以不断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通过理念创新与话语更新实现由外在灌输向自主内化的转变,以多模态叙事丰富情感体验并提升价值可感性,依托现实与虚拟实践场景激活行动逻辑,促使观念认同外化为行为习惯,实现从“理解其理”到“笃行其道”的外化—内化统一,以及构建“法治保障、行政规制、技术治理”多元协同监管链条,形成兼具韧性与延展性的价值认同结构。未来,随着数字技术与社会结构的进一步深度耦合,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将呈现更加动态化、场景化与情境化的生成逻辑。唯有坚持人民立场,守正创新、系统施策、协同发力,方能在复杂流动的数字生态中维护价值共识、稳固认同根基,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6年第1期

    进入专题: 数字时代   主流意识   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认同  

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2985.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